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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原证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30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作用,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
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共有 11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4 名。报告
期内,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更换独立董事一名,截至
本报告披露前,公司各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张东明女士,1953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财
政科学研究院(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退休研究员。1969
年 9 月参加工作,曾先后为牡丹江空军五七干校工人、北京市
东城区委工业交通部干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部科
长、教务处副处长、处长,高级经济师、研究员,外国财政研
究中心研究员。
    陈志勇先生,1958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
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
师。1987 年研究生毕业于原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同年留
校任教。历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系主任、财政税务学院副
院长、财政税务学院院长。现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等财经
教育分会财政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全国高校财政学教学研
究会副会长、全国税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湖北省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副会长、
湖北省税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等职,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曾崧先生,1972 年 7 月出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
及英国伯明翰大学工商管理(国际银行与金融)硕士学位。现
为溢达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溢达集团董事总经理(集团
人力资源)。1996 年 10 月参加工作,拥有丰富的战略管理、企
业运营及人力资源管理经验。曾任美国评值公司亚太区总裁助
理、中国区总经理,全校网(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营运总
监,慧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裁,2002 年加入溢达集团,历
任分支机构总经理、集团首席人力资源官及集团全球销售董事
总经理职务。
    贺俊先生,1976 年 12 月出生,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产业经济学博士,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有突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2 年参加工作,曾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投资策略分析师。现任
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小企业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频谱资源委员会
委员。
    于绪刚先生(离任),1968 年出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
位。历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
级合伙人。2016 年 5 月至今担任大丰港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股份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8310)独立董事;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上交所上
市,股票代码:600155)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与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没有关联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5 次,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类别股东会 2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公司董事会共召
开 8 次会议,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是否连续
                      亲 自 以通讯 委 托
姓名         参加董                           缺席   两次未亲
                      出 席 方式参 出 席                         出席次数
             事会次                           次数   自参加会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数                                      议
于绪刚
             1        1      1         0      0      否          1
(离任)
张东明       8        8      7         0      0      否          5
陈志勇       8        8      7         0      0      否          5
曾崧         8        8      7         0      0      否          5
贺俊         7        7      6         0      0      否          4



       2、独立董事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
控制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1)公司独立董事在各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情况
张东明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陈志勇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曾崧              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贺俊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于绪刚(离任)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发展战略委员会 4 次,风险控制委员
会 2 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4 次,审计委员会 5 次,独立董事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志勇             2            2              0
薪酬与提名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于绪刚(离任)     1            1              0
陈志勇             4            4              0
曾崧               4            4              0
贺俊               3            3              0
审计委员会
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东明             5            5              0
曾崧               5            5              0

       (二)独立董事现场调查及年度履职情况
       各位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对公司进
行调查了解,并经常与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其他经理层
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通过与年审会计师当面
沟通,听取年审计划汇报,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公司为独立
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凡是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公
司均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前通知并提供详细的资料,保证
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
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类专门委员会
会议,认真、专业、独立地审议每个议题,重点关注公司的法
人治理、风险控制、合规管理、关联交易、重大投融资等,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富有建设性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
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2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预计日常关联/持续关连交易的议案》。
    2022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河南省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中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
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
诚信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公司担保情况
    2022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为中州国际全资附属特殊目的主
体问鼎中原发行不超过 1 亿美元境外债券出具保函,担保金额
为 1 亿美元,包括本次债券本金、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州国际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国际”)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
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港
币 0.5 亿元(折合为人民币 0.45 亿元),以支持中州国际在境
外获取银行借款,上述反担保期限为 12 个月。
    2、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
大会审议程序,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充分保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2 年 1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执行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
象,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
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相应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薪酬方案
和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四)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增
公告、2022 年 2 月 18 日披露了公司 2021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22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请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时提供
境内外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独立董事认为:聘请大华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
作的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
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通过了《2021年下
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2021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642,884,700
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7,500,578.70元(含税)。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
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及现金流状况等因素,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
司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公
司及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
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境内外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披露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并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情况,确保投资者知悉公司发展的
真实情况,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的开
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一直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从公司治
理层面开始,自上而下的对各项业务及管理工作强化制度控制。
公司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公
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因素,制定了较为全面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根据行业
监管、业务发展和加强风险管理的要求,不断补充、修订和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层级、
各个方面和各项业务环节,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把内部控制
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之中,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
化制度执行,落实监督检查,促进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按照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制定了相关
的内部控制制度,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工作制度的要求,依法合规地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特长,对讨论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供了有效
的专业建议,协助了董事会科学决策。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合法合
规,所有重大事项均经过充分讨论和审议,决策科学高效,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切实有效运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全体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重
大事项的审议,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
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