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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2019-01-0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
作为正在履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上市公
司”、“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2018年以来的规范运行
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GENERAL SCIENCE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证券代码:601500

    法定代表人:顾萃

    成立日期:2002年8月19日

    首发上市日期:2016年9月19日

    注册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办公地址: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注册资本:726,919,085元

    经营范围:轮胎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橡胶制品、车辆内外胎及气门咀的
制造、销售;帘子布、子扣布的制造、加工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1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
营范围涉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二、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张世举、王广学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18年12月17日-2018年12月21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张世举、王广学、陈昶、徐小新、罗敏

    (五)现场检查手段

    1、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人员访谈;

    2、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3、查看公司2018年以来召开的三会文件;

    4、 查阅和复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明细等资料;

    5、查阅并复印公司2018年以来建立的有关内部控制制度文件;

    6、核查公司2018年以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投资资料;

    7、核查公司2018年以来新设子公司的相关资料。

三、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截止现场检查之日,通用股份公司章程以及股
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得到贯彻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2
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
治理机制有效地发挥了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
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
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上市以来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
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记录及其他会议资料保存完整,
会议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董事或监事签名确认。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对公司三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
进行对比和分析,保荐机构认为:截止现场检查之日,通用股份真实、准确、完
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
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
并与公司高管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等进行访谈,保荐机构认为:截止现场检查
之日,通用股份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
规占有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通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
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逐月核对
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使用凭证及使用明细台账。保荐机构认为:截止现场检
查之日,通用股份募集资金已按照既定的规划用途使用,目前募集资金已全部使
用完毕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情况良好。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通用股
份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其他
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规
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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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信息披露文件,以
及相关人员的访谈。保荐机构认为:通用股份已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
资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进行了规范,相关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不
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经营状况

    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和部分业务人员访谈沟通及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转正常,主要业务的经营模式未发生
变化。

    (七)保荐机构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四、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五、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未发现通用股份存在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六、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检查工作过程当中,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业务人员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次现场检查提供了必要的支持。

七、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有关要求,
对通用股份认真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经过本次现场核查工作,保荐机构认为:
自上市以来,通用股份在公司治理、内控制度、三会运作、信息披露、独立性、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等重要方面的运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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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要求。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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