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9-03-29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
有关规定,就通用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573 号)核准,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通用股份”、“公司”)向 7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145,371,005
股新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45 元,募集资金总额 937,642,982.2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22,529,101.06 元,截至 2018 年 3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出具的苏公 W[2019]B016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
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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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3,142.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
净额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20 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钢子午胎建
143,416.07 123,142.00
设项目
合计 143,416.07 123,142.0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
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
前期投入资金。
三、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一)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
行,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19 年
3 月 2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分类 金额
120 万条高性能智能化全 土建工程 65,293,663.60
钢子午胎建设项目 设备购置 106,042,117.88
合计 - 171,335,781.48
根据上表,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人民币 171,335,781.48 元。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通用股份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上述募投项目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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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鉴证报告》(苏公 W[2019]E1091 号)。
(二)内部决策程序
通用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通用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意见。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
综上,公司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用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
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
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四、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一)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
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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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
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 12 个月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
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7、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
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
计。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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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
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8、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
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
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内部决策程序
通用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通用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通用股份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理财
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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