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9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先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该类关联交易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且
原则上不偏离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在双
方平等、诚实信用基础上,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
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此项交
易有利于公司银行融资计划的顺利实施,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关于为公司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下游经销商银行授信申请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帮助下游经销商
拓宽融资渠道,更加有效地拓展市场、提高销售规模,从而实现公司销售的稳定
增长,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经销商为公司
提供反担保,公司能有效的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20 亿泰铢的担保,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推动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
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的利益。
五、《关于签订关联交易系列框架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与关联方签订框架协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相关资
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进行了补充了解,本次交易方案合理,切实可行,交
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经营生产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