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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通用股份: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2023-03-18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通
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 号)批复,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主承销商”)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
和认购对象的合规性进行了核查,认为通用股份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通用股份有关本次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发行定价过程符合有关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公
平、公正,符合通用股份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有关发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




                                   1
(二)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3 年 3 月 2 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3.2683
元/股,本次发行底价为 3.27 元/股。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对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严格按照《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
中规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程序和原则,最终确定本次
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3.48 元/股,发行价格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 106.42%,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80%。

(三)发行数量

       根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发行方案,发行人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1,800 万元,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31,131.4984 万股(为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01,800 万元除以发行底价 3.27 元/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2,528,735
股,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本次实际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核准的最高发行数量及发行
方案中拟发行股票数量,且发行股数已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数量上
限的 70%。

(四)发行对象

       1、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 17 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所有获配机构获配的金额、比例、
价格、限售期均符合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10,344   188,999,997.12     6
   2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103,448   149,999,999.04     6



                                      2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
   3                                          25,862,068         89,999,996.64     6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13,800    78,000,024.00     6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享 9 号
   5                                               17,241,379    59,999,998.92     6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
   6                                               14,655,172    50,999,998.56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老保险
   7                                               14,367,816    49,999,999.68     6
        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8
   8                                               12,643,678    43,999,999.4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UBS AG                                     12,356,321    42,999,997.08     6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94,252    39,999,996.96     6
  11    陈蓓文                                     10,919,540    37,999,999.20     6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12                                          10,057,471         34,999,999.08     6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6    张奇智                                      8,620,689    29,999,997.72     6
  17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8,620,690    30,000,001.20     18
                      合计                        292,528,735 1,017,999,997.80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认购对象之一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豆集团”)是公司
的控股股东。除红豆集团外,本次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
响的关联方。除红豆集团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
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五)募集资金金额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7,999,997.80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14,604,743.85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 1,003,395,253.9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

                                         3
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核准的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
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上限 101,800 万元。

(六)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红豆集团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
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发行对象基于本次
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发行对象因
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募集资金
金额及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均符合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和《证券法》《证券发
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内部决策程序

    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5 月 2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2022 年 6 月 8 日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 8 月 11 日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批准程序

    1、2022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通用股份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

    2、2022 年 10 月 15 日,通用股份公告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
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4 号),本
次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经主承销商核查,本次发行经过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批准和授权,
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同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过程和情况

(一)发出认购邀请书的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了《江苏通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及会后事项承诺,
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发行方案及投资者名单报备后至 2023 年 3 月 6 日上午 9:00 前,有 10 名
新增的投资者表达了认购意向。主承销商在审慎核查后将其加入到认购邀请书名
单中,并向其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如下:

   序号                                  投资者名称
    1     广东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UBS AG
    3     薛小华
    4     上海一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江苏新新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6     谢恺
    7     刘福娟
    8     郭伟松
    9     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3 月 6 日(T 日)申购报价前,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方式或快
递的方式共计向 112 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包括截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发行人前 20 名股东(剔除关联关系)、29 家证券投资基金公司、16 家证券公
司、13 家保险机构以及董事会决议公告后已经提交认购意向书的 39 位投资者。

    经核查,认购邀请文件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
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同时,认购邀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地事先告知了投资者关于本次选择发行对
象、确定认购价格、分配数量的具体规则和时间安排等情形。




                                         5
        除红豆集团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参与本次认购外,本次发行不存在“发行
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通过直接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
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
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或者补偿”的情形。

(二)询价对象认购情况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2023 年 3 月 6 日(T 日)上午 9:00~12:00,
在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本次发行共收到 25 份申购报价单,所有
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并向主承销商提供了无关联
关系承诺,且均已在华英证券处完成了投资者适当性评估并符合华英证券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的要求,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已全部完成备案。

        经发行人、主承销商与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的共同核查,25 名申购对
象中有 7 名属于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申购保证金,另外 18 名申购对象已按
时足额缴纳了申购保证金,因此本次报价共 25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截至 2023
年 3 月 6 日 12:00,上述 25 名有效报价的投资者缴纳了 18 笔申购保证金,共计
5,400 万元。

        华英证券与发行人对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了簿记建档,有效申购价格区
间为 3.27~3.88 元/股,有效申购金额为 152,900 万元。

        投资者的各档申购报价情况如下(按照报价从高到低排列):
                                                   申购价格    申购金额      是否有
  序号                     申购对象
                                                   (元/股)    (元)       效报价
                                                        3.88    30,000,000
    1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3.28    70,000,000
                                                        3.82    64,000,0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66   140,000,000     是
                                                        3.50   189,000,000
    3        UBS AG                                     3.80    43,000,000     是
                                                        3.77    40,00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老保
    4                                                   3.57    50,000,000     是
             险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
                                                        3.33    70,000,000
                                                        3.74    32,000,000
    5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3.59    65,000,000


                                         6
                                                              3.48   122,000,000
                                                              3.73    30,000,000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
   6                                                          3.63    60,000,000   是
           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3.53    90,000,000
                                                              3.70   120,000,000
   7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3.50   150,000,000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 9 号
   8                                                          3.69    60,000,000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
   9                                                          3.59    44,000,000   是
           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
  10                                                          3.59    35,000,000
           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55    30,000,000
  11       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3.45    30,000,000   是
                                                              3.30    30,000,000
  12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55    30,000,000   是
                                                              3.54    30,000,000
  13       张奇智                                                                  是
                                                              3.27    31,000,000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3.53    51,000,000
  14                                                                               是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33    80,000,000
                                                              3.52    40,000,000
  15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是
                                                              3.30    70,000,000
                                                              3.49    38,000,000
  16       陈蓓文                                             3.39    43,000,000   是
                                                              3.35    48,000,000
           国都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国都犇富 6
  17                                                          3.43    30,000,000   是
           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招证托管户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
  18                                                          3.43    30,000,000   是
           方价值 3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泰优逸五号
  19       混 合 型 养 老 产 品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3.42    30,000,000   是
           司”)
                                                              3.40    35,000,000
  2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是
                                                              3.33    65,000,000
  21       上海明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39    51,000,000   是
  22       江苏新新运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3.39    50,000,000   是
  23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33    51,000,000   是
           上海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安巨星 1
  24                                                          3.31    30,000,000   是
           号证券投资基金
  2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27    30,000,000   是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25 名申购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约定提交
了《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除证券投资基金无需缴纳保证金外均及时足额缴纳
了保证金,其申购价格、申购金额和申购保证金缴纳情况均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为有效报价。



                                                 7
(三)发行配售情况

       根据《认购邀请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结合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资金需要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3.48 元/股,发
行数量为 292,528,735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017,999,997.80 元。发行对象及其获
配股数、获配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元)          (月)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4,310,344   188,999,997.12     6
   2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3,103,448   149,999,999.04     6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产聚鑫
   3                                          25,862,068         89,999,996.64     6
        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413,800    78,000,024.00     6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享 9 号
   5                                               17,241,379    59,999,998.92     6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
   6                                               14,655,172    50,999,998.56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老保险
   7                                               14,367,816    49,999,999.68     6
        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8
   8                                               12,643,678    43,999,999.44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UBS AG                                     12,356,321    42,999,997.08     6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494,252    39,999,996.96     6
  11    陈蓓文                                     10,919,540    37,999,999.20     6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12                                          10,057,471         34,999,999.08     6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620,689    29,999,997.72     6
  16    张奇智                                      8,620,689    29,999,997.72     6
  17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8,620,690    30,000,001.20     18
                      合计                        292,528,735 1,017,999,997.80

       经核查,本次发行对象未超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
定的 35 名投资者上限。上述投资者均在《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
的投资者范围内。除红豆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外,上述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8
 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
 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
 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经核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获配发行对象、获配数量及限售期符合《承
 销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
 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

(四)获配对象的出资来源情况

     主承销商查阅了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认购合同》以及发行对象出具的
《承诺函》,对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进行了核查。

     红豆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其认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
 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
 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
 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除红豆集团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外,其他发行对象承诺本次发行的申购对象中
 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的
 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
 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申购保证金
 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且补缴的认购款项的来源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经核查,主承销商认为,发行对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发行
 对象具备履行本次认购义务的能力,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五)发行对象的私募备案核查情况

     经核查: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了文件,其中涉及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其用于申购的产品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均已按照《中华



                                      9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完成备案。

    1、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银创
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
限公司-银创源通清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
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经核查,其
参与申购并获配的配售对象均已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
备案。

    2、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其管理的养老金产品、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参与认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
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
购,上述产品为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登记备案。

    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除财通内需增
长 12 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募基金无需备案外,其他参与认购
并获得配售的均为资产管理计划,并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
(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
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5、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其中 11 个产品为
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


                                   10
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
案;4 个产品为资产管理计划,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
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
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
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进行了备案。

    6、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产品参与认购,其中 1 个产品为养老
金产品,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4 个
产品为资产管理计划,上述参与认购并获得配售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
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
理办法》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了备案。

    7、UBS AG 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
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
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8、陈蓓文、张奇智、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红豆集团有限公司不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须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综上,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
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涉及需要备案的
产品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

                                   11
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六)发行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情况

       本次发行获配的 17 名投资者均已在华英证券完成投资者适当性评估,本次
获配的 13 名投资者为专业投资者,4 名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均符合华英证券
对投资者适当性的要求,可以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实施指引(试行)》及华英证券相关制度,本次通用股份发行股票风险等级界定
为 R3 级,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 C3 级及以上的投资者均可认购。经对投资
者提供的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核查,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按照相关法
规和《认购邀请书》中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要求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和律
师对其进行了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匹配,认为通用股份本次发行风险等级
与投资者分类及风险承受等级相匹配。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2     中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康资
   3                                        专业投资者           是
         产聚鑫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
   4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淳厚基金优
   5                                        专业投资者           是
         享 9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精
   6                                        专业投资者           是
         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养
   7                                        专业投资者           是
         老保险基金一五零四一组合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
   8                                        专业投资者           是
         通清泉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9     UBS AG                             专业投资者           是
   1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1    陈蓓文                             普通投资者           是
         江苏银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银创源
   12                                       专业投资者           是
         通清泉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3    南京科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14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2
                                                         产品风险等级与风险
  序号              发行对象              投资者分类
                                                           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1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是
   16    张奇智                           普通投资者             是
   17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普通投资者             是



(七)缴款与验资

    发行人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向上述获得配售股份的投资者发出了《江苏通用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3]B013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3 月 9 日止,主承销商
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申购通用股份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的资金人民币
1,017,999,997.80 元。

    2023 年 3 月 10 日,华英证券在扣除保荐费承销费后向发行人指定账户划转
了认购股款。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3]B015 号),经审验,截至 2023 年 3 月 10 日止,公司实
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92,528,73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 3.48 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017,999,997.8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
用人民币 13,301,886.79 元(不含税),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302,857.06(不含
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3,395,253.95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292,528,735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710,866,518.95 元。各股东以货币资金出资。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发行
结果公平、公正,缴款通知书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认购邀请书》
的约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
案的规定以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过程及发行对象合规性审核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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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本次发行的组织过程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要
求;

    本次发行的竞价、定价、股票配售过程、发行股份限售期,包括认购邀请
书发送对象的范围和发送过程、发送缴款通知书、缴款和验资过程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

    除红豆集团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参与本次发行外,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
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通过直接或
间接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
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
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
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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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之签字盖章
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王 奇                 赵健程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________________
                           葛小波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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