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00 证券简称:通用股份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通用股份 股票代码:6015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名称/姓名 住所/通讯地址 信息披露义务人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周耀庭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周海江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周海燕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刘连红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顾萃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 3 月 23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通用股份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通用股份中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 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通用股份 指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周 指 行动人 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 指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控股股东红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限公司、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 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 1、基本情况 名称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法定代表人 周海江 注册资本 155,061.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250083048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 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及管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 外);服装、针纺织品、鞋帽、皮革、毛皮制品的制造、设计、技术 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服务(不含代理记账);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红豆杉盆景、苗木的种植、销售。(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1992-06-13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名称 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及其他 21 名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 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顾萃 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兴港路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红豆集团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的主要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或者地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周海江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无 周海燕 董事,总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无 龚新度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陈坚刚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无 刘连红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戴敏君 董事 女 中国 中国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4 1、基本情况 名称 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法定代表人 戴敏君 注册资本 5,163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5726534802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利用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限制的领域除外)。 主要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1-02-12 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名称 江苏红豆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执行董事兼 戴敏君 女 中国 中国 无 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周耀庭 姓名 周耀庭 性别 男 身份证号码 320222xxxxxxxxxxxx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无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周海江 名称 周海江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20402xxxxxxxxxxxx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 否 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无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周海燕 名称 周海燕 性别 女 身份证号 320222xxxxxxxxxxxx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无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刘连红 名称 刘连红 性别 女 身份证号 110102xxxxxxxxxxxx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 否 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无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顾萃 名称 顾萃 性别 男 身份证号 320222xxxxxxxxxxxx 国籍 中国 住所/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 否 区的居留权 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董事长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6 红豆集团为通用股份的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除直接持有 通用股份 648,699,600 股股份之外,通过控股子公司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 司间接持有通用股份 24,000,000 股股份。周耀庭、周海江、周海燕、刘连红、 顾萃 5 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红豆集团的股权比例为 83.51%,为通用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其中:周耀庭、周海江和周海燕为父子(父女)关系,周海江与刘 连红为夫妻关系,周海燕与顾萃为夫妻关系。此外,周海江、顾萃分别直接持 有通用股份 2,655,008 股、11,087,760 股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 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红豆集团持有江苏红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简 称 : 红 豆 股 份 ; 证 券 代 码 : 600400 ) 1,382,708,418 的 股 份 , 股 权 比 例 60.04%。 7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未来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由于: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92,528,735 股(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 集团 8,620,690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 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288,594,400 股增加至 1,581,123,135 股,控股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上述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数 量增加 8,620,690 股,但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达到 5%以上。 二、未来股份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没有股份增减持计划。如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有进一步的计划,将严格遵守相 关规定及时披露。 8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48,699,600 股,无锡红 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24,000,000 股,周海江持有公司股份 数量为 2,655,008 股,顾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11,087,760 股,以上红豆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686,442,368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3.2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 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一致行动人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648,699,600 50.34% 657,320,290 41.57% 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 24,000,000 1.86% 24,000,000 1.52% 公司 周耀庭 - - - - 周海江 2,655,008 0.21% 2,655,008 0.17% 周海燕 - - - - 刘连红 - - - - 顾萃 11,087,760 0.86% 11,087,760 0.70% 合计 686,442,368 53.27% 695,063,058 43.96% 上市公司总股本 1,288,594,400 1,581,123,13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92,528,735 股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本由 1,288,594,400 股增加至 1,581,123,135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 比例被动稀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9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控股股东红豆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657,320,290 股, 其中质押公司股份 511,720,000 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10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 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2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本报告书文本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联系人:卞亚波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港下 联系电话:0510-66866165 13 第七节 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4 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5 声明 本人/本企业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 周耀庭____________ 周海江____________ 周海燕____________ 刘连红____________ 顾 萃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无锡市 股票简称 通用股份 股票代码 601500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 港下兴港路 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周耀庭 港下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人 及 其一 致 行 周海江 及其一致行动人 港下 动人名称 通讯地址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周海燕 港下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刘连红 港下 无锡市锡山区东港镇 顾萃 港下 拥 有 权益 的 股 增加√减少□不变,单持股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份数量变化 比例发生变化□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 是 否为 上 市 是√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否□ 公 司 第一 大 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动 方 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可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持股数量增加,持股比例因上市公司股本变动而被动稀释)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披 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股 份 数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持股数量:686,442,368 股,持 量 及 占上 市 公 股比例:53.27% 司 已 发行 股 份 比例 本 次 权益 变 动 后 , 信息 披 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持股数量:695,063,058 股,持 义 务 人拥 有 权 股比例:43.96% 益 的 股份 数 量 及变动比例 在 上 市公 司 中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92,528,735 股在中国 拥 有 权益 的 股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公司总股 份 变 动的 时 间 本由 1,288,594,400 股增加至 1,581,123,135 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17 及方式 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是 否 已充 分 披 是√否□ 露资金来源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是 否拟 于 未 是□否√ 来 12 个月 内 继续增持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 是否 在 二 是□否√ 级 市 场买 卖 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 股 股东 或 实 际 控 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存 在 侵 是□否√ 害 上 市公 司 和 股 东 权益 的 问 题 控 股 股东 或 实 际 控 制人 减 持 时 是 否存 在 未 清 偿 其对 公 司 的 负 债, 未 解 是□否√ 除 公 司为 其 负 债提供的担 保 , 或者 损 害 公 司 利益 的 其 他情形 本 次 权益 变 动 是 否 需取 得 批 是□否√ 准 是 否 已得 到 批 是□否□不适用√ 准 18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19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无锡红豆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20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签字): 周耀庭____________ 周海江____________ 周海燕____________ 刘连红____________ 顾 萃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