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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高速: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2016-04-21  

						      公司代码:601518                                           公司简称:吉林高速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林高速              601518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向东                             徐丽
电话                      0431-84664798     84622188     0431-84664798      84622188
传真                      0431-84664798     84622168     0431-84664798      84622168
电子信箱                  jlgs@jlgsgl.com                jlgs@jlgsgl.com


1.5 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 122,560,363.48 元为基数,按 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12,256,036.35
      元,以现有股本 1,213,200,000.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 0.35 元(含税)的现金股利,
      总计拟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为 42,462,000.00 元。
二 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从事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管理的收费公路总里程为 151.7 公里。公
司的核心资产是吉林省长春至四平高速公路(简称长平高速公路),长平高速公路自长春收费站至
五里坡收费站,全长 109.8 公里,与沈四高速公路、长吉高速公路相连,通过连接线与 102 国道
相连,是东北三省相互联系的重要路段。除长平高速外,公司还持有长春绕城高速 63.8%股份。
本公司拥有长平高速公路的特许经营权,通过对路产进行收费、经营、管理实现资金还贷任务,
并获得预期的投资回报。2012 年 6 月 29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实施四平(辽吉界)至
长春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2015 年 10 月 30 日改扩建完成试通车。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完成后收
费期限 25 年,自工程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高速公路的运输需求的强度与国家经济活跃程度紧密
相关。2015 年,国内宏观经济继续下行,经济需求和活跃度降低,从而影响高速公路行业收入增
速。



三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增减(%)
总资产          6,324,011,086.04     5,122,777,846.21             23.45 4,237,122,221.14
营业收入          561,507,251.88       604,155,053.26             -7.06    785,732,811.03
归属于上市公      139,222,006.29       254,466,153.98            -45.29    289,067,383.44
司股东的净利
润
归属于上市公      140,928,695.23      255,450,714.36            -44.83     285,961,749.84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    2,505,331,238.76     2,443,754,032.47             2.52    2,266,932,678.49
司股东的净资
产
经营活动产生      304,911,665.65      263,127,591.62             15.88     453,069,057.09
的现金流量净
额
期末总股本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基本每股收益                0.11                 0.21           -47.62                0.24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1                0.21          -47.62               0.24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                  5.66             10.83     减少5.17个百分             13.42
产收益率(%)                                                        点
四 2015 年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158,742,400.80   104,800,073.72    125,482,000.00   172,482,777.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79,546,435.23     24,910,810.17    41,425,490.76     -6,660,729.87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79,545,675.23     24,869,656.42    41,505,386.13     -4,992,022.55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13,741,774.29   -27,281,216.00     36,385,805.95   182,065,301.41
额



五 股本及股东情况

5.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6,535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85,15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限售条                         股东
       (全称)          减            量          (%)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0              596,803,607     49.19         0       无              国有法
团有限公司                                                                                   人
招商局华建公路投    -15,652,006    189,662,887     15.63         0       无              国有法
资有限公司                                                                                   人
李霞                                3,833,067       0.32         0     未知                未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3,047,951       0.25         0     未知                未知
公司-长信量化先
锋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北京好石佳燃气设                    2,180,600       0.18         0     未知                未知
备有限责任公司
赵静明                              2,073,700       0.17         0     未知                未知
谭富明                              1,995,119       0.16         0     未知                未知
李光宇                              1,991,464       0.16         0     未知                未知
王华建                              1,806,200       0.15         0     未知                未知
肖坤煜                             1,729,300     0.14       0     未知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其他
明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司收购管理办法》规
                                 定的一致行动人;招商局华建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
                                 第二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悉其他股
                                 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




5.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5.3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不适用


六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主要是通行费收入)5.62 亿元,营业利润 1.94 亿元,净利润 1.50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9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63.24 亿元,比年
初增长 23.45%,资产负债率 54.81%,公司所有者权益 28.58 亿元,比年初增长 2.6%。
七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7.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
    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7.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
    响。

  不适用



7.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速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高油脂公司)、吉林高速德诚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诚物业公司)和吉林省高速能源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能源公司)等 4 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
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7.4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
    说明。

  不适用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冯秀明
                                                          2016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