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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高速: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18-12-29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8-048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预计对公司当期及未来一年

的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固定资产                              -706                  -2,433
利润总额                              -706                  -2,433
净利润                                -530                  -1,825
净资产                                -530                  -1,825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吉林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根据公司公路及构筑物折旧的会计政策,公路及构筑物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采用车流量法在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计提折旧,即以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

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和公路及构筑物的原价/账面价值为基础,计算每标准车

流量的折旧额(以下简称单位折旧额),然后按照各会计期间实际标准车流量与单

位折旧额计提折旧。

    公司已制定政策每年对各收费公路经营期限内的预测总标准车流量进行内

部复核。每隔 3-5 年或当实际标准车流量与预测标准车流量出现重大差异时,

将委任独立的专业交通研究机构对未来交通车流量进行研究,并根据重新预测的

总标准车流量调整以后年度的单位车流量折旧额,以确保相关公路及构筑物可于

收费期满时提足折旧。鉴于公司近年来实际车流量与原预测车流量差异且该差异

可能持续存在,公司聘请了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对高速公路未来经营期的车流

量进行预测。根据专业交通研究机构于 2018 年 12 月出具的交通量预测报告,公

司以重新预测的车流量为基础,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对该项目公路资产的单位

折旧额进行调整,该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

关规定,本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本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 2017

年及 2018 年 1-9 月的财务报表没有影响,预计对 2018 年 10-12 月及未来一年的

财务报表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0-12 月           2019 年
固定资产                               -706                 -2,433
利润总额                               -706                 -2,433
净利润                                 -530                 -1,825
净资产                                 -530                 -1,825

    (二)假设会计估计变更日前三年运用本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运用本项会计估计,经模拟测算,该会计估

计变更对公司近三年又一期的主要合并财务数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1-12 月  注1   2016 年度     2017 年度  注2    2018 年 1-9 月
利润总额                         -304              -1,843         -3,120             -1,802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              -1,382         -2,340             -1,352
       注 1:2015 年,长平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主体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基本建成并试通车,
              故假设自 2015 年 11 月 1 日起运用本项会计估计。
       注 2:2017 年,因国道 G102 公主岭境内 K957+000 至 K1007+950 路面改造封闭施工 134
              天(2017.6.10-2017.10.21),导致该路段车流量转移至长平高速公路,出现长平
              高速公路车流量异常增多。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及网站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