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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吉林高速: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9-00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
    ●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 月 4 日
    ●   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关

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 2019 年 1 月 11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公司有关事项发布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1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 9 点 00 分

         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

                             至 2019 年 1 月 1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
票制,审议事项如下: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4)人
1.01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高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刘先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3)人
2.01        选举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于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3.01        选举冯秀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3.02        选举姜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已在《吉林高速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和《吉林高速第二届监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披露,公

告全文刊登于 2018 年 12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

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

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

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3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1518          吉林高速           2019/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
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附件1)、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
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附件1)和持股凭证。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
2019年1月10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
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四)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9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5 时。
    (五)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吉林高速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一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联系人:刘辉、徐丽
(三)联系电话:(0431)84664798    84622188
(四)传真电话:(0431)84664798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4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1 月 11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1.01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高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先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2.01      选举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于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3.01      选举冯秀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02      选举姜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备注:

            1.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4,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

        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

        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

                                            5
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

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3,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将表

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数之和不得超过该股

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

进行投票表决。

    3.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股份数×2,根据累积投票制的原则,股东可以

将表决权总数全部集中投给任意一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按其意愿分散

分配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但分散投给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投票数

之和不得超过该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如有超过的,视为委托人对《关于选举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未作具体的表决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思决定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6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候选人选举作为
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7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