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1-12
证券代码:601518 证券简称:吉林高速 公告编号:临 2019-00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1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 448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23,674,21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8.400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郝晶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的表决方
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5 人,独立董事冯兵先生、独立董事于莹女士因工
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李金花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监事姜越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张向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1 923,661,616 99.998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高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2 923,661,616 99.998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先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3 923,661,616 99.998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4 923,661,616 99.9986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2.01 923,661,616 99.9986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
2.02 923,661,616 99.9986 是
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于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
2.03 923,661,615 99.9986 是
事会独立董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选举冯秀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3.01 923,661,615 99.9986 是
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姜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3.02 923,661,615 99.9986 是
股东代表监事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 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选举郝晶祥先生为公司第三
1.01 1 0.0079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高晓兵先生为公司第三
1.02 1 0.0079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刘先福先生为公司第三
1.03 1 0.0079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李晓峰先生为公司第三
1.04 1 0.0079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选举何建芬女士为公司第三
2.01 1 0.0079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陈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2.02 1 0.0079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于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
2.03 0 0.0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冯秀明先生为公司第三
3.01 0 0.0000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姜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3.02 0 0.0000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01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1.02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议案 1.03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1.04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2.01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2.02 得票数 923,661,616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议案 2.03 得票数 923,661,615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3.01 得票数 923,661,615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议案 3.02 得票数 923,661,615 票,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比例 99.9986 %。
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上述选举的董事、监事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
过之日起三年(2019 年 1 月 11 日至 2022 年 1 月 10 日)。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福祥、蒋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