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吉林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高速”、“上市公司”或“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对吉林高速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55 号) 核准,吉林高速非公开发行 137,195,121 股新股,股票发行价格为 3.28 元/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9,999,996.88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3,27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金额为 446,724,996.88 元,已由保荐机构于 2018 年 5 月 18 日 划 转 至 吉 林 高 速 在 吉 林 银 行 长 春 卫 星 路 支 行 开 立 的 账 号 为 0106011000009754 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446,357,801.7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验证,并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3-28 号验资报告。 2018 年度,吉林高速使用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 446,357,801.76 元,其中 包括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36,308,741.59 元,支付银行手续 费 33.60 元,偿还银行借款本息 210,049,026,57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吉 林高速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已经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吉林 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存入专 项账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公司开设一个专项账户存放募集资金,该专户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募集 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开户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0106011000009754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卫星支行 2018 年 6 月 4 日,公司、东北证券与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 经遵照履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吉林高速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已经注销,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 138,924.09 元已按规定转至上市公司自 有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6,308,741.59 元。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吉林高速公路股份 有限公司以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准专 字[2018]2218 号)。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并已经办理完毕募集 资金专户销户手续,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 138,924.09 元已按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 有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吉林高速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 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不包含发行费用) 446,357,801.76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6,357,80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6,357,801.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 调整后 金额与承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 目,含部分 募集资金承诺 截至期末承诺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投资总 诺投入金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项目 变更(如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1) 额 投入金额(2) (%)(4) 额 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有) =(2)/(1) (3)=(2)- 期 化 (1) 偿还银行 无 446,357,801.76 不适用 446,357,801.76 446,357,801.76 446,357,801.76 0 1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贷款本息 合 计 — 446,357,801.76 不适用 446,357,801.76 446,357,801.76 446,357,801.7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先期投入 236,308,741.59 元,公司已按规定完成置换(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所产生的利息为 138,924.09 元,已转至自有账户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36,308,741.59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