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速: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2022-11-29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2022 年 11 月 28 日 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健全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体系,突出企业发展战略与导
向,科学评价企业经营成果,促进企业负责人全面完成经营计划,
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强化风险管理和合规经营水平,提升
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国家及吉林省有关规定,参照控股母公司对
二级企业负责人的考核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企业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
经理(指本制度出台后聘任人员)、监事会主席、专职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秘书。
本办法中企业负责人不包括兼职外部董事、职工董事和公务员
身份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工监事及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突出发展原则。基于企业发展战略的实现和重点工作目
标的落实,突出经营收入的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确保经营业绩目标的实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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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约束原则。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企业负
责人经营业绩同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即业绩上薪酬上,业
绩下薪酬下,并作为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综合评价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注重结果与过程、短期目标与中长期目标并重,综合反映企业经营
业绩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绩效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条 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组织体系由公司党委会、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力资源部、资本运营部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绩效管理组织
(一)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是公司企业负责人绩效管理的决策
机构,负责企业负责人的绩效管理办法及考核结果的审批。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
1.负责研究和审查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与方案;
2.负责审议企业负责人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3.负责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
4.负责接受企业负责人对考核等方面的相关投诉等。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拟定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资本运营部负责组织建立企业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配合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开展工作。
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及结果
第六条 体系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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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负责人的绩效年薪与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及年度绩效
评价系数挂钩。
(二)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绩效年薪基数×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年度绩效评价系数
(三)绩效年薪调节系数
1.绩效年薪调节系数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绩效划档评
价。
2.绩效划档评价的维度:主要包括资产总额、经营难度、参与
市场竞争程度、企业贡献情况、从业人员规模等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划档结果由公司党委会、董事会最终确定。
3.根据上述维度直接划定对应的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分别为 1.2、
1.1、1.0。
(四)企业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1.企业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考核对象 工作任务指标 党建 廉政 法制 安全
重点工作 50% 25% 5% 20%
本企业
80% 20%
2.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周期及维度:
企业年度绩效指标考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企业
周期
得分 经营管理评价得分
年度 8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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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企业年度绩效指标考核(工作任
务指标得分+党建廉政安全法制指标得分)×80%+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企业经营管理评价得分×20%。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企业经营管理评价的维度为:组织
协调、人才管理、决策支持、工作创新四个维度进行打分。
3.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年度工
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因素,给出综合评价如下。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E
4.经理层成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经营业绩考
核结果未达到 80 分,直接确定为不合格,不予评定等级,扣除全
部绩效年薪。
(五)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评价系数
1.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与企业年度绩效结果挂钩。
2.企业绩效考核等级,即为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对应年度绩效评价系数如下:
绩效等级 A B C D E
年度绩效评价系数 1.3 1.2 1.1 1.0 0.9
(六)任期考核
主要考核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任期内的工作能力、工作态
度、工作业绩,经理层成员根据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目标进行考核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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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任期考核得分,兑现任期激励收入: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任期考核得分 95(含)-100 90(含)-95 80(含)-90 80 分以下
任期激励收 任期激励收 任期激励收
任期激励收入 /
入×100% 入×90% 入×80%
第四章 绩效考核实施
第七条 绩效考核流程
(一)绩效与薪酬委员会于每年1 月份启动绩效考核工作。
(二)绩效与薪酬委员会将考核意见报送党委会、董事会审议。
第八条 绩效工资兑现及考核结果运用
(一)绩效工资兑现。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基数的 60%按 12
个月进行预发,剩余部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或扣减。
1.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兑现企业
负责人(不包含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绩效年薪。
2.根据企业年度绩效评价系数和绩效年薪调节系数兑现企业负
责人副职(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绩效年薪总额,并按照经理
层副职差异化薪酬分配的有关规定进行二次分配。
(二)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是企业负责人薪级薪档调整的重要依据。绩效考
核等级按照规则转化为积分,建立绩效考核积分档案,按照积分结
果进行薪级薪档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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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积分法规则
绩效考核等级 A B C D E
绩效考核积分 20 分 15 分 10 分 5分 /
2.企业负责人薪级薪档、职级、岗位调整规则:
(1)绩效考核积分每累计达到 15 分,薪档上调一档,同时在
绩效考核积分档案中将薪档调整所用分数予以扣除;
(2)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为“E”的,薪档下调一档;
(3)连续两年绩效考核等级为“E”的,由公司党委会、董事
会研究给予职级和薪级降级处理;
(4)连续三年绩效考核等级为“E”的,由公司党委会、董事
会研究直接解除职务。不再保留职级,薪级薪档按新岗位重新核定;
(5)若需要升档,而其在所在薪级已升至最高薪档,采用将
其目标薪酬上调 3%的方式代替薪档提升,目标薪酬只上升一年,
次年仍回到原薪级薪档的目标薪酬;若需要降档,而其所在薪级已
降至最低薪档,采用将其目标薪酬下调 3%的方式代替薪档下降,
目标薪酬只下降一年,次年仍回到原薪级薪档的目标薪酬。
(6)企业负责人因上一年年度绩效考核等级为“E”薪酬下调
的,当年绩效考核等级为“C”及以上等级时,次年可调回调整
前薪级薪档,并根据绩效考核积分从调整前薪级薪档进行调整。
第九条 特殊情况下绩效管理
(一)新入职的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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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当年绩效考核积分=企业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绩效考核积
分÷12×入职月数
(二)当年年度岗位发生变动的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核
积分:
1.职级变动的
绩效考核积分档案中的积分在单个职级保留。
年度分段绩效考核积分=分段年度绩效考核积分÷12×分段绩
效考核月数。
2.股东派出人员考核积分计算
分段绩效考核积分=分段绩效考核积分÷12×分段绩效考核月
数;
年度绩效考核积分=分段 1 绩效考核积分+分段 2 绩效考核积分
+...+分段 N 绩效考核积分。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对其绩效考核等级认定为不合
格。
1.违反党纪国法及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
2.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给公司形象抹黑的;
4.造谣、传谣、惹是生非,搞小圈子、团团伙伙的。
(四)特殊时期绩效考核
企业负责人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不参与绩效考核,绩效工
资按绩效评价系数 1.0 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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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离职企业负责人参与在职期间的绩效考核,绩效考核
后兑现绩效工资。
第十条 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的企业负责人可在绩效考核
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诉。
企业负责人需以书面形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申请,经核实,如确因考核失衡的,经党委会、董事会审核后,
重新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第十一条 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企业班子调整和班
子成员培养、使用、轮岗、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二条 绩效考核后实施绩效改进,将其作为企业改善经
营管理、转变经营方式的依据和重要参考。
第十三条 绩效指标调整
(一)企业绩效考核指标调整: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资本
运营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调整情况报送党委会、董事会予
以确认,同时通知被考核人予以确认。
(二)未按规定流程调整的,考核期末仍按原指标进行考
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 2022 年 3 月 1 日起执行。2020 年 12 月
30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企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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