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68 证券简称:北元集团 公告编号:2020-003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银行”)、长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50,000 万元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西安银行“稳利盈”1 号 C 款、长安银行“息息添利” A款 现金管理期限:西安银行“稳利盈”1 号 C 款为人民币单位存款增值服务 产品,起息日为资金实际到账之日,结息周期为 1 个月,结息日未支取则 自动将资金本息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最迟支取日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有效授权期限范围内;长安银行“息息添利”A 款为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起息日为产品购买日,结息周期为 1 个月,结 息日未支取则自动将资金本息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最迟支取日为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有效授权期限范围内。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 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 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1 一、 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124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A 股)361,111,112 股,发行 价格 10.17 元/股,共募集资金 3,672,500,009.04 元,扣除本次股票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为 3,439,990,7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0〕0046 号)。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其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额(万元) 1 12 万吨/年甘氨酸项目 132,042.50 132,042.50 10 万吨/年 CPE 及 2 万吨/年 2 53,000.00 53,000.00 CPVC 项目 100 万吨/年中颗粒真空制盐项 3 50,010.57 50,010.57 目 3 万吨/年 ADC 发泡剂及配套水 4 32,840.00 32,840.00 合肼项目 5 智能工厂基础平台建设项目 11,150.00 11,150.00 6 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956.00 4,956.00 7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60,000.00 60,000.00 合计 343,999.07 343,999.07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西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存款类产 “稳利盈”1号 西安银行 120,000 3.90% - 品 C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2 结息周期为1个月, 结息日未支取则自 保本保证 无 - - 否 动将资金本息转存 收益 下一个结息周期 2.长安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金额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万元) 存款类产 “息息添利”A 长安银行 130,000 3.65% - 品 款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结息周期为1个月, 结息日未支取则自 保本保证 无 - - 否 动将资金本息转存 收益 下一个结息周期 (四)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 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本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 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 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 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1.西安银行“稳利盈”产品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稳利盈”1 号 C 款 (2)产品起存金额:认购起始金额为 10,000 万元,认购金额递增单位为 100 万元 3 (3)认购金额:120,000 万元 (4)年化利率:3.90% (5)起息日:首个起息日为资金实际到账之日,每一个支取日为每一个结 息周期届满之日;如公司在每一个支取日未将资金本息支取并转出指定账户,即 视为公司同意将产品资金本息继续转存下一个结息周期,按此,每一个结息周期 的支取日均为下一个结息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结息周期的产品资金为上一个结 息周期的本息合计。 (6)结息周期:1 个月 (7)资金支取与清算:在保留认购起始金额基础上,公司可随时对“稳利 盈”账户中的资金进行部分或全额支取。部分提取资金后该账户的留存金额必须 大于等于认购起始金额,否则不允许部分支取,但可全额支取,该“稳利盈”账 户在资金全额支取后进行销户处理,资金支取日对该笔“稳利盈”资金进行收益 计算。 (8)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5 日 2.长安银行“息息添利”产品服务协议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息息添利”A 款 (2)认购金额:130,000 万元 (3)起息日:“息息添利”产品起息日为产品购买日,结息日为每一个结息 周期届满之日,每一个结息周期的结息日均为下一个结息周期的起息日,每一个 结息周期的产品本金为上一个结息周期的本息合计。 (4)结息周期:1 个月 (5)资金支取与清算:在保留“息息添利”产品所对应的认购起存金额基 础上,公司可对“息息添利”账户中的资金进行部分支取,部分提取资金后,该 账户的留存金额必须大于等于认购的产品所对应的起存金额,否则不允许部分支 取,但可进行销户全部支取。 (6)合同签署日期:2020 年 11 月 5 日 (二) 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西安银行“稳利盈”1 号 C 款、长安银行“息息添利”A 款的资金投向:存 款产品。 4 (三) 本次公司投资的现金管理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 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进行。 (四) 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产品,风险水平较低。产品存 续期间,公司将与受托方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现金管理资金的运作情况,加 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法定代 注册资本 主要股东及实 名称 成立时间 经营范围 本次交 表人 (万元) 际控制人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 及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实际控制人: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 陕西省国资 债券;办理发行、代理兑付、承 委;主要股东: 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陕西延长石油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 (集团)有限 长安 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 2009.07.27 赵永军 564,141.7298 责任公司、陕 否 银行 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 西煤业化工集 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 团有限责任公 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经 司、陕西有色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金属控股集团 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二)受托方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名称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27,513,155 29,543,974 资产净额 1,544,468 1,666,456 长安银行 营业收入 664,126 513,421 净利润 138,304 120,476 西安银行(证券代码:600928)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西安银行、长 安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 5 要的尽职调查,经调查后认为:公司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提供机构西安银行与长 安银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对现 金管理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2019 年度 2020 年 9 月 30 日/2020 年 1-9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合计 1,170,627.62 1,137,319.71 负债合计 381,940.27 280,344.56 净资产 788,687.35 856,975.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44,394.62 166,698.75 净额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24.65%,公司货币资金为 42,568.28 万元(募集资金未到位),本次现金管理支付的金额为 250,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 587.29%,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的比例为 29.17%, 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21.98%,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 理产品的情形。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本次公司认 购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其他流动资产,到期结算后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 资金,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五、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保证收益型的产品,但仍不排除 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 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 6 滚动使用投资额度。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