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 态度,在了解相关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审慎考虑,发表如下事前 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 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 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郑鹏程 邹志文 陈善昂 郑超愚 张颖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