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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2020-01-0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股票简称:长沙银行                                             股票代码:601577




        本募集说明书仅供拟认购的合格投资者使用,不得利用本募集说明
                  书及申购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证券市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BANK OF CHANGSHA CO., LTD.
          (注册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座)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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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核准,不表明其对本公司所披露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其对本次优先股的价值或
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
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
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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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时,应特别关注下列与本次优先股相关
的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风险因素”等相关章节。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及数量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为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
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商业银行发
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的
优先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 6,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 亿元。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交易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湖南银保监局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完成发行。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
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本行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
转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非公开发
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且必须为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因此,存在投资者范围和数
量受限而导致本次优先股的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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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息分配安排

     (一)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自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
期,每个计息周期内股息率相同。第一个计息周期的股息率,由本行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发行时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投资者要求等
因素,通过询价方式或有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且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
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其中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
发行缴款截止日(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或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基准利率调整日
(即发行缴款截止日每满五年的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承继其职责的相关单位)编制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
债到期收益率曲线(目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中,
待偿期为五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 2.99%,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固定溢价以第一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 2.99%后确定
为 2.31%,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如果未来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在基准利率调整日不可得,届时将根据
监管部门要求由本行和有关优先股股东协商确定此后的基准利率或其确定原则。

     在基准利率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计息周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定方
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

     (二)股息发放条件

     1、在确保本行资本状况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
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
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
前,股息的支付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2、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
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优先股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优先股派息除构成
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本行的其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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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本行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
本行取消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的事宜,将在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通知
优先股股东,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
股息发放,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至恢复全额支付股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
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三)股息支付方式

     本次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相应期
次优先股票面总金额,计息起始日为相应期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优先股
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即2019年12月25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四)股息累积方式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本次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
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五)剩余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除按照发行方案约定获得股息之外,不再同普通股股
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四、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赎回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本次优先股不设置回售条款,但设置有条件赎
回条款。本次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本行行使赎回权或向本行回售优先股。

     (一)赎回权行使主体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为本行所有,并以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为前提。

     (二)赎回条件及赎回期

     本次优先股无到期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行对本次优先股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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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使赎回权的计划,投资者也不应形成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的付
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至本次
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本行行使赎回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本
行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次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
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②本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
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三)赎回价格

     在赎回期内,本行有权按照以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
付的股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优先股。

五、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强制转股

       (一)强制转股触发条件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
(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次优先股按照
票面总金额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况下,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
股。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
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票面总金额全额转为 A 股普通股。
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监会
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
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本行
发生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形时,将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并按照
《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二)强制转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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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期自优先股发行完成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全部赎
回或转股之日止。

       (三)强制转股的价格及调整方式

     本次优先股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9.39
元/股。(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自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
生送红股(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
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
为而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N/(N+n);

     A 股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k)/(N+n);k=n×A/M;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本行普通股总股本数,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A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M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
条款的公告)前一个交易日 A 股普通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股价
格。

     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变化情况时,将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规
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
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
的权益时,本行有权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及平
衡本行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原则调整强制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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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四)强制转股比例及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股东强制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其中Q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本次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的股数;V为强
制转股涉及的优先股的票面总金额;P为截至发生强制转股时按照“(三)强制
转股的价格及调整方式”中的调整公式经累积调整后的有效强制转股价格。

     本次优先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余额,本行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处理,如无相关规定,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当触发事件发生后,本次优先股将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全部转换或按照同等
比例吸收损失的原则部分转换为对应的A股普通股。

     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导致本行控制权变化的,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五)强制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实施强制转股的优先股任何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息将不再支付。

     因本次优先股转股而增加的本行A股普通股享有与原A股普通股同等的权
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优先股强
制转股形成的A股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普通股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本次优先股强制转股价格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强制转股价格确定及调整方式,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
优先股的强制转股价格为9.39元/股。

     本次发行方案就强制转股比例及确定原则、强制转股期限、强制转股年度有
关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的具体约定,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之“一、本次发行方案”之“(八)强制转股条款”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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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表决权限制及表决权恢复

     (一)表决权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本次优先股股东无权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惟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优先股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
一表决权,但本行持有的本次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涉及审议上述事项的,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表决权恢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续期内,本行累计三
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本次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
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
通股股东共同表决。

     本次优先股在表决权恢复后,每一优先股股东有权按照以下约定的模拟转股
价格计算并获得一定比例的表决权,并按照该等表决权比例,在股东大会上与普
通股股东共同行使表决权。

     初始模拟转股价格与“五、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强制转股”对初始强制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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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的设定相一致。模拟转股数量(即每位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的表决权票数)的
计算方式为:Q=V/E,并按照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该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恢复为A股普通股表决权的份额;V
为该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本次优先股的票面总金额;E为届时有效的模拟转股价格。

     自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A股普通股发生
送红股(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
依次对模拟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进
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与“五、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强制转股”对强制转股价格的
调整机制相一致。

     (三)表决权恢复的解除

     本次优先股在表决权恢复后,表决权恢复至本行全额支付当年股息之日止。
后续如再次触发表决权恢复条款的,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重新恢复。公司章
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要求以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作为
权益工具核算,优先股股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处理,于所得税后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优先股的会计原则应用意见书》,表明“基于我们对拟发行优
先股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相关条款的阅读和对适用会计准则的理解,我们认为
长沙银行拟应用会计原则是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即本次优先股满
足权益工具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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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投资者与本次发行优先股有关的税务事项

     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现行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
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税务事项分析依据我国现行的
税收法律、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作出。

     如果未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相关主管部门就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
让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本募集说明书中所提及的本次优先股相关税务事项将按
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让的专门税务法规执行。

     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优先股有关税务事项的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
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事项咨询财税顾问,本行不承担由此产生
的任何责任。

     投资者与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税务事项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之“六、本次发行优先股与投
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有关内容。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评级安排及风险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优先
股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行及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
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评级
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跟踪评级期间,若公司未来受宏观经济环
境、资本市场状况、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有关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恶化,则存在
本次发行优先股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

     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本行主体或者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信用等级,本
次优先股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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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关于其他融资计划的声明

     本行董事会声明,除本次优先股发行计划外,自《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公告之日(即2018年12月11日)起,
本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监管要求、业务经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等,采
取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资本的可能性。

     (二)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如果优先股对资本金规模的提升所带来的净利润增
长不能覆盖优先股股息,那么优先股股息的支付将减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收
益。为填补优先股发行可能导致的即期回报减少,本行承诺将采取多项措施保证
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并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
本行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1、强化资本约束机制,提高资本使用效率;2、灵
活运用多种手段补充公司资本,保持较高资本质量;3、持续推动业务全面发展,
拓展多元化盈利渠道;4、深化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建设;5、保持稳定的普通股股
东回报政策。具体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董事
会声明及承诺事项”之“(二)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十一、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本行相关股利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提高股东回报水平,本行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行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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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董事会将根据实际盈利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在综合考虑本行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以区
分情形并按照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采取现金、送股和转增资本等方式分配利润。
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情况下,本行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2、本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1)履行本行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投资者提
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2)本行严格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上市银行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以进一步健
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3)本行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要求。原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强化了资本约束机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
资本监管要求。

     (4)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着眼于本行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和本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并合理预
判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业务的发展需要。

     (5)本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主要受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货币
政策以及存贷款规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本行将同时考虑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等
对现金流的影响,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本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3、本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综合以上因素,本行拟定的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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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出具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
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的形式:本行拟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在本行盈利、符合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股利分配顺序:本行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以本行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本行法定公积金。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一
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

     4)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5)本行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根据
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行章程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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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
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本行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最低比例: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
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
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可
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
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
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7)差异化股利分配政策: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8)现金分红优先: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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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本行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1、2016 年利润分配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行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62 亿
   元,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2017 年利润分配

        2018 年 4 月 26 日,本行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不分配、转增股利。

        3、2018 年利润分配

        2019 年 5 月 21 日,本行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按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8 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股利 9.58 亿元,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实施。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958,035             0       461,91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478,608       3,930,713     3,190,076
净利润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21.39%         0.00%        11.75%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三)本行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本行全体股东依法享有公司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
   司财务报表口径下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9.53 亿元。本行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
   年度,按照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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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已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及历史实际支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无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五)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和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应付债券余额 1,161.50 亿元。本行应付债券具
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负债情况分析”之“5、应付债券”有关
内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无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十二、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能力

     1、本行的盈利能力良好,为优先股股息支付打下良好基础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31.90 亿元、39.31 亿元、44.79 亿元和 26.72 亿元,盈利水
平持续平稳提升。良好的盈利能力状况将为优先股股息的正常支付打下良好基
础。

     2、本行充足的累积未分配利润水平将为优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下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9.53
亿元。本行累计未分配利润充足,将为未来优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3、优先股募集资金产生的效益可作为优先股股息支付的重要来源

     正常情况下,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息率水平将低于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因
此,在本行经营发展及盈利能力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优先股募集资金所产生
的效益可完全覆盖所需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作为优先股股息支付的重要来源。

     4、本行不存在会对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大额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经发行在外的二级资本债券、金融债券和
同业存单外,本行不存在其他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针对现有债务,本行将合理
安排自有资金和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资金进行还本付息,该等已发行债务的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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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付息不会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息支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行将有充分的能力支付优先股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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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18
释     义.......................................................................................................................... 20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 23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23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 25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 25
      四、公司与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关系的说明 .................................................. 28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9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 29
      二、公司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 33
      三、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风险 .............................................................................. 37
      四、与银行行业相关的风险 .............................................................................. 47
      五、其他风险 ...................................................................................................... 51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 ..................................................... 53
      一、本次发行方案 .............................................................................................. 53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 61
      三、公司对本次优先股股息的税务处理 .......................................................... 61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 62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 63
      六、本次发行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 64
      七、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 69
      八、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 69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担保情况 ...................................................................... 69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 70
      一、公司概况 ...................................................................................................... 70
      二、本行普通股股本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71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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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 71
    四、公司组织架构 .............................................................................................. 79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86
    六、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 87
第五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 109
    一、风险管理 .................................................................................................... 109
    二、内部控制 .................................................................................................... 118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1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21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36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 188
    四、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能力 ........................................................................ 19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94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95
    一、对外担保情况 ............................................................................................ 195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 195
    三、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195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 198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234
    一、备查文件 .................................................................................................... 234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 23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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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长沙银行/本公司/本行/
                        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长沙银行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优
                        指   6,000 万股(含 6,000 万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0
先股/本次优先股发行
                             亿元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监会《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所
合格投资者              指
                             规定的,可以购买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投资者

                             除特别说明外,为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
股东大会                指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出席的股东大会

本募集说明书            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公司制定并定期或不定期修订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其职责
中国银监会              指   分别划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
湖南银保监局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湖南银监局              指   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
人民银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 1988 年制定并通过的《巴塞尔委
巴塞尔协议/新巴塞尔          员会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及 2004
                        指
协议                         年 6 月 26 日正式发表的《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
                             修订框架》
                             巴塞尔协议Ⅲ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标杆,其出台引发了国际
巴塞尔协议Ⅲ            指   金融监管准则的调整和重组,影响了银行的经营模式和发展
                             战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规定的不构成其表
中间业务                指
                             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其非利息收入的业务
资本净额                指   商业银行的核心资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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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民银行及银保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
                            指标计算要求、《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和《商业
                            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
                            的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资本充足率             指
                            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一级资本
                            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规定的核心
                            一级资本与风险加权资产之间的比率
                            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按照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
不良贷款               指
                            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
敞口                   指   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资金头寸
ATM                    指   Automatic Teller Machine,即银行卡自动柜员机
新华联建设             指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系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湖南通服               指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系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家润多商业股份有
友阿股份               指
                            限公司,系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兴业投资               指   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系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三力信息               指   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系本行主要股东之一
通程实业               指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天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原名“长沙信达实业股份有限公
天辰建设               指   司”、“湖南天辰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
                            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新华联石油             指   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通程控股               指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长房集团               指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祁阳村镇银行           指   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西村镇银行           指   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章村镇银行           指   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国泰
联席主承销商           指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发行人律师             指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用评级

元、千元、万元、百万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百万元
元

报告期/报告期各期      指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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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2019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内               指   201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为止的期间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募集说明书中
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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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湖南银保监局已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长沙银行
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湘银保监复[2019]278号),同意长沙银行非
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含6,000万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
亿元,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99号)核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为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
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商业银行发
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的
优先股。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6,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亿元。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范围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湖南银保监局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完成发行。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
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本行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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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优先配售。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以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五)票面股息率确定原则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自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
计息周期,每个计息周期内股息率相同。第一个计息周期的股息率,由本行董事
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发行时国家政策、市场状况、本行具体情况以及投资者
要求等因素,通过询价方式或有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且不高于本行最近
两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其中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
发行缴款截止日(即2019年12月25日)或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基准利率调整日(即
发行缴款截止日每满五年的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当日)待偿期为5年的
国债收益率平均水平,基准利率自本次优先股发行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调整一
次。固定溢价本次发行时确定的票面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后确定,一经
确定不再调整。

     在基准利率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计息周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定方
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

     (六)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优先股由主承销商以代销的方式承销,承销期间起止时间为2019
年12月17日至2019年12月25日。

     (七)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发行费用(含税)为人民币8,920,000.00元,具体明
细如下:

     序号              费用明细             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元)
       1                保荐费                     580,000.00
       2                承销费                    4,74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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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费用明细                    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元)
       3                律师费用                             480,000.00
       4               会计师费用                            470,000.00
       5               资信评级费用                          250,000.00
       6               登记服务费用                         2,400,000.00
       7                  合   计                           8,920,000.00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和转让的时间安排

           发行安排                                 日期安排

发行首日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发行日期                   201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5 日

申购日期                   2019 年 12 月 20 日

开始转让日期               详见后续本行关于本次优先股转让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发行后不能上市交易,将在
上市交易或转让安排
                           上交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让。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公司

     名称: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玉国

     经办人员:杨敏佳、李平

     住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联系电话:(0731)89934772

     传真:(0731)8430541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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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周宇、韩日康

     项目协办人:何洋

     项目成员:宋佳佳、周熙、王毓、卢传斌、聂致远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755)23835888

     传真:(0755)82485221

     (三)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项目经办人:金巍锋、龙定坤、孙泽夏、李志斌、孙轩、周济、王木子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
04)、17A、18A、24A、25A、26A

     电话:(0755)82499200

     传真:(0755)82492020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松(代)1

     项目经办人:徐岚、刘登舟、孙琳、冯强、左佳、卜权政、裴亦萱、郭芳池、
籍冠珩、胡张拓、陈瀚爵、韩奇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676666

1
  2019 年 9 月 23 日,国泰君安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提名贺青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贺青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选举;同意贺青先生正式任职公司董事后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规定,在新任董事长任职之前,由副董事长王松先生履行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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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021)38670666

     (四)律师事务所

     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丁少波

     签字律师:王乾坤、唐萌慧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北栋17层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359号佳天国际新城A座17层

     联系电话:(0731)82953778

     传真:(0731)82953779

     (五)审计机构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曹国强

     签字会计师:魏五军、胡萍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联系电话:(0731)85179876

     传真:(0731)85179801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负责人:常丽娟

     签字评级人员:贾一晗、张帆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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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收款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白家庄支行

     账户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0645001230

     (八)申请转让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证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电话:(021)68870587

     传真:(021)58754185

四、公司与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关系的说明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除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3,300
股、保荐机构主要关联方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 831,800 股之外,
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
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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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投资本行本次优先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信息披
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优先股时,除本募集说明
书提供的各项信息外,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优先股的投资风险

     (一)优先股股息不可累积且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剩余利润分配的风险

     为满足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要求,本次优先股的
股息不可累积,即当年度未足额派发优先股股息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
年度。因此,优先股投资者可能面临股息损失的风险。

     此外,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票面股息率获得分配后,不再同普
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因此,优先股投资者可能面临无法享受本行未
来业务发展所获额外收益的风险。

     (二)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的风险

     在确保本行资本状况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
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
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股息的支付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要求,本行有权全部或
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优先
股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优先股派息除构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
以外,不构成对本行的其他限制。因此投资者可能将面临本行取消本次优先股股
息发放的风险。

     若本行受国家政策、经济形势和自身管理等有关因素影响,经营情况恶化,
可能影响本行资本充足水平或税后利润水平,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不能支付约定
的优先股股息的风险。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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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均可能导致优先股投资者的实际股息率低于票面股息率。

     (三)优先股股息率定期调整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若届时设置股息率重置周
期,即在相应期次优先股计息起始日后的一定时期内采用相同股息率,随后每隔
一定时期重置一次,则在重定价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股息率调整期内的票面
股息率水平,确定方式为根据重定价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
价得出。

     上述调整将导致本次优先股股息率水平的变化,优先股投资者面临因上述股
息率调整事项导致的股息收入不确定性风险。

     (四)优先股股东表决权受限的风险

     根据本次发行方案,一般情况下,本次优先股股东无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
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惟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一表决权,
但本行持有的本次优先股没有表决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
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
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本次优先股投资者将面临因表决权受限而导致的风险。

     (五)市价波动风险和交易风险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后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优先股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二百人,
且必须是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合格投资者。因此,存在投资者范围和
数量受限而导致本次优先股的交易不活跃、流动性不足的风险,投资者可能由于
无法找到合适的转让对象将优先股及时变现。

     同时,本次优先股的转让价格受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状况、公司自身经
营情况、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转让过程中,优先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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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价格变动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优先股投资者可能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六)公司赎回本次发行优先股的风险

     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赎回权为公司所有,公司行使赎回权应遵循《商业银行资
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为前提条件,
且不应形成优先股将被赎回的预期,优先股股东无权要求公司赎回优先股。

     本次优先股赎回期为自优先股发行结束日期满5年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的优
先股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公司有权自发行结束日期满5年之日起,有权于每
年的付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

     公司行使赎回权应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并需要符合以下要求:1、本行使
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次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力具
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2、本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水
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如本行行使赎回权,优先股的存续期将缩短。此外,赎回价格为优先股面值
加本行宣告赎回的公告日的计息年度应计股息,可能低于届时本次优先股的市场
价格及投资者受让本次优先股的价格,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因此,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在取得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前提下,将面临被公司
提前赎回的风险。

     (七)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被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风险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及《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
见》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设置了强制转股条款。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
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
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次优先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额或部分转
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
情况下,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同等条件转股。

     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
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票面总金额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其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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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中国银保监会
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
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当优先股转换为A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

     若发生上述强制转股事项,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将不能再按照约定的股息率
优先取得股息收入,也不再拥有优先于本行普通股投资者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因
此,优先股投资者面临所持有的优先股被转换为普通股的风险。由于优先股投资
者在购买本次优先股时无法预期强制转股触发条件的发生时间,其实际发生时间
可能无法契合优先股投资者的实际投资意愿和资金使用计划,且转股是不可恢复
的,投资者将面临预期收益下降和持有期限不确定的风险。同时,在强制转股情
况下,本行普通股市场价格可能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对转股后普通股的市场价值
及投资者收益带来一定风险。

     (八)清偿顺序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受偿顺序位列存款人、一般债权人和次级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券、二级资本工具等)之后。本行进行清算时,财
产按下列顺序清偿:(1)支付清算费用;(2)支付本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
用和法定补偿金;(3)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4)交纳所欠税款;
(5)清偿本行其他债务。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本行根据股东持有的股
份种类和比例进行分配。本行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所支
付的清偿金额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与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
付的股息之和,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因此,优先股股东将有可能因清偿顺序在各类债权人之后而面临在公司清算
时因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而导致投资损失的风险。

     (九)优先股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优先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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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的信用等级为AA。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对本行及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持续定期跟踪评级与不
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报告每年出具一次,将在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及评级
机构的网站上公布持续跟踪评级结果。跟踪评级期间,若公司未来受宏观经济环
境、资本市场状况、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等有关因素影响,经营效益恶化,则存在
本次发行优先股信用评级下降的风险。

     如果未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本行主体或者本次发行的优先股的信用等级,本
次优先股的市场价格将可能发生波动从而给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十)未来发行的证券的相关权利可能优于本次优先股的风险

     未来,公司可能会根据监管政策变化发行新的证券,其相关权利可能会优于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包括但不限于股息支付顺序和公司解散、破产、清算时清偿
顺序,从而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相关权利构成不利影响。

     (十一)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如果未来有权机关出台新的资本监管要求或对现有资本监管要求进行重大
修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再符合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时,本行可能将
根据届时的监管要求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或在获得中国银保
监会批准后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发行的优先股。

二、公司及原股东面临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风险

     (一)普通股股东可供分配利润减少的风险

     在确保本行资本状况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
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可以向
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之前。
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股息发放,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至恢复
全额支付股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因此,普通股股东可能面
临无法参与利润分配的风险。

     按照本次优先股发行规模为60亿元,假设股息率按每年不超过5%的情况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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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仅为示意性测算,不代表本行预期的本次发行优先股股息率),本行每年支
付的优先股股息不超过3亿元,约占本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38.67亿元的7.76%。如果优先股所产生的盈利不能覆盖优先股股息,将可能减
少普通股股东可供分配利润。

       (二)普通股股东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根据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设置了表决权恢复条款和强制
转股条款,当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或优先股被强制转股时,公司普通股股东将
面临权益被摊薄的风险。

       1、表决权恢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优先股发行后,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
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本次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
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通股股东共
同表决。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的普通股表决权根据发行方案约定的计算方式确
定。

     若本次优先股发行总规模为60亿元,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即2018年12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确定
的初始模拟转股价格9.39元/股测算,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后,本行享有表决权
的股份将约增加6.39亿股。

     表决权恢复将对普通股股东的表决权权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2、强制转股

     当满足强制转股触发条件时,本行本次发行并仍然存续的优先股将在监管部
门批准的前提下全额或部分转换为A股普通股。由此将使普通股股本总额相应增
加,将对原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表决权以及包括每股收益在内的部分财务指标
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若本次优先股发行总规模为60亿元,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8年12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
股票交易均价确定的初始模拟转股价格9.39元/股测算,优先股股东强制转股后,
本行享有表决权的股份将约增加6.39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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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制转股将对公司原有普通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表决权及每股收益等产生一
定的摊薄作用。

     (三)普通股股东的清偿顺序受到影响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位受偿,受偿顺序
均优先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因此,如本行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由于
本次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可能导致没有足够资金对普通
股股东进行清偿,从而使普通股股东面临清偿损失的风险。

     (四)优先股赎回的风险

     在本次优先股存续期间,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公司有权自优先股
发行结束日期满5年之日起,于每年的优先股股息支付日行使赎回权。若公司行
使赎回权,将使得公司净资产、资本等有所减少,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也将构
成一定影响。因此,普通股股东将面临优先股赎回所产生的风险。

     (五)会计和税务风险

     根据财政部已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
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及《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
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优先股作为权益工具核算。
如果未来相关会计政策调整致使本次发行优先股无法继续作为权益工具核算,可
能影响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会计确认,进而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结构等。

     根据目前适用的相关政策,本次优先股支付的股息来自于公司税后可分配利
润,不在所得税前列支。但不排除国家未来调整有关优先股的税务政策,进而带
来相关税务风险。

     (六)分类表决导致的决策风险

     根据优先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时,优先股股东享有分类表决
权: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
资本超过百分之十;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4、发行优先股;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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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对于优先股存在分类表决权利的上述重大事项,将
由本行普通股股东和优先股股东进行分类表决,即上述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本
行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
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分类表决安排为本行重大事项决策增加了不确定性,因此,
本行面临分类表决所导致的决策风险。

     (七)资本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目前中国银保监会的规定,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满足其他一级资本的相关
要求,故此,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外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
充其他一级资本。但是,未来优先股存续期间,不排除因监管政策的变化等因素
导致优先股不再满足其他一级资本的规定条件从而不能计入一级资本的可能,进
而有可能导致公司资本减少,影响公司业务发展和风险抵御能力。

     (八)股息率波动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即5
年)以约定的股息率支付股息。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
其中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缴款截止日或基准利率调整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不含当日)待偿期为五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固定溢价以第一个计息周
期的票面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再调整。在基准利率
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计息周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定方式为根据基准利
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

     因此,未来基准利率的变化将可能影响优先股的股息率水平,从而影响普通
股股东的可供分配利润。故此,公司及普通股股东面临基准利率水平变化所带来
的不确定性风险。

     (九)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补充一级资本并
将有效推动各项主营业务发展。由于商业银行的特殊性,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和公司现有资本金共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带来的收入贡献较难单独衡量。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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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下募集资金投入当期就可以产生一定收益,募集资金计入公司资本后也将推
动相关业务的发展并产生一定效益,但如果本次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未在发行完
成当年度得到充分利用、或者其对资本金规模的提升所带来的净利润增长不能覆
盖优先股股息,那么优先股股息的支付将减少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收益。

三、与公司经营有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信贷、拆借、投资等业务时,由于客户(或交
易对手方)违约或资信下降而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和收益的不确定性。本行
可能存在信用风险的资产包括各项贷款、拆放同业、买入返售资产、存放同业款
项、银行账户债券投资、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表外资产等,其中最主要的是
各项贷款和表外资产,即表内授信业务和表外授信业务。信用风险是包括本行在
内的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1、贷款业务风险

     (1)不良贷款上升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4.12 亿元、19.09 亿元、26.44 亿元和
30.36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19%、1.24%、1.29%和 1.29%,本行不良贷款
余额随着贷款总额增加而呈逐年上升趋势,不良贷款率在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
定。

     受我国经济周期及经济转型影响,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本行可能面临一定的
不良贷款上升压力。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也可能因其他各种因素下降,其中包括
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如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全球经济复苏不及预期、全球信用
环境恶化、全球宏观经济发展的不利趋势以及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的发生等本行
无法控制的因素。上述因素可能对本行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流动性产
生不利影响,进而削弱其还贷能力。借款人实际或可预见的信用状况的恶化、住
宅和商业物业价格下跌以及借款人盈利能力下降等情形,将可能引起本行资产质
量下降并导致本行计提的贷款减值准备增加,对本行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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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影响。此外,本行的可持续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本行有效管理信用风险和维
持或提高贷款组合质量的能力。

     本行致力于不断改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体系,然而本行的信用风险
管理政策、流程和体系未必完全切实有效且毫无缺陷。如果本行的信用风险管理
政策、流程和体系未能完全有效运作,则可能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对本行贷
款组合的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贷款减值准备不足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 37.15 亿元、49.63 亿元和 72.81
亿元和 86.72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13%、3.21%、3.56%和 3.69%,拨备覆
盖率分别为 263.05%、260.00%、275.40%和 285.64%。

     本行根据对影响贷款质量的多项因素的评估和预测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包括
但不限于本行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抵质押品的可变现价值、
本行借款人的担保人履约能力、本行信贷政策的实施以及国内外经济状况、宏观
经济政策、利率、汇率以及法律和监管环境,其中很多因素超出本行的控制范围。
本行的贷款减值准备是否充足,取决于本行用于评估潜在损失的系统是否可靠,
以及本行准确收集、处理和分析相关统计数据能力的强弱。

     本行实行审慎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但是,本行评估贷款损失的技术和系统
的局限性,以及本行准确收集、处理及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的能力或会导致减值
准备计提不够充足。如果本行对影响贷款质量因素的评估或预测与实际情况不
符、本行的评估结果不准确、本行对评估系统的应用不足或收集、处理和分析相
关统计数据的能力不足,则减值准备未必足以弥补实际损失,而本行可能需计提
额外的减值准备。此外,减值准备可能因未来的监管及会计政策变动、贷款分类
上的偏差或本行减值准备审慎的策略而继续增加。上述任何情况均可能会大幅减
少本行的盈利,进而导致本行净利润减少,并对本行的业务、资产质量、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贷款担保恶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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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大部分贷款以保证、抵押或质押方式进行担保。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占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6.84%、
39.41%、8.43%,合计占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为 74.68%。

     抵质押物主要包括房产、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收费权等。本行抵质押
品的价值可能受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影响我国经济的宏观因素)的影响而
大幅波动。以房地产的担保物为例,尽管本行对房地产抵押率设置了较为审慎的
标准,但我国房地产市场波动可能会导致本行房地产抵押价值跌至低于贷款未偿
还本息水平,从而增加本行的减值损失。此外,本行虽然会定期对抵质押物重新
估值,但是本行未必能及时获得抵质押物的最新估值信息,这可能会影响本行对
抵质押物所担保贷款进行评估的准确度。

     保证人财务状况显著恶化可能会大幅降低本行根据保证可收回的金额。此
外,本行也可能面临法院、其他司法机构或政府机构宣布保证无效或因其他原因
拒绝或无法执行有关担保的风险。因此,本行面临无法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的风
险。

     综上,如果借款人丧失履约能力,且贷款的担保不足以覆盖贷款未偿还金额,
或本行无法及时全部变现贷款抵质押品的价值,将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贷款集中度过高的风险

     1)与客户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为 3.92%,最大十家
客户贷款集中度 25.48%,集中度指标符合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监管要求。

     目前,本行向最大十家单一客户发放的贷款均为正常类贷款,贷款行业结构
也在不断优化。但是若本行最大十家单一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恶化,将对本行的
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的最大十家单一客户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境内,目前的经
营状况良好,但若湖南省的整体经济产生重大变化,本行主要信贷客户的偿债能
力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会对本行的授信业务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对本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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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造成不利影响。

     2)与行业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从行业分布来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排名前五位的行业为: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房地产业。前五大行
业贷款余额为 1,076.71 亿元,占对公贷款(不含贴现)的比例为 77.48%。为控
制行业集中度风险,本行通过行业分类管理和实行信贷组合管理等手段,致力于
优化客户比例结构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贷款行业结构。本行通过发布《授信政策指
引》和《行业风险指引》,注重总行对分支机构的总量控制与动态指导。将行业
投向政策分为优先支持类、选择支持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四大类,并实行差别化
的信贷政策,不断深入行业研究,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有效防范行业集中度风险。

     尽管采取了控制措施,但如果上述行业处于发展的下行周期、行业指导政策
发生不利变化、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经济衰退、客户因经营困难出现财务问题,
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2、投资业务风险

     本行的投资业务的投资对象主要包括债券、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
收益权等。如果企业债券发行人或融资方的偿债能力出现问题,本行对其的投资
业务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本息,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
影响。

     如果因经济下滑导致本行任何投资标的的发行人或担保人破产、经营不善或
因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偿债义务,或该等投资标的缺乏流动性,本行投资资产价值
可能大幅下跌,从而可能对本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

       3、同业拆借业务风险

     本行同业拆借对象主要为境内的商业银行。本行对同业拆借对象进行同业授
信,同业拆借交易控制在授信额度内,信用风险较低。如果拆借对象面临的经济
环境突发变化,本行拆出资金本息可能无法全部或部分收回,从而对本行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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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表外业务风险

     作为本行业务的一部分,本行提供承诺和担保,包括提供贷款承诺、开出信
用证、开出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信用承诺,这些承诺和担保并未体现在资
产负债表中。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产负债表表外承诺的余额为 280.01
亿元。

     本行面临与上述承诺和担保有关的信用风险,如果客户不能履约,本行可能
会需要兑现相关承诺和担保,如果本行无法从客户处就此得到偿付,本行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等)变动而引
起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化,进而对未来收益或者未来现金流量可能造成潜在损失的
风险。本行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所持有的自营性投资、其他各项资产与负债,以
及资产负债表外的承诺、担保,主要市场风险类别有利率风险与汇率风险。本行
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为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变动对本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对本行各类存款利息
支出、贷款、应收金融工具、债券利息收入产生影响,从而影响银行的净利息收
入或经济价值。这种利率风险可能由几个方面的原因产生,包括:资产、负债和
表外业务到期期限或重定价期限不一致导致的重定价风险,基准利率变动不一致
导致的基准风险,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移动导致的收益率曲线风险,以及资产、
负债和表外业务中所隐含的期权导致的期权性风险。

     利率风险还包括利率变动对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产
生影响,且公允价值变动会反映在银行财务报告上的风险。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行交易账户及可供
出售账户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资产,投资的损益水平受债券票面利率、银行间
债券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

     近年来,我国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存贷款利率的管制均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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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金融机构拥有了利率的自主定价权。中国商业银行不断寻求为客户提供更具
吸引力的价格,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可能日趋激烈。本行无法保证能及时调整本行
的资产负债组合结构及定价机制,以有效地应对利率市场化及其可能带来的市场
利率的变动。因此,利率变动可能会对本行利息净收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
生不利影响。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汇率的不利变动而使商业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
险。本行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资产和负债均以人民币为主,外币以美元和欧
元为主。从目前的资产负债结构来看,本行当前的汇率风险敞口较小,但随着人
民币汇率的逐步市场化以及本行外汇业务的发展,汇率风险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
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本行资金来源主要为客户存款、同业融资、债券融资等,资金运用主要为贷
款、债券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等。其中,本行客户存款中短期存款占比较高,
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占总存款之比均未超过 50%,尽管根据本行经验,相当一部
分活期存款会形成稳定的资金沉淀,而定期存款到期后仍会续存本行,但如若更
多投资产品出现,导致相当比例的活期存款客户取出存款,或定期存款到期不能
续存,本行可能需要寻求成本更高的资金来源,以满足资金需求,因而对本行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行通过管理资产负债品种、期限结构,保持一定比例的优质流动性资产,
控制资产负债现金流缺口水平等手段和工具管理流动性,确保本行流动性风险水
平可控。但如果发生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信贷需求的大幅增长、贷款承诺的大量
履行、存款的大幅减少、贷款到期难以收回,以及人民银行调整准备金率、国内
或国外利率的急剧变化,货币市场出现融资困难等,也可能对本行的流动性产生
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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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
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

     本行强化操作风险管理,建立了较完善的操作风险管理和内控管理体系。在
主要业务领域均制定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措施,建立并实行了日常业务运营的
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等管理措施,强化业务操作的全流程监控。针对重点业务
领域以及新产品、新业务,加强业务流程的制度制定、执行、检查以及后评价的
力度。持续推动操作风险三大管理工具的运用实施,加强重点领域风险评估和监
测。本行相继完成了信贷业务、贸易金融、电子银行、金融市场、运营管理、信
息科技业务等条线的流程评估、重检工作,有效控制了业务发展过程中的操作风
险。尽管本行大力开展上述工作,报告期内无重大案件和责任事故发生,但随着
经营规模、业务品种、服务区域的不断扩大,不排除可能因内部及外部环境发生
变化、当事人的认知程度不够、执行人不严格执行现有制度、本行员工或第三方
其他不当行为等,使内部控制的手段无法全部发挥甚至失效,从而形成操作风险
事件并可能给本行造成损失。

       (五)其他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1、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

     近年来,本行加快了省内区域化进程,现已完成对湖南省地市级的全面覆盖。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湖南省内开设了 12 家省内分行和 17 家直属支行
(含总行营业部),在广东省设立 1 家分行,并在祁阳、湘西、宜章设立 3 家村
镇银行,并设立 1 家消费金融公司。本行对长沙市以外地区的经济金融环境、信
用环境、人文环境的了解可能不够深入,招聘熟悉当地环境、客户的员工也可能
存在一定难度,本行的管理能力是否符合区域化发展要求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检
验。

     本行致力于根据客户多样化需求,持续拓展产品和服务范围。业务开发与推
出过程中,可能存在未切实满足客户需求而不被接受或未达到本行预期盈利水
平,开展新业务可能无法及时招聘到专业人才,新产品或服务可能未获得监管部
门的批准,可能无法及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升级改造信息技术系统,以支持本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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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务拓展等情况。因此,新产品、新服务的回报可能低于预期,本行的经营业
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2、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系统风险

     随着金融行业竞争的加剧,银行需不断扩大业务经营规模,拓展业务领域,
进行金融创新,这将使本行承担更多的风险,并促使本行提高风险经营能力。但
同时,本行受规模、资源等限制,风险管理的全面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完善。
随着本行经营范围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本行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可能
需要进一步的改善或更新,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如果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速度与业务经营发展的速度不匹配,可能导致本行在管理上不足以有效控
制相应的风险,从而导致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受到影响。

     3、欺诈风险

     本行员工或其他第三方如发生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可能使本行遭受经济损
失,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以及使本行声誉受到严重损害。本行员工的不当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违规授信、骗取存款、盗窃、贪污、挪用客户资金、欺诈、受贿等。
第三方针对本行的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欺诈、盗窃、抢劫等。

     本行建立了严格的内控管理体系,针对员工可能的不当行为,采取了包括但
不限于业务授权、关键环节双人复核、系统控制、不相容岗位分离等管控措施,
不断加强对员工不当行为的检查和防范的力度,防范不当行为产生的风险。但是,
本行采取的防范性措施不一定全面且持续有效,本行员工或第三方进行的诈骗或
其他不当行为仍存在难以被及时发现并制止的风险,进而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信息技术风险

     信息技术在银行各项工作中日益发挥出不可替代的作用。本行坚持基础建设
与科技创新并重、提升服务与保障安全并举的发展导向,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本行搭建了较完善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建立了互相制衡互为补充的三道防线;
构建了较有效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27001 认证,
信息安全技术体系覆盖了物理环境、网络、系统、数据库、应用程序、终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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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保护等个层面,有效保障信息安全;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
基本完善了两地三中心的灾备体系建设,实现了较好的业务连续性管理基础支持
体系;建立并落地了完备的外包管理体系,充分缓释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由于本
行的业务经营在很大程度上依靠本行信息系统能否及时正确处理,本行数据中心
的正常运行,通讯网络的畅通、核心业务系统、支付结算系统、银联交易系统、
自助银行系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客户服务系统等的正常工作,
对于本行的业务发展非常关键。如果本行的信息系统或通讯网络因自然灾害、长
期停电、设备损坏、网络中断、计算机病毒、外部非法入侵或干扰等情况发生部
分或全部故障,可能对本行业务造成不良影响。

     5、声誉风险

     商业银行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以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
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给银行机构带来资金损
失、客户流失,甚至出现恐慌性挤兑引发严重的金融系统风险。

     本行已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形成前中后全程监控
与管理体系。但在当前网络自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无论负面报道是否
正确或适用于本行,都可能迅速传播,对本行声誉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对本行的
业务拓展、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6、反洗钱风险

     本行遵守相关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法律及法规,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将大
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识别标准纳入本行反洗钱监测管理系统,及时向相关监管机构
呈报大额及可疑交易。虽然本行已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防范洗钱风险或被恐
怖分子及与恐怖主义有关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但由于洗钱活动及其他非法活动的
复杂性和隐蔽性等原因,本行仍然可能无法完全杜绝遭有关组织或个人利用,出
现洗钱风险或被其他非法活动波及的风险。如果他方利用本行进行洗钱或其他非
法活动,相关监管机构有权对本行实施处罚,进而可能对本行的声誉和经营业绩
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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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无法满足监管部门对资本充足要求的风险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
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
的规定,本行 2013 年底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至少须达到 5.5%,一级资本充足
率至少须达到 6.5%,资本充足率至少须达到 8.5%;本行 2018 年底的核心一级
资本充足率至少须达到 7.5%,一级资本充足率至少须达到 8.5%,资本充足率至
少须达到 10.5%。

     虽然本行报告期内的资本充足率符合相关规定,但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利变化
可能会影响本行满足相关资本充足规定的能力。如果本行无法符合资本充足率的
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可能会要求本行采取纠正措施,包括限制本行的贷款及
其他资产增长、限制本行发行资本工具以提高资本充足率、拒绝批准本行开办新
业务以及限制本行分配股息等。上述措施可能对本行的声誉、财务状况及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8、受监管机构处罚的风险

     中国银保监会先后颁布《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
制指引》等系列规章制度,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内控合规风险管理,使其经营活动
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一致。本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审计署等监管机构对本行遵守法律、法规和指引情况进行定
期和不定期的监管和检查。监管和检查已对本行个别违规事项给予了罚款的行政
处罚,这些处罚单项或总体而言均未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然而,本行无法确保将来在任何时点都能符合一切适用法律法规,
并符合所有监管规定和指引要求,未来仍有可能受到监管机构对本行作出的罚款
或其他行政处罚,进而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和声誉造成不利
影响。

     9、本行同业存放村镇银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促进村镇银行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014〕46 号)中“主发起行应承诺牵头组织村镇银行重大风险处置,为村镇
银行提供持续的流动性支持”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 2011 年度新型农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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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机构培育发展情况的通报》(银监办发〔2012〕80 号)“已设立的村镇银行,
要及时与主发起行签订流动性支持协议,确保不会出现流动性问题”的相关要
求,本行作为发起人,在遵守相关关联交易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与三家村镇银行
签订了流动性支持协议,约定在不影响本行流动性的前提下,当村镇银行发生流
动性风险时,对其提供流动性支持,以缓解其流动性压力。风险控制上,本行对
村镇银行的同业融出设置了风险限额,制定了《并表风险管理办法》,制定风险
隔离措施,防范集团内机构间的风险传染,确保整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村镇银
行无法归还资金,从而可能对本行造成资金损失。

四、与银行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经济环境对银行业务开展风险

     商业银行资产质量、业务开展、经营业绩及财务指标与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
状况、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等紧密相关。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国内经济环
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政府推出并实施
一系列产业、行业、货币、财政政策,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经济内生增
长动力,商业银行有望保持持续、稳健、良好的增长态势。但未来如果经济出现
衰退或者增速出现大幅下滑,将对银行业的整体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行的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将受到影响。

     本行主要在湖南省开展经营,且大部分业务集中在长沙地区。本行为了降低
业务区域集中的风险,已在省内开设共计 12 家分行,在省外开设了一家广州分
行,并控股发起祁阳、湘西、宜章三家村镇银行。本行将根据市场情况,考虑各
分支机构所在区域的地缘特征、资源禀赋、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市场潜力和管
理基础,制定差别化的信贷经营重点和区域信贷政策。此外,在取得监管部门批
复后,结合本行目前的经营状况,有计划、有步骤的推动跨区域经营,实现贷款
投向地域更加多元化。本行虽然已于 2011 年设立了广州分行,但本行绝大多数
的贷款、存款、收入和利润来源于湖南省内。

     公司的经营区域较为集中、贷款客户以中小型企业为主,如果未来湖南经济
增长放缓甚至大幅下滑,或者中小企业客户群体经营状况大幅度恶化,将可能导
致公司的大量客户贷款逾期、违约的情况,不良贷款规模的大幅攀升和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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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大额计提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经济形势严重
恶化的极端情况下甚至可能出现经营利润下滑 50%的风险。

     (二)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目前,我国已形成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城市商
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
同构成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体系。目前我国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地域分布相似,业
务种类和目标客户群也比较类似,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家银行都面临着诸
如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等挑战。另一方面,随着我国金融服务领域的逐步
开放,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业务范围也逐渐扩大,进一步加剧了国内银
行业的竞争。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使得我国传统银行业面临新的挑战和转
型的压力。

     本行的竞争对手主要包括经营所在地在湖南省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
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高速成长中的城市商业银行。此外,随着中国
银行业逐步扩大对外开放,外资银行进入的国内市场及其业务范围不断扩大,
从而使本行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这些竞争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行的业务直接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中
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作为本行主要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指
引。这些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未来可能发生改变,本行无法保证各类改变不会对
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此外,很多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较新,其解释及应用都在持续完
善,本行无法保证能够及时调整以充分适应这些变化。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这
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导致本行被处罚或业务活动受到限制,从而对本行的
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货币政策变动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制定货币政策,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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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三大常用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既定的经济
调控目标。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商
业银行的经营和盈利能力,本行如未能就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也将面临
由国家货币政策变化所导致的风险,从而直接影响本行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

     (五)利率市场化风险

     从国际银行业利率市场化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将给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
构和经营方式带来深刻影响,主要表现在:一是同业竞争更加激烈,存款利率将
有所上升,从而导致商业银行利差和息差空间缩窄;二是市场利率波动性显著增
强,对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三是商业银行的收入结构将
发生改变,由以利差收入为主转变为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

     近年来,为提升资金配置效率和市场化程度,监管部门加快了利率市场化的
进程。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限制、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
限制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此外,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的
市场化进程不断提速。

     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商业银行对存款的竞争将不断加剧,银行
差异化经营、精细化定价将成为趋势,行业内部分化将进一步加速。本行的负债
成本面临一定的上行压力,如果本行贷款或投资的利率无法同步提升,利差水平
将逐渐收窄,可能对本行的盈利能力及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利率市场
化之后,利率对经济环境变化的敏感性增加,无论是国际金融市场利率上升或下
降,各种经济要素变化,都可能对利率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进而影响本行的经
营业绩。

     (六)监管环境变化的风险

     本行的业务直接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中
国银保监会作为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其已经发布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未来可
能发生改变,此类改变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017 年 3 月 29 日,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违法、违规、违章”行
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45 号);2017 年 4 月 6 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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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不当创新、不当交易、不当激励、不当收费”专
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53 号文);2017 年 4 月 27 日,中国银
监会下发《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
通知》(银监办发〔2017〕46 号),开展上述专项治理导致本行受到监管处罚
的风险,相应的整改要求均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2018 年 4 月,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联合
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
2018 年 7 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
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2018 年 9 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业
务监督管理办法》。前述相关法规要求商业银行对理财产品实行净值化管理,加
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去杠杆、防止多层嵌套,规范“资金池”业务,规范风险
准备金计提,所投资的非标资产不得期限错配、进行限额和集中度管理等。如果
本行未能合理应对《资管新规》及相关规定的影响,本行理财业务将面临规模下
降、竞争力下降的风险,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的贷款、利率、汇率、同业拆借与票据市场业务受人民银行的监
管,人民银行对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的调整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
影响。2016 年以来,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执行 MPA 考核,如果本行未能采取有
效的措施以获得理想的 MPA 考核结果,则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经营许可政策风险

     目前,我国境内实行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政策,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
受到严格限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格。如果未来的监管政
策进行调整,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可能发生变化或新增业务品种,本行若未能及时
获得新业务的经营资格,将有可能面临客户的流失,使本行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下降,对本行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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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风险

     (一)会计与税收政策调整的风险

     本行执行的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统一规定制定的,并需符合人民银行、
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如果未来财政部就中国会计准则所做的修
订和颁布的解释、指引等要求本行变更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或有关
监管机构调整相关规定,将可能对本行的财务结果造成影响。

     本行执行的税收政策由税务部门统一规定,目前向税务部门缴纳的主要税种
包括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若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
整,税目增加或税负提高等将直接影响本行税后利润水平,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应用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风险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
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一是金融资产分类由原“四
分类”改为“三分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
的一致性;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
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三是
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上述修订后的准则对本行于 2018 年 1 月 1 日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产生了影响,同时本行预计,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未来可能导致本行更早地确
认信用损失。因此,新准则的施行可能会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
成不利影响。

     (三)因未能遵守监管要求而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本行须遵守监管机构规定的监管要求和指引,存在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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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改
委、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审计署
等。上述监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监督并现场检查本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指引
的情况,并有权根据其监督、检查的结果依法采取纠正或处罚措施。

     未来若本行因未能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要求、指引或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本
行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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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与已发行的优先股

一、本次发行方案

     (一)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为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国务院关
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关于商业银行发
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要求的
优先股。

     本次拟发行的优先股数量为 6,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0 亿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将采取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经湖南银保监局和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按照相关程序一次完成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优先股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的合格投资者,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二百人,且相同条款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
计不得超过二百人。本行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可转授权)和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对象。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原股
东优先配售。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五)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到期期限。

     (六)票面股息率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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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优先股采用分阶段调整的股息率,自缴款截止日起每五年为一个计息周
期,每个计息周期内股息率相同。第一个计息周期的股息率,由本行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授权结合发行时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公司具体情况以及投资者要求等
因素,通过询价方式或有权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且不高于本行最近两个会
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票面股息率包括基准利率和固定溢价两个部分,其中基准利率为本次优先股
发行缴款截止日(即 2019 年 12 月 25 日)或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基准利率调整日
(即发行缴款截止日每满五年的当日)前二十个交易日(不含当日)中央国债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或承继其职责的相关单位)编制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
债到期收益率曲线(目前在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公布)中,
待偿期为五年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即 2.99%,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
固定溢价以第一个计息周期的票面股息率扣除发行时的基准利率 2.99%后确定
为 2.31%,一经确定不再调整。

     如果未来待偿期为 5 年的国债收益率在基准利率调整日不可得,届时将根据
监管部门要求由本行和有关优先股股东协商确定此后的基准利率或其确定原则。

     在基准利率调整日,将确定未来新的一个计息周期内的股息率水平,确定方
式为根据基准利率调整日的基准利率加首次定价时所确定的固定溢价得出。

     (七)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1、股息发放的条件

     根据公司章程和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优先股的股息发放
条件为:

     (1)在确保本行资本状况满足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本行在依
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
可以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本次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的顺序在普通股股东
之前,股息的支付不与本行自身的评级挂钩,也不随着评级变化而调整。

     (2)本行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的派息,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本
行可以自由支配取消的优先股股息用于偿付其他到期债务。取消优先股派息除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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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对普通股的收益分配限制以外,不构成对本行的其他限制。

     (3)本行宣派和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由本行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决定。
本行取消向本次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的事宜,将在付息日前至少十个工作日通知
优先股股东,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本行全部或部分取消本次优先股的
股息发放,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次日起至恢复全额支付股息前,本行将不会向普
通股股东分配利润。

     2、股息支付方式

     本次优先股每年派发一次现金股息,计息本金为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相应期
次优先股票面总金额,计息起始日为相应期次优先股的发行缴款截止日。优先股
股东所获得股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优先股股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承担。

     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优先股发行的缴款截止日(即2019年12月25日)起每满
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
应付股息不另计利息。

     3、股息累积方式

     本次优先股采取非累积股息支付方式,即未向本次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
的差额部分,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且不构成违约事件。

     4、剩余利润分配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东除按照发行方案约定获得股息之外,不再同普通股股
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八)强制转股条款

     1、强制转股触发条件

     (1)当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以下)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将本次优先
股按照票面总金额全额或部分转为 A 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率恢复到 5.125%以上。在部分转股情况下,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按同等比例、以
同等条件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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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当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有权在无需获得优先股股东同
意的情况下将届时已发行且存续的本次优先股按票面总金额全额转为 A 股普通
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①中国银保
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或转股,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
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当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后,任何条件下不再被恢复为优先股。本
行发生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形时,将报中国银保监会审查并决定,并按
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履行临时报告、公告等信息披露义务。

     2、强制转股期限

     本次优先股的强制转股期自优先股发行完成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全部赎
回或转股之日止。

     3、强制转股价格

     本次优先股的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日(2018 年 12 月 10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9.39
元/股。(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普通股股票交易总量。)

     4、强制转股价格调整方式

     自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
生送红股(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
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
为而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N/(N+n);

     A 股低于市价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N+k)/(N+n);k=n×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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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强制转股价格,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前本行普通股总股本数,n 为该次 A 股普通股送红股、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的新增股份数量,A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
价,M 为该次 A 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的公告(指已生效且不可撤销的增发或配股
条款的公告)前一个交易日 A 股普通股收盘价,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强制转股价
格。

     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变化情况时,将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规
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
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优先股股东
的权益时,本行有权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及平
衡本行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权益的原则调整强制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
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制订。

     5、强制转股比例及确定原则

     本次优先股股东强制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

     其中 Q 为每一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本次优先股转换为 A 股普通股的股数;V
为强制转股涉及的优先股的票面总金额;P 为截至发生强制转股时按照“3、强
制转股价格”中的调整公式经累积调整后的有效强制转股价格。

     本次优先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余额,本行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
行处理,如无相关规定,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当触发事件发生后,本次优先股将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全部转换或按照同等
比例吸收损失的原则部分转换为对应的 A 股普通股。

     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导致本行控制权变化的,还应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
定。

       6、强制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实施强制转股的优先股任何尚未支付的应付股息将不再支付。

     因本次优先股转股而增加的本行 A 股普通股享有与原 A 股普通股同等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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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本次优先股强
制转股形成的 A 股普通股股东)均参与当期普通股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九)有条件赎回条款

     1、赎回权的行使主体

     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为本行所有,并以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为前提。

     2、赎回条件及赎回期

     本次优先股无到期日。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本行对本次优先股没
有行使赎回权的计划,投资者也不应形成本次优先股的赎回权将被行使的预期。

     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的付
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优先股。本次优先股赎回期自发行之日起 5 年后至本次
优先股被全部赎回或转股之日止。本行行使赎回权需要符合以下要求之一:①本
行使用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换被赎回的本次优先股,并且只有在收入能
力具备可持续性的条件下才能实施资本工具的替换;②本行行使赎回权后的资本
水平仍明显高于中国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资本要求。

     3、赎回价格及其确定原则

     在赎回期内,本行有权按照以本次优先股的票面金额加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
付的股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优先股。

     (十)表决权限制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情况下,本次优先股股东无权出席股东
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惟有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本次优先股股东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就以下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先股有
一表决权,但本行持有的本次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1)修改公司章程中与优先股相关的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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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行优先股;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行召开股东大会涉及审议上述事项的,应通知优先股股东,并遵循《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通知普通股股东的规定程序。

     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一)表决权恢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存续期内,本行累计三
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本次优先股股息的,自股东大会批
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本次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
通股股东共同表决。

     本次优先股在表决权恢复后,每一优先股股东有权按照以下约定的模拟转股
价格计算并获得一定比例的表决权,并按照该等表决权比例,在股东大会上与普
通股股东共同行使表决权。

     初始模拟转股价格与“(八)强制转股条款”对初始强制转股价格的设定相
一致。模拟转股数量(即每位优先股股东可以享有的表决权票数)的计算方式为:
Q=V/E,并按照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 为该优先股股东持有的优先股恢复为 A 股普通股表决权的份额;V
为该优先股股东持有的本次优先股的票面总金额;E 为届时有效的模拟转股价
格。

     自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之日起,当本行 A 股普通股发
生送红股(不包括派发现金股利选择权等方式)、转增股本、低于市价增发新股
(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
顺序,依次对模拟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
为而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办法与“(八)强制转股条款”对强制转股价格的调整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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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相一致。

     本次优先股在表决权恢复后,表决权恢复至本行全额支付当年股息之日止。
后续如再次触发表决权恢复条款的,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重新恢复。公司章
程可规定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的其他情形。

       (十二)清算偿付顺序及清算方法

     本次发行优先股股东的受偿顺序位列存款人、一般债权人、次级债务(包括
但不限于次级债、二级资本工具、混合资本债券等)持有人之后,先于普通股股
东;本次优先股股东位于同一受偿顺序,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优先股股东同顺
位受偿。本次优先股股东与本行未来可能发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之间的
受偿顺序安排,遵循相关监管规定。本行进行清算时,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本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4)交纳所欠税款;

     (5)清偿本行其他债务;

     按前款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本行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种类和比例进行分
配。

     本行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剩余财产,所支付的清偿金额为届时
已发行且存续的优先股票面总金额与当期已宣告且尚未支付的股息之和,不足以
支付的按照优先股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十三)评级安排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优
先股的信用等级为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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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担保安排。

       (十五)转让安排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不设限售期。

     本次优先股发行后将按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平台进行转
让。

       (十六)募集资金用途

     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本次优先股所募集资金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
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

       (十七)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发行优先股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4年修订)和《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
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等要求以及本次优先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的优先股将作为
权益工具核算,优先股股息作为税后利润分配处理,于所得税后支付。

     基于上述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关于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拟发行优先股的会计原则应用意见书》,表明“基于我们对拟发行优
先股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相关条款的阅读和对适用会计准则的理解,我们认为
长沙银行拟应用会计原则是符合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的,即本次优先股满
足权益工具的定义”。

三、公司对本次优先股股息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和现行相关税务政策,本次
优先股发放的股息来自于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在所得税前列支。如果未
来国家出台与优先股税务处理相关的政策或规定,公司将按照政策要求确定相关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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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税务处理方式。

四、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不变,优先股股份总数为 6,000
万股(优先股股份数量需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及公司最终发行情况而定)。

     另外,根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方案,未来如果触发本次发行优先股的强制转
股条件,在优先股按照相关规定转为普通股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将相应增加。

     (二)对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按照本次优先股
60 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发行规模和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
产规模静态测算,预计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净资产规模将由 317.81 亿元增加至
377.81 亿元,净资产增加比例为 18.88%。按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规模静态测算,预计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净资产规模将由 332.23 亿元增加至
392.23 亿元,净资产增加比例为 18.06%。

     (三)对净资本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的其他一级资本,因此本
次发行后公司的资本规模将有所上升。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60 亿元(暂不考
虑发行费用)的规模以及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状况测算,预计合
并报表口径的资本净额将从 399.51 亿元增加至 459.51 亿元,增加 15.02%;一级
资本净额将从 311.72 亿元增加至 371.72 亿元,增加 19.25%。按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资本状况测算,预计合并报表口径的资本净额将从 416.90 亿元增加至
476.90 亿元,增加 14.39%;一级资本净额将从 324.85 亿元增加至 384.85 亿元,
增加 18.47%。

     (四)对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等额增加,资产负债
率将有所下降。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60 亿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的规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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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数据静态测算,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从 93.97%下降至 92.91%。按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数据静态测算,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将从
94.25%下降至 93.28%。

     (五)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本行的净资产规模将有所上升,且短期内在不考虑
本次发行优先股所产生的效益的情况下,由于优先股股息的支出,将会减少归属
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从而使得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而有
所下降。但从中长期看,本行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带来的资本金规模的增长将带
动本行业务规模的扩张,进而提升本行的盈利水平。本行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提
高净资产和资本金的使用效率,以获得良好的净资产收益率。

     (六)对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的影响

     在不考虑本次发行优先股所产生的效益的情况下,由于优先股股息的支出,
将会减少归属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从而降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但
优先股作为其他一级资本,能够有效支持本行资产规模增长并产生一定的收益,
在本行保持目前资本经营效率的前提下,本次发行优先股将有利于提高未来本行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收益。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资本监管指标的影响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要求商业银
行在 2018 年底前达到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该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监管
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
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                                   监管要求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5%
最低资本
               一级资本充足率                            6%
  要求
                 资本充足率                              8%
                                  过渡期内逐步引入储备资本要求,2013 年底 0.5%,2014
           储备资本要求           年底 0.9%,2015 年底 1.3%,2016 年底 1.7%,2017 年
                                    底 2.1%,2018 年底 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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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监管要求
         逆周期资本要求          风险加权资产的 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
                               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风险加权资产的 1%,由核心一
  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                   级资本来满足;
                               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统一规定
        第二支柱资本要求              由中国银监会在第二支柱框架下提出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
充足率、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9.53%、9.55%、12.24%,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
足率分别为 9.05%、9.07%、11.64%,均符合监管要求。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
募集资金将按照相关规定用于补充公司其他一级资本,公司的资本充足率和一级
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将有所提高,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指标不受影响。按照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监管指标数据静态测算,假设本次发行规模为 60 亿
元,在不考虑发行费用及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情况下,本次优先股发行完
成后,公司合并口径的资本充足率由 12.24%增加至 14.08%;一级资本充足率由
9.55%增加至 11.39%。按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监管指标数据静态测算,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口径的资本充足率由 11.64%增加至 13.32%;
一级资本充足率由 9.07%增加至 10.75%。资本充足率和一级资本充足率均将得
到有效提高,并持续高于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本次发行优先股与投资者有关的税务事项

     本次优先股的投资者应遵守我国现行有关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
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节中有关税务事项分析依据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
法规、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作出。如果未来相关的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或相关主管部
门就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让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本节税务分析中所提及的税务
事项将按变更后的法律、法规或新出台的优先股投资与交易转让的专门税务法规
执行。下列说明不构成对投资者的纳税建议和投资者纳税依据。投资者应就有关
事项咨询财税顾问,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于优先股涉及的投资者
种类可能较多,对于本节未提及的优先股投资者,按照其相关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优先股交易与转让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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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4〕46 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优先股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立时实际成交金
额,由出让方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2、增值税

     (1)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
投资者(RQFII)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 号)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
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规定,下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1)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2)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
基金买卖股票、债券;

     3)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委托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6〕70 号)的相关规定,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委托
境内公司在我国从事证券买卖业务,以及经人民银行认可的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
本币市场取得的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2)社会保障基金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39 号)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
管理人运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转
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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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投资者

     根据财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
知》(财税〔2016〕36 号)规定,其他投资者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
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等金融商品转让,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
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等其他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 6%。相
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资者从事有价证券买卖业务缴纳增值税另有规定的,从
其规定。

     3、所得税

     (1)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社会保障基金、QFII 及 RQFII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
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 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
于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67 号),个人转让除限售股以外的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
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
78 号),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
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8〕136 号)的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
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
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
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
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

     根据《关于 QFII 和 RQFII 取得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9 号)的规定,从 2014 年 11 月
17 日起,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在中国境内虽设立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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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取得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
QFII、RQFII 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暂免征收
企业所得税。

     (2)其他投资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等财产
获得的差价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对其他投资者转让股权缴
纳企业所得税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优先股股息发放

     目前尚无针对优先股股息发放的所得税税务规定,由于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所
支付的股利采用税后列支的方式,因此参考普通股分红的所得税税务规定:

     1、个人及证券投资基金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
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
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及《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落实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的规定,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
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
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个人投资者而言:如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实
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 0%。

     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上市公司暂
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
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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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上述规定计征个人所得
税。

     2、企业法人投资者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 63 号)的规定,符合条件
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另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512 号),上述所称股息、红
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QFII 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
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 10%的企业所得税。如
果是股息、红利,则由派发股息、红利的企业代扣代缴;如果是利息,则由企业
在支付或到期支付时代扣代缴。QFII 取得股息、红利和利息收入,需要享受税收
协定(安排)待遇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无误后按
照税收协定的规定执行;涉及退税的,应及时予以办理。

     4、社保基金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8〕136 号)的规定,对社保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
人管理的社保基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社保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
证券投资基金红利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产业投资基
金收益、信托投资收益等其他投资收入,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而对社保
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
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5、其他投资者所得税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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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上述提及的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取得优先股股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
理。

       (三)优先股赎回

     优先股赎回环节可能参照优先股转让环节适用的相关税收政策。若未来财政、
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对优先股回购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优先股转换

     优先股转股环节的税务处理尚不明确。若未来财政、税务等相关政府部门对
优先股转股出台专门的税务法规,则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司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无已发行在外的优先股。

八、本次发行优先股的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
股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发行优
先股的信用等级为 AA。


九、本次发行优先股的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优先股无担保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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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公司的日常信息披露文件进一步查阅本行相关基本情况,包括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情况等。

一、公司概况

中文名称: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BANK OF CHANGSHA CO., LTD.

成立日期:             1997年8月18日

普通股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普通股简称:           长沙银行

普通股代码:           601577

法定代表人:           朱玉国

注册资本:             3,421,553,754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办公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000183807033W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 B0192H243010001

邮政编码:             410205

联系电话:             0731-89934772

传真:                 0731-84305417

公司网址:             http://www.bankofchangsha.com

业务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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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
                                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
                                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
                                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
                                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本行普通股股本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总股本3,421,553,754股,前10名股东及其持股情
     况如下表:

                                                                持股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冻结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件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
                                                                (%)            (股)          (股)
长沙市财政局                     国家             658,898,176     19.26         658,898,176             0
新华联建设                  境内非国有法人        289,430,762      8.46         289,430,762   214,298,538
湖南通服                      国有法人            263,807,206      7.71        263,807,206                 0
友阿股份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8,636,220      6.68        228,636,220               0
兴业投资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000,000      6.43        220,000,000      46,090,000
三力信息                      国有法人            176,262,294      5.15        176,262,294               0
长房集团                      国有法人            169,940,223      4.97        169,940,223      81,800,000
通程实业                    境内非国有法人        154,109,218      4.50        154,109,218      75,100,000
通程控股                    境内非国有法人        123,321,299      3.60        123,321,299               0
湖南亿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68,493,714      2.00         68,493,714      63,420,000
                  合计                          2,352,899,112    68.77       2,352,899,112    480,708,538
     注: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长沙通程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一)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持有本行658,898,176股
     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9.26%。报告期内,本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一股东持
     股比例均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控股股东要求,且任一股东依其持有或者通过一致行
     动关系合计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均不足以对本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
     大影响;本行董事会成员结构均衡,任一股东均不能通过行使表决权决定本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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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因此,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

     (二)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虽不是本行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
安排,能够实际支配本行行为的人。对照《公司法》关于“实际控制人”的规定,
报告期内,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三)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法律依据

     A、《公司法》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
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
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B、《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标准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
市公司控制权: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2)投资者可以
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
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
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5)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情形。

     ②本行不符合上述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条件

     A、本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本行股东大会表
决权均不超过30%,且无法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和对本行股东大会
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前十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行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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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合计持股数      比例
           股东名称                                            说明
 排名                     额(股)      (%)
  1      长沙市财政局    658,898,176    19.26               第一大股东
         湖南省通信产
         业服务有限公                           三力信息和天辰建设均为湖南通服的全
             司                                 资子公司,与湖南通服构成事实一致行
  2      湖南三力信息    501,468,304    14.66   动,湖南通服因此支配本行第二大份额股
         技术有限公司                           份表决权,其控股股东为中国电信,实际
         湖南天辰建设                                   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新华联建
         设工程有限公
                                                新华联石油为新华联建设的关联方,二者
             司
  3                      341,961,757     9.99   因实际控制人同为傅军,构成事实一致行
         湖南新华联国
                                                                动
         际石油贸易有
           限公司
         长沙通程实业
         (集团)有限
                                                通程实业为通程控股的控股股东,二者因
  4          公司        277,430,517     8.11
                                                        此构成事实一致行动
         长沙通程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友谊阿波
  5      罗商业股份有    228,636,220     6.68                   无
           限公司
         湖南兴业投资
  6                      220,000,000     6.43                   无
           有限公司
         长沙房产(集
  7                      169,940,223     4.97                   无
         团)有限公司
         湖南亿盾投资
           有限公司                             亿盾投资和景鹏集团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8                      109,932,995     3.21
         景鹏控股集团                           控制的企业,二者因此构成事实一致行动
           有限公司
         合计           2,508,268,192   73.31                    -

      据此,本行的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前八大表决权份额中,任一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均不足30%,且单方均无法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
响或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不满足《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认定的要求。

      B、结合本行董事实际委任情况,本行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亦无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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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

     截至2019年6月30日,本行共有13名董事,本行董事席位的提名权在单独或
合计持有5%以上表决权份额的股东间分配比较均衡,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姓名              董事类型和职务             提名人/委派单位
    朱玉国                 董事长                      董事会
    赵小中               董事、行长                    董事会
    肖文让                  董事                     长沙市财政局
     洪星                   董事                      湖南通服
    冯建军                  董事                     新华联建设
     李晞                   董事                      通程实业
    陈细和                  董事                      有阿股份
    杜红艳                  董事                      兴业投资
    郑鹏程                独立董事                     董事会
    邹志文                独立董事                     董事会
    陈善昂                独立董事                     董事会
    郑超愚                独立董事                     董事会
     张颖                 独立董事                     董事会

     据此,本行董事提名比较均衡,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享有的表决权无法
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不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董事会成员选任的控制力要求。

     综上,本行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的股份均
不足30%,无法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无法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
的选任,不满足《公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认定的条件,因此,本行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长沙市财政局

     长沙市财政局为机关法人,住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
府第二办公楼五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1430100006127328X。截至2019年6月
30日,长沙市财政局为本行第一大股东,持有本行股份658,898,176股,占本行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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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本的19.26%。

       2、新华联建设

       新华联建设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0006167765799
信用代码
住所                   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 2506 室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杨爱兵
注册资本               200,000 万元
                       建筑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经营范围
                       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5 年 7 月 7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新华联建设持有本行289,430,762股股份,占本行总股
本的8.46%。新华联建设的关联方新华联石油持有本行52,530,995股股份,占本行
总股本的1.54%,,合计占比9.99%。

       3、湖南通服

       湖南通服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00066399582X8
信用代码
住所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内远大路 236 号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褚格林
注册资本               88,6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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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中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电梯销售、安装、维修;以自
                       有资产进行通信及互联网技术产业的投资,自有资产管理(不得从事吸
                       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
                       务);国家放开经营的通信业务;高新技术的开发与推广;互联网销售;
                       再生资源的回收、存储、运输、加工、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品);
                       通信设备、器材的安装、维护、销售及质量检测;通信网络的系统集成;
                       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化交流服务;工程、货物、设备招标
                       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通信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装饰工
                       程、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维护;楼宇智能布线,建筑智能
经营范围
                       化工程专业承包;物业管理。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物运输、
                       仓储服务,货运代理;节能服务;机动车维修;餐饮服务;本系统员工
                       职业技能鉴定,员工培训及其后勤服务,远程教育服务;通信终端维修;
                       通信市场调研与分析;通信技术服务;会务服务;办公用品、花卉及图
                       书销售;电力销售;电力工程施工和维护;保洁服务;保安服务(凭许
                       可证书经营);车队、车辆管理服务;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代驾服务;
                       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医疗信息、技术和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健康管理;
                       广告设计和制作、发布服务;网络游戏服务;房屋租赁;食品制售(包
                       括冷饮、热饮、爆米花及其他小食);食品、工艺品、日用百货的零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7 年 6 月 27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南通服持有本行263,807,206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
的7.71%。湖南通服全资子公司三力信息持有本行176,262,294股股份,占本行总
股本的5.15%。湖南通服全资子公司天辰建设持有本行61,398,804股股份,占本行
总股本的1.79%。湖南通服及其全资子公司三力信息、天辰建设合计持有本行
501,468,304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14.66%。

       4、友阿股份

       友阿股份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0007632582966
信用代码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八一路 1 号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             胡子敬
注册资本               141,660.5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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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零售业及相关配套服务、酒店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的投资、经
                       营、管理;预包装食品批发与零售;在灯箱、橱窗、互联网媒介上为客
                       户策划、制作宣传活动;道路交通运输及仓储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
经营范围
                       统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护、信息技术咨询及培训;动产及不动产的
                       租赁;滑雪场及配套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04 年 6 月 7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友阿股份持有本行228,636,220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
的6.68%。

       5、兴业投资

       兴业投资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000717050398H
信用代码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三段 569 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 19 层 1908 房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刘虹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以自有资产从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业及基础设施的投资(不
                       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
                       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
经营范围
                       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提供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和
                       监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成立日期               1999 年 8 月 20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兴业投资持有本行220,000,000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
的6.43%。

       6、三力信息

       三力信息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10079689423XN
信用代码
住所                   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基地麓天路 8 号 005 栋 1172 单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梁聆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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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零配件、
                       计算机应用电子设备、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辅助设备、食品、进口酒
                       类、国产酒类、文具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工艺品、办公用品
                       销售;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
                       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业务和因特网接入服务
                       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
                       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电信业务代理服务;固定电话业务代理服
                       务;固定宽带业务代理服务;移动互联网研发和维护;固网代收费代理
                       服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络业务;物联网技术研发;信息服务业务
经营范围               (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基于位置的信息系统技术
                       服务;热食类食品制售(限分支机构);冷食类食品制售(含凉菜)(限分支
                       机构);便利店经营和便利店连锁经营;货物仓储(不含危化品和监控品);
                       房屋租赁;基站机房租赁;通信设备租赁;通讯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
                       业修理;广告制作服务;广告发布服务;广告设计;物流代理服务;智
                       能化安装工程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
                       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代收代缴欠款服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
                       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
                       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               2007 年 1 月 29 日

       三力信息系湖南通服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19年6月30日,三力信息持有本
行176,262,294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的5.15%。

       7、通程实业

       通程实业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0100183891335K
信用代码
住所                   长沙市雨花区劳动路 260 号 7 楼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周兆达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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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用百货、针棉织品、五金交电、家具、文体用品、照相器材、厨房用
                       具、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烟、酒、副食品、纺织
经营范围
                       品、鞋帽、电脑软件及耗材、文化用品、工艺美术品的零售;住宿、餐
                       饮、按摩、美容美发、KTV、足浴、健身、洗衣、打字复印、车辆出租、
                       物业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
                       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成立日期               1994 年 10 月 10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通程实业持有本行154,109,218股股份,占本行总股本
的4.50%。通程实业控股子公司通程控股持有本行123,321,299股股份,占本行总
股本的3.60%。通程实业及其控股子公司通程控股合计持有本行277,430,517股股
份,占本行总股本的8.11%。

四、公司组织架构

     (一)组织架构

     本行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架构,公司的组织结构图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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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股东大会

  战略规划办公室       战略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

     审计部            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及提名                                                                        监事会办公室
                         委员会


                     风险控制与关联                          人力资源管理              风险管理            创新发展
                       交易委员会                            及考核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核心高管绩效考
    评委员会           董事会办公室                            资产负债              安全生产管理        企业文化建设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投资管理办公室
                                                             服务品质管理              责任追究          金融市场业务
                                                               委员会                  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
                                            经营层
                                                             零售业务管理            流程优化推进        消费者权益保
                                                               委员会                  委员会            护工作委员会

                                                               资产处置              信息科技管理        集中采购管理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授信审批              公司业务管理          预算管理
                                                               委员会                  委员会              委员会

                                                             企业年金管理
                                                               委员会



                         前台                                    中台                                    后台


  条线统筹管理部门     事业部             准事业部                        风险管理部        运营管理部          党建办公室


      零售业务部           金融市场部         中小企业金融部              财务企划部        远程银行部          培训中心

    公司业务管理部         资产管理部         科技金融事业部              授信审批部          办公室            IT 规划部

                            信用卡部            投资银行部                法律合规部        纪检监察室          人力资源部

                         网络金融事业部         国际业务部              资产负债管理部      安全保卫部          信息技术部

                        小企业信贷中心          零售贷款部                                  后勤服务部          管理信息部

                                                资产保全部                                  基建办公室

                                              金融租赁事业部

                                              政务及战略客户
                                                  事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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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分支机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设立了 315 家分支机构(含总行营业部),包
括 202 家传统型分支行、16 家小企业信贷(分)中心、97 家社区支行。

       (三)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共有四家控股子公司,分别为祁阳村镇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及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2008年12月与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机构及桂青松等4名自然
人发起设立了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16日,中国银监会永州监管分局下发《关于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永银监复[2008]93号),同意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业,注册资本为4,938万元。同日,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监
会永州监管分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S0003H343110001的《金融许可证》。2016年
7月19日,永州市工商局向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1100682820814C的《营业执照》。

       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
                91431100682820814C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湖南永州市祁阳县浯溪镇滨湖路中国人民银行祁阳支行综合办公楼(西侧)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李枫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
                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
经营范围        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以上项目涉及需前置许可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
                止的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        2008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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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6月30日,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号
 1     长沙银行                                         2,612.00          52.24
 2     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0.00
 3     湖南华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498.00         9.96
 4     湖南大业食品有限公司                                 495.00         9.90
 5     湖南中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495.00         9.90
 6     祁阳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50.00         5.00
 7     桂青松                                                50.00         1.00
 8     陶佳宏                                                50.00         1.00
 9     唐静                                                  25.00         0.50
 10    周霞                                                  25.00         0.51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2019年6月30日,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59亿元,净资
产为1.33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821.18万元,净利润为492.73万元。

      2、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2010年12月与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7家机构发起设立了湘西长行
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中国银监会湘西监管分局下发《关于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湘西银监复[2010]55号),同意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2010年12月9日,湘西长行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中国银监会湘西监管分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
S0006H343310001的《金融许可证》。2017年6月30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工商局向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3100565927284J的《营业执照》。

      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3100565927284J
信用代码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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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湖南省吉首市乾州世纪大道新城花园综合楼 A 座 3-4 楼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高峰
注册资本               56,000 万元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经营范围
                       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10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85,600,000         51.00
  2      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          5.36
  3      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25,400,000          4.54
  4      湖南红石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23,000,000           4.11
  5      吉首市城市供水总公司                                   22,700,000          4.05
  6      湖南省一钢物贸有限公司                                 20,300,000          3.63
  7      湖南中展投资有限公司                                   20,300,000          3.63
  8      湖南花垣县锰锌高科技有限公司                           12,700,000          2.27
  9      凤凰县广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79
 10      保靖县文运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00          1.79
 11      龙山县强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79
 12      湖南同超控股有限公司                                   10,000,000          1.79
 13      花垣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          1.79
 14      永顺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          1.43
 15      古丈县财源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0          1.07
 16      泸溪县华瑞国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00,000          1.07
 17      自然人持股                                             50,000,000          8.93
                          合计                                   56,000.00        100.0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6.20亿元,
净资产为11.37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0,056.23万元,净利润为10,281.32
万元。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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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2010年12月与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机构发起设立了宜章长
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3日,中国银监会郴州市监管分局下发《关于宜章长行村镇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郴银监复[2010]93号),同意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同日,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获得中国银监会郴州市监管分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S0009H343100001的《金融
许可证》。2016年5月24日,郴州市工商局向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
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0005676511702的《营业执照》。

       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社会
                       914310005676511702
信用代码
                       郴州市宜章县城关镇南京洞开发区 107 国道宜章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
住所
                       心内
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孙喜庆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吸取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
                       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
经营范围
                       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27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长沙银行                                               2,550.00         51.00
  2        宜章县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10.00
  3        宜章新山达化肥有限公司                                    500.00        10.00
  4        湖南华诚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500.00        10.00
  5        湖南大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0.00
  6        长沙泰华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450.00         9.00
                          合计                                    5,000.00        100.00

                                             8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截至2019年6月30日,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58亿元,
净资产为1.51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3,390.98万元,净利润为356.72万
元。

       4、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行于2017年1月与通程控股、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发起设立了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3日,湖南银监局下发《关于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开业的批复》(湘银监复[2017]13号),同意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开业,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2017年1月16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获得湖南银监局核发的机构编码为X0019H243010001的《金融许可
证》。2017年8月30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核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100MA4LAXAP6H的《营业执照》。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工商信息如下:

注册号/统一
                91430100MA4LAXAP6H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栋 12 楼
类型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      阳青松
注册资本        90,000 万元
                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
经营范围        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7 年 1 月 16 日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长沙银行                                     15,300.00           51.00

       2       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9,900.00           33.00

       3       通程控股                                      4,800.00           16.00



                                         8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合计                                    30,000.00          100.00


     截至2019年6月30日,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6.13亿
元,净资产为7.34亿元。2019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9,951.55万元,净利润为
-4,336.81万元。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
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期间
 朱玉国                  董事长                   男    53               2014.10-
 赵小中                董事、行长                 男    54               2014.12-
 肖文让                   董事                    男    58                2017.4-
  洪星                    董事                    男    60               2015.10-
 冯建军                   董事                    男    55               2015.10-
  李晞                    董事                    女    49               2015.10-
 陈细和                   董事                    男    51               2015.10-
 杜红艳                   董事                    女    48                2019.1-
 郑鹏程                 独立董事                  男    53               2015.10-
 邹志文                 独立董事                  男    52               2015.10-
 陈善昂                 独立董事                  男    53               2016.11-
 郑超愚                 独立董事                  男    52                2019.1-
  张颖                  独立董事                  男    51                2019.1-
 吴四龙                监事会监事长               男    48               2015.10-
 贺春艳            监事会职工监事                 女    53                2019.1-
  尹恒                  外部监事                  男    50               2015.10-
 晏艳阳                 外部监事                  女    57               2015.10-
  兰萍                 监事会监事                 女    55                2019.1-
 伍杰平                  副行长                   男    55                2002.1-
 王铸铭                  副行长                   男    53                2004.8-
 胡燕军                  副行长                   女    47               2015.10-
 杨敏佳                董事会秘书                 男    54               2015.10-
  张曼                   副行长                   女    47               2015.10-
  向虹                  总审计师                  女    53                2016.4-
 郦浤浤                 行长助理                  男    55               2004.10-
 谢湘生                 行长助理                  男    56                2013.2-
 李兴双                首席信息官                 男    45                2019.1-

     注:长沙银行原副行长孟钢,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6月27日向本行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自辞职报
告送达之日起,不再担任长沙银行副行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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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变动情况及其他重要事项请参
见《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本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六、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经营情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1、中国银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目前,我国银行体系由三部分构成:即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建立和完善货币金融
调控体系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是政策性银行,
以支持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建设、基础设施、农业和进出口贸易的发展为主。商
业银行分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境
内外资银行。

     截至2019年6月30日,大型商业银行在我国银行体系中仍占据主导地位,在
市场规模和经营网点上均占据优势。与此同时,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市场规模增速高于国有商业银行。

     报告期内,城市商业银行的整体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总资产规模占银行业金
融机构总资产的比重从2016年12月31日的12.16%上升到2019年6月30日的
13.19%。下表列示了2016年12月31日至2019年6月30日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规模
占比情况:

                                         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规模占比(%)
     机构类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大型商业银行                         39.27           36.67           36.77         37.29
股份制商业银行                       17.83           17.53           17.81         18.72
城市商业银行                       13.19           12.80             12.57             12.16
农村金融机构                       13.43           12.89             13.00             12.87
其他类金融机构                     16.28           20.11             19.84             18.97
        合计                      100.00          100.00            100.00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注1: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注2: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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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注3:自2019年起,邮政储蓄银行纳入“大型商业银行”汇总口径。


     2、城市商业银行发展情况

     本行所属的城市商业银行是各地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的一类区域性银
行业金融机构,目前包括本行在内的数家城市商业银行被获准在所在地以外的区
域跨区经营。

     作为区域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在地域及客户关系方面具有天然优势,
可以与当地优质客户开展业务合作,更容易适应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截至
2019年6月30日,中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占中国银行业金融
机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13.19%和13.32%。

     3、中国银行业发展趋势

     (1)重点服务实体经济

     2017 年 7 月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金融工作应当
把握“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原则。未来,国内金融业包括银
行业将把为实体经济服务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把更
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和实
体经济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银行将在政策的引导下,进一步完善对社会发展重点及相对薄弱环节的产品
服务结构,建设普惠金融体系,加强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偏远地区的金融服
务,推进金融精准扶贫,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趋势,一方面为
银行丰富服务及产品、拓宽客户渠道提供动力及机遇,另一方面也对银行的风险
识别及抵御风险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2)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要求日趋严格

     为了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水平,促进商业银行科学、可持续发展,近年来
监管机构逐渐提高了对银行业的资本监管要求。中国银监会于 2004 年 2 月发布
并于 2007 年 7 月修订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以巴塞尔协议 I 为
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巴塞尔协议 II 的相关内容。2007 年 2 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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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意见》,有步骤推动我国商业银行
自 2010 年底起开始实施新资本协议。自 2008 年 9 月起,中国银监会陆续印发了
多个监管指引以确保新资本协议如期实施。2009 年 10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关
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强调资本质量,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
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2011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
标准指导意见》,根据中国银行业改革发展实际和监管实践,借鉴巴塞尔协议 III,
在全面评估现行审慎监管制度有效性的基础上,提高了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
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等监管标准。中国银监会于 2012 年 6 月正式出台《资本管
理办法》,并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行,旨在对我国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总体
原则、监管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率评估程序、
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内容和监管措施、资本充足率信息披露等方面重新进行全面
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资本监管要求。2018 年 4 月 27 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
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
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对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提出了细化要求,包括禁止资产管理产品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商业银行
信贷资产、明确资管产品风险准备金的计提要求等,过渡期至 2020 年底。对于
商业银行存量的违反要求的资管产品,需要在过渡期内有序压缩递减,对商业银
行的资本水平形成一定压力。

     (3)人民银行强化宏观审慎管理

     2016 年中国人民银行将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 MPA,从资本
和杠杆、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
行情况等七个方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MPA 包括七
大类共 16 项指标。重点指标是宏观审慎资本充足率,主要通过资本约束金融机
构的资产扩张行为。该项指标在结合中国实际的基础上,体现了巴塞尔协议Ⅲ资
本框架中逆周期资本缓冲、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等宏观审慎要素。其中,逆周期
资本缓冲与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等因素密切相关;系统重要性附
加资本则取决于金融机构自身的系统重要性程度。

     (4)零售银行业务增长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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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商业银行的企业贷款在国内银行资产业务中仍占据主导地位,也为商业
银行贡献了主要的收入来源。近年来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上升,消费结构升级以
及消费模式的转变,我国的个人金融产品需求持续增长,个人贷款产品和非利息
收入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增长迅速。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民收入的
迅速提高,对个性化的理财顾问服务等多元化金融服务的需求持续增长。居民多
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加,将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零售银行业务实现快
速发展。

     (5)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由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

     2011 年以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
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支持
商业银行进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银监发〔2013〕7 号)、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013〕37 号)等一系列通知和规定,鼓励商业银行重点加大对单户授信总额
500 万元(含)以下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单列年度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在机
构准入、资本补充、资本占用、不良贷款容忍度和贷款收费等方面,对银行开展
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提出了具体的差别化监管和激励政策。各商业银行纷纷成立了
专门从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部门,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绿色通道和多样化的产品
体系。

     为落实防控金融风险要求,2018 年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关于 2018 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8〕
29 号),要求以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含)的小微企业贷款(包括小型
微型企业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小微企业主贷款,下同)为考核重点,努力实现
“两增两控”目标:“两增”即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以下(含)小微企业贷
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两控”即合理控制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质量水平和贷款综合成本水平。

     (6)产品服务及收入结构持续多元化

     在我国银行业普遍资本金趋紧的情况下,各家银行加大了中间业务的发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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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以减少对银行资本金的消耗。近年来,随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不断拓展以
及实体经济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国内银行业的业务范围和收入结构不断发生改
变,非利息收入比重不断扩大。同时,由于我国银行业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断提
升,资产管理、金融期货、汽车金融服务、信息咨询、投资理财等高附加值的创
新性业务也在加速发展。另外,商业银行更加注重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
断挖掘客户需求,注重客户体验,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从而提升客户的满意度,
增强客户黏性,实现多种产品和服务的收入。

     随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定价模式的市场化,以及银行产品和服务的日益丰
富,中间业务收入将成为银行业新的盈利增长点;这有利于银行改善收入结构,
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挑战,提高收入的稳定性。

     (7)利率市场化背景下竞争日益激烈

     目前,我国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下限限制、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上限限
制和票据贴现利率管制已全面放开,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此外,
近年来银行理财业务发展迅速,金融机构开始发行大额可转让存单,存款利率市
场化进程日益深入。

     利率市场化对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经营能力、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产生
一定的挑战,但也将鼓励中国商业银行开发更多创新产品及服务。此外,利率市
场化将加大银行业的竞争压力,促使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转型,尤其是中间业务
产品及服务方面,如投资银行、理财及另类投资服务等。

     (8)稳步推进国际化进程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币国际化的逐步推进,我国银行业等金融机
构正在稳步推进海外布局,通过设置海外机构或投资入股境外金融机构等方式推
进国际化进程。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开展境外业务的中国企业以及赴海外的
个人客户,开展存贷款、贸易金融、国际结算等商业银行业务,个别商业银行境
外机构已成为服务当地客户的主流金融服务机构。根据境外监管特点,部分银行
设立了投资银行、保险公司等境外机构,成为开展综合化布局,提升跨业务跨市
场服务能力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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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战略布局逐步完善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务的影响正在逐渐加深。居民存款的分散化已经非
常明显,相当规模的居民存款已从商业银行向互联网金融载体流动。传统商业银
行将会面临越来越大的经营压力,互联网金融的便利应用场景,相对较高的资金
回报率,不仅会吸引很多普通人的资金流入,而且会推进“无现钞社会”的进程。
金融的分散化和金融资源的多元化,带来金融监管方面的更多风险关注,监管层
将高度关注其潜在风险,尤其是对互联网金融中的龙头企业将会格外关注。对于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商业银行对互联网的态度已从过去的排斥、抑制转向有
限度开放及合作。

     总体上,互联网金融强化了国内金融业分散化的趋势,虽然对目前的金融业
领域还未构成根本性的颠覆,但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正在逐渐深刻地影响国
内市场。

     (9)民营银行和存款保险制度的稳步推进

     2014 年 3 月,国务院批准 5 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7 月,中国银监会正式批
准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和天津金城银行 3 家银行的筹建申请;12
月 12 日,微众银行成为首批试点中首家获准开业的民营银行。随着民营银行步
入正轨,一方面是让更多中小企业有足够信贷资金保证良性运转;另一方面期待
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倒逼传统金融业改革,促进银行业的良性竞争。

     2015 年 2 月 17 日,国务院公布《存款保险条例》,自 2015 年 5 月 1 日起
施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通过最大程度地强化市场纪律约束,营造公平竞争、
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提高公众信心,降低挤兑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国际经验
表明,发达国家在利率市场化之前或利率市场化过程中,大多数都建立了存款保
险制度,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但由于我国一般性存款余额较大,因此缴纳保费
不可避免地会对银行财务管理和利润水平有一定的影响。

     总体而言,我国银行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新形势下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
公司将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不断巩固和扩大商业银行在客户、网络、信誉等方
面的重要优势,促进自身持续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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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行的行业地位和竞争优势

     1、本行的行业地位

     本行是湖南省首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经过二十年的时间,本行已发展
为区域性精品银行、全球银行四百强,并成长为湖南省最大的法人金融机构。

     资产规模方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5,781.06 亿元,较
2018 年末增长 9.7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5,266.30 亿元,
较 2017 年末增长 11.9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资产总额为 4,705.44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22.70%。

     盈利能力方面,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2
亿元,同比增长 12.02%;2018 年度,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4.79
亿元,同比增长 13.94%;2017 年度,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31
亿元,同比增长 23.22%。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率为 1.29%,拨备覆
盖率 285.64%,各项结构性指标良好,风险可控。

     从行业地位来看,在一系列行业权威评比中,本行也频获佳绩,市场地位不
断提升。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2019 年全球银行 1000 强”榜中,本行跃
居第 273 位,较上年上升 38 个位次,挺进全球银行 300 强;承办“2019 中国上
市银行发展论坛”、“2019 年银行间本币市场大会”,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

     2、公司的竞争优势

     本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巨大的发展潜力

     目前,本行的业务主要集中在湖南省内。湖南省具有良好的区位地理优势,
地处中部,承接东西,随着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
及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等发展战略的纵深推进,湖南正迎来经济发展的黄金期,
综合实力不断增强。2018 年,湖南省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36,425.78 亿元,同比增
长 7.44%。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和环洞庭湖经济带经济发展势头强劲,以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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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强县长沙县、三十强县浏阳县等为代表的县域经济保持快速增长态势。省、市
两级经济的深厚发展根基和良好发展前景,将为本行发展提供优良的经济环境和
广阔的市场空间。

     本行作为湖南省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法人金融企业,在业务资质、经营网
络和品牌影响等方面具备较为突出的竞争优势。在业务资质方面,本行是湖南省
首家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B 类主承销商资格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同
时取得了湖南地方债的主承销商资格,也是湖南唯一获得省、市、区三级主要政
务业务代理资格的银行;本行还先后获得了信贷资产证券化、银登中心信贷资产
流转等重要业务资质,是湖南投行业务资质最为齐全的法人金融机构。在经营网
络方面,本行坚持“立足长沙、深耕湖南”的战略思路,持续优化网点布局,加
快推进机构下沉,目前已形成覆盖省市州的服务网络,同时稳步推进区域发展战
略。在品牌影响方面,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新业务的开拓以及综合化经营的
加快推进,本行市场空间不断拓展,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2)坚实的客户基础

     一方面,作为地方性商业银行,本行拥有较好的政务金融业务资源。截至目
前,本行已实现对长沙市级主要政务部门的对接,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
土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并在省、市财政国库集中
支付、市非税收入等众多业务领域取得代理行资格。同时,本行还承办了长沙市
的医保、低保发放、养老保险和交通罚没收入缴纳等多种业务,是区域内政务金
融业务的主要银行。在近几年的发展中,本行扎根地方、深耕湖南市场,建立了
以市级政务资源为主导,以省、区县级政务资源为突破目标的三级政务营销体系,
进一步丰富了政务金融业务资源。

     另一方面,本行持续加大对企业客户的挖掘,目前已在湖南省内拥有较高的
知名度。在中小微金融领域,本行居于湖南省内市场领先地位,被银监会评为
“2012-2015 年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单位”。本行深耕县
域金融领域,大力支持长沙县、浏阳、宁乡、桃源、攸县、汝城、湘乡等中国经
济百强县及特色县发展环保、园林、物流、生物医药、花炮、汽配、旅游、食品
等特色产业,在县域金融领域的业务规模和经营效益均领先于区域内同业,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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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而广泛的客户群。

     (3)多层次的分销网络

     近年来,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竞争和不断提速的金融改革步伐,本行全面把
握行业趋势,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分销网络,在不断深
耕湖南市场,做大线下市场的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改进客户体验,大力开拓
线上业务,积极打造“中国领先的网络银行”。在做好传统业务服务创新的同时,
本行积极打造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县域金融和智慧金融四大战略品牌,走特色
化、精准化发展之路。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全渠道综合金融服务。

     在线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分支机构 315 家,其中在长沙地
区设有分支机构 151 家,包括 17 家直属支行(含总行营业部)及其下辖的 90 家
支行和 40 家社区支行、小企业信贷中心及其下辖的分中心共 4 家;在株洲、常
德、湘潭、郴州、娄底、益阳、怀化、邵阳、永州、衡阳、张家界、岳阳、广州
设有 13 家分行及其下辖的 82 家支行和 57 家社区支行、小企业信贷分中心 12 家。
未来,本行还将继续加快设立省内分行、县域支行,推广“县域金融+社区支行+
助农取款点”模式,计划用三年的时间覆盖 90%的县(市)、20%的乡镇和 10%
的行政村,努力将长沙银行发展成为县域金融的先锋银行。本行于 2016 年 5 月
开办银行卡助农取款业务,将银行网点从社区支行进一步延伸至重点乡镇,在全
省推广村一级的助农取款服务点,本行通过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余
额查询、代理社保卡、零手续费务工汇款等功能,继续巩固本行在县域的优势,
深耕广阔的农村金融市场,坚定践行金融服务三农的国家经济方针。

     在线上,本行持续快速发展。本行已与支付宝、财付通、58 同城、挖财等
互联网平台达成了合作。此外,本行积极探索互联网金融场景消费,着力打造大
数据云平台,同时充分挖掘数据,加快开发线上线下数据产品,包括基于电商数
据的电商流水贷,基于税务数据的税 E 融,基于交易数据的品牌经销贷、基于社
保及公积金数据的快乐秒贷等。特别是创新推出打通网上银行、微信银行和 ATM
机的 e 钱庄,被中国金融认证中心评为 2015 年区域性商业银行最佳直销银行。

     (4)高效的业务决策、优秀的管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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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家地方性商业银行,相较于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本行决策链条较短,
决策效率较高,能够保持较快的业务响应能力。本行按照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的
定位明晰了部门的职责边界和功能定位;全面实施市场化的职能工资体系,建立
以岗位价值和工作实绩为基础的宽带薪酬制度,形成了五大序列员工双通道发展
体系,形成具有长沙银行特色的人才观。当前正在引进精益六西格玛技术,实施
流程优化工程,进一步提升效能。

     在人员配备方面,本行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均是
财政和金融业资深的领导、专家、学者,高管人员均有多年的金融业管理经验。
同时本行还拥有高素质的员工团队,人才梯队具有较强竞争力。

     (5)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稳健的风险管理

     面对银行业不良贷款率持续上升的严峻形势,本行始终坚持审慎稳健的经营
原则,坚守底线,不踩红线。

     在内部控制方面,本行一直坚持“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文
化,并抓住“合规创造价值”这一核心,大力推动内控合规文化建设,积极营造
“全面合规、全员合规、主动合规”的良好合规文化氛围。在具体实施方面,本
行从“为业务保驾护航”的角度做好合规内控工作,制定颁布了包括《内部控制
基本制度》在内的一系列内控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不断提
高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风险管理方面,本行组织推动全面风险管理,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
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
技风险等各类风险持续有效地识别、计量、评估、监测和管理,不断提高风险防
控能力,确保本行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在控制不良贷款方面,
本行不断加大贷后检查力度,严格分层管理与处置,强化过程管控与问责,多渠
道推进不良贷款的化旧控新,取得了积极成效。

     (6)快乐的企业文化体系

     本行在深入分析新经济特征、消费者变化趋势和时代文化心理的基础上,传
承固有的文化因子,致力打造“一家智造快乐的银行”。即以客户为中心,适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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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悉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为客户提供简单、快捷、方便、贴心的服务,为客户创
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让客户与长沙银行的每一次亲密接触都成为快乐之旅。
快乐文化对客户而言,意味着需求和期望能够被透彻理解,从而享受水到渠成的
热情服务和差异化的个性体验,进而获得意料之外的增值惊喜;对员工而言,意
味着关系的简单、共事的愉悦、成长的空间和收入的倍增;对股东而言,意味着
有持久而丰厚的利润。“快乐工作、快乐生活、快乐长行”的文化主张,“正道
而行、信泽大众”的企业使命,“聚焦客户、实干为本、快乐同行”的核心价值
观,“忠诚、干事、担当、简单”的工作作风,以及快乐发声机制、快乐关怀机
制等,共同构筑了本行快乐文化体系,成为本行彰显品牌、吸引人才、持续发展
的重要软实力。

     (三)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公司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是本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本行的公司金融业务主要包括本外币
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公司存款和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其中中间业务产品与服
务包括结算业务、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代理业务、证券买卖业务、信用承诺业
务、外汇及结售汇业务、顾问及咨询业务、理财产品业务、委托资产管理业务等。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公司贷款(不含贴现)占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01%、
70.66%、62.50%和 59.17%,而公司存款总额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91%、71.39%、68.03%和 65.32%。

     (1)资产业务

     1)传统信贷业务

     公司贷款一直是本行贷款组合的最大组成部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贷款总
额分别为 890.21 亿元、1,091.61 亿元、1,277.42 亿元和 1,389.59 亿元。

     a.流动资金贷款

     本行提供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客户的流动资金需求。本行的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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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贷款以短期贷款为主。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分别为 480.24 亿
元、536.40 亿元、655.71 亿元和 715.05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53.95%、49.14%、51.33%和 51.46%。

     b.固定资产贷款

     本行提供各类固定资产贷款产品,用于满足公司客户在基本建设项目、商业
用房开发与购置、住宅开发(包括政府资助的经济适用房及廉租房项目的房地产
开发)及技术改造项目方面的资金需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固定资产贷款总额分
别为 409.95 亿元、553.72 亿元、617.81 亿元和 670.57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
额的 46.05%、50.72%、48.36%和 48.26%。

     本行发放的投向房地产行业的贷款,包括房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单
位购置商用房贷款、投向房地产行业的经营性物业贷款等。本行按“总体从紧、
严格准入、好中选优、提高收益”的方针筛选项目及发放房地产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房地产贷款总额分别为 68.49 亿元、67.70 亿元、96.50 亿元和 110.95 亿元,
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7.69%、6.20%、7.55%和 7.98%。

     c.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包括贴现和转贴现,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
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
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票据转贴现是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
贴现汇票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 32.09 亿元、0.44 亿元、54.52 亿元和 112.44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2.70%、0.03%、2.67%和 4.79%。

     d.其他公司贷款

     其他公司贷款主要是银团贷款。本行作为银团成员向公司客户提供贷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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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作为银团贷款的牵头行或经办行,向本行公司客户提供银团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银团贷款余额分别为 0.02 亿元、1.50 亿元、3.90 亿元和 3.97 亿元。

     2)小微金融及贸易融资

     a.小微金融

     本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2011 年 6 月份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
业[2011]300 号)对中小微企业进行分类统计。本行致力于为小微企业提供各类
金融服务。

     机构建设方面,本行持续推进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的建设,通过与湖南支柱、
特色产业全面深度对接,已设立小企业信贷中心,逐步在高科技、新材料、生物
医药、工程机械、环保、陶瓷、花炮等领域形成特色。

     平台搭建方面,本行与长株潭地区的主要工业园区均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搭建成长型中小企业客户的园区集群营销平台。

     产品创新方面,本行先后推出“长湘贷”、“租金贷”、“快典贷”、“订
单贷”、“融意通”、“税 e 融”、“创业担保贷”等一系列线上线下创新产品,
构建了特色化、多元化的产品体系,较为有效地解决了小微企业缺乏有效担保的
问题,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特别是在 2015 年 9 月底,本行联合人民银
行长沙中心支行创新实施“1+N”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合作模式,致力于通过设立
产业发展基金、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保险”、“贷款+担保+风险补偿”、“互
联网+产业金融”五种模式为省内 100 个园区、10,000 家小微企业提供定制服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两增”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77.90 亿元,
较年初增加 34.30 亿元。

     b.贸易融资

     本行向从事国际及国内贸易客户提供广泛、差异化的贸易融资产品及服务。
本行的国内贸易融资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应收账款融资、动产及货权质押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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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融资和国内信用证项下融资。

     近年来,本行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主题推广活动,积极运用产业链思维,进
一步推动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综合金融服务,促进国内贸易融资业务量增长。
本行同时开展国际贸易融资业务。本行的进口贸易融资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进口
开证、进口押汇、进口代付和担保提货等业务。本行的出口贸易融资产品及服务
主要包括出口押汇、备货融资、打包贷款及出口信保融资等业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贷款和垫款项下的贸易融资余额为 112.43 亿元。

     3)资产端特色业务

     a.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向融资客户提供本行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
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业务,通过债权、股权、收益权、强制分红权等多种形式,
为客户提供综合化投融资服务的金融活动。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投行业务新增投放量分别为 184.09
亿元、269.54 亿元和 201.33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投行业务新增投放量为
134.16 亿元。近年来,本行大力推动投行业务向直接融资及资本市场的转型,依
托优质客户资源实现投资银行业务的创新发展。本行持续在债券承销、资产证券
化、并购重组、股权融资、跨境投融资等方面拓展投行业务产品线,打造投行业
务特色优势,提升综合回报。

     b.绿色金融业务

     为满足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抓住各级政府产业布局调整的机
遇,本行积极推动绿色金融业务的发展。本行通过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结
构化融资、债务融资工具、基金类产品和贸易融资等多样化的表内外金融工具和
产品将社会资金引导到节能、污染防治、清洁能源、清洁交通、资源节约与循环
利用等绿色产业发展中,推动社会经济“绿色发展”。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绿色金融(按人行标准)表内贷款余额余额为
137.20 亿元,绿色贷款客户 426 户,绿色项目基本实现地方区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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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科技金融业务

     作为湖南人的主办银行,本行持续关注、始终服务于湖南的“双创”事业,
大力推动科技金融业务。本行制定了《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方案》,设立了科技金
融专营机构,加大科技金融模式创新。本行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各类投资基
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多方参与的合作机制,形成了“银政、银园、
银投、银保”四位一体的合作平台。本行联合长沙市经信委搭建了长沙市智能制
造风险补偿基金平台,与长沙市高新区政府签订了风险补偿基金协议,不断优化
科技金融的担保方式和风险缓释手段。本行正积极向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部门申
请获取投贷联动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更全面、更灵活的金融服务支持。

     (2)负债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各种本外币定期存款及活期存款产品。本行目前提供的
人民币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介于 3 个月至 5 年之间,外币定期存款产品期限介于 1
个月至 2 年之间。本行同样为客户提供存款期限和利率更为灵活的通知存款、协
定存款和协议存款产品。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存款总额分别为 1,993.22 亿元、2,403.19 亿元、2,321.13
亿元和 2,373.57 亿元,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72.91%、71.39%、68.03%和 65.32%。

     (3)中间业务

     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和金融脱媒逐渐加剧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
面临着同业竞争日趋激烈和金融监管趋严的双重压力,本行近几年着力发展中间
业务,使其成为突破发展困局的重要关口。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
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8.46 亿元、10.94 亿元和 15.84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6.85%。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手续费及佣
金净收入为 10.59 亿元。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结算业务、托管及
其他受托业务、代理业务、外汇买卖及结售汇业务和信用承诺业务等。

     1)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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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结算业务包括国内结算服务和国际结算服务。

     本行国内结算服务包括现金收付、汇票、银行本票、支票、委托收款、汇兑、
贷记凭证和通存通兑等。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结算手续费收
入分别为 375 万元、352 万元和 323 万元。2019 年 1-6 月,本行结算手续费收入
为 179 万元。

     2)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的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主要包括单位委托业务、代保管
业务、保理融资业务、账户监管业务、信贷资产转让管理业务以及其他委托业务。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实现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手续费收
入分别为 4.40 亿元、5.50 亿元和 5.69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托管及其他受
托业务手续费收入 2.33 亿元。

     3)代理业务

     本行是省、市、区(县)预算单位的国库集中支付主要代理银行。在 2016
年度湖南省本级财政业务代理银行考评中,本行获评“代理省本级财政业务优秀
省级分行”、“代理省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优秀主办行”、“代理省本级非税
收入收缴业务优秀主办行”,连续三年在省级财政代理业务领域获前述评定。

     报告期末,本行不但代理了省级和长沙市五区四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在益
阳、郴州、永州、邵阳、娄底、常德和攸县、茶陵县、桃源县、新化县、安乡县
等市级和县级地区都开展了国库集中支付代理业务,代理范围不断扩大。特别是
在本行的主要经营地长沙,本行政务代理业务优势突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为长沙市 384 家市级预算单位提供国库直接支付业务。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实现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
1,201 万元、1,378 亿元和 7,043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4,914 万元。

     4)外汇买卖及结售汇业务

     本行可向公司客户提供外币兑外币和人民币兑主要外币的货币兑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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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实现外汇业务手续费收入分别为 436 万
元、1,062 万元和 856 万元。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外汇业务手续费收入 85
万元。

     5)信用承诺业务

     本行为公司客户提供的信用承诺业务主要包括担保业务、贷款承诺业务、承
兑业务和信用证业务等。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实现信用承诺
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分别为 2,303 万元、3,507 万元和 2,193 万元。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信用承诺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为 561 万元。

     2、零售金融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个人存款、个人贷款、借记卡、
信用卡、个人理财、代销基金、代理保险、代销实物贵金属、代收代付、结售汇
等产品和服务。

     (1)个人贷款

     本行的零售贷款主要包括住房按揭贷款、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信用卡垫款)
和个人经营性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 264.56 亿元、452.82 亿
元、712.10 亿元和 846.45 亿元。

     1)住房按揭贷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住房按揭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住房按揭贷款总额分
别为 51.70 亿元、160.24 亿元、274.37 亿元和 329.96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比
例分别为 19.54%、35.39%、38.53%和 38.98%。

     2)个人消费贷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涵盖装修、购车、教育、旅游、出国留
学等用途,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个人消费贷款总额分别为 49.20 亿元、69.92 亿元、91.04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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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和 128.59 亿元。

     3)个人经营性贷款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经营性贷款,以满足个人客户所拥有或经营企业的
营运资金需求。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总额分别为 121.02 亿元、104.15
亿元、116.46 亿元和 139.13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5.74%、23.00%、
16.35%和 16.44%。

     (2)个人存款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及主要外币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服务,主要为人
民币存款。本行个人存款主要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个人存款总额分别为 661.93 亿元、843.95 亿元、1,028.48 亿元和 1,161.21
亿元。

     (3)信用卡卡业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信用卡垫款总额分别为 32.22 亿元、70.88 亿元和 152.62 亿元和
165.10 亿元。

     (4)中间业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个人理财、代销基金、代理保险、代销实物贵金属、代
收代付和其他中间业务等产品和服务。

     1)个人理财

     本行一直秉承稳健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战略,以满足所在区域客户日益增长
的投资理财需求为目的,致力于自营银行理财业务的产品持续创新和客户购买体
验优化,十年来,“金芙蓉理财”银行理财品牌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口碑。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面向客户提供了“长乐”、“长安”、“长鑫”、
“长盈”、“长盛”、“长福”、“长旺”、“长瑞”等个人理财产品系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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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了适应不同层级、不同类别客户的理财产品,实现了银行理财产品的柜面渠道、
智慧厅堂渠道、网上银行渠道和手机银行渠道的便捷销售。随着资产管理及销售
服务能力的增强,本行的个人理财销售额稳步增长。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募集个人理财资金分别为 741 亿元、
1,509 亿元和 2,313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募集个人理财资金为 1,098 亿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理财产品余额为 473.74 亿元。

     2)代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

     本行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指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本行受基金管理人委
托,利用本行自身渠道,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和赎回、转换等业务,
并收取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手续费的业务。本行于 2011 年取得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业务资格。

     3)代理保险业务

     本行接受保险公司委托,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理保险公司销售保险
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并依法向保险公司收取代理费用。

     4)代销实物贵金属

     本行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系指本行与知名贵金属公司合作推出的代理销售
合作公司的实物贵金属产品的业务。本行于 2014 年 8 月获得实物黄金代销业务
资格,目前代销的实物贵金属产品涵盖投资类、工艺类、收藏类品种。

     5)代收代付业务

     代收业务主要包括水电燃气费、交通罚缴、学杂费、房屋维修基金等。

     本行代付业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批量代理支付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养
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退休金、住房公积金、拆迁补偿款等款项结算。

     6)其他中间业务

     本行的其他个人中间业务包括结售汇业务、委托贷款服务、结算及提供保管
箱服务。本行亦通过众多分支机构的柜台交易与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平台提供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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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服务以及汇款服务。

     本行针对各类客户群制定差异化市场营销策略,并采取综合营销和交叉营销
策略。

     3、资金业务

     资金业务是本行的主要业务之一,也是本行规模和利润的重要贡献业务。本
行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业务、同业业务、债券投资交易业务、债券承销
及分销业务和代客资产管理业务。本行经营资金业务时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和金融
市场状况,在保障本行的流动性安全的基础上,实现投资组合的收益与风险匹配。

     (1)货币市场业务

     本行的货币市场业务主要包括:与境内外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资金
拆借、债券正回购及逆回购交易、同业存单发行与交易。

     本行债券正回购及逆回购交易相关标的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中央政府债券、
政策性银行债券、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券以及同业存单等。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债券
正回购余额分别为 105.72 亿元、164.40 亿元、106.22 亿元和 168.85 亿元,债券
逆回购余额分别为 28.89 亿元、55.19 亿元、76.41 亿元和 105.84 亿元。

     本行通过发行同业存单不断优化流动性。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同业存单余额分别为 454.92
亿元、465.43 亿元、884.22 亿元和 1,018.43 亿元。

     (2)同业业务

     本行同业业务包括同业融资业务、同业投资业务。

     本行同业融资业务主要包括票据逆回购业务和同业存款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
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分别为 169.07 亿元、140.23 亿元、184.13
亿元和 185.93 亿元,存放同业余额分别为 88.97 亿元、48.45 亿元、56.03 亿元和
52.8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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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投资是指本行以自有资金对信托投资计划及其受益权、资产管理计划及
其收益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具有特定目的载体属性的产品的投资。本行
积极顺应国内金融创新、利率市场化加快的发展趋势,通过加快产品创新步伐,
同业投资业务实现了快速增长。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本行同业投资日均余额分别为 1,283.50 亿元、1,474.69 亿元、1,366.15 亿元
和 1,036.20 亿元。

     (3)债券投资交易业务

     本行债券投资交易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及其他国内金
融机构债、高评级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

     本行主要通过评估利率、信用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风险,为本行的债券投资
组合设定目标回报。本行将债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本行
通过设定严格的组合头寸限额、组合久期限额等对债券投资活动进行风险控制。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本行债券投资日均余额
分别为 661.68 亿元、841.43 亿元、1,129.04 亿元和 1,263.02 亿元。本行持有的非
金融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以国有企业为主。本行对非金融企业债券投资实施发债主
体授信额度管理,并严格限制对高风险企业发行债券的投资。

     (4)债券承销及分销业务

     本行的债券承分销业务指本行作为债券承销团成员或合格投资者在一级市
场为市场其他成员认购债券或进行自营投资认购的行为。本行拥有记账式国债承
销团成员、湖南省地方政府债主承销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中
国进出口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承销团成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B
类主承销商等多项资格。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承销债券金额分别为 1,285.50 亿元、
1,177.75 亿元和 1,430.90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承销债券金额为 852.90 亿元。

     (5)代客资产管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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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的代客资产管理业务包括向个人、公司及同业机构发行理财产品募集资
金并投资运作。本行通过整合银行内外部资源,不断拓展理财业务的内涵和外延,
构建一体化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实现资产与资金的有效对接。一方面,有效募
集资金,丰富资产管理产品,为客户直接创造投资价值,提高客户粘度和忠诚度;
另一方面,解决客户融资问题,促进资金向实体经济转移。本行资产管理业务逐
步成为中间业务重要的利润增长点。

     2018 年,监管政策文件频发,加速银行理财业务回归资产管理业务本源。
本行构建了稳健的投资管理机制,并在产品净值化方面持续转型,取得了较好的
成果,全年共发行 421 期理财产品,实现理财产品销售额 2,800.33 亿元,同比增
长 25.19%,存续总规模 545.16 亿元,同比增长 3.17%。理财资金投资以标准化
资产为主,非标类资产占比不断降低。

     2019 年上半年本行实现理财产品销售额 1,283 亿元,存续资产管理规模 527
亿元。为支持全行大零售战略发展,理财业务进一步向零售客户倾斜,截至报告
期末,理财存量规模中个人理财产品存量规模占比达 88%。

     本行将理财资产纳入全行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的信用风险
审查,并对发债主体、交易对手等信用主体实施限额管理。另外,本行已经建立
完善的理财资产投后风险管控机制,持续跟踪、关注理财资产信用主体的偿付风
险。在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方面,本行将参照公司贷款贷后管理标准开展投后风险
管控,并按照《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有关要求严格执行投向及久期管理,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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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本行深入分析外部宏观形势及内外部风险特征,根据本行发展战略、风险管
理能力、外部环境变化及股东价值回报要求,充分考虑业务发展与风险管控的关
系,构建本行风险文化体系。同时通过风险管理理念、制度、行为、精神四个层
面,大力发展风险管理文化建设,把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银行业务的整个流程,
并内化为全行员工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使风险管理机制的作用得到有效发
挥。

     本行已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体系,并在《长沙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及其政策文件以及各类风险管理办法、细则等制度、文件中予以明确。本行建立
了集团统一风险偏好,并依据风险偏好制定了风险政策和策略,借鉴国内、国际
通行的工具和方法,开展了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管理覆盖各主要
风险类别。

     根据本行风险管理目标和管理实践,结合国内外先进经验,对本行董事会、
监事会、高管层、前中后台各部室/事业部以及分支机构在各类风险管理中的职
能、职责进行梳理和优化,持续推进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集团化、全面风险管
理职能集中化、中台风险管理部门垂直化,以及事业部风险管理矩阵化的建设。

    (一)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1、风险管理体系架构

     本行持续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架构,目前基本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
架构。在集团层面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以风险管理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牵头
部门,基于信用风险垂直化管理、市场风险集中化管理、操作风险分层化管理的
原则,适应事业部发展趋势,建立矩阵式的风险管理模式,并对村镇银行等并表
范围内的附属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监控,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监事会
有效监督,高级管理层直接领导,以风险管理部门为依托,相关业务部门和支持
保障部门密切配合,覆盖所有分支机构、业务条线和并表附属机构的“集中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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矩阵分布、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集团化:建立了并表风险管理体系,将村镇银行等并表范
围内的附属机构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职能集中化方面:明确风险管理部作为全面风险管理牵头部门
的职能,负责搭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具体风险类别管理专业化:明确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信用风险、市场风
险、操作风险、集中度风险、流动性风险、银行账户利率风险、战略风险、声誉
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合规风险等具体风险类别的管理由相应部门牵头负责。

     风险管理部门垂直化:根据专业性和制衡性原则,设置由上至下的清晰的风
险管理条线,在分行和直属支行建立总行风险管理部垂直领导的风险内控部,并
由总行向其派驻风险总监,牵头负责分行、直属支行及所辖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
将风险管理文化、政策和模式进行垂直渗透。

     事业部风险管理矩阵化:强化总行风险管理部的大中台建设,完善事业部、
准事业部内设风险管理小中台建设,通过大小中台建设,推进各项风险管理工具
的落地实施和全面风险管控。

     2、风险管理组织结构

     (1)董事会层面

     董事会是本行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并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董事
会根据本行的风险状况、发展规模和速度,制定全面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和程序,
确定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适当的风险限额和风险偏好,督促高级管理层有效识
别、计量、监测、控制并及时处置本行面临的各项风险。

     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关
于整体风险及各专业风险的控制情况,对本行风险及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及
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提出完善银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负责关联交易的
管理,及时审查和批准关联交易,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授权,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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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指导。主要负责:组织、开展本行的风险审计工作,制定、实施和调整本行的
风险管理审计计划,评价本行风险管理体系运作情况,配合监管部门以及外部审
计机构的审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并向
股东大会(股东)报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审计部为董事会的下设部门,审计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本行的风险审
计工作,根据本行风险管理审计计划,定期审查、监督、评估本行风险管理体系
运作情况,配合监管部门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2)高级管理层层面

     高级管理层是本行全面风险管理的执行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具
体负责组织、执行董事会确定的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偏好,落实风险管理政策、
程序和措施,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本行风险状况。高级管理层下设的各专业委员会
协助高级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工作。

     (3)风险管理部门层面

     风险管理相关部门是本行各类风险管理牵头部门,负责拟定并组织落实风险
管理的策略、制度、办法、流程和风险评价标准,检查、分析、评价和报告风险
管理状况;研发并组织推广应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方法。其中,风险管理部是本行
全面风险管理的统筹管理部门,并牵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信息科
技风险管理;财务企划部牵头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办公室牵头
声誉风险管理;法律合规部牵头合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保持独立性,确保全行范围内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
有效性。

     风险承担部门是本行各业务条线风险管理的实施部门,负责各自业务条线所
承担的风险评估、应对、监控、报告。风险承担部门设有风险管理岗位,并配备
了风险管理人员,满足本业务条线的风险控制要求。

     (4)分支机构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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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行是本行的风险控制的直接责任机构,负责本机构所面临的各项风险
的直接控制。风险机构根据规模及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风险内控部或设立了专门
的风险管理岗位,配备了风险管理人员,对本机构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控、检查、
报告。

     各附属机构是本机构各类风险控制的直接责任机构,对本机构的风险防控负
首要责任。各附属机构根据本机构的规模及业务需要,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
管理体系,并设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牵头全面风险管理,配备了风险管理人
员,对本机构所面临的风险进行监控、检查、报告。

    (二)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

     1、并表风险管理

     本行制定了《长沙银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及其政策文件、《长沙银行并表
管理办法》、《长沙银行并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将并表风险纳入全面风险框
架及各专业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总行相关部室
在集团风险及附属法人机构风险管理上的职能职责;明确了从集团风险偏好和风
险政策,集团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集团资本充足率目标、对附属法人董事会、
股东会的适当风险干预,以及对附属法人机构的评价和考核等方面实现集团并表
风险管理;明确了集团及附属机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
声誉风险、合规风险等各专业风险管理内容;制定了集团内部交易的管理流程和
管理内容等。

     本行目前附属机构为三家村镇银行及一家消费金融公司,从当前银行业综合
经营发展趋势看,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金融集团发展是大势所趋,未来本行还将成
立多类业态的附属机构。未来,本行将根据附属机构业态及风险特征采用适当集
权或适当干预的风险管理模式。

     现阶段,本行纳入并表管理的是三家村镇银行及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本行根
据公司治理规则,对附属村镇银行以及消费金融公司进行经营指导和管理评估,
其管理职能主要由投资管理办公室承担。

     2、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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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风险指银行面临的借款人或对方当事人未按约定条款履行其相关义务
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1)公司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公司贷款坚持信贷政策导向先行的原则,在实现信贷规模持续增长的同
时,保持信贷资产结构的持续优化。本行按年制定信贷政策指引,对公司贷款构
建了全方位、全流程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规范各岗位、各环节的操作流程,建
立市场营销、授信调查、授信审批、贷款发放、授信后管理、风险控制、资产保
全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统一规范和高效率的授信业务流程,有效防范和化解信
用风险和操作风险。

     (2)小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对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主要从业务受理、贷前调查、审查
审批及贷后管理等方面展开。

     (3)个人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为进一步强化个人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本行一方面主动调整授信政策
和业务结构,例如逐步压缩与钢铁、房地产联系紧密且风险不断暴露的工程机械
按揭贷款规模,停止新增联保业务授信,对于部分风险贷款爆发较多的产品业务,
主动提高了客户的准入门槛和审批政策等。

     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消费贷款,探索个人业务创新模式。充分把握居民消费
升级的趋势,大力推进心意通贷等消费信贷产品,同时对房屋按揭贷款等传统产
品进行优化。积极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对接蚂蚁金服、微众银行等互联网金
融企业,加大蚂蚁微贷等创新产品合作力度。本行对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主
要包括受理申请、尽职调查、录入、审查审批、核保、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七
个环节。

     (4)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信用卡风险管理,根据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行信用卡业务各
类制度,建立事前风险识别与评估、事中风险监测与预警、事后风险处置与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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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用卡业务全流程管控体系。

     本行信用卡业务采取总、分、支三级管理模式,总行信用卡部承担包括业务
风险管理在内的本行信用卡业务的具体管理职能,制定信用卡业务风险政策,受
理信用卡申请、负责审查审批、风险监测、信用卡透支催收及不良资产管理。分、
支行负责信用卡营销推广并协助总行开展信用卡风险监测、催收及不良资产管
理。

     (5)房地产行业贷款风险的控制与管理

     本行持续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行业监测,密切关注国家和监管政策导向,分析
行业风险,采取年度授信政策指引及年中政策微调的方式对房地产行业授信政策
进行明确规定,制定相应的企业准入、类型准入标准,引导信贷资源差异化、合
理化配置。对于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根据国家及监管政策,制定本行专项住
房信贷政策,明确个人按揭客户准入标准及首付、利率等房贷规定。

     房地产行业公司客户授信纳入统一授信管理,在单一法人客户、集团客户层
面进行风险限额控制。个人住房按揭业务,对房地产开发商实施合作方额度管理。
房地产行业公司类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实行总行信用审查委
员会集中审批,对个人住房按揭业务向各分支机构适度授权。本行开发了房地产
企业信用评级模型,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及本行业务数据,持续对信用评级模型进
行优化,以提升风险计量能力。

     (6)信贷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本行对公信贷管理系统于2013年12月投产运行,已实现了信贷控制与管理的
电子化。为满足业务创新及风险管理的需要,本行持续开展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改
造,包括完成了在线审批流程、信贷放款审核管理、授信额度控制管理、信贷授
权管理、贷后检查与资产风险分类、放款与押品出入库管理、对公信贷业务账务
核算,实现与核心系统、国际结算系统、电票系统实时同步、批量数据传输;将
风险预警系统、零售决策系统的分析结果引入信息管理系统,满足了本行识别风
险、揭示风险、辅助审批决策的需要;与ECIF系统、CRM系统对接实现了在本
行范围内的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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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零售业务管理系统于2010年5月开始上线。借助零售业务系统的上线,
完成了个贷业务独立核算,个贷业务在线审批流程、放款审核管理、分支行信贷
授权管理、个贷贷后检查与风险分类,通过系统参数化配置,提高了系统的可扩
展性,如新产品开发可通过菜单设置迅速完成;参数管理满足本行扁平化管理的
要求,如总行可以通过参数管理,实现对产品的额度控制,也可以对每一个分支
行实现产品控制、额度控制。后续通过持续优化将网上银行系统作为信息管理系
统的前端,目前已在逐步开发实现小微企业授信业务的在线申请与自助提款、部
分产品信贷工厂化。

     3、市场风险管理

     董事会是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承担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
责任和最高决策职能。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
的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市场风险管理的政策、
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市场风险水平及管理现状。风险管理部是市
场风险牵头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行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制定市场风险政
策制度、开展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等。财务企划部是银行账户利率风险
管理的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开展风险识
别、计量、监测和报告等。金融市场条线、公司条线、零售条线相关部门和分支
机构是市场风险承担部门,其内设风险小中台或风险合规管理部,负责业务层面
的风险管理。审计部负责对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性、可
靠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价。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一是通过有效经营和监控各类市场风险,保持有竞争力的
净利差和投资组合回报水平,提升本行的价值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统一各
部门市场风险的偏好,将各部门确定的市场风险偏好转化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增
进各部门前中后台的协同意识和联动能力,有效落实平衡风险和收益的要求,提
高风险管理能力。三是促进业务流程的持续优化。按照岗位分离制衡原则,对前
中后台关键环节实施风险提示、重估损失预警、风险缓释等有效控制,加强业务
流程的控制能力,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四是培育审慎稳健的风险文化。

     近年来,本行制定和建立了一系列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制订了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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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策略和风险偏好,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涵盖风险识别和计量、
限额管理、监测和报告等。建立了市场风险监测和报告体系,确保实现对本行内
外部相关风险信息的及时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并定期或不定期向高管层和
董事会报告,确保高管层及时了解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状况和风险水平。

     制定市场风险偏好,并开展涵盖各类金融市场业务的风险限额管理。根据本
行整体风险偏好和经营目标,确定本行经营中所能承受的最大市场风险水平,同
时针对具体业务,制定更为详细的风险限额,如止损限额、敏感性限额、久期、
敞口限额、交易量限额等。

     定期开展市场风险的压力测试,特别是针对市场变化及风险突出领域,开展
专项压力测试,以评估压力情景下,本行市场风险水平变化情况,并据此完善市
场风险管理政策或调整限额管理目标。

     4、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管层及资产负债委员会构成的决策
体系;建立了监事会、董事会审计部和法律合规部构成的监督体系;建立了以财
务企划部为牵头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为协管以及全面风险统筹部门,金融市场
部等为执行部门,运营管理部、信息技术部等为支持部门,以及分支机构共同构
成的执行体系。

     近年来,本行制定和建立了一系列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制订了流动性
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偏好,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涵盖风险识别和
计量、限额管理、监测和报告等。完善资产负债委员会的决策机制,定期召开资
产负债会议,制定资产负债管理目标,确定合理的资产负债比例和结构,并就流
动性等相关重大问题进行审议和决策。同时,建立部门间的定期磋商机制,提升
部门之间的沟通及风险应对能力。

     5、操作风险管理

     本行已建立了以“降低操作风险的不确定性,避免突发性事件的发生,将操
作风险控制在本行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提高服务效率,实现流程优化,促进全
行业务健康发展;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收益水平”的操作风险管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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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是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高领导机构,承担本行操作风险管理的最终
责任和最高决策职能。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操作风险管理
的政策、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规程,及时掌握操作风险水平及管理现状。风险管
理部是操作风险管理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行的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全行各业务单位和员工构成了本行防范操作风险的第一道防线,是操作风险的直
接承担者和管理者,负有对操作风险进行管理的重要职责。审计部负责对操作风
险管理体系各个组成部分和环节的准确性、可靠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
审查和评价。

     6、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本行坚持基础建设与科技创新并重、提升服务与保障安全并举的发展导向,
强化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一是搭建了完善的信息科技治理架构,建立了互相制衡
互为补充的三道防线;二是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日常运作机制有效,涵盖了风险识
别、监测、评估和处置各环节;三是建立了独立的审计体系,保障信息科技审计
的独立性和合理性;四是构建了有效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通
过了ISO27001认证,信息安全技术体系覆盖了物理环境、网络、系统、数据库、
应用程序、终端、数据保护等层面,有效保障信息安全;五是信息科技开发测试
管理体系完备有效,能充分支持业务发展;六是信息科技运行及维护管理体系充
分落地,保障系统可用率高于99.98%;七是建立了比较完备的业务连续性管理体
系,初步完善了两地三中心的灾备环境,重要业务的RTO为4小时,RPO为30分
钟,实现了较好的业务连续性管理基础支持体系;八是建立并落地了完备的外包
管理体系,充分缓释信息科技外包风险。

     7、反洗钱管理

     本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
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风险为本、以客户为中心、以流程控制为手段”的反洗钱
工作理念,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建立了较健全的反洗钱组织体系,形成了相对完
善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体系,搭建了业务数据监测全覆盖的反洗钱监测管理系统,
定期开展洗钱风险自评估和专项内部审计,深入开展反洗钱宣传和培训,切实履
行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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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有关反洗钱的法律、法规及本行相关制度,研究制订反洗钱整体工作规
划;决定反洗钱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建设事宜;审议通过反洗钱工作规章制度;审
议反洗钱工作报告;对反洗钱工作中的其它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并监督执行。

   二、内部控制

    (一)本行内部控制制度概述

     1、内部控制体系

     本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构建了以
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管层为执行机
构的“三会一层”现代公司治理架构,各机构均建立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
序,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本行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履行职
责,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对经营方针、利润分配
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本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制度,在规定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本行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保证本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
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有明确的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和工作
程序,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本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董事会、
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本行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及日常经营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确定的
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
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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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内部控制目标

     本行牢固树立“违规就是风险、合规创造价值”的理念,严格执行各项法律、
规则和准则要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以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硬性要求,以
提高制度执行力,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为工作重点,不断完善内控管理机
制,加强风险防控,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查处,以此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保证本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保证本行风险管理有效实施,保证本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
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反映。

     3、近年来本行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措施

     为确保依法合规经营,让全行各类决策、各项业务过程、各级管理人员和每
个员工都处于严密的制度约束之下,本行针对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制定了较健全
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持续改进。一是遵循“业务开办、制度先行”原则,根据外
部监管规定及本行业务发展战略和管理需要及时制定相应制度规范。同时,为保
障本行制度体系层次清晰、管控严密,按照纵横结合的方式对所有制度进行了归
类划分,纵向依据效力等级依次分为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范三个层级,
横向根据管理内容和业务类别,共划分为管理流程、公司业务、零售业务、资金
业务、支付及结算业务、代理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七大类,在各类别下匹配相应
的流程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本行各项业务操作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体系文件。
二是建立了内部控制政策的定期回顾、持续更新机制。本行将制度流程梳理纳入
每年的常规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对制度的上下双向沟通、互动渠道,鼓
励、发动员工对制度找漏洞、找差距、提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对制度的
补充、修订、废止程序,以实现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适宜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是建立实施“外规内化”制度,密切关注外部制度的最新变化,通过内外规差
异分析,及时调整内部制度,使本行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置入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
要求之内,使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四是及时组织员工开展内部控制制度的培训和
学习,促进员工“知规矩、守纪律”,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五是对制度执行
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对执行不力的从严查处,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
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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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本行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每年审议通过本行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
本行存在内部控制的重大及重要缺陷。本行董事会最新审议通过的《长沙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内部控制评价结论如下: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与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三)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意见

     2019 年 3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针对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出具了《关
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213 号),会计
师认为:“长沙银行于 2018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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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次优先股发行的投资者如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应查阅本行日常
信息披露文件。


一、财务会计信息

     (一)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本行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对本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年度的
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
[2018]2-173)。该审计报告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时三年连审报告。

     本行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规定对本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212)。

     本行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阅
报告(天健审[2019]2-546)。

     (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本行自 2017 年 5 月 28 日起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
用法处理,对本行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净
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2、本行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
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
准则进行调整。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 1-6 月的“其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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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利润”以及“营业外收入”项目列报的内容有所不同,但该会计政策变更
对本行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总资
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3、本行编制 2017 年度报表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
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
“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调减 2016 年度营业外
收入 178 千元,营业外支出 924 千元,调增资产处置收益-746 千元。该会计政策
变更对本行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 1-6 月合并及母公司净利润、
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4、财政部于 2017 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9 号——关于权益法下
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0 号——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
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1 号——关于以使用无
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2 号——关于
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本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
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本行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5、本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8〕15 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8 年度财务报表,
本行按照解读中: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
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列报。同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按照追溯调整法重新表述,对 2017 年
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损益项目影响如下:

            原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新列报报表项目及金额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953 千元   其他收益                      +2,953 千元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
                                   -2,953 千元                                 +2,953 千元
的现金                                           活动有关的现金

     6、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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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2018〕3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的会计年
度起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本行无需重述前期可比
数据。

     7、本行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
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
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
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主要的计量
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
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在初
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
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
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8、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36 号)对本行 2019 年 1 月 1 日
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千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9 年 1 月 1 日
                                               务报表格式调整影响
存放同业款项                       5,603,322               68,602             5,671,924

拆出资金                             300,000                6,552               306,5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640,736                -1,538            7,639,198

应收利息                           3,852,523            -3,852,5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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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贷款和垫款                 197,122,160          290,995          197,413,15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20,717,679       -20,717,679                      -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017,764       -36,017,764                      -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051,516       -94,051,516                      -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3,194,334     -113,194,33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8,441,691          58,441,691

债权投资                                 -       180,544,957         180,544,957

其他债权投资                             -        28,167,706          28,167,7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50               3,75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720,210           71,349            1,791,559

其他资产                         1,050,851            -7,798           1,043,053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550,000          109,737           10,659,73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
                                18,413,488          139,301           18,552,789
项

拆入资金                         2,033,760           25,145            2,058,9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622,400             3,643          10,626,043

吸收存款                       341,202,398         3,787,187         344,989,585

应付利息                         4,372,400        -4,372,400

预计负债                             3,000          167,450              170,450

应付债券                       102,412,027          307,387          102,719,414

其他综合收益                      267,423           114,342              381,765

未分配利润                      12,881,833          -506,717          12,375,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30,995,770          -392,375          30,603,395
计

少数股东权益                      785,374            -22,625             762,749


     2019 年 1 月 1 日,本行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和按原金
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

                                                                   单位:千元


                                   12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原金融工具准则              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    目                    2018 年 12 月                    调整后账面价                    2019 年 1 月 1
                      计量类别                   应收利息调整                          计量类别
                                 31 日账面价值                        值                           日账面价值
现金及存放中央 贷款与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
                                    43,386,055                -      43,386,055                      43,386,055
银行款项         项                                                               量
                 贷款与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
存放同业款项                         5,603,322           73,144       5,676,466                        5,671,924
                 项                                                               量
                 贷款与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
拆出资金                               300,000            6,890        306,890                          306,552
                 项                                                               量
买入返售金融资 贷款与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
                                     7,640,736            4,444       7,645,180                        7,639,198
产               项                                                               量
                                                                                  以摊余成本计
                                                                                                    192,720,697
                                                                                  量
                 贷款与应收款                                                     以公允价值计
发放贷款和垫款                     197,122,160          476,502     197,598,662
                 项                                                               量且其变动计
                                                                                                       4,692,458
                                                                                  入其他综合收
                                                                                  益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20,845,255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                                                     入当期损益
且其变动计入当
                 量且其变动计       20,717,679          178,659      20,896,338 以公允价值计
期损益的金融资
                 入当期损益                                                       量且其变动计
产                                                                                                         51,083
                                                                                  入其他综合收
                                                                                  益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9,016,538
                                                                                  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
                                                                                  以公允价值计
可供出售金融资 量且其变动计
                                    36,017,764          628,787      36,646,551 量且其变动计
产               入其他综合收                                                                        23,923,674
                                                                                  入其他综合收
                 益
                                                                                  益
                                                                                  以摊余成本计
                                                                                                       3,705,573
                                                                                  量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959,535
                                                                                  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
                 持有至到期投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051,516       1,447,633       95,499,149 量且其变动计
                 资                                                                                    4,196,700
                                                                                  入其他综合收
                                                                                  益
                                                                                  以摊余成本计
                                                                                                     90,411,242
                                                                                  量


                                                  12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27,620,362
                     贷款与应收款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3,194,334        1,036,464         114,230,798 入当期损益
                     项
                                                                                           以摊余成本计
                                                                                                                  86,428,141
                                                                                           量
                     贷款与应收款                                                          以摊余成本计
其他资产                                  1,050,851                   -       1,050,851                            1,043,053
                     项                                                                    量

                                                                                                            单位:千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                                                                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列示的账面价                                                 报表格式       则列示的账面价
           项   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值(2018 年 12 月                                                 调整         值(2019 年 1 月 1
                                31 日)                                                                         日)
A. 金融资产
a. 摊余成本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43,386,055                        -                  -                -         43,386,055
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5,603,322                     -           -4,542             73,144          5,671,924
拆出资金                             300,000                      -            -338               6,890            306,5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640,736                     -           -5,982              4,444          7,639,198
应收利息                            3,852,523                     -                  -     -3,852,523                      -
发放贷款和垫款                 197,122,160             -4,687,954           -190,011            476,502       192,720,6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051,516            -94,051,516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3,194,334        -113,194,334                       -                -                    -
债权投资                                     -        178,964,857           -345,947        1,926,047         180,544,957
其他资产                            1,050,851                     -           -7,798                  -          1,043,053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466,201,497            -32,968,947           -554,618       -1,365,496         431,312,436
金融资产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0,717,679            -20,717,679                    -                -                    -
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638,707           140,585             662,399         58,441,69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20,717,679             36,921,028           140,585             662,399         58,441,691
总金融资产
c.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发放贷款和垫款                               -          4,687,956              4,502                  -          4,692,45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017,764            -36,017,764                    -                -                    -
其他债权投资                                 -         27,373,977            90,632             703,097         28,167,70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50                  -                -                3,7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36,017,764             -3,952,081            95,134             703,097         32,863,914
益的总金融资产

                                                        12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B. 金融负债
a. 摊余成本
向中央银行借款            10,550,000                  -                -       109,737            10,659,737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18,413,488                  -                -       139,301            18,552,789
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2,033,760                 -                -           25,145           2,058,90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622,400                  -                -            3,643         10,626,043
吸收存款                 341,202,398                  -                -      3,787,187          344,989,585
应付利息                    4,372,400                 -                -     -4,372,400                       -
预计负债                        3,000                 -          167,450                -            170,450
应付债券                 102,412,027                  -                        307,387           102,719,4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
                         489,609,473                  -          167,450                -        489,776,923
金融负债

       2019 年 1 月 1 日,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会〔2018〕36 号对本行财务报表受
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2019 年 1 月 1 日,本行原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期末金额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的新损失准备的调节表如下: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计提损失准备/按或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
         项   目       有事项准则确认的        重分类               重新计量        提损失准备(2019 年
                       预计负债(2018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
                                   3,000                     -             4,542                      7,542
备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39,162                     -               338                    39,5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
款及其应收利息减值             7,357,840                     -        190,011                    7,547,851
准备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                 101,116                     -                 -                   101,11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3,291                     -             7,798                    31,089
应收金融工具减值准
                               1,939,373       -1,939,373                      -                          -
备
可供出售资产减值准
                                     925                  -925                 -                          -
备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
                                         -                   -             5,982                      5,982
值准备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1,939,373          345,470                    2,284,843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
                                         -                   -        167,450                      167,450
减值准备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                       -                   -             3,963                      3,963

                                             12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                   -            1,226                  1,226
益的贷款与垫款减值
准备
合     计                   9,464,707               -925           726,780            10,190,562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行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行合并财务报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
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业已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
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项下单独列示。

       报告期内,本行与北京城市网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01 月 16 日
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30100MA4LAXAP6H
的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 900,000 千元,本行出资 153,000 千元,占其注册
资本的 51%,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2017 年 01 月 16
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除设立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外,本行报告期内的合并报表范围无变化。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纳入合并范围的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被投资单位                  注册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祁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永州市         5,000 万        52.24%           52.24%
湘西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吉首市        56,000 万        51.00%           51.00%
宜章长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郴州市         5,000 万        51.00%           51.00%
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
                                   湖南省长沙市        90,000 万        51.00%           51.00%
公司

       (四)合并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                 -                 -                  -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4,361,665       43,386,055         64,408,462       47,820,512


                                           12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同业款项                      5,286,280        5,603,322         4,845,136         8,897,042
贵金属                                      -                 -                 -                 -
拆出资金                            510,051          3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20,717,679        10,421,878         4,412,002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577,725        7,640,736         5,518,780         2,889,000
应收利息                                    -      3,852,523         2,909,036         2,492,618
发放贷款和垫款                  226,857,309      197,122,160       149,524,628       114,972,116
持有待售资产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36,017,764        24,742,734        24,328,81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94,051,516        69,609,368        47,348,117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13,194,334       134,213,525       127,207,406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525,225                   -                 -                 -
债权投资                        196,820,809                   -                 -                 -
其他债权投资                     21,090,791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50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固定资产                          1,481,281        1,531,694         1,507,523         1,219,523
无形资产                            436,614          440,841           361,437           258,82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7,047        1,720,210         1,378,495           982,284
其他资产                          1,027,302        1,050,851         1,103,085           677,195
资产总计                        578,105,849      526,629,685       470,544,087       383,505,452
负债: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7,021,319       10,550,000         8,650,000         3,10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18,592,569       18,413,488        14,023,352        16,907,372
拆入资金                          7,644,662        2,033,760         4,800,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657,268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                 -                 -                 -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898,362       10,622,400        16,439,956        10,572,000
吸收存款                        367,852,811      341,202,398       336,640,719       273,377,328
应付职工薪酬                        778,093          899,472           751,345           541,777
应交税费                            846,579          969,363           535,375           928,191
应付利息                                    -      4,372,400         3,455,312         2,869,676
持有待售负债                                -                 -                 -                 -
预计负债                            204,375            3,000             3,000             3,000
应付债券                        116,149,639      102,412,027        59,528,634        52,482,589
其中:优先股                                -                 -                 -                 -


                                          12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永续债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其他负债                               4,236,985           3,370,233          1,719,853           2,361,477
负债合计                             544,882,662        494,848,541         446,547,546        363,143,410
股东权益:                                        -                  -                    -                 -
股本                                   3,421,554           3,421,554          3,079,398           3,079,398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5,900,177           5,900,177          3,600,675           3,600,675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232,603          267,423           -324,029           -199,637
盈余公积                               2,021,865           2,021,865          2,021,865           1,633,215
一般风险准备                           6,502,918           6,502,918          5,554,704           4,686,698
未分配利润                            14,088,624         12,881,833           9,351,439           7,139,29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2,167,741         30,995,770          23,284,052         19,939,641
少数股东权益                           1,055,446             785,374            712,489            422,401
股东权益合计                          33,223,187         31,781,144          23,996,541         20,362,04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578,105,849        526,629,685         470,544,087        383,505,452


       2、利润表

                                                                                               单位:千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8,157,905            13,940,826           12,127,559           10,040,280
利息净收入                       5,805,841            11,550,072            11,119,762            8,962,242
  利息收入                      12,012,911            22,367,515           19,400,342           15,620,000
  利息支出                       6,207,070            10,817,443             8,280,580            6,657,758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883,744             1,580,038             1,090,667             845,73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058,697             1,900,642             1,288,748             991,587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74,953              320,604               198,081              145,852
投资收益                         1,140,398              406,924              -149,382              196,87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
                                            -                  -                      -                     -
企业的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净
                                   308,238              289,539                81,051               -53,447
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净收益(净损失以"-"
                                    10,062               46,168                -84,197              80,064
号填列)
其他业务收入                         3,992                9,847                12,514                9,559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2,401                4,250                 2,522                 -746
号填列)


                                                13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其他收益                              8,031              53,988          54,622                0
二、营业支出                      4,812,487            8,303,431       7,115,637       5,770,019
税金及附加                           59,441             132,680         109,758          336,352
业务及管理费                      2,454,909            4,756,955       4,083,185       3,220,623
资产减值损失                                 -         3,413,796       2,922,694       2,213,044
信用减值损失                      2,294,621                    -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516                    -               -                   -
其他业务成本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总额
                                  3,345,418            5,637,395       5,011,922       4,270,261
以“-”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6,655              22,755          12,464           15,364
减:营业外支出                       15,852              54,874          54,192           30,910
四、利润总额(净亏损以
                                  3,336,221            5,605,276       4,970,194       4,254,715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631,449            1,027,563        985,186        1,003,02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2,704,772            4,577,713       3,985,008       3,251,687
号填列)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                 2,704,772            4,577,713       3,985,008       3,251,687
2、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671,543            4,478,608       3,930,713       3,190,076
净利润
2、少数股东损益                      33,229              99,105          54,295           61,61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149,162             591,452        -124,392         -613,951
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149,162             591,452        -124,392         -613,951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
                                             -                 -               -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
                                             -                 -               -                   -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                 -               -                   -
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
                                   -149,162             591,452        -124,392         -613,951
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
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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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151,858                       -                 -                     -
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591,452          -124,392            -613,951
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
                                           -                    -                 -                     -
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
                                           -                    -                 -                     -
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2,696                       -                 -                     -
融资产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
                                           -                    -                 -                     -
效部分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9、其他                                    -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                    -                 -                     -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2,555,610               5,169,165         3,860,616           2,637,73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2,522,381               5,070,060         3,806,321           2,576,125
合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33,229                 99,105            54,295              61,611
益总额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22,162,440            8,951,815      60,379,371       62,134,008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3,630,000            1,900,000       5,550,000         1,830,000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8,883,796      10,680,264        -4,103,857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276,238           14,134,671      11,256,408         8,991,614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571,792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10,266,473                     -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90       1,815,900        127,950           724,3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683,933           17,918,590      87,993,993       69,576,076
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31,065,784           50,752,468      36,622,932       25,590,312
存放中央银行及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4,700,381           -7,450,474       9,200,047         9,336,932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
                                       7,119,475                     -                -                 -
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200,000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3,664,865            6,530,220       6,558,482         4,684,729

                                                 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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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613,920      2,582,663       2,130,107       1,566,595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2,443      2,195,748       2,681,755       1,984,2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80,883      1,570,178       2,562,278       1,271,9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466,989     56,180,803      59,755,601      44,434,7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6,944     -38,262,213     28,238,392      25,141,34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7,512,183   1,777,585,874   1,463,137,449   1,986,712,28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47,392     10,594,902       8,358,985       7,866,8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1,789               -               -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94         206,677           1,4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461,364   1,788,192,670   1,471,703,111   1,994,580,58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7,723,972   1,801,055,407   1,499,906,343   2,047,066,31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89,810        503,251         706,293       1,087,591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813,782   1,801,558,658   1,500,612,636   2,048,153,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418     -13,365,988     -28,909,525     -53,573,31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94,000      2,641,657         201,758         144,202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294,000               -        201,758         144,202
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72,219,423    163,620,260     104,411,540      85,616,364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56,626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513,423    166,261,917     104,613,298      85,817,19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480,000    124,020,000      97,290,000      52,88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07,000        620,660         752,764         491,410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13,965          11,76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787,000    124,640,660      98,042,764      53,371,4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26,423     41,621,257       6,570,534      32,445,78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907         15,154          -12,922         14,973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93,856      -9,991,790      5,886,479       4,028,7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065,170     26,056,960      20,170,481      16,141,69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659,026     16,065,170      26,056,960      20,170,481

       (五)重要财务指标及监管指标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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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营业收入                               8,157,905         13,940,826             12,127,559          10,040,280
营业利润                               3,345,418           5,637,395             5,011,922           4,270,261
利润总额                               3,336,221           5,605,276             4,970,194           4,254,71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1,543           4,478,608             3,930,713           3,190,07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674,139           4,463,624             3,924,293           3,203,526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216,944         -38,262,213            28,238,392          25,141,346
额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8,105,849        526,629,685         470,544,087         383,505,452
负债总额                             544,882,662        494,848,541         446,547,546         363,143,410
所有者权益                            33,223,187         31,781,144             23,996,541          20,362,042


        2、财务指标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2           1.28             1.0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8             1.42           1.28             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78             1.41           1.27             1.04
(元/股)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6           -11.18           9.17             8.16
/股)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
                                                        9.40             9.06           7.56             6.48
产(元/股)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8.31           14.45           16.88            16.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3           16.91           18.25            17.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
                                                        8.31           14.40           16.85            16.07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8.43           16.86           18.22            17.07
产收益率(%)

        3、重要监管指标

                                                                                                     单位:%
                                                       2019 年 1-6
                    项目                  标准值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 资本充足率              ≥10.5              11.64       12.24         11.74           12.28
管理办法(试行)》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07         9.55            8.72         9.00


                                                 13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1-6
                 项目                      标准值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核心一级 资本充 足
                                            ≥7.5                9.05        9.53       8.70      8.99
                     率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                        ≥25             56.01          57.53     34.36      39.67
流动性覆盖率                               ≥100            266.33         304.65    144.97     194.01
不良贷款率                                  ≤5                  1.29        1.29       1.24      1.19
拨备覆盖率                                 ≥150            285.64         275.40    260.00     263.05
贷款拨备率                                   -                   3.69        3.56       3.21      3.13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3.92        3.35       4.42      5.2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50              25.48          26.23     31.48      32.97
全部关联度                                 ≤50              11.03           8.30       6.48      4.29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                  1.85        5.55       2.07      3.27
正常贷款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              12.89          90.87     66.48      67.94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              66.81          85.43     99.04      97.06
不良贷款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                  7.24       17.20     13.58      11.10
资产利润率                                    -                  0.49        0.92       0.93      0.97
成本收入比                                    -              30.09          34.12     33.67      32.08
净利差                                        -                  2.50        2.34       2.56      2.53
净息差                                        -                  2.38        2.45       2.67      2.64
注: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资金净流出*100%;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
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及贷款总额*100%;
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00%;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授信/资本净额*100%;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
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中变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
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
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
减少金额)×100%。
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13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总资产 5,781.06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 9.7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总资产 5,266.30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1.9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总资产 4,705.44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3,835.05 亿元增长 22.70%。2016 年-2019 年 6 月,本行总
 资产快速增长主要归因于本行客户贷款以及各类金融资产余额的增长。

      本行的主要资产为客户贷款及投资,客户贷款及投资产生的收入是本行收入
 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贷款及投资合计占本行总资产的比例分
 别为 82.99%、82.57%、87.56%和 88.62%。报告期内,本行总资产的主要资产构
 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客户贷款 1         226,857       39.24    197,122      37.43      149,525      31.78     114,972     29.98
各类金融资
   ( )           285,441      49.38     263,981      50.13      238,988      50.79     203,296      53.01
产 2
固定资产             1,481       0.26       1,532         0.29      1,508       0.32       1,220       0.32
无形资产               437       0.08         441         0.08        361       0.08         259       0.07
本行资产的
其他组成部          63,890      11.05      63,554      12.07       80,163      17.04      63,759      16.63
分
资产总额           578,106     100.00     526,630    100.00       470,544    100.00      383,505    100.00
 注:(1)此处客户贷款为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
     (2)2016 年-2018 年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2019 年 1-6 月由于实行新会计准则,包
 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发放贷款和垫款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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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贷款     138,959      59.17   127,742       62.50   109,161       70.66     89,021       75.01
票据贴现      11,244       4.79     5,452        2.67        44        0.03      3,209        2.70
个人贷款      84,645      36.04    71,210       34.84    45,282       29.31     26,456       22.29
客户贷 款
             234,849    100.00    204,403     100.00    154,487     100.00     118,687     100.00
合计

      公司贷款是本行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贷款占客户贷款总
 额的比例分别为 75.01%、70.66%、62.50%和 59.17%,票据贴现占客户贷款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 2.70%、0.03%、2.67%和 4.79%,个人贷款占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22.29%、29.31%、34.84%和 36.04%。

      公司贷款业务是本行的优势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贷款余额呈现上升趋势,主
 要由于本行积极拓展、重点维护优质客户群,包括当地主导产业或优势产业的龙
 头企业、优秀上市公司、带来重要资源的政府机构、市场园区的建设与管理方、
 战略第三方合作机构等,同时加大了结构升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的贷款投放。

      报告期内,本行持续调整贷款结构,加大个人贷款的营销力度,创新个人贷
 款产品,使本行个人贷款余额及占比呈增长趋势。

      1)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公司贷款稳定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公司贷款余
 额为 1,389.59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8.78%;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的公司贷款余额为 1,277.42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7.0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贷款余额为 1,091.61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890.21 亿元增长 22.62%。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公司贷款。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 动 资
               71,505     51.46     65,571     51.33     53,640     49.14      48,024     53.95
 金贷款
 固 定 资      67,057     48.26     61,781     48.36     55,372     50.72      40,995     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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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产贷款
其 他 公
                 397       0.28      390          0.31      150      0.14         2      0.00
司贷款
公 司 贷
             138,959    100.00    127,742    100.00      109,161    100.00    89,021   100.00
款合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分别为 480.24 亿元、536.40 亿元、655.71
亿元和 715.05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95%、49.14%、51.33%
和 51.46%。报告期内,流动资金贷款余额增长主要是由于随着区域化发展的推
进,本行公司基础客户稳步增长。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分别为 409.95 亿元、553.72 亿元、617.81
亿元及 670.57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6.05%、50.72%、48.36%
和 48.26%。报告期内,本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持续增加,主要是由于城镇化的
进程不断推进,政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棚改建设项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新型
工业化建设等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力度强劲,带动了固定资产贷款的迅速增长。

     其他公司贷款主要是银团贷款。银团贷款是本行与其他一家或一家以上银行
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协议,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
人提供的贷款或授信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其他公司贷款余额分别为 0.02 亿元、
1.50 亿元、3.90 亿元和 3.97 亿元。

     2)票据贴现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票据贴现余额分别为 32.09 亿元和 0.44 亿元、54.52 亿元和
112.44 亿元。报告期内,票据贴现余额波动的主要原因是,本行发挥票据业务的
盈利功能和“蓄水池”功能,即一方面利用票据市场利率波动,通过交易行为赚
取票据利差,实现票据业务利息收入;另一方面,根据行内流动性管理需要,适
时买入或卖出票据,满足资金融通需要。本行着力于加强票据业务操作流程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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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授信管理、严格监控交易对手资质、严格把控票据业务质量。

     本行 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票据贴现余额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原因如
下:首先,上海票据交易所的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对于推动票据市场发展有重要
意义,票据交易的安全性、信息透明程度和便利性都有提高;此外,2018 年开
始,央行推行宽信用的政策,对银行信贷规模的管控有所放开,同时在经济下行、
地方政府去隐性债务等背景下,票据规模相应增长。

     下表列示本行报告期内按业务类型划分的票据贴现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银行承兑
                 181      1.61       67       1.23       40      91.22      115      3.60
票据贴现
商业承兑
               1,262     11.22      696     12.77           4     8.78      436     13.59
票据贴现
转贴现         9,801     87.17    4,688     85.99           -     0.00     2,658    82.81
票据贴现
              11,244   100.00     5,452    100.00        44     100.00     3,209   100.00
合计

     3)个人贷款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余额为 846.45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8.87%;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余额为 712.10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7.2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
人贷款余额为 452.82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264.56 亿元增长 71.16%。

     下表列示了本行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贷款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卡垫
             16,510     19.51    15,262     21.43     7,088      15.65     3,222    12.18
款
个人生产
及经营性     13,913     16.44    11,646     16.35    10,415      23.00    12,102    45.74
    ( )
贷款 1
个人消费
             12,859     15.19     9,104     12.78     6,992      15.44     4,920    18.60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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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住房按揭
              32,996      38.98     27,437      38.53     16,024     35.39       5,170     19.54
贷款
其他个人
    ( )      8,366       9.88      7,761      10.90      4,763     10.52       1,043      3.94
贷款 2
个人贷款
              84,645     100.00     71,210    100.00      45,282    100.00     26,456     100.00
合计
注:(1)“个人生产及经营性贷款”包含个人工程机械贷款、联合担保授信贷款等。
    (2)“其他个人贷款”包含“微粒贷”、“蚂蚁微贷”、“快乐贷”等信用类产品。

     报告期内,本行个人贷款结构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个人生产及经营性贷款占比
下降和住房按揭贷款占比的上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生产及经营性贷款的占比分
别为 45.74%、23.00%、16.35%和 16.44%,住房按揭贷款的占比分别为 19.54%、
35.39%、38.53%和 38.98%。本行个人贷款的结构变化,是本行综合考虑风险与
收益,主动应对市场变化的结果。

     (2)按担保方式划分的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客户贷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信用         48,216     20.53      39,794       19.47    24,222       15.68    13,473       11.35
保证         63,027     26.84      58,280       28.51    45,235       29.28    30,204       25.45
抵押         92,570     39.41      82,007       40.12    64,221       41.57    55,020       46.36
质押         31,036     13.22      24,321       11.90    20,809       13.47    19,990       16.84
客户贷
            234,849     100.00    204,403     100.00    154,487     100.00    118,687     100.00
款合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信用贷款余额分别为 134.73 亿元、242.22 亿元、397.94 亿元
和 482.16 亿元,占客户贷款的比例分别为 11.35%、15.68%、19.47%和 20.53%,
抵押、质押类贷款合计余额分别为 750.10 亿元、850.30 亿元、1,063.28 亿元和
1,236.06 亿元,占客户贷款的比例分别为 63.20%、55.04%、52.02%和 52.63%。
在抵押和质押贷款中,本行通过获取房产、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存单、票据
等抵、质押物作为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具体抵、质押物的类型和金额视交易对
手或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估而定。本行会定期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检查,在必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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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的时候会要求交易对手增加抵、质押物。

       本行抵押、质押类贷款占比呈下降趋势,而信用类、保证类贷款占比呈上升
趋势,主要是因为本行近年来,强调风控能力建设,加强从信贷业务全流程把控
风险,强化风险管理,完善风控制度,更加重视客户第一还款来源及客户还款意
愿,个人贷款中信用类产品余额增长较快,2014 年以来,本行在授信指引中明
确主动加大保证类贷款发放,从而适当降低了抵押、质押类贷款占比。

       (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及垫款

       本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方法划分公司贷款。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
行公司贷款按行业类型划分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水利、环
境和公共
              37,807     27.21   36,757     28.77   33,403     30.60    25,820     29.00
设施管理
业
批发和零
              18,196     13.09   17,213     13.47   15,299     14.02    11,838     13.30
售业
制造业        16,522     11.89   14,009     10.97   10,450      9.57     8,526      9.58
公 共 管
理、社会
                 729      0.52      777      0.61    2,326      2.13     5,482      6.16
保障和社
会组织
建筑业        24,051     17.31   22,360     17.50   19,446     17.81    14,332     16.10
房地产业      11,095      7.98    9,650      7.55    6,770      6.20     6,849      7.69
教育           3,524      2.54    2,987      2.34    2,874      2.63     2,402      2.70
采矿业         1,468      1.06    1,520      1.19    1,278      1.17     1,071      1.20
交 通 运
输、仓储       2,542      1.83    2,334      1.83    2,224      2.04     1,914      2.15
和邮政业
农、林、
               1,457      1.05    1,441      1.13    1,753      1.61     1,477      1.66
牧、渔业
租赁和商
               8,345      6.01    6,337      4.96    4,291      3.93     3,133      3.52
务服务业
卫生和社
               4,225      3.04    4,693      3.67    3,812      3.49     2,274      2.55
会工作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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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热
力、燃气
               2,256        1.62      1,840       1.44      1,703       1.56      1,069      1.20
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
信 息 传
输、软件
               1,231        0.89      1,046       0.82        653       0.60       450       0.50
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
住宿和餐
               1,296        0.93        979       0.77        915       0.84       847       0.95
饮业
居 民 服
务、修理
                   977       0.7        725       0.57        464       0.43       352       0.40
和其他服
务业
文化、体
育和娱乐       1,973        1.42      1,855       1.45        705       0.65       559       0.63
业
金融业             683      0.49        814       0.64        551       0.51       243       0.27
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           582      0.42        405       0.32        243       0.22       385       0.43
务业
公司贷款
             138,959      100.00    127,742     100.00    109,161    100.00     89,021     100.00
合计

     本行公司贷款涉及到了 19 个一级行业,报告期内,本行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贷款余额占比较高。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29.00%、30.60%、28.77%和
27.21%;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3.30%、14.02%、13.47%
和 13.09%;建筑业贷款占公司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6.10%、17.81%、17.50%和
17.31%。

     (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及垫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按地区划分的贷款及垫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南省
           227,643       96.93     198,929      97.32    147,044      95.18    113,126      95.31
内


                                               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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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中:长
           146,593      62.42   126,908      62.09     84,332      54.59     71,539      60.28
沙市内
长沙市
            81,050      34.51    72,021      35.23     62,712      40.59     41,587      35.04
外
湖南省
              7,206      3.07     5,474       2.68      7,443       4.82      5,561       4.69
外
其中:广
              7,206      3.07     5,474       2.68      7,443       4.82      5,561       4.69
州
客户贷
           234,849     100.00   204,403     100.00    154,487     100.00    118,687     100.00
款合计

     本行立足长沙、辐射整个湖南省,以下沉服务、深耕社区的思路为基调,深
入研究区域特色产业和经济金融特点,与所在区域的政府需求、产业结构和消费
特点有效对接,结合各分支行主要行业特色,考虑各分支行所在区域的地缘特征、
资源禀赋、信用环境、市场环境、市场潜力和管理基础,充分发挥各区域比较优
势,明确差别化的信贷经营重点和区域信贷政策,对于区域内产业集群、专业市
场、商圈开展针对性信贷政策,实施精准营销。

     报告期内,湖南省内客户贷款稳定增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湖南省内客户贷余额
分别为 1,131.26 亿元、1,470.44 亿元、1,989.29 亿元和 2,276.43 亿元,占本行客
户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95.31%、95.18%、97.32%和 96.9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长沙市内客户贷款余额分别为 715.39 亿元、843.32 亿元、1,269.08
亿元和 1,465.93 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28%、54.59%、62.09%
和 62.42%。随着本行业务和网点布局的深入,本行湖南省内长沙市外的贷款余
额呈上升趋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湖南省内长沙市外贷款余额分别为 415.87 亿元、
627.12 亿元、720.21 亿元和 810.50 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04%、40.59%、35.23%和 34.51%。

     (5)贷款集中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第一大单一借款人发放的客户贷款余额分别占本行监管资


                                            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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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 5.24%、4.42%、3.35%和 3.92%。本行对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进行严格控
制,同时本行不断拓展新客户,降低客户依赖,分散贷款集中度。报告期内,本
行最大十家贷款客户集中度比例呈下降趋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最大十家贷款客户贷款占
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32.97%和 31.48%、26.23%和 25.4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前十大客户贷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百万元、%
   客户名称                     所属行业                     贷款余额          占资本净额比例
客户 A            建筑业                                           1,635                   3.92
客户 B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200                 2.88
客户 C            房地产业                                           1,155                 2.77
客户 D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7                 2.42
客户 E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0                 2.40
客户 F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000                 2.40
客户 G            房地产业                                             945                 2.27
客户 H            建筑业                                               900                 2.16
客户 I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900                 2.16
客户 J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80                 2.11
                        合计                                        10,622                25.48

       (6)客户贷款的资产质量

       ①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情况

       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制定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衡量及管理信贷资产的
质量。《贷款风险分类指引》要求中国商业银行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
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贷款被视为不良贷款。本行不断完善信贷资产
风险分类管理体制,针对不同级别贷款采取不同风险管理措施。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信贷资产五级分类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正常        224,791    95.72    195,833       95.81   151,334       97.96    115,891       97.64
关注           7,022     2.99     5,926        2.90     1,245        0.81      1,383        1.17
次级           1,008     0.43       758        0.37       660        0.43        343        0.29
可疑           1,113     0.47       992        0.49     1,008        0.65        877        0.74
损失             916     0.39       894        0.44       240        0.16        192        0.16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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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客户贷
           234,849       100        204,403      100.00     154,487     100.00      118,687     100.00
款合计
不良贷
              3,036      1.29         2,644        1.29       1,909       1.24        1,412       1.19
款总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4.12 亿元、19.09 亿元、26.44 亿元
和 30.36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19%、1.24%、1.29%和 1.29%。

     本行不良贷款呈现上述变化的原因:近年来,宏观经济不景气,企业经营环
境变差,信用风险加大。一方面,在当前下行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生产经营普遍
下滑,加之部分企业管理不善,经营不力,致企业贷款不良余额升高;另一方面,
银行同业在不良率上升的压力下,普遍针对企业实行更为审慎的信贷政策,给企
业经营发展带来巨大压力。

     面临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的严峻形势,本行狠抓存量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
作,多措并举加强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维护本行稳定经营。在符合国家金融、会
计核算政策的前提下,本行加大核销力度。同时,针对新增贷款,本行始终以国
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为导向,优化信贷结构,合理、有效投放,加大信贷
投放力度,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报告期内,虽然不良贷款余额逐年上升,
但本行一直坚持保质保量,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优化资产质量,同时增加有
效投放,使不良贷款率基本保持稳定。

     ②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不良贷款按业务类型划分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公司贷款      1,956      64.42         1,714      64.85       1,220       63.92        923        65.36
票据贴现            -           -            -          -          -            -          -            -
个人贷款      1,080      35.58           929      35.15          689     36.08          489      34.64
不良贷款
              3,036     100.00         2,644     100.00        1,909    100.00         1,412    100.00
合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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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9.23 亿元、12.20 亿元、17.14
亿元和 19.56 亿元。本行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中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下,借款人经营压力增大,资金紧张,
导致贷款进入不良分类。本行个人贷款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信用卡和个人生产
及经营性贷款,针对个人生产及经营性贷款的风险状况,本行主动压缩部分业务
规模,减少其授信,对该部分存量业务安排稳妥有序退出,提高了客户的准入门
槛和审批政策。

     ③不良贷款的地区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地区的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南省内       2,895     95.37       2,578     97.51     1,863     97.58      1,366     96.74
其中:长沙
               2,333     76.86       2,017     76.30     1,427     74.76      1,140     80.72
市内
      长
                 562     18.51         561     21.21       436     22.82        226     16.02
沙市外
湖南省外         141      4.63          66      2.49        46      2.42         46      3.26
其中:广州       141      4.63          66      2.49        46      2.42         46      3.26
不良贷款
               3,036    100.00       2,644    100.00     1,909    100.00      1,412    100.00
合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湖南地区的不良贷款规模分别为 13.66 亿元、18.63 亿元、25.78
亿元和 28.95 亿元,分别占全行不良贷款的 96.74%、97.58%、97.51%和 95.37%。
本行在湖南地区不良贷款总额在全行贷款中占比最高,其原因是湖南地区是本行
经营的主要区域,贷款总额基数较大经营时间较长,积累了部分不良贷款。

     ④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不良贷款的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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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金额       不良率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             85     0.22       85           0.23          9     0.03           2     0.01
理业
批发和零售
                   599        3.29      720           4.18      538       3.51      441        3.72
业
制造业             710        4.30      548           3.91      235       2.25      158        1.85
公共管理、社
会保障和社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会组织
建筑业                 99     0.41       73           0.33       97       0.50       50        0.35
房地产业           177        1.60      177           1.84      163       2.40      135        1.97
教育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采矿业                  0     0.00          2         0.16          2     0.20       15        1.40
交通运输、仓
                       14     0.54       14           0.59       15       0.67           1     0.06
储和邮政业
农、林、牧、
                   205       14.04       60           4.14       22       1.25       21        1.42
渔业
租赁和商务
                        6     0.07          5         0.08          5     0.12       46        1.48
服务业
卫生和社会
                       32     0.76          0         0.00          0     0.00           3     0.15
工作
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              0     0.00          0         0.00       11       0.67           3     0.28
产和供应业
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              0     0.00          2         0.16          9     1.44           9     1.96
术服务业
住宿和餐饮
                       19     1.48       20           2.01       75       8.19       34        3.97
业
居民服务、修
理和其他服              6     0.65          9         1.23          2     0.39           5     1.38
务业
文化、体育和
                        0     0.00          0         0.00       37       5.20           0     0.00
娱乐业
金融业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科学研究和
                        3     0.48          0         0.00          0     0.00           0     0.00
技术服务业
不良公司贷
                 1,956        1.41    1,714           1.34    1,220       1.12      923        1.04
款合计

       本行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农、
林、牧、渔业。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率分别 3.72%、3.51%、4.18%


                                                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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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3.29%,本行制造业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85%、2.25%、3.91%和 4.30%,本行
房地产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97%、2.40%、1.84%和 1.60%,本行农、林、牧、
渔业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42%、1.25%、4.14%和 14.04%。

     本行批发和零售业、制造业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率较高主要原因为:

     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影响。在经济下行的大环境影响下,行业不景气,需求不
旺,借款人经营不佳,货款回笼差,导致资金紧张,贷款逾期欠息。

     国家宏观调控影响。随着国家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持续,产业结构的调整,
相关行业的生产、销售受其影响,生产、销售下滑,借款人货款回笼差、资金链
紧张甚至断裂。

     部分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财务恶化,资金紧张,贷款逾期,贷款对
应的担保人也因经营变差或违规经营导致无力代偿。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农、林、牧、渔业不良率为 14.04%,较年初增长
9.9 个百分点。本行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 14.57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
的比例为 1.05%,占比较小;且农、林、牧、渔业贷款客户数量较少,单个客户
贷款额占比较大,导致不良率较容易发生波动。

     此外,农、林、牧、渔业不良率较高还有如下原因:一是该行业投资周期长,
利润率水平偏低,容易受到天灾、疫情等因素的影响,且该行业客户主要是小微
型企业及民营客户,抗风险能力偏弱;二是受环保高压政策、洞庭湖水域滩涂整
治以及整治补偿款暂未到位的影响,洞庭湖水域农业客户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
还本付息困难,造成该类客户逾期;三是该类农业客户抵押担保措施普遍偏弱,
抵押品多为水域滩涂等,交易处置较为困难,第二还款来源较弱,不具备较强的
风险缓释能力。

     本行根据具体的贷款业务品种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及管理办法,并根据宏观经
济形势以及行业发展态势,于每年初制定当年度的《授信政策指引》,从总体原
则、行业、客户、担保、定价等方面对全行贷款风险进行管理和控制。

     ⑤重组贷款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重组贷款的情况。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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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日                    日
    项目                      占贷款
                                                        占贷款总                占贷款总             占贷款总
                 金额         总额的          金额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比例
逾期 90 天以
上的已重组             326          0.14          339         0.17        298      0.19        228      0.19
贷款和垫款
逾期 90 天以
内的已重组         4,053            1.73       3,493          1.71        729      0.47      1,073      0.90
贷款和垫款
已重组贷款
                   4,378            1.86       3,833          1.88      1,027      0.66      1,301      1.10
和垫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重组贷款和垫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10%、0.66%、
1.88%与 1.86%。其中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重组贷款和垫款金额上对比 2018 年
12 月 31 日金额呈上升趋势,但是考虑到贷款总额同比增加,相应占比基本持平。
对出现暂时性困难的贷款进行重组属于银行业积极化解风险的一种主动手段,也
体现一家银行对风险的预判能力和对客户及业务的把控能力。长沙银行较大的重
组贷款金额体现了本行始终密切关注信用风险,创新和拓宽不良资产综合处置方
法、路径,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有效防控资产质量下滑。

     ⑥贷款逾期情况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日期本行客户贷款逾期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未逾期
           230,114           97.98     200,733           98.20       151,897     98.32     116,502     98.16
贷款
3 个月
               1,879          0.80          1,203         0.59          982       0.64        667       0.56
以内
3 个月
               1,360          0.58          1,548         0.76          737       0.48        711       0.60
至1年
1 年至 3
               1,308          0.56            731         0.36          646       0.42        637       0.54
年
3 年以
                188           0.08            187         0.09          225       0.15        170       0.14
上
逾期贷         4,734          2.02          3,670         1.80         2590       1.68       2,185      1.84

                                                        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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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款总计
贷款总
           234,849     100.00   204,403   100.00    154,487        100.00    118,687      100.00
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报告期内,随着贷款总体规模的增加,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外
部经营环境变化,本行不良贷款和逾期贷款随贷款总规模的增加而增加,逾期贷
款占客户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84%、1.68%、1.80%及 2.02%,逾期贷款占比在
2019 年 1-6 月有所上升。

     (8)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本行贷款损失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期初余额                                  7,366          4,963           3,715             2,674
(+)本期计提(转回)                     1,931          2,986              1,911          1,657
(+)本期收回已核销                          45           177                114             25
(-)本期核销                               667           755                752             621
(-)其他调整                                   3             89              26             20
期末余额                                  8,672          7,281              4,963          3,715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减值准备总额分别为 37.15 亿元、49.63 亿元、72.81 亿元和
86.72 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上升主要由于:(1)本行贷款余额迅速上升;(2)
经济走弱,信用风险上升,本行整体资产质量承压;(3)本行充分考虑经济周
期和贷款风险,按照会计准则和本行相关规定,审慎计提减值准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核销不良贷款导致减值准备减少的金额分别为 6.21 亿元和 7.52
亿元、7.55 亿元和 6.67 亿元。

     2、各类金融资产分析

     2016 年-2018 年,本行的投资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根据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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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投资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报告期内,本行投资的规
    模持续增长,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各类金融资产总额分别为 2,032.96 亿元、2,389.88
    亿元、2,639.81 亿元和 2,854.41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3.01%、
    50.79%、50.13%和 49.38%。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各类金融资产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不适用        20,718        7.85     10,422        4.36         4,412           2.17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36,018       13.64     24,743       10.35        24,329          11.9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94,052       35.63     69,609       29.13        47,348          23.29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13,194       42.88    134,214       56.16       127,207          62.57
交易性金融资产        67,525         23.6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             196,821         68.9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1,091            7.3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各类金融资产合计     285,441        100.00       263,981      100.00    238,988      100.00       203,296       100.00

           (1)2016-2018 年末投资类金融资产分析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以短期投
    资收益为目的。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的品种明细: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及政府债券               704             3.40           677         6.49              -             0.00
    政策性银行债券
                                1,201            5.80          2,427       23.29           840            19.04
    及金融债
    企业债                       915             4.42              20       0.19           358              8.12
    同业存单                    5,874           28.35          3,189       30.60           495            11.22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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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货币基金                12,023        58.03          4,110    39.43          2,719       61.62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20,718       100.00         10,422   100.00          4,412      100.00
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国债及政府债券的余额分别为 0.00 亿元、6.77 亿元和 7.04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政策性银行债券及
金融债的的余额分别为 8.40 亿元、24.27 亿元和 12.01 亿元,本行企业债余额分
别为 3.58 亿元、0.20 亿元和 9.15 亿元,余额变动较大,主要是因为受利率市场
波动影响,本行综合考虑资产收益性和安全性主动调整持仓配置。

       报告期内,本行因为业务发展的需要,丰富投资品种、提高投资收益,加大
了货币基金和同业存单的投资规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金与同业存单余额合计为 32.14 亿元、72.99 亿元和
178.97 亿元。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根据流动性管理的需要及市场行情的走
势,择机出售该投资品种,以获取收益。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投资品种分类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23,748        65.93         12,258    49.54         20,092       82.58
其中:国债及政府
                          5,876       16.31          5,717    23.11         12,312       50.61
债券
    政策性银行
                        17,085        47.43          5,190    20.97          5,997       24.65
金融债
    企业债                 183         0.51          1,154     4.66          1,383        5.69
              (1)
    其他债券               605         1.68           197      0.80            399        1.64
同业存单                  3,651       10.14          2,502    10.11          3,865       15.89
资产支持证券               179         0.50           329      1.33            368        1.51


                                              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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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2)
其他                      8,441       23.43             9,655     39.02              5       0.02
小计                     36,019      100.00            24,744    100.00        24,330      100.00
减值准备                       1             -              1           -            1             -
可供出售金融资
                         36,018              -         24,743           -      24,329              -
产净额
注:(1)包含商业银行债券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债券
    (2)其他主要为货币基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 200.92 亿元和 122.58 亿元和 237.48 亿
元,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82.58%、49.54%和 65.93%,债券投
资是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本行债券投资中,国债及政府债
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是本行的主要配置方向,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国债及政府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 123.12
亿元、57.17 亿元和 58.76 亿元,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0.61%、
23.11%和 16.31%;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的投资余额分别为 59.97 亿元、51.90 亿元
和 170.85 亿元,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4.65%、20.97%和
47.43%。

       2014 以来,本行适度增加同业存单和货币基金的配置规模,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同业存单余额分别为
38.65 亿元、25.02 亿元和 36.51 亿元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目的主要在于资产负债管理,调节长期资产负债结
构,同时兼顾投资收益。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投资品种分类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86,936       92.43            68,455    98.34         43,719       92.34
其中:国债及政
                         48,681       51.76            40,180    57.72         26,369       55.69
府债券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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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策性银行
                         25,070       26.66            25,951    37.28         15,558       32.86
债券
    企业债                9,125        9.70             1,453     2.09            918        1.94
          (1)
    其他                  4,060        4.32              871      1.25            874        1.85
资产支持证券              7,115        7.57             1,154     1.66          3,043        6.43
同业存单                      0        0.00                 -           -         586        1.24
小计                     94,052      100.00            69,609   100.00         47,348      100.00
减值准备                      0              -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94,052              -         69,609           -      47,348              -
净额

       国债及政府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是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重要组成部
分。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国债及政府债券投资余额分别为 263.69 亿元、401.80 亿元和 486.81 亿元,占持
有至到期投资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5.69%、57.72%和 51.76%;本行政策性银
行金融债投资余额分别为 155.58 亿元、259.51 亿元和 250.70 亿元,占持有至到
期投资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32.86%、37.28%和 26.66%。

       4)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为 1,131.94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15.66%,主要由于宏观经济“去杠杆”的稳步推进;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为 1,342.14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1,272.07 亿元增长 5.51%。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持应收款项类投资按投资
品种分类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国债及政府债券                30       0.03               37      0.03               51      0.04
其他金融机构债
                              0        0.00              100      0.07            100        0.08
券
理财产品                 18,000       15.63            15,300    11.26         38,298       29.94
资产管理计划             47,503       41.26            62,394    45.91         60,437       47.24
信托计划                 41,852       36.35            55,027    40.49         26,703       20.87
其他                      7,748        6.73             3,041     2.24          2,345        1.83
小计                   115,134       100.00        135,899      100.00       127,934       100.00


                                                 15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减值准备                  1,939              -         1,685            -         726              -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3,194               -     134,214              -    127,207               -
净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信托计划投资合计占应收款项类投资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98.05%、97.66%和 93.24%,其占比较高,主要是因为本行在有效控制风险
的前提下,为更高效地运用资本,同时取得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加大了上述三类
投资规模。

     (2)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投资类金融资产分析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债务工具投资,包括对政
府及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
债券投资,还包括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划、信托计划和其他投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 675.25 亿元。

     2)债权投资

     本行持有的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对政府及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资产支持证
券、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债券投资,还包括银行理财产品、资管计
划、信托计划和其他投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债权投资余额为 1,968.21
亿元。

     3)其他债权投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 210.91 亿元。主
要是对政府及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银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企业的债券投
资。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行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是对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商业银
行资金清算中心的投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5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余额为 0.04 亿元。

     3、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993       2.24    1,048       2.41        983       1.53        792        1.66
存放中央
银行法定     36,267      81.75   37,593      86.65     46,133      71.63      35,199      73.61
准备金
存放中央
银行超额
              7,026      15.84    4,503      10.38     16,655      25.86      10,355      21.65
存款准备
金
存放中央
银行其他         68       0.15      242       0.56        638       0.99       1,474       3.08
款项
存放中央
银行应计            8     0.02          -          -          -          -           -          -
利息
合计         44,362     100.00   43,386     100.00     64,408     100.00      47,821     100.00

     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
金、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其他款项。截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现金
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分别为 478.21 亿元、644.08 亿元、433.86 亿元和 443.62
亿元。

     (2)存放同业款项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存放同业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放境内
              4,209      79.53    4,860      86.69      4,549      93.83       8,696      97.71
银行

                                            15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存放境内
非银行金         10       0.19         10       0.18          10       0.22              3     0.03
融机构
存放境外
              1,026      19.39        736      13.13         289       5.96         201        2.25
同业
存放同业
                 47       0.89            -           -          -           -           -          -
应计利息
小计          5,293     100.00      5,606     100.00       4,848     100.00        8,900     100.00
减:坏账
                    6          -          3           -          3           -           3          -
准备
合计          5,286            -    5,603             -    4,845             -     8,897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账面价值分别为 88.97 亿元、48.45 亿元、56.03
亿元及 52.86 亿元。报告期内,由于市场利率波动,本行在综合考虑安全性、收
益性以及流动性需求的前提下,主动压缩存现金、存放同业等收益较低的资产配
置。

     (3)拆出资金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拆出资金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拆放境内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银行
拆放境内
非银行金         39       7.14         39      11.55          39     100.00          51      100.00
融机构
同业借出        500      91.14        300      88.45             -          -            -          -
拆出资金
                    9     1.73            -          -           -          -            -          -
应计利息
小计            549     100.00        339     100.00          39     100.00          51      100.00
减:坏账
                 39            -       39             -       39             -       51             -
准备
合计            510            -      300             -          0           -           0          -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5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证券           10,584         99.96      7,641       100            5,519       100.00            2,889    100.00
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4        0.04            -          -               -            -               -           -
应计利息
减:坏账
                   10              -           0          -               0            -               0           -
准备
合计           10,578              -     7,641            -         5,519              -          2,889            -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额为 28.89 亿元、55.19 亿元、76.41 亿
元和 105.78 亿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额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本行根据市场
情况,调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头寸。

       (5)应收利息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应收利息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贷款和垫
                           553           14.08            470              15.87              418           16.27
款利息
存放同业款项
                              73          1.86                52              1.76                30         1.18
利息
债券及理财产
                          3,292          83.77           2,437             82.24             2,122          82.52
品利息
买入返售金融
                               4          0.11                 4              0.13                 1         0.02
资产利息
拆出资金利息                   7          0.18                 -                 -                 -               -
小计                      3,929        100.00            2,963            100.00             2,572         100.00
减:坏账准备                  77               -              54                 -                79               -
合计                      3,853                -         2,909                   -           2,493                 -

       因实施变更后的会计准则,2019 年 6 月 30 日无应收利息明细。

       (6)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2019 年 6 月 30 日
                                                        日                   日                   日
                            递延所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     递延所    可抵扣
         项目
                            得税资    或应纳     得税资      或应纳   得税资    或应纳     得税资    或应纳
                            产或负    税暂时     产或负      税暂时   产或负    税暂时     产或负    税暂时
                              债      性差异       债        性差异     债      性差异       债      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          -
资产减值准备                  2,382     9,527            -        -         -        -           -          -
贷款资产减值准备                  -          -    1,391       5,564      843     3,370        709       2,838
职工内退及退休补贴               26       104        28         113       29       116         27        108
预计负债及其他                    1         3         1           3     0.75      3.00        0.75       3.0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
                                  -          -      485       1,939      421     1,685        182        726
备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          -           -        -         -        -           -          -
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        -      108       432         67        266
价值变动
小计                          2,408     9,634     1,905       7,620    1,402     5,607        985       3,941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206       824        96         382       23        93        2.95        12
值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          -       89         357         -        -           -          -
价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75       301            -        -         -        -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小计                            281     1,126       185         739       23        93        2.95        12

          (7)其他资产

          本行其他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抵债资产等。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的其他资产规模分别为 21.56 亿元、29.72 亿元、30.23
     亿元及 29.45 亿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6%、0.63%、0.57%及 0.51%。
     随着业务规模持续扩张,分支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本行其他资产的规模也同步上
     升,占总资产规模的比重则基本保持稳定。

          (二)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负债总额 5,448.83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0.1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负债总额 4,948.49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0.8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负债总额 4,465.48 亿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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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3,631.43 亿元增长 22.97%。本行负债总额的快速增
长主要归因于客户存款和应付债券的快速增长。

     本行的主要负债为客户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款、应付债券、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等。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客户存款
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5.28%、75.39%、68.95%和 67.51%。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负债的主要构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向中央
银行借        7,021      1.29    10,550       2.13       8,650       1.94       3,100       0.85
款
同业及
其他金
融机构      18,593       3.41    18,413       3.72      14,023       3.14      16,907       4.66
存放款
项
拆入资
              7,645      1.40     2,034       0.41       4,800       1.07             0     0.00
金
交易性
金融负         657       0.12           -          -           -          -           -          -
债
卖出回
购金融      20,898       3.84    10,622       2.15      16,440       3.68      10,572       2.91
资产款
客户存
           367,853      67.51   341,202      68.95     336,641      75.39     273,377      75.28
款
应付职
               778       0.14       899       0.18         751       0.17         542       0.15
工薪酬
应交税
               847       0.16       969       0.20         535       0.12         928       0.26
费
应付利
                   -     0.00     4,372       0.88       3,455       0.77       2,870       0.79
息
持有待
                   -     0.00           0     0.00             -          -           -          -
售负债
预计负
               204       0.04           3     0.00             3     0.00             3     0.00
债
应付债
           116,150      21.32   102,412      20.70      59,529      13.33      52,483      14.45
券
其他负
              4,237      0.78     3,370       0.68       1,720       0.39       2,361       0.65
债
负债合
           544,883     100.00   494,849     100.00     446,548     100.00     363,143     100.00
计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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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客户存款

     (1)客户类型和期限分析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客户类型和期限划分的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活期存
           134,445      36.55   137,456      40.29     166,272      49.39     127,357      46.59
款
定期存
           102,911      27.98    94,658      27.74      74,047      22.00      71,965      26.32
款
公司存
           237,357      64.52   232,113      68.03     240,319      71.39     199,322      72.91
款
活期存
            50,803      13.81    47,883      14.03      42,321      12.57      30,979      11.33
款
定期存
            65,318      17.76    54,964      16.11      42,074      12.50      35,214      12.88
款
个人存
           116,121      31.57   102,848      30.14      84,395      25.07      66,193      24.21
款
财政性
                56       0.02       206       0.06         605       0.18       1,453       0.53
存款
保证金
              6,036      1.64     4,938       1.45       4,690       1.39       4,982       1.82
存款
国库定
              3,100      0.84     1,074       0.31       6,590       1.96       1,350       0.49
期存款
其他存
               699       0.19    22.702       0.01          42       0.01          78       0.03
款
应付利
              4,484      1.22           -          -           -          -           -          -
息
客户存
           367,853     100.00   341,202     100.00     336,641     100.00     273,377     100.00
款合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 3,678.53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7.8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 3,412.02 亿元,
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35%。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客户存款总额 3,366.41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 2,733.77 亿元增长 23.14%。

     本行客户存款主要由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构成。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
额分别为 1,993.22 亿元、2,403.19 亿元、2,321.13 亿元及 2,373.57 亿元,占客户
存款比例分别为 72.91%、71.39%、68.03%及 64.52%。本行积极拓展政务类客户,


                                             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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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持服务市级政务客户优势的同时,积极拓展省级政务客户,加大对各地分支
机构所属地区的政府和事业单位等优质客户的营销力度,将本行在长沙地区政务
业务发展的优势和经验复制到其他地市,做强本行这一传统优势领域。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为 2,373.57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上升
2.26%。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余额为 2,321.13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3.41%,主要是由于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在年末时点暂时下降。
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下降,对本行的经营稳定性无重大不利影响,活期存款余额
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测性,在跨年度末和季度末时点波动,属于银行业较为普遍的
现象。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存款余额分别为 661.93 亿元、843.95 亿元、1,028.48 亿
元和 1,161.21 亿元,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24.21%、25.07%、30.14%和 31.57%。
个人存款稳定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客户增长,创新对私产品服务,吸收个人存款
量上升。

     从存款期限结构来看,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
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46.59%和 26.32%,个人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
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11.33%和 12.88%。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49.39%和 22.00%,个人存款
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12.57%和 12.50%。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40.29%和
27.74%,个人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别为 14.04%和
16.11%。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
例分别为 36.55%和 27.98%,个人存款中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占客户存款比例分
别为 13.81%和 17.76%。报告期内,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中,定期存款与活期存
款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2)按区域划分客户存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区域划分的客户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16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湖南省
           347,377      94.43    329,488       96.57     325,611       96.72     262,524      96.03
内
其中:长
           259,286      70.49    248,254       72.76     232,980       69.21     196,979      72.05
沙市内
长沙市
            88,090      23.95     81,234       23.81      92,631       27.52      65,546      23.98
外
湖南省
            15,992       4.35     11,715        3.43      11,030        3.28      10,853       3.97
外
其中:广
            15,992       4.35     11,715        3.43      11,030        3.28      10,853       3.97
州
应付利
              4,484      1.22             -          -            -          -           -           -
息
客户存
           367,853     100.00    341,202      100.00     336,641      100.00     273,377     100.00
款合计

     本行主要业务立足长沙,辐射湖南省内。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湖南省内存款总额分
别为 2,625.24 亿元、3,256.11 亿元、3,294.88 亿元和 3,473.77 亿元,占客户存款
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6.03%、96.72%、96.57%和 94.43%,本行长沙市内存款总额
分别为 1,969.79 亿元、2,329.80 亿元、2,482.54 亿元和 2,592.86 亿元,占客户存
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2.05%、69.21%、72.76%和 70.49%。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广州地区存款总额分别为 108.53 亿元、110.30 亿元、117.15
亿元和 159.92 亿元,占客户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97%、3.28%、3.43%和 4.35%,
广州地区存款占客户存款的比例基本保持稳定。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的主要构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境内银行       9,211     49.54      9,289      50.44        6,337      45.19      13,083      77.38
境内非银
行金融机       9,198     49.47      9,125      49.56        7,687      54.81        3,825     22.62
构
应付利息        183       0.99            -          -            -          -           -           -


                                              16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合计          18,593      100.00   18,413      100.00      14,023     100.00       16,907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分别为 169.07 亿元、140.23 亿
元、184.13 亿元和 185.93 亿元。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的变动
主要是因为本行主动调整同业负债规模,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通过多元化负债
经营,降低负债成本。

       3、拆入资金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拆入资金余额分别为 0.00 亿元、48.00 亿元、20.34 亿元和 76.45
亿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0%、1.07%、0.41%和 1.40%。报告期内,本
公司拆入资金规模占负债总额的比例相对较低,且波动较大,主要是因为本行根
据货币资金需求和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调整同业拆借业务的发展策略及业务规
模。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主要构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债券          16,885       80.80   10,622            100   16,440     100.00       10,572     100.00
票据            4,004      19.16           -           -          -           -           -          -
应付利息              9     0.05           -           -          -           -           -          -
合计          20,898      100.00   10,622            100   16,440     100.00       10,572     100.0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分别为 105.72 亿元、164.40 亿元、
106.22 亿元和 208.98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波动,主要是
因为本行债券正回购交易的变动。

       5、应付债券

                                               16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的主要构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次级
               5,032      4.33        4,993       4.88           4,991            8.38        4,991      9.51
债券
金融
               9,275      7.99        8,997       8.79           7,995        13.43           2,000      3.81
债券
同业
          101,843        87.68      88,422       86.34          46,543        78.19          45,492     86.68
存单
合计      116,150       100.00     102,412      100.00          59,529      100.00           52,483    100.00

       本行应付债券包括次级债、金融债和同业存单。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应付债券余
额分别为 524.83 亿元、595.29 亿元、1,024.12 亿元和 1,161.50 亿元,应付债券余
额的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的增加。

       6、应付利息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利息主要构成: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对公定期存
                         2,219         50.75           1,616              46.77             1,488       51.84
款利息
应付定期储蓄存
                         1,526         34.91           1,258              36.41              992        34.57
款利息
应付通知存款利
                               1         0.01            0.29              0.01              0.25        0.01
息
应付债券利息               307           7.03            323               9.35              181         6.29
应付同业存款利
                           163           3.73            136               3.95              178         6.22
息
应付对公活期存
                            25           0.58             19               0.54                 17       0.60
款利息
应付活期储蓄利
                            16           0.36              5               0.15                  4       0.14
息
应付卖出回购金
                               4         0.08             24               0.69                  6       0.21
融资产利息
应付其他利息               110           2.51             69               1.99                  4       0.13
应付同业拆入利
                               1         0.03              5               0.16                  0       0.00
息
合计                     4,372        100.00           3,455             100.00             2,870      100.00



                                                 16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
     付利息余额分别为 28.70 亿元、34.55 亿元和 43.72 亿元。其中应付对公定期存款
     利息占比最大,分别占各期应付利息余额的 51.84%、46.77%和 50.75%。应付存
     款利息余额的变动与公司存款期限结构、客户存款规模等因素相关。

             因实施变更后的会计准则,2019 年 6 月 30 日无应付利息明细。

             (三)盈利能力分析

             2019 年 1-6 月,本行营业收入 81.58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26.40%;
     2018 年,本行营业收入 139.41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14.95%;2017 年,本行营
     业收入 121.28 亿元,较 2016 年的 100.40 亿元增长 20.79%。2016 年-2018 年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17.83%。

             2019 年 1-6 月,本行净利润 27.05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10.96%;2018
     年,本行净利润 45.78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14.87%;2017 年,本行净利润 39.85
     亿元,较 2016 年的 32.52 亿元增长 22.55%。2016 年-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65%。

                                                                            单位:百万元,%
                                                                                         2016-2018 年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复合增长率
                                   月
                                                                                            (%)
营业收入                             8,158       13,941          12,128        10,040         17.83%
营业支出                             4,812           8,303        7,116          5,770        19.96%
营业利润                             3,345           5,637        5,012          4,270        14.90%
营业外收入                               7             23            12             15        21.70%
营业外支出                              16             55            54             31        33.24%
利润总额                             3,336           5,605        4,970          4,255        14.78%
所得税                                 631           1,028          985          1,003            1.22%
净利润                               2,705           4,578        3,985          3,252        18.6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672           4,479        3,931          3,190        18.49%

             1、营业收入分析

             本行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快速增长,主要由于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
     收入的增加。2016 年-2018 年,利息净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52%,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 3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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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净
             5,806      71.17   11,550      82.85    11,120      91.69      8,962      89.26
收入
手续费
及佣金         884      10.83    1,580      11.33     1,091        8.99      846         8.42
净收入
投资收
             1,140      13.98     407         2.92     -149      -1.23       197         1.96
益
公允价
值变动         308       3.78     290         2.08      81         0.67       -53      -0.53
收益
汇兑损
                10       0.12      46         0.33      -84      -0.69        80         0.80
益
其他业
                   4     0.05      10         0.07      13         0.10       10         0.10
务收入
资产处
                -2      -0.03          4      0.03          3      0.02        -1      -0.01
置收益
其他收
                   8     0.10      54         0.39      55         0.45           0      0.00
益
营业收
             8,158     100.00   13,941     100.00    12,128     100.00     10,040     100.00
入合计

     (1)利息净收入

     2019 年 1-6 月,本行利息净收入 58.06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6.51%;
2018 年度,本行利息净收入 115.50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3.87%;2017 年度,本
行利息净收入为 111.20 亿元,较 2016 年的 89.62 亿元增长 24.07%。下表列出了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与计息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
及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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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1)
                                利息支出         率(2)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客户贷款            218,538         6,486          5.94    178,997     10,278           5.74    139,994       8,189       5.85    111,265       6,730       6.05
债券投资            126,302         2,474          3.92    112,904       4,469          3.96     84,143       3,098       3.68     66,168       2,328       3.52
存放中央银
                     38,690           298          1.54     43,189        680           1.57     45,029        696        1.55     33,827        516        1.53
行款项
         ( )
同业投资 3          103,620         2,742          5.29    136,615       6,931          5.07    147,469       7,414       5.03    128,350       6,043       4.71
拆出资金                474            12          5.14        263          9           3.59        226          4        1.77        176          2        1.40
总生息资产          487,624        12,013          4.93    471,968     22,368           4.74    416,860     19,400        4.65    339,786     15,620        4.60


客户存款            351,117         3,424          1.95    325,531       5,462          1.68    292,710       4,234       1.45    227,294       3,656       1.61
拆入资金              3,764            86          4.57      2,643         88           3.31      1,688         55        3.25      1,998         48        2.40
           (4)
同业负债             45,976           699          3.04     38,456       1,492          3.88     43,449       1,590       3.66     42,827       1,245       2.91
应付债券            111,508         1,998          3.58     84,485       3,776          4.47     58,507       2,401       4.10     50,424       1,709       3.39
总计息负债          512,365         6,207          2.42    451,115     10,817           2.40    396,354       8,281       2.09    322,543       6,658       2.06


利息净收入                -         5,806             -          -     11,550              -          -     11,120           -          -       8,962           -
       (5)
净利差                    -             -          2.50          -           -          2.34          -           -       2.56          -           -       2.53
       (6)
净息差                    -             -          2.38          -           -          2.45          -           -       2.67          -           -       2.64
注:(1)日均余额为本行管理账户的日均余额,日均余额未经审计;
    (2)平均收益/成本率按照利息收入/支出除以生息资产/付息负债日均余额计算;
    (3)主要包括应收理财产品、存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4)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入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向中央银行借款等;



                                                                                  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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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净利差=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6)净息差=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

           下表列示了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平均收益率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公司贷款合
   ( )         134,732           4,156          6.17    119,627       7,199         6.02    105,025       6,247       5.95     82,831       5,173       6.25
计 1
票据贴现合
                   7,884             177          4.48      2,599        123          4.74        765         38        5.01      6,368        240        3.76
计
个人贷款合
   ( )          60,339           2,092          6.93     46,301       2,875         6.21     29,765       1,848       6.21     19,100       1,221       6.39
计 2
垫款              15,584              62          0.79     10,469         81          0.77      4,438         55        1.24      2,967         95        3.22
其中:承兑垫
                       203             4          3.47         32          2          5.61         74          1        1.93        167         10        6.18
款
个人信用卡
                  15,160              57          0.75     10,232         77          0.76      4,193         49        1.17      2,640         80        3.02
垫款
单位信用卡
                       221             1          0.75        205          2          0.76        171          5        2.69        160          5        3.35
垫款
客户贷款合
                 218,538           6,486          5.94    178,997     10,278          5.74    139,994       8,189       5.85    111,265       6,730       6.05
计
注:(1)此处公司贷款不含单位信用卡垫款和承兑垫款
    (2)此处个人贷款不含个人信用卡垫款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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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43.08%、
42.21%、45.95%和 53.99%。2019 年 1-6 月,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 64.86 亿
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37.99%;2018 年,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 102.78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25.51%;2017 年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为 81.89 亿元,较
2016 年度的 67.30 亿元增长 21.68%。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客户贷款平均余额规模的扩大。2019 年 1-6 月,本行客户贷款
平均收益率为 5.94%;2018 年,本行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为 5.74%;2017 年度,
本行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为 5.85%;2016 年度,本行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为
6.05%。2016 年-2018 年本行客户贷款平均收益率呈下降趋势,主要是受利率下
行周期及 2016 年 5 月以来的“营改增”的影响,2019 年上半年本行客户贷款平
均收益率回升。

     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一直是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客户
贷款利息收入的 76.87%、76.29%、70.05%和 64.13%。2019 年 1-6 月,公司贷款
利息收入 41.56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加 21.91%;2018 年,公司贷款利息收
入 71.99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15.24%;2017 年,公司贷款利息收入 62.47 亿元,
较 2016 年的 51.73 亿元增长 20.76%。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利息收入的持续
增长主要是得益于本行区域化发展战略的推进,同时,本行积极发展与政府机构
及公共事业客户、重点公司客户、小微企业的合作关系,在不断拓展客户基础的
同时,注重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客户质量。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客户贷款利息收入的 18.15%、22.57%、
27.97%和 33.15%。2019 年 1-6 月,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20.92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加 65.91%;2018 年,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28.75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55.55%;
2017 年,个人贷款利息收入 18.48 亿元,较 2016 年的 12.21 亿元增长 51.34%。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调整个人贷款结构,创新个人贷款产品,甄选优质个人贷款
客户,使得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稳步增长。2019 年 1-6 月,本行票据贴现利息
收入为 1.77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4.48%;2018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为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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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4.74%;2017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为 0.38 亿元,平
均收益率为 5.01%;2016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为 2.40 亿元,平均收益率
为 3.76%;报告期内,本行票据贴现平均收益率变动主要受票据贴现市场利率变
动的影响。

     本行的债券投资交易的品种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策性银行及其他国内
金融机构债、高评级企业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并通过严格的组合头寸限额、
组合久期限额,进行风险控制。2019 年 1-6 月,本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 24.74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3.92%;2018 年,本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 44.69 亿元,平
均收益率为 3.96%;2017 年,本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 30.98 亿元,平均收益率
为 3.68%;2016 年,本行债券投资利息收入为 23.28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3.52%;
2016 年以来,市场利率波动加大,但本行综合考虑资产的总体配置,且债券投
资主要是持有至到期投资,利率敏感性相对较低,本行债券投资规模继续增加,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债券投资平均余额为 661.68 亿元、841.43 亿元、1,129.04 亿元和
1,263.02 亿元。

     同业投资是指本行以自有资金对信托投资计划及其受益权、证券业金融机构
资产管理计划或受益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等标的投资。本行积极顺应国内金融
创新、利率市场化加快的发展趋势,通过加快产品创新步伐,同业投资业务实现
了快速增长。同业投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同业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 60.43 亿元、74.14 亿元、
69.31 亿元及 27.42 亿元,占本行利息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8.69%、38.22%、30.99%
和 22.83%。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
额分别为 338.27 亿元、450.29 亿元、431.89 亿元和 386.90 亿元,利息收入分别
为 5.16 亿元、6.96 亿元、6.80 亿元和 2.98 亿元,平均收益率分别为 1.53%、1.55%、
1.57%和 1.54%。

     ② 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是本行利息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 年、2017 年、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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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及 2019 年 1-6 月,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54.91%、51.14%、
50.49%和 55.16%。

     2019 年 1-6 月,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34.24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
长 42.13%;2018 年,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54.62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29.00%;
2017 年,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42.34 亿元,较 2016 年的 36.56 亿元增长
15.82%。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客户存款利息支出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客户存款
的平均余额规模的扩大。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客户存款平均成本率分别
为 1.61%、1.45%、1.68%和 1.95%,2018 年以来,本行吸收客户存款的成本有所
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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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表列示了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平均成本率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项目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平均余额       /       率/成本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利息支出      率
 活期存款           135,923        403          0.59    143,953        822          0.57    139,421        697        0.50     99,005        485        0.49
 定期存款           103,303      1,745          3.38     91,661       2,857         3.12     81,032       2,240       2.76     72,066       2,124       2.95
 公司存款           239,225      2,148          1.80    235,613       3,680         1.56    220,453       2,937       1.33    171,070       2,608       1.52
 活期存款            50,004        248          0.99     41,987        367          0.87     33,678        166        0.49     25,351         91        0.36
 定期存款            61,683      1,028          3.33     47,665       1,415         2.97     37,852       1,132       2.99     30,230        957        3.17
 个人存款           111,687      1,276          2.28     89,651       1,782         1.99     71,530       1,297       1.81     55,581       1,048       1.88
           (1)
其他存款                205          -          0.01        266           -         0.00        727           -       0.00        642           -       0.00
 客户存款           351,117      3,424          1.95    325,531       5,462         1.68    292,710       4,234       1.45    227,294       3,656       1.61
注:(1)其他存款主要为财政性存款,财政性存款不计息。

     2019 年 1-6 月,本行公司存款利息支出为 21.48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32.40%;2018 年,本行公司存款利息支出为 36.80 亿
元,较 2017 年增长 25.28%;2017 年,本行公司存款利息支出为 29.37 亿元,较 2016 年的为 26.08 亿元增长 12.60%。公司存款利息支
出的增长主要是因为公司存款平均余额的增长。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公司存款的平均成本率分别为 1.52%、
1.33%、1.56%和 1.80%。2019 年 1-6 月,本行个人存款利息支出为 12.76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增长 62.21%;2018 年,本行个人存
款利息支出为 17.82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37.42%;2017 年,本行个人存款利息支出为 12.97 亿元,较 2016 年的 10.48 亿元增长 23.85%。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个人存款的平均成本率分别为 1.88%、1.81%、1.99%和 2.28%。2018 年以来,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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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款和个人存款平均成本率上升,主要受存贷款基准利率、存款结构变化以及市场竞争加剧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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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业负债利息支出也是本行利息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同业负债利息支出占本行利息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18.70%、19.20%、13.79%和 11.26%。本行同业负债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构存入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向中央银行借款等。2019 年 1-6 月,本行同业
负债利息支出为 6.99 亿元,较 2018 年 1-6 月下降 13.12%;2018 年,本行同业负
债利息支出为 14.92 亿元,较 2017 年下降 6.16%;2017 年,本行同业负债利息
支出为 15.90 亿元,较 2016 年的 12.45 亿元增长 27.71%。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同业负债的平均成本率分别为 2.91%、3.66%、3.88%
和 3.04%。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拆入资金的利息支出分别
为 0.48 亿元、0.55 亿元、0.88 亿元和 0.86 亿元,平均成本率分别为 2.40%、3.25%、
3.31%及 4.57%。

     2019 年 1-6 月,本行应付债券平均余额为 1,115.08 亿元;2018 年,本行应
付债券平均余额为 844.85,较 2017 年增长 44.40%;利息支出为 37.76 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57.27%;2017 年,本行应付债券平均余额为 585.07 亿元,较 2016
年的 504.24 亿元增长 16.03%,利息支出为 24.01 亿元,较 2016 年的 17.09 亿元
增长 40.52%。2016 年-2018 年,本行应付债券平均余额和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
是因为本行同业存单发行规模的增加。

     ③ 净利差、净息差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净利差分别为 2.53%、2.56%、
2.34%和 2.50%,净息差分别为 2.64%、2.67%、2.45%和 2.38%。

     面对利率市场化新形势,本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调整策略积极应对,通
过加快调整资产负债布局、深化客户经营、优化产品定价模式、提高活期存款占
比等措施,提升资产收益水平,控制负债成本支出,2017 年净利差、净息差较
2016 年有所回升,2018 年由于本行公司存款中活期存款下降以及同业存单发行
规模较大,使得本行付息成本率上升,导致本行净利差、净息差下降。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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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包括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收入、银行卡手续费、证
      券买卖手续费收入以及顾问、咨询、理财产品手续费收入。2016 年-2018 年,本
      公司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经历了快速增长,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36.85%,成为推
      动本行利润稳步增长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报告期内,本公司持续推进业务及盈利
      模式的转型,加大了中间业务市场发展力度,通过渠道建设和营销组合大力发展
      银行卡、投行、托管等业务,使得上述业务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快增长。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结算手续费
                  1.79         0.17      3.23          0.17      3.52          0.27       3.75          0.38
收入
托管及其他
受托业务收      232.76        21.99    569.30         29.95    549.81         42.66     439.66         44.34
入
代理业务手
                 49.14         4.64     70.43          3.71     13.78          1.07      12.01          1.21
续费收入
证券买卖手
                 64.67         6.11    100.37          5.28    114.18          8.86      123.5         12.46
续费收入
银行卡手续
                531.88        50.24    803.83         42.29    327.12         25.38     197.23         19.89
费收入
信用承诺手
续费及佣金        5.61         0.53     21.93          1.15     35.07          2.72      23.03          2.32
收入
外汇业务手
                  0.85         0.08      8.56          0.45     10.62          0.82       4.36          0.44
续费收入
顾问、咨询、
理财产品手      119.69        11.31    214.17         11.27    203.13         15.76     180.99         18.25
续费收入
债券借贷手
                  2.86         0.27      7.27          0.38     28.06          2.18       6.92           0.7
续费收入
其它手续费
                 49.45         4.67    101.57          5.34      3.46          0.27       0.15          0.01
收入
手续费及佣
               1,058.70      100.00   1,900.64    100.00      1,288.75      100.00      991.59           100
金收入合计
结算手续费
                 57.56        32.90    107.01         33.38    116.21         58.67       41.6         28.52
支出
代理手续费
                 24.90        14.23     47.33         14.76     56.75         28.65      70.79         48.53
支出


                                                 17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卡手续
                  6.96        3.98        8.77             2.73         4.55         2.29            1.47           1.01
费支出
理财产品手
                  2.47        1.41        6.12             1.91         9.08         4.58             7.5           5.14
续费支出
债券借贷手
                  0.55        0.31        0.12             0.04         7.37         3.72            5.65           3.87
续费支出
其他手续费
                 82.51       47.16      151.27            47.18         4.12         2.08           18.84          12.92
支出
手续费及佣
                174.95      100.00      320.60           100.00      198.08        100.00          145.85            100
金支出合计
手续费及佣
                883.74             -   1,580.04               -     1,090.67               -       845.74                -
金净收入

             (3)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以及汇兑收益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
     间取得的投资收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本行的投资收益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成本法核算的可供出售金融
                                                     -               385              280                   602
     资产投资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
                                            731,948               304,032         103,196             148,978
     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
                                            272,536                93,755            9,251                4,963
     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              8,752         -262,109               42,238
     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
                                            135,914                     -                  -                  -
     资收益
     其他                                            -                  -                  -                92
     合 计                                1,140,398               406,924         -149,382            196,873

             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来自于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产生的净损益。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0.53 亿元、0.81 亿元、2.90 亿元和 3.08
     亿元。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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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兑损益主要包括外汇交易已实现净损益和外汇资产的重估损益。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汇兑损益分别 0.80 亿元、-0.84 亿元、
0.46 亿元及 0.10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汇兑损益产生变动主要由于结售汇业务
量的变化以及汇率波动对敞口头寸的影响所致。

     2、营业支出及营业利润分析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的营业支出分别为 57.70 亿元、71.16 亿元、83.03 亿元
及 48.12 亿元,2016 至 2018 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 19.96%。在业务资产规模不
断扩张、营业收入稳定快速增长的同时,本行持续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管理
精细化水平,业务及管理费用得到了较好的控制,营业利润维持较快增长。报告
期各期,本公司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42.70 亿元、50.12 亿元、56.37 亿元和 33.45
亿元。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
                 59       1.24     133         1.60      110         1.54       336         5.83
加
业务及管
              2,455      51.01   4,757       57.29     4,083       57.38       3,221      55.82
理费
资产减值
                    -            3,414       41.11     2,923       41.07       2,213      38.35
损失
信用减值
              2,295      47.68          -          -          -          -           -          -
损失
其他资产
                    4     0.07          -          -          -          -           -          -
减值损失
其他业务
                    0     0.00          0      0.00           0      0.00            0      0.00
成本
营业支出
              4,812     100.00   8,303      100.00     7,116      100.00       5,770     100.00
小计

     (1)业务及管理费

     营业支出中,业务及管理费占比最大。报告期内,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占营
业支出的比例分别为 55.82%、57.38%、57.29%和 51.01%。业务及管理费主要由
业务费用和职工薪酬费用构成。报告期内,本行职工薪酬费用规模有所提升,主
要是由于业务规模扩张导致员工成本有所增加。


                                            17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各期,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职工薪
             1,461             59.52        2,729      57.37         2,341          57.34             1,762       54.72
酬
业务费
               815             33.19        1,692      35.57         1,490          36.50             1,234       38.32
用
固定资
               100              4.09         197         4.14          128              3.13           128         3.99
产折旧
无形资
                22                  0.9          36      0.75           23              0.55               19      0.60
产摊销
长期待
摊费用          54              2.21             99      2.09           99              2.42               73      2.27
摊销
税费                2           0.09              4      0.08               3           0.06                3      0.10
业务及
             2,455              100         4,757     100.00         4,083         100.00             3,221      100.00
管理费

     (2)资产减值损失

     本行的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减值损失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损失,其
中贷款减值损失占比最大。报告期各期,本公司的贷款减值损失分别为 16.57 亿
元、19.11 亿元及 29.86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贷款减值损失增幅较大的主要
原因是公司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且受到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影响,新增不良贷款
有所增加,公司加大了贷款损失准备计提金额,导致贷款减值损失计提金额增加。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应收金融工
                           254               7.44            959                32.82             439             19.84
具减值损失
贷款减值损
                         2,986              87.47         1,911                 65.39            1,657            74.87
失
抵债资产减
                               88            2.58               31               1.05                  3           0.12
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
                                5            0.14               -9              -0.32                 17           0.77
减值损失
应收利息减
                               81            2.38               43               1.48                 97           4.39
值损失
拆出资金减
                                0            0.00             -12               -0.42                  -                -
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
                         3,414             100.00         2,923             100.00               2,213           100.00
失合计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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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由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本公司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19年1-6月
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减值损失                                                   -1.21
拆出资金减值损失                                                                 -0.9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4.1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及其应收利息减值损失                            1,878.22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368.03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0.8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与垫款
                                                                                  4.42
减值损失
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减值损失                                                       33.93
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                                                                8.85
  合    计                                                                    2,294.62

       2)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19年1-6月
抵债资产减值损失                                                                  3.52
合 计                                                                             3.52

       3、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0.16 亿元、-0.42 亿元、-0.32
亿元及-0.09 亿元,占净利润的比例较小,主要为与日常经营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罚没收入、捐赠支出等。

       4、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行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及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
助。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较低,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18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
                                            -2,401           4,250           2,522         -746
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10,031          57,775          54,168       11,274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
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11,197          -35,906        -44,227      -26,820
支出
小计                                        -3,567          26,119          12,463      -16,292
减:所得税费用(所得税费用减少以“-”
                                                -891         6,530           3,117        -4,119
表示)
少数股东损益                                     -80         4,605           2,926        1,2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
                                            -2,596          14,984           6,420      -13,450
额

       5、其他综合收益情况

       其他综合收益反映了本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
得和损失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报告期各期,本公司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额分别为-6.14 亿元、-1.24 亿元、5.91 亿元及-1.49 亿元。2016、2017 年,由于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估值亏损,导致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负。2019 年 1-6 月,
由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影
响,导致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为负。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本行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 40.29 亿元、58.86
亿元、-99.92 亿元和 75.94 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217           -38,262          28,238        25,14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5,352           -13,366         -28,910       -53,573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1,726            41,621           6,571        32,4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594            -9,992           5,886         4,029


                                          18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报
  告期各期,本行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 621.34 亿元、603.79
  亿元、89.52 亿元和 221.62 亿元,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
  89.30%、68.62%、49.96%和 51.92%。

       报告期内,本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存款和同
业存放款项净      22,162       51.92    8,952         49.96    60,379      68.62    62,134     89.30
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
                   -3,630      -8.50    1,900         10.60     5,550       6.31     1,830       2.63
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
构拆入资金净              -        -   -8,884         -49.58   10,680      12.14    -4,104      -5.90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       8,276       19.39   14,135         78.88    11,256      12.79     8,992     12.92
金
拆入资金净增
                   5,572       13.05        -              -        -          -          -          -
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
                  10,266       24.05        -              -        -          -          -          -
净增加额
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             37     0.09    1,816         10.13      128        0.15       724       1.0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42,684      100.00   17,919     100.00       87,994     100.00    69,576    100.00
流入小计

       (2)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客户贷款和垫款的净增加额。报告期各
  期,本公司的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 255.90 亿元、366.23 亿元、507.52
  亿元及 310.66 亿元,其占同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 57.59%、
  61.29%、90.34%和 74.92%。

                                                18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报告期内,本行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客户贷款和垫 款
                       31,066    74.92    50,752    90.34     36,623      61.29   25,590    57.59
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 及
同业款项净增 加        -4,700    -11.34   -7,450   -13.26      9,200      15.40    9,337    21.01
额
为交易目的而 持
有的金融资产 净         7,119    17.17         -          -        -          -        -           -
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 加
                         200      0.48         -          -        -          -        -           -
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
                        3,665     8.84     6,530    11.62      6,558      10.98    4,685    10.54
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 及
为职工支付的 现         1,614     3.89     2,583     4.60      2,130       3.56    1,567     3.53
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22     3.67     2,196     3.91      2,682       4.49    1,984     4.47
支付其他与经 营
                         981      2.37     1,570     2.79      2,562       4.29    1,272     2.86
活动有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流
                       41,467   100.00    56,181   100.00     59,756    100.00    44,435   100.00
出小计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等投资所收到的
现金。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分别为 19,945.81 亿元、14,717.03
亿元、17,881.93 亿元及 1,424.61 亿元。

     本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等投资所支付的
现金。报告期各期,本公司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20,481.54 亿元、14,999.06
亿元、18,010.55 亿元及 1,477.24 亿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元


                                            18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7,512       1,777,586        1,463,137      1,986,71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947         10,595            8,359          7,86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2               -               -               -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12               207             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2,461       1,788,193        1,471,703      1,994,581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7,724       1,801,055        1,499,906      2,047,06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90           503               706          1,088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0             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7,814       1,801,559        1,500,613      2,048,1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352        -13,366          -28,910        -53,573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分别为 858.17 亿元、
1,046.13 亿元、1,662.62 亿元及 725.13 亿元,主要来自同业存单、二级资本债发
行。

     报告期各期,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为 533.71 亿元、980.43 亿元、
1,246.41 亿元及 607.87 亿元,主要为偿还债务利息及本金支付的现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94           2,642              202           144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294              0               202           144
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72,219        163,620          104,412         85,616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0             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513        166,262          104,613         85,817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0,480        124,020           97,290         52,88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307            621               753           491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0           0                14             12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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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月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787        124,641            98,043           53,37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726         41,621             6,571           32,446

     (五)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
                                          标准值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1-6 月     度            度            度
                 资本充足率               ≥10.5        11.64        12.24       11.74         12.28
根据《商业银行资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9.07         9.55         8.72         9.00
本管理办法(试
                 核心一级资本充
行)》                                     ≥7.5         9.05         9.53         8.70         8.99
                 足率
流动性比率(本外币)                       ≥25         56.01        57.53       34.36         39.67
流动性覆盖率                              ≥100        266.33       304.65      144.97        194.01
不良贷款率                                 ≤5           1.29         1.29         1.24         1.19
拨备覆盖率                                ≥150        285.64       275.40      260.00        263.05
贷款拨备率                                  -            3.69         3.56         3.21         3.13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度                    ≤10           3.92         3.35         4.42         5.24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                    ≤50          25.48        26.23       31.48         32.97
全部关联度                                ≤50          11.03         8.30         6.48         4.29
                    正常类贷款迁徙
                                             -           1.85         5.55         2.07         3.27
                    率
正常贷款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迁徙
                                             -          12.89        90.87       66.48         67.94
                    率
                    次级类贷款迁徙
                                             -          66.81        85.43       99.04         97.06
                    率
不良贷款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迁徙
                                             -           7.24        17.20       13.58         11.10
                    率
资产利润率                                   -           0.49         0.92         0.93         0.97
成本收入比                                   -          30.09        34.12       33.67         32.08
净利差                                       -           2.50         2.34         2.56         2.53
净息差                                       -           2.38         2.45         2.67         2.64
注: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100%;
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30天资金净流出*100%;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
行)》,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2018年底前达到100%。
在过渡期内,应当在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
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发放贷款及贷款总额*100%;

                                                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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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
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发放贷款及垫款总额*100%;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授信/资本净额*100%;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中变为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正常类贷
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中变为次级类、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
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中变为可疑类和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
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中变为损失类贷款的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
减少金额)×100%。
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1、资本充足率

     2013 年起,本公司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口径计算资
本充足率。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12.28%、11.74%、12.24%和 11.6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 8.99%、8.70%、9.53%和 9.05%,一级资本充足率分
别为 9.00%、8.72%、9.55%及 9.07%,均符合监管要求。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规定计算的资本构成及资本
充足率情况如下:

                         项目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百万元)                                                           32,415
一级资本净额(百万元)                                                               32,485
总资本净额(百万元)                                                                 41,690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百万元)                                                          358,153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05
一级资本充足率(%)                                                                      9.07
资本充足率(%)                                                                         11.64
注:上述资本构成和资本充足率数据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 2012 年第 1 号令)计算,数据口径为合并口径。


     2、不良贷款率和拨备覆盖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19%、1.24%、1.29%和 1.29%。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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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本行不良贷款率上升主要是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影响,企业盈利能力下降,
资金紧张,还款能力不足导致本行贷款质量下降。面对不良贷款率上升的形势,
本行主动增加拨备,截至各报告期末,本行拨备覆盖率 263.05%、260.00%、
275.40%及 285.64%,基本保持稳定。

     3、贷款迁徙率指标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的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 67.94%、66.48%、90.87%
及 12.89%,次级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 97.06%、99.04%、85.43%及 66.81%。2016
年-2018 年,本行的关注类贷款及次级类贷款的迁徙率较高,主要是原因如下:
(1)从宏观方面来看,国际国内整体经济形势下行,GDP 增速放缓,经济下滑、
产能过剩、外需不振等因素导致中小企业风险加速暴露,不良贷款额上升较快,
形势较为严峻;(2)从微观方面来看,关注类、次级类贷款企业多为中小企业,
其自身抗风险能力较弱,经营情况一般,流动资金较为紧张,按期还本还息困难,
关注类次级类风险资产进一步风险暴露导致资产质量进一步向下迁徙;(3)根
据本行进一步做实资产分类的要求,对于一些还本还息较为困难的客户,本行在
期后出于审慎态度按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贷款损失的可能程度主动把一些风
险隐患客户的贷款风险分类下调。

     4、集中度指标

     本行通过完善对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加强对贷款集中度指标的日常监控等
方式,积极防范贷款集中所带来的风险。报告期内,本行单一最大客户贷款集中
度以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集中度均呈下降趋势。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公司最大
单一客户贷款占资本净额比例分别为 5.24%、4.42%、3.35%及 3.92%;最大十家
客户贷款比例分别为 32.97%、31.48%、26.23%及 25.48%。

     5、流动性指标

     本行注重流动性管理,实时研判国际经济形势、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货币政
策和货币市场状况,并对内部的流动性采取实时监测。报告期内,本行本外币流
动性比率始终高于监管要求的 25%。

     6、成本收入比


                                    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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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各期,本公司的成本收入比分别为 32.08%、33.67%、34.12%及 30.09%。
报告期内,本行努力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加强成本控制,成本收入比指标维持在
合理水平。

三、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一)公司相关股利分配政策

     为进一步健全利润分配制度,提高股东回报水平,本行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
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
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1、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行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
行董事会将根据实际盈利状况和现金流量状况,在综合考虑本行行业特点、发展
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以区
分情形并按照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采取现金、送股和转增资本等方式分配利润。
在不影响本行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情况下,本行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

     2、本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1)履行本行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投资者提
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2)本行严格落实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对上市银行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以进一步健
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和合理性。

     (3)本行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要求。原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于 2013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强化了资本约束机制,对商业银行提出了更为严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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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监管要求。

     (4)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需着眼于本行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合行业特点、
发展阶段和本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本需求等因素,充分考虑并合理预
判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业务的发展需要。

     (5)本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状况主要受我国宏观经济形势、货币
政策以及存贷款规模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本行将同时考虑融资活动和投资活动等
对现金流的影响,根据当年的实际现金流情况,在保证本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适当调整。

     3、本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综合以上因素,本行拟定的回报规划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本行将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本行的股利
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本行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订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然后提交股
东大会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独立董事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
出具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当年利润分配方
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利润分配的形式:本行拟采用现金、股票以及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在本行盈利、符合资本充足率等监管要求及本行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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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的前提下,本行将积极、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4)股利分配顺序:本行将在可分配利润范围内,充分考虑投资者的需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以本行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本行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本行法定公积金。
本行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本行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
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取一
般准备金,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损失。

     4)本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
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5)本行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后所余税后利润,可根据
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行章程规定不
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本行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
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本行。

     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5)股利分配的时间间隔:本行在每一年度结束后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或
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进行现金分红。本行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6)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最低比例:本行年末资本充足率低于国家监管机关
要求的最低标准的,该年度一般不得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
足监管法规的前提下,本行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可
以进行分红,其中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
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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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7)差异化股利分配政策:董事会将综合考虑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
照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当次股利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4)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现金分红所占比例按
照前项规定处理。

     (8)现金分红优先:本行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董事
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股本规模不相匹配或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可以在满
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并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1、2016 年利润分配

     2017 年 4 月 18 日,本行召开了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每 10 股派现金 1.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4.62 亿
元,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实施。

     2、2017 年利润分配

     2018 年 4 月 26 日,本行召开了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7 年度不分配、转增股利。

     3、2018 年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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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5 月 21 日,本行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按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2.8 元(含税),共计分配
   现金股利 9.58 亿元,于 2019 年 7 月 4 日实施。

                                                                            单位:千元
                      项   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958,035             0       461,910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4,478,608       3,930,713     3,190,076
净利润
当年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21.39%         0.00%        11.75%
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三)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本行全体股东依法享有公司未分配利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
   司财务报表口径下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9.53 亿元。公司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下一
   年度,按照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留做补充资本。

        (四)已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及历史实际支付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无已发行的优先股。

        (五)未来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和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应付债券余额 1,161.50 亿元。本行应付债券具
   体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负债情况分析”之“5、应付债券”有关
   内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无重大资本支出计划。

   四、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能力

        1、本行的盈利能力良好,为优先股股息支付打下良好基础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
   别为 31.90 亿元、39.31 亿元和 44.79 亿元,盈利水平持续平稳提升。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72 亿元。良好的盈利能力状况将
   为优先股股息的正常支付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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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行充足的累积未分配利润水平将为优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障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母公司财务报表口径下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39.53 亿元。本行累计未分配利润充足,将为未来优先股股息的支付提供有效保
障。

     3、优先股募集资金产生的效益可作为优先股股息支付的重要来源

     正常情况下,本次发行优先股的股息率水平将低于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因
此,在本行经营发展及盈利能力保持基本稳定的情况下,优先股募集资金所产生
的效益可完全覆盖所需支付的优先股股息,作为优先股股息支付的重要来源。

     4、本行不存在会对优先股股息的支付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大额债务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已经发行在外的二级资本债券、金融债券和
同业存单外,本行不存在其他需要偿还的大额债务。针对现有债务,本行将合理
安排自有资金和通过其他融资渠道筹集资金进行还本付息,该等已发行债务的还
本付息不会对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息支付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所述,本行将有充分的能力支付优先股的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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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优先股募集资金总额60亿元人民币,依据适用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
会、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批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
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

     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公布后,不存在对募集资金进行提前投入的事项。

     本次优先股发行的投资者如欲完整了解公司募集资金运用情况,请查阅公司
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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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本行的对外担保业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的常规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担保业务(保函)规模为
9.95 亿元人民币。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就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意见,认为公司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
风险管理,严格履行有关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对外担保业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没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作为原告涉及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共 82 笔,涉诉本金共计
285,276.48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无作为被告涉及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分支机构作为第三人涉及的标的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的尚未终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1 件,涉诉本金共计 1,292.74
万元。

     上述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均为本行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发生,
涉及金额相对本行的资产规模较小,对本行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三、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一)关于其他融资计划的声明

     本行董事会声明,除本次优先股发行计划外,自《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公告之日(即2018年12月1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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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在未来十二个月内不排除根据监管要求、业务经营及资本充足率情况等,采
取股权融资等方式补充资本的可能性。

     (二)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优先股发行完成后,将有助于本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对保持资金流动性、
促进各项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和抗风险水平、满足监管要求等方面,都具有
重大意义。本行将采取以下措施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

     1、做大做强公司金融业务

     本行将努力实现公司金融业务升级转型,通过发挥自身优势,通过公司金融、
投行业务、贸易金融及科技金融业务层面的创新转型,切实推进大公司金融转型
升级,努力成为综合化金融服务商,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和竞争优势,更好的服
务实体经济。

     2、加快零售业务转型

     公司零售金融业务坚持以战略为引领,立足大零售布局,适应个人及家庭综
合金融服务需求,以获客和销售为主线,以消费金融、财富管理、养老金融为重
点,以网点转型和能力建设为抓手,加快零售业务转型发展,努力构建特色竞争
优势,提升价值贡献。

     3、推动数字化创新

     发展直销银行等数字平台,利用线上平台推动获客与特色产品销售,发展社
区平台,打造一体化社区金融生活圈,推动支付平台发展,降本增效,切入互联
网线上线下支付领域;数字化改造传统业务,通过业务线上化与渠道整合推动获
客与营销,提升传统业务盈利水平;建立创新机制,利用大数据进行业务决策。

     4、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加大授信规划力度和风险监控力度,创新评审模式,满足批量化、特色化业
务需要;推进风控前移,强化全流程风险管理;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风险加强
前瞻性研判;严控新增不良贷款的同时,加大资产监控和清收处臵力度,确保资
产质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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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规范推进业务创新,提高跨市场交易能力

     本行将在落实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规范推进金融市场业务创新;优化财富管
理业务运作机制,实现财富管理业务跨越式突破;提升跨市场交易能力,盘活存
量,做大流量,扩大代客代理业务规模,增强持续创新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联动
营销能力,创新同业合作新模式。

     6、发展普惠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本行未来将通过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加快扶贫基
金等产品的设立,增强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
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展农村微型金融,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大力发展扶贫金融,
在农村金融领域开拓新蓝海。未来通过完善组织架构、运营模式、服务体系和信
用体系,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且满足银行业监管的相关要求,对于提升本行资本实力、保证本行
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高本行风险抵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
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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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中介机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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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朱玉国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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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赵小中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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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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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肖文让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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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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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洪星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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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冯建军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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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李晞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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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陈细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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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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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签名:




    杜红艳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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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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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郑鹏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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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邹志文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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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陈善昂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0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郑超愚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张颖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吴四龙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贺春艳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尹恒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晏艳阳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监事签名:




     兰萍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伍杰平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王铸铭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燕军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杨敏佳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曼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向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郦浤浤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湘生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除董事、监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兴双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代表人:




                              周宇                         韩日康


     项目协办人:




                             何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全
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



                               杨明辉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的全
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
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张佑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8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刘晓丹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22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杨德红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律师已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
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
其概览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不致因所引
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乾坤                     唐萌慧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丁少波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3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
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与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8〕2-173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

2-212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魏五军         胡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曹国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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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评级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员已阅读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确认募集说明书
及其概览与本机构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资信评级人
员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及其概览中引用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
及其概览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信评级人员:




      贾一晗                      张帆




评级机构负责人:



     常丽娟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3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说明书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除本募集说明书外,公司将以下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有关目录如下:

     (一)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

     (三)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报告;

     (六)公司章程;

     (七)公司对本次发行优先股作出的有关声明和承诺;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和查阅时间

     自 本 募 集 说 明 书 公 告 之 日 起 ,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外 的 每 日 9:30-11:30 ,
13:30-16:30,投资者可至本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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