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过审慎考虑,发表 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 能力,所涉关联交易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 2、我们认可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并同 意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 项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 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郑鹏程 邹志文 陈善昂 郑超愚 张颖 2020 年 6 月 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