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及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0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及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及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过审慎
考虑,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本行本次方案调整的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等内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本行及本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认可《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预
案(修订稿)》内容,调整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可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方案涉及的关联交
易,并同意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
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特
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郑鹏程 邹志文 陈善昂 郑超愚 张颖
2020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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