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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公告2020-12-02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0-066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
                       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8 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与长沙市财政局签署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财政局之附
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协议》”)。具体
内 容 详 见 本 行 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的规定,长沙市财政局不符合董事会决议提前
确定的发行对象的情形,本行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中发行对象及认
购方式等条款进行了修订。经与长沙市财政局协商一致,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行与其签署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财
政局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
协议》”),对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予以终止。
   本行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的
议案。根据本行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0 年 11 月 30 日,本行(甲方)与长沙市财政局(乙方)签署
了《解除协议》。

   (二)协议的主要条款
   1. 双方自愿解除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称“原协议”)。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原协议约定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终止,但原协议第

十二条“争议解决”和第十三条“保密”条款继续有效,双方仍需遵
照执行。
   2. 甲乙双方在此同意并确认,双方在原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

纠纷,本《解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
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原协议解除后,双方将配合办理相关审批、信息
披露等事宜。
   3.本《解除协议》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 原协议与本《解除协议》的约定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解除协

议》约定的内容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
议;
   (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市财政局之附条件生效

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