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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资料2021-06-1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股票代码:601577)




      二〇二一年六月
                                              目         录

会议议程.....................................................................................................1

会议须知.....................................................................................................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9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1 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的议案...........................................................................................3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35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1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50

关于选举贺毅先生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52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 ..............................54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5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5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6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67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72
                       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1 年 6 月 28 日下午 14:00
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 53 号楷林商务中心
B 座长沙银行总行 1908 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一、会议开始,宣布出席会议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
二、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三、审议各项议案
四、提问交流
五、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六、投票表决
七、与会代表休息(工作人员统计投票结果)
八、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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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
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行《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本行《公司
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
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
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现场登记终止。
在停止会议登记后进场的在册股东或股东代表,可列席会
议,但不享有本次会议的现场表决权。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
会议开始后应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表决权、
发言权、质询权等权利。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股权登
记日(即 2021 年 6 月 21 日)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
其持有本行股份的 50%的股东,及在本行授信逾期的股东,
其投票表决权将被限制。
    五、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的,应先经会议主持人许可。
股东发言或提问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所代表股东)及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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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股份数额。股东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
    六、本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负责、有针对性
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和本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集中回答问题时间合计控制在 30 分钟以内。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
式。现场投票方法:每项议案逐项表决,股东以其所持有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
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
中选择其一划“√”,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视为“弃
权”。网络投票方法: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
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场和
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现场投票结果将
与网络投票结果合计形成最终表决结果,并予以公告。
    八、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2、3、4、5、6、8、9、10、
11、12、13、14 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
投票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本次股
东大会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
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九、本行董事会聘请湖南翰骏程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本行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
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平等对待所
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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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是极不寻常、极其不易的一年,也是本行 2018
-2020 年战略发展规划的收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
形势、艰巨繁重的转型发展任务、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
情,董事会始终在发展战略上保持定力,在发展目标上保
持定力,在发展格局上保持定力,坚守初心使命、把握战
略布局机遇,圆满达成 2018-2020 年战略规划目标,并取
得一系列重要成果,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 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聚焦战略落地督导,三年规划圆满收官
      一是经营发展实现突破。截至 2020 年末,全行资产总
额达到 7042.35 亿元,较上年增长 16.98%,较 2017 年末增
长 49.66%,过去三年每年跨越一个千亿台阶,跃升至全国
城商行第 12 位、中西部城商行第 3 位;吸收存款 4564.52 亿
元,较上年增长 17.89%,较 2017 年末增长 35.59%;发放贷
款及垫款 3149.97 亿元,较上年增长 21%,较 2017 年末增长
103.90%。全行资产、存贷款等指标在过去三年始终保持较
为强劲的增长态势,在主要经营地的市场排名持续攀升。
二是经营质效实现领跑。2020 年,在银行业全面减费让利
和加大核销拨备的大背景下,实现归母净利润 53.3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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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 2017 年增长 35.79%,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 10%,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3.76%,盈利能力在上市银行中持续处
于较优水平;不良率 1.21%,较 2017 年末下降 0.03 个百分
点,经受住了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的双重考验,保持了稳
中有降的良好态势,资产质量在上市银行中处于较优水平。
三是品牌影响持续增强。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发布的
“2020 年全球银行业 1000 强”排名中,本行位列第 229 位,
较 2017 年大幅跃升 111 位;在中银协发布的“中国银行业
100 强”榜单中,本行位列第 40 位,较 2017 年排名上升 12
位。此外,本行还荣获“推进湖南省普惠金融发展(2016-
2020)突出贡献奖”“区域服务领军银行”“杰出经营效率上市
公司”等荣誉奖项,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四是新
三年战略规划完成制定。当前银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前
所未有,面对后疫情时代经济金融发展的高度不确定性,
面对经济双循环新格局下徐徐展开的我国经济转型的宏伟
画卷,面对股权投资大时代到来所激发的空前机遇和挑战,
董事会结合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聚焦新发展格
局,紧紧围绕监管指示精神、区域经济规划和自身转型实
际,以系统思维谋划了 2021-2023 年战略发展规划,明确
了坚持“客户中心、价值导向”理念,聚焦“风险和服务”两大
核心,通过建设“金融科技生态、本地生活生态、产业投行
生态、市场投资生态”四大生态,实施“本土深耕、专业经营、
数字引领、人才驱动、从严治行”五大战略,做好“财富管理、
消费金融、产业投行、科技金融、现金管理、金融投资”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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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重点,打造深耕湘粤的现代生态银行。
    (二)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保障依法合规运行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决策
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把党的领导贯穿公司治理各个环节,把党委研究讨论作为
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实现“三会一层”
与党委领导有机结合、高度统一。全面落实党委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
“党委领导核心,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独立监督,管理
层经营执行”的“党管金融”治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党在全行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得以更好发挥。二是
做好公司治理自评估工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
监管评估办法(试行)》的要求,董事会高度重视,认真部
署,结合 2019 年公司治理评估结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对
2020 年公司治理状况开展了自评估工作。从自评估情况来
看,2020 年本行以“打赢公司治理进阶提质战”为抓手,不
断健全各项机制体制,持续强化风险内控能力,努力提升
公司治理水平,确保了全行稳健有序运行。三是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机制。2020 年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在监管要求的框架下结
合管理实际,进一步明确了股东权利和义务,细化了股东
大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在重大事项上的审议标准。对
《授权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对照监管要求、信息披露
要求,参考同业做法,提出不良资产核销管理权限等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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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建议,调整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精简审批流程,形
成更加科学高效的决策体系。四是依法合规勤勉履职。
2020 年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审议通过议案 78 项,听
取报告及通报 10 项,内容涵盖战略管理、财务预决算、关
联交易、债券发行、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利润分配、
高管聘任及解聘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各司其职,全
年召开委员会会议 32 次,内容涵盖战略规划与评估、风险
内控、董事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项审计等。2020 年各位
董事勤勉履职,董事会会议亲自出席率达到 97.39%。同时
为全面提高本行公司治理水平,通过参加会议、课题调研、
听取专项汇报、学习培训等方式,董事尤其是独立董事充
分发挥了其在经营决策中的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董事会
决策科学化、专业化水平,为本行经营管理提供了创新性、
前瞻性、实践性的指导建议,进一步推动了本行高质量发展。
    (三)筑牢合规风控屏障,夯实稳健发展根基
    董事会引导本行始终坚持“合规创造价值,稳健平衡风
险”的风险管理理念,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
在全行层面,通过统一风险偏好,平衡风险和业务发展,
确保业务策略和风控策略的有机统一;通过完善风险管理
组织,完善风险垂直管理、风险派驻管理,建立风险嵌入
管理机制,提升风险集中、统一管理能力,强化风险和业
务的协同;通过做强风控大中台,优化风险管理流程、完
善风险管控工具,强化风险大、中台资源配置、能力建设,
提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主线,持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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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内控合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一是深
入开展“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层层落实责任,按照“巩固、
排查、整改、问责、报告”五个方面组织实施,通过持续集
中整治,有效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质效明显提升。二是组织开展《民法典》相关专项重点工
作,根据《民法典》新变化对全行格式合同、相关管理制
度进行全面修订与优化,提升法律合规风险管控能力,促
进依法合规经营;开展《民法典》知识普及和培训,提升
全行员工法律素养,增强依法展业能力,确保合法合规金
融服务供给的同时,有效维护客户合法权益。三是增强内
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业务内控合规管理水
平。严把对制度、新产品新业务和授权事项的合法合规审
查关,为依法合规经营提供依据和保障。四是加强案件风
险防控和员工行为管理,持续保持案防高压态势,深入开
展案件警示教育,加大案件风险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力度,
坚决防范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五是深化合规文化理念
宣贯,通过警示教育、主题活动、合规教育及考试等活动,
促使员工规范从业,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编辑《合规之旅》
刊物,以案示警,搭建内网《合规园地》宣传阵地,从理
论、实操、专业知识等方面为员工提供合规性指导,引导
员工树立底线思维,养成“时时合规、事事合规、处处合规”
的良好习惯,营造全员、全面、全过程落实合规要求的文
化氛围。
    (四)拓宽资本管理渠道,持续增强资本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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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董事会始终重视资本充足情况及变化趋势,在全行范
围内强化资本约束理念,层层传导资本压力,加快推动经
营模式从规模扩张型向资本集约型转变,为全行集团化、
综合化发展提供更坚实的资本保障。一是加强资本集约化
管理。进一步优化内部资本配置,不断提升资本占用较低
的零售业务的比重,大力发展交易银行、投资银行等轻资
本业务,努力降低高资本消耗型资产占比,合理控制表外
风险资产增长,有效平衡规模扩张、效益提升与风险管控
的关系,较好实现了资产规模与负债规模的均衡、收益水
平与风险覆盖的均衡、资负结构和盈利结构的基本稳定。
二是统筹安排资本补充。在不断增强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
的同时,积极拓展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根据自身实际和
市场情况,滚动制定三年资本规划。成功发行 60 亿元二级
资本债,圆满完成非公开发行 6 亿股的既定目标,资本结构
不断优化,资本实力稳步提升,发展后劲持续增强。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各级资本充足率均完成董事会年初设定的
目标,持续满足监管要求。
    (五)精益投资者关系管理,提升资本市场形象
    董事会首次将价值管理提升到战略高度,积极探索具
有本行特色、符合各方利益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模式,努力
引导内在价值正确体现,不断提升本行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和影响力。一是信息披露持续向好。充分考虑投资者诉求,
提高透明度,加强主动披露,优化披露方式,提升披露质
量,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披露文件 113 份,全面满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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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求。二是市场交流多点开花。在城商行中率先以直播方
式举办年度业绩说明会,采取董事长见面日、反向路演、
与重要股东一对一沟通、与市场主流卖方研究所、买方机构
深入沟通交流,提炼讲述“长行故事”,全方位展示经营亮点
特色,不断增进市场的关注度和认可度。全年组织开展 23
次调研交流,国内主要券商研究机构年累计发布 25 份推荐
研究报告,成为 A 股市场获推荐评级较多的上市城商行之一。
此外,还注重与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媒体以
及其他上市公司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并挂牌成立全国首
家上市银行投资者教育基地,展现了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
象。三是投资回报稳中向好。制定稳健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2 元人民币(含税),共
计派发现金股利 10.95 亿元(含税),上市以来保持现金股利
发放稳中有升;按时足额发放优先股年度股息,共计 3.18 亿
元,有效保障了公司股东依法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四
是增持股票彰显信心。公司第一大股东长沙市财政局,现任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长及纪委书记等增持公司股票,
积极传递内在价值,彰显发展信心,维护股价稳定。
    (六)坚守社会责任初心,持续服务实体民生
    董事会坚持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全行经营发展紧密结合,
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中推动可持续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一
是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打出金融战“疫”组合拳,推出
“暖心助企”9 条措施,开展“我们在一起”“暖春行动”,为中
小企业减费让利,通过人行专项再贷款为重点防疫企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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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优惠贷款,投放金额在湖南省法人银行专项再贷款额度
中占比超 5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暂时受困的企业,不
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做到能续尽续、能续快续,与中
小微企业共担风雨、共渡难关,以实际行动诠释非常时期
的国企担当。二是服务实体,践行普惠金融。坚守服务实
体经济的定位,聚焦产业发展,大力支持湖南 20 条、长沙
22 条产业链以及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对全省重点园区企业
实现金融服务全覆盖,全年为 2300 余家制造业企业提供融
资超过 240 亿元。将民营和小微作为金融服务的主阵地,完
善“愿贷、敢贷、能贷”机制,2020 年两增口径小微企业
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 80.41 亿元,发放的中小微贷款中“首
贷户”占比达到 29.61%,获得人行长沙中支“推进湖南省普
惠金融发展(2016-2020)”突出贡献奖,“做小、做难、做
时间的朋友”价值追求成为长沙银行独特鲜明的标签。三
是融入乡村,决战脱贫攻坚。积极融入乡村振兴,支持湖
南三农发展,4799 家农村金融服务站覆盖湖南 84%的县域,
为县域乡镇居民提供家门口的便利金融服务,发行乡村振
兴卡 21.35 万张。以金融服务带动产业扶贫,发放 51 个精准
扶贫项目贷款,帮助 5159 户实现脱贫。联点的长沙宁乡市
鸿富村提前实现整村脱贫摘帽。四是优化供给,坚持绿色
发展。充分发挥绿色信贷在支持节能、污染防治、资源节
约与循环利用、清洁交通、清洁能源、生态保护和适应气
候变化相关领域的作用,践行绿色金融理念。2020 年末,
本行绿色金融贷款余额 186.21 亿元,较年初净增 47.8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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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比增长 34.61%,累计支持绿色金融授信客户超过 1000 家。
五是重视消保,投身社会公益。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开
展金融知识宣传普及覆盖 57.6 万人次,依托农村金融服务
站举行金融知识进万家活动近 1200 余场。落实金融领域
“断卡”行动工作要求,做好账户排查、案件协查、联防
联控、宣传教育等工作,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积极投
身社会公益慈善事业,通过实施“百千万工程”项目、“快
乐益家追逐梦想”项目、“快乐益家快乐分贝”项目以
及与慈善行业优秀同行通力合作,加大对教育和弱势群体
的捐赠帮扶,让社会大众共享快乐文化的红利。
    二、2021 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是本行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
义的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和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的开局之
年。董事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
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
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对标湖南“三高四新”和“建
设现代化新湖南”战略要求,围绕“打造深耕湘粤的现代生态
银行”的战略目标,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献礼建党
100 周年。
    (一)做强战略引领,推进生态银行建设
    一是强化战略管理,着力推进生态银行建设。在全行
范围内开展战略宣贯,深化全行干部员工对长沙银行新三
年(2021-2023)战略发展规划的认识和理解,科学有效
地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同时,强化战略执行,组织开展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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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战略解码和季度复盘评估,推动经营层坚持“客户中心,
价值导向”理念,围绕风险管理、客户服务打造核心竞争力,
全面探索生态银行发展新模式,加快推进金融科技生态、
本地生活生态、产业投行生态、市场投资生态四大生态建
设,确保战略规划落地有声、执行有力。二是聚焦深耕本
土,高质量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全力深耕本土,积极投入融入“三高四新”战略,担当建设现
代化新湖南的金融领头雁。突出专业化服务、前瞻性布局,
加大优质服务供给,以更大力度、更强举措服务“打造国家
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建设,服务“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
技创新高地”建设,服务“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建
设,服务乡村振兴,提升民生品质。
    (二)做优公司治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一是积极推动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公司治理评
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对标《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
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结合年度监管意见,
对标标杆同业,找到差距点,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措
施,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形成常态化的评估机制,为优化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提供坚实保障。二是健全完善公司治理
制度。针对密集出台的新制度、新办法、新政策,及时学
习并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本行《公司章程》等公司治理制
度体系,统筹好顶层设计和分层对接的关系,将公司治理制
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三是加强对子公司治理的协同优化。
组织子公司按照《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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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行)》的要求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工作,形成自评估报
告。组织对子公司自评估情况开展复评并反馈评估结果。
指导子公司对照《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
案(2020-2022 年)》,结合公司治理评估情况,组织子公
司制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问题整改。
    (三)做实风控合规,提升内控管理水平
    一是始终坚持“稳健”的风险偏好,不断健全风险与
内控管理体系,完善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由上到下形成
风险偏好和风险策略、风险管理基本制度、具体操作规程
三个层次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体系,并按要求开展各专
业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加强风险嵌入管理,
强化风险垂直、专业、统一管理;加强数字风控建设,打
造全业务全旅程的数字化、智能化体系,实现风险管理对
业务发展的有效支持。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审计监督。
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及项目推进计划表,对标实行挂图作战,
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和重点风险“三个重点”,逐步实
现审计全覆盖,以严格到位的审计推动合规经营、稳健发
展,推动战略目标顺利实现。
    (四)做精资本管理,提升资本运营效率
    一是扎实做好资本限额管理。立足总行业务条线,将
风险加权资产管理落实到公司、零售和金融市场条线,推
动条线做好风险加权资产管理;在分支行层面实施资本限
额配置,分类施策提升分支行资本回报能力。二是牢固树
立资本集约理念。进一步强化资本集约意识;构建以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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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率为核心的管理地图,开展多维度资本收益率分析,
强化资本收益率对业务引导的支持作用,提升资本使用效
率。三是前瞻实施新资本实施规划。研究巴塞尔Ⅲ中国版
的拟实施方案,评估新办法对资本计量的影响;借助外部
咨询力量,倒排时间进度表,做好新资本实施规划和业务
策略,提前引导业务结构转型。
    (五)做深投资者关系管理,立体传播投资价值
    一是聚焦价值创造,坚持长期主义,以“客户中心,
价值导向”为核心经营理念,锚定方向,保持定力,不断
优化管理,强化核心竞争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筑牢价
值管理基础。二是聚焦价值传播,围绕“深耕湘粤的现代
生态银行”价值标签,提炼经营特色和亮点,讲好长行故
事,做好价值传播。以投资者需求为立足点,持续做好信
息披露,创新市场沟通渠道,多频率、多样化开展投资者
调研活动,努力为中小投资者提供沟通便利。三是聚焦价
值体现,加强与主流投资机构的联系,通过上门路演、一
对一深入交流,吸引长期资金,努力提升机构投资者占比。
四是注重实效成果,加强执行跟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
确保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工作
质效。
    (六)做新社会责任,打造投教基地典范
    一是提高站位,谋划长远,坚持节约性及特色型原则,
加强与湖南证监会、湖南证券业协会、国内优秀投教基地
等方面的交流,顺利完成优秀实体投资者教育基地的建设

                         15
及申报,努力打造成为国内首家上市银行国家级投资者教
育基地。二是统筹资源,全民参与,围绕“银行+证券”大
金融定位,突出特色与创新,根据证监会投教基地及人民
银行金融教育示范基地运营要求,打造综合跨界投教的典
范。三是结合投资者保护及消费者保护内容,制作立意高
远、质量过硬的投教产品,在交易所、证券业协会、芒果
超媒等平台进行展播,不断扩大品牌影响力。四是联合周
边金融机构资源、全国优秀投教基地及湖南上市公司,依
托本行全省覆盖的网点、农金站布局,开展形式多样、寓
教于乐的投教活动,不断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工
作纵深发展。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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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商业银
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在股东大会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的支持配合下,全体监事勤勉尽职,紧紧围
绕本行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中心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要求,
规范开展监督工作,推动本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
股东、员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及 2021 年度工作计
划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审议:
      一、2020 年监事会工作总结
      (一)规范组织会议,“三会一层”活动高效参与
      1、规范召开监事会会议,议事效率持续提升
      2020 年,共组织召开监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 17 次,其
中监事会会议 10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审阅了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履职评价报告、财务决算方案、定期财务
报告、风险管理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社会责任报告、
呆账核销报告、关联交易等 68 项议案;听取了战略评估报
告、流动性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报告、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年度报告等 10 项报告。监事会成员立足监督职责,按时参
                                     17
加监事会会议,现场会议亲自出席率达 100%,认真研究审
议各项议案和专题报告,对关联事项依规进行回避,全年
发表监督意见和建议 149 条,并及时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
及职能部室衔接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治理的良好格局。
    2、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详细报告工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亲自出席率达 100%。
向股东大会报告了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和董监高履职
评价情况,参与了股东大会审议的全过程,依照《公司章
程》要求对投票、计票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
    3、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充分表达监督意见
    全体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列席率达 100%。
对董事选聘过程进行了监督,对重大议题提前研究,着重
关注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对关联交易、非公开发行股票
等事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要求本行关注交易对象偿债能
力、把握合理时机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通过列席会
议,提出监督问询 4 次,发表监督意见 15 条,提出了董事
履职的改进建议和监事会的履职保障要求,得到了董事会
的重视。
    (二)聚焦重点领域,实质性监督成效明显
    1、持续开展履职监督,督促勤勉忠实履职
    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的要求,监事会承担
履职评价工作的最终责任,年度内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
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科学有效的原则,将履职监督贯穿
于整个监督过程。一是持续完善履职评价制度体系。对董

                         18
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进行了修订,细化了履
职评价标准,优化了履职评价流程,增加了外部评价环节,
明确了跟踪记录内容,强化了履职评价运用。对于如何发
挥履职评价效能,监事会积极开展政策研究,与同行业监
事会深入交流,主动征求监管部门意见,探索履职评价应
用新路径。二是深入开展日常履职监督。把履职监督贯穿
于整个日常监督过程,通过列席董事会、调阅数据资料、
听取汇报、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
层及其成员的依法合规履行职责以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和
监管意见等情况,重点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公司治
理、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资本管理、风险管理、内控合
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数据治理、消费者权益保护、
从业人员行为管理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三是认真做好年
度履职评价工作。监事会遵循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科学有效的原则,制定了履职评价工作方案,有序
开展履职评价工作。在履职评价环节,监事会注重拓宽了
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仔细查阅各
项履职跟踪记录,结合日常履职监督情况,全面深入掌握
履职情况,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
评价;在履职反馈环节,监事会改进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对董事和高管人员进行了逐一反馈,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指
出不足,提出改进建议,以此推动各个公司治理主体更加
勤勉履职。
    2、重点做实财务监督,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19
    财务监督是监督会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监事会从维
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注重监督的实质和效能,不断延
伸监督的广度和深度。一是审查定期财务报告。监事会对
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内容与格式的合法合规情况
进行了监督,出具了审核意见,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除
此之外,根据新《证券法》的要求,监事个人对本年度历
次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二是监督重大财务活动
事项。年度内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
发表了监督意见;对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性,是
否存在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者造成银行资产流失情
形进行了核查;对财务预决算、关联交易、呆账核销、资
本管理等事项持续监督,关注资本补充和使用情况,建议
把握政策窗口,拓宽外源资本补充渠道,优化资产配置,
提高资本使用效率,通过监督建议函和监督提醒函,对呆
账核销事项建议内审部门进行专项审计,查找原因、警示
问题,对关联交易事项建议风险管理部门进行风险排查,
确保专款专用。三是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前置监督作用。
通过专题会议就年报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和
交流,对其出具的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进行深入探讨和分
析,提出加强成本管理、注重效益研究等建议。四是关注
疫情对本行各项经营指标的影响。利用 wind 数据库及时收
集主要城商行各项经营指标情况,与本行进行对比分析,
实时关注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指标变动情况,认可本行减
费让利、支持复工复产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做法,对提取

                         20
拨备、加大核销始终保持审慎态度,尽最大可能维护股东
利益,促进规范经营。
    3、有效强化风险监督,促进稳健规范经营
    监事会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对风险管理的监督
力度,通过议案审议、听取汇报、专题调研和座谈交流等方
式对风险管理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审议了《2019 年度全面
风险管理报告》和《2020 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就如何落
实监管部门要求,提升管理水平给出了建议和意见。针对近
年来宏观经济下行,不良贷款反弹、个别行业风险集中暴露、
资产质量压力加大等问题,监事会加大了对信用风险管理的
监督,就信贷风险分类、不良贷款处置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提出要定期总结分析不良贷款产生的内因,注意防范不良贷
款批量转让过程中发生的道德风险和违规操作。针对转型发
展,监事会加大了对零售业务风险管理的监督,专题听取了
信用卡业务情况汇报,对其战略规划、盈利能力、风险管理
和外包业务情况进行了分析与评价,向管理层发放了监督建
议函,提出要提高反欺诈水平和主动隔离声誉风险等建议。
此外,还实时关注各项风险监管指标,了解风险管理现状,
针对疫情对经济形势的冲击,提出要充分考虑风险暴露滞后
的特点,建议高级管理层提前做好风险研判,备足弹药应对
信贷资产质量下迁压力。
    4、持续完善内控监督,重点关注合规建设
    当前经济金融形势下,银行内控合规问题凸显。监事
会按照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要求,认真研究外部监管部门

                         21
监督检查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
内部控制职责的监督,持续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机制的合
规性、完善性以及实行的有效性,审议了 2019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派员列席了全行历次案防工作会议,听取了
全行内控合规、内审、案件防控情况的汇报,重点就加强
内控合规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议。为全面落实监管部门对于
反洗钱工作的新要求,监事会加大了对反洗钱合规工作的
关注力度,听取了《2019 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
告》《2019 年度洗钱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评级情况报告》,
就需要加强和完善的环节与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通过
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发放了监督问询函,主动了解 2020
年度有关洗钱风险管理的履职情况,着力提升全行洗钱风
险管理水平和全员反洗钱合规意识。
    5、密切关注战略落实,全力助推转型发展
    监事会立足服务战略转型和业务发展,持续强化战略
评估与监督,密切关注战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的落实情
况,年度内审议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战略
评估报告》,听取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战略评估报告》,对战略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了分析,要求
总结战略决策、规划和执行各个环节的经验,并作为新三
年战略规划的参考。结合当前经济金融形势、金融监管政
策和意见、同业发展态势和本行实际情况,提出战略规划
要立足地区经济,充分体现引领作用,积极响应国家宏观
金融政策和党中央对银行业的发展要求等建议。

                          22
    6、积极维护职工权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
    监事会始终践行“快乐银行”的核心理念,把职工切身利
益作为监督要务,积极听取职工意见,开展薪酬管理监督。
年度内职工监事积极参与维护职工权益,参与制定员工交通
补贴标准,组织专题会议听取了职工代表有关维护职工权益
等七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员工反映的问题和诉求向工会
建言献策。听取了《薪酬制度设计及绩效考评情况专项审计
报告》,提出薪酬制度设计要与“三会一层”的治理框架一致,
要充分发挥激励约束作用,要符合本行战略发展规划等意见,
建议内审部门要突出对涉及职工利益的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
审计评价,关注退休人员的年金领取问题。
    (三)创新工作方法,监督效能不断彰显
    一是出台了《监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围绕当前监督
重点,定期召开监事长办公会并邀请责任部门参加,及时
将监事会监督意见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进行传达,督促
职能部门落实会议决议,切实提升了监事会监督效力;二
是出台了《监事会监督专用函制度》,作为监事会监督手段
的重要补充,有效地丰富了监事会监督载体,提升了监督
的针对性,更加有力的保障了监事会的知情权、建议权和
监督权,也为履职评价提供了更加客观的依据;三是出台
了《外部监事工作制度》,对外部监事的任职要求、选聘程
序、职能等作出规定,保证了外部监事的知情权和话语权,
也提高了外部监事的履职积极性与参与度;四是充分发挥
监事会办公室的功能作用,会前梳理议案重点并提醒监事

                          23
关注,保证会议讨论言之有物、有的放矢,会中程序规范、
认真记录,保障议事效率,会后跟踪和督促监事会决议和
意见的落实,年度终了形成《监事会决议落实情况报告》,
保障监督成效;五是加强了与内审部门的沟通协作,定期
对内部审计报告进行签阅,对内审工作提出要求,必要时
提出专项审计需求。同时重视利用内审结果,针对内审发
现的问题,择取重点予以关注,从监事会角度提出针对性
建议,促进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加强整改、严格落实,共
同推动治理效能的提升。
    (四)强化自身建设,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坚持开展业务学习。为适应上市后监事会工作的
新要求,组织监事会成员开展专题学习,了解银行业疫情
防控和公司治理相关政策,对《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三
年行动方案》进行了深度解析,确保监事会的监督方向和
工作重点与监管要求同频共振。二是开展专题培训。组织
监事会成员参加了新《证券法》《民法典》和反洗钱工作专
题知识培训,对监事履职要求和反洗钱工作有了更深的认
识。三是开展同业交流。继续保持与同业机构和中银协的
良好沟通,与西安银行、长安银行、西藏银行、九江银行
开展监事会工作业务交流,就如何发挥监督合力、创新工
作手段和发挥监事会履职评价作用进行了深入讨论和交流,
相互分享监事会运作的经验。
    二、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本行依法经营情况

                         24
    本行 2020 年度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年度
内本行董事、高管人员执行本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或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财务报告情况
    本行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公允地反映了本行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所载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行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合法合规。
    (四)利润分配情况
    本行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可持续发展、监
管部门对资本充足的要求等因素,制定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本行经营
现状。
    (五)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规定和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进行关联交易管理,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未发现有损
害本行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内部控制制度在完整性、合理

                           25
性、有效性以及在内部控制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七)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
告和提案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1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是“十四五”和本行新三年战略规划开局之年,
但同时世界经济形势仍然复杂严峻,国内经济恢复基础尚
不牢固,疫情冲击对银行业带来的各类衍生风险不容忽视。
监事会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银行业监管工作会议精
神,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形势研判,提高风险预见能力,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着力提升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
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监管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将密切跟踪监管政策变化,认真研究监管意见,
坚持将监管要求作为监督工作的行动指南。深入贯彻银保
监会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建引领,
探索党的领导和监事会监督的有机融合,全面落实好监事
会各项监督职责,重点关注洗钱风险管理、员工行为管理、
数据治理有效性、普惠业务发展和控股子公司公司治理等
方面的内容,不断提升监督的前瞻性和针对性。
    (二)深度完善监督机制,持续夯实监督基础
    一是修订《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梳理完善监事
会监督相关的制度文件、工作流程,明确信息报送的具体

                         26
内容、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提高获取信息的质量和效率,
保障监事知情权。二是研究制定《董监高履职评价实施细
则》。密切关注银保监会《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征求意
见的工作进展,科学设置评价要素和标准,坚持客观评价
为主,突出个人履职行为评价,重点考量重大事项决策能
力。三是完善职工监事工作机制。积极支持工会完善职工
代表大会制度,明确职工监事的任职要求,选举程序、职
能职责,充分体现职工监事维护职工利益的职责特点。四
是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协调推动审计、风险、内控、党建、
纪检双向联动,加强大数据分析、合规前置、整改督导、
处罚问责,有效整合审计、合规、纪检与监事会的“查、处、
督”职能,形成监督闭环。
    (三)深入推动措施落实,稳步提升监督效能
    一是加强与外部专业机构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监管
部门、外审机构和本行的年报审计三方会谈,全面了解年
度报告审计情况,履行上市公司监事会对定期报告进行确
认的法定职责;引入权威机构提供监督咨询服务,对战略
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分析评价,全面解读
热点经济金融政策和监管政策,为有效监督提供专业支撑。
二是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对需提交监事会审议的
议案报告,由外部监事组织专业委员会先行研究、论证,
充分发挥其专业特长,提高监事会议事的质量和效率。三
是认真执行监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监督专用函制度。定
向邀请职能部室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参加监事长办公会,加

                           27
强监事会决议和监督意见的传导和落实,利用监督专用函
定期通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和监督建议,并把监督记录作
为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履职约束。
    (四)扎实推进培训交流,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一是持续做好培训工作。结合最新监管要求和银行业
的发展趋势,组织监事参加专业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
是加强与本行法人机构的业务交流。搭建母子公司监事会
信息沟通平台,共享资源,交流监事会工作,讨论监事会
监督的重点问题和解决方案,共同开创监事会工作新局面。
三是加强同业交流。积极向上市公司以及城商行监事会学
习,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
工作成效。
    2021 年,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做实做好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
履职的监督和评价工作,持续关注战略落地情况,履行好
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持
续强化监督力度,拓展监督广度,提升监督深度,为推动
本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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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
别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本行编制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本
行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核心竞争力介绍、经营情况
讨论与分析、重要事项、普通股、优先股股份及股东情况、
董监高及人员情况、公司治理及财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本 行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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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4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暨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2020 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行坚持“下沉深
耕”“做小做难”和“深耕湘粤的现代生态银行”战略定位,各
项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完成预算目标。
      一是业务规模取得突破。2020 年,本行坚定“做湖南人
的主办银行”经营理念,始终与地方经济同频共振,依靠数
字化的强力驱动,推动各项经营协同发展,业务规模站上
新台阶。报告期内,年末资产总额 7,042.35 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16.98%;吸收存款本金总额 4,564.52 亿元,较上年末
增长 17.89%;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 3,149.97 亿元,较
上年末增长 21.00%。
      二是盈利能力持续提升。2020 年,本行积极应对疫情
影响,按照年度经营目标推进各项业务,实现经营业绩稳
定增长。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 180.22 亿元,同比
增加 10.05 亿元,增长 5.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53.38 亿元,同比增加 2.58 亿元,增长 5.08%。
      三是资产质量保持优良。本行坚持规模、效益与质量
协调发展,强化合规风控。受疫情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
本行根据国内外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主动加大了贷款减
                                     30
值损失的计提力度,加大了不良资产核销处置力度,持续
改善资产质量,本行不良贷款余额 38.13 亿元,不良贷款率
1.21%,较上年末下降 0.01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提升至
292.68%,较上年末上升 12.70 个百分点,风险抵补能力进
一步增强。
    2021 年总体预算目标:2021 年,本行将坚持“稳中求进”
工作总基调,围绕“生态银行建设年”主题和“四个聚焦”,即
聚焦“客户经营”“实体服务”“精细管理”“持续发展”,实现规
模和盈利指标平稳增长。资产总额达到 7,800 亿元,吸收存
款达到 5,000 亿元;营业收入逐季同比实现正增长,归属于
母公司净利润实现合理正增长;不良贷款率、拨贷比和拨
备覆盖率保持同业中位值水平。2021 年本行将继续加大基
础管理提升等方面的投入。在保障稳健运营的同时,优先
支持金融科技建设,促进科技与经营发展的全面融合,全
年计划在研发和科技系统建设方面投入 7.2 亿元左右。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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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行
2020 年度实现各项收入 16,211,010 千元,发生各项支出
10,015,554 千元,实现利润总额 6,195,456 千元。本行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2020 年度利润总额 6,195,456 千元,所得税费用
1,055,163 千元,税后净利润 5,140,293 千元。因本行法定盈
余公积余额已超注册资本的 50%,本年不再计提。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
金〔2012〕20 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
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等有关规定,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487,543 千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3,931,109 千元,
减去向优先股股东派发股息 318,000 千元(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发放完毕),2020 年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18,265,859
千元。
      3、本行拟向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
普通股股东派发 2020 年股息,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3.2 元
(含税),2020 年度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1,286,897 千元。分配
的个人股股息含税,其应缴个人所得税税金由本行分配时
依法代扣代缴。
                                     32
    4、经上述分配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 16,978,962 千元
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方案详见《长沙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33
   附件:

                 长沙银行 2020 年度利润分配表

                                                  单位:千元、股

            项   目                金 额               备   注

一、利润总额                         6,195,456

    减:所得税费用                   1,055,163

二、税后净利润                       5,140,29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931,109

    减:分配优先股股利                318,000 2020 年度

三、可供分配利润                    18,753,402
                                                  余额已超注册资本
    减:法定盈余公积                       0.00
                                                  的 50%,不计提
    减: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487,543

四、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              18,265,859

    减:分配现金股利                 1,286,897

五、未分配利润                      16,978,962




                              3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等监管机构要求,持续高度重
视关联交易管理,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加
强关联交易日常监控、统计和分析,推进关联交易管理系
统建设,认真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和披露义务,确保关联交
易管理机制持续有效运行。根据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
定》,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本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严把关联交易审核关,有效防控关联交易风险
      2020 年,本行董事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会(以
下简称“风控委”)共召开了 10 次专门委员会,代表中小股
东对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核。风控委审议通过了《长沙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风险偏好陈述书》《关于长沙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呆账核销的议案》《关于长沙银行股
                                     35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
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
游开发有限公司关联授信的议案》等议案。听取并审议通
过了《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季度内部人与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季度关联方名录》等议案。
    报告期内,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以遵循一般商业条款和符合整体股东利益为原则,表决关
联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积极发表独立
意见。日常工作中,各位董事定期审阅经营管理层提供的
报备文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
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优化关联方信息管理,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本行根据银保监会、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财政
部出台的关联交易相关法规,遵循“全面覆盖、分类管理”
的基本原则,对不同监管口径下不同类型的关联方开展信
息全面清理,进一步明确关联方的认定标准,实行实时更
新与每季更新相结合的关联方管理机制,通过关联方牵头
管理部门、关联方职能管理部门对关联方申报职责的逐层
分解、逐级督导,进一步加强关联方管理的主动性、前瞻
性和有效性。
    日常业务开展中,本行通过向主要股东单位收集信息、
要求内部人填报申报表及保证书等方式,结合外部数据、
内部系统数据进行核查,及时完善和更新关联方名录,经
过风控委审核确认后向全行公布。

                         36
       (三)加强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管理,维护股东整体
利益
    2020 年,本行根据不同监管规则,严格履行关联交易
审议和披露义务。根据银保监会监管规则,对与关联方发
生的重大关联交易逐笔提交风控委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和披露,并及时向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和本行监事
会报告,确保关联交易合法合规。根据证监会、上交所规
则,在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方案基础上,全面落实关联交易
额度控制、分级审批的规定,指导业务机构有计划、实施
各类关联交易。对已达到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和披露标准的,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披露义务,切实保
障本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知情权,维护本行及股东及相关
利益人的权益。
       (四) 完善关联交易基础设施,加强精细化管理
   2020 年,本行不断加强关联交易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关
联交易精细化管理水平。一是修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
则》等制度,不断强化关联方信息收集、关联交易审批管理、
关联授信集中度管理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本行关联交易日常
管理。二是持续优化关联交易系统功能,在系统已实现关联
方信息填报、审核以及不同监管口径下关联交易分类管理的
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关联交易数据自动抓取、限额预警、前
置识别及关联交易报表等系统功能。三是定期开展关联交易
检查和监测,对关联交易报备、审批、定价等情况进行非现
场检查,提高全行关联交易风险合规意识。四是进一步指导

                           37
各子公司做好关联交易管理工作,督促子公司健全关联交易
管理机制、完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促进集团依法合规经营。上述管理措施的有效执行,有利于
持续完善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强化全行关联交易合规意识,
对防范关联交易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统计与分析情况
    (一)关联方认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银保监会、证监会、上交所
监管规定,推行实时更新与每季更新相结合的关联方管理
机制,通过关联方牵头管理部门、关联方职能管理部门对
关联方申报职责的逐层分解、逐级督导,进一步加强关联
方管理的主动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关联方名单由风控委
审核确认后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向全行公布。
    截止 2020 年末,本行在银保监会、上交所、国内企业
会计准则三类监管口径下的全部关联方共 4219 个,其中关
联自然人 3789 名,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 430 家。
    (二)关联交易情况
    1、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0 年本行与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授信类关联交易主
要涉及贷款、票据承兑、债券投资、保理、保函等银行常
规的表内外授信业务。本行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授信
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贷款及信用卡业务。截止报告期末,
本行全口径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为 645341.26 万元,其中关
联法人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为 600239.30 万元,关联自然人

                           38
授信类关联交易余额为 45101.96 万元。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关联方授信指标均控制在银保监
会监管要求的范围之内,本行最大单一关联方授信净额占
年末资本净额比例为 1.8%,最大一家主要股东所在关联方
集团授信净额占年末资本净额比例为 3.18%,本行银保监口
径全部关联方授信净额占年末资本净额比例为 10.95%,均
符合监管要求。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2020 年,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涉及与关联法人
之间发生的自用不动产租赁、网点装饰装修工程服务、电
子及劳保等物品采购等。报告期内本行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发生金额合计 15515.48 万元。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本行与关联方交易的定价严格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按
照与关联方交易类型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相应
关联交易协议中予以明确。针对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根
据相关授信定价管理规定,并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和风
险情况确定相应价格;针对非授信类关联交易,本行参照
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未偏离独立的第三方报价或本
行服务收费标准。
    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严格遵照上述交
易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按照
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开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与公允性。

                          39
       (四)关联交易风险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表内外关联交易授信余额
645341.26 万元,其中关联交易不良余额 5000 万元1,不良
率 0.77%。
       在每笔关联交易发生前,本行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均
充分履行了事前审核职责,特别针对关联授信业务,实施
贷后跟踪管理,进行定期监控和分析,风险管理部门每月
提取关联方授信业务信息,再以表内外余额、五级分类、
占资本净额等指标深入分析。
       下阶段,本行将继续严格遵循监管法规以及内部管理制
度,持续推进关联交易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管理,不断
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
系和运作机制,优化关键环节管理流程,全面提升本行关联
交易管理水平。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1
 2019 年本行认购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认购金额 5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20 年 4 月 21 日。因到期时新华联控股未能按时兑付,构成实质违约,故本行已调整其五级分类为次
级。

根据新华联控股 2019 年度第二期超短融资劵 2020 年度第二次持有人会议,投资人已就延期事项达成初步
一致,因涉及投资人较多,沟通协调及流程需较多时间,后续将持续关注新华联控股方面进展,积极跟进
化解事宜。


                                             40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7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规范本行日常关联交易运作,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商业银行
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及《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现将本行 2021 年度部分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
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12 条以
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指对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经常发生的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等要素进行总体合理预计,将预计额度方
案统一提交本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统一
对外披露。之后在该预计额度内,本行将在符合监管及本
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开展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主要依据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与关联方的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客户融资需求以及对
本行业务发展的合理预期,对 2021 年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
交易进行的总体预计。2021 年预计与关联法人发生授信类

                                     41
     关联交易人民币约 105.69 亿元,非授信类关联交易人民币
     1.54 亿元,预计与关联自然人合计开展授信类关联交易合计
     约 5 亿元。
                                                                                                2
             (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和类别汇总表
                                                                                     币种:人民币
序                                                                       2021 年交易预计
           关联方             2020 年交易情况
号                                                                   授信                非授信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约 16.51         预计额度 16.16 亿元,
     湖南新华联建                                                                      预计额度 100 万
                      亿元,风险敞口约 15.99 亿元;非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
1    设工程有限公                                                                      元,主要用于培
                      授信类交易约 77.24 万元,主要        款、银行承兑汇票、债
     司及关联企业                                                                        训、会议等
                          用于培训、会议等费用               务融资工具等业务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约 9.52 亿                                   预计额度 1.40 亿
     湖南省通信产     元,风险敞口约 3.45 亿元;非授       预计额度 10.1 亿元,主      元,主要用于网
2    业服务有限公     信类交易约 1.21 亿元,主要用于       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        点装修、网络建
     司及关联企业     网点装饰装修、设备采购、维保         保函、付款代理等业务        设、设备采购维
                                  等费用                                                   保服务等

                                                                                       预计额度 515 万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 19.48 亿
     湖南友谊阿波                                          预计额度 25.48 亿元,       元,主要用于受
                      元,风险敞口约 11.56 亿元;非
     罗商业股份有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          托销售、特惠商
3                     授信类交易约 331.21 万元,主要
     限公司及关联                                          款、债务融资工具、经        户活动、平台获
                        用于特惠商户活动费用、采购
         企业                                                营性物业贷等业务          客、物业费、租
                            费、物业费、租赁费等
                                                                                           赁费等

     湖南兴业投资                                          预计额度 13.8 亿元,主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 13.9 亿
4    有限公司及关                                          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               无
                         元,风险敞口约 11.85 亿元
       联企业                                                结构化融资等业务

                                                           预计额度 27.15 亿元,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 17.15 亿
     长沙房产(集                                          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          预计额度 110 万
                       元,风险敞口约 11.06 亿元;非
5    团)有限公司                                          款、保函、经营性物业        元,主要用于担
                       授信类交易约 75.37 万元,主要
     及关联企业                                            贷款、债务融资工具等        保费、物业费等
                           用于担保费、物业费
                                                                   业务




     21. 本行 2020 年关联方贷款平均执行定价未优于本行非关联方同类交易定价。授信类关联交易主要根据本
     行授信定价管理规定,结合关联方客户的评级、风险等情况进行确定价格。对于银行优质客户,本行在发
     放贷款时严格遵循风险定价原则,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信用状况、同业定价等方面综合分析后确定价
     格。
     2.本行的非授信类关联交易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42
序                                                                      2021 年交易预计
        关联方                2020 年交易情况
号                                                                  授信                非授信

                                                                                       预计额度 653 万
     长沙通程实业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 3 亿元,
                                                           预计额度 8 亿元,主要       元,主要用于物
     (集团)有限     风险敞口约 2.12 亿元;非授信类
6                                                          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        资采购、快乐商
     公司及关联企     交易约 554 万元,主要用于物资
                                                             行承兑汇票等业务          城商品销售、租
         业             采购、电子商务、租赁等费用
                                                                                           赁费等

                                                          预计额度 5 亿元,主要
     威胜信息技术
                        该集团在本行授信额度 3.2 亿       用于流动资金贷款、付
7    股份有限公司                                                                             无
                          元,风险敞口约 1.84 亿元        款代理、银行承兑汇票
     及关联企业
                                                                  等业务
                                                          预计额度 5 亿元,单户
                      全部关联自然人在本行开展授信        授信不超过 1000 万元,
8     关联自然人                                                                              无
                          类关联交易约 4.51 亿元          包括个人贷款、信用卡
                                                                  透支等
     备注:该预计额度为 2021 年内本行日常关联交易的最大发生金额,且不构成本行对客户的授信承诺;该
     预计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时,将按照本行 2021 年度董事会授权书落实业务风险审批及关联交易审
     批,实际发生的交易方案以有权审批机构出具的书面批复为准。


            二、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介绍
            (一)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7 月 7 日,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法定代表人杨爱兵,注册资金 20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为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
     北栋 2506 室,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
     资产 84.12 亿元,净资产 43.54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3.80 亿
     元,净利润 2.50 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43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6 月 27 日,
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
资),法定代表人禇格林,注册资本 8.86 亿元,注册地址为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内远大路 236 号,主营业务为第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第二类增值
电信业务中的呼叫中心服务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电梯销售、
安装、维修;以自有资产进行通信及互联网技术产业的投资,
自有资产管理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总
资产 70.45 亿元,净资产 42.55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6.86 亿
元,净利润 2.35 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6 月 7
日,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胡子敬,
注册资本 139417.28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
芙蓉区八一路 1 号,主营业务为商品零售业及相关配套服务、
酒店业、餐饮业、休闲娱乐业的投资、经营、管理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
司总资产 164.31 亿元,净资产 69.29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14.40 亿元,净利润 0.85 亿元。
    2、关联关系

                           44
    该公司系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8 月 20 日,公司
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刘
虹,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芙蓉
中路三段 569 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楼 19 层 1908 房,主营业
务为以自有资产从事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
(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电子信息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湖南兴业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
24.61 亿元,净资产 19.40 亿元,净利润-0.73 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11 月 27 日,公
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建国,注册资金 3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
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东路 99 号长房国际大厦 20-23 楼,
主营业务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
租赁及国有资产投资。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
394.66 亿元,净资产 95.98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91.77 亿元,

                           45
净利润 4.92 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监事兰萍系该公司提名委派的股东监事。
    (六)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
代表人周兆达,注册资本 1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长沙市
雨花区劳动路 260 号 7 楼,主营业务为日用百货、针棉织品、
五金交电、家具、文体用品、照相器材、厨房用具、建筑
材料、化工产品、通讯器材的销售;实业投资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总资产 69.74 亿元,净资产 35.71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20.56
亿元,净利润 1.94 亿元。
    2、关联关系
    该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
合计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七)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5 月 8 日,
公司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法定
代表人吉喆,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
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468 号,主营业务为电力
自动化终端及系统、用能信息采集终端及系统、能源综合

                           46
自动化管理系统、工业电气自动化终端及系统、轨道交通
电气自动化终端及系统的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
    截至 2020 年 9 月末,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总资
产 28.02 亿元,净资产 21.63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8.42 亿元,
净利润 1.81 亿元。
    2、关联关系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王铸铭的配偶系该公司独立董事。
    (八)关联自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行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本行的董事、监事、总行和分行的高级管理人员、
有权决定或者参与本行授信和资产转移的其他人员;
    3、本行关联法人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本项所指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包括本行的内部人
与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其近亲属直接、间接、共同控制或可
施加重大影响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直接或间接控制本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人士的父母、配偶、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及其配偶、成年子女配偶的
父母、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

                            47
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的成年子女及其配偶;
    6、在过去 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 12
个月中,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行有特殊关系,可能导
致本行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等。
    本行对个人客户的授信融资包括个人消费贷款、个人
房产抵(质)押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信用卡等业务
品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关联自然人的授信
余额约为 4.51 亿元。
    根据正常业务发展需求,本行对关联自然人 2021 年度
预计授信额度为 5 亿元,单户预计授信不超过 10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本行预计的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银行政策经营
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将遵循
市场化定价原则,参考关联方在同业机构办理的同类产品
价格,并结合本行贷款定价指导及授权方案予以确定。同
时,本行修订、下发了《关联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加
强贷款定价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本行内部人贷款
管理的通知》等系列制度文件,明确各类贷款品种的目标
指导价、定价下限,强调授信类关联交易逐笔报审后方可
执行等管理要求,并从系统端进行预警提示,持续加强关
联交易的定期监测,多措并举确保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行的影响

                          48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发挥优质关联方客户资
源优势,积极稳妥开展本行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将严格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
易的条件开展,坚决杜绝利益输送、价格操作及损害本行
和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
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不会对本行的持续经营能力、损
益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4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8



          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根据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和行内集中采购制度相关规定,经过决策审批程
序,选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大信事务所”)为本行 2020 年财报及内控审计服务机构,
服务期限一年,现合同已到期。为满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的要求和财报审计工作的需要,拟续聘大信事务所作为本
行 2021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服务期限一
年,审计费用 288 万元。
      大信事务所成立于 1985 年,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
业经验,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
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首批获得 H 股
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且具有建设部批准颁发的工程造
价咨询(甲级)资质,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土地咨询A级资
质,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中央企业审计资质。2019 年度综
合评价位列内资所第 8 名。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
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 1192 人,注
册会计师中有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
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收费
                                     50
总额 2.31 亿元,与本行同行业(金融业)的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4 家。
    大信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
基金之和超过 9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涉诉方面,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
大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
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目前大信事务
所已提出上诉。
    2018 年至本议案公告截止日,大信事务所被证监部门
出具了 1 个行政处罚、18 个监管措施,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
市场禁入的行政处罚、3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不影响大信
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本次拟
承担本行审计业务的大信事务所长沙分所、项目合伙人刘
曙萍、签字注册会计师谢永春和蒋黛莹及质量复核员刘仁
勇,最近三年均未受到过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5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9


                  关于选举贺毅先生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监管规定以
及本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行股东湖南友谊阿波
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贺毅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经本行董事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审查,贺毅先
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
格。同时,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
提名贺毅先生为本行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
届董事会一致。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贺毅先生为本行第六
届董事会董事。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贺毅先生
的任职资格尚需报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核准。
     贺毅先生简历:贺毅先生,1969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
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金融经济师。曾就
职于湖南省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三部、投资管理部,曾任张家
界武陵国际大酒店、兰苑山庄副总经理,湖南省信托投资公
司投资部投资经理、研究发展部副总经理,湖南财信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投资研发部副总经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湖南
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湖南银河金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健
康养老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湖南高新创投健康

                                     52
养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重点项目督办专员,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投资总监,长沙友阿五一广场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湖南
友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5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0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行稳健发
展,本行结合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水平,自 2021 年 7 月起
对董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行领取津贴的董事(不包含执行董事)。
      二、建议调整方案
      1、建议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23 万元/年;
      2、建议股东董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11 万元/年。
      三、其他说明
      1、本行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5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1



          关于调整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充分调动监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本行稳健发
展,本行结合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水平,自 2021 年 7 月起
对监事津贴标准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本行领取津贴的监事(不包含职工监事)。
      二、建议调整方案
      1、建议外部监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20 万元/年;
      2、建议股东监事津贴标准调整至 11 万元/年,国有企
业提名的股东监事按有关要求不能领取津贴的除外。
      三、其他说明
      1、本行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
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津贴标准均为税前金额。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5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监事会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
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以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办法(2.0 版,2020
年)》的具体要求,对本行董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董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评价: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
情况;
      (二)董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三)董事在董事会闭会期间对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
信息的调研、阅读与意见反馈情况;
      (四)监事会与部分董事年度履职谈话情况;
      (五)独立董事对本行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六)董事为本行工作时间统计;
      (七)董事本人签署的履职自评结果;
      (八)董事个人履职报告。
                                     56
    二、对董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本行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召开会议。面对复杂
的内外部形势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董事会始终保持战
略定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持续关注本行战略规划实施、
全面风险体系建设、内控合规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
薪酬管理、信息披露等重点内容,继续发挥科学决策和战
略管理的作用,支持并指导经营层工作,保障了本行公司
治理有效运作,积极促进了本行长期健康发展。
    三、对董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截止 2020 年末,本行董事会有 13 名在职董事,其中执
行董事 2 人,股东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5 人,股东董事洪星
因到龄退休,2020 年 8 月 5 日辞任本行股东董事,因 2020
年履职超过半年,仍纳入年度履职评价。
    (一)董事诚信履职情况
    2020 年,全体董事如实报告个人本职、兼职和关联关
系情况。监事会未发现董事有利用其在本行的地位和职权
谋取私利、利用关联交易损害本行利益、接受不正当利益、
泄露本行秘密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行
为。2020 年,本行未收到监管部门针对董事违背诚信义务
的处罚。
    (二)董事勤勉履职情况
    2020 年,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2 次(含通讯表决 2 次),
审议议案及听取汇报共计 88 项,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57
的平均出席率为 97.39%。独立董事全年在本行工作的时间
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担任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
交易委员会负责人的独立董事全年在本行工作的时间均不
少于 25 个工作日。
    (三)股东董事履职情况
    股东董事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及良性可持续发展的角
度出发,认真履行职责;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
从业经验,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发表针对性较强的意见和
建议;能够定期审阅本行各类材料,掌握相关信息;能够
与管理层进行有效沟通,有效发挥与主要股东之间的桥梁
和纽带作用;能够监督和指导本行的战略执行,切实保障
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整体利
益出发,独立履行职责,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积极对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利润分
配方案、信息披露情况、聘任外部审计机构等重要事项发
表意见。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委
员期间,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参加专
门委员会对重大事项的的研究和审议,提出专业意见和建
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出席率为 98.33%,
亲自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出席率为 97.67%。
    (五)执行董事履职情况

                         58
    执行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
决议,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进董事会战略安排;能够有效
把握宏观经济形式、行业发展趋势和内部经营实际,积极
推进战略转型;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研究和积
极应对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提出科学可行的意
见和建议;能够坚持审慎理念,持续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和
内控合规力度;能够保持质量、效益、规模的动态均衡发
展,创造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年度内各位董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
司运作程序,诚实、守信地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能够认真参与各项会议,充分审议各项议案,明确提出自
己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项董事义务,有
效发挥董事会的决策功能;能为充分发挥自身丰富的专业
知识和管理经验,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能够主动了解
全行经营发展状况,推动本行依法合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现有的 13 名董事及退休离任
董事洪星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未来工作中,监事会建议董事会持续加强对宏观经济
形势的研判,深入践行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积极发挥金
融领头雁作用,深耕湘粤两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
落实监管机构的各项要求,审慎确定风险偏好,保持资产
质量稳定,做好市值管理和资本补充,推动存量问题整改;
不断提升董事的履职能力和履职积极性,强化战略引领,

                          59
完善配套战略,突出差异化和特色化,督促高级管理层执
行落实,不断提升本行竞争力。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20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60
附件:
           长沙银行 2020 年度董事履职评价结果
序号      董事姓名                   董事类别                      评价结果

  1         朱玉国             董事长、执行董事                       称职

  2         赵小中                   执行董事                         称职

  3         肖文让                 非执行董事                         称职

  4         黄   璋                非执行董事                         称职

  5         冯建军                 非执行董事                         称职

  6         李   晞                非执行董事                         称职

  7         陈细和                 非执行董事                         称职

  8         杜红艳                 非执行董事                         称职

  9         郑鹏程                   独立董事                         称职

 10         邹志文                   独立董事                         称职

 11         陈善昂                   独立董事                         称职

 12         郑超愚                   独立董事                         称职

 13         张   颖                  独立董事                         称职

 14         洪   星                非执行董事                         称职

注:董事洪星因到龄退休,于 2020 年 8 月 5 日辞任本行股东董事;黄璋先生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获得湖南银保监局股东董事任职资格核准。




                                        6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监事会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
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以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2.0 版,2020
年)》的具体要求,对本行监事会及其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
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监事会及其成员的履职情况进
行评价:
      (一)监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出席会议及发表意见情况;
      (三)监事参加调研检查及发表意见和建议情况;
      (四)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五)监事对本行提供信息的阅读与反馈情况;
      (六)监事本人签署的履职自评结果;
      (七)履职情况外部评价结果;
      (八)监事个人履职报告。
      二、对监事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监事会紧紧围绕本行战略发展目标和年度中
                                     62
心工作,认真落实监管要求,规范开展监督工作,积极探
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持续完善监督机制,稳步提升监督
效能,深入了解本行经营状况,提出管理意见和建议。通
过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和高管层重要会议、开展专
题调研,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履职、财务活动、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和战略发展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监事会及各专
门委员会勤勉履职,为长沙银行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三、对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 5 人。其中股东监事 1 人,职
工监事 2 人,外部监事 2 人。
    (一)监事诚信履职情况
    各位监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
基本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体监事在 2020 年度严
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严守本
行秘密、平等对待股东、如实报告个人本职、兼职和关联
关系情况。监事会未发现监事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
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监事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
的行为。外部监事能够专业、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
    (二)监事勤勉履职情况
    2020 年,全体监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积极出席监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勤勉履行职责。
各位监事在会前均能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查阅外部公开资
料,会议过程中均能就审议的议案展开认真、充分的讨论,
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全年共组织召开 10 次监事

                           63
会会议和 7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听取、讨论议案共计
82 项。监事亲自出席会议达 100%,所有监事均达到“亲自
出席当年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会会议”的规定。检查与调研
工作参加率为 100%,股东监事、外部监事为本行平均工作
时间均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三)股东监事履职情况
    股东监事在履职过程中能够从本行长远利益出发及健
康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重点关注高管层落实董事会、
监事会决议情况,做好与股东的沟通工作,亲自参与监事
会检查调研活动。
    (四)外部监事履职情况
    外部监事能够从维护存款人、中小股东及本行的整体
利益出发,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在监事会闭会期
间,认真阅读本行提供的文件、报告。能够充分发挥其专
业特长和从业经验,认真组织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投入
足够时间和精力,主动参与监事会的调研检查活动,深入
了解本行经营管理状况,积极配合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
履行外部监事职责。
    (五)职工监事履职情况
    职工监事能够全面掌握本行经营和业务发展情况,积
极参加各类重要经营管理会议,关注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能够整合各类监督资源,认
真履行监督职权,全面,积极组织开展监事会各项工作;
能够有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参与讨论制定涉及员工利

                             64
益的制度,积极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决策
层反馈。
    四、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年度内各位监事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
司运作程序,诚实、守信地行使《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
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明确提出自己的
意见和建议,认真、勤勉地履行了各项监事义务。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监事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
价结果均为称职。
    未来工作中,监事会将进一步做实监事会监督功能,
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紧跟监管最新要求,细化履职评
价工作,加强履职监督,积极探索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20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65
附件:
         长沙银行 2020 年度监事履职评价结果

序号     监事姓名      监事类别         评价结果

 1        吴四龙    监事长、职工监事      称职

 2        贺春艳       职工监事           称职

 3        兰   萍      股东监事           称职

 4        尹   恒      外部监事           称职

 5        晏艳阳       外部监事           称职




                          66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1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报告

各位股东:
      监事会根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
事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的规定,以
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履职评价办法
(2.0 版,2020 年)》的具体要求,对本行高级管理层及其
成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评价,现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价依据
      监事会依据以下信息对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一)各类经营管理会议召开情况;
      (二)全行经营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财务预决
算报告、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报告等报告;
      (三)与高管人员及其分管部室相关的监管部门处罚
决定及合规意见书;
      (四)湖南银保监局对本行的年度监管意见书;
      (五)与高管人员及其分管部室相关的经核实的年度
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六)与高管人员及其分管部室相关的监督专用函落
实与整改情况;


                                     67
    (七)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了解关于
发展战略、考核指标等方面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监事会与部分高管人员年度履职谈话情况;
    (九)核心高管 360 度考评情况;
    (十)高管人员个人履职报告。
    二、对高级管理层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2020 年,高级管理层认真执行国家经济金融政策和监
管要求,有效落实董事会各项战略决策,主动接受监事会
监督,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积极贯彻落实党中
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全力支持国家“六稳六保”政策,
打出金融战“疫”组合拳,推出“暖心助企”九条举措,积极推
进各项战略举措高效落地强化战略转型、积极拓展业务,
全面履行本行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利润分配、资本管理、
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职责,带领全行员
工奋力拼搏,转型成效明显,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
主要经营目标任务,创造了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对高管人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
    本年度监事会评价对象为高管人员 11 人。
    (一)高管人员诚信履职情况
    全体高管人员在 2020 年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能够严守本行秘密,积极贯彻落实
董事会战略,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监事会未发现高管人
员有超越职权范围行使权力、接受不正当利益、利用高管
人员地位谋取私利或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68
    (二)高管人员勤勉履职情况
    2020 年,高管人员通过召开各类经营管理性会议,深
入研讨全行重要经营管理事项,有效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
势、本行经营特点以及各类专题性问题;开展基层联点调
研工作,了解各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情况及对总行战略决策
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时向董事会报告重
大经营管理情况并听取董事会意见和建议。监事会未发现
本行高管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勤勉义务行为。
    四、评价结果
    监事会认为,本行全体高管人员能够勤勉敬业的履行
《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负责,恪尽职守,不遗余
力地贡献智慧和力量;能够有效执行董事会各项战略决策,
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科学合理制定经营措施,积极推动
战略转型;能够一以贯之地坚持审慎经营,严控风险,促
进稳健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对本行高管人员 2020 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未来工作中,监事会建议高级管理层进一步强化战略
执行,加快推动四大生态建设,积极探索发展新模式,打
造现代生态银行;全面落实风险管理要求,持续加强信用
风险管控,防控投资业务风险,加强表外其他业务管理;
做实资产质量分类,及早采取措施防范风险集中暴露,加
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进一步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69
    本议案已经本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长沙银行 2020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6 月 28 日




                         70
 附件:

       长沙银行 2020 年度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序号   高管人员姓名       职务           评价结果

 1        赵小中          行长             称职

 2        伍杰平         副行长            称职

 3        王铸铭         副行长            称职

 4        胡燕军         副行长            称职

 5        杨敏佳       董事会秘书          称职

 6        张   曼        副行长            称职

 7        向   虹       总审计师           称职

 8        郦浤浤        行长助理           称职

 9        谢湘生        行长助理           称职

10        李兴双       首席信息官          称职

11        黄建良       首席风险官          称职




                         7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事项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0 年度,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
为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的规定,依法履职、勤勉尽责,按要求出席董
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研究讨论议案,独立自主
决策,客观审慎发表意见,为本行发展战略、利润分配、
信息披露、风险内控、关联交易管理、高级管理层的选聘
和监督、薪酬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行于 2020 年度履职的独立董事分别是郑鹏程先生、
邹志文先生、陈善昂先生、郑超愚先生、张颖先生,独立
董事的资格、人数和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控制与关联交易委员
会、薪酬及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本
                                     72
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本行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
益,也不担任本行任何管理职务,不受本行主要股东或其
他与本行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独立性得到了
有效的保证。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0 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30
项,听取报告 1 项;召开董事会 12 次,审议通过议案 78 项,
听取报告或通报 10 项;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
开会议 32 次,审议通过议案 81 项,听取报告 6 项。本行独
立董事在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
通讯会议)的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应出席会议次数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姓名    股东大会   董事会     战略      审计      风险控制与       薪酬及提名
                              委员会    委员会 关联交易委员会          委员会
 郑鹏程      2/2      12/12       -         -           10/10            -
 邹志文      2/2      11/12      -          8/9           -               -
 陈善昂      0/2      12/12      -           -            -              5/5
 郑超愚      1/2      12/12      -           -          10/10             -
  张颖       2/2      12/12      -          9/9           -               -

注:会议“亲自出席会议次数”是指现场出席和以通讯方式出席以非现场方式召开的会议
    次数。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勤勉尽责,针对关联交易审议事
项,强化事前审核,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真实意图及对
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影响进行充分论证,
着重关注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内部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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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及时了解和掌握关联授信
项目情况,充分履行了关联交易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职责,
有效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目前本行开展
的对外担保业务除保函、信用证等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
保监会批准的常规业务外,本行不存在为第三方对外提供
担保的情况,上述常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监管政策和本
行制度,确保依法合规、风险管控到位。
    除经监管部门批准的业务外,2020 年本行不存在报告
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募集资
金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2019 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所募集资金已经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使用完毕,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其他一级资本,以提高公司的
资本充足率,优化资本结构,进一步实现持续稳定发展、
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优先股募集
资金专户余额为零。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完成了董事提名、高管选聘及
解聘工作,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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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认为高级管理人员到龄离任情形符合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
规定,离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核心高管薪酬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及核心高管 2019 年年薪实施方案系本行董事会根据实
际情况并参考行业水平制定,符合《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
管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及《长沙
银行核心高管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行《2019 年年度报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2020 年
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重点关注报告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确保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本
行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本行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聘请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
立的法人资格,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本行 2020 年度相关审
计的要求。本行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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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具有完备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注重股东
回报。董事会在拟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充分听取股
东意见和诉求,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将利润分
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独立董事在利润分配方案的决
策过程中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认为本行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润分配和现金分
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
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
持银行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要求,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行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程序公开透明,
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关注本行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本
行及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承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主要股
东资质情况、履行承诺事项情况、落实《公司章程》或协
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等。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信息披露原则,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定
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

                         76
情权。独立董事积极履行了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
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经查
阅相关资料、对照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认为目前本行已建
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适合当前本行经营管理实
际情况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本行内部控制评价有效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
与运行,涵盖公司及附属机构的各项业务和事项,在全面
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
领域。本行《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
面,如实反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密切关注本行发展战略、风险
控制、关联交易管理等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专业特点,独
立客观审慎发表意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其各专门委员会的科学决策水平。
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与监
管部门、监事会的沟通交流,进一步关注公司治理的优化
完善、风险治理的强化提升,为全行实现稳健发展以及维
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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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鹏程、邹志文、陈善昂、郑超愚、张颖




                                 2021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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