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1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1 月 10 日,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本行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经审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手续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同意在聘任新任行长,其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并就任
前,由赵小中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同意聘任吴四龙先生、杨敏佳
先生、张曼女士、李兴双先生、李建英女士为本行副行长,杨敏佳先
生为董事会秘书,向虹女士为总审计师,黄建良先生为首席风险官。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颖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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