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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二)2022-04-29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22-023
优先股代码:360038                               优先股简称:长银优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二)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此次给予长沙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农商行”)授信额度人民

币 10 亿元,授信期限 2 年。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

本行给予长沙农商行的授信额度为 10 亿元,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1%,但未达 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

露特别规定》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对本

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重要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行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授信的议案》,同意本行给予长沙农商行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

                                  1
10 亿元,授信期限 2 年。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个月内本行给予长沙农商行的授

信额度为 10 亿元,占本行上季度末资本净额的 1.46%,超过本行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但未达 5%。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

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要求,该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

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行现任监事兰萍为长沙农商行的董事,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

联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本行《关联交

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长沙农商行为本行关联方,与其进行的交

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长沙农商行成立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

责任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胡善良,注册资本 50 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为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 439 号,主营业务为经

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

业务。截至 2021 年 12 月末,长沙农商行总资产 1678.63 亿元,净资

产 162.98 亿元,实现营业收入 44.30 亿元,净利润 12.86 亿元(经

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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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与长沙农商行的关联交易遵循一般商业原则,根据交易期限、

客户资质等情况参照同业市场同类业务市场价格进行确定,不优于对

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以及本行同类

产品定价管理制度。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行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正常授信业务,符合监

管部门相关法规要求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业务审查审批流程符

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构成

重大影响。

    五、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6 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须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关联交易经本行内部授权审批程序审查,提交风险控制与关

联交易委员会审批后,已由本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

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本行给予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授信额度人民币

10 亿元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常规业务,遵循

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没有损

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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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

    本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

规,我们同意上述议案。

    六、公告附件

   1、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声

明;

   2、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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