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 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拟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经过审慎考虑,发表如 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满足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 状况进行审计。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 颖、易骆之、王丽君 2022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