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6-15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长
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唐勇先生个人简历等
资料并认真审查提名程序、听取公司董事会说明的基础上,基于独立
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聘任行长、提名董事候选
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行长的聘任和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监
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唐勇先生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任职资格
及工作经验,未发现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
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3、我们同意聘任唐勇先生为公司行长和提名其为第七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颖、王丽君、易骆之
2022 年 6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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