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银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3-04-29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作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行”)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利
润分配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指导意见的要求,又有利于保障内源性资本的持续补充以支持银行
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还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要求,不
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本行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独立意见
目前本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
全。经审阅,我们认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行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
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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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的相关结论。
三、关于《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
审计服务的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满足本行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本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
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
议。
四、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
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行2022年度的关联
交易活动和关联交易管理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
遗漏。本行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活动不存在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关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行预计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属于银行正常经营范围
内发生的常规业务,本行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
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
纵行为,没有损害本行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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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行独立性。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
管部门要求,符合本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经本行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
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目前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除保函、信用证等中国人民银行和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常规业务外,不存在为第三方对外提供担保的情
况,上述常规担保业务均严格遵循监管政策和公司制度,确保依法合
规、风险管控到位。本行不存在违规提供对外担保的情况。
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2022 年本行不存在报告期内
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独立董事:郑超愚、张颖、易骆之、王丽君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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