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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7-03-29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7—0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2017 年 3 月 27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会稽
山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交易   预估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实际金额
                                       内容       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和劳务   精功集团    机械设备    600       546
                         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和劳务               销售黄酒    110      175.09
                         及其下属
   合计                  控股企业                710      721.09



      二、二、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对本
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包括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必要的、
合法的,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上年实            占同类
                        具体交            本次预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际发生            业务比
                        易内容            计金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金额             例(%)
               精功集                                         因酿造产能升级、技术改造需要
向关联方购买            机械
               团有限             546     2500     25.37      购买麦曲机及配套的相关机械设
 商品和劳务             设备
               公司及                                         备。
               其下属
向关联方出售            销售
               控股企            175.09    200      0.17
 商品和劳务             黄酒
                 业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三届二
                                                              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拟向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
                                                              司采购粮食的议案》,公司拟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与关联方浙江精
               浙江精                                         功农业签订交易总额不超过
向关联方购买   功农业                                         6000 万元(合同总额将通过竞标
                        粮食       -      6000     25.93
 商品和劳务    发展有                                         确定)的《粮食购销合同》。截
               限公司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
                                                              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公
                                                              司粮食采购公开招标活动中均没
                                                              有竞标成功, 故 2016 年度浙江
                                                              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没有实际
                                                              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合计                          721.09   8700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公司向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
粮食的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渠道优势,
进一步拓宽粮食采购渠道,促进公司对原材料采购成本进行有效控制。2017 年,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继续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精功农业采购金额预计 6000 万元的粮食关联交易,最终交
易价格将通过公开竞标确定,不会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金良顺
    (2)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3)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4)经营范围: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
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
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凭资质经营);
经销: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
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
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广告中心;下设宁波分公司;经营植物油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
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截止 2016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合并总
资产 451.5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6.07 亿元;2016 年 1-9 月实
现合并营业总收入 151.1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7 亿元(以上
数据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
持有本公司 32.97%股份。
    (二)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周忠益
    (2)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 167 号 A 区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项目开发;粮食收购及销售;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
许可证》经营)。
    2 、履约能力分析
     精功农业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
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
资产 74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000 万元。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功农业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控股”),
现持有精功农业 75%的股权。精功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精功集团持有精功控股 100%的股权,故精功农业与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
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0.1.3 条(二)
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
股企业购买公司酿造生产所需的机械生产设备,向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购
买公司酿造生产所需粮食;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销售的商
品主要为公司的黄酒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
格作为定价依据。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
生的必要组成部分,系日常经营所需,均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经常性、持续
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合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
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就上述关联事项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金建顺先生、傅祖康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鉴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但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
学先生、陈丹红女士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四届四次
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对公司四届四次董
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包行
为。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独立性。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