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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09-05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7—035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
限合伙)持有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股份 2,0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2%,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计划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3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68%。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日
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减持价格不低于 11 元/股。


     2017 年 9 月 4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
稽山”)收到本公司股东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绵
阳基金”)《拟减持会稽山股份的通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
     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2009 年 7 月,绵阳基金通过增资方式取得了公司 3,000 万股股份,该部分
股份锁定期为 1 年,已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上市流通;2011 年 3 月,绵阳基金
通过受让形式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取得了公司 2,000 万股股份,该部分股份锁定
期为 3 年,已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上市流通,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会稽山首次公开发行限售
股上市流通公告》(编号:临 2017-030)。
    截至本公告日,绵阳基金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00 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 4.02%。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况
    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绵阳基金于 2016 年
共减持了公司股份 3,000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绵阳科技城 2016 年 5
                             11.50 元/股        2,000          5.00%
产业投资基 月 17 日
金(有限合     2016 年 7
                             13.50 元/股        1,000          2.50%
    伙)        月 15 日

                    合计                        3,000           7.5%

    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会稽山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公
告》(编号:临 2016-034)。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并上市前通过受让取得的股份。
    2、减持数量及比例:本次减持股份 1333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期间:
    (1)以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
    (2)以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5、减持价格:不低于 11 元/股。
    6、关于本次减持的其他说明: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
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二)股东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1、绵阳基金关于首发限售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 2011 年 3 月从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的公司
2,000 万股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
到期,已严格履行完毕。
    2、绵阳基金关于首发减持的承诺:(1)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并上市时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发行人发
生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
(2)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12 个月内,累计减持股份比例不超
过本机构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本机构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
24 个月内,本机构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 100% 。(3)本机
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机构减持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应提
前将其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
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机构方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4)
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锁定期满两年后减持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减持股份的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
系统减持股份的,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5)
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
将相应进行调整。(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将减持股份所得收益上缴公司
所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绵阳基金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形,且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减持原因:绵阳基金出于自身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绵阳基金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相关规定。
    (二)绵阳基金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绵阳基金严格遵守减持股份的有
关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绵阳科技城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拟减持会稽山股份的通知
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