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8-03-2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8—01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无重大影响,本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
的依赖。
2018 年 3 月 23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7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
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7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
关联交易类 预估交易 实际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
关联方 交易
别 金额 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内容
向关联方购 精功集
机械
买商品和劳 团有限 2,500.00 2,635.00
设备
务 公司及
向关联方出 其下属
销售
售商品和劳 控股企 200.00 156.09
黄酒
务 业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公开、公
浙江精
向关联方购 正、公平的招投标采购制度。
功农业
买商品和劳 粮食 6,000.00 1,518.91 精功农业在粮食采购竞标中,
发展有
务 2017 年度中标金额低于董事
限公司
会审议的预估交易金额。
合计 8,700.00 4,310.00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1、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合
理、客观,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上遵循了公平、
公正、公允的原则,未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
响公司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公司预计
的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
需要,同意将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具
体
占同类
关联交易类 交 上年实际 本次预计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
关联方 业务比
别 易 发生金额 金额 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例(%)
内
容
机
向关联方购 本年度涉及酿造产能升级
精功集 械
买商品和劳 2,635.00 500.00 5.05 配套项目无重大设备购买
团有限 设
务 计划
公司及 备
其下属 销
向关联方出
控股企 售
售商品和劳 156.09 200.00 0.15
业 黄
务
酒
精功农业具有良好的渠道
浙江精
向关联方购 优势。公司在面向市场公开
功农业 粮
买商品和劳 1,518.91 6,000.00 25.75 招标中引入精功农业,有利
发展有 食
务 于拓宽采购渠道、控制粮食
限公司
采购成本。
合计 4,310.00 6,700.00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向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
农业)采购粮食的事项,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目的是充分利用关联方的渠道
优势,进一步拓宽粮食采购渠道,促进公司对采购成本进行有效控制。2018 年,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继续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精功农业采购不超过 6,000 万元的粮食,最终交易金额将
通过竞标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金良顺
(2)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3)住所: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4)经营范围: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
保设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安装施工、钢
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凭资质经营);
经销: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经营范围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
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
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下设广告中心;下设宁波分公司;经营植物油的批发、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履约能力: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
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生产经营所需。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合并总
资产 5,238,9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59,528 万元;合并营业
总收入 1,751,75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0,406 万元(以上数据
未经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截至目前,
持有本公司 32.97%股份。
(二)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定代表人:周忠益
(2)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双桥街道临港东路 167 号 A 区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4)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农业项目开发;粮食收购及销售;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凭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
许可证》经营)。
2 、履约能力分析
精功农业依法持续经营,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
力。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
产 8,38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262 万元,营业总收入 1,879
万元,净利润-238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精功农业的控股股东为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控股”),
精工控股现持有精功农业 75%的股权。精功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精功控股 100%的股权,故精功农业与
本公司为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
修订)》第 10.1.3 条(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向上述关联人采购的商品,主要为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
股企业购买公司酿造生产所需的机械生产设备,向浙江精功农业购买公司酿造生
产所需粮食;公司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企业销售的商品主要为公司
的黄酒产品。
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业务及资金往来,以市场价
格作为定价依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
生的必要组成部分,系日常经营所需,均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经常性、持续
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交易公允、合理。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
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就上述关联事项进行
表决时,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金建顺先生、傅祖康先生进行了回避,其余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鉴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但未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
学先生、陈丹红女士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四届九次
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陈三联先生、金自学先生、陈丹红女士对公司四届九次董
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决策程
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和日常
经营需要;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不会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不会影
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