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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2019-04-09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 2019-02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8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
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下
发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404-02 号)及其附件上海金融
法院向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 74 民初号 423 号】,获
悉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
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4 月 4 日,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2019)沪 74 民初号 423 号】,对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其中:
限售流通股 32,000,000 股和无限售流通股 132,000,000 股)及孳息(指派发的送股、
转增股、现金红利)进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 2019 年 4 月 4 日到 2022 年 4 月 3
日止。
股东名称   司法冻结数    冻结起初    冻结终止     司法冻结执   本次冻结占其   原因
           量(股)        日          日          行人          所持股份比例

精功集团   164,000,000   2019 年 4   2022 年 4   上海金融法    100%           司法冻
                         月4日       月3日       院                           结

    截至本公告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32.97%;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办理了股权质押融资登
记手续,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97%。本次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
    二、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原因
    根据 2019 年 4 月 8 日精功集团出具的说明函,本次其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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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涉及上海金融法院立案执行的苏州太合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合
汇投资公司”)与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债务纠纷一案。
     2017 年 7 月,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与太合汇投资公司合作,在江苏省金融
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备案成立精功定融产品,由精功集团提供担保。现因双
方债务纠纷,太合汇投资公司向上海金融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19 年 4 月 4 日,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 74 民初号 423 号】,中登上
海分公司对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进行了司法冻结。


    三、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目前,精功集团正积极与有关方面协商处理股份冻结事宜,争取尽快解除对本
公司股份的冻结,预计对公司的控制权暂不会造成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
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向公司出具的《说明函》;
    2、上海金融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沪 74 民初 423 号】;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
(2019 司冻 0404-02 号)。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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