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2019-04-1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9—03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
定,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在市场经济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没有损害本公司及
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
形成依赖。
一、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8年3月23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7年日常关联
交易执行情况与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19年4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金建顺、金良顺、傅祖康回避
对该议案的表决,独立董事陈三联、陈丹红、金自学事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董事会对《关于2018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会议表
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
定。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
行,相关关联交易符合商业惯例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
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018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
关联交易类 预估交 实际交易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
关联方 交易
别 易金额 金额 较大的原因
内容
原因系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
向关联方购 精功集 机械 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生产
买商品和劳 团有限 设备 2500.00 323.49 设备主要以国外生产装备采购
务 公司及 [1] 为主,故 2018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其下属 远低于预计金额。
向关联方出 控股企
销售
售商品和劳 业 200.00 179.94
黄酒
务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面向市场
浙江精 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投标
向关联方购
功农业 采购制度,由于精功农业在粮食
买商品和劳 粮食 6000.00 3,305.58
发展有 采购竞标中无价格优势,故 2018
务
限公司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低于预计金
额。
合计 8700.00 3,809.01
[1]备注:经公司四届四次董事会和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精功集团及
下属控股企业于 2017 年、2018 年签订了《工程设备合同》和《生麦曲系统合同》,按照双
方合同的约定,2018 年度,公司实际向关联方采购设备交易不含税金额 323.49 万元。按上
述合同尚有 830.80 万元余款在本报告期之后年度内支付。
二、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的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1、交易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因生产经营所需,与上述关联人发生的
业务交易活动。交易商品为机械设备的,主要系公司向精功集团及其下属控股企
业购买酿造生产所需的机械装备;交易商品为黄酒的,主要系公司向精功集团及
其下属控股企业销售黄酒产品。交易商品为粮食的,主要系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
方式向精功农业购买公司酿酒所需的糯米原料。
2、定价政策:上述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该价格;交易事项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除实行政府定价
或政府指导价外,交易事项有可比之独立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
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交易事项无独立之第三方价格,也无独立之非关联
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均通过公司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交易
双方根据招标中最低价为依据再次议价确定最终价格。
2018 年度,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上述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18 年度关联交易执行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经营所
需,均为公司与各关联人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
2、交易的公允性。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
行为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本公司及非
关联股东的利益。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2018 年度,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和销售的商品
总额占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3.19%,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业务
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未达到 5%以上,因此,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