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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2019-05-0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9—04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
 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拆迁简要内容: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受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
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
议》,柯桥城投公司以现金方式对公司华舍厂区房屋拆迁进行补偿,拆迁补偿款
总额为 532,437,072.00 万元。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拆迁补偿事项属于公司重大资产处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山)四届十七次董事会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
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签署<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桥城投公司)对公
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的华舍厂区房屋及附属物进行拆
迁和搬迁补偿,柯桥城投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拆迁补偿,补偿款总额为
532,437,072.00 万元。
     因柯桥城投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协议概述
    按照绍柯拆任[2019]5 号任务书要求,经柯桥区“城中村”改造和拆迁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华舍街道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鉴湖路两侧地块改造
项目所涉及的房屋进行拆迁,该项目涉及公司位于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阮三、
亭东村的华舍厂区。
    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 号文件、绍柯拆办[2018]1
号文件、绍柯政发[2014]31 号文件、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拆迁单位柯桥城投公司委托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
事处(以下简称“华舍街道办事处”)于 2019 年 5 月 5 日与公司就相关拆迁补偿
事宜签订《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该协议自本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交易对方介绍
    名 称: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群贤路 2069 号
    法定代表人: 张伟英
    注册资本: 1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经营管理,小城镇环境整治。(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拆迁的资产为:公司座落于鉴湖路的华舍街道阮三、亭东村地块内
的华舍厂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217,282.60 ㎡,房屋建筑面积 265,986.96 ㎡的房
屋及附属物。 其中:
    (1)华舍厂区国有出让工业用地 217,282.60 ㎡,其对应的《土地所有权证》:
绍兴县国用(2008)第 3-21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3 月 10 日)、绍兴县国用
(2008)第 3-22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3 月 10 日)、绍兴县国用(2007)第
3-205 号(登记时间:2007 年 11 月 19 日);证载土地使用权人:会稽山绍兴酒
股份有限公司,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用途:工业。 其中:(1)确权建筑的占
地面积 143,036.55 ㎡;(2)容积率不足 1.00 部分的占地面积为 74,246.05 ㎡。
                (2)华舍厂区建筑面积 265,986.96 ㎡的房屋及附属物,其中:①确权的房
         屋建筑面积 143,036.55 ㎡,其对应的《房屋所有权证》: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3024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5 月 23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0687 号(登记时间:
         2008 年 1 月 16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0689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1 月 16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44673 号(登记时间:2009 年 8 月 14 日)、绍房权证
         柯桥字第 30690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1 月 16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0686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1 月 16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0688 号(登记时间:
         2008 年 1 月 16 日)、绍房权证柯桥字第 30685 号(登记时间:2008 年 1 月 16
         日)。证载房屋使用权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用途:工业。②临时建
         筑面积 120,473.63 ㎡,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③其他建筑 2,476.78 ㎡。
                2、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标的资产账面价值(未经审计)如下表:
                                                                                                      金额:元
                 类别                        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或摊销                         账面价值
         房屋建筑物                          206,699,180.12                 107,251,171.85                  99,448,008.27
         土地                                 13,145,500.00                   3,479,691.59                     9,665,808.41
         合计                                219,844,680.12                 110,730,863.44              109,113,816.68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本次拆迁补偿具体情况
                (1)本次拆迁涉及的交易标的具体补偿情况如下:
                             2
                拆迁面积(m )                                                         补偿款(元)
涉及                                         土地补                           装修补      房屋拆      临时建     资产补   其他建筑
                 房屋       临时      其他            房屋拆迁
拆迁   土地面                                  偿款              附属物补       偿款      迁补助      筑补偿     偿款     按净值价   合计补
                 建筑       建筑      建筑              补偿费
项目     积                                    (注              偿(注③)     (注      费(注      费(注     (注     补偿款     偿款
                 面积       面积      面积            (注②)
                                               ①)                             ④)      ⑤)          ⑥)     ⑦)     (注⑧)
                            120,             61,252                           15,781                  23,203     16,028
华舍   74,246                         2,47                       3,321,02                 36,474,                         1,730,74
                   -        473.             ,685.0      -                    ,446.0                  ,393.0     ,923.0              532,43
厂区    .05                           6.78                         3.00                    322.00                           8.00
                            63                  0                                0                       0         0                 7,072.
拆迁
       143,03    143,0                                374,644,                                                                         00
项目                             -     -       -                    -           -            -          -          -         -
        6.55     36.55                                 532.00
                                             61,252                           15,781                  23,203     16,028              532,43
       217,28                                         374,644,   3,321,02                 36,474,                         1,730,74
合计                     265,986.96          ,685.0                           ,446.0                  ,393.0     ,923.0              7,072.
        2.60                                           532.00      3.00                   322.00                            8.00
                                                0                                0                       0          0                  00
         注①:土地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文件,容积率不足 1.00
               部分,面积 74,246.05 ㎡,补偿金额:61,252,685.00 元。
         注②:房屋拆迁补偿费: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文件,对国有出让
               土地面积:217,282.60 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 143,036.55 ㎡予以确权;根据浙博征评(2019)43
               号估价报告,房屋补偿款 374,644,532.00 元;
         注③:附属物补偿:根据浙博征评(2019)43 号估价报告附属物补偿计 3,321,023.00 元。
         注④:装修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 号文件规定,计 15,781,446.00 元。
         注⑤:房屋拆迁补助费: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5)30 号文件规定补偿,其中临时安置
               费 17,879,569.00 元、停业停产补助费 10,012,559.00 元、搬迁费 4,291,097.00 元及提前搬迁奖
               4,291,097.00 元;
注⑥:临时建筑补偿款: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及浙博征评(2019)43
      号,结构价补偿建筑面积 120,473.63 ㎡,补偿款 23,203,393.00 元。
注⑦:资产补偿款:根据绍中兴评[2019]141 号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补偿金额为 16,028,923.00 元。
注⑧:其他建筑按净值价补偿款:根据绍兴市柯桥区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2019] 9 号会议纪要及浙博征
      评(2019)43 号估价报告,建筑面积 2,476.78 ㎡按净值价补偿,补偿金额为 1,730,748.00 元。


    (2)本次拆迁以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中兴房地产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结果为拆迁房地价值的评估依据,房地拆
迁补偿金额合计人民币 532,437,072.00 元。
    2、拆迁补偿款的支付及时间
    签约、腾空、权证注销后,支付合同总价的 40%,为 212,974,828.80 元;土
地出让成交后,土地征迁成本返还后,支付剩余款项,为 319,462,243.20 元。
    3、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拆迁对公司的影响
      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本次拆迁涉及的房产及设施附属物进行了评估,本次补偿定价符合现行市场
行情和相关政策。
      1、本次拆迁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湖塘厂区年产 10 万千升黄酒后熟包装物流自动化生产线于 2018 年 11 月底
正式投产后,公司立即进行了新旧产能合并工作,华舍厂区已于 2018 年 12 月底
停产。目前,华舍厂区房屋及设施附属物均处于闲置状态,本次拆迁不会影响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
      2、本次拆迁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拆迁补偿完成后,所获损益为拆迁补偿总额扣除该部分房地资产的账面
价值和相关费用,预计将对公司履约当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净利润等主要
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及《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3 号》的规定,对上述拆迁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经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因上述拆迁补偿公司将获得税后收益约 25,000
万元,其中属于补偿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性支出和停工损失的,作为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剩余拆迁补偿收益(拆迁资产补偿款减拆迁资产账面
价值)计入公司 2019 年度资产处置收益,上述拆迁事项将对公司本年度业绩及
现金流带来积极影响,具体金额以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六、 备查文件
   1、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四届十六次监事会决议
   3、柯桥城投公司、华舍街道与公司签署的《会稽山房屋拆迁补偿协议》
    4、浙江博大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浙博征评的(2019)43 号《会
稽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价值评估》
    5、绍兴中兴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兴评(2019)141《华舍
街道办事处拟进行拆迁所涉及的会稽山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