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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关于控股股东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2019-08-1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编号:临 2019—059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8 月 16 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的告知函,主要内容为:
精功集团 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8 精功 SCP004,债券代
码:011802237)(以下简称“短期融资券”)由于宏观去杠杆等原因,精功集团
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本期短期融资券 2019 年 8 月 16 日不能按时兑付。现
将该事项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基本情况
    发行企业: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简称:18 精功 SCP004
    债券代码:011802237
    发行金额:3 亿元
    发行期限:270 天
    评级情况:大公主体评级 C
    本计息期债券利率:7.00%
    本期本息兑付日:2019 年 8 月 16 日
    本期应偿付本息金额:315,534,246.58 元
    主承销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增进安排:无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原因与后续偿付计划
    精功集团因流动资金紧张,导致本期短期融资券在 2019 年 8 月 16 日终,未
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兑付资金,本期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
     质性违约。目前,精功集团正在通过多种途径积极筹措资金,并加强自身经营,
     努力通过自身经营性现金流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同时努力保障后续债务到期偿
     付。


            三、精功集团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如
     下:

                                                发行总
                                                         应偿付本息金额
 融资券名称      债券简称     本息兑付日        额(亿                                  备注
                                                             (元)
                                                元)
精功集团有限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9 年 7 月 14
公司 2018 年度   18 精 功                                                   (http://www.sse.com.cn)披露
                            日,因非工作日      10.00    1,051,780,821.92
第三期超短期     SCP003                                                     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2019-053
                            顺延至 7 月 15 日
融资券                                                                      号)
精功集团有限
公司 2018 年度   18 精 功   2019 年 8 月 16
                                                3.00     315,534,246.58
第四期超短期     SCP004     日
融资券


            四、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能按期兑付对上市公司没有影响。上市公司
     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
     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本次短期融资券未能按
     期兑付事项与上市公司无关联,预计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产生直接影
     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32.97%;精功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4,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
     的100%。精功集团上述所持公司股份164,000,000 股已分别于2019年4月4日、
     2019年4月10日、2019年5月15日、2019年7月22日、2019年8月8日被司法冻结及
     轮候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
     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6、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57)。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者违
     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
          5、公司将密切关注精功集团本期短期融资券后续兑付进展及影响情况,并
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1、精功集团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