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579 证券简称:会稽山 公告编号:2019-8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9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 2579 号会稽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16,541,9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比例(%) 63.909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建顺主 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金良顺、董事邬建昌、独立董事陈三联、独立董事 陈丹红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杜新英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金雪泉出席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 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16,458,683 99.9737 83,300 0.0263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 否 当 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2.01 候选人:虞伟强 316,370,219 99.9457 是 2.02 候选人:王强 316,000,000 99.8288 是 2.03 候选人:金建顺 316,017,400 99.8343 是 2.04 候选人:孙卫江 316,017,400 99.8343 是 2.05 候选人:傅祖康 316,370,213 99.9457 是 2.06 候选人:许江 316,017,400 99.8343 是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号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3.01 候选人:金自学 316,000,001 99.8288 是 3.02 候选人:高健 316,000,001 99.8288 是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是否当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选 (%) 4.01 候选人:张国建 316,000,001 99.8288 是 4.02 候选人:高菲 316,000,001 99.8288 是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 比例 (%) 数 (%) 1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20,458,683 99.5945 83,300 0.4055 0 0.0000 部分条款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候选人:虞伟强先生 20,370,219 99.1638 2.02 候选人:王强先生 20,000,000 97.3616 2.03 候选人:金建顺先生 20,017,400 97.4463 2.04 候选人:孙卫江先生 20,017,400 97.4463 2.05 候选人:傅祖康先生 20,370,213 99.1638 2.06 候选人:许江先生 20,017,400 97.4463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 候选人:金自学先生 20,000,001 97.3616 3.02 候选人:高健女士 20,000,001 97.3616 4.00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监事的议案 4.01 候选人:张国建先生 20,000,001 97.3616 4.02 候选人:高菲女士 20,000,001 97.3616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共 316,541,983 股,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审议,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上 1-4 项议案。 其中第 1 项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通过。第 2-4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累积投票议案表决, 所有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监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汪祝伟 苏致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