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04-17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门的要求,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未严格遵循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况。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 1 个重大缺陷。公司已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前完成了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整改工作,并已消除了财务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不利因素。
2019 年度公司存在未履行正常决策审批流程以子公司的名义对外提供借款,形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
规事项。上述情形发生后,公司立刻开展公司重大事项的摸底调查和纠正工作,消除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截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已收回了违规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拆借款并收取了资金占用利息,上市公司没有因违规事项受到实质
性的损失。同时,公司开展了内控制度梳理工作,从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深入地进行了自查整
改,采取有效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加强内控检查,强化内部监督,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对外担保等其他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2020 年 4 月 15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0〕2069
号),报告认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对上述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责任落实(未发现其他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并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进行了整改,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为: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
限公司、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会稽山经贸有限公司、绍兴中酒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会星星在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绍兴黄酒、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
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
决策程序、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
管理、关联方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技术创新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成本费用控制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
融资风险、人力资源竞争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制度建设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
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
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造成损失>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2%<造成损失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报
≤重大缺陷标准 告内控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
现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
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
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造成损失>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2%<造成损失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务
≤重大缺陷标准 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重大负面影响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
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
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
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
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
改。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1 个。
截至报 截至报
财务报告内 告基准 告发出
部控制重大 缺陷描述 业务领域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 日是否 日是否
缺陷 完成整 完成整
改 改
公司控股股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唐宋绍 财务管理 公司发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违规事实后,及时采取有效措 是 是
东非经营性 兴酒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施进行整改和纠正, 消除了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对公司的影
资金占用事 2 日、2019 年 1 月 3 日、2019 响,具体情况如下:1、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全额收回
项 年 1 月 25 日向杭州永仁实业 拆借款本金 0.95 亿元,并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收回拆借款
有限公司以银行本票背书的 利息 815,267.46 元(按同期银行借款利率计算),未对上
方式提供借款 0.30 亿元、 市公司造成实质性的损失。2、董事会从全面加强内部控制
0.15 亿元和 0.50 亿元,累计 出发,开展了内部自查整改,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
借款 0.95 亿元。杭州永仁实 内控执行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整改,对公司资金、
业有限公司将上述资金拆借 债务、对外担保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对现有制度进行
给了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 梳理完善,进一步严把公司各个内控管理环节。3、公司将
形成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 以此为戒,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建立健全有效的
金占用事实。公司在资金拆借 制衡机制,规范三会运作,使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各
的过程中未按照公司内部控 司其职,各负其责,决策合规,管理到位,确保公司资金
制制度的审批程序,未履行关 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内控审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
联交易的决策程序且未及时 的自查和检查工作,提升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严格按
进行信息披露。 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
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内,公司根椐《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生财务内控
重大缺陷的情况,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消除资金占用违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对公司内控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加
强公司制度执行的有效性。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建立并运行了较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通过不断的梳理和优化,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效、合规的内部控制体系,在保证公司正常有序经营、保护资
产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下一年度,公司将继续规范公司治理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企业管理体系,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内部审计、
风险管控及预警工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促进公司规范发展;加强全员学习,保障各项规章
制度的有效落实,强化内部控制监督,降低制度流程的运行风险,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公司
将进一步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虞伟强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