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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04-16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其他事项段或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

 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了《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528 号)
 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 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
 稽山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已
 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8,960,191.76 元,母公司
 实现净利润 267,425,500.13 元,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6,742,550.01 元后,2020 年度新增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40,682,950.12
 元,加上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 784,929,335.30 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5,612,285.42 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
 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所持公司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总股本 497,360,000 股,扣除回购专户所持公司股份 17,896,591 股后的应分配股数共 479,463,409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
 现金红利 23,973,170.45 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
 本及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会稽山                   60157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金雪泉
             办公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2579号
               电话                  0575-81188579
             电子信箱                ir_kjs@kuaijishanwine.com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等业务,自设立以来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以“向消
费者奉献绿色、健康、安全的饮品”为已任,沿续百年酿制工艺,精心酿制生产黄酒基础酒和黄酒瓶装酒。目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拥有“会稽山”、“西塘”、“乌毡帽”、“唐宋”等主品牌,主要生产会稽山“纯正、纯和、
臻世、兰亭、典藏、典雅、礼盒、陶坛、精雕、水香国色、帝聚堂、西塘原香、乌毡帽冻藏冰雕、绿水青山”等
系列黄酒产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
“制造业”之“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15,细分类为黄酒酿造行业。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收入为黄酒产品的销售,黄酒产品属于大众快速消费品,
主要用于饮用,消费群体为消费者个人;其他业务收入为公司少量的白酒副产品等的销售。公司黄酒产品销售主
要集中在浙江地区、江苏地区和上海市等黄酒传统消费区域,并建立起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还远销日本、新加
坡、港澳及欧美等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以推动黄酒行业发展为目标,一直致力于黄酒企业的转型升级、黄酒文化的传播推广和黄酒消费的引导,
持续推进管理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和技术创新,以江浙沪市场为核心,积极拓展全国化市场营销网络,促
进主营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2、经营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研发、生产、销售黄酒产品为主进行日常运行管理,通过生产技术进步,丰富产品结构,
满足市场需求,拓宽营销渠道,持续提升产品价值,努力提升企业价值。
    研发方面,公司基于市场需求,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投入,持续提升新产品的开发能力;根据消
费趋势,对现有产品进行持续优化升级,不断巩固和提高现有产品的市场地位。
    生产方面,公司持续推进传统工艺、现代设备与智能控制相结合的酿酒方式,融入信息化手段,将新技术应
用到智能化酿酒系统,提动生产效率和酒体品质;同时,严把生产安全关、质量关,已经建立健全了一整套高于
行业平均水平的完整的企业标准管理体系。
    销售方面,公司实施“深耕核心市场、开发潜在市场”的策略,经过多年积累,建立了全国性的销售渠道和
营销网络。国内营销网点主要由经销商、商超卖场和直销网点等共同组成,覆盖全国 20 余个省、直辖市及自治区,
有效带动了公司产品在全国范围的推广。
    3、行业情况说明
    黄酒是世界三大发酵酒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作为中国独有的酒种,黄酒的酿造技术独树一帜,堪称“国
粹”。绍兴黄酒约有 2500 年的发展历史,我国古代史料《左氏春秋》和《吕氏春秋》对绍兴黄酒均有所记载,
同时与绍兴黄酒有关的文化典故也十分丰富。绍兴黄酒以其悠久的历史传承、独特的酿造技术,已被列入第一批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绍兴黄酒作为一种富含历史、文化底蕴,低酒精度、高营养的酒种,充分迎合了国内消费者对酒类消费升级
的趋势,但是受历史、文化和地理等诸多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区域经济的特征显著,其生产、消费仍主要集中在
江浙沪等传统黄酒消费区域。近年来,随着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和对黄酒营养功能的进一步认识,与其他行业相
比,黄酒行业周期性特征不突出,随着消费升级及全民健康意识的提升,黄酒行业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同
时,黄酒行业的升级趋势将更加明显,通过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黄酒行业已逐渐摆脱单纯依靠“以量取胜”
的低毛利发展模式,逐渐拓展为追求高品质、高价格细分市场的高毛利发展模式。
    此外,绍兴黄酒作为低酒精度品类,在大众自主消费中具备一定的竞争力,尤其是大型黄酒企业的产品品质
优良、历史悠久,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更具备了大众消费升级的空间,因此,在未来几年,行业资源整合将成为
黄酒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黄酒行业集中度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18年
                                   2020年             2019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4,462,532,373.66    4,525,988,909.74                      -1.40     4,453,331,472.36        4,356,029,064.59
营业收入                     1,108,216,796.59    1,171,037,167.82                      -5.36     1,198,631,836.64        1,193,949,893.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960,191.76      166,450,677.18                      73.60       172,978,478.97          177,840,976.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21,343,278.25      127,199,531.39                      -4.60       165,436,981.32          170,627,866.6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368,785,538.37    3,151,826,359.13                  6.88          3,217,984,620.81        3,151,579,10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577,561.24      273,775,336.49                -10.30            263,042,931.81          232,155,442.1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60                0.34                 76.47                      0.35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60                0.34                 76.47                      0.35                    0.3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94                5.21      增加3.73个百分点                      5.49                    5.76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 6282.04 万元,下降 5.36 %,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受大环境整体消费影响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73.6%,主要系公司获得部分拆迁款作会计处置致收益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6%,主要系公司收入减少等影响所致;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10.3 %,主要系销售现金收入减少等影响所致。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55,202,961.46     197,485,796.87             228,389,536.66              427,138,501.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4,119,789.45      13,964,725.53              16,283,870.67              224,591,806.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2,904,317.47      11,193,851.11              13,282,737.04               63,962,37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806,585.27       9,973,689.07              80,493,715.82              242,916,741.62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52,04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43,212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限售条                                             股东
                                                                 比例(%)
            (全称)                   减            量                       件的股           股份                              性质
                                                                                                             数量
                                                                              份数量           状态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0             164,000,000        32.97              0        冻结      164,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             102,000,000        20.51              0          无                 0             国有法人
绍兴市柯桥区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   30,000,000   30,000,000       6.03          0       无              0         国有法人

司

上海大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            20,000,000       4.02          0     质押    20,000,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   8,601,652    17,896,591       3.60          0       无              0             其他

证券账户

陈益维                             0              6,608,400      1.33          0     质押     6,600,000        境内自然人

潘洪平                             0              6,544,000      1.32          0     质押     6,540,000        境内自然人

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3,579,725      3,579,725      0.72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邵宝华                             0              3,278,800      0.66          0     质押     3,270,000        境内自然人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72,488      1,872,488      0.38          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 精功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为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存在关联关系。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为公司本报告期内实施的股份回购账户。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股东之间, 以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增速减缓、突发疫情等因素影响,黄酒行业市场竞争更趋激烈,公司采取积极应对措
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业务结构,拓宽营销渠道,主要经营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总体上仍继续保
持了平稳发展趋势。
     2020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0,821.6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5.36% ;利润总额 39,270.14 万元,比上年
同期增加 70.8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96.0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73.6%。截至报告期末,公司
总资产 446,253.24 万元,同比上年减少 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36,878.56 万元,同比上年增加 6.88%。
    1.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08,216,796.59         1,171,037,167.82             -5.36

营业成本                                    616,569,821.26            648,717,146.63             -4.96

销售费用                                    134,989,302.75            159,977,462.51            -15.62

管理费用                                    108,304,784.20            128,916,423.06            -15.99

研发费用                                      13,367,972.78            15,852,507.80            -15.67

财务费用                                      9,422,390.97              9,230,669.00              2.08

其他收益                                      12,838,903.31            59,486,245.60            -78.42

投资收益                                      2,320,820.90              3,327,949.77            -30.26

营业外收入                                    1,463,817.56              2,246,141.22            -34.83

营业外支出                                      248,946.75              2,090,665.60            -88.0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5,577,561.24            273,775,336.49            -10.3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9,525,112.68           -241,118,355.05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6,528,161.19           -141,717,915.73            不适用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营业务受疫情及经济大环境等影响所致;
    2、销售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运费及促销广告费用减少等影响所致;
    3、管理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因去年含老厂区折旧及整体搬迁费用而今年无此项费用等影响所致;
    4、研发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期投入较少等影响所致;
    5、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本期贷款平均额增加等影响所致。
    6、其他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去年含华舍厂区搬迁奖励而今年无该项费用等因素所致;
    7、投资收益减少的主要原因系理财产品收益减少等影响所致;
    8、营业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度废品清理收入减少等影响所致;
    9、营业外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系本年度的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等影响减少;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销售现金收入减少等影响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去年含精功农业收购款今年无此项支出及去年购建固定
资产等投资支出较多等因素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去年增加贷款而今年还贷等影响所致。
     1.2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年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酒类         1,095,848,479.66   611,132,349.72          44.23          -5.26            -4.74     减少 0.3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年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中高档酒       672,822,782.63   329,695,229.22          51.00         -14.26           -14.31     增加 0.03 个百分点

普通黄酒       423,025,697.03   281,437,120.50          33.47          13.72             9.60     增加 2.50 个百分点

及其他酒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年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年增减(%)     增减(%)

国内         1,087,357,426.59   603,576,397.75          44.49          -4.94            -4.36     减少 0.34 个百分点

国外             8,491,053.07     7,555,951.97          11.01         -33.78           -27.59     减少 7.61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黄酒销售,黄酒营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1.79%。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销售主要在国内市场,2020 年公司国内销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9.23%,国外销
售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0.77%。
       3、公司主要产品为黄酒瓶装酒,按出厂价分为普通黄酒、中高档黄酒。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会稽山”)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1〕2528 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
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该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2 所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会稽山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100%)已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精功集团
有限公司已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申请依法进入重整程序,截至审计报告日重整程序尚未完成,未来结果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3 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
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
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一)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
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4 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
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会稽山公司已就本说明一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列报。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
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
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专项说明
    (一)公司董事会已知悉该强调事项的说明
    截至审计报告日,精功集团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64,000,000 股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司法冻结。2019 年 9
月 17 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精功集团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担任精功集
团管理人,会稽山不在重整申请范围内。2020 年 3 月 12 日,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因无法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
院裁定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按期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
长的申请。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了(2019)
浙 0603 破 23 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
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柯桥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条、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出
具了《民事裁定书》(<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二),裁定对精功集团等九公司进行合并重整。若精功集团所持公
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2019 年 5 月 16 日、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9 月 7 日、2019 年 9 月 11 日、2019 年 9 月 18 日、2019 年 11 月 8 日、2019 年 11 月 22 日、2020
年 3 月 17 日、2020 年 8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2019-064、2019-074、
2019-075、2019-091、2019-093、2020-014、2020-035)。
    (二)公司董事会对该强调事项的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不会产
生直接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2、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以及 2020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上述强调事项段中涉及事项,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控股股东进入重整程序,将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公司
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披
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公司业务、人员、资产、
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积极化解
上述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可能给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3、鉴于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正
确评估该强调事项的后续进展对公司的影响,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审批程序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名称和金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       董事会审议通过
其他说明
    1.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
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资产负债表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              2020 年 1 月 1 日
       预收款项                   95,915,298.48               -95,663,119.16                  252,179.32
       合同负债                                                84,657,627.57              84,657,627.57
       其他流动负债                                            11,005,491.59              11,005,491.59
    2.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3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
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司、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会稽山经贸
有限公司、绍兴中酒检测有限公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星星在酒类销售有限公司和浙江精功农
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八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
明。




                                                                             董事长:虞伟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1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