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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21-04-16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运
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现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现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高健女士担任主任
委员,独立董事陈显明先生及董事王强先生为委员。独立董事委员人数占委员会
成员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
如下:
    (一)2020 年 4 月 15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以现
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2019 年度
审计报酬的议案》、《关于公司管理团队 2019 年度薪酬考核结果及 2020 年度薪酬
考核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二)2020 年 4 月 27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0 年 8 月 17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2020 年 10 月 26 日,第五届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并出具书面审阅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2020 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本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较
好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19
年年报审计工作。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
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其职员未在本公司任职并未获取除法
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与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恪守了职
业道德基本原则。
     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对
公司审计工作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够勤勉、审慎、尽责地完成
公司 委托的各项工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基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
一次会议审议表决,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
    3、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监督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
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工作开始前就审计范围、审计计
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也未发
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认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
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
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
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
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各项收入、支出、
费用和利润的确认真实、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公司的财务报
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及其他重大错报情形,能够公允的反映
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较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内部管理 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
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
定标准,没有发现公司本年度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本年度内控评价过程中
发现的个别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流程一般缺陷,采取“即发现、即整改”的策略
均已整改落实,为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因此,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
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五)协调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经营层、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后,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
工作,以求达到用最短的时间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0 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
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围绕公司定期报告、
关联交易事项、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公司重大事项等重点领域,勤勉尽责地履行
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推动公司整体规范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计划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将进一步规范审核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审计操作规程;
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加强与会计
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协调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加大对公司内审工
作的监督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尽职
尽责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
同利益不懈努力。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