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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2-12-01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权益变动性质:执行司法裁定(减少)

签署日期: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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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
稽山”)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
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会稽山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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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 9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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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会稽山、上市公司         指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精功集
                         指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团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
                              富控股有限公司、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         指   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
                              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轻纺原料有限公司、
                              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
重整投资人               指   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1
信托计划                 指
                              号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精功集团持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有会稽山股份数量从 164,000,000 股变动为 0 股,持股
                              比例从 32.97%变动为 0%
本报告书                 指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整计划》             指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计划》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柯桥法院                 指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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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成立日期              1996 年 1 月 23 日
经营期限              1996 年 1 月 23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621712584446K
法定代表人            金良顺
注册资本              120,000 万元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    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76.25%)、金良顺(8.15%)
                      钢结构件制作;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环保设
                      备、能源设备、工程设备的科研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建筑
                      安装施工、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施工、安装;经销:
                      无仓储化工原料、化纤原料、建筑材料(以上除危险化学品及易
经营范围              制毒化学品外)、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轻纺原料、摩托车(除
                      进口摩托车外)及零配件;市场投资开发、市场租赁、市场物
                      业管理;对外实业投资、管理;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
                      禁止的除外);下设绍兴贸易分公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联系电话              0575-84568105

    (二)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制结构及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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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                       91,500.00                  76.25
 2                     金良顺                               9,785.50                  8.15
 3                     方朝阳                               2,515.00                  2.10
 4                     高国水                               2,515.00                  2.10
 5                     孙建江                               2,515.00                  2.10
 6                     傅祖康                               1,600.00                  1.33
 7                     金建顺                               1,600.00                  1.33
 8                     孙卫江                               1,600.00                  1.33
 9                     杨建江                               1,600.00                  1.33
10                     邵志明                               1,600.00                  1.33
 11                    孙国飞                                570.00                   0.48
12                     王妙芳                                472.00                   0.39
13                     孙关富                                280.00                   0.23
14                     吴海祥                                258.50                   0.22
15                     王永法                                258.50                   0.22
16                     金越顺                                247.50                   0.22
17                     陈水福                                243.30                   0.22
18                     马寒萍                                208.30                   0.17
19                     钱卫军                                208.30                   0.17
20                     陈水富                                148.20                   0.12
21                     杜新英                                130.90                   0.11
22                     胡晓明                                 89.70                   0.07
23                     孙国君                                 27.40                   0.02
24                     孙大可                                 26.90                   0.0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监高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金良顺     男       董事长兼总经理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孙建江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方朝阳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金建顺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孙卫江     男          副董事长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高国水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邵志明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傅祖康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金力     男               董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孙关富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孙国飞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金越顺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吴海洋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陈水福     男               监事         中国     浙江绍兴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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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前,除持有会稽山股份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精功科技的股份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上市交易所                   持股比例
 精功科技      002006            深交所                       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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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重整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精功集
团持股数量由 164,000,000 股变为 0 股,不再持有会稽山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的计划

    除本次重整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
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在未来
12 个月内进行前述安排,则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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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9 月 17 日,柯桥法院分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的破
产重整申请。2020 年 3 月 12 日,柯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至新
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时止。2020 年 8 月 14 日,柯桥法院裁定精功集团有限
公司等九公司合并重整。
    2022 年 11 月 10 日,《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二次债权
人会议表决通过。
    2022 年 11 月 28 日,柯桥法院作出(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十四《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程序。《民事裁定
书》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送达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管理人。

    本次权益变动为精功集团因执行《重整计划》,不再持有会稽山的股份。

    根 据 本 次 重 整 计 划 ,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前 精 功 集 团 持 有 的 会 稽 山 32.97%
(164,000,000 股)股份中的 2.98%(14,841,800 股)部分通过本次重整转让至信
托计划,之后剩余 29.99%(149,158,200 股)部分转让至重整投资人的全资项目
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精功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2.9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精功集团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需根据《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就上述标的股份履行向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变更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精功
集团持有的上市公司 164,000,000 股股份在本次转让前全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
等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限售、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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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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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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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批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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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金良顺


                                       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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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文件,包括《民事裁定书》、《重整计划》;

(四)重整投资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地点

上市公司: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湖塘街道杨绍路 2579 号

联系电话:0575-81188579

传真:0575-81188579

联系人:金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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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金良顺


                                         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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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区湖塘街道杨绍路
                                                     在地
                                                                          2579 号
股票简称         会稽山                              股票代码                601579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精功集团有限公司                                    区柯桥金柯桥大道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112 号精功大厦 18 楼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否√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64,000,0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32.97%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发生
变动后,信息披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后持股比例:0 %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     时间:2022 年 11 月 28 日
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执行司法裁定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露资金来源       备注:执行司法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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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     备注:执行司法裁定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的负债,未解除
                 备注:执行司法裁定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2022 年 11 月 28 日,柯桥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精功集团
                 等九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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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金良顺


                                        日期:2022 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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