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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公告.docx2022-12-07  

                        股票简称:会稽山          股票代码:601579         公告编号:临 2022-038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会稽
山) 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后,被司法轮候冻结数
量为 0 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 1484.18 万股。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精功集团管理人《关于精功集团所持
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获悉精功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解除了
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司法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精功集团所持有公司的 16,400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占其所
持公司股份比例的 100%)分别在 2019 年 4 月 10 日、2019 年 5 月 15 日、2019
年 7 月 22 日、2019 年 9 月 4 日被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人
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执行司法轮候冻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编号:2019-027、2019-044、2019-055、
2019-074)。
    二、本次解除司法轮候冻结的情况
    2022 年 12 月 6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根据浙江省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 0603 民初 10668 号、<2020>
浙 0603 民初 172 号、<2020>浙 0603 民初 1569 号之三、<2019>浙 0603 民初 10670
号),解除了精功集团所持部分公司股份的司法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精功集团
本次解冻股份                            14,915.82 万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0.95%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99%
解冻机关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解冻时间                               2022 年 12 月 6 日
持股数量                               16,400 万股
持股比例                               32.97%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                     1484.18 万股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05%
剩余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9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16,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97%,其中,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 12,4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4.93%,占精功集团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75.61%。本次解冻后,精功集团所持
有公司股份 1484.18 万股仍被司法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 2.98%。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根据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出具《民事裁定书》
([2019]浙 0603 破 23 号之十四)裁定批准的《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方中建信(浙江)投资有限公司将取得精功
集团持有会稽山 16,400 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 32.97%)中的 14,915.82
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 29.99%);精功集团持有的会稽山 29.99%以外的
剩余 1484.18 万股股份(占会稽山总股本的 2.98%)将置入浙金精功集团有限
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 1 号。若重整计划顺利执行,会稽山股权结构、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2、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质押、司法轮候冻结所涉及的事
项均与公司无关联,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直接的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3、重整计划能否顺利执行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
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
网站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报备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精功集团所持会稽山股份已部分解除司法冻结的函》;
    2、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浙 0603 民初
10668 号、<2020>浙 0603 民初 172 号、<2020>浙 0603 民初 1569 号之三、<2019>
浙 0603 民初 10670 号)。
    特此公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