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24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资料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之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杨刚先生、金雪泉先生、董亚杰先生等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
们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限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我们认
为上述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合规。
2、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杨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金雪泉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同时聘任金雪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亚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刘勇 李生校 王 高
日期: 2023 年 2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