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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3-30  

                        公司代码:601579                                                            公司简称:会稽山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体为:乌毡帽酒业有限公司、浙江唐宋绍兴酒有限公
      司、会稽山(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绍兴会稽山黄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嘉善黄酒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会星星
      在酒类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精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七家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绍兴黄酒、黄酒的生产、销售和研发;公司治理层面主要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
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业务流程层面主
要包括:决策程序、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存货管理、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
算、合同管理、关联方交易、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市场竞争风险、项目建设风险、技术创新风险、资产管理风险、投资风险、成本费用控制风险、子公司管控风险、
融资风险、人力资源竞争风险、采购与付款风险、销售与收款风险、合同管理风险、制度建设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
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造成损失>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2%<造成损失≤重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财务
                                            大缺陷标准                    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控制环境无效;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外部审计发现
                的重大错报不是由公司首先发现的;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
                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税前利润        造成损失>税前利润的 5%      税前利润的 2%<造成损失≤重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非财
                                            大缺陷标准                    务报告内控缺陷应当认定为一般缺陷
重大负面影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响              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中高级管理人
                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
                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        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
                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        决策程序效率不高;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一般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说明: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个别内部控制流程一般缺陷,其所导致的风险在
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影响,也未影响控制目标的实现。公司针对发现的个别一般缺陷,采取“即
发现、即整改”的策略,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经过整改,上述内部控制缺陷均得到改进和完善。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度,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截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
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内控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3)1219 号],认为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2023 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梳理、优化业务执行流程,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抓好关键问题和关键环节的审计,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继续优化管理组织框架,
强化部门管理责任,推行目标绩效管理,减少内部管理盲区,提高管理的覆盖面;进一步加强全员业务学习,遵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性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保障各项规章制度的有效落实,使内部控制真正为公司发展提供监督保障作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方朝阳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