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稽山: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前认可意见2023-03-30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及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经审阅相关资
料,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是一家主要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天健所及
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审议事项。
2、天健所作为公司聘任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勤勉尽责,恪守
职业道德,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其出
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结果,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支付给天健所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审议事项。
3、本次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事
项,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 2022 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
会稽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 勇 李生校 王 高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