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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军工: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0-04-28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目 录: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证天通[2020]证审字第 0100013 号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
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
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
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长城军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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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2020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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