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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8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1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长城军工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
变更,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根据财政
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及长城军工具体情况,拟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2021
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包括 A 股上市公
司)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1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35号的有关规
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认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
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和剩余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
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或当期损益。
       (二)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
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
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
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


                                     2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
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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