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军工: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2022-01-01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1-07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完成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已经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城军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
并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星机电”)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根据合肥市政府城市规划的需要,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
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本次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的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位于安徽省合肥市
新站北二环双七路。收储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具体为:(1)土地:合国用
(2003)字第 0730 号、合新站国用(2012)第 42 号,面积共计 134,680 平方米。
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权属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各一半。(2)
建筑物及其附属构筑物:共计 19,053.14 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
红星机电。
二、进展情况
2017 年 5 月 10 日,长城军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具的《土地验收备忘
一览表》,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收合格,已完成交地手续。
三、决策程序履行
2017 年 5 月 15 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出具《省国
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的批复》(皖
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同意土地收储有关事项。
2017 年 6 月 13 日,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
《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约定
有偿回收前述火工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收储
补偿费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交易对方
1.名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
2.住所:合肥市怀宁路 1800 号国土规划大厦
3.宗旨和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存量土地的收购、集体土地的统征、土地储
备和土地开发及熟化等工作。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收储补偿价款分配
根据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评估(估价)报告,安徽军工集团及长城军工权属
的土地评估价值为 7,138.0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评估价值
为 2737.33 万元,以上资产合计评估价值为 9,875.37 万元。根据合肥市土委会会
议纪要(2016 年第 4 期)精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存量工业用地的补偿费标
准在现有评估价值基础上上浮 40%,红星机电火工区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为
13,825.52 万元,红星机电火工区新址建设的补偿金额为 28,174.48 万元,合计 4.20
亿元。
(1)火工区原址搬迁收储对价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鉴于红星机电火工区土地使用权
权属安徽军工集团、长城军工各一半,地上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权属红星机电,
按上述资产评估价值比例 36.14: 36.14 : 27.72 对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进行拆分,
军工集团土地使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长城军工本部土地使
用权对应的原址搬迁对价为 4,996.54 万元,红星机电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对应的
原址搬迁对价为 3,832.44 万元。
(2)新址建设补偿
根据《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
函》(皖军工函〔2017〕16 号),红星机电新址建设分两期进行,一期工程为民
用爆破器材项目,二期工程为军用火工品项目。根据项目归属,安徽军工集团应
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7,379.03 万元,红星机电应分配新址建设补偿为 20,795.45
万元。
截至目前,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已收到全部应分配收储费用合计
29,624.43 万元,公司已完成原址整体搬迁、土地整理经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验
收合格,并完成交地手续。
2.会计处理
(1)资产处置收益
以原址搬迁的收储对价冲抵收储资产账面价值后的差额确认 2021 年度“资
产处置收益”,长城军工(含红星机电)预计实现处置收益约 5,800 万元。
(2)递延收益
用于新址建设的 20,795.45 万元扣除停工损失、土地销爆等费用 556.00 万后,
计入“递延收益”。从 2022 年起,按新建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分期确认为“其他收
益”。其中,红星机电预计实现递延收益 20,239.45 万元。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上述土地收储补偿款进行相应
的会计处理,具体会计处理及相关财务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土地收储相关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
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价值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子公司红星机电土地收储费用分配方案、资金拨付方案以及相关账务处理
符合相关会计政策,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合同》(合土储收〔2017〕第 25 号);
5.《合肥市人民政府与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会商会纪要》;
6.《关于安徽军工集团红星机电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补偿资金需求计划的函》
(皖军工函〔2017〕16 号);
7.《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火工区土地收储有关事项
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7〕257 号);
8.房地产估价报告;
9.土地估价报告;
10.安徽红星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搬迁所涉及的构筑物资产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书;
11.土地验收备忘一览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