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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邮储银行: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2019-10-29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发行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
       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
       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层、15 层                  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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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                 不超过 5,172,164,200 股(即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
                           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
                           不超过 5,947,988,200 股(即在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
                           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84%)。若本行在 A 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A 股发行
                           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最终实际发行数量、超额配
                           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本行资本需求情况、本行与监
                           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86,202,738,200 股(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86,978,562,200 股(若全额行使
                           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境内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不超过 66,346,571,200 股(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
                           配售选择权);不超过 67,122,395,200 股(若全额行使
                           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境外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   19,856,167,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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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承诺:“1.自本次
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 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愿锁定的承诺:             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本次
                           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
                           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
                           延长至少 6 个月。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行内资股股东中国人寿、中国电信、蚂蚁金服、深圳
                           腾讯承诺:“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
                           股份。”

联席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2019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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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       明


    本行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行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
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联席保荐机构承诺因其为本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行
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
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行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行自行负
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
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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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大事项提示


    本重大事项提示摘自招股意向书正文,仅对需要特别关注的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
事项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当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及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充分考虑本
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A 股发行完成前,本行将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进行
利润分配;在 A 股发行日前本行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行 A 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
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本行可以现金和股票的形式分配股利。

    本行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本行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本行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
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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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要求限制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二)实施现金分红可能影响股东长期利益的情况;

       (三)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低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对本行的要
求。

       本行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本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行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
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行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或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调整
事项时,根据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关于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
策”。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该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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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本行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本行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
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

    本行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 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 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
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关于本行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五节 股利分
配政策”。

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承诺:

    “1. 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
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
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
发行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行内资股股东中国人寿、中国电信、蚂蚁金服、深圳腾讯承诺:“自本次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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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前已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内资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本行 5%以上内资股股份的股东仅有邮政集团。邮
政集团作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行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92%
股份,承诺如下:

    “3. 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票时,本公司应提前将减持意向、拟减持数量、减持方
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
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方可减持发
行人股份。上述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
于发行价。如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
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
有权扣留应付其现金分红中与其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4. 本公司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
关规定。若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的新
规定,如果本公司的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与前述规定不符,本公司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修改股份锁定及减持安排、出具补充承诺,并相应执行,以符合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为强化本行、相关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的诚信义务,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
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
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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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根据该预案及相关主体出具的关于稳定
股价的承诺:

(一)稳定股价措施

    1. 在本行 A 股股票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本行 A 股股票收
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
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行净资产或股份总数
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条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条件”)
满足时,且本行情况同时满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监管机构对于回购、增持
等股本变动行为的规定,则本行及相关主体等将采取以下稳定股价措施。

    (1)本行控股股东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应就其是否有增持本行
A 股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本行并由本行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如有
增持计划,控股股东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计
划增持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同时,控股股东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
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

    (2)如控股股东未如期公告前述具体增持计划,或明确表示未有增持计划的,本
行董事会将在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的 20 个交易日内公告本行稳定股价方案,稳定股价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本行股票的方案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包括
本行股票上市地规则)规定的其他方案。若本行采取回购本行股票方案的,股份回购预
案将包括但不限于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回购资金来源、完成时间等信息,
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 5,000 万元。本行应在稳定股价方案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本行章程等规定完成本行的内部审批程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其他相关程序并取得所需的相关批准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

    (3)如本行董事会未如期公告前述稳定股价方案,或因各种原因导致前述稳定股
价方案未能获得股东大会或监管部门的批准的,则触发除独立董事和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份的义务。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包括本行上市地上市规则)规定的前提下,相关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本行股份义务后的 10 个交易日内(如期间存在 N 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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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限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则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触发增持
本行股份义务后的 10+N 个交易日内),无条件增持本行 A 股股票,并且各自累计增持
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自本行领取的薪酬总额(税后)的 10%。

    2. 在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措施后的 120 个交易日内,控股股东、本行、
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义务自动解除。从履行完毕前述三项任一稳定股价
措施后的第 121 个交易日开始,如果本行 A 股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视为稳定股价条件再次满足。

    3. 控股股东、本行、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采取前述稳定股价措施时,应按
照本行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需符合
国有资产和行业监管等相关规定。

(二)终止实施稳定本行股价措施的情形

    自稳定股价条件满足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本次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 本行 A 股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 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方案将导致本行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或将违反当时有效
的相关禁止性规定的,或者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行股份将触发全面要约收购
义务。

(三)相关约束措施

    1. 如本行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发布其相应的增持股份公告后因主观原
因未能实际履行,则本行将有权将相等金额的应付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款予
以暂时扣留(即自其未能履行增持义务当月起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税后)的 10%,
但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上一会计年度从本行已取得薪酬总额(税
后)的 10%时应停止扣减),直至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股份义务。

    2. 如因本行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
例的规定导致本行、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股份
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适用前述约束措施,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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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关主体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1. 控股股东承诺

    邮政集团作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 本公司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
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2.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稳定股价条件,
本公司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同时,本公司还将按照发行人股
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和
行业监管等相关规定。

    3.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
务,本公司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4. 本公司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 发行人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行承诺如下:

    “1. 本行认可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以
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2. 如本行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本行的回购义务,
本行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回购 A 股股票的义务。在履行回
购义务的同时,本行还将按照本行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和行业监管等相关规定。

    3. 如在《稳定股价预案》有效期内,本行新聘任除独立董事和不在本行领取薪酬
的董事以外的董事(以下简称‘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行将要求新聘任的相
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义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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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其按同等标准履行本次发行上市时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其他承诺义
务。本行将要求新聘任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提名前书面同意履行前述承诺
和义务。

    4. 本行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行的真实意思表示,本行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行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发行人董事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在本行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承诺如下:

    “1. 本人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2.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除独立董事和
不在发行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以外的董事的增持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
的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 A 股股票的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本人还将按
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
国有资产和行业监管等相关规定。

    3.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发行人回购义
务,本人将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

    4. 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 本人认可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A 股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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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增持义务,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积极履行增持发行人 A 股股
票的义务。在履行增持义务的同时,本人还将按照发行人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及其他适
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遵守国有资产和行业监管等相关规定。

    3. 本人将无条件遵守《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各项义务。

    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行承诺如下:

    “1. 本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且本行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若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况对判断本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
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行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行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
则本行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
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本行将在
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
后 15 个交易日内启动与股份回购有关的程序,回购本行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
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将依据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本行内部审批程序和外部审批程序。回购价格不低于本行股
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或人
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行本次发行上市后有利润分配、送配股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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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上述股票发行价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3. 本行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
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行将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
出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行的真实意思表示,本行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
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行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邮政集团作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 本公司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且本公司对招股意向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2. 若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况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
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自中国证监会或人
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
内,本公司将公告回购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方式、回购期限、完成时间等信息,回
购价格为发行人 A 股股票的市场价格或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可的其他
价格。

    3.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根据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
门作出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
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 本人承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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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重大遗漏,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如因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意向书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
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
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
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
失。

    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
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承诺

    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承诺:

    “本公司已对邮储银行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为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若因本公司为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制作、出具的
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实际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
偿投资者损失。”

(五)发行人律师承诺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承诺:“如因本所就本次发行中向投资者公开披
露的由本所以发行人律师之身份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有对判断发行人是
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而给本次发行中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就本所过错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损
失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

(六)审计机构承诺

    本次发行的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本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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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1042 号审计报告。本所审核了邮储银行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
字(2019)第 2772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本所对邮储银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执行了鉴证业务,
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 2775 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
表专项报告。

    本所确认,对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如果本所出具的上述报告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

(一)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本行就 A 股发行对
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相关分析,并制定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的情况,本行将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
金,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本行经营效益,充分保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行的资本金(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
性,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而非具体募投项目)。本行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本行资本实力,为本行的长期发展提
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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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加强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行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降低付息成本
和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产业务收益率和利差水平,为股东积极创造资本回报。

       3. 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将持续加强建设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提高有效防范和计
量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前中后台一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支撑业务的稳健发
展。

       4.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本行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二)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承诺积极推动发行人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
由董事会或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 承诺在发行人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或其
他规定,且发行人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前述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
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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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作为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
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七、特别风险提示

    除上述重大事项提示外,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中“第四节 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银行业及互联网金融竞争的风险

    目前中国金融机构体系不断优化、完善,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本行主要与
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竞争,包括其他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
农村金融机构等。部分银行可能比本行在财务、管理和信息科技领域拥有更强的实力,
具备更具特色化的竞争力;部分银行可能比本行在某些区域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和
地方资源。同时,随着中国金融服务领域的扩大开放,特别是外资银行与民营银行业务
范围和市场准入的放宽,将进一步加剧国内银行业竞争态势。如果本行在竞争中处于不
利地位,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加快了中国银行业服务模式的创新,银行业的市场
格局、盈利模式和竞争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如果本行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
来的变化,市场份额可能受到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挤压,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二)与贷款组合质量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383.72 亿元、368.88 亿元、272.70 亿元及 262.91 亿
元,同期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 47,016.73 亿元、42,768.65 亿元、36,301.35 亿元及 30,106.48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6%、0.75%及 0.87%。本行秉承稳健审慎的风险偏
好,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人客户,持续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
化及专业化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
平稳、稳中有进,但也存在周期性、结构性的困难和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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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我国或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可
能对本行借款人的流动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使得贷款组合质量下降。此外,
如果本行的信用风险相关政策、流程、体系未能有效运作,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可能下
降。贷款组合质量下降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与“自营+代理”运营模式相关的风险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本行自 2007 年成立起确立了“自营+代理”的
运营模式,本行的营业网点覆盖中国 99%的县(市)。

    本行和邮政集团订立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该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在
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或相关要求获豁免的前提下,有效期为无限期。根据协议,
本行委托邮政企业在代理网点提供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服务、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
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根据国家政策,本行和邮政集团双方无权终止邮银代理关系。如
果国家调整本行“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
响。

(四)资本充足率不达标风险

    本行须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要求。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对此,中国银监会安排
了《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 6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逐步引入 2.5%的储备资
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2018 年过渡期结束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 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
别为 9.25%、10.26%及 12.98%,均满足监管要求。此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
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本行应在 2016 年底前达到 4%的最低杠杆率要求。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杠杆率为 4.67%,满足中国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虽然本行积极改善资本占用与资本回报关系,持续保持资本总量和优化资本结构,
但如果本行未来资产质量下降,净利润减少造成留存收益降低,不能及时补充或增加资
本,或出现中国银保监会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要求、调整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等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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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因素,都有可能使本行不能满足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要
求,中国银保监会可能会对本行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包括限制贷款及其他资产增长、拒
绝批准新业务或限制本行宣派股息等,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五)本行 H 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本行 A 股股价的风险

    本行于 2016 年在联交所发行 H 股并上市,在现行监管政策下,除经过相关有权部
门批准外,本行的 A 股和 H 股相互之间不可转换或代替。A 股市场和 H 股市场的交易
特点和投资者基础有一定的差异(包括不同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由于这些
差异,本行 A 股和 H 股的交易价格可能并不相同。本行 H 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本行
A 股的股价,反之亦然。

    本行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本行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的影响,同时
还会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金融形势的变化、投资
者心理预期等,投资者应对本行股票面临的市场风险有充分认识。

八、本行资产涉及包商银行事件的情况

(一)事项发生

    2019 年 5 月 24 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起对
包商银行实行接管(以下简称“包商事件”),接管期限一年。

(二)事项进展

    2019 年 5 月 26 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就接管包商银行问题答记者问。人民
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明确指出: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依法联合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托管的目的是保障包商银行正
常经营,各项业务不受影响;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对个人储蓄存款
本息全额保障,个人存取自由,没有任何变化;接管后,包商银行个人理财各项业务不
受影响,原有合同继续执行,无需重签;接管后,包商银行银行卡照常使用,具有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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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识的银行卡可继续在各家银行通存通兑,网上银行业务照常运营,不受影响;接管后,
包商银行正常经营,个人存、贷、汇等各项业务照常办理,无需个人配合做任何工作。

(三)预计对报告期及 2019 年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行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接管组的整体部署下,有序安排、
妥善处理业务风险,整体风险可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涉及包商银行的表内外业务本息合计 42.11 亿元(其
中本金 41.38 亿元,利息 0.73 亿元)。其中,表内业务包括票据贴现以及投资的底层资
产为包商协议存款的资管计划,涉及本息合计约 18.04 亿元(其中本金 17.88 亿元,利
息 0.16 亿元),约为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的 0.02%,占比较小。表外非保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底层资产涉及包商银行的协议存款和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本
息约合 24.07 亿元(其中本金 23.50 亿元,利息 0.57 亿元),约为本行表外非保本理财
产品规模的 0.30%,占比较小。

    根据《关于包商银行承兑汇票保障安排的公告》,对同一持票人持有合法承兑汇票
合计金额 5,000 万元以上的,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承兑金额提供 80%的
保障;未获保障的剩余 20%票据权利,包商银行应协助持票人依法追索。同时本行就前
述资管计划已责成相关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接管组的统一安排,与包商银行接管组和存
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债权转让与收购协议》签署。

    本行根据与接管组沟通确定的受偿情况,针对表内投资的未获保障部分已全额计提
减值。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于上述票据贴现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7 亿元,
对于上述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99 亿元,合计计提金额约为本行
2019 年 1-6 月利润总额的 0.75%,对本行财务及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本行将继续密切关注包商事件进展,积极参与后续受偿,保障本行合法权益。

九、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2019 年 1-9 月及 2019 年全年业绩
预计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
状态,本行总体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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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9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本行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085.39 亿元至 2,105.02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20%至 7.20%;归属于银行股东的
净利润为 541.84 亿元至 551.1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00%至 18.00%;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83 亿元至 526.1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62%至
18.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56 亿元至 514.71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0.50%至 12.50%。

    上述 2019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本行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
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本行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本行盈利预测,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19 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本行 2019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
2,766.55 亿元至 2,792.65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00%至 7.00%;归属于银行股东的
净利润为 606.81 亿元至 617.2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00%至 18.00%;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81.80 亿元至 592.26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55%至
18.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69.39 亿元至 580.22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0.40%至 12.50%。

    上述 2019 年全年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本行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
审计,预计数不代表本行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本行盈利预测,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其他事项提示

    本行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和当地监管要求披露有关数据和信息。由于境内和境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
本招股意向书与本行已经在境外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 H 股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在
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本行提请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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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声     明 .......................................................................................................................................3
重大事项提示 ...........................................................................................................................4
目     录 .....................................................................................................................................22
第一节        释义 .........................................................................................................................27
第二节        概览 .........................................................................................................................37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7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38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39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2
   五、募集资金用途..............................................................................................................4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44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4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45
   三、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51
第四节        风险因素 .................................................................................................................52
   一、与本行业务相关的风险..............................................................................................52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63
   三、其他风险......................................................................................................................65
第五节        本行基本情况 .........................................................................................................68
   一、本行基本信息..............................................................................................................68
   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69
   三、本行的历史沿革..........................................................................................................70
   四、本行股东情况..............................................................................................................82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92
   六、本行股份质押、冻结..................................................................................................93
   七、本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93
   八、历次资产评估、验资情况..........................................................................................96
   九、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情况..............................................................................................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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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本行组织结构............................................................................................................102
 十一、本行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108
 十二、本行战略投资者....................................................................................................117
 十三、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121
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 ...........................................................................................................123
 一、中国银行业情况........................................................................................................123
 二、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体制............................................................................................126
 三、影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因素和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134
 四、本行的竞争状况和竞争优势....................................................................................147
 五、本行的业务和经营....................................................................................................158
 六、主要贷款客户............................................................................................................221
 七、资本管理....................................................................................................................221
 八、信息科技....................................................................................................................223
 九、主要财产情况............................................................................................................227
第七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270
 一、风险管理....................................................................................................................270
 二、内部控制....................................................................................................................297
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303
 一、本行独立运作情况....................................................................................................303
 二、同业竞争....................................................................................................................305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316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5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35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动情况....................................................37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37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情况........................................................382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382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38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行签订的其他重大协议....................................384
第十节     公司治理结构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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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385
 二、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386
 三、本行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400
 四、报告期内本行接受监管与行政处罚的情况............................................................400
 五、本行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审核报告........415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416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416
 二、财务会计报表............................................................................................................417
 三、关键审计事项............................................................................................................431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434
 五、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做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459
 六、重要会计政策变更....................................................................................................462
 七、税项............................................................................................................................472
 八、子公司........................................................................................................................473
 九、分部报告....................................................................................................................473
 十、本集团主要资产........................................................................................................486
 十一、本集团主要负债....................................................................................................508
 十二、本集团股东权益....................................................................................................514
 十三、本集团收入和费用................................................................................................517
 十四、或有事项及承诺....................................................................................................523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526
 十六、结构化主体............................................................................................................527
 十七、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530
 十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530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32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532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618
 三、现金流量分析............................................................................................................646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651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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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本行的影响................................666
 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667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2019 年 1-9 月及 2019 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670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672
 一、本行的战略愿景........................................................................................................672
 二、本行的战略发展计划................................................................................................673
 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施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679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679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680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680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680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681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681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681
 六、前次募集资金运用....................................................................................................682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685
 一、本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685
 二、本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686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686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687
 五、未来分红回报规划....................................................................................................688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692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692
 二、重大合同....................................................................................................................693
 三、本行发行境外优先股的情况....................................................................................695
 四、本行发行二级资本工具的情况................................................................................696
 五、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696
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706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70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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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739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741
 五、审计机构声明............................................................................................................74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743
 七、验资机构声明............................................................................................................746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747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748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748
 二、查阅地点....................................................................................................................748
 三、查阅时间....................................................................................................................748
 四、查阅网址....................................................................................................................748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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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发行人/本行/本集团/邮储银   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储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或其改制前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邮政集团                    指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邮政企业                    指   邮政集团及其提供邮政服务的全资企业和控股
                                 企业

战略投资者                  指   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
                                 资公司、蚂蚁金服、摩根大通(持股主体为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淡马锡(持股主体为 FMPL)、国际
                                 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腾讯

瑞银                        指   UBS AG,为 UBS Group AG 的全资子公司

中国人寿                    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其改制前的中国电信
                                 集团公司

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      指   Canada Pension Plan Investment Board

蚂蚁金服                    指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
                                 改制前的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摩根大通                    指   JPMorgan Chase & Co.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指   为摩根大通全资子公司
Company II Limited

淡马锡                      指   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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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MPL                     指   Fullerton Management Pte Ltd.,为淡马锡全资子
                              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             指   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星展银行                 指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深圳腾讯                 指   深圳市腾讯网域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中邮证券                 指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消费金融             指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中邮保险                 指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费埃哲                   指   FICO 的中文译名,全称为美国个人消费信用评
                              估公司,该公司通过使用大数据和数学算法来预
                              测消费者行为

HKSCC NOMINEES           指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LIMITED

A股                      指   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                      指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
                              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内资股                   指   本行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普通股,
                              以人民币认购

联席保荐机构、保荐机构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指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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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审众环                      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次发行/本次 A 股发行/A 股   指   本行根据本招股意向书所载条件公开发行 A 股
发行                               的行为

前次募集资金                  指   本行以 4.76 港元/股首次发行 12,106,588,000 股,
                                   与 超 额 配 售 319,986,000 股 在 内 的 合 计
                                   12,426,574,000 股 H 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50,101,999,775.91 元的行为;本行以
                                   20 美元/股发行 362,500,000 股,股息率为 4.50%
                                   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47,846,420,187.04 元的行为

超额配售选择权                指   发行人授予主承销商的一项选择权,获此授权的
                                   主承销商按同一发行价格超额发售不超过包销
                                   数额 15%的股份,即主承销商按不超过包销数额
                                   115%的股份向投资者发售

本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中国/我国/全国/国内/境内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本招股意向书之目的,不包
                                   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公司章程》/本行章程         指   经《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保监
                                   复〔2019〕565 号)核准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其中与本次发行及上市有
                                   关的条款自本次发行及上市之日起生效,有关股
                                   权管理和其他公司治理方面的修订条款自中国
                                   银保监会核准之日起生效)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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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央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
                            家机构改革方案》于 2018 年 3 月与中国保监会
                            组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保监会             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深化党和国家
                            机构改革方案》于 2018 年 3 月与中国银监会组
                            建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技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审计署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于 2018 年 3 月
                            其职责被整合至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中国银行业协会         指   全国性银行业自律组织,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
                            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香港交易所             指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联交所/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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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指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邮政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资管新规                    指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银发〔2018〕106 号)及配套细则

中国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
                                 后期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
                                 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
                                 上述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

原金融工具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财会〔2006〕3 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

新租赁准则                  指   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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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商业银行            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商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及本行的统
                             称

股份制商业银行          指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巴塞尔协议 I            指   1988 年 7 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制订的一
                             套银行资本衡量协议

巴塞尔协议 II           指   2004 年 6 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新
                             资本充足协议

巴塞尔协议 III          指   2010 年 12 月由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新
                             资本充足协议

“1+3+N”自主研发体系   指   由1个总中心、3个直属分中心、N个分行研发中
                             心组成的全行自主研发管理体系

“1+N+6”科技创新体系   指   “1”指总行创新实验室,“N”指N个专业技术
                             领域虚拟团队(含业务部门、软件研发中心、数
                             据中心),“6”指6个一级分行科技创新实验室,
                             “1+N+6”组成的全行科技创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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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N+36”大数据应用组织   指   “1”指总行,“N”指多维度层面(含4个数据
体系                            分析大区、8个业务条线、8个一级分行软件研发
                                中心),“36”指36个一级分行数据分析团队,
                                “1+N+36”组成的全行大数据应用组织管理体
                                系

AUM                        指   Assets Under Management,银行管理个人客户的
                                金融总资产

德国国际合作机构           指   一家于 1975 年成立,代表德国政府在发展中国
                                家和新兴经济体国家(地区)合作实施小额贷款
                                等技术援助项目的公司,于 2010 年与其他公司
                                合并成为 Deutsche Gesellschaft für Internationale

                                 Zusammenarbeit (GIZ) GmbH

代理网点                   指   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在
                                本行委托业务范围内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
                                代理营业机构

ETC                        指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

FTP                        指   Funds Transfer Pricing,内部资金转移定价,是
                                商业银行内部资金中心与业务经营单位按照一
                                定规则有偿转移资金,达到核算业务资金成本或
                                收益等目的的一种内部经营管理模式

GDP                        指   Gross Domestic 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

Hadoop                     指   由Apache基金会所开发的分布式系统基础架构

基点                       指   利率或汇率变动量的度量单位,为1个百分点的
                                1%,即0.01%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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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交易成功率             指   发卡行系统成功处理其银行卡持卡人发起的跨
                                行交易数量占其银行卡持卡人发起的跨行交易
                                总数的百分比,该指标是衡量商业银行跨行交易
                                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

“两地三中心”             指   本行北京的数据中心及亦庄分中心,安徽合肥分
                                中心

“两高一剩”行业           指   高污染、高能耗、产能过剩行业

MPA                        指   Macro Prudential Assessment,宏观审慎评估体系

MPP 关系型数据库           指   Massively Parallel Processing 关系型数据库,即
                                大规模并行处理架构的数据库,通过增加节点,
                                可以线性地扩展集群的计算能力和数据处理容
                                量

OpenStack 开放架构         指   一种开源的云计算管理平台架构

彭博                       指   Bloomberg Finance L.P.,全球商业、金融信息和
                                财经资讯的领先提供商

“十三五”IT 规划          指   本行“十三五”IT 规划(2016 年-2020 年),包
                                含应用架构、数据架构、基础架构、IT 治理、
                                实施路径等规划内容

“三农”                   指   农业、农村和农民

三农金融/三农金融服务      指   商业银行通过位于县域地区的营业网点,向县域
                                地区客户提供广泛的金融产品及服务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指   《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小企业法人贷款             指   本行发放给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被划
                                分为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及中型企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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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                 指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
                              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基于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划分,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参照此标准执行

银行间市场               指   由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债券市场等构成的
                              银行间进行资金拆借、货币交易的市场

云计算                   指   Cloud Computing,是基于科技强行互联网的相
                              关服务的增加、使用和交付模式,通常涉及通过
                              互联网来提供动态易扩展且经常是虚拟化的资
                              源

智能票据识别技术         指   利用深度学习技术对各类票据进行智能识别,对
                              各业务票据影像件自动分类、识别、检验并生成
                              结构化数据

中国铁路总公司           指   根据 2013 年 3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铁道部的企业职责;
                              2019 年 6 月,中国铁路总公司改制更名为中国
                              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   指   信息系统正常服务完成率,计划停机不属异常停
                              机,但客观上会影响服务质量和客户体验,故在
                              计算指标时将计划停机时间也计算在内,具体
                              为: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统计时段内的
                              应正常服务时间-统计时段内的计划停机时间
                              -统计时段内的服务异常中断时间)/统计时段
                              内的应正常服务时间×100%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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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最近三年及一期      指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

报告期末                    指    2019 年 6 月 30 日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特别说明: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特别说明外,贷款、客户贷款均指发放贷款和垫款;存款、
客户存款均指吸收存款。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除特别说明外,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或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是
扣除减值准备前的金额,而非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在本行资产负债表上,发放贷款
和垫款以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在本招股意向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
系计算中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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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本招股意向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
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概况

    发行人名称(中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中文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英文简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法定代表人:张金良

    成立日期:2007 年 3 月 6 日

    注册资本:8,103,057.4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二)本行简要历史沿革

    中国邮政储蓄的历史可以上溯到 1919 年开办的邮政储金业务,至今已有百年历史。
根据《邮政法》,邮政企业经营邮政储蓄和邮政汇兑业务。2004 年颁布的《邮政储蓄
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将邮政储蓄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纳入银行业管理范围。2007 年 3
月 6 日,经中国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2012 年 1
月 21 日,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监会和财政部批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
司整体改制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12 月 8 日,经中国银监会和财
政部批准,本行引入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
摩根大通(持股主体为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淡马锡(持
股主体为 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腾讯等十家战略投资者。2016 年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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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28 日,本行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上市。

(三)业务概况

    本行作为大型商业银行,主要业务包括个人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
本行的个人银行业务向个人客户提供本外币存款、贷款、银行卡,以及本外币结算、代
收代付、电子支付、理财、代理保险、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国债和贵金属销售等中间
业务产品与服务。本行的公司银行业务向公司客户提供存款、贷款、票据贴现,以及结
算、票据管理、现金管理、投资银行以及理财等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
主要包括市场交易、投资及同业融资等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托管业务。本行
控股子公司中邮消费金融为客户提供包括个人消费贷款在内的消费金融服务。

(四)本行的竞争优势

    本行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差异化的零售银行战略定位,服务庞大的零售客户群体;

    2. 以独特的“自营+代理”运营模式,布局了数量居同业首位的网点;

    3. 雄厚的存款基础和强大的资金实力;

    4. 优异的资产质量,审慎的风险管理;

    5. 良好的成长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6. 先进的信息科技能力,为业务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7. 强大的股东支持,与战略投资者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8.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凝聚力强的年轻员工队伍。

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邮政集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邮政集团持有
本行 55,847,933,782 股内资股股份,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92%。邮政集团的
相关情况如下:

    邮政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4 日,注册资本 10,882,149.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
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3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图书、报纸、
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
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
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
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
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
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
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中审众环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 98,119.25 亿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为 5,359.34 亿元,2018 年净利润为 449.17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邮政集团总资产为 103,895.38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715.19 亿元,2019 年 1-6 月净
利润为 427.53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

(一)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主要数据及财务指标

    经审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行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 年 1-6 月、2018 年、
2017 年及 2016 年的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指标如下表列示: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067,175            9,516,211       9,012,551      8,265,622
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            4,550,381            4,149,538       3,541,571      2,939,217
负债总额                        9,573,116            9,040,898       8,581,194      7,918,734
其中:吸收存款                  9,101,191            8,627,440       8,062,659       7,286,311



                                            3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总额                         494,059               475,313         431,357         346,888
其中: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493,109               474,404         430,973         346,530
注: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规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各项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包含相应资
产和负债计提的利息,应收利息和应付利息不再单独列示。列示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中的应收利
息或应付利息余额仅为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
息。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可比数无需调整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141,606               260,995         224,572         188,809
营业支出                            (101,351)            (204,871)       (167,103)       (146,574)
营业利润                              40,255                56,124          57,469          42,235
利润总额                              40,786                53,487          51,111          42,928
净利润                                37,422                52,384          47,709          39,776
其中: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
                                      37,381                52,311          47,683          39,801
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
                                      36,842                53,966          52,295          39,286
银行股东的净利润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271               184,505       (399,348)         220,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967)             (89,325)         479,343       (335,3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37              (16,863)          59,730          69,9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147,109)               79,485         138,042        (42,468)
少)额


    4.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年度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7.91%               0.43                0.43
           股东的净利润
 2019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6 月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7.79%               0.42                0.42
           股东的净利润


                                                4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年度              项目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稀释每股收益(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2.31%              0.62              0.62
           股东的净利润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2.72%              0.64              0.64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07%              0.59              0.59
           股东的净利润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4.33%              0.65              0.65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44%              0.55              0.55
           股东的净利润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13.27%              0.55              0.55
           股东的净利润


(二)主要监管指标

    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表列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指标                                  指标       6 月 30 日/
                    指标 1,2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类别                                  标准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流动性    流动性比例                    ≥25%          63.55%     61.17%      42.10%      38.37%
 风险      流动性覆盖率                 ≥100%          195.76%   225.20%     145.79%      128.19%
           不良资产率                     ≤4%           0.50%      0.51%          0.33%    0.32%
           不良贷款率                     ≤5%           0.82%      0.86%          0.75%    0.8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3          ≤10%          28.59%     29.78%      35.04%      44.3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15%          37.70%     41.49%      45.20%      54.39%
           全部关联度                    ≤50%           1.73%      0.75%          0.42%    0.02%
信用风险 拨备覆盖率                     ≥150%          396.11%   346.80%     324.77%      271.69%
           贷款拨备率                   ≥2.5%           3.23%      2.99%          2.44%    2.37%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         0.59%      1.24%          1.61%    1.58%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        12.24%     25.01%      21.39%      12.95%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        53.36%     75.09%      92.74%      88.37%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        68.10%     83.55%      88.95%      80.28%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20%           5.80%      6.32%          8.69%    8.27%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45%          51.08%     56.41%      61.57%      66.47%


                                                   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指标                               指标     6 月 30 日/
                   指标 1,2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类别                               标准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资产利润率                 ≥0.6%        0.38%       0.57%       0.55%       0.51%
          资本利润率                  ≥11%        7.91%      12.31%      13.07%      13.4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        9.25%       9.77%       8.60%       8.63%
资本充足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        10.26%     10.88%       9.67%       8.63%
          资本充足率                ≥10.5%        12.98%     13.76%      12.51%      11.13%
注 1:上述指标均为合并口径
注 2:相关监管指标的解释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五、主要财务、监
管指标分析”
注 3: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
的贷款余额为 1,768.03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8.59%。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授信中包括本行
历史上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提供的 2,400 亿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得到监管机构认可


四、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数量:不超过 5,172,164,200 股(即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不超过 5,947,988,200 股(即在全额行使
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84%)。若本
行在 A 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A
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最终实际发行数量、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
本行资本需求情况、本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4. 发行方式:将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5.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行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如任何上述 A 股发行对象
是本行的关联人士,本行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6. 承销方式: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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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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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3. 发行数量:不超过 5,172,164,200 股(即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不超过 5,947,988,200 股(即在全额行使
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84%)。若本
行在 A 股发行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则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A
股发行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最终实际发行数量、超额配售事宜及配售比例将根据
本行资本需求情况、本行与监管机构沟通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等决定

    4. 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元

    5. 发行市盈率:【】倍(按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计算,每股收益按照 2018 年度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
后且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6. 本次发行前每股净资产:5.49 元(按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扣除
其他权益工具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除以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7. 本次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按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扣除
其他权益工具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且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时的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市净率:【】倍(按照每股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9. 发行方式:将采用战略配售、网下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符合资格的
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10.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本行需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如任何上述 A 股发行对象
是本行的关联人士,本行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以遵守上市地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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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承销方式:采取由主承销商牵头组成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发行的
股票

    12.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元(未
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13. 发行费用概算: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本次发行费
用总额约为【】万元,其中承销费及保荐费根据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
权情况下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1.50%确定(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 2,099 万元;律
师费用 472 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 712 万元;发行手续费用 397 万元;印
花税按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5%确
定。若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增加的承销费根据因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而增加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的 1.50%确定(含税),额外增加的审计及验资费用
17 万元,额外增加的印花税按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增加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
0.025%确定(除承销费及保荐费外,以上费用均不含对应的增值税)

    14.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联系电话:                     010-6885 8158

    传真:                         010-6885 8165

    董事会秘书:                   杜春野

    互联网网址:                   www.psb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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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席主承销商

1.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电话:                  010-6505 1166

传真:                      010-6505 1156

保荐代表人:                许佳、李懿范

项目协办人:                周韶龙

项目组成员:                孙男、王鑫、陈雪、余靖、张俊雄、祝晓飞、郑凌
                            婧、万宁、史辰、周银斌、王珈瑜、杨旭、何柳

2. 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奇文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

联系电话:                  010-6701 7788

传真:                      010-6701 7788-9696

保荐代表人:                李勇、谢民

项目协办人:                王楠

项目组成员:                于晓军、钟建高、庞千、曲敬伟、鄂莹、于亚卓、
                            许东宏、孙新博、陈昊东

3. 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于军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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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15 层

联系电话:                  010-5832 8888

传真:                      010-5832 8954

项目组成员:                刘文成、王曦、张一、管辰阳、刘柳、林天天、黄
                            灿、吕青子、王译诺、韩林

4.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二期)北座

联系电话:                  010-6083 8888

传真:                      010-6083 3930

项目组成员:                杨有燕、陶昊、左丁亮、周翔、董行、陈凯、杨予
                            桑、贾天予、常宇、顾嘉伟、蔡畅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继平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 号财富金融中心 20 层

联系电话:                  010-8560 6888

传真:                      010-8560 6999

经办律师:                  王雷、杜宁

(四)联席主承销商律师

名称: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王玲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 号 1 幢环球金融中心办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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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楼东楼 17-18 层

联系电话:           010-5878 5588

传真:               010-5878 5599

经办律师:           周宁、柳思佳

(五)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李丹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联系电话:           021-2323 8888

传真:               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宇、邹彦

(六)验资机构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李丹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联系电话:           021-2323 8888

传真:               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宇、李铁英

(七)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法定代表人:         李丹

住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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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

联系电话:                    021-2323 8888

传真:                        021-2323 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宇、李铁英

(八)资产评估机构

1.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住所:                        北京市东城区青龙胡同 35 号

联系电话:                    010-6588 1818

传真:                        010-6588 2651

经办签字注册评估师:          郁宁、张宁

2.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智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 号凯晨世贸中心东
                              座 F4 层 939 室

联系电话:                    010-8800 0000

传真:                        010-8800 0006

经办签字注册评估师:          邓艳芳、刘斌

(九)股票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36 楼

联系电话:                    021-5870 8888

传真:                        021-5889 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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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                   021-6880 8888

    传真:                       021-6880 4868

    (十一)收款银行

    收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户号:                       11001085100056000400

    收款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大街支
                                 行

    户名: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户号:                       91100001000133165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本次发行联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中邮证券的
股东邮政集团(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邮证券 90.54%的股权)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本行 5,584,793.38 万股内资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92%;本行本
次发行独家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瑞银(持有瑞银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 51.00%的股权)持有本行 66,545.56 万股 H 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
本的 0.82%。

    除以上情形外,本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
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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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本次发行的重要时间安排

初步询价日期:             2019 年 11 月 1 日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9 年 11 月 6 日

网上、网下发行申购日期:   2019 年 11 月 7 日

网上、网下发行缴款日期:   2019 年 11 月 11 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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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地
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行业务相关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1. 与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组合质量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383.72 亿元、368.88 亿元、272.70 亿元及 262.91 亿
元,同期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 47,016.73 亿元、42,768.65 亿元、36,301.35 亿元及 30,106.48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6%、0.75%及 0.87%。本行秉承稳健审慎的风险偏
好,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人客户,持续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
化及专业化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目前,我国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
平稳、稳中有进,但也存在周期性、结构性的困难和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
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我国或世界其他主要经济体的经济变化以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可
能对本行借款人的流动性状况或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使得贷款组合质量下降。此外,
如果本行的信用风险相关政策、流程、体系未能有效运作,本行贷款组合的质量可能下
降。贷款组合质量下降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
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个人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基础,提供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其他
消费贷款)、个人商务贷款、个人小额贷款、信用卡透支及其他等多种个人贷款产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总额为 25,501.14 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
的 54.24%,不良贷款率为 1.04%。本行个人贷款客户数量众多、地域分布广泛。本行
已采取各类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个人贷款信用风险,但如果受到经济周期波动、就业形
势变化及自然灾害等因素影响,或者本行对个人不良贷款的催收与保全效果无法达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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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3)与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构建了农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涉农商户贷款、县域涉农小微企业
贷款、农业龙头企业贷款五大涉农贷款组成的产品体系。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涉农贷款为 1.26 万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935.84 亿元。虽然此类贷款风险较
为分散,但涉农行业和农户较易受到自然灾害、动植物传染病及农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
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致使某些涉农行业和农户因经营状况恶化而出现偿债能力
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为单户授信总额 1,000 万元及以下的小型、微型企业贷款、个
体工商户贷款和小微企业主贷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按
照中国银保监会统计口径统计)达 6,126.36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3.03%。虽然此
类贷款单笔金额小、期限短、行业分散,但是由于小微企业客户的经营规模较小、抗风
险能力较低,当经济周期、市场因素和自然环境等发生变化时,容易受到流动资金缺乏、
营业费用和成本上升等因素的不利影响,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
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与贷款减值准备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总额分别为 1,519.95 亿元、1,279.26 亿元、885.64 亿元及 714.31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 3.23%、2.99%、2.44%及 2.37%,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396.11%、
346.80%、324.77%及 271.69%。本行实行审慎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根据对影响贷款组
合质量的多项因素进行评估和预测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包括但不限于本行借款人的经营
及财务状况、还款能力及意愿、抵质押物的可变现价值、保证人的代偿能力、借款人所
属的行业以及宏观经济等多项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或者本行对于
影响因素的评估和预测出现偏差,可能导致本行增加资产减值准备,从而对本行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与贷款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1)与贷款行业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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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16,824.67 亿元、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分别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35.78%、36.30%、38.34%及 35.8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公司贷款的前五大行业为:①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②制造业,
③金融业,④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⑤批发和零售业;本行投放于上述
五个行业的贷款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03%、16.15%、12.21%、11.27%
和 6.11%。如果本行贷款较为集中的行业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本行上述行业不良
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与贷款地区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本行贷款区域分布较为均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中部地区、长江三角
洲和西部地区贷款居前三位,分别为 11,656.53 亿元、8,831.67 亿元和 8,119.54 亿元,
占比分别为 24.79%、18.78%和 17.27%。如果上述地区经济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导
致处于上述地区或在上述地区大量从事业务的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资
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与贷款客户集中度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前十大单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余额为 2,503.56 亿元,
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5.32%。如果前十大客户贷款的质量恶化,可能导致不良贷款增加,
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6)与贷款担保物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票据贴
现分别占全部贷款总额的 24.98%、6.52%、49.76%、8.77%和 9.9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24.98%为信用贷款,主要基于对客户的
信用评估发放。本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对借款方的经营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偿债能力、
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执行严格的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人经营情况发生重
大恶化导致还款能力下降或受其他原因的影响而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本行的资产质量、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贷款 6.52%是由第三方或借款人的关联方提供的
保证作为担保。虽然本行重视客户第一还款来源,严格客户准入标准,但如果借款人偿
债能力大幅下降,同时保证人财务状况显著恶化、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本行的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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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本行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定担
保无效、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保证的风险。如果本行不能处置保证人相关资产,本行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客户贷款中 58.53%有抵押物或质押物作为担保,本
行接受的担保物主要包括房屋、土地使用权、林权、定期存款、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
具、贵金属、股本证券、债券、应收账款及收费权。本行对不同的抵质押物设置了差异
化的最高抵质押率(贷款价值对抵质押物价值的比率)。上述贷款抵质押物价值可能会
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本行也面临法院或任何其他司法或政府机关认定担保无效、
拒绝或无法执行该项担保的风险,本行可能无法通过处置或执行抵质押物获得足额补
偿,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7)待处理抵债资产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待处理抵债资产账面原值为 1.97 亿元,计提待处理
抵债资产减值准备为 0.28 亿元,待处理抵债资产净值为 1.69 亿元。为及时处置不良贷
款,当债务人不能用货币资金偿还到期债务时,本行将把通过生效协议或法院裁定而受
偿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的实物财产或财产权利转为待处理抵债资产并相应核减贷
款余额。由于抵债资产可能存在账面价值高于当期实际价值、保管费用与处置费用上升、
抵债资产自然损耗或抵债资产价值下降等情况,本行未来在处理抵债资产时可能面临一
定的损失风险,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8)与房地产行业贷款相关的风险

    本行房地产相关贷款主要包括房地产企业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上述贷款面临宏
观经济调控、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变化、市场价格波动等多种风险。本行坚持稳健审慎
的风险偏好,开展房地产业务组合配置管理和业务风险控制。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的房地产业企业贷款为 653.22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的 1.39%,不良贷款率为
0.02%;近年来,我国政府继续出台一系列宏观经济调控政策收紧房地产市场,有可能
影响本行房地产相关贷款的质量以及未来的增长速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个人住房贷款为 15,673.70 亿元,占客户贷款总额
的 33.34%,不良贷款率为 0.36%。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限较长,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发
生重大变化可能会导致借款人不能按期或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如果未来我国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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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形势、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其他因素等造成房地产行业出现
不利变化,房地产价格下跌,可能导致个人住房贷款出现抵押物不能足额抵偿借款人所
欠银行贷款本息的风险,违约风险加大,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9)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相关的风险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
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为 1,527.58 亿元,无不良贷款。此
外,本行也投资公司债券、信托投资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这些产品募集资金可能用于
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提供融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偿还能力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
响,可能发生不利变化,并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0)与“两高一剩”行业贷款业务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对“两高一剩”行业的信贷投放出台了一系列指导要求。本
行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监管要求,坚持“有保有
压、有扶有控”,严格控制“两高一剩”领域融资支持。对于“两高一剩”行业,如果
宏观经济金融环境或行业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部分借款人经营环境出现恶化,
影响其偿债能力,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与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有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占公司不良贷款
的比例分别为 48.51%、36.24%,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2.10%、4.14%。中小企业在上述行
业中占比较高,抗风险能力较低,容易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不
良贷款余额占本行公司不良贷款的比例较大、不良贷款率较高。本行积极采取加强贷后
管理、强化风险监测预警等风险管理措施以控制上述行业信用风险,但如果上述行业出
现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使本行上述行业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
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金融市场投资业务、交易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将金融投资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金融投资业务余额为 37,618.71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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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 37.37%,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分别为 3,162.36 亿元、32,370.43 亿元、2,080.39 亿元和 5.53 亿元,占比分别为 8.41%、
86.05%、5.53%和 0.0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投资业务余额为 33,874.87
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35.60%,其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分别为 3,416.62 亿元、28,619.22 亿元、1,833.50 亿元和 5.53 亿元,
占比分别为 10.09%、84.49%、5.41%和 0.02%。本行金融投资以债券和同业存单为主,
其中债券投资超过 95%为金融机构债和政府债。除债券以外,本行金融投资主要包括信
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理财等品种。2018 年,
本行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166.42 亿元,主要是因
违约风险造成未来可变现净值的减少所致。本行所投资资产的发行人或实际融资主体受
自身经营或者宏观经济、资本市场,及利率、汇率、流动性、违约风险等因素影响,在
财务和流动性方面可能出现困难,无法按照约定支付利息或偿还本金,进而可能影响本
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外,本行在金融市场交易业务中,严格把控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等相关风险,但仍
然存在交易对手在合约到期时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违约风险。

    3. 与表外信贷承诺相关的风险

    本行表外担保及承诺主要包括本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及贷款承诺
等。虽然本行预计上述表外担保及承诺于期满前不会全部或部分兑现,但如果客户未能
履约,可能会有一部分表外担保及承诺需要本行兑现。当本行履行责任后,如果不能从
客户处得到偿付,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风险

    1. 利率风险

    本行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利息净收入。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190.82 亿元、2,341.22 亿元、1,881.15 亿元及
1,575.86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84.09%、89.70%、83.77%和 83.46%。本行积极落实
监管要求,通过久期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等限额对利率风险实施监控和管理,将利率
风险对本行收益和经济价值的不利影响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随着利率市场化进程加快
推进,本行面临利差收窄压力。如本行不能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组合结构并转变定价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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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有效应对利率波动,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此外,本行还从事若干金融工具的交易和投资,上述交易和投资的价值可能因利率
变化等因素而产生波动,如果价值下降,将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汇率风险

    本行主要经营以人民币为币种的业务,部分交易涉及美元、港币、欧元等其他币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外币资产占比为 1.18%,外币负债占比为 0.77%。由于汇
率形成与变动的原因复杂,本行无法保证完全规避汇率风险。如果资产负债的币种不匹
配,形成外汇汇率风险敞口,本行可能面临汇率变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带来
的不利影响。

(三)操作风险

    1. 本行可能无法完全识别并防范员工、代理网点人员、客户或其他第三方的诈骗
或其他不当行为的风险

    尽管本行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行为管理体系,但本行可能难以确保发现员工、代理
网点人员或其他第三方的欺诈或者其他不当行为,可能导致本行遭受财务损失和监管处
罚,并且损害本行声誉。本行客户或其他第三方针对本行的违法或不当行为(包括但不
限于欺诈、盗窃、窃取客户信息等行为)也可能导致本行声誉或经济利益受损,从而对
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 与分支机构、代理网点管理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开设 36 家一级分行、322 家二级分行、7,898 家支
行及其他类机构。基于“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本行通过 7,945 个自营网点与 31,735
个代理网点开展业务。本行重视内部控制的监督与纠正,形成了内部监督评价体系,采
取多项措施进行风险管理,同时将代理网点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但如果该体系或措
施不能防范所有分支机构在管理和控制方面的风险,可能使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
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3. 与信息系统相关的风险

    本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业务以及提升本行竞争力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本行建
立了“两地三中心”的一体化运行维护体系和灾备架构,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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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制度,针对不同安全级别的系统,建立相应等级的灾备系统,并定期开展演练。

    如果信息系统或相关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络出现局部或全面故障,可能导致本行的
业务运营中断。这些故障可能由自然灾害、电力或通讯中断、软硬件故障、网络攻击等
多种原因导致,其中有些因素并非本行所能控制。机密数据的安全性对本行的经营具有
关键性的影响,本行可能无法完全避免不可预见的网络攻击、安全漏洞或软硬件缺陷等
造成的机密信息的丢失与泄露。本行部分信息系统的开发或维护工作目前外包给第三
方,鉴于外包的固有风险(例如第三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或泄露机密数据及商业秘密
等),第三方可能无法持续向本行提供稳定、优质的信息技术服务。如果发生任何上述
事件,可能导致本行业务运营中断、客户流失、遭受经济损失或受到监管机构处罚,从
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 法律风险

    本行在日常经营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和指导原则。尽管
本行健全法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并持续提升法律风险管理能力,但本行可能涉及与日常
经营相关的法律及其他纠纷或仲裁诉讼,进而可能会损害本行的声誉,本行的业务、财
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四)流动性风险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客户存款总额分别为 91,011.91 亿元、
86,274.40 亿元、80,626.59 亿元及 72,863.11 亿元,分别占负债总额的 95.07%、95.43%、
93.96%及 92.01%。自 2016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个人存款总额从 62,101.66
亿元增长至 79,200.46 亿元。影响存款增长的因素包括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客户储蓄
观念及偏好以及来自其他投资及理财产品的竞争等,上述因素的不利变化均有可能导致
本行客户存款增速放缓甚至减少。

    本行存款占负债比例较高,且以稳定性强的个人存款为主。根据本行的经验,大部
分短期存款客户将在到期时选择续存,因此本行的资金来源相对稳定。但随着国内金融
市场和金融科技的持续发展,本行在客户存款方面面临来自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的更多
竞争。同时,随着中国的股票及债券市场持续发展,本行的存款客户或会选择将其资金
转投股票及债券,因而可能会削弱本行的存款基础。类似的市场环境和客户投资偏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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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可能会导致本行面临存款规模下滑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资产负债流动性缺口合计数为 4,308.54 亿元,其中逾
期、即期偿还、一个月内(含一个月)、一个月至三个月(含三个月)、三个月至一年
(含一年)、一年至五年(含五年)、五年以上和无期限的流动性缺口分别为 121.67
亿元、-32,573.08 亿元、-1,217.92 亿元、-1,287.55 亿元、-13,560.11 亿元、12,809.71 亿
元、29,146.42 亿元和 10,869.40 亿元。本行近年来采取一系列措施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
体系,加强负债稳定性管理和流动性管理的统筹调度力度。但由于业务具有不确定的期
限和不同的类别,可能会对本行的流动性管理产生影响。同时,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及
其他社会因素的变化导致客户存款的大幅减少、信贷需求的大幅增长、贷款承诺的大量
履行、非预期的不良资产增长等因素可能会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其他与本行业务有关的风险

       1. 与“自营+代理”运营模式相关的风险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本行自 2007 年成立起确立了“自营+代理”的
运营模式,本行的营业网点覆盖中国 99%的县(市)。

    本行和邮政集团订立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该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在
符合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或相关要求获豁免的前提下,有效期为无限期。根据协议,
本行委托邮政企业在代理网点提供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服务、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
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根据国家政策,本行和邮政集团双方无权终止邮银代理关系。如
果国家调整本行“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
响。

       2. 资本充足率不达标风险

    本行须遵守中国银保监会有关资本充足水平的监管要求。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我国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对此,中国银监会安排
了《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的 6 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逐步引入 2.5%的储备资
本要求,由核心一级资本来满足。2018 年过渡期结束前,我国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
充足率不得低于 7.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8.5%,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10.5%。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资本充足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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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为 9.25%、10.26%及 12.98%,均满足监管要求。此外,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
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本行应在 2016 年底前达到 4%的最低杠杆率要求。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杠杆率为 4.67%,满足中国银保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

    虽然本行积极改善资本占用与资本回报关系,持续保持资本总量和优化资本结构,
但如果本行未来资产质量下降,净利润减少造成留存收益降低,不能及时补充或增加资
本,或出现中国银保监会提高对资本充足率的达标要求、调整资本充足率计算规则等非
预期因素,都有可能使本行不能满足中国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的要
求,中国银保监会可能会对本行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包括限制贷款及其他资产增长、拒
绝批准新业务或限制本行宣派股息等,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3. 与理财业务相关的风险

    本行理财产品的募集资金主要投资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同业借款、非
标准化债权资产及权益类资产。如果投资者遭受损失,本行声誉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此外,如果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对本行提出诉讼而法院判决对本行不利,本行的业务、财
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4. 与扩展产品、业务和服务相关的风险

    近年来,本行通过扩展产品、业务和服务来提升竞争力。业务扩展在为本行经营业
绩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使本行面临相应的风险和挑战。包括:本行的新产品及服务
可能无法按照既定计划被客户接受;本行可能无法及时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及提升信息技
术系统,以支持更广泛的产品及服务。由于上述风险和挑战,新产品、新服务或新业务
的回报可能低于或滞后于预期,进而影响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此外,若本行不能迅速进入新的业务领域,难以满足客户对某些产品和服务日益增
长的需求,本行可能无法保持现有的市场份额,甚至可能流失现有客户,本行的业务、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5. 未来可能面临未能招聘或留任充足数量的优秀人才的风险

    近年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本行在招聘或留任该类
人才时面临激烈的竞争。本行未来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包括高级管理层在内的主
要工作人员的经验、专业知识及营销能力。如果上述人员流失,可能会导致本行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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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6. 合规与内控风险

    本行须遵守与银行业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各自分支机构、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审计署及其各自
派出机构、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其各自的地方监
管机构部门)制定的各项监管规定及指引。本行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还必须遵守有关监
管机构的运营要求和指导原则。同时,本行作为 H 股上市公司,还必须遵守上市地法
律法规。监管机构有权对本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或调查,并有权根据其结果对本行
采取监管措施或处以行政处罚。可能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
整顿或吊销金融许可证等。如果本行未来未能遵守所有适用的监管规定而被采取监管措
施或处以行政处罚,本行的声誉、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本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内部控制的框架、原则和要求为
指导,建立了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为核心,
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但是如果本行内部或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操作程
序和标准出现偏差,内控系统不能有效识别、提示、制止违规行为和不当操作,内部控
制体系可能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从而对本行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
利影响。

    7. 反洗钱风险

    本行须遵守相关的反洗钱和反恐法律及法规,尽管本行已采取有关政策及程序,持
续优化业务系统反洗钱功能、健全完善洗钱风险管理工作机制,以监测并防止本行的银
行网络被利用进行洗钱活动,或被恐怖分子、恐怖活动有关的组织及个人利用。但是由
于洗钱和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复杂性和隐蔽性及本行对可疑交易识别判断等因素的影
响,本行可能无法完全杜绝被其他方利用进行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如果未来
未能及时发现洗钱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活动,可能对本行的业务、声誉、财务状况及经
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或使本行承担额外责任。

    8. 声誉风险

    声誉和公众的信心对于维持银行运转至关重要。本行已将声誉风险纳入本行全面风
险管理体系中,明确了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报告以及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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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声誉风险来源多样,防范难度较大,且在当前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速度极快,
无论相关负面报道是否属实,本行的声誉都有可能因此而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对本行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9. 与土地和房产相关的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6,299 处房屋,建筑面
积合计约 4,911,112.59 平方米。其中,206 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173,953.03 平方
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3.54%)已取得房产证,但未取得该等房屋占用范围
内土地的土地证;29 处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 307,071.92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屋建
筑面积约 6.25%)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取得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336 处
房屋(总建筑面积约为 320,438.60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屋建筑面积约 6.52%)未取得
房产证,亦未取得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本行可能会由于未能取得有关产
权证书而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承租使用了 15,212 处、建
筑面积合计约 5,721,903.52 平方米的房屋。其中,952 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约为
365,579.90 平方米,占本行承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6.39%)的出租方未能提供房屋的房
产证或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授权出租方出租该等房屋的书面文件,亦未书面出具因租赁
房屋的权属瑕疵导致承租方遭受损失而愿意予以赔偿的承诺。此外,本行租赁的部分房
屋系在集体土地、耕地上建设。如果由于上述房屋的权属瑕疵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该
等房屋而必须搬迁时,本行需及时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
业,可能发生与此相关的额外费用,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
响。

二、与中国银行业有关的风险

(一)中国经济环境变化的风险

       银行业的发展与经济形势、经济增长速度、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社会福利制度改
革进程和人口变化等因素密切相关。本行绝大部分业务、资产和经营活动都在中国境内,
因此,本行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经济发展状况、
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在高基数上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但也存在周期性、结构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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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和矛盾,国际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中国经济发展的不
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此外,未来任何可能发生的灾难,包括自然灾害、疫病等,
均可能对中国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果本行无法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有效应对经济
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二)银行业及互联网金融竞争的风险

    目前中国金融机构体系不断优化、完善,银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当前本行主要与
国内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竞争,包括其他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
农村金融机构等。部分银行可能比本行在财务、管理和信息科技领域拥有更强的实力,
具备更具特色化的竞争力;部分银行可能比本行在某些区域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群体和
地方资源。同时,随着中国金融服务领域的扩大开放,特别是外资银行与民营银行业务
范围和市场准入的放宽,将进一步加剧国内银行业竞争态势。如果本行在竞争中处于不
利地位,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加快了中国银行业服务模式的创新,银行业的市场
格局、盈利模式和竞争环境发生了显著变化。如果本行不能有效应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带
来的变化,市场份额可能受到其他市场参与者的挤压,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
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不利影响。

(三)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行的业务直接受到中国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政策变化的影响。中国银
保监会作为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指引,这些法律、法规或
监管政策未来可能发生调整,部分涉及银行业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仍在不断完善和
修订之中。同时,本行须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
税务总局及国家审计署等机构的监管。如果本行未能完全遵守法律、法规或监管政策,
可能导致行政处罚或其他监管措施,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
影响。

(四)货币政策的风险

    货币政策是人民银行针对宏观经济及总需求管理的重要工具。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
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的变化会影响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盈利水平及流动性。本
行积极研究货币政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但是本行如果不能及时调整以应对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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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利率市场化风险

    近年来,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两轨并一轨”的改革进一步清晰,2019
年 8 月,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深化利率市场化
改革,提高利率传导效率,完善市场利率形成机制的多项政策有望陆续出台。利率市场
化将对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和经营方式产生深刻影响,银行业可能会出现存贷利差
收窄、净利息收入波动性增强、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从长期来看,利率市场化改革将
有助于完善金融市场功能,有利于建立市场公允的可参考利率水平并形成有效的传导机
制,提高商业银行自主定价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如果本行不能及时适应利率市场
化带来的经营环境变化,可能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六)经营许可政策风险

    目前中国境内实行银行、证券及保险分业经营政策,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受到严格
限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格。如果未来监管政策进行调整,银行
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新增业务品种,本行若未能及时获得新业务的经营资格,将有
可能面临客户的流失或竞争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
成不利影响。

(七)会计与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本行会计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而
制定。如果上述制度与相关规定发生调整,可能会要求本行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本行执行的税收政策由财税部门统一规定,缴纳的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等。若税收政策发生调整,将影响本行税后利润水平,
从而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本行 H 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本行 A 股股价的风险

    本行于 2016 年在联交所发行 H 股并上市,在现行监管政策下,除经过相关有权部
门批准外,本行的 A 股和 H 股相互之间不可转换或代替。A 股市场和 H 股市场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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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和投资者基础有一定的差异(包括不同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参与程度)。由于这些
差异,本行 A 股和 H 股的交易价格可能并不相同。本行 H 股股价波动可能会影响本行
A 股的股价,反之亦然。

    本行股票发行上市后,股票价格波动不仅受本行经营状况、盈利水平的影响,同时
还会受到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包括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金融形势的变化、投资
者心理预期等,投资者应对本行股票面临的市场风险有充分认识。

(二)股利分配政策受到法律法规限制的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行只能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中支付股利。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本行当年净利润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期初累计亏损,如有)之和,并
减去当年提取的法定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任意公积金后的余额。当年未分配的可
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如本行于某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或未能符合财
政部关于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的规定,则可能不会分配股利。另外,如果本行资本充足
率低于监管要求或违反其他银行业规定,本行将可能被限制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形式的
分配。

(三)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通过本次发行,本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增加。尽管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充实资本金
会推动本行业务规模的扩大,进而可能提升本行的净资产收益率,但短期内如果本行的
经营业绩未能相应提高,本行净资产收益率会面临降低的风险。

(四)优先股股东表决导致的决策风险

    本行于 2016 年 9 月在联交所发行 H 股并上市,并于 2017 年 9 月完成境外优先股
的发行。本行普通股包括内资股和 H 股,优先股为境外优先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境外优先股发行方案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要求,出现下述情况之一的,本行召开股东
大会应通知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就下述事项与普通股股东分类表决,其所持每一优
先股有一表决权(但本行持有的本行优先股没有表决权):修改本行《公司章程》中与
优先股相关的内容;本行一次或累计减少本行注册资本超过百分之十;本行合并、分立、
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本行发行优先股;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
规定的其他情形。上述事项的决议,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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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本行累计三个会计年度或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自
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与普
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本行优先股股东表决权恢复直至本行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因此,在上述情形下,需要普通股股东与优先股股东分类表决,或者在优先股股东
表决权恢复的情形下,优先股股东将与普通股股东共同表决,本行可能面临优先股股东
表决所导致的决策风险。

(五)优先股强制转股后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被稀释的风险

    本行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监管规定,设置了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即当
触发事件发生时,本行将按优先股发行时的约定确定转换价格和转换数量,将优先股转
换为普通股。本行发生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情形时,应当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
理机构审查并决定。在优先股强制转股完成后,本行优先股股东将转换成为普通股股东,
原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将被稀释。

(六)控股股东可对本行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邮政集团预计将继续保持控股股东地位。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
律法规,邮政集团可能通过提名和选举董事和监事、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股东权利等方
式,对本行主要决策(包括但不限于本行管理、业务策略及政策)产生重大影响。邮政
集团已承诺不会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本行及本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但不排除在某些情况下,邮政集团的利益可能与本行或本行其他股东的利益
并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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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本行基本情况


一、本行基本信息

   注册中文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CO., LTD.

   注册资本:        8,103,057.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金良

   成立日期:        2007 年 3 月 6 日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邮政编码:        100808

   电话号码:        010-6885 8158

   传真号码:        010-6885 8165

   联系人:          杜春野

   互联网网址:      www.psbc.com

   电子信箱:        ir@psbc.com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
                     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
                     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有 1 家控股子公司及 36 家一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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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改制设立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本行系于 2012 年 1 月 21 日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整体改制设立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三、本行的历史沿革”。

(二)发起人

    本行由邮政集团独家发起设立,本行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邮政集团持有本
行 45,000,000,000 股,持股比例 100%。邮政集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本行股
东情况/(一)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三)发行人改制设立前后,主要发起人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由邮政集团独家发起设立,邮政集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本行股东情
况/(一)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四)发行人成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

    本行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承继了改制前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
产和业务。本行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的相关内容。

(五)发行人改制前后的主要业务

    本行系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改制设立前后,本行主要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本行具体业务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五、本行的业务和经营”。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在生产经营方面与主要发起人的关联关系及演变情况

    本行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本行与邮政集团的
关联关系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本行报告期内与邮政集团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同业
竞争与关联交易/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

(七)发起人出资资产的产权变更手续办理情况

    本行为邮政集团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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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中财验字(2011)第 1201 号《验资报告》,原有限
公司拟由全部股东作为发起人将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本金额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后的净资产 6,274,525.60 万元计算,其中 4,500,000 万元作为
注册资本,454,540.5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319,985.01 万元作为一般准备。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收到发起人实收资本金额 4,500,000 万元。2017 年 11 月 28 日,
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4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2011 年股份制改革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出具的中财验字(2011)第 1201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
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发起人用作出资的主要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
办理完毕,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九、主要财产情况”。

三、本行的历史沿革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及历次股本演变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由邮政
集团出资设立。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开业有关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6〕484 号),同意邮政集
团全资组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并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根据该批复,邮储银行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200 亿元。

    (1)设立时第一期实缴出资

    本行第一期实缴出资共 900,000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176,919 万元,以实物出资
723,081 万元。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 2006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实物资产进行资产
评估,并于 2007 年 2 月 25 日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07)第 005 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拟出资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邮政集团以其分布在
31 个省、5 个副省级市的金融经营管理用房、金融系统、办公设备等资产作为对邮储银
行的首次出资,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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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评估值为 723,081.01 万元。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07 年 2
月 28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拟出资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
司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意见》(财建〔2007〕42 号)核准。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
所于 2007 年 3 月 1 日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 1017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3 月 1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首期出资 90 亿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45%,
其中以货币出资 176,919 万元,以实物出资 723,081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59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首次出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
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 1017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
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07 年 3 月 6 日,邮储银行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理了设立登记,并取得了
注册号为 100000100407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营业执照,邮储银行的注册
资本为 2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9,000,000,000 元。

    (2)设立时第二期实缴出资

    本行第二期实缴出资共 250,000 万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 1099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7 年 12 月 5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第二期出资
25 亿元,全部以货币出资;邮储银行累计实收资本为 115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57.5%。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0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第二期注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
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7)验字第 1099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
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3)设立时第三期实缴出资

    本行第三期实缴出资共 850,000.00 万元,实际出资金额为 865,895.89 万元,其中以
货币出资 173,081.00 万元,以实物出资 692,814.8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5,895.89 万元。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 2008 年 8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实物资产进行资产评
估,并于 2008 年 11 月 3 日出具了中发评报字(2008)第 199 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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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注资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邮政集团以其分布在
31 个省(市)的金融经营管理用房、金融系统、办公设备等资产对邮储银行进行二期
资产注资,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成本法、收益法、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08 年 8
月 31 日,该等资产的评估值为 692,814.89 万元。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08 年 11 月
14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二期注资
资产评估项目审核的意见》(财建〔2008〕782 号)核准。

       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8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华辰(2008)验字第 109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12 月 1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第三期出资
850,000.00 万元,实际出资金额为 865,895.89 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 173,081 万元,以
实物出资 692,814.89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15,895.89 万元;邮储银行累计实收资本为 200
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100%。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1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第三期注资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
华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8)验字第 1092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
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08 年 12 月 8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证号:100000000040768)。根据该营业执照,邮储银行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均为 2,000,000 万元。

       邮储银行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20,000,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


       2. 2009 年增资

       2009 年 9 月 25 日,邮政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对邮储银
行增资 100 亿元。

       2009 年 9 月 25 日,邮储银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邮政集团以自有货币资金对邮
储银行增资 100 亿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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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9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华辰(2009)验字第 106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 9 月 25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 100 亿元,全部以货币出资,邮储银行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300 亿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2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新增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辰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09)验字第 1066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
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09 年 11 月 25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变更注
册资本以及修订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银监复〔2009〕473 号),同意邮储银行注册
资本变更为 300 亿元,并核准邮储银行章程相应变更。

       2009 年 12 月 1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100000000040768)。

       该次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30,000,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0,000                   100.00%


       3. 2010 年增资

       2010 年 10 月 12 日,邮政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同意以自有资金对邮储
银行增资 110 亿元。

       2010 年 10 月 12 日,邮储银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同意邮政集团以货币资金对邮储
银行增资 110 亿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根据北京华辰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10 月 29 日出具的华辰(2010)验字第 104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0 月 19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
资本 110 亿元,全部以货币出资,邮储银行变更后的累计实收注册资本为 410 亿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3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新增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华辰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华辰(2010)验字第 1042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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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10 年 11 月 22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变更注
册资本及修订章程有关条款的批复》(银监复〔2010〕553 号),同意邮储银行注册资
本变更为 410 亿元,并核准邮储银行章程相应变更。

       2010 年 12 月 1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100000000040768)。

       该次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41,000,000,000                   100.00%
合计                                         41,000,000,000                   100.00%


(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及历次股本演变

       1. 2012 年整体改制

       2011 年 10 月 31 日,邮政集团总经理办公会议作出决议,同意邮储银行由有限责
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0 月 31 日,邮政集团与邮储银行签署《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
公司设立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的协议》,就邮储银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
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作出约定。

       2011 年 12 月 23 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
有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金〔2011〕181 号),同意邮政集团作为发起人独家发起
设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31 日,邮储银行净资产为
6,274,525.60 万元,其中实收资本 4,500,000 万元,一般准备 1,319,985.01 万元,资本公
积 454,540.59 万元;邮储银行实收资本 4,500,000 万元,按每股面值 1 元设置发起人股
份 4,500,000 万股,全部由邮政集团持有。

       在本行 2012 年整体改制时,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行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1277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本次
评估主要采取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净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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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产评估值为 6,274,525.60 万元,增值 680,392.31 万元,增值率 12.16%。前述资产评估结
果已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改制相关项
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财金〔2011〕166 号)核准。

    根据北京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 27 日出具的中财验字
(2011)第 12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邮储银行实收资本为 4,500,000
万元。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4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股份制改革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北京
中财华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财验字(2011)第 1201 号《验资报告》的结
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11 年 12 月 29 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改革有关
事项的批复》(财建〔2011〕1140 号),同意邮储银行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为股
份有限公司,由邮政集团独家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 450 亿元。

    2011 年 12 月 29 日,邮储银行召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
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议案》《关
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组成人员的议
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设立及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整体改
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1〕634 号),批准邮储银行改制为股份有限
公司,改制后全称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450 亿元,邮政
集团作为发起人,持有 450 亿股,占总股本的 100%。

    2012 年 1 月 20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2〕39 号),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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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2 年 1 月 21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100000000040768)。

       邮储银行整体改制完成后,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45,000,000,000                   100.00%
合计                                          45,000,000,000                   100.00%


       2. 2014 年增资

       2013 年 12 月 13 日,邮储银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由邮政集团以货币资金向
邮储银行增资 20 亿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于 2013 年 12 月 19 日
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3)第 06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3 年 12 月 18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2,000,00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5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新增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3)第
061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13 年 12 月 25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
批复》(银监复〔2013〕680 号),同意邮储银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470 亿元。

       2014 年 3 月 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
号:100000000040768)。

       该次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47,000,000,000                   100.00%
合计                                          47,000,000,000                   100.00%


       3. 2015 年第一次增资

       2014 年 12 月 26 日,邮储银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由邮政集团以货币资金向
邮储银行增资 100 亿元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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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于 2014 年 12 月 26 日
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4)第 036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4 年 12 月 26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邮政集团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10,000,00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6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新增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4)第
036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15 年 1 月 23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
复》(银监复〔2015〕59 号),同意邮储银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570 亿元。

       2015 年 6 月 17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营业执照》(注册
号:100000000040768)。

       该次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                                       57,000,000,000                   100.00%
合计                                           57,000,000,000                   100.00%


       4. 2015 年第二次增资

       2015 年 11 月 20 日,邮储银行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批准邮储银行发行 11,604,000,000
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 1 元,认购价格为 3.89 元/股,由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
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摩根大通(持股主体为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淡马锡(持股主体为 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深圳
腾讯等战略投资者认购。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注册资本由 57,000,000,000 元增加至
68,604,000,000 元,股份总额由 57,000,000,000 股增加至 68,604,000,000 股。

       2015 年 7 月 28 日,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本行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5)第 0122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引进战略投资者所涉及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收益法、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21,333,877.29 万元,增值 2,542,944.75
万元,增值率 13.53%。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15 年 8 月 20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

                                          7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财金〔2015〕
83 号)核准。

    2015 年 12 月 8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邮政储蓄银行增资扩股暨引
进战略投资者的批复》(银监复〔2015〕662 号),同意邮储银行非公开募集不超过 116.04
亿股的股份并引进战略投资者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
蚂蚁金服、摩根大通(持股主体为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
淡马锡(持股主体为 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腾讯。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
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5)第 101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21
日,邮储银行已收到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深
圳腾讯的出资合计 45,139,560,000 元,其中股本为 11,604,000,000 元,资本公积为
33,535,560,000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7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新增实收资本验证的复核报告》,确认普华永道中
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5)第
101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一致。

    2016 年 3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
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6〕75 号),同意邮储银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68,604,000,000
元,并核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2016 年 3 月 23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65XC)。

    该次增资完成后,邮储银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邮政集团                                        57,000,000,000       83.08%
    2    瑞银                                             3,423,340,000        4.99%
    3    中国人寿                                         3,341,900,000        4.87%
    4    中国电信                                         1,140,270,000        1.66%
    5    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                             822,150,000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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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6    蚂蚁金服                                                 738,820,000         1.08%
    7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             642,670,000         0.94%
    8    FMPL                                                     493,570,000         0.72%
    9    国际金融公司                                             474,290,000         0.69%
   10    星展银行                                                 398,460,000         0.58%
   11    深圳腾讯                                                 128,530,000         0.19%
         合计                                                   68,604,000,000     100.00%


    5.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16 年 5 月 25 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有关事宜的批复》(财建函〔2016〕21 号),同意邮储银行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16 年 5 月 31 日,邮储银行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
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上市相关授权
事项的议案》等与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上市相关的议案。

    2016 年 6 月 21 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权管理方案的批复》(财建函〔2016〕24 号),就邮储银行国有股权管理方案有关
事宜作出批复。

    2016 年 6 月 22 日,财政部作出《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有
股转持方案的批复》(财建函〔2016〕25 号),批准邮储银行国有股转持方案。

    2016 年 6 月 24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
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银监复〔2016〕184 号),同意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
票并在香港上市。

    2016 年 6 月 24 日,中国银监会办公厅作出《关于邮储银行监管意见书的函》(银
监办便函〔2016〕1127 号),出具邮储银行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有关情况的监管意
见书。

    2016 年 7 月 21 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在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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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交所上市时对本行以 2016 年 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评估,并出
具中联评报字(2016)第 1098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收益法和市场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3 月 31 日,本行经评估的净资产为 2,741.79 亿元,增值 7.45 亿元,增值率 0.27%。
前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 H 股股票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财建〔2016〕637 号)核准。

    2016 年 8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49 号),核准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
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上市。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行首次公开发行的 12,106,588,000 股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2016 年 10 月 20 日,联席代表(代表国际承销商)部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
319,986,000 股 H 股。该次 H 股发行完成后,本行的注册资本增至 81,030,574,000 元,
股份总数增至 81,030,574,000 股。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
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6)第 135 号《验资报告》,对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募集资金进行了验证。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9 月 28 日止,本行通过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 股 ( H 股 ) 新 股 , 收 到 本 次 增 加 出 资 港 币 57,627,358,880.00 元 , 折 合 人 民 币
49,552,037,080.1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12,106,588,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6,608,310,258.86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网上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上市费用)。所有增
加出资均以港币现金形式投入。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8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验资报告的复核报告》,
确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
字(2016)第 135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一致。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
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7)第 046 号《验资报告》,对本行超额配售 H 股募
集资金进行了验证。经审验,截至 2016 年 10 月 27 日止,本行通过超额配售 H 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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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增加出资港币 1,523,133,360.00 元,折合人民币 1,330,091,437.95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
民币 319,986,000.00 元。连同 2016 年 9 月 28 日通过首次发行 H 股收到的增加出资,本
行累计增加股本人民币 12,426,574,0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 37,675,425,775.91
元(已扣除承销费用、网上发行手续费以及其他上市费用)。所有增加出资均以港币现
金形式投入。

       2017 年 11 月 28 日,普华永道出具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7)第 2469 号《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 股)验资报告的复核报告》,
确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
字(2017)第 046 号《验资报告》的结论在所有重大方面与普华永道在复核过程中了解
到的情况一致。

       2017 年 6 月 14 日,中国银监会作出《中国银监会关于核准邮储银行变更注册资本
的批复》(银监复〔2017〕183 号),同意本行注册资本变更为 81,030,574,000 元。

       2017 年 7 月 18 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邮储银行核发了《营业执照》(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65XC)。

       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完成后,本行的股东及股权结构如下表列示: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邮政集团                     内资股                55,847,933,782     68.92%
   2      中国人寿                     内资股                 3,341,900,000      4.12%
   3      中国电信                     内资股                 1,117,223,218      1.38%
   4      蚂蚁金服                     内资股                  738,820,000       0.91%
   5      深圳腾讯                     内资股                  128,530,000       0.16%
   6      H 股股东                      H股                  19,856,167,000     24.50%
          合计                                               81,030,574,000    100.00%


       6. 历次股权变更对本行业务、实际控制人、管理层及经营业绩的影响

       本行历次股权变更未改变本行主营业务,亦未对本行管理层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
响。本行自设立以来,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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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行股东情况

(一)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1. 本行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持有本行股份前十名的股东名称、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及
持股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SS)                             内资股           55,847,933,782        68.92%
HKSCC NOMINEES LIMITED                      H股             19,842,535,660        24.49%
中国人寿(SS)                             内资股            3,341,900,000         4.12%
中国电信(SS)                             内资股            1,117,223,218         1.38%
蚂蚁金服                                   内资股             738,820,000          0.91%
深圳腾讯                                   内资股             128,530,000          0.16%
LI KIU                                      H股                   207,000        0.0003%
KWOK CHEE YIN                               H股                   200,000        0.0002%
CHENG SUI SUN                               H股                   173,000        0.0002%
WONG WAI FUK                                H股                   173,000        0.0002%
合计                                                        81,017,695,660        99.98%
注:“SS”表示国有股东,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


       2.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持有本行 5%以上内资股股份股东仅有邮政集团,相关
情况如下:

       邮政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4 日,注册资本 10,882,149.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3 号,经营范围为“国内、国际邮件寄递业务;邮政汇兑业务,依
法经营邮政储蓄业务;机要通信业务和义务兵通信业务;邮票发行业务;第二类增值电
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图书、报纸、
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有效期至 2022 年 04 月 30 日);
各类邮政代理业务;报刊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政物流、电子邮件等新兴业务;邮政软
件开发;电子商务;邮政用品及通讯设备销售;邮政工程规划及邮政器材销售;邮政编
码信息和经济技术业务开发、咨询与服务;自有房屋租赁;广告业务;仓储服务;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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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仪服务及咨询;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百货的销售。保险兼业代理(限分支机构
经营);住宿、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酒类的批发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电影
票务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
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创意服务;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
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以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中审众环审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邮政集团总资产为 98,119.25 亿元,所
有者权益合计为 5,359.34 亿元,2018 年净利润为 449.17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邮政集团总资产为 103,895.38 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5,715.19 亿元,2019 年 1-6 月净
利润为 427.53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邮政集团持有本行 55,847,933,782 股内资股股份,占本
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92%,为本行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控股股东邮政集团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存在质押、
冻结和其他有权属争议的情况。

    3. 本行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实际控制人为邮政集团,邮政集团的基本情况请
参见本节“四、本行股东情况/(一)本行主要股东情况/2.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股东
情况”。

    4.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行外,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控制的
重要企业的情况如下:

    (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2,150,000.00 万
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金鼎大厦 B 座 6 层、7 层,经营范围为“人身
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
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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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14,124,811.54 万元,净资产为 1,651,287.13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 51,551.33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6,285,520.20 万元,净资产为
2,448,896.97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91,858.9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5 年 12 月 3 日,注册资本为 2,500,00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大街 3 号,甲 3 号 9 层甲 3-901,901-03 至 901-07、
901-10 至 901-22 室,经营范围为“国际、国内邮件寄递业务;国内快递、国际快递(有
效期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普通货运;广告业务;国际货运代理;货物仓储;信息处
理;代客报关;邮购、电子销售;冷链服务;动产质押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载运海
关监管货物;家用电器、办公用品、日用品、文体、集邮用品的销售;实业投资;信息
技术咨询;国际航线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
除外);国内航线除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航线外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危险品除
外);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运输代理服务、大型物件
运输(限外埠分支机构经营);销售食品;危险货物运输(限廊坊市物流分公司经营)。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3)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778,986.00 万元,注
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甲 3 号 16 层甲 3-1601,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
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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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2,606,151.28 万元,净资产为 1,802,223.95 万元;
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53,275.14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
为 2,548,390.14 万元,净资产为 1,764,933.44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30,118.0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9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 506,000.00 万元,注
册地为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 5 号(陕西邮政信息大厦 9-11 层),经营范围为“许可经
营项目:证券经纪、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
金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
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916,798.24 万元,净资产为 565,266.54 万元;2018 年度,
该企业净利润为 10,113.12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171,236.95
万元,净资产为 579,378.45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13,869.13 万元,上述
数据未经审计。

    (5)中国集邮总公司

    中国集邮总公司成立于 1981 年 10 月 29 日,注册资本为 81,698.00 万元,注册地为
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 17 号,经营范围为“邮资票品的销售;集邮品、集邮用品
的设计、生产、发行、销售;进出口业务,来料加工、承办国内外贸易性邮票展览;销
售文化用品、字画、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通信器材、家用电器、日用百货、贵金属;
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含电子公告服务;
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销售食品;装帧流通人民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装帧流通人民币、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499,959.83 万元,净资产为 421,137.34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 24,701.59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479,294.61 万元,净资产为 446,399.23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19,8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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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6)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4 日,注册资本为 5,765.00 万元,注册地
为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 65 号,经营范围为“电子计算机软件、硬件及网络系统、
光机电一体化智能系统及管理与控制系统的研制开发、销售;与邮政相关的技术及产品
标准的研究;邮政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邮政器具的生产;信息工程及其它计算机
网络工程的施工;邮政通信网络规划、工程设计;通信经济技术研究;企业经营管理、
经济信息、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广告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
产为 310,727.33 万元,净资产为 294,324.75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9,838.21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311,713.63 万元,净资产为 294,486.63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13.56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北京邮票厂

    北京邮票厂成立于 1959 年 1 月 1 日,注册资本为 10,124.00 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
西城区右内大街 8 号,经营范围为“邮票印制、零件印刷、制版、承印商标;防伪技术
产品生产;租赁机械设备;广告制作;防伪技术产品的开发、销售;设计、制作、代理、
发布广告;票务代理(不含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
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金银制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65,948.82 万元,净资产为 37,404.77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2,007.62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
总资产为 80,225.06 万元,净资产为 34,917.16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1,761.6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8)江苏省集邮公司

    江苏省集邮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8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1,346.90 万元,注册地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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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京市中山路 366 号 27 楼,经营范围为“经营流通人民币;集邮邮票的销售;集邮品、
文娱用品、工艺品、金银制品、与集邮有关的印刷品及其加工制品的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该企业经江苏海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 32,811.91 万元,净资产为
-6,217.99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932.31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
企业的总资产为 30,001.42 万元,净资产为 2,061.28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
润-467.88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9)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6 月 27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注册
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 131 号四层,经营范围为“航空意外保险;意外伤害保
险(航空意外险除外);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零售;销售食品;从事拍卖业
务;国内邮购业务及与邮购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机
票代理及销售;销售工艺品、首饰、厨房用具;卫生用品、日用品、针、纺织品、服装、
玩具、文化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批发、零售、
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拍卖业务、保险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以及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
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19,990.86 万元,净资产为 3,779.17 万元;
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289.27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7,758.10 万元,净资产为 3,478.52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300.65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0)海南省报刊发行局

    海南省报刊发行局成立于 1990 年 3 月 21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注册地为
海口市海甸三东路 19 号,经营范围为“经营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报刊、图书、音
像制品以及电子出版物,办理邮政的基础业务,报刊亭广告位租赁,代办电信及社会各
类代办业务以及国家允许开放的其他服务项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
海口中天华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19,602.61 万元,净资产为 405.11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0.4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
产为 9,940.24 万元,净资产为 404.13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0.98 万元,

                                        8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1)山东省集邮公司

    山东省集邮公司成立于 1988 年 5 月 8 日,注册资本为 330.20 万元,注册地为济南
市历下区山师东路 7 号,经营范围为“集邮邮票、集邮品、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的批
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山东齐鲁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企业)审计的总资产
为 14,523.86 万元,净资产为 4,173.28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24.3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4,724.82 万元,净资产为 3,905.32 万元;
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349.3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2)福建省邮政运输局

    福建省邮政运输局成立于 1982 年 3 月 7 日,注册资本为 1,203.94 万元,注册地为
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长乐北路 95 号,经营范围为“邮件运输;二类汽车维修(货车维
修、乘用车维修,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福建闽瑞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 10,681.84 万元,净资产为 10,305.83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811.08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0,562.36
万元,净资产为 10,054.46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251.37 万元,上述数据
未经审计。

    (13)中邮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中邮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0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10,000.00 万元,
注册地为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西村 83 号第 9 层,经营范围为“电子支付平台项目开发,
电子支付系统软件开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9,677.14 万元,净资产为 9,611.53 万元;2018 年度,该
企业净利润为-67.23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9,677.21 万元,
净资产为 9,611.59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0.0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4)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

    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成立于 2002 年 11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5,557.50 万元,注册
地为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3185 号,经营范围为“自控设备、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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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机电一体化、通讯、通信专业的技术服务、开发、培训、转让及咨询;邮政通信发展战
略研究,邮政业务经营研究;网络运行研究;邮政产品的研究、制造(限分支)、生产
(限分支)、销售、安装,信息工程及其它计算机网络工程的施工;提供信息和技术咨
询、技术培训、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机电加工(限分支),机电设备维修;开展
产品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9,614.87 万元,净资产为 4,301.28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
利润为-473.93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14,236.28 万元,净资
产为 4,264.76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63.47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5)四川省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5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元,
注册地为成都市青羊区下南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广告业;会议及展览服务。(以上
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四
川华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9,025.87 万元,净资产为 5,711.64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 0.63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
产为 8,617.20 万元,净资产为 5,555.86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623.57 万
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6)福建省集邮公司

    福建省集邮公司成立于 1989 年 1 月 31 日,注册资本为 274.00 万元,注册地为福
州市华林路 133 号,经营范围为“邮票,信封,本册,明信片,邮票目录;金银制品,
纪念币,工艺美术品,放大镜,量齿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福建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责任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 8,899.97 万元,净资产为 8,031.88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
净利润为-928.29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8,279.74 万元,净
资产为 7,469.57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572.3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7)上海市集邮总公司


                                        8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上海市集邮总公司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974.00 万元,注册地为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694 号,经营范围为“邮票,工艺品,日用百货,服装,集邮用
品,文教用品,邮票寄售,金、银制品零售,家用电器,通信设备(除无线),自有房
产出租,鲜花。附设分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8,474.07 万元,净资产为 11,074.86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164.21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7,707.38 万元,净资产为 11,419.80 万元;2019 年 1-6 月,
该企业净利润 265.74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8)中邮信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邮信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注册资本为 1,094.00 万元,
注册地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42 号 8 层,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管理;酒店投资管理;
邮政技术开发及服务;通信器材销售、维修;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开发应用及办公设备
销售、维修、租赁;邮政设备及产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
除外)、水暖器材、日用百货、服装的销售;邮政及相关业务咨询;邮政专用车整车销
售;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汽车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8,223.96 万元,净资产为 6,574.29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12.10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
产为 7,642.87 万元,净资产为 6,577.73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3.44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19)江苏省邮电印刷厂

    江苏省邮电印刷厂成立于 1987 年 7 月 24 日,注册资本为 3,000.00 万元,注册地为
常州市关河西路 232 号,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品印刷与制作;纸品包装
加工,包装袋生产印刷销售,纸制品制作;邮资信封印刷、邮资明信片印刷;条形码印
刷;其他印刷品的制版、印刷、装订;设计和策划、制图;企业形象及产品营销策划,
会展策划,国内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庆典礼仪活动,展览展示服务;文化
办公用品、五金家电、工艺品、金银制品、数码电子产品、家居护理品、文化用品、厨
房用品、卫生用品、车上装饰品、皮革制品、床上用品、针纺针品、化妆品、无纺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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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用品、金属制品、塑料制品、日用小百货、紫砂茶具,竹木工艺品、陶瓷制品的制
作与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动产租赁;设备租赁;住宅信报箱、邮电专用柜、通用电
度表箱的制造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江苏国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总资产为
7,446.62 万元,净资产为 6,381.02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 134.70 万元。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7,028.06 万元,净资产为 6,644.64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 263.6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0)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成立于 1979 年 9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1,527.00 万元,注册
地为沈阳市沈河区南关路 31 号,经营范围为“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
他印刷品印刷;广告制作、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纸箱、包装箱生产;设备租赁、房屋租
赁;印刷技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邮票、集邮品、工艺美术
品、印刷设备、特种印刷油墨(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保密印刷品检测灯具、
工艺品、包装装潢印刷品、纸制品、办公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耗材、电子产品、家
用电器、金融机具、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音
像制品、通讯器材、塑料制品、文化用品、日用百货、洗涤用品、家居用品、针纺织品、
服装、鞋帽、箱包、厨具、餐具销售,金银饰品、黄金制品、白银制品加工、销售;货
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
企业经辽宁诚远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的总资产为 5,948.68 万元,净资产
为 5,488.81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946.31 万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5,732.12 万元,净资产为 5,252.59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
润-236.2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21)新疆邮政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新疆邮政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注册地为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191 号,经营范围为“销售:种子(不
在分装的包装种子),农药,农产品,批发预包装食品。销售:液面肥、农膜、农机具、
饲料及添加剂、日用百货、文体用品、家用电器,化肥(零售);仓储服务,社会经济
咨询”。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企业经新疆国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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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资产为 5,597.56 万元,净资产为-441.21 万元;2018 年度,该企业净利润为-196.05 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企业的总资产为 3,293.38 万元,净资产为-444.06 万元;2019
年 1-6 月,该企业净利润-2.85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5. 本行自然人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内资股股东中无自然人股东。

    6. 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本行内资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行内部职工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不存在内部职工股,不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
持股、信托持股或委托持股情形。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

    本次 A 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为 81,030,574,000 股,其中 H 股 19,856,167,000 股。
不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影响,假设本次发行 A 股 5,172,164,200 股(未
考虑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 86,202,738,200 股,本行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列示:
                                                                            发行后
                                            发行前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SS)         内资股       55,847,933,782      68.92%        55,847,933,782      64.79%
中国人寿(SS)         内资股        3,341,900,000       4.12%         3,341,900,000       3.88%
中国电信(SS)         内资股        1,117,223,218       1.38%         1,117,223,218       1.30%
蚂蚁金服               内资股         738,820,000        0.91%           738,820,000       0.86%
深圳腾讯               内资股         128,530,000        0.16%           128,530,000       0.15%
H 股股东                H股         19,856,167,000      24.50%        19,856,167,000      23.03%
其他 A 股股东          内资股                    -              -      5,172,164,200       6.00%
股份总数                            81,030,574,000    100.00%         86,202,738,200    100.00%
注:“SS”表示国有股东,为 State-owned Shareholder 的缩写,下同


    本次 A 股发行前,本行总股本为 81,030,574,000 股,其中 H 股 19,856,167,000 股。
如果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假设本次发行 A 股 5,947,988,2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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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本次发行完成后本行总股本为 86,978,562,200 股,本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表
列示:
                                                                          发行后
                                        发行前
       股东名称    股权性质                                     (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邮政集团(SS)      内资股      55,847,933,782      68.92%         55,847,933,782      64.21%
中国人寿(SS)      内资股       3,341,900,000       4.12%          3,341,900,000       3.84%
中国电信(SS)      内资股       1,117,223,218       1.38%          1,117,223,218       1.28%
蚂蚁金服            内资股        738,820,000        0.91%           738,820,000        0.85%
深圳腾讯            内资股        128,530,000        0.16%           128,530,000        0.15%
H 股股东             H股        19,856,167,000      24.50%         19,856,167,000      22.83%
其他 A 股股东       内资股                   -              -       5,947,988,200       6.84%
股份总数                        81,030,574,000    100.00%          86,978,562,200    100.00%


六、本行股份质押、冻结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内资股股东所持本行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冻结的情
况。

七、本行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控股及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一)本行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拥有一家控股子公司,即中邮消费金融。

    中邮消费金融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住所为广州市南沙区海滨路 171 号南沙
金融大厦 11 楼 1101 之一 J30(仅限办公用途)(JM),法定代表人为林茂新,公司类
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经营范围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
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
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
券投资业务;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 30 亿元,实收资本 30 亿元,其中
邮储银行出资 21.15 亿元,占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的 70.500%;星展银行出资 4.50 亿
元,占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的 15.000%;广东三正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35 亿元,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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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的 4.500%;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10 亿元,占中邮消
费金融注册资本的 3.666%;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5 亿元,占中邮消费金融
注册资本的 3.500%;拉卡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0.50 亿元,占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
本的 1.667%;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0.35 亿元,占中邮消费金融注册资本的
1.16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广州分所审计的总资产为 236.71 亿元,净资产为 30.86 亿元;2018 年度,该公司净利
润为 2.03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263.65 亿元,净资产为 32.24
亿元;2019 年 1-6 月,该公司净利润 1.39 亿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本行参股公司

    1.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6 年 12 月 28 日,住所为天津市河西区
马场道 59 号增 1 号平安大厦 26 楼,法定代表人为林景臻,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
港澳与境内合资),经营范围为“发起设立并管理产业投资基金;主要受托管理渤海产
业投资基金;提供相关投资咨询服务及从事其他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资产管理业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000
元,其中,本行出资额为 10,000,000 元,持股比例为 5%。

    2.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3 月 8 日,住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
验区郭守敬路 498 号,法定代表人为时文朝,公司类型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为“建设和运营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提供先进的电子化支付
技术和与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相关的专业化服务,开展银行卡技术创新;管理和经营‘银
联’标识,制定银行卡跨行交易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协调和仲裁银行间跨行交易业务
纠纷,组织行业培训、业务研讨和开展国际交流,从事相关研究咨询服务;经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 2,930,374,380 元,实收资本为 2,930,374,380 元,其中,本行持有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公司的股份数为 17,50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60%。


                                         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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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住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
直门外大街辛 137 号 B 厅 119 室,法定代表人为李承,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再担保业务;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6,100,000,000 元,
其中,本行认缴出资额为 2,000,000,000 元,认缴出资比例为 3.0257%,实缴出资额为
500,000,000 元。

    4.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4 月 17 日,住所为鲅鱼圈区营港路 1 号,法
定代表人为邓仁杰,公司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港口装卸、仓储、服
务;船舶物资供应;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
部件;出口本企业生产的海产品、滑石、镁砂、编制袋、食品、木制品、服装、针织品
(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代办货物包装、托运、水路运输、
非金属矿石、生铁销售、塑料包装制品、植物油;国际客运服务、代售船票、托运行李;
废旧物资回收;广告招商代理、制作、设计;船舶供给(日用品供给,船舶燃油除外)、
水泥方砖生产、水泥方砖铺设、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工程咨询。供水、供暖;污
染物应急防治和污染物接收处置(凭资质证经营);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经销
石油液化气,日用百货、纺织品、皮具、家用电器、五金交电、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船舶材料(除应经审批的),通讯器材经销及代理服务,船舶废旧物品(不含危险废物)
回收及代理服务,预包装食品。汽车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物业管理、建筑物清
洁服务、其他清洁服务、会议服务、绿化管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机械与设
备租赁、其他水上运输辅助活动;不动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18 年 11 月 28 日,本行以 2,966,488,112.46 元债权认
购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867,032,016.17 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营
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20,000,000,000 元,实收资本为 20,000,000,000 元,本
行持股比例为 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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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历次资产评估、验资情况

(一)历次资产评估情况

    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评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节“三、本行的历史沿
革/(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情况及历次股本演变”。

    2. 整体改制时评估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在本行 2012 年整体改制时对本行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1277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评估报告》,本次
评估主要采取了资产基础法、收益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净资
产评估值为 6,274,525.60 万元,增值 680,392.31 万元,增值率 12.16%。

    根据邮政集团与本行于 2011 年 10 月 31 日签署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
任公司设立及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相关事项的协议》(以下简称“《设立及整体变更协
议》”),为完善本行设立时邮政集团用作出资的实物资产的权属证明手续,邮政集团
以其部分房屋及相关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置换。

    在上述资产置换中,本行置出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共计 121 项,房屋建筑面积合计
142,431.89 平方米,房屋建筑物对应的 118 项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67,126.97 平方米。
针对前述置出资产的价值,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
基准日对本行拟置出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1278 号《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拟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之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市场法、成本法,截至
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评估值为 106,297.42 万元,评估增值 28,377.89
万元,增值率 36.42%。

    在上述资产置换中,邮政集团置入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共计 115 项,房屋建筑面积
合计 98,413.80 平方米,和土地使用权 102 项,面积合计为 59,578.81 平方米。针对前述
置入资产的价值,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
邮政集团置入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1279 号《中国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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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集团公司拟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项目之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市场法、成本法,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评估值为 102,666.09 万元,评估增值 91,727.69 万元,增值率
838.58%。

    在本行 2012 年整体改制时,对本行设立时继承的邮政集团邮政储蓄等业务,因利
率变动和政策因素而形成的政策性历史挂账(以下简称“历史挂账”),邮政集团拟以
其分布在各省市的适合本行用于经营其邮储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用房和相关土地使用
权,以及金融系统及办公设备等实物资产,经评估后用于抵偿历史挂账(前述事宜简称
“资产抵偿”,所涉实物资产简称“抵偿资产”)。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以 2010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邮政集团抵偿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中企华
评报字(2011)第 1280 号《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拟以资产抵偿所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
限责任公司政策性历史挂账项目评估报告》,本次评估主要采取了市场法、成本法,截
至评估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该等资产评估值为 427,793.95 万元,评估增值
322,091.56 万元,增值率 304.72%。

    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已于 2011 年 12 月 9 日获得《财政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
责任公司改制相关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财金〔2011〕166 号)核准。

    根据邮储银行(作为乙方)整体改制时与邮政集团(作为甲方)签署的《设立及整
体变更协议》约定,“在置换交接日或财政部核准前述资产评估报告之日(以时间较晚
者为准),双方同意对经核准的置入资产评估报告显示的置入资产评估价值与经核准的
置出资产评估报告显示的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之间的差额进行处理:即如果置出资产的评
估价值大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则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支付差额部分;如果置出
资产的评估价值小于置入资产的评估价值,则乙方将以现金方式向甲方支付差额部分。”

    前述置出资产评估值与置入资产评估值之间的差额已由邮政集团补足。

    为保证出资置换不影响本行经营的稳定性,本行与邮政集团在《设立及整体变更协
议》中作出如下安排,置入资产为适合本行经营主营业务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同时,
为保证本行业务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就本行拟继续作为经营场所使用的置出资产,
本行将作为承租方后续向邮政集团租赁该等置出资产并签订相应的租赁协议。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邮政集团置入的 115 处房屋及 102 项土地使用权中,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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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6,097.12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尚未取得该等房屋的房产证及其
占有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用途为办公;就 1 处、建筑面积约 397.02 平方米
的房屋,本行尚未取得其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用作营业网点。前述房屋
的建筑面积占本行自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 0.13%,占比较低;前述房屋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1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6,722.03 万元,占邮政集团置入资产总评估值的
比例约 6.55%,占比较低。

    本行后续将积极与邮政集团进行沟通协调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产
权证。若因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而必须搬迁时,本行可
以及时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的
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邮政集团出具的《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的土地、房产相
关事项的确认函》,就来自邮政集团但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和土地,邮政集团承诺如
下:

    “1、本公司自相关物业实际转移至邮储银行之日起,未对该等相关物业提出任何
权利主张或者要求,未来也不会对该等相关物业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者要求;

    2、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协助邮储银行向相关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相关
物业的权属证书。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双方约定承担办理完善相关物业权属证书所需
的税费及将相关物业权属证书办理至邮储银行名下所需的税费,并赔偿邮储银行因未取
得以邮储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为权利人的权属证书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和费用;

    3、就无法协助邮储银行取得权属证书的相关物业,本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对邮储
银行作出置换或补偿。”

       3. 2015 年第二次增资时评估

    本行 2015 年增资时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节“三、本行的历史沿革/(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及历次股本演变”。

       4. 2016 年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时评估

    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H 股时的评估情况请参见本节“三、本行的历史沿革/(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情况及历次股本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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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历次验资情况

    本行自设立以来的验资情况请参见本节“三、本行的历史沿革”及本招股意向书“第
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三、本行发行境外优先股的情况”。

九、本行不良资产处置情况

(一)本行不良贷款转让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有 1 笔不良资产包转让,合计 13 户(共 15 笔)贷款,本金合计
0.87 亿元,受让方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 0.27
亿元。不良贷款转让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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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五级   账面    转让前已计   账面净                                                     转让    是否为关
       客户名称       业务品种       不良形成时间                                               担保方式           转让时间          受让方
号                                                       分类   原值    提减值准备     值                                                       价格      联方
     河北佰乘化工有                                                                                                                  中国长城
1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0 月 19 日   损失    3.00         3.0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资产管理   26.50      否
         限公司
                                                                                                                                     股份有限
     河北仁邦新型建                                                                                                                  公司河北
2                     小企业贷款   2016 年 01 月 20 日   损失    7.30         7.3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材有限公司                                                                                                                    省分公司
3                     小企业贷款   2016 年 02 月 20 日   损失    2.90         2.9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邯郸市东方棉业
       纺织有限公司
4                     小企业贷款   2016 年 02 月 20 日   损失    8.00         8.0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馆陶县同兴轴承
5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03 月 20 日   损失    4.90         4.9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制造有限公司
     河北烨豪钢铁贸                                                                           抵押、质押、保
6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01 月 27 日   损失   19.29        19.29        0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易有限公司                                                                                   证
     阳原县宏峰建材
7                     小企业贷款   2014 年 07 月 13 日   损失    2.00         2.0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有限公司
     张北县昌宏商品
8                     小企业贷款   2014 年 08 月 27 日   损失    0.28         0.28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混凝土有限公司
     张家口恒搏机械
9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18 日   损失    2.45         2.45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有限公司
     张家口市京北富
10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16 日   损失    1.99         1.99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源农业有限公司
     唐山恒卓商贸有
11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20 日   损失    1.90         1.9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限公司
     迁安市翔远帽业
12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18 日   损失    4.65         4.65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有限公司

13   唐山市泰丰建筑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02 日   损失    9.23         9.23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工程有限责任公
14         司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2 月 02 日   损失    9.50         9.5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1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五级   账面    转让前已计   账面净                                               转让   是否为关
       客户名称       业务品种       不良形成时间                                             担保方式         转让时间          受让方
号                                                       分类   原值    提减值准备     值                                                 价格     联方
     唐山市远大玻璃
15                    小企业贷款   2015 年 11 月 18 日   损失   10.00        10.00        0   抵押、保证   2017 年 03 月 03 日                      否
         有限公司




                                                                             1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报告期内,本行转让不良贷款债权本金为 0.87 亿元,转让价格为 0.27 亿元。转让
前本行对上述转让的不良贷款计提的减值准备为 0.87 亿元,已按照贷款余额全额计提
减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

(二)本行不良资产核销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本行的相
关规定,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呆账,冲销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报告期各期,本行呆账核销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报告期            核销前五级分类             呆账核销金额          呆账核销前已计提减值准备
2019 年 1-6 月                损失类                          3,298                           3,298
2018 年                       损失类                          7,164                           7,164
2017 年                       损失类                          6,495                           6,495
2016 年                       损失类                          9,571                           9,571


     贷款核销之前,本行将贷款五级分类调整至损失类,并全额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报
告期各期,本行呆账核销金额分别为 32.98 亿元、71.64 亿元、64.95 亿元及 95.71 亿元,
计提的减值准备充分。

十、本行组织结构

(一)本行股权结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邮政集团         中国人寿        中国电信        蚂蚁金服           深圳腾讯     H 股股东

          68.92%        4.12%            1.38%            0.91%            0.16%        24.5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70.50%

                                        中邮消费金融




                                                 1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二)本行内部组织及运行情况

    本行是依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组建的商业银行,是独立的
法人实体,依法接受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等机构的监督管理。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下
的授权经营体制,下属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支机构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
业务。

    本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依法运作情况请参见本招
股意向书“第十节 公司治理结构/二、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本行总行管理架构及常设部门如下图所示:




                                      1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社会责任
                                      关联交易                                                                              履职尽职      财务与内
                          战略规划                 审计委员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与消费者       提名委员                                  监事会办
               董事会办               控制委员                                                                              监督委员      控风险监
                            委员会                     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权益保护           会                                      公室
                 公室                     会                                                                                    会        督委员会
                                                                                                 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                                                                                                         审计局



 个人金融      三农金融    公司金融   资金资管                       授信业务       消费者权       信息科技      业务与产      资产负债      集中采购              审计分局
                                                       风险管理
 管理委员      服务管理    管理委员   管理委员                       审议委员       益保护委       管理委员      品创新管      管理委员      管理委员
                                                         委员会
     会          委员会        会         会                             会           员会             会        理委员会          会            会



个人金融板块         普惠金融板块       公司金融板块              资金资管板块              风险管理板块                 信息科技板块                    综合支撑板块

                                                                                              风险管理部                                                            办公室(党
 个人金融部          小企业金融部        公司金融部               金融同业部                                         信息科技管理部              战略发展部
                                                                                            (三农风险管理                                                          委办公室)
                                                                                                中心)
                                                                                                                                               资产负债管理部
                     三农金融事业
 消费信贷部                              交易银行部               金融市场部                   授信管理部            金融科技创新部            (三农资产负债         总务部
                         部
                                                                                                                                                 管理中心)
                                                                                                                                                 财务会计部
 信用卡中心                              投资银行部               托管业务部                   信用审批部                 管理信息部           (三农财务管理       党建工作部
                                                                                                                                                   中心)

                                                                                                                                                 人力资源部
 网络金融部                                                       资产管理部                   内控合规部                软件研发中心
                                                                                                                                               (党委组织部、
                                                                                                                                                                      监察部
                                                                                                                                               三农人力资源管
代理金融管理                                                                                  法律事务部                                           理中心)
                                                                                                                           数据中心
    部                                                                                      (消费者权益保
                                                                                                护部)                                           采购管理部             工会


 注:       第一汇报路径                                                                       安全保卫部
                                                                                                                                                 运营管理部
        --- 第二汇报路径




                                                                                    10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 总行机构职责

      (1)总行高级管理层下设各委员会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主要职能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行个人金融业务发展,审议全行
 1     个人金融管理委员会
                                  个人金融业务相关重大事项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行三农金融业务发展,审议全行
 2     三农金融服务管理委员会
                                  三农金融业务相关重大事项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行公司金融业务发展,审议全行
 3     公司金融管理委员会
                                  公司金融业务相关重大事项
                                  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行资金资管业务发展,审议全行
 4     资金资管管理委员会
                                  资金资管业务相关重大事项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风险管理及内控管理相关重大事
 5     风险管理委员会
                                  项
 6     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授信与非信贷业务相关重大事项
 7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重大事项
 8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信息科技管理相关重大事项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业务与产品创新管理相关重大事
 9     业务与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
                                  项
 10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相关重大事项
 11    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         负责协调、审议全行集中采购管理相关重大事项


      (2)总行各部门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主要职能
 1     董事会办公室               负责董事会日常工作
 2     监事会办公室               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3     审计局                     负责全行内部审计工作
                                  负责全行个人存款储蓄和中间业务的经营管理,牵头
 4     个人金融部
                                  个人客户综合营销服务工作
 5     消费信贷部                 负责全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的经营管理
 6     信用卡中心                 负责全行信用卡业务的经营管理
                                  负责全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统筹互联网平
 7     网络金融部
                                  台和电子渠道管理
 8     代理金融管理部             负责统筹全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
                                  负责全行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牵头全行普惠
 9     小企业金融部
                                  金融服务工作
 10    三农金融事业部             负责统筹全行三农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
                                  负责全行公司业务的经营管理,牵头对公客户综合营
 11    公司金融部
                                  销服务工作
 12    交易银行部                 负责全行现金管理、企业网银、银企直联、贸易金融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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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主要职能
                                 及对公国际业务的经营管理

 13    投资银行部                负责全行境内投资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
                                 负责全行同业业务的经营管理,牵头同业客户综合营
 14    金融同业部
                                 销服务工作
 15    金融市场部                负责全行金融市场业务的经营管理
 16    托管业务部                负责全行托管业务的经营管理
       风险管理部(三农风险管理中
 17                               负责牵头全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心)
 18    授信管理部                负责全行信用风险管理、授信管理和资产保全工作
 19    信用审批部                负责全行授信和非信贷业务审查审批工作
                                 负责全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牵头操作风险和合规风
 20    内控合规部
                                 险管理
       法律事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
 21                               负责全行法律事务管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部)
 22    安全保卫部                负责全行安全保卫工作
 23    信息科技管理部            负责统筹全行信息科技管理工作
                                 负责全行架构管理、需求管理、科技创新和 IT 规划重
 24    金融科技创新部
                                 点项目建设等工作
 25    管理信息部                负责全行数据管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26    软件研发中心              负责全行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和软件研发工作
 27    数据中心                  负责全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
 28    战略发展部                负责全行战略规划和研究工作
       资产负债管理部(三农资产负 负责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利
 29
       债管理中心)               率汇率风险管理等工作
       财务会计部(三农财务管理中
 30                               负责全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心)
       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三
 31                               负责全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工作
       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
 32    采购管理部                负责全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33    运营管理部                负责全行运营体系建设和总行集中运营工作
 34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负责全行行务运行、品牌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等工作
 35    总务部                    负责全行工程建设管理和总行后勤保障工作
 36    党建工作部                负责全行党建工作
 37    监察部                    负责全行纪检监察工作
 38    工会                      负责全行工会工作
                                 负责全行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理财子公司筹建
 39    资产管理部
                                 工作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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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分支行机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开设 36 家一级分行、322 家二级分行及 7,898
家支行及其他类机构。本行一级分行和各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下辖二级分行、支行
序号       一级分行名称                  注册地址
                                                                   及其他类机构数量
  1    北京分行            北京市丰台区北甲地路 2 号院 6 甲 1                138 家
                           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海融大楼 1 号
  2    天津分行                                                              112 家
                           楼、2 号楼
  3    河北省分行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 5 号               380 家
  4    山西省分行          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 2 号                         267 家
  5    内蒙古自治区分行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 7 号               162 家
  6    辽宁省分行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                    311 家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758 号
  7    吉林省分行                                                            168 家
                           3-6 层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四道街
  8    黑龙江省分行                                                          320 家
                           55 号
  9    上海分行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80 号                      104 家
                           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242 号金融
 10    江苏省分行                                                            426 家
                           城 2 号楼 35F 至 45F
 11    浙江省分行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百井坊巷 87 号                  358 家
                           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 12236
 12    安徽省分行                                                            352 家
                           号商业综合楼
 13    福建省分行          福建省福州市古田路 101 号闽通大厦                 177 家
 14    江西省分行          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世贸路 969 号                     350 家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 7000 号汉峪金融
 15    山东省分行                                                            462 家
                           商务中心四区 6 号楼
 16    河南省分行          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 59 号                          589 家
 17    湖北省分行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小路 41 号                  342 家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 489
 18    湖南省分行                                                            427 家
                           号
 19    广东省分行          广东省广州市体育西路 1-3 号峰源大厦               491 家
 20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主路 35 号                   251 家
 21    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四路 1 号                81 家
                           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江北嘴
 22    重庆分行                                                              227 家
                           A03 号地块金融城 2 号 T2 号楼
 23    四川省分行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 588 号                 553 家
                           贵州省贵阳市机场路 5 号黔源大厦 3 楼、
 24    贵州省分行                                                            143 家
                           11 楼、12 楼

                                       10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下辖二级分行、支行
序号        一级分行名称                 注册地址
                                                                      及其他类机构数量
                            昆明市学府路 388 号昆明冶金高等专科
 25      云南省分行                                                             150 家
                            学校“高职培训中心”大楼 1-9 层
 26      西藏自治区分行     拉萨市林廓东路一巷五号                               18 家
 27      陕西省分行         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 5 号邮政信息大厦                 219 家
 28      甘肃省分行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369 号                     158 家
 29      青海省分行         青海省西宁市海晏路 30 号                             54 家
 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宁夏银川市解放西街 9 号宁夏邮政大楼                  47 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解放北路
 31                                                                             133 家
         行                 61 号
 32      大连分行           大连市沙河口区成仁街 191 号                          49 家
 33      宁波分行           宁波市江北区桃渡路 120 号                            55 家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 1 号磐基中心商务
 34      厦门分行           楼二、六、七、十九、二十楼;厦门市                   31 家
                            思明区后江埭路 37 号二、五至十二楼
 35      青岛分行           山东省青岛市延安三路 222 号                          48 家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48 号深圳信息枢
 36      深圳分行                                                                67 家
                            纽大厦 2 楼、41--43 楼



十一、本行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基本情况

      1. 人数及变化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岗员工人数(不含劳务派遣用工)分别为 168,315 人、170,809
人、171,551 人及 169,735 人。

      2. 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员工的专业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分类
                                        人数                           占比
管理层                                              5,815                       3.45%
个人银行业务                                     80,751                        47.98%

                                        10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分类
                                     人数                           占比
公司银行业务                                     13,095                      7.78%
资金业务                                          1,315                      0.78%
财务会计                                         16,109                      9.57%
风险内控                                         11,265                      6.69%
其他 1                                           39,965                     23.74%
合计                                            168,315                    100.00%
注 1:其他包括行政、信息科技及其他支持性岗位


       3. 员工学历构成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员工的学历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分类
                                     人数                           占比
研究生及以上                                      9,601                      5.70%
本科                                            111,163                     66.04%
专科及以下                                       47,551                     28.25%
合计                                            168,315                    100.00%



       4. 员工年龄构成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员工的年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人,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分类
                                     人数                           占比
30 岁及以下                                      34,486                      20.49%

31-40 岁                                         78,832                      46.84%

41-50 岁                                         43,009                      25.55%

51 岁及以上                                      11,988                       7.12%

合计                                            168,315                    100.00%



       5. 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为本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劳务派遣单位数量分别为

                                      10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90 家、191 家、215 家和 244 家。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的劳务派遣人数及
占用工总数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百分比除外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劳务派遣
                         13,698            14,091              15,019             17,332
人员
员工总数              168,315            170,809              171,551            169,735
用工总数              182,013            184,900              186,570            187,067
劳务派遣
人员占用
                         7.53%             7.62%               8.05%               9.27%
工总数的
比例

    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未超过用工总数的 10%,本行劳
务派遣员工主要从事大堂引导、电话客服、安全保卫等具有临时性、辅助性或替
代性的岗位,用工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规定。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为本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前十大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及
其各自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占比情况如下:
                                                                          本行向派遣单
                                                                          位支付的劳务
     报告期         序号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性支出占本行
                                                                          业务及管理费
                                                                            的比例
                     1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0.08%
                     2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8%
                     3       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0.07%
                     4       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6%
                     5       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5%
  2019 年 1-6 月
                     6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5%
                     7       北京明信博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04%
                     8       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04%
                     9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3%
                     10      河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0.02%
    2018 年度        1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0.07%
                     2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7%
                     3       北京东方慧博人力资源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0.06%
                     4       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6%

                                          1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本行向派遣单
                                                                     位支付的劳务
       报告期      序号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                性支出占本行
                                                                     业务及管理费
                                                                       的比例
                    5     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5%
                    6     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04%
                    7     北京明信博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04%
                    8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3%
                    9     湖南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3%
                    10    河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0.02%
                    1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8%
                    2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0.07%
                    3     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6%
                    4     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5%
                    5     山西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05%
   2017 年度
                    6     河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0.04%
                    7     北京明信博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04%
                    8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4%
                    9     云南思瑞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0.02%
                    10    广东信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0.02%
                    1     北京常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1                    0.10%
                    2     四川腾翔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10%
                    3     江西省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0.08%
                    4     太原佳鑫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0.08%
                    5     河南鸿福实业有限公司                              0.07%
   2016 年度
                    6     安徽易德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7%
                    7     北京明信博远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0.06%
                    8     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安徽有限公司                  0.05%
                    9     辽宁省劳服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0.05%
                    10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5%
注 1:北京常职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已经注销


    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为本行提供劳务派遣服务的前十大派遣单位均已与
本行签署劳务派遣协议,前述前十大派遣单位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资质情况如
下:

                                       1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注册资本
      公司名称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资质
号                                                          (万元)
     北京外企人
     力资源服务                                2010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                 913401005606735373(1-1)                    1,000
     安徽有限公                               08 月 20 日              (34010020130018)
     司
     北京东方慧
     博人力资源                                2007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                 911101056631322078                           2,055
     顾问股份有                               05 月 30 日              ((京)24528)
     限公司
     四川腾翔人
                                               2007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    力资源管理   91510000669562080K                           1,000
                                              12 月 06 日              (川人社派 201702000102)
     有限公司
     安徽易德人
                                               2007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4    力资源管理   913401007981426480(1-1)                    1,007
                                              02 月 13 日              (34010020130002)
     有限公司
     江西省人力
                                               2002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5    资源有限公   91360000741968123Y                             500
                                              09 月 03 日              (36010320220613522)
     司
     山西佳鑫人
     力资源管理                                2006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6                 9114010078328490XF                           1,100
     咨询服务有                               01 月 20 日              (SXRST2013111926)
     限公司
     湖南红海人
                                               2006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7    力资源有限   914301007880124364                           1,000
                                              04 月 24 日              (湘 104 号)
     公司
     河南鸿福实                                2004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8                 91410103757144831A(1-1)                    1,513
     业有限公司                               01 月 07 日              (豫劳派 41000014058)
     北京明信博
                                               2003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    远劳务服务   91110102750113098C                           1,000
                                              05 月 26 日              ((京)10384)
     有限公司
     重庆飞驶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001 年
10   人力资源管   9150010570944299XP                             200   (渝人社遣许字 2013003
                                              09 月 28 日
     理有限公司                                                        号)
     辽宁省劳服
                                               2006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1   企业发展有   91210000781638954G                             300
                                              01 月 10 日              (辽 A20160016 号)
     限公司
     云南思瑞达
                                               2003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2   劳务派遣有   915301027535733059                             510
                                              10 月 09 日              (530102004)
     限公司
     广东信源人
                                               2006 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3   力资源服务   91440000784886224F                             500
                                              01 月 13 日              (440000150005)
     有限公司



     除广东信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外,本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前十大劳务
派遣单位与本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6. 使用外包服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委托外包服务企业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提供钞
车押运、网络设备维护、凭证扫描、数据录入等有关服务。截至报告期各期末,
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外包服务的企业数量分别为 1,667 家、1,824 家、1,867


                                              1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家和 1,855 家。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外包服务的前十大外包服务企
业名称及其各自报告期内业务占比情况如下:
                                                                    本行向外包服
                                                                    务企业支付的
     报告期        序号             外包服务企业名称                费用 1 占本行业
                                                                    务及管理费的
                                                                         比例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0.60%
                    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18%
                    3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0.12%
                    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8%
                    5     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0.06%
  2019 年 1-6 月
                    6     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0.05%
                    7     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0.03%
                    8     北京振远护卫中心                                   0.03%
                    9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2%
                    10    福建国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2%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0.30%
                    2     京北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14%
                    3     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0.08%
                    4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8%
                    5     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0.06%
    2018 年度
                    6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4%
                    7     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                               0.04%
                    8     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0.03%
                    9     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0.03%
                    10    福建国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3%
    2017 年度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0.32%
                    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13%
                    3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6%
                    4     金邦达有限公司                                     0.05%
                    5     深圳市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0.05%
                    6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5%
                    7     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                               0.04%

                                      1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本行向外包服
                                                                    务企业支付的
     报告期        序号              外包服务企业名称               费用 1 占本行业
                                                                    务及管理费的
                                                                         比例
                    8     福建国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3%
                    9     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0.03%
                    10    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0.03%
                    1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0.28%
                    2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10%
                    3     银联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0.05%
                    4     河南鹏劳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0.04%
                    5     金邦达有限公司                                     0.04%
   2016 年度
                    6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04%
                    7     北京南天软件有限公司                               0.03%
                    8     福建国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3%
                    9     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                       0.03%
                    10    深圳银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0.03%
注 1:本行向外包服务企业支付的费用系按照向相关外包服务企业及/或其分公司支付费用的
合并口径计算


    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为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外包服务的前十大外包服
务企业均已与本行签署相关协议,该等外包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资质情
况如下:




                                      11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资质

                                                                                     钞车押运、银企对   不适用(其中钞车押运事项参照《保安守护押运
       中国邮政集                                 1995 年                            账、会计稽核、管库 公司管理规定》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邮政企业
 1                  911000000000192465                                  10,882,149
         团公司                                  10 月 04 日                         出纳等             等单位自行武装守护押运的规定)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1219Q30278R2M)
                                                                                     软件开发、现金清 《IT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京北方信息
                                                  2009 年                            点、凭证扫描补录、 (0122019ITSM056R2LMNWX)
 2     技术股份有   911101086976555404                                 12,049.2382
                                                 12 月 16 日                         个人业务集中授权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限公司
                                                                                     实时比对复核       (01219IS0279R2M)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110108716424 号)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31001022013-00001-19-0070-01)
                                                                                     交互式账单平台建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银联数据服                                 2003 年                            设、信用卡电子账单 (ISCCC-2014-ISMS-J-037-R1)
 3                  91310115746189532W                                     18,500
       务有限公司                                01 月 10 日                         外包服务、信用卡系 《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统外包服务         (138-2015-ITSM-032-R2-LMN)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CCC-2017-QMS-J-022-R1)
                                                                                     远程监控、大堂引导
       河南鹏劳人
                                                  2005 年                            服务、现金清点、信
 4     力资源管理   914101057779673179(1-1)                                  1,000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410000000007)
                                                 07 月 22 日                         用卡申请资料信息
         有限公司
                                                                                     录入等
                                                                                                        IC 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XK09-008-00250)
                                                                                                        防伪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XK19-003-00129)
                                                                                     信用卡 IC 卡空白卡 《集成电路卡注册证书》(0049)
       金邦达有限                                 1995 年
 5                  914404006174909788                                4,300 万美元   印制及个人化制卡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公司                                  06 月 21 日
                                                                                     外包               (00118IS20223R1M/46500)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FM55104)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4818E40242R4M)
                                                                                                        《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
                                                                                                        (2016162305000447)




                                                                1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主要服务内容                         资质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2017S20583R2M)
       成都三泰控                                                                    凭证扫描补录、会计
                                                  1997 年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017Q31508R2M)
 6     股集团股份   9151000063314141XG                                137,809.1733   日常稽核、切片录入
                                                 05 月 20 日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02017E30692R2M)
         有限公司                                                                    复核、全单比对复核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0119IS20180R0M/46500)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项目管理、需求分     (XZ1110020151587)
       北京南天软                                 2002 年                            析、系统设计、研发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911101087382159645                                      11,000
       件有限公司                                04 月 19 日                         团队建设及系统开     (01216IS0880ROM-1)
                                                                                     发测试               《IT 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0122018ITSM0119R0LMN-1)
                                                                                     软件研发领域及数
       福建国通信                                                                    据分析领域项目管
                                                  2000 年                                                 《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8     息科技有限   9135000072420894XQ                                       1,000   理、需求分析、系统
                                                 10 月 12 日                                              (XZ2350020080247)
           公司                                                                      设计、系统开发测
                                                                                     试、研发团队建设
                                                                                     现金及尾箱寄存、守
       广西鑫达保
                                                  2014 年                            护、押运、现金清分、
 9     安押运服务   914500000973484674(1-1)                                1,000                        《保安服务许可证》(桂公保服 20130138 号)
                                                 03 月 31 日                         配钞和重要单证、贵
         有限公司
                                                                                     金属的调配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深圳市银雁                                                                    全单比对复核、切片
                                                  1996 年                                                 (00117Q30376R1M/4403)
 10    金融服务有   914403002792576703                                      18,000   录入、管库、现金清
                                                 07 月 11 日                                              《信息安全体系认证》(00117IS20021R0M/46500)
         限公司                                                                      点、会计日常稽核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440304000141)
                                                                                     商城积分商品和分
                                                                                     期商品、手机话费及
       上海邮乐网
                                                  2009 年                            流量充值、积分捐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绿盟科技“远
 11    络技术有限   913100006916203638                             7,016.5 万美元
                                                 07 月 28 日                         赠、代扣代缴业务、 程安全评估系统系统”安全评估报告》
           公司
                                                                                     商城宣传活动及促
                                                                                     销、商城页面维护
       北京振远护                                 1996 年                            押运、邮政资金金库
 12                 91110000101178385B                                      10,000                        《保安服务许可证》(京公保服 20100001 号)
         卫中心                                  05 月 08 日                         保管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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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前十大外包服务企业中,中国邮政集团公
司、广西鑫达保安押运服务有限公司和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为本行关联方,其他
外包服务企业与本行、本行的控股股东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行执行社会保障、住房及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本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已为员工办理
了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等。本行执行各地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按规定予以缴纳。同时本行已建立并逐步完善企
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员工福利保障制度。

    1. 社会保障制度

    本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各地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缴纳五险费用。

    2. 住房制度情况

    本行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3. 补充福利计划

    本行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在全行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
企业年金;总行及有关分行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制定了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管理制度和
办法,为员工办理补充医疗保险。

十二、本行战略投资者

    2015 年 12 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本行引入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
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摩根大通(持股主体为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淡马锡(持股主体为 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
腾讯为本行的战略投资者。前述股东的情况如下:

(一)瑞银

    作为全球领先的综合性金融机构之一,瑞银的足迹遍及全球主要金融中心,约 900
家办事机构覆盖 50 多个国家,为全球的富裕人士、机构和公司客户以及瑞士的私人客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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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提供卓越的,覆盖财富管理、资产管理及投资银行的金融咨询服务和解决方案。

    瑞银财富管理拥有逾 150 年历史,是全球最大的财富管理机构。作为世界顶尖的财
务顾问和投资银行之一,瑞银投资银行拥有逾 5,000 名专业精英,遍布全球 30 多个国
家。瑞银资产管理是全球最大的投资管理机构之一。瑞银为 UBS Group AG 的全资子公
司,UBS Group AG 的股票在瑞士证券交易所及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瑞银持有本行 66,545.56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
的 0.82%。

(二)中国人寿

    中国人寿为纽约、香港及上海三地上市的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
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中国人寿是中国
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
资产管理者之一。中国人寿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
和服务,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人寿持有本行 334,190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 4.12%。

(三)中国电信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是国有特大型通信骨干企业,注
册资本 2,131 亿元人民币,资产规模超过 8,000 亿元人民币,年收入规模超过 4,300 亿
元人民币,连续多年位列《财富》杂志全球 500 强。

    中国电信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宽带互联网络和技术领先的移动通信网络,具备为全
球客户提供跨地域、全业务的综合信息服务能力和客户服务渠道体系,目前已成为全球
最大的 LTE-FDD 4G 运营商、光纤宽带运营商、IPTV 运营商、固定电话运营商。截至
2018 年 3 月,各类用户总量达到 7 亿户。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电信持有本行 111,722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 1.38%。

(四)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

    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是一家专业的投资管理机构,负责将加拿大养老基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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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P)目前不需要用于支付退休福利的资产进行投资,负有为加拿大 2,000 万缴费者
和受益人提供退休金保障的重任。为建立 CPP 的资产多元化投资组合,加拿大养老基
金投资公司投资于股票、私募股权、房地产、基础设施和固定收益工具。加拿大养老基
金投资公司总部位于多伦多,在香港、伦敦、卢森堡、孟买、纽约、圣保罗和悉尼设有
办事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持有本行 82,215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1.01%。

(五)蚂蚁金服

    蚂蚁金服是一家旨在为世界带来普惠金融服务的科技企业。蚂蚁金服以“为世界带
来更多平等的机会”为使命,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能力,搭建一个开放、共享的信用体
系和金融服务平台,为全球消费者和小微企业提供安全、便捷的普惠金融服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蚂蚁金服持有本行 73,882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 0.91%。

(六)摩根大通

    摩根大通集团(JPMorgan Chase & Co.;纽约证券交易所:JPM;以下简称“摩根
大通”)是一家全球领先的金融服务公司,目前总资产达 2.7 万亿美元,业务遍及全球。

    摩根大通在投资银行、消费者和小型企业金融服务、商业银行服务、金融交易处理、
资产管理等领域享有领先地位。

    作为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的成分股,摩根大通通过旗下摩根(J.P. Morgan)和大通
(Chase)品牌为美国数百万计的私人客户以及全球众多知名企业、机构及政府客户提
供服务。

    摩根大通于美国注册成立,并通过其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之一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 持有本行股份。

    有关摩根大通的更多信息可通过 www.jpmorganchase.com 获得。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摩根大通通过 JPMorgan China Investment Company II
Limited 持有本行 42,907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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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FMPL

    FMPL 为淡马锡之全资子公司。

    淡马锡成立于 1974 年,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投资公司。截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淡马锡拥有总值 3,080 亿新元(1.48 万亿人民币)的投资组合,主要分布在新加坡
和亚洲。淡马锡的投资活动围绕着淡马锡四大投资主题及其代表的长期趋势:转型中的
经济体、增长中的中产阶级、显著的比较优势和新兴的龙头企业。

    淡马锡在金融机构的主要投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和渣打集团有
限公司。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FMPL 持有本行 49,357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
的 0.61%。

(八)国际金融公司

    国际金融公司是世界银行集团成员之一,是根据成员国间的《国际金融公司协定》
建立的一个国际组织,成立于 1956 年,现有 184 个成员国。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通
过投资高效率的企业来促进其发展中成员国的经济增长,同时,国际金融公司通过咨询
服务对被投资公司进行能力建设和提升。

    国际金融公司在全球的多个国家开展工作,并在全球范围内投资了多家银行及其他
金融机构。国际金融公司向金融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和咨询服务产品,包括优先债务、
股本、次级债务、担保、贸易融资及针对绿色金融、小微、“三农”、数字金融等领域
的咨询服务。国际金融公司通过对金融中介机构的投资,以推动中小微企业和金融系统
的整体健康发展,从而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国际金融公司持有本行 46,186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
总股本的 0.57%。

(九)星展银行

    星展银行是亚洲最大的金融服务集团之一。星展银行总部位于新加坡并于当地上
市,星展银行业务覆盖亚洲三大增长主轴,即大中华区、东南亚和南亚地区。星展银行
资本充裕,拥有全球最高级别之一的信贷评级(AA-及 A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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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展银行的全球领导地位获得认可,被《环球金融》和《银行家》杂志评为“全球
最佳银行”。星展银行率先以数字科技塑造未来银行的营运模式,并被《欧洲货币》杂
志评选为“全球最佳数字银行”。此外,2009 年至 2018 年,星展银行连续十年被《环
球金融》杂志评选为“亚洲最安全银行”。

       星展银行在亚洲提供包括零售银行、中小企业及企业金融的全方位金融服务。星展
银行生于亚洲、长于亚洲,洞悉在充满活力的亚洲市场经营业务的秘诀。星展银行致力
于与客户建立长久的伙伴关系,通过支持社会企业来发挥社区正面影响力,落实亚洲式
银行服务。同时,星展银行设立新币五千万的基金会来进一步落实在新加坡及其他亚洲
地区的企业社会责任。

       星展银行在亚洲拥有广泛的业务网络,并着重员工沟通与赋权,提供员工广阔的发
展机会。星展银行拥有来自 40 多个国籍、共 27,000 名员工,每一位员工都充满热忱,
坚守承诺,具备积极进取的“我做得到”精神。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星展银行持有本行 39,846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 0.49%。

(十)深圳腾讯

       深圳腾讯是腾讯旗下成员之一。腾讯是目前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增值服务提供商之
一,公司旗下通信及社交平台微信和 QQ 使用户互相连系,以及将用户连接到数字内容
和服务,如游戏、视频、音乐和文学等。腾讯业务也包括网络广告、金融科技及企业服
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深圳腾讯持有本行 12,853 万股,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
本的 0.16%。

十三、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
锁定的承诺”。

(二)相关主体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四、上市后稳定股价的措施和相关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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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三、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内资股股东的持
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四)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同业竞争/(三)关于避免
同业竞争的承诺”。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五、发行人及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意向书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六)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重大事项提示/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和相关
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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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


一、中国银行业情况

(一)中国银行业概述

    银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发展具有高度的相关性。中国自 2010 年起成为世界第二
大经济体。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名义 GDP 由 64.13 万亿元增长至 90.03 万亿元,年
均复合增长率为 8.85%。与此同时,中国人均 GDP 也呈现稳步增长趋势,从 2014 年的
47,005 元增长至 2018 年的 64,644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29%。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
带来个人收入的提升,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 2014 年的 20,167 元增长至 2018 年
的 28,228 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77%。2014 年至 2018 年各年度相关数据如下表列示:
                                                                                          2014-2018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均复合增
                                                                                              长率
名义 GDP(亿元)                900,309       820,754    740,061     685,993    641,281         8.85%
人均 GDP(元)                   64,644        59,201     53,680      50,028     47,005         8.29%
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28,228        25,974     23,821      21,966     20,167         8.77%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货币和准货币(M2)余额 182.67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8.08%;货币(M1)余额 55.17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45%;
流通中货币(M0)余额 7.32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3.63%。

    受益于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银行业过去十余年实现了稳定增长。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金融机构的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13.66%与
11.74%,体现了国内巨大的融资需求和不断提升的经济水平。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
境内人民币活期、定期个人存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9.97%及 8.84%。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4-2018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均复合增
                                                                                         长率
人民币贷款总额           1,362,967       1,201,321    1,066,040     939,540     816,770        13.66%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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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2018 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年均复合增
                                                                                             长率
人民币存款总额           1,775,226    1,641,044    1,505,864   1,357,022     1,138,645        11.74%
  活期个人存款(境内)    267,215       248,239      231,630     202,869      182,705          9.97%
  定期个人存款(境内)    448,824       395,529      366,121     343,209      319,799          8.84%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


    近年来,中国银行业的公司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以及中间业务产品和服务取得
了显著增长。根据人民银行数据,2014 年至 2018 年,人民币公司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
达到 10.79%,人民币个人贷款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9.94%。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
自 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商业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由 21.47%上升到 22.11%。中国经
济的持续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将会进一步提升企业和居民对银行产品和服
务的需求。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商业银行总资产为 209.96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6.70%。2018 年,中国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 1.83 万亿元,较 2017 年增长 4.72%;
2018 年资产利润率为 0.90%、资本利润率为 11.73%。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商
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为 2.03 万亿元,不良贷款率为 1.83%,拨备覆盖率为 186.31%。

(二)中国银行业市场格局

    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改革,中国商业银行体系不断发展壮大。近年来,中国主要商
业银行陆续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升了中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和风险管理能
力。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法人口径统计,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为五类,即大型商业
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和其他类金融机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共有法人机构 4,588 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总负债(法人口径)情况
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项目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1
大型商业银行                         1,144,037          40.63%           1,055,528            40.79%
股份制商业银行                        497,915           17.68%             461,184            17.82%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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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项目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城市商业银行                        359,767          12.78%           333,289           12.88%
农村金融机构                        364,814          12.96%           336,635           13.01%
其他类金融机构                      449,260          15.96%           401,329           15.51%
总计                              2,815,794         100.00%          2,587,964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注 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9 年)(上表),大型商业银
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本行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总资产、总负债(法人口径)情
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项目
                                 总额              占比             总额              占比
大型商业银行 1                      983,534          36.67%           903,780           36.65%
股份制商业银行                      470,202          17.53%           435,938           17.68%
城市商业银行                        343,459          12.80%           318,254           12.91%
农村金融机构 2                      345,788          12.89%           318,830           12.93%
其他类金融机构 3                    539,418          20.11%           488,975           19.83%
总计                              2,682,401         100.00%          2,465,777         100.00%
资料来源:中国银保监会
注 1: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8 年)(上表),大型商业银
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但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银
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一并列入大型商业银行
注 2: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注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发布的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8 年)(上表),其他类金融
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本
行;但是,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的机构类型为大型商业银行,不再归属于其他类金融机构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于 2019 年 2 月发布的银行业监管统计指标季度情况表(2018
年),中国共有 5 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5 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983,534 亿元,占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36.67%,大型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业体系中仍然占据主
导地位。2019 年 2 月,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 2018 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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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31 日)显示,本行的机构类型为大型商业银行,与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同列。自此,中国共有 6 家大型商业银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6 家大型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1,144,037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40.63%。

    中国共有 12 家股份制商业银行,拥有在全国范围内经营银行业务的牌照。近年来,
股份制商业银行资产规模稳定增长,但市场份额略有下降。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资产总额为 497,915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89%;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7.68%,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占比上
升 0.15 个百分点。

    中国共有 134 家城市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当地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成
立的区域性金融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主要集中于所在城市及周边地区。根据中国
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为 359,767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4.75%;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2.78%,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占比下降 0.02 个百分点。

    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农村金融机构是区域性金融机构的主要组成部分,分别为农村和城市的小企业和当地居
民提供银行产品和服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农村金融机
构的资产总额为 364,814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50%;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
构总资产的 12.96%,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占比上升 0.07 个百分点。

    其他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民营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
融机构、资产管理公司和本行。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其他
类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额为 449,260 亿元,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 15.96%。

二、中国银行业的监管体制

(一)中国银行业的监管架构

    中国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2003 年 4 月之前,人民
银行是中国金融业的主要监管机构。2003 年 4 月,中国银监会成立,接管以往由人民
银行担任的中国银行业主要监管机构的角色,人民银行则保留了中央银行的职能,负责
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2018 年 3 月,根据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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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国银保监会成立,将
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的职责整合,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银行业和保险业。此
外,中国银行业还接受财政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
家审计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督与监管。

(二)主要监管机构

    1. 中国银保监会

    (1)主要监管职责

    中国银保监会是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主要监管机构,负责监督及监管在中国境内
经营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
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以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
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及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方可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
中国银保监会也负责监督与监管国内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实体以及上述机构的
境外业务。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及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
制定及发布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规章与规则;审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
立、变更、终止及业务范围,以及颁发金融许可证;对于申请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
者银行业金融机构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的,负责审
查股东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及资产流动性等
内容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及非现
场监管;撰写并公布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与报表等。

    (2)检查与监督

    中国银保监会经由设在北京的总部及全国的派出机构,通过市场准入监管、现场检
查、非现场监管、市场退出与风险处置等监管方式,监管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运营。其
中,现场检查一般包括实地检查银行经营场所,询问银行工作人员,要求其对有关检查
事项作出说明,以及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或
者毁损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等。非现场监管一般包括审查银行定期向中国银保监会提
交的各类业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报告。


                                     1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不遵守相关银行业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有权要求改正及采取相
关措施,包括罚款、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
入、限制资产转让、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以及停止批准增设
分支机构等。在极端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未在中国银保监会指定期限内采取整改措
施,中国银保监会可能责令银行业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如果银行业
金融机构出现危机或倒闭,中国银保监会可以对其实行接管,或安排其进行重组。

    2. 人民银行

    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人民银行负责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以及维护金融稳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及相关规定,人民银行履行以下职责:发
布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依法制定及执行货币政策;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
币的流通;监管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实施外汇管理,监管银行间外
汇市场;监管黄金市场;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经理国库;维护
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相关的资金监
测;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从事国际金融活动及
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3. 财政部

    财政部是国务院下属负责履行国家财政、财务、会计及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等相关职
能的部门,监督银行业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遵守
情况。财政部主要负责: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起草
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
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承担中央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组织起草
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加涉外税收谈判,签订涉
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行
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等。

    4. 其他监管机构

    除上述监管机构外,中国银行业也受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证
监会、国家审计署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等其他机构的监督与监管。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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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银行业的监管内容

    中国银行业的监管职责主要由中国银保监会承担,中国银保监会对中国银行业的监
管主要分为几个方面:

    1. 市场准入:包括金融许可证的发放、业务范围的确定、机构的变动、分支机构
的设立、经营事项的变更、股东资格的审查等。

    2. 业务监管:包括对贷款业务、外汇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证
券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自营性投资和衍生工具的管理、产品和服务定价等。

    3. 审慎性经营的要求:包括贷款的五级分类、贷款损失的拨备规定、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等。

    4. 风险管理:包括操作风险、市场风险的管理和风险评级体系等。

    5. 公司治理:包括内部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等。

(四)巴塞尔协议对中国银行业监管的影响

    巴塞尔委员会于 1988 年 7 月发布了巴塞尔协议 I,建立了一套国际通用的、以加权
方式衡量表内与表外风险的资本充足率国际监管标准。2004 年 6 月,巴塞尔委员会对
巴塞尔协议 I 进行了修改完善,正式发布巴塞尔协议 II,建立了包含三大支柱的资本监
管框架。2010 年 12 月,为了解决 2007 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中所暴露出的银行监管和
风险管理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巴塞尔委员会在对巴塞尔协议 II
进行修订的基础上,发布了巴塞尔协议 III。2017 年 12 月,巴塞尔委员会完成了对巴塞
尔协议 III 的修订,正式通过了巴塞尔协议 III 资本监管改革的最终方案,致力于提升
风险计量框架的可信度。

    2004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并于 2007 年
7 月进行了修订,该办法以巴塞尔协议 I 为制订基准,并已在若干方面参考了巴塞尔协
议 II 的相关规定。2007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
意见》,即新资本协议,要求国际业务占相当比重的大型商业银行(即“新资本协议银
行”)2010 年底起开始实施巴塞尔协议 II。2008 年 9 月,中国银监会制定了第一批巴
塞尔协议 II 实施监管指引。2009 年 3 月,中国正式加入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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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参与银行监管国际标准的制定。2009 年 8 月,中国银监会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
《新资本协议框架完善意见》等精神,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指引》等七个
监管文件进行了修改。2012 年 6 月,中国银监会颁布了《资本管理办法(试行)》,
并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施行。该办法建立起了一套统一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
严格明确了资本定义,扩大了资本覆盖风险范围,强调科学分类,差异监管,并合理安
排资本充足率达标过渡期。中国银监会还于 2013 年 7 月公布了《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
露资本计量规则》等四个与新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相配套的政策文件。

    巴塞尔协议 II 与巴塞尔协议 III 的实施对我国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了积极深远
的影响。一是推动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复杂的风险计量和管理流
程,促进风险计量技术的持续优化以及风险计量结果的深入运用。二是促使商业银行改
进风险评估和计量技术。三是增强商业银行风险治理的有效性,进一步改善风险管理的
组织框架、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五)中国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 银行业主要法律、行政法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
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

    2. 银行业法律法规及规章主要涉及行业管理、公司治理、业务操作、风险防范、
信息披露、向若干特定行业和客户提供贷款及授信等方面:

    (1)行业管理方面:《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7 年第 8 号)、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 2012 年第 1 号)、《银行业金融
机构绩效考评监管指引》(银监发〔2012〕34 号)、《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
指导意见》(银监发〔2012〕56 号)、《关于提升银行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指导意
见》(银监发〔2017〕4 号)、《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
会令 2018 年第 5 号)、《关于进一步支持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意见》(银监发〔2018〕
5 号)、《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修订)》(银保监发〔2019〕
31 号)等;

    (2)公司治理方面:《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监
会令 2004 年第 3 号)、《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 2010
年第 7 号)、《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银监发〔2012〕44 号)、《商业银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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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治理指引》(银监发〔2013〕34 号)、《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
会令 2018 年第 1 号)、《商业银行股权托管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9 年第 2 号)
等;

    (3)业务操作方面:《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令〔1996〕第 2 号)、《商业
银行金融创新指引》(银监发〔2006〕87 号)、《银行业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1 年第 1 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4〕第 2 号)、《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汇
发〔2014〕53 号)、《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银监发〔2016〕24
号)、《关于集中开展银行业市场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5 号)、《商
业银行押品管理指引》(银监发〔2017〕16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
吸收公款存款行为的通知》(银监发〔2017〕30 号)、《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
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 号)、《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
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6 号)等;

    (4)风险防范方面:《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 2004 年第
10 号)、《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 2006 年第 1 号)、《商业银行合
规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6〕76 号)、《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银监
发〔2007〕42 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 号)、《商业银行信
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19 号)、《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银
监发〔2009〕82 号)、《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中国银监会令
2010 年第 4 号)、《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1〕31 号)、《金
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银
监发〔2014〕40 号)、《商业银行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14〕54 号)、
《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5〕5 号)、《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
引》(银监发〔2016〕12 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16〕
44 号)、《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7〕6 号)、《商业银
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3 号)、《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
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9 年第 1 号)等;

    (5)信息披露方面:《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7 年第 7 号)、
《商业银行全球系统重要性评估指标披露指引》(银监发〔2014〕1 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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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向若干特定行业和客户提供贷款及授信方面:《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
理指引》(银监发〔2004〕57 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 号)、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0 年第 2 号)、《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
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银监发〔2011〕59 号)、《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
一步改进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补充通知》(银监发〔2011〕94 号)、《农户贷款
管理办法》(银监发〔2012〕50 号)、《关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
新工程的指导意见》(银监办发〔2012〕189 号)、《关于完善和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服
务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的通知》(银监发〔2014〕36 号)、《关于调整完善国
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 号)、《关于银行业支持重点领
域重大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5〕43 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
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 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监会公告 2017 年第 2 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
知》(银保监发﹝2019﹞8 号)等。

(六)关于邮储银行代理模式的特殊规定

    与其他商业银行不同,依托于邮政集团数量大、覆盖面广的网络优势,本行的部分
业务可以通过委托邮政集团下属邮政企业营业机构代理经营的方式开展。该委托代理模
式主要由《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银监发〔2015〕49 号)规范。根据该办法,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是指经银行业监
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在邮储银行委托业务范围内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
邮政企业营业机构,是邮储银行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邮储银行应当制定全国统一、规
范的代理营业机构命名规则,代理营业机构应命名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X 营业所”。

    邮政企业办理邮储银行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必须通过设立代理营业机构办理,
代理营业机构必须以邮储银行名义开展业务。邮政企业不得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的商业
银行有关业务。邮储银行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委托除代理营业机构以外的
企业或个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邮政企业办理邮储
银行委托的商业银行业务应与邮政业务实行分账管理,单独核算成本、收益。邮储银行
应与邮政集团建立规范透明的业务合作机制,签订全面的框架协议,明确双方业务代理
合作中的责权利关系。邮储银行应与邮政企业建立全国统一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对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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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下属机构的委托代理实行分级授权,委托代理协议应采用格式化文本。

       邮储银行新设代理营业机构实行年度规划管理。列入规划的代理营业机构的设立须
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代理营业机构的筹建由邮储银行一级分行提出申请,开业由邮
储银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提出申请,并由中国银保监会相应派出机构审批。

       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等)和终止营业(被依法撤销的除
外)均由邮储银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提出申请,由中国银保监会相应派出机
构审批。

(七)关于本行纳入大型商业银行的政策影响

       2019 年 2 月,中国银保监会披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显示,本行的机构类型调整为大型商业银行。

    本行被列为大型商业银行前,享有的优惠政策主要为涉及特殊产业、特殊项目等贷
款的财政补贴,以及根据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所享有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其中,报告期内,本行享有的财政补贴主要包括财政部及部分地方财政局根据相关
政策文件给予的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发展、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符合条件的
住房贷款补贴、鼓励直接融资财政奖励补助、重点产业固定资产贷款奖励补助等财政补
贴。

    报告期内,本行享有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包括:

    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
农贷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7 号)规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
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
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019 年,邮储银行被列为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后依然享受该政策并可持续享有该政
策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企
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50 号),对本行按照 2015 年国家专项债
券发行计划定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专项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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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相对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本行不存在其他特殊的优惠政策或国家相关特殊业务政
策。

    本行被列为大型商业银行之后,享有的上述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与本行是否被
列为大型商业银行无直接关联,不会根据大行分类的调整而相应产生变化,对本行的业
务经营和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此外,报告期内,本行被列为大型商业银行前未享有
国家相关特殊业务政策,不存在因为大行分类调整导致特殊业务政策中断或不可持续的
风险。

三、影响中国银行业的发展因素和中国银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银行业经营策略面临转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
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经
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在世界主要国家中名列前茅,国内生产总值稳居世界第二,对世界
经济增长贡献率近 30%。尽管增速有所放缓,但在稳增长、调结构、推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的综合作用下,宏观经济运行整体仍然保持在合理区间,增长速度更趋平稳,增长
动力更为多元。

    2018 年,中国 GDP 实际增速为 6.6%,与之相对应的,M2 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增长 8.08%。在经济和货币总量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银行业的资产规模增长也逐步回
归平稳,商业银行对于未来发展速度的预期将会更加客观和理性。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入推进,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数字经济等新兴产业蓬勃发展,高铁、公路、桥梁、港
口、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快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
展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需要深入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能力,以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同时,商业银行要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金融服务功能,找准金融服务重点,在保持适度规模增长的
同时,向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创造价值的发展模式转变,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目前,中国银行业进入以结构和质量取胜的阶段,逐渐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
异的银行体系。随着中国经济结构向着“质量更好,结构更优”的方向不断调整转型,
银行的客户基础、收入来源、资产质量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发展变化。顺应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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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优化升级的趋势,商业银行在金融活动中的角色将从信用中介、资金中介向信息中
介、资本中介转变,资产结构将从重资产、资本消耗向轻资产、资本集约转变,经营理
念将从资金供应商向金融服务提供商转变。银行的盈利水平、市值不完全取决于资产规
模,资产质量和收入结构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银行的客户和资产结构决定资产质量,
并进一步影响利润;银行的资本内生能力逐渐形成,逐步以客户服务的专业能力为驱动,
走上集约化、内涵式、差异化的发展道路。同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来的经济结构调
整升级也要求银行进一步加强对宏观经济环境、金融政策、行业趋势、客户需求的研究
和预判,顺应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
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客户结构和收入结构。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结构优化调整,银行业前期积累的风险会逐渐暴露,银行需要
通过深化改革来化解风险,加快推进转型和创新,进一步挖掘潜在市场,以此实现经济
增长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实现经济运行效率的提升。同时,随着存款
保险制度的推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取消存贷比作为监管指标、资本管理要求的
不断提升、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进一步规范、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以
及金融混业经营的稳步推进,银行的经营环境面临重大变革,银行需要加快市场化改革
的步伐,提升组织运行效率,提高市场反应能力和创新能力,推动结构性去杠杆,防范
和化解金融风险,精准有效支持实体经济,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二)监管手段不断丰富,监管环境持续完善

    中国银行业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逐步搭建起审慎的监管框架,并从公司治理、
内部控制、合规和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稳步推进中国的金融业改革,通过相关法规强化
信息披露要求以及与国内外监管机构的协调与合作。

    2008 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银保监会进一步确立了审慎监管和
逆周期监管的监管思路。

    在审慎监管方面,中国银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监管规定,指导商业银行进一步完善
风险管理体系,确立规避高风险市场及行业的审慎措施,覆盖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
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出台了一系列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发展而制
定的措施和指引,涉及资本充足信息披露、资本计量及风险敞口计算方法等多个方面的
内容,以提升商业银行的资本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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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逆周期监管方面,中国银保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方针,鼓励商业银行在有效控
制可能风险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具体措施包括:鼓励并购贷
款、小企业信贷专营、拓宽项目贷款范围以及促进创新担保融资方式和消费信贷保险保
障机制等。

    近年来,中国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逐年扩大,为了防范化解金
融风险,加强对行业和客户的监管,中国银保监会颁布了一系列针对房地产行业和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的监管规定,限制商业银行对此类客户的贷款水平,并要求商业银行增强
对此类客户的风险管理。

    此外,中国银保监会鼓励商业银行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包括由独立董事、审
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其他董事委员会组成的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等。中
国银保监会也要求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内部审计部门,独立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并
建立明确的制度与程序。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宏观审慎政策已经成为全球范围内金融监管和宏观调
控框架改革的重心,人民银行明确提出探索建立“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政
策框架,积极探索货币政策与宏观审慎政策的协调配合。2016 年,人民银行将差别准
备金动态调整机制“升级”为宏观审慎评估体系(以下简称“MPA”),从资本和杠杆、
资产负债、流动性、定价行为、资产质量、跨境融资风险、信贷政策执行情况等七个方
面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管理。广义信贷是 MPA 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目前,存款类金融机构广义信贷的界定范围包括贷款、债券投资、股权及其他投资、买
入返售资产以及存放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款项等资金运用类别,基本上比较全面地囊括了
银行体系的信用投放渠道。MPA 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并强化以资本
约束为核心的稳健经营理念,并主要通过资本约束金融机构的资产扩张行为。宏观审慎
资本充足率是需要重点关注的指标,该项指标将巴塞尔协议 III 资本框架中逆周期资本
缓冲、系统重要性附加资本等宏观审慎要素与中国实际相结合。

    2017 年 8 月,人民银行发布《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17)》。在报告的“促
进互联网金融在创新中规范发展”专题中,首次提出“探索将规模较大、具有系统重要
性特征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对其实行宏观审慎评估,防范系统性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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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中国银保监会将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规范金融市场秩序、治理金融乱
象作为工作重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
106 号)及《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6 号)、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7 号)等配套细则落地,
商业银行加快理财子公司布局,资管行业新格局开始形成;银行资本工具创新政策陆续
出台,多元化的资本补充渠道助力银行业稳健运行。中国银行业规模持续增长,信贷质
量基本稳定,市场流动性总体平稳,风险抵御能力不断增强。

(三)金融开放有序推进,银行业市场活力进一步提升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2018 年 8 月,中国银保监会
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中国银保监会
令 2018 年第 5 号),废止《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中国银
监会令 2003 年第 6 号),遵循国民待遇原则,不对外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作单独规定;
取消《中国银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7 年第 1
号)、《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5
年第 3 号)和《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5 年第 6 号)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股比限制;明确境外金融
机构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和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按入股时该机构的机构类型实施监
督管理,不因外资入股调整银行的机构类型。2018 年 4 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相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8〕16 号),
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提升外资银行营商便利度,其中包括,明确外商独资银行、
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可以依法开展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业务;
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的管理行,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授权中国境内其
他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2019 年 2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
要把金融改革开放任务落实到位,要提高金融业全球竞争能力,扩大金融高水平双向开
放,提高开放条件下经济金融管理能力和防控风险能力,提高参与国际金融治理能力。
为进一步扩大银行业保险业的对外开放,中国银保监会于 2019 年 5 月宣布拟推出 12
条对外开放新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单家中资银行和单家外资银行对中资商业银行的持
股比例上限;取消外国银行来华设立外资法人银行的 100 亿美元总资产要求和外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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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设立分行的 200 亿美元总资产要求;放宽中外合资银行中方股东限制,取消中方唯
一或主要股东必须是金融机构的要求;鼓励和支持境外金融机构与民营资本控股的银行
业保险业机构开展股权、业务和技术等各类合作;取消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审批,
允许外资银行开业时即可经营人民币业务;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代理收付款项”业务等。
2019 年 7 月 20 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
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中国银保监会推出 11 条金融业对外开放措
施,覆盖银行、保险、券商、基金、期货、信用评级等多个领域,并将原定于 2021 年
取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的时点提前到 2020 年。

    在国家和监管机构政策支持下,我国金融开放有序推进,不断取得突出进展。2018
年 11 月,中国银保监会正式批准德国安联集团筹建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将成为中国首家新设立的外资控股保险公司。2018 年 11 月,人民银行同中国银保监会
批准美国运通公司于中国境内发起设立合资公司的申请,准许其作为市场主体筹备银行
卡清算机构、运营美国运通品牌。2018 年 12 月,瑞银证券完成股权变更,成为中国首
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2019 年 1 月,人民银行对美国标普全球公司(S&P Global Inc.,
以下简称“标普”)在北京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予以备案,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亦公告接受标普信用评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评
级业务的注册,标普获准正式进入中国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在金融市场开放方面,中国按照国际标准,持续推动债券市场、股票市场、金融衍
生产品市场对外开放,完善相关制度安排。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程度、竞争力和影响力
不断提升,得到国际市场的普遍肯定和认可。2018 年 6 月,A 股正式纳入 MSCI 指数;
2018 年 9 月,富时罗素宣布将 A 股纳入其指数体系;2019 年 4 月起,中国债券正式纳
入彭博巴克莱债券指数。

    进一步扩大中国银行业对外开放是中国经济和金融自身发展的需要。银行业对外开
放力度的加大,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提高金融业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
能力,也有利于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扩大产品与服务创新,从而进一步增加中国
银行业的有效金融供给、提升行业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能力,满足广大人民群
众不断提高的金融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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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大,信贷需求旺盛

    自《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05〕3 号)发布实施以来,小微企业作为市场经济中最具生机与活力的群体,已成
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产品技术创新、
提供就业岗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
务院高度重视小微企业,部署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支持和金融服务。自 2015 年《国
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 号)发
布实施以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

    近年来,中国政府采取多项重大措施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2016 年 2 月,中
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 2016 年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工作的指导意
见》(银监办发〔2016〕24 号),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
步增长,拓展服务渠道,优化机构布局,丰富服务手段,支持创业创新。2017 年 3 月,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
通知》(银监办发〔2017〕42 号),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利用新技术、新手段,
创新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并积极落实无还本续贷监管政策,改进贷款管理。2017 年 9
月,人民银行宣布将于 2018 年起对普惠金融实施定向降准政策,以缓解小微企业的“融
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和可得性,为实体经济提供支持。2018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 2018 年推动银行业小微企业
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29 号),着力缓解小微企业金融服
务供给不充分、结构不均衡的问题。2019 年 2 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
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议强调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
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改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2019 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
中提出要“加强普惠金融服务,切实使中小微企业融资紧张状况有明显改善,综合融资
成本必须有明显降低”。2019 年 3 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 2019 年进一步
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48 号),要求“进一步缓
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持续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2019
年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
意见》,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资源配置、细化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管理、
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和授信尽职免责规定、落实规范服务收费政策等多重举措,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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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支持力度持续得到强化。2019 年 6 月,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
《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是我国政府部门首次公开发布小微企业金融
服务白皮书。2019 年 7 月夏季达沃斯论坛也指出,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
信贷投放,支持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优势互补。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普惠型小
微企业贷款余额 9.36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1.79%;贷款户数 1,723.23
万户,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455.07 万户,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支持使银行业小微
企业业务重要程度不断提升。

    随着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不断深入,商业银行小微金融业务持续创新,小微企业
线上金融服务、差异化信贷管理体系、自动化审查审批能力和智能化风险防控技术逐渐
成熟。未来小微金融领域的竞争将日渐激烈,小微企业服务能力将成为考验中国商业银
行整体服务能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五)农村金融改革推进,三农金融发展迅速

    过去五年,中国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县域居民消费升级,工商资本积极介入农业农
村领域,政府支农政策力度加大。2004 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聚焦“三农”,强
调金融机构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作用。2017 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乡
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
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
农村现代化,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18 年 1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
1 号),提出要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
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2019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
农”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打通金融服务“三农”各个环节,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
机构服务“三农”的激励约束机制,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
速。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工作的重要部署,针对现阶段农村金融供
需矛盾突出、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等问题,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在积极深化农信社产
权改革、健全农村金融体系、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同时,采取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
金融机构准入限制的改革措施,将多元化所有制金融机构引入农村金融服务领域。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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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
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强调要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
体系、产品体系,促进农村金融资源回流。

    中国银保监会始终高度重视农村金融服务工作。2017 年 3 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
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7 年三农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
〔2017〕31 号),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努力践行新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确定金融服务重点,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统筹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布局,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确保全年涉农贷款投放稳定增长,提升三农金融服务
质效。2018 年 2 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印发了《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8 年银
行业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监办发〔2018〕46 号),要求银行业金融
机构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本源,把普惠金融重点放在乡村,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三农
金融服务工作总抓手,切实提升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2019 年 3 月,中国银保监会印发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银行业保险
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38 号)指出,要
做好 2019 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乡村振兴和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明确普惠型涉农贷款和
精准扶贫贷款增速、增量考核要求,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
持续增长,以推动解决当前“三农”和扶贫金融服务难点。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
余额 32.68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5.60%,其中,农户贷款余额 9.23 万亿
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3.90%;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 5.63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0.52%。

    随着国家对农村经济发展扶持政策的逐步到位、三农金融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以及
三农金融监管环境的持续完善,农村巨大的金融市场正逐渐显现,各类金融机构在农村
的竞争日益加剧,新兴的三农金融市场充满了挑战和机遇。

(六)消费升级稳步推进,零售银行持续发展

    近年来,随着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更加多样化的银行产品及服务(如
住房贷款、信用卡、理财服务、个人消费贷款等)的需求不断增加,零售银行业务市场
有着重大发展机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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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并提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
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2018 年 9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
(中发〔2018〕32 号)指出,进一步提升金融对促进消费的支持作用,鼓励消费金融
创新,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把握好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与消费信贷合理增长的关系。
当前中国经济正从投资拉动向消费拉动转型,消费正在转变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
要动力。同时,中国居民消费呈现出从注重量的满足向追求质的提升、从有形物质产品
向更多服务消费、从比较单一的消费需求向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转变。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复合增长率为
8.77%,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已超过城镇居民。2014 年至 2018 年,
中国居民收入增长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元,百分比除外
                                                                                   2014-2018 年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均复合增长率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8,228     25,974         23,821      21,966     20,167         8.7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9,251     36,396         33,616      31,195     28,844         8.01%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4,617     13,432         12,363      11,422     10,489         8.65%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


    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提高和居民借贷消费理念的加深,中国消费信贷业务增长迅
速。根据人民银行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个人消费贷款
余额为 37.79 万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9.90%。2014 年至 2018 年,中国金
融机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的增长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4-2018 年年
         项目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2014 年
                                                                                    均复合增长率
个人消费贷款              377,903    315,194        250,472     189,520    153,660        25.23%
短期消费贷款               87,994     68,041         49,313      41,008     32,491        28.28%
中长期消费贷款            289,909    247,154        201,159     148,512    121,169        24.37%
资料来源: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卡业务也迅速发展。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
75.97 亿张,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3.51%。其中,借记卡在用发卡数量 69.11 亿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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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 6.86 亿张。银行卡交易量继续增长。2018 年,
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 2,103.59 亿笔,较 2017 年增长 40.77%;银行卡交易金额 862.10
万亿元。随着银行卡受理环境的不断改善,银行卡作为中国居民广泛使用的非现金支付
工具,预计其发卡量还将保持增长。

    此外,中国个人财富达一定规模以上的中高端零售客户数量及其财富呈现增长趋
势,面向中高端客户的理财服务、私人银行服务出现并有望成为未来零售银行业务重要
竞争领域之一。中国商业银行已陆续成立私人银行部门以进一步提高其私人银行服务在
中国高资产净值个人中的市场渗透率。

(七)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市场价格竞争加剧

    利率市场化改革是金融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人民银行自 2004 年起逐步放松利率
管制。2012 年 4 月,人民银行成立利率市场化改革研究工作小组,专门研究利率改革
对中国银行业的影响及中国银行业的发展策略。2012 年 6 月及 2012 年 7 月,人民币存
贷款基准利率及利率浮动区间两度调整,将中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
限调整为央行基准利率的 0.7 倍,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央
行基准利率的 1.1 倍。为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人民银行进一步放宽贷款利率管制,自
2013 年 7 月起,中国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自主设定贷款利率水平(个人住房贷款浮动
利率区间不作调整,仍执行原有住房信贷政策)。2013 年 9 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
制成立;2013 年 10 月,人民银行宣布 LPR(Loan Prime Rate,以下简称“LPR”)集
中报价和发布机制正式运行,包括大型商业银行在内的首批 9 家报价行,在每个工作日
发布 LPR 报价报出该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基础利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作为贷款基础利率的指定发布人,在剔除最高、最低各 1 家报价,并将剩余报价进行
加权平均计算后,形成报价行的贷款基础利率报价平均利率,对外予以公布。2014 年
11 月、2015 年 3 月、2015 年 5 月,人民银行三次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
限,由此前的存款基准利率的 1.1 倍,分别调整至 1.2 倍、1.3 倍、1.5 倍。2015 年 8 月,
人民银行宣布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2015 年 10 月,
人民银行宣布放开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存款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迈进了重要一步。
此外,2015 年 2 月,国务院颁布了《存款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60
号),于 2015 年 5 月 1 日正式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以及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的建立和完善,为加快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8 年,人民银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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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探索实施“两轨并一轨”改革,在其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继续
深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推动利率“两轨”逐步合“一轨”,趋向市场化的方向。2019
年,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际利率水平”;
人民银行也在 2019 年 1 月的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稳妥推进利率‘两轨并一轨’,
完善市场化的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在利率市场化持续深入推进的过程中,中
国银行业的价格竞争可能会加剧,需要银行提升基于风险的定价能力,同时也将鼓励中
国的商业银行开发更多市场创新产品及服务,尤其是投资银行、资产管理等中间业务产
品及服务。2019 年 8 月 17 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 15 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深化,贷款利率“两轨并一轨”取得
实质进展。

(八)金融科技快速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金融科技发展,一系列政策措施相应出台,支持金融科技发
展,为金融业转型注入动力。2017 年 5 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
成立,旨在加强金融科技工作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协调。2017 年 6 月,人民银行印发《中
国金融业信息技术“十三五”发展规划》(银发〔2017〕140 号),明确提出了“十三
五”金融业信息技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2017
年 10 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019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FinTech)委员会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会议,提出
要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规范引导,稳妥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
在金融领域合理应用,不断提升金融科技应用与管理水平,推动金融科技成为服务实体
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力量。

    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到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被称为第四次工
业革命的数字化转型,为金融服务业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改变。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
层出不穷,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融入并改变着人们的生活。首先,客户行为发生改
变,数字化需求成为主流。在数字化时代,消费者日渐成熟,诉求亦不断升级;相比过
去,新生代消费者更加看重方便、快捷、多渠道等数字化体验,也是客户选择银行的重
要考量标准;其次,金融科技公司快速崛起不断蚕食银行利润;这些新进入者建立起了
以客户体验为导向、以数字技术为驱动、以互联网低成本扩张为手段的业务模式,对传
统银行的垄断局面形成了很大的挑战;如何应对新竞争者,寻找新的业务模式将成为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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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必然选择;第三,在技术创新的推动下,客户的需求和期望不断攀升,新商业模式
不断涌现,从而形成了新的生态系统;银行必须变革传统业务模式,通过收购、投资、
战略合作等多种形式布局,借力金融科技创新,打造以自身业务为核心、融合科技创新
的一体化移动金融生态圈;随着外部环境复杂性的加剧、金融科技公司的崛起、消费者
数字化需求的增加以及新技术的迭代更新,传统银行的数字化转型迫在眉睫,数字化将
成为未来银行业的战略重点。

    以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和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呈现
出广泛应用、深度融合和快速迭代的态势,推动银行业金融服务向多元化、场景化、数
据化方向发展。首先,在金融科技引领的时代,通过数据挖掘、人脸识别等技术,零售
银行业务能够不断拓宽服务领域和覆盖客群,使得消费金融服务更具普惠性,线上申请、
自动审批决策、线上放款成为可能;其次,依托金融科技,消费金融的产品创新模式、
风险管理模式、服务模式正迎来重大变革,在很大程度将改变消费金融服务的核心竞争
力;新技术的应用改变了信息采集、分析和基于信息进行决策的过程,使得原本由低效
的人工线下操作,逐步向高效的线上自动操作迁移;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
息流、资金流、物流的一体化整合已成必然结果;资金流与信息流、物流的紧密结合,
使得金融服务深度嵌入到了各类生活场景当中;第三,通过大数据分析,建立数据驱动
的客户画像,能够根据客户喜好实现精准营销;同时,新技术在贷后管理、风险预警方
面的应用,也极大地提高了零售金融管理的自动化、集约化水平。

    金融科技在对银行业传统优势发起挑战的同时,也给银行业带来新的生命力和增长
动力。依托银行业长期积累的风控、管理、数据和技术优势,积极适应互联网金融创新
发展趋势,加强跨界合作,互利共赢,将是下一阶段银行业的发展重点。商业银行要利
用金融科技为业务赋能:坚持科技引领战略,充分运用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和物
联网等技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把客户体验、金融场景化和科技应用相互融合,实
现金融服务的场景化、智能化、个性化、差异化,向智能银行、普惠银行转型;同时,
要利用金融科技为业务保驾护航:加强金融风险新特征的研究剖析,积极运用新技术手
段,建立数据模型,打造立体化的金融安全防护体系。新的金融科技既对传统业务经营、
运营管理、监管方式带来挑战,又是业务转型升级和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要
把握和善用金融科技。通过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创新、提升风险防范能力、实现银行与第
三方之间数据共享、不断提升客户体验,金融和科技的深度融合极大地重塑了银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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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数字化、智能化、开放性的银行 4.0 时代正在到来。

(九)综合化经营步伐加快,银行业面临混业竞争变革与转型

    随着国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以及金融脱媒趋势的日益凸显,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基金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的挑战日益增加。监管机
构先后出台监管规定,允许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开办金融租赁业务、开展银行
信托业务、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投资保险公司、设立理财子公司等,鼓励商业银行拓宽
经营领域推进产品创新,促进民营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除了发展传统商业银行
产品及服务外,中国银行业的经营范围逐步延伸至其他金融产品及服务领域。股票市场、
债券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多层次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对大型金融机构综合化经营的
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05 年 2 月,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04〕3 号),促进金融市场协调发展,鼓励金融创新,保证商业银行设立基
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商业银行
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5 年第 4 号),商业银行开始设
立基金管理公司。2008 年 6 月及 12 月,中国银监会先后印发《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
信托业务操作指引》(银监发〔2008〕45 号)、《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银
监发〔2008〕83 号),引导综合经营业务规范发展。2009 年 7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消
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09 年第 3 号),启动北京、天津、上海、
成都四地消费金融公司试点。2009 年 11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
股权试点管理办法》(银监发〔2009〕98 号),旨在促进银行业和保险业资源共享、
优势互补。2010 年 8 月,中国银监会印发《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
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0〕72 号),进一步规范银信合作并有效防范业务风险。
2011 年 3 月,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制定《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
(保监发〔2011〕10 号),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2013 年 9 月,经国
务院同意,中国银监会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城市扩大至 16 个;2013 年 11 月,中国银
监会修订完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3 年第 2 号)。2014
年 3 月,中国银监会修订完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 2014 年第 3
号),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进一步推动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试点进程。中国政府支持民间资本多渠道进入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民营银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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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促进民营银行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49 号),完善民营银行持续监管框架,广泛吸收符合条件的民间资
本参与,民营银行正式开业,一方面让更多中小企业有足够信贷资金保证良性运转,另
一方面可以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推动传统金融业改革,促进银行业的良性竞争。2015
年 7 月,中国银监会、人民银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
导意见》(银发〔2015〕221 号),从政策层面鼓励传统金融机构进入互联网金融业,
该政策为银行业务的多元化发展留出新的空间。2018 年 12 月,中国银保监会颁布《商
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7 号),允许商业银行下设
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随着金融业务牌照管制的逐步放松,商业银行通过兼并收购或设立专业公司的方式
参与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其他非银行金融业务,发挥各经
营机构之间的协同效应,加快综合化经营步伐,适应多样化客户需求和混业竞争要求,
拓展多元化的业务收入。

四、本行的竞争状况和竞争优势

(一)本行的市场份额和竞争地位

    本行是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银行,定位于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致
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推进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
智能化和集约化“五化”转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资产总额、贷款总额和
存款总额分别为 10.07 万亿元、4.70 万亿元和 9.10 万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在
中国的商业银行中,本行资产总额位居第五位,贷款总额位居第六位,存款总额位居第
五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贷款总额占人民银行公布的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本
外币贷款总额的 3.10%,存款总额占中国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总额的 4.72%。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资产总额、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7.30%、
19.19%及 8.81%,高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本行面临来自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竞争,主要竞争对手为其他大型商业银行
以及股份制商业银行。本行与其他商业银行的竞争主要集中在产品与服务的种类、价格
和品质、银行设施的便利性、经营网络、品牌认知度以及信息技术实力等方面。而作为
县域地区主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本行在县域地区还与当地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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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农村金融机构及农业银行开展竞争。

    近年来,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迅速。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所提
供的主要金融服务包括网上个人贷款、网络支付、网上及移动理财等。中国银行业面临
着互联网金融服务企业在产品、技术和客户体验等方面的挑战。此外,外资银行市场准
入的进一步放宽、民营银行的稳步发展均使本行面临更多的市场竞争。

    本行面临的具体竞争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二、与中国银
行业有关的风险/(二)银行业及互联网金融竞争的风险”。为应对日趋激烈的竞争环
境,本行将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提升效率和质量为核心,坚持差异化的战略定位,借
力邮政集团资源优势,推进高效协同,实现信息流、实物流、资金流“三流合一”效应;
同时继续深化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创新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模式,并与大型优质核心企
业开展总部间合作,打造开放银行,实现线上与线下、金融与场景的无缝融合,充分发
挥本行的竞争优势。

(二)本行的竞争优势

    本行作为最年轻的大型商业银行,自成立以来始终遵循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中
央精神及金融监管政策,紧跟中国经济转型步伐,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把服务
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持续发展的源动力,积极践行普惠金
融,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大型零售银行发展之路。与同业相比,本行具有三大特点,
即差异化的战略定位、独特的运营模式和雄厚的资金实力;同时,本行还拥有五大优势,
即优异的资产质量、良好的成长潜力、先进的科技能力、强大的股东支持、经验丰富的
管理团队和凝聚力强的年轻员工队伍。

    1. 差异化的零售银行战略定位,服务庞大的零售客户群体

    本行始终坚持鲜明的零售银行战略,坚持零售主导、批发协同的业务战略。在深化
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时代背景下,本行不断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以庞大的“三
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群体为重点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便捷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本行拥有庞大的零售客户基础。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个人客户数量为
5.89 亿户,覆盖超过中国人口总量的 40%。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个人存款占
存款总额的 87.02%,个人贷款占贷款总额的 54.24%。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
行营业收入中分别有 62.67%和 61.33%来自个人银行业务。本行积极对客户开展综合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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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客户价值挖掘能力不断提升,VIP 客户维系力度不断增强,并通过构建财富管理体
系,促进中高端客户价值贡献释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 VIP 客户总数分别约为 3,084 万户、2,793
万户、2,524 万户及 2,195 万户,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80%。

    本行是三农金融服务的重要提供者。本行坚持服务“三农”,不断丰富农村金融产
品和服务模式,依托网络优势,做好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布放助农服务点的
“助农通”终端,为农村客户提供包括助农取款、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等在
内的全方位便捷金融服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拓展 8.27 万个助农服务点
商户。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累计助农账务类交易笔数分别为 2,039.91 万笔
和 877.28 万笔,查询类交易笔数分别为 1,337.98 万笔和 614.29 万笔,助农交易金额分
别为 142.11 亿元和 60.35 亿元。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参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以下
简称“新农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的推广,以改善农村金
融环境,满足农村客户需求。2018 年度,本行代收“新农保”保费 1,300.46 万笔,交
易金额 42.14 亿元;代付“新农保”养老金 2.39 亿笔,交易金额 341.59 亿元;代付“新
农合”报销及补助 93.99 万笔,交易金额 11.73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代收“新农
保”保费 485.02 万笔,交易金额 17.64 亿元;代付“新农保”养老金 1.14 亿笔,交易
金额 171.72 亿元;代付“新农合”报销及补助 28.29 万笔,交易金额 3.94 亿元。本行
构建了农户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涉农商户贷款、县域涉农小微企业贷款、农
业龙头企业贷款五大涉农贷款产品体系,能够覆盖所有农村经营主体。本行不断创新三
农金融贷款产品,持续加快互联网贷款开发,推出额度线上支用模式“E 捷贷”和全流
程纯线上贷款产品“极速贷”“掌柜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涉农贷款达
12,550.78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26.70%,其中农户贷款 9,956.07 亿元,占贷款总额的
21.18%。

    本行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面发挥头雁作用。本行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在坚持商业
可持续和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下,将支持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服务实体
经济的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单户授信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
业贷款达 6,126.36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3.03%。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在大型
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二,显著高于同业平均水平;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客户
达 150.97 万户,列同业第一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总额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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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7.13 亿元。为适应小微企业多层次金融需求,本行积极布局并拓宽小微企业金融服
务领域,针对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地域特色鲜明的特点,不断优化产品体系,持续聚焦
小微普适、政银合作、民生和双创科技四大领域产品布局,并积极运用科技赋能、推行
流程优化,在上述四大领域产品基础上打造线上化、标准化与专业化产品模式。本行充
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推出线上产品“小微易贷”“极速贷”等,提升客
户服务效率;以标准化快捷产品作为获客基础,聚焦“小而美”小微企业客户,迅速扩
大客户数量;加快平台业务合作,重点推广“一点接全国”模式,实行小微客户名单制
批量开发,实现核心企业上下游客户集群服务;强化专业化产品合规管理,保障业务健
康可持续发展。本行还推出无还本续贷业务,并结合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
资特征,持续优化信贷技术,研究构建了一系列围绕机构、客户、行业等多维度的风险
预警与监测模型,依托大数据分析手段,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自
2015 年起,本行与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小微企业运行指数。作为国内唯一按月度发布
的小微企业运行指数,该指数为小微企业确定自身发展路径、社会机构健全小微企业服
务体系和宏观政策研究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行将消费贷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业务。本行充分发挥网络优势,积极打造社区金
融服务体系,通过改革创新和对金融科技运用,积极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助推
消费扩大和升级。本行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已构建以房屋、汽车、消费和教育为核心的
四大产品体系,推出“邮系列”线上贷款产品;强化数字技术的应用,打通线上及线下
渠道,实现“从房到家”全场景、全渠道覆盖的多层次、立体化产品及服务体系。与此
同时,本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社会责任,推出个人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产
品,为不同客群提供畅通、正规、便捷的多层次金融服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
行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为 1.84 万亿元,占本行个
人贷款总额的 72.31%。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消费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23.98%,高于 22.83%的同期行业年均复合增长率。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消
费贷款市场份额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均居第五位。

    2. 以独特的“自营+代理”运营模式,布局了数量居同业首位的网点

    依托中国银行业独一无二的“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数
量最多的营业网点,且网点深度下沉、覆盖范围广、布局均衡,为本行带来了庞大的客
户群体以及广阔的普惠金融需求场景。高渗透、广覆盖的营业网点使得本行的经营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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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易落地,形成了独特的优势:相比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本行拥有更广泛、更深入的
网络覆盖;相比农村金融机构,本行能够提供更综合化、更专业化的产品和服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 39,680 个营业网点,其中包括 7,945 个自营网点和 31,735
个代理网点,营业网点覆盖中国 99%的县(市)。本行依托网络优势,围绕互联网领域、
政务领域、医疗领域、便民领域等,打造普惠服务场景。

    本行专注于网点智能化、轻型化和综合化的转型工作,线下营业网点与线上分销网
络相结合,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相融合,发展建立了“线
上+线下”、多渠道有机融合的分销网络,提高了运营效率。本行已建成包括手机银行、
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及微信银行在内的网络金融体系,并持续推进互联网金
融发展规划的落实。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自助设备数量达 13.45 万台,电子银
行客户规模达到 2.97 亿户,其中,手机银行客户数达到 2.39 亿户,个人网银客户数达
到 2.20 亿户。近年本行大力发展快捷绑卡和条码支付,为客户提供全面、便捷的服务。
基于互联网金融生态,本行推出“邮 e 贷”APP,目前上线产品包括“邮薪贷”和“邮
学贷”等消费信贷产品,以及“掌柜贷”“极速贷”等小微企业和“三农”信贷产品;
线下加大对合作渠道及互联网平台等场景的嵌入与对接,积极搭建数字时代线上及线下
相结合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成为客户往来最频繁的银行。

    在“线上+线下”网络建设和科技赋能的推动下,本行网点的服务营销能力不断提
升,在提供更为便捷服务的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客户多维度画像等,客户经理能够
全面掌握客户信息、了解客户需求,更精准地识别客户、营销客户、分层维护客户,开
展客户全生命周期经营管理,并匹配适应的金融产品。本行面向老年客户、劳务工客户、
高校学生及小微企业经营者等推出多种特色服务。其中,本行养老金代付业务在中国银
行同业中占有重要市场份额。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代付社保养老金金额分别
为 8,785.77 亿元及 4,542.45 亿元。在网点转型工作部署中,本行将拓展网点业务功能、
提升全业务服务能力作为重点,尤其是提升代理网点的综合服务能力。本行在严控风险
的前提下,已在 6 个省份试点代理网点辅助小额贷款业务,同时注重智能终端采购和技
术投入,并计划将该模式在全国推广,以进一步释放网点潜能。

    3. 雄厚的存款基础和强大的资金实力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存款总额达 91,011.91 亿元,其中个人存款达 79,200.46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存款总额和个人存款总额分别在中国银行同业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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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第五位和第四位。在中国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本行始终保持
各项存款的稳步增长。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存款总额、个人存款和公司存款的年均
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8.81%、9.66%及 3.78%。

    得益于遍布全国且深入城乡的营业网络和强大的吸储能力,本行具有资金来源稳定
的优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款总额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5.07%、95.43%、93.96%及 92.01%,
个人存款占存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7.02%、86.56%、85.10%及 85.23%,均远高于其他
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同时,本行通过为各种类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支付结算
服务,获取了稳定且低成本的公司存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活期存款占公司存款总额的比例分
别为 67.77%、66.59%、67.15%及 69.06%,均高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水平。基于以
上因素,本行资金成本低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平均水平。2019 年 1-6 月、2018 年、
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分别为 1.56%、1.46%、1.44%及 1.61%。

    一方面,充足的资金来源有效支撑了本行信贷业务持续发展。2016 年至 2018 年,
本行信贷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19%,高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同期的平均水平。
另一方面,雄厚的资金基础使得本行成为中国银行间市场最活跃的交易商之一。2018
年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通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结算的交易金额分
别达 51.95 万亿元及 21.92 万亿元,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分别位居第二位及第三位。本行
金融市场业务布局全面,拥有中国银行间市场各类业务牌照,可以参与各类市场交易和
金融创新,形成了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发展、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丰富产品体系,并承担
了一级交易商、做市商、基准利率报价行等多项重要角色,向境内货币、债券、外汇等
市场提供报价及流动性支持,在银行间市场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 优异的资产质量,审慎的风险管理

    本行具有独特、健康的资产结构。首先,较低存贷比使得本行在经济转型期间具有
更大的调整空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存贷比为 51.66%,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提升 10.34 个百分点,但仍远低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的存贷比均值。其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风险加权资产占资产总额比例仅为 47.34%,低于其他大型商业银
行的平均水平。本行的信贷业务长期坚持以零售为主的战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行个人贷款总额占贷款总额的 54.24%,贷款组合结构更加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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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信贷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本行控制资产质量的能力优异,拨备计提充足。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6%、0.75%及 0.87%,不良贷款与关注类贷款占贷款总
额比例分别为 1.49%、1.49%、1.43%及 1.68%。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不良贷
款率远低于银行业不良贷款率 1.81%的平均水平。报告期内,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全部纳入不良贷款;对于分期偿还的贷款,若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纳入逾
期贷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不良贷款总额与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总额比例为
123.60%。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396.11%、346.80%、324.77%及 271.69%。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拨备覆盖率远高于其他大型商业银行 207.90%的平均水平。

    本行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总体风险偏好,建立了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
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在内的全面风险管
理体系。本行拥有健全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培育了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且注重运用
信息技术管理风险,优化风险计量模型,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本行审慎的风险管理
还体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本行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人客户。大型企业贷款在
本行公司贷款中占比较高,贷款客户均是高信用评级的优良企业,主要为大型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行业龙头企业及其核心子公司。本行的大型企业授信审批权限主要集中在总
行及风险管控能力较强的一级分行,确保信贷风险可控。本行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务
贷款、个人小额贷款和小企业法人贷款笔均金额小,分散的贷款组合有效降低了本行的
信贷风险。

    其次,本行研发了具有特色的零售信贷技术。本行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印尼人民
银行、国际金融公司、费埃哲等国际机构和公司合作交流,充分吸收国际先进技术并与
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实施针对小微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
包括区域授信政策、全周期检测、双人实地调查、多层次交叉验证、关系型信贷调查技
术等,并共同研究形成环境和社会风险政策指引初稿。本行已建立个人信贷评分系统,
使用打分卡/风险评分模型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目前,本行积极探索数据驱动模式
在零售金融服务中的应用,建设新一代零售信贷工厂项目,增强本行智能决策和信贷全
生命周期管理能力;通过引入外部大数据及决策分析技术,构建客户画像,优化传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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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流程和作业标准,提升客户体验,同时拓展面向新兴领域和客群的金融服务,构建全
方位金融服务体系。本行围绕客户收入数据、抵押担保数据、信用评分数据,构建零售
金融服务的支撑数据体系。

    第三,本行强调授信准入和信用风险监测预警管理,对敏感行业、重点地区、重点
客户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做好非信贷资产风险准入,加强统一授信管理和集中度
风险管控,严格控制高风险领域信贷敞口。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房地产业的贷
款仅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39%,不良贷款率为 0.02%;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无不良
贷款。

    5. 良好的成长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行的业务发展受益于中国经济转型,业务战略契合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拥有
良好的成长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居民消费升级、小微企业信贷需求旺盛、农村金融
改革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也是国家政策聚焦重点。本行始终积极响应
国家政策,提供契合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金融服务,在发展潜力广阔的市场中寻找业务
发展空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仅为
45.20%,信贷业务未来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首先,中国经济结构向消费驱动型持续转
型,消费金融发展空间大。2018 年,消费对中国 GDP 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 76.2%。本
行定位于大型零售银行,业务发展前景广阔。其次,小微企业在中国经济发展中正扮演
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其规模不断发展壮大,但其信贷需求远未得到满足,小微企业“融
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中央高度重视,要求金融切实服务于实体经济。第三,新型城
镇化及农业现代化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支点,县域经济存在巨大发展机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城镇化率为 59.98%,仍远低于世界发达经济体的水平。乡村
振兴战略的实施带来了新的金融服务需求。

    本行所专注服务的“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客群,正是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
活力的参与者,也是国家政策的受惠者,其多样化的金融需求为本行提供了广阔的发展
空间和持续的增长潜力。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资产总额、贷款总额、存款总额、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7.30%、19.19%、8.81%及 12.04%,均高于
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平均水平。

    本行通过业务转型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推动零售业务向新零售转型,通过科技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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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传统业务、建立创新业务。本行注重在县域地区拓展业务、树立竞争优势,打造农
村电商生态圈,开拓广阔的县域和农村市场。与城市相比,县域和农村客户持有的金融
产品相对单一,但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品牌农业、特色
农业和乡村旅游等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各类金融需求将逐步被激发,带来巨大的消
费、投资和融资市场。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69.92%的网点分布在县域地区,
在县域地区共有 2.77 万个营业网点,具有开展县域地区金融服务的天然优势。本行充
分依托邮政集团现有的渠道、网络和品牌优势,通过邮乐网和邮掌柜线上平台,建立了
与村镇居民、邮乐购店、品牌商、经销商的直接链接,打造了集“网络代购+平台批销
+农产品返城+公共服务+普惠金融+仓储物流配送”为一体的邮政农村电商服务体系,
构建了规模大、覆盖面广、服务类别全的农村电商生态圈。本行利用电商生态圈积累客
户资源与数据,通过多场景的打造,加之大数据分析与精准营销手段,实现综合营销和
业务联动发展。随着金融科技的应用和普及,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技术手段逐
步渗透至县域地区金融服务,本行通过科技赋能使得服务县域客户的成本及风险大幅下
降,业务增长潜力增大。

    本行注重把握市场机遇,抢占市场先机。本行将支付业务作为战略业务,电子支付、
条码支付、POS 支付、“助农通”“商易通”等支付手段和产品形成对城市、县域和农
村的全覆盖,推动本行业务转型。本行在 ETC 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占据了行业领先地位。
本行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入选 ETC 收费联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金融机构和唯一的
ETC 跨省结算行,自 2014 年至今,始终保持着资金结算零差错、系统运行零故障。本
行于 2018 年加速开展 ETC 展业行动。2018 年度,本行 ETC 相关业务发卡量达 418 万
张,年新增 ETC 发卡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第一;2019 年 1-6 月,本行
ETC 相关业务发卡量达 194 万张,新增 ETC 发卡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
第一;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ETC 相关业务累计发卡达 814 万张,累计发卡量
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第三。

    6. 先进的信息科技能力,为业务发展提供全面支持

    本行具备先进的信息科技能力。本行创新地基于开放式平台、分布式架构和小型机
集群,建设了个人业务核心系统,该系统兼具高稳定性与高扩展性,支持大规模交易处
理,成本节约效应显著。本行进一步推进开放式架构向面向服务体系架构的升级转型,
基于 OpenStack 搭建私有云平台,完成了渠道类系统的私有云平台部署,形成了包括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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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均衡、分库分表、数据同步等关键技术的新架构模式,支持系统高效、弹性扩展部署
和敏捷开发、灰度发布。以此为基础,本行开始探索核心系统云平台迁移。目前,本行
已形成了“1+3+N”自主研发体系、“两地三中心”一体化运行维护体系和灾备架构,
信息系统运行稳定。专业的信息科技团队及其能力多次获得监管机构和行业认可。

    本行着力打造领先的企业级信息化平台。以“十三五”IT 规划为蓝图,构建业务
能力和科技架构深度融合的十六大平台和两大总线。一是建成客户信息、渠道管理、互
联网金融、资金业务、中间业务、产品管理、内部评级、会计处理、统一柜面、组合交
易、流程整合、内容管理等平台,以及企业服务总线和企业数据总线;二是着力发挥企
业级架构的业务价值,推动科技赋能。本行依托互联网金融平台和大数据平台,与金融
科技领先企业合作,提升精准营销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注重重塑客户关系管理平台,
提升客户体验,加强精准营销、风险管理能力。同时,正在着力打造服务开放平台,以
开放、融合理念构筑金融科技生态。

    本行具有强大的大数据构建和服务能力。已建成基于“MPP 关系型数据库+Hadoop
架构的分布式数据库”的混合架构大数据平台,建设面向客户服务、风险管理、财务管
理等主题的数据集市,并建设数据实验室,打造自助式数据分析场景。利用大数据应用
体系,支持客户服务改善、风险防控优化、经营管理精细化等能力水平提升;依托大数
据门户,研发“网点画像”“信贷担保网络”等 30 余项数据产品,有效支撑业务发展
和经营管理;建设管理驾驶舱系统,构建经营分析、风险防控、运营管理等可视化分析
应用,直观展示全行整体发展情况。不断拓展大数据应用,创新大数据分析技术,推动
向数字化智慧银行转型。

    本行积极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深化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究
与应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渠道管理平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助银行、移
动展业、POS 业务、国际支付等 42 个系统已实现私有云平台部署。云平台日交易量超
过 1.75 亿笔,全行超过 64%的交易通过云平台完成,高效支持系统弹性扩展,提高应
用部署效率,达到同业领先水平。不断丰富拓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托管业务、福费
廷等应用相继上线运行。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模型、反欺诈应用取得
良好效果,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智能客服、远程授权机器人上线,实现了人工智能技术
应用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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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7. 强大的股东支持,与战略投资者开展全方位的合作

    本行控股股东邮政集团在 2019 年公布的世界 500 强中位居第 101 位,业务范围覆
盖邮政、金融、速递物流三大板块,并拥有保险、证券等金融牌照,是同时拥有实物流、
资金流、信息流的大型综合性国有独资企业。本行与邮政集团建立了稳定、透明、公平、
互惠的业务委托代理关系,可借助其遍及城乡的广阔网络更好地服务客户。邮政集团的
线上及线下资源与本行业务实现了良好协同。邮政集团的 60 余万家农村邮乐购店为本
行开展金融业务提供了实体窗口和渠道资源;而邮乐网和邮掌柜则为本行构建农村电商
生态圈提供了线上平台支持,并有助于积累客户资源与数据。邮政集团还为本行提供了
与其他金融子公司进行交叉销售、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的平台。此外,中国邮政作为政
府公信力品牌,为本行开展业务提供了强大的信誉支持。

    2015 年 12 月,本行以“引资金、引机制、引资源、引技术、引智力”为目标,成
功引入瑞银、中国人寿、中国电信、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蚂蚁金服、摩根大通、
FMPL、国际金融公司、星展银行及深圳腾讯共十家战略投资者,并于 2018 年与摩根大
通、FMPL、星展银行、深圳腾讯签署深化战略合作协议。报告期内,本行持续与战略
投资者在零售金融、财富管理、金融市场等多个领域积极推进战略合作,建立协同机制,
借助其在公司治理、业务创新、科技应用、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专业优势,提
升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公司治理方面,本行借助国际金融公司的诊断分析,优化公司
治理机制;渠道优化方面,本行在摩根大通协助下,进一步推进网点转型;财富管理体
系建设方面,本行与瑞银、星展银行和摩根大通开展培训交流;风险管理方面,本行在
摩根大通的协助下,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本行尤其注重与蚂蚁金服和腾讯开展全方位合
作。本行与蚂蚁金服和腾讯在合作提供线上消费金融服务并搭建线下新零售体验中心的
同时,在电子支付、开放性缴费平台、消费金融、小微金融、公司存贷款、科技创新等
领域全方位推进深入合作,打造战略协同生态圈。

    8. 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凝聚力强的年轻员工队伍

    本行的管理团队具备卓越的战略视野与丰富的行业经验,拥有银行业、财政、金融
领域和金融监管机构工作背景,既精通银行业又熟悉实体经济,具有专业多元、经历多
元、知识结构多元且管理经验多元的优势。董事长张金良先生拥有约 22 年的金融业从
业和管理经验,曾任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执行董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行长,中国银行副行长、北京市分行行长、总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等职务。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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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陈跃军先生拥有约 34 年的金融业从业和监管经验,曾任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主任、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副局长等职务。代为履
行行长职务的执行董事、副行长张学文先生拥有约 33 年的财政金融业从业经验,曾任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副司长等职务。本行管理团队为本行战略实施的连贯性及业务发展的
持续性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本行注重人才队伍建设,强调“人才强行”。本行投入大量资源招聘及培训员工,
着力加强员工思想道德教育,塑造了一支具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年轻且具有发展潜力的
员工队伍。本行年轻的、高学历的员工队伍充分体现本行作为最年轻的大型商业银行的
特点,有助于本行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加快创新步伐、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员工平均年龄 37 岁,40 岁及以下员工占比为 67.32%;本行员工本
科及以上学历占比 71.75%,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占比为 5.70%。本行目前处于成长
期,业务发展潜力大,为员工提供了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本行持续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社会招聘,吸引了具备丰富金融业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与此同时,本行不断完善具有
市场竞争力的激励体系,优化选人用人机制,“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薪酬能
高能低”,充分激发组织活力。

    本行持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针对覆盖范围广、服务客户多、管理半径长等经营特
点和业务快速发展的形势,与全行机构建设同步建立健全各级党组织,确保党的工作在
全行实现有效覆盖。本行探索出一条以“夯实基础、多级示范、四级联动、注重实效”
为特色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路径,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党员“政治生日”、党员承诺
践诺、“微党课”征集评比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激发了党员主动作为的内在动力。
基层党组织在团结群众、教育党员、攻坚克难等方面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
政治素养有效提升,业务水平不断精进,为企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动力。

五、本行的业务和经营

(一)概况

    本行作为大型零售银行,拥有中国商业银行中最大的分销网络、雄厚的客户基础和
优异的资产质量。报告期内,本行坚守大型零售银行战略定位,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取得了优秀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本行盈利能力稳步增长,2018 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2,609.95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7.57%;2018 年度净利润达到 5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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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4.76%;2019 年 1-6 月,本行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分别达到 1,416.06 亿元和 374.22 亿元。

     本行专注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客群,致力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
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同时,本行也积极服务于大型公司客户并参与重大项目建设,
支持国家发展战略。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 3.97 万个营业网点和 5.89 亿个
人客户,服务的个人客户数量超过中国人口的 40%,资产总额、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分
别达 100,671.75 亿元、47,016.73 亿元和 91,011.91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资产总额、贷款总额和存款总额在中国商业银行中分别位居第五位、第六位和第五位。
2016 年本行完成 H 股上市,2018 年在《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 2000 强”榜单中位
居第 56 位。2019 年度,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分别给予本行 A(稳定)、A1(稳定)
和 A+(稳定)评级。

     本行凭借优秀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能力获得良好的市场声誉。报告期内,本行所获得
的主要奖项及荣誉如下表列示: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中国银行间
                 2018 年度银行间本币
2019 年 1-6 月                                          2019 年 3 月   本币市场成    50 家
                 市场核心交易商
                                        全国银行间同                   员
                 2018 年度银行间本币    业拆借中心                     中国银行间
                 市场优秀货币市场交易                   2019 年 3 月   本币市场成    30 家
                 商                                                    员
                                                                       2018 年通过
                                                                       中国扶贫基
                 2018 年度作出杰出贡    中国扶贫基金
                                                        2019 年 4 月   金会捐赠的    98 个
                 献                     会
                                                                       企业、个人
                                                                       及组织
                                                                       中国商业银
                 最佳普惠金融实践奖     《亚洲货币》    2019 年 3 月                  1家
                                                                       行
                 2018 年港股“综合实    港股 100 强研                  香港上市公
                                                        2019 年 5 月                 100 家
                 力 100 强”            究中心                         司
                 2019 年中国金融企业    《每日经济新                   中国金融机
                                                        2019 年 4 月                 20 家
                 履行社会责任优秀案例   闻》                           构
                 十佳区块链应用创新奖
                                                                       中国金融机
                 (区块链“福费廷”交                   2019 年 5 月                 10 家
                                                                       构
                 易平台)               《银行家》 中
                 十佳金融科技创新奖     国)
                                                                       中国金融机
                 (智能化全链路对账与                   2019 年 5 月                 10 家
                                                                       构
                 差错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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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中国金融机
          2018-2019 年度普惠金    金融科技创新
                                                                 构、科技企
          融优秀解决方案(智能    联盟、中国金   2019 年 3 月                   18 家
                                                                 业、产业园
          授权机器人项目)        融信息网
                                                                 区
          2018 年度品牌影响力                                    中国商业银
                                  和讯网         2019 年 1 月                   6家
          银行                                                   行
          “全球银行 1000 强排
2018 年                           英国《银行家》 2018 年 7 月    全球银行      1,000 家
          名”总资产居第 21 位
          “全球上市公司 2000
                                  《福布斯》网                   全球上市公
          强”榜单中位居第 56                    2018 年 6 月                  2,000 家
                                  站                             司
          位
          “《财富》中国 500 强                                  境内外上市
                                  财富中文网     2018 年 7 月                  500 家
          排行榜”中居第 37 位                                   的中国公司
          《合规管理系统》获
                                                                 中国银行业
          2017 年度银行科技发     人民银行       2018 年 9 月                   27 家
                                                                 金融机构
          展奖二等奖
          《 自 主 可 控 开 源
          PostgreSQL 分布式数据
          库在金融业应用研究》                                   中国银行业
                                  中国银保监会   2018 年 12 月                  23 家
          获 2018 年度银行业信                                   金融机构
          息科技风险管理课题研
          究一类成果
                                  国家金卡工程                   国家金卡工
          国家金卡工程廿五年信
                                  协调领导小组   2018 年 12 月   程建设参与     25 家
          息化开拓奖
                                  办公室                         单位
                                                                 中国银行业
          最佳中间业务社会贡献    中国银行业协
                                                 2018 年 4 月    协会会员单     6家
          奖                      会
                                                                 位
                                                                 中国银行业
          2017 年中国银行业最     中国银行业协
                                                 2018 年 6 月    协会会员单     5家
          佳民生金融奖            会
                                                                 位
                                  中国企业管理
          可持续信息披露卓越企    研究会、北京
                                                 2018 年 12 月   中国企业       38 家
          业                      融智企业社会
                                  责任研究院
                                  中国证券金紫                   A 股和 H 股
          最具品牌价值上市公司                   2018 年 12 月                  10 家
                                  荆奖组委会                     上市公司
                                                                 香港上市公
          最佳上市公司大奖        《中国融资》   2019 年 6 月                   10 家
                                                                 司
          最佳零售银行            《国际金融》   2018 年 6 月    全球银行       1家
                                                                 中国商业银
          最佳普惠金融实践奖                     2018 年 3 月                   1家
                                                                 行
                                  《亚洲货币》
                                                                 中国商业银
          最佳电子交易银行                       2018 年 6 月                   1家
                                                                 行
                                                                 对香港金融
          专业零售银行服务大奖    《香港商报》   2018 年 7 月    业作出贡献     1家
                                                                 的金融机构

                                       16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年度最佳绿色金融服务                                    中国金融机
                                  《金融时报》    2018 年 12 月                 2家
          银行                                                    构
          2017 年度最佳社区服     《银行家》 中                   全国性商业
                                                  2018 年 9 月                  1家
          务银行                  国)                            银行
          2018 年度消费金融业                                     中国商业银
                                                  2018 年 12 月                 1家
          务银行奖                二十一世纪传                    行
          2018 年度亚洲卓越零     媒                              中国商业银
                                                  2018 年 12 月                 1家
          售银行                                                  行
          2018 年长青奖年度最                                     中国金融机
                                  《财经》        2019 年 1 月                  1家
          具成长性信用卡银行                                      构
          卓越竞争力国有商业银    《中国经营                      中国金融机
                                                  2018 年 12 月                 2家
          行                      报》                            构
          2018 中国银行理财品                                     中国商业银
                                  《证券时报》    2018 年 6 月                  10 家
          牌君鼎奖                                                行
                                                                  中国商业银
          金融扶贫最佳贡献奖      新浪财经        2018 年 8 月                  1家
                                                                  行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奖                      2018 年 12 月   商业银行、    3家
                                                                  城市商业银
                                                                  行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中资银行品牌奖                      2018 年 12 月   商业银行、    11 家
                                                                  城市商业银
                                                                  行
                                  金融界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手机银行奖                          2018 年 12 月   商业银行、    11 家
                                                                  城市商业银
                                                                  行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2018 年 12 月   商业银行、    4家
          奖
                                                                  城市商业银
                                                                  行
          “全球银行 1000 强排
2017 年                           英国《银行家》 2017 年 7 月     全球银行     1,000 家
          名”总资产居第 21 位
          “全球上市公司 2000
                                  《福布斯》网                    全球上市公
          强”榜单中位居第 55                     2017 年 5 月                 2,000 家
                                  站                              司
          位
          “《财富》中国 500 强                                   中国上市公
                                  财富中文网      2017 年 7 月                 500 家
          排行榜”中居第 34 位                                    司




                                       16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基于统一管理及开源
       架构下海量数据内存化
                                                               中国银行业
       的客户信息平台系统”   人民银行         2017 年 9 月                  68 家
                                                               金融机构
       荣获 2016 年度银行科
       技发展奖二等奖
       “邮储银行金融云平台
       研究与实现”获得
                                                               中国银行业
       2017 年度银行业信息    中国银监会       2018 年 1 月                  18 家
                                                               金融机构
       科技风险管理课题研究
       一类成果
                                                               中国银行业
       年度社会责任最佳民生
                                               2017 年 6 月    协会会员单     5家
       金融奖
                              中国银行业协                     位
                              会                               中国银行业
       最佳贸易金融成长银行                    2017 年 6 月    协会会员单     1家
                                                               位
       2017 年最佳网上银行    中国金融认证                     中国商业银
                                               2017 年 12 月                  3家
       奖                     中心                             行
                              香港上市公司
                              商会、香港浸
       2017 香港公司管治卓                                     香港上市公
                              会大学公司管     2017 年 12 月                  9家
       越奖                                                    司
                              治与金融政策
                              研究中心
       2017 年度最佳金融债    Global Capital
                                               2017 年 12 月   中国企业       5家
       券                     Asia
                                                               中国境内金
       最佳中小企业服务银行   《环球金融》     2017 年 11 月                  1家
                                                               融机构
                                                               中国商业银
       最佳支付服务银行       《亚洲货币》     2017 年 6 月                   1家
                                                               行
       最佳投资者关系管理上   香港大公文汇                     A 股和 H 股
                                               2017 年 11 月                 11 家
       市公司                 传媒集团                         上市公司
       2017 年度亚洲最佳银                                     亚洲金融机
                                               2017 年 12 月                  5家
       行资本工具发行                                          构
                              《财资》
       2017 年度中国最佳银                                     中国金融机
                                               2017 年 12 月                  7家
       行资本工具发行                                          构
                                                               香港上市企
       最佳上市公司大奖       《中国融资》     2018 年 1 月                   5家
                                                               业
       2017 年最佳普惠金融    《银行家》 中                    全国性商业
                                               2017 年 9 月                   1家
       银行                   国)                             银行
       2017 年度普惠金融银                                     中国商业银
                                               2017 年 12 月                  1家
       行                                                      行
       2017 年度竞争力消费                                     中国商业银
                              二十一世纪传     2017 年 12 月                  1家
       信贷银行                                                行
                              媒
       2017 年中国上市公司
                                                               中国上市公
       卓越董事会最佳战略管                    2017 年 12 月                  4家
                                                               司
       理奖



                                   16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2017 长青奖最佳资产                                   中国金融机
                                 《财经》       2018 年 1 月                  1家
          管理银行                                              构
                                 《每日经济新                   中国商业银
          年度最佳信用卡                        2017 年 12 月                 4家
                                 闻》                           行
          2017 中国社会责任杰
                                 新华网         2017 年 12 月   中国企业      30 家
          出企业奖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零售银行奖                        2018 年 2 月    商业银行、    4家
                                                                农村商业银
                                                                行
                                 金融界
                                                                大型商业银
                                                                行、股份制
          杰出手机银行奖                        2018 年 2 月    商业银行、    5家
                                                                农村商业银
                                                                行
          “全球银行 1000 强排
2016 年                          英国《银行家》 2016 年 7 月    全球银行     1,000 家
          名”总资产居第 22 位
                                                                中国银行业
          年度社会责任最佳公益
                                                2016 年 6 月    协会会员单    5家
          慈善贡献奖
                                 中国银行业协                   位
                                 会                             中国银行业
          年度最佳社会责任特殊
                                                2016 年 6 月    协会会员单    15 家
          贡献网点奖
                                                                位
          2016 年网络金融创新                                   中国商业银
                                                2016 年 12 月                 2家
          奖                     中国金融认证                   行
          2016 年度最佳手机银    中心                           中国商业银
                                                2016 年 12 月                 2家
          行功能奖                                              行
                                                                中国境内金
          最佳农村金融           《环球金融》   2016 年 11 月                 1家
                                                                融机构
                                                                香港上市企
          2016 最佳 IPO 奖                      2017 年 1 月                  7家
                                                                业
                                 《中国融资》
                                                                香港上市企
          最具品牌价值奖                        2017 年 1 月                  26 家
                                                                业
          2016 年度卓越风险管                                   中国商业银
                                                2016 年 11 月                 2家
          理银行                 《21 世纪经                    行
          2016 年度卓越消费信    济报道》                       中国商业银
                                                2016 年 11 月                 1家
          贷业务银行                                            行
          年度卓越普惠金融银行   《经济观察                     中国商业银
                                                2016 年 12 月                 1家
          奖                     报》                           行
                                                                中国商业银
          优秀社区金融品牌                      2016 年 12 月                 2家
                                 《每日经济新                   行
                                 闻》                           中国商业银
          优秀绿色金融品牌                      2016 年 12 月                 1家
                                                                行
          2016 年度最佳小微企                                   中国商业银
                                 《新京报》     2017 年 1 月                  1家
          业金融服务银行                                        行



                                      16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被授予
                                   活动/组织方/                   被授予对象
   年份           奖项/排名                         发布时间                   对象的
                                       媒体                         的范围
                                                                                 数量
             2016 年中国社会责任
                                   新华网         2016 年 12 月   中国企业     21 家
             杰出企业奖
                                                                  大型商业银
             杰出中资银行奖                       2016 年 12 月   行、股份制    7家
                                                                  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
             杰出零售银行奖        金融界         2016 年 12 月   行、股份制    2家
                                                                  商业银行
                                                                  大型商业银
             杰出信用卡创新奖                     2016 年 12 月   行、股份制    2家
                                                                  商业银行


(二)经营范围和特许经营情况

    1. 经营范围

    本行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
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
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等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2. 特许经营情况

    本行及一级分行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商业银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行获得的主要业务许可情况如下:

    (1)金融许可证

    本行总行已取得中国银监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18H111000001)。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一级分行、中邮消费金融均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各地派出
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

    (2)结汇、售汇业务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开办即期结售汇业务及核定结
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批复》(汇复〔2007〕214 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本行获得即
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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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远期结售汇业务备案通知书》(编号:
087),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本行开办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根据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机构编码:
9111000071093465XC),本行获许可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
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工程保险、特殊风险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
保险、保证保险、人寿保险、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此外,本行就从事的其他业务已取得了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
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三)主要业务线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个人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报告期内,本行各
业务线对本行营业收入的贡献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银行业务        868.54   61.33% 1,635.76       62.67% 1,484.94     66.12% 1,349.31     71.46%
公司银行业务        286.22   20.21%   557.57       21.36%     431.02   19.19%     343.90   18.21%
资金业务            260.52   18.40%   414.87       15.90%     328.00   14.61%     193.14   10.23%
其他 1                0.78    0.06%     1.75        0.07%       1.76    0.08%       1.74   0.09%
营业收入           1,416.06 100.00% 2,609.95 100.00% 2,245.72 100.00% 1,888.09 100.00%
注 1:主要包括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业务线的收入


(四)个人银行业务

     1. 概览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包括本外币存款、贷款、银行卡,以及本
外币结算、代收代付、电子支付、理财、代理保险、代销基金、代销资产管理计划、代
销国债和贵金属等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为应对利率市场化挑战,本行持续深入推进个
人银行业务转型,完善分层分群客户服务体系,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差异化服务。
与此同时,本行积极推动产品与服务创新,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市场竞争力。
本行主动适应商业银行发展新形势,量质并举发展存款业务,大力推进个人中间业务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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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和网点转型,加大线上渠道建设力度,深化业务联动和综合营销。本行积极推进新一
代零售信贷工厂的建设,开展业务流程整合和标准化操作,建设数据驱动评分模型及策
略,推进零售信贷全流程优化,有效提升了作业效率和客户体验。

    本行个人银行业务近年来实现了快速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 25,501.14
亿元、23,198.40 亿元、19,464.73 亿元及 15,821.75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54.24%、
54.24%、53.62%及 52.55%。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09%。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存款总额分别为 79,200.46 亿元、74,679.11 亿元、68,614.04 亿
元及 62,101.66 亿元,分别占本行存款总额的 87.02%、86.56%、85.10%及 85.23%。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存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66%。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868.54
亿元、1,635.76 亿元、1,484.94 亿元及 1,349.31 亿元,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61.33%、
62.67%、66.12%及 71.46%。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银行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
长率为 10.10%。

    2. 客户基础

    本行拥有庞大的个人客户群体。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为 5.89 亿个人客户
提供金融服务,服务的个人客户数量超过中国人口的 40%。

    本行的个人客户分布独具特色。本行是服务城市地区个人客户的主要商业银行之
一,并在中部和西部地区以及县域地区积累了深厚的个人客户基础。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51.04%的个人账户分布于中部和西部地区,71.03%的个人账户分布于县域
地区。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地区相比,中部和西部地区以及县域地区的金融服务基础
设施相对薄弱,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尚未被充分满足和开发。本行在上述地区的网络覆盖
广泛,为本行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本行将个人银行客户分为普通客户、金卡级客户、白金级客户和钻石级客户四类,
根据不同层级客户需求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本行划分客户层级主要依据其在本行的
个人金融资产规模。通常情况下,资产在 10 万元(不含)以下的客户为普通客户,在
10 万元(含)至 50 万元(不含)的客户为金卡级客户,在 5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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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的客户为白金级客户,在 200 万元(含)及以上的客户为钻石级客户。金卡级、
白金级及钻石级客户为本行的 VIP 客户。报告期内,本行持续加大对 VIP 客户的维系
力度,推动客户在本行金融资产的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 VIP 客户总数分别约为 3,084 万户、
2,793 万户、2,524 万户及 2,195 万户,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80%。

    本行正在构建财富管理和私人银行体系,以促进中高端客户价值贡献释放。本行通
过加强理财经理与财富顾问队伍建设,稳固并深化中高端客户服务关系;通过完善中高
端客户产品体系,丰富金融与非金融增值服务,增强客户粘性;依托金融科技提升资产
配置能力,帮助客户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3. 个人贷款业务

    本行提供个人消费贷款(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个人商务贷款、
个人小额贷款、信用卡透支及其他多种个人贷款产品。本行根据个人客户、经营者和消
费者等各类客户的融资需求,打造丰富的线上、线下个人贷款产品,通过多元化的获客
渠道,向客户发放贷款并收取贷款利息;同时,本行凭借广泛的网点分布基础,吸收客
户存款,获取稳定、充足的资金来源,向客户支付存款利息。本行从而获得存贷产生的
利差收入。报告期内,本行通过与个人客户签署贷款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收取
贷款利息,贷款利率参考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市场状况、资金等各项成本、预期回
报、同业价格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 25,501.14 亿元、23,198.40 亿元、19,464.73 亿元及
15,821.75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54.24%、54.24%、53.62%及 52.55%,个人贷款
占贷款总额的比重稳步提升,零售银行战略定位进一步巩固。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
人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09%。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贷款总额
及占比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消费贷款     18,439.10   72.31% 16,934.42 73.00% 14,113.61 72.51% 11,016.62        69.63%
  个人住房贷款   15,673.70   61.46% 14,178.98 61.12% 11,551.76 59.35% 9,039.67         57.13%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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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个人其他消费贷
                    2,765.40   10.84% 2,755.44 11.88%       2,561.85 13.16% 1,976.95     12.50%
款
个人商务贷款        3,896.89   15.28% 3,494.34 15.06%       3,009.90 15.46% 2,883.70     18.23%
个人小额贷款        2,074.66   8.14%   1,776.51    7.66%    1,564.27   8.04% 1,392.39      8.80%
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1,090.49   4.28%     993.13    4.28%      776.95   3.99%    529.04     3.34%
个人贷款总额       25,501.14 100.00% 23,198.40 100.00% 19,464.73 100.00% 15,821.75 100.00%


     本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个人信贷发展模式,构建了较完善的产品体系、营销体系、
运营体系和风控体系,逐步实现个人贷款业务发展向营销综合化、产品模块化、作业标
准化、决策智能化、管理集约化方向转型升级。

     在产品体系方面,本行积极打造满足供给端和需求端个人客户融资需求、覆盖经营
者和消费者各类客户的个人信贷产品,并持续加快互联网贷款开发,不断丰富线上贷款
产品,提升信贷服务能力。目前,已形成“农贷通”“商贷通”“政贷通”“网贷通”
四大类个人经营类信贷产品和房屋、汽车、消费和教育四大类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本行
积极布局线上个人信贷产品,推出了小额贷款“极速贷”和“邮薪贷”“邮享贷”“邮
学贷”“邮家贷”等互联网贷款产品。初步统一手机银行信贷入口,大力推广个人贷款
线上支用模式。

     在营销体系方面,本行建立了“线上+线下、内部+外部、自营+代理”的多元化营
销渠道体系,积极推进代理营业机构小额贷款辅助贷款试点工作,深化网点转型;建立
客户精细分层、主动精准营销、总分支行联动、各类营销人员分工协作的营销管理体系,
推动营销工作向“数据驱动+渠道协同+流程管理”的批量和精准相结合方向转型。在
外部获客上,本行建立了“场景+平台”的拓展途径,将个人贷款产品与客户生活深度
结合,嵌入各类场景中,在综合平台上提供多元服务,并与政府、担保公司、企业等合
作,批量获得优质客户。

     在运营体系方面,本行一方面大力推进新一代零售信贷工厂项目建设,运用先进的
管理理念和信息技术,提高个人消费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及个人小额贷款业务的风险管
控水平和作业效率。该模式于 2016 年 10 月启动业务试点,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
上线业务包括商户保证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快捷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个人住房按
揭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信用消费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个人助学贷款等,先后在 26 家一级分行进行了试点推广。另一方面,本行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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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展业,信贷员通过移动智能终端,即可完成现场调查拍照和信息上传核查;研究开
发手机 APP 便携式受理模式和 APP“人脸识别+电子签约”功能;积极应用大数据技术,
嵌入评分模型,标准化批量化自动化作业,拓宽服务范围,降低服务成本,不断提升广
大客户,尤其是农村客户和小微企业的贷款获得率。

    在风控体系方面,本行贯彻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将数字化风控技术贯穿于个人信贷
管理全流程。本行开发营销模型,精准定位目标客户;运用大数据建立风险评分模型,
打造高性能、自动化的审批体系,实现实时在线审批;建立差异化贷后管理机制,根据
贷款产品、客户资质、信贷员能力等维度,设定差异化的贷后检查要求,实现系统自动
筛选推送贷后检查对象;开展集中催收管理,建立催收评分模型,对逾期客户进行分层
管理,提升催收效果。

    (1)个人消费贷款

    本行的个人消费贷款已经形成了以住房、汽车、消费和教育贷款为核心的四大产品
体系,实现“从房到家”的业务全场景、全渠道覆盖。本行一方面将消费信贷金融服务
嵌入多样的消费场景中,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金融服务,优化客户体验;另一方面
积极践行普惠金融,服务长尾客群,积极拓展农村消费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消费金融服
务和助学消费金融服务领域。此外,本行深入挖掘金融科技新技术与银行业务深入融合,
基于互联网消费金融生态,开发了种类齐全的“邮系列”互联网消费信贷产品,构建多
层次、立体化互联网消费贷款产品体系,打造数字时代下消费信贷产品核心竞争力。

    1)个人住房贷款

    本行支持居民刚需及改善型住房融资需求,执行差异化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稳步
投放个人住房贷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 15,673.70 亿元、14,178.98 亿元、
11,551.76 亿元及 9,039.67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 61.46%、61.12%、59.35%
及 57.13%。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24%。

    2)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除个人住房贷款外,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可满足个人及家庭的各类消费性用途的个
人其他消费贷款产品,主要包括个人额度类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及个人教育贷
款等。个人额度类消费贷款方面,本行通过深入挖掘居民个性化多样化消费需求,积极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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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新消费重点领域的金融需求,加快产品的数字化、场景化和智能化,助力消费转型
升级。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方面,本行除为个人客户购买汽车提供传统汽车消费贷款,还
积极拓展嵌入场景汽车消费贷款,打造线上线下结合汽车金融服务新模式。个人教育贷
款方面,本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大力发展面向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及商业
助学贷款,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难题。借助移动互联、云计算和大数据分析决策
等技术,推广邮学贷产品,推出生源地助学贷款线上模式,在完善助学贷款产品体系的
同时拓宽服务渠道,为广大学子提供更为畅通、正规、便捷的服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个人其他消费贷款分别为 2,765.40 亿元、2,755.44 亿元、2,561.85 亿元及 1,976.95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 10.84%、11.88%、13.16%及 12.50%。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06%。

    (2)个人商务贷款

    本行个人商务贷款主要面向城乡地区从事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其
他符合条件的农村及城镇生产经营者,为其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贷款资金。本行个人商务
贷款采用额度授信、循环支用和非额度的单笔授信的贷款使用模式和灵活的还款方式,
最高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可达五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商务贷款分别为 3,896.89 亿元、3,494.34 亿元、3,009.90 亿元及 2,883.70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 15.28%、15.06%、15.46%及 18.23%。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商务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8%。

    为有效满足各类生产经营者的融资需求,本行不断丰富个人商务贷款产品种类,既
有全国统一推广的标准化信贷产品,又有结合地方经济特点开发的区域信贷产品。本行
个人商务贷款产品担保方式灵活多样,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小水电设备抵押贷款、渔
船抵押贷款等抵押贷款及流水贷等信用贷款。

    (3)个人小额贷款

    本行主要向农户、涉农商户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及农民
专业合作社)等客户提供用于满足其农业种植、养殖或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小
额贷款。本行的个人小额贷款产品种类丰富,担保方式灵活。本行个人小额贷款的额度

                                        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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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 50 万元以内,贷款期限通常不超过一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累计为约 1,117.33 万客户提供个人小额贷款服务,累
计放款金额为 17,322.90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小额贷款分别为 2,074.66 亿元、1,776.51
亿元、1,564.27 亿元及 1,392.39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 8.14%、7.66%、8.04%
及 8.80%。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小额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95%。

    小额贷款是本行自 2007 年成立以来最早开办的贷款产品,也是本行多年来持续发
展的重点贷款产品。本行与德国国际合作机构合作的“小额信贷和零售银行业务项目”
于 2010 年 6 月获得了德国国际合作机构的“国际合作项目最高成就奖”。本行积极探
索与蚂蚁金服的合作,通过联合构建智能化风控体系的方式,提供线上经营性贷款服务。

    随着客户规模的扩大和业务经验的积累,本行个人小额贷款业务不断丰富产品种
类,探索业务转型升级。本行个人小额贷款立足于因地制宜的差异化发展模式,支持地
方优势产业,全面覆盖传统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
行个人小额贷款引入了联保、保证等担保方式,缓解了农村地区抵质押物的缺乏,还通
过与农业龙头企业、政府、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的合作,创新了风险补偿金代偿、担保
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险等风险化解机制。本行深化与全国农担体系合作,目前为该体
系第一大合作方。

    (4)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个人信用卡透支及其他贷款分别为 1,090.49 亿元、993.13 亿元、776.95 亿元及
529.04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的 4.28%、4.28%、3.99%及 3.34%。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信用卡透支及其他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7.01%。

    4. 个人存款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以人民币及主要外币结算的活期存款及定期存款服务。报告期
内,本行通过开展综合营销活动,巩固县域优势,紧抓重点客群,拓展代发类业务和深
化业务联动,实现个人存款的稳健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存款总额分别为 79,200.46 亿元、
74,679.11 亿元、68,614.04 亿元及 62,101.66 亿元,分别占本行存款总额的 87.02%、

                                        17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86.56%、85.10%及 85.23%。

       本行的个人存款增长速度行业领先。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存款的年均复合
增长率为 9.66%。根据人民银行数据,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
行在全国的新增个人存款规模位居中国银行同业第四位、第四位、第一位和第一位。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以个人存款总额计的市场份额为 9.99%。

       报告期内,本行个人定期存款占个人存款总额的比例始终高于 60%,为本行提供了
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报告期内,本行个人存款按产品类型划分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期存款       54,130.34    68.35% 48,525.85      64.98% 43,379.73     63.22% 38,623.71    62.19%
活期存款       25,070.12    31.65% 26,153.26      35.02% 25,234.31     36.78% 23,477.95    37.81%
个人存款总额 79,200.46 100.00% 74,679.11 100.00% 68,614.04 100.00% 62,101.66 100.00%


       凭借广泛的代理网点,本行可以在未设立自营网点的区域吸收个人存款,奠定了本
行广泛而坚实的吸储基础,在利率市场化加快的背景下取得了长期、稳定以及成本相对
较低的资金来源。同时,本行注重付息成本管理,通过提高利率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个
人存款规模增长与成本控制的平衡。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
个人存款的平均付息率分别为 1.58%、1.42%、1.42%及 1.54%。

       5. 银行卡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全面的银行卡产品和服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借记
卡和信用卡的结存量分别为 9.88 亿张和 0.28 亿张。

       报告期内,本行银行卡结存量数据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张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借记卡结存量                       9.88                9.69               9.16                8.49
信用卡结存量                       0.28                0.23               0.17                0.13
总计                           10.16                   9.92               9.33                8.62


       报告期内,本行银行卡消费金额数据如下表列示: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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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亿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借记卡消费金额              36,431.20       64,299.37           43,534.16         28,495.69
信用卡消费金额               4,448.17        7,743.45            5,699.46          4,566.75
总计                        40,879.37       72,042.82           49,233.62         33,062.44


       本行积极融入互联网金融,拓展新兴移动支付技术,并开展形式多样的银行卡消费
营销活动,为客户提供便捷的支付体验。

       (1)借记卡

       本行向个人客户发行“绿卡”借记卡,并提供存取款、支付结算、转账汇款、结售
汇、自助缴费、代发代扣等多样化的功能及服务,其中,客户持借记卡完成跨行取现、
跨行转账等资金交易,本行按交易金额和跨行交易手续费率,向客户收取跨行交易手续
费;客户持借记卡完成跨行 POS 消费交易,本行按交易金额和 POS 手续费率,向收单
机构收取发卡行服务费。

       本行针对商贸、养老、青年、务工等重点客群,配发易汇通卡、金晖卡、青年卡和
乡情卡等主题借记卡。同时,本行联合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发行了军人保障卡、金
融社保卡、集邮联名卡等多款特色联名卡。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借记卡结存
量在中国银行同业中位居第三位。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借
记卡消费额分别为 3.64 万亿元、6.43 万亿元、4.35 万亿元及 2.85 万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0.20%。2018 年,本行新增借记卡 0.53 亿张;2019 年 1-6 月,
本行新增借记卡 0.19 亿张。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借记卡结存量达到 9.88 亿张。

       (2)信用卡

       本行将信用卡作为零售转型的战略重点,持续加大资源倾斜,加强内外部合作,推
动信用卡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本行已形成包括标准卡、公务卡、主题卡、联
名卡等完备的产品种类,涵盖车主、旅游、公益等多个主题,为客户提供循环信用、消
费分期、预借现金、积分兑换、生活缴费、安全用卡等多项服务,本行通过提供以上服
务,获取利息收入、交易佣金收入、分期手续费收入、取现手续费收入、违约金收入以
及其他手续费收入。其中,客户持信用卡完成刷卡消费,本行按交易金额和佣金费率,
向商户收取交易佣金;客户申请分期业务,自主选择分期期数,本行按分期交易金额和
分期手续费率向客户收取分期手续费;客户持信用卡使用预借现金服务,本行按提取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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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金额和取现手续费率,向客户收取取现手续费;若客户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全额还款,
且当前一期已出账单不享受免息,本行将按日计收利息并按月计收复利;若客户在到期
还款日前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本行除计收利息外,还将按最低还款额未
还部分金额和约定费率收取违约金。

    本行依托邮政资源优势,推出了 EMS 联名卡、生肖卡、诗经卡等特色产品;面向
年轻客群,推出了青春卡和轻松小熊 IP 卡;面向车主和公益客群,分别推出了车主卡
和卫生健康志愿者卡。同时,本行充分挖掘行内客户资源,深入开展综合营销;充分利
用代理网点资源,开展客户引流合作;加强互联网布局,积极推动外部合作;打造“悦
享”商圈品牌,提升场景融入能力;加快新兴移动支付技术拓展,推动移动支付与信用
卡结合,推出近场通信(Near Field Communication,简称“NFC”)等新型支付方式,
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的用卡体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信用卡结存量为 0.28 亿张。2019 年 1-6 月、2018 年、
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信用卡消费额分别为 4,448.17 亿元、7,743.45 亿元、5,699.46
亿元及 4,566.75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0.22%。2018 年,本行
信用卡新增发卡 763.91 万张;2019 年 1-6 月,本行信用卡新增发卡 519.78 万张。

    6. 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本行为个人客户提供一系列中间业务产品及服务,主要包括银行卡、结算、代收代
付、电子支付、理财、代理保险、代销基金、代销资产管理计划、代销国债和贵金属业
务等。本行的代理网点能够为本行从事中间业务服务,包括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金
融服务及其他服务。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个人银行中间业
务(含银行卡)贡献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79.96 亿元、114.20 亿元、98.84 亿
元及 85.58 亿元,分别占本行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 85.62%、79.12%、77.60%
及 74.43%。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银行中间业务(含银行卡)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52%。

    (1)个人结算业务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各类结算服务以及多种代收付服务。其中,个人客户使用本行
提供的转账汇款服务,本行按汇款金额和服务费率,向个人客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本行在 ETC 支付结算业务方面利用对最新政策的敏锐洞察和强大的综合营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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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占据了行业领先地位。本行作为目前唯一一家入选 ETC 收费联网管理委员会成员
单位的金融机构和唯一的 ETC 跨省结算行,自 2014 年至今,始终保持着资金结算零差
错、系统运行零故障。2019 年 5 月 16 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力争 2019 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
费站,全国 ETC 安装率达到 90%以上。2018 年度,本行 ETC 相关业务发卡量达 418
万张,年新增 ETC 发卡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第一;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 ETC 相关业务累计发卡达 620 万张,累计发卡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
业中名列第三。2019 年 1-6 月,本行 ETC 相关业务发卡量达 194 万张,新增 ETC 发卡
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第一;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ETC 相关业
务累计发卡达 814 万张,累计发卡量市场占有率在中国银行同业中名列第三。

    代收付服务主要包括代付工资、福利及津贴、养老金、代收公用事业费等款项,以
及与“新农保”和“新农合”相关的代收付服务,本行通过向企事业单位提供代收付服
务,以代收付交易笔数或交易金额为基础,按照约定代收、代付费率,获取代收、代付
业务手续费收入。

    代收付服务作为个人客户和银行建立联系的主要途径之一,为本行带来了庞大的客
户群和资金流量,为本行做好客户深度挖掘提供了基础。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代收业务金额分别为 3,691.78 亿元、8,003.19 亿元、7,590.66 亿元及
6,500.23 亿元;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代付业务金额分别为
0.87 万亿元、3.84 万亿元、3.21 万亿元及 2.29 万亿元,其中代付社保养老金金额分别
为 4,542.45 亿元、8,785.77 亿元、7,964.93 亿元及 7,428.78 亿元。凭借本行覆盖面广泛
的分销网络,本行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配合政府向农村客户提供“新农保”和“新农合”
服务。2018 年,本行代收“新农保”保费 1,300.46 万笔,交易金额 42.14 亿元;代付“新
农保”养老金 2.39 亿笔,交易金额 341.59 亿元;代付“新农合”报销及补助 93.99 万
笔,交易金额 11.73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代收“新农保”保费 485.02 万笔,交易
金额 17.64 亿元;代付“新农保”养老金 1.14 亿笔,交易金额 171.72 亿元;代付“新
农合”报销及补助 28.29 万笔,交易金额 3.94 亿元。

    (2)电子支付

    本行与合作机构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后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快捷支付、
B2C 支付及条码支付等。本行通过与电子支付商户签订合作协议,为其提供电子货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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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流转和清算服务,向签约商户收取商户通道费用。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交易笔数分别为 84.85 亿笔、154.89
亿笔、104.59 亿笔及 43.70 亿笔,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88.27%。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交易金额分别为 4.82 万亿元、6.35 万亿元、3.36
万亿元及 1.17 万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32.97%。

    (3)个人理财业务

    本行以“邮银财富”为品牌,打造稳健收益的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满足不同风险
偏好客户的多元投资理财需求。本行通过向个人客户销售银行理财产品获得销售收入,
销售收入按照理财产品的保有份额和销售费率,按日计算、定期结算。

    本行积极落实资管新规等监管要求,加大净值型产品发行力度,逐步推出定期开放、
现金管理、主题型净值理财产品,有序降低理财产品认购起点,强化投资者教育,稳步
推进个人理财业务转型发展。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8,867.54 亿元、16,257.98 亿元、15,562.84 亿元及 12,049.12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本
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金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16%。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个人理财产品余额为 7,808.39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加 573.92 亿元,增长 7.93%。

    (4)代理服务

    本行代理服务主要包括代理保险、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国债及贵金属。

    1)代理保险

    本行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种渠道代理保险产品。客户通过本行渠
道购买代理保险产品,保险公司收到本行代销的保费后,按照协议约定的保险产品费率
向本行支付手续费,本行获得代理保险手续费收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与 55 家保险公司开展合作,合作产品涵盖寿险、财
险、健康险、意外险等险种。以当年代理个人客户新单保费计,本行代理保险业务自
2011 年以来始终在大型商业银行中位居第一,并积极发展期交及保障型保险业务。

    2)代销基金

    本行通过营业网点、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多种渠道代理销售各类基金产品。客户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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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本行渠道购买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按协议约定费率向本行支付手续费,本行获得代
理销售基金手续费收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与 57 家基金公司合作,共代销基金 1,471 支。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代销的基金产品总额分别为 307.16 亿元、
1,033.10 亿元、889.31 亿元及 382.90 亿元。

    3)代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

    本行自 2016 年 4 月起开办代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业务,销售渠道为营业网点、
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客户通过本行渠道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产品,计划管理人按协议约
定费率向本行支付手续费,本行获得代理销售资产管理计划手续费收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与 16 家证券公司合作,报告期内共代销产品 64 支。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代销的产品总额分别为 148.57 亿元、
309.04 亿元、264.41 亿元及 42.29 亿元。

    4)代销国债

    本行通过营业网点代理销售储蓄国债(凭证式)和储蓄国债(电子式),通过网上
银行代理销售储蓄国债(电子式)。客户通过本行渠道购买国债,国债发行机构按协议
约定费率向本行支付手续费,本行获得代理销售国债产品手续费收入。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代理销售的国债总额分别为 241.20
亿元、328.46 亿元、321.37 亿元及 291.32 亿元。

    5)贵金属业务

    本行代理上海黄金交易所多种交易合约,代销专业合作机构的金银币、金银投资产
品、金银工艺产品等,销售自有品牌贵金属产品“邮储金”,办理黄金定投业务。客户
通过本行银行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交易渠道,参与代理贵金属业务、购买代销
贵金属产品和自有贵金属产品、制定黄金定投计划,本行分别获得代理贵金属业务手续
费收入、实物贵金属业务代销手续费收入和价差收入以及黄金定投手续费收入。

    为满足客户多元化投资需求,本行于 2017 年推出黄金定投业务。2019 年 1-6 月、
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贵金属业务的总交易金额分别为 56.43 亿元、161.41
亿元、336.79 亿元及 434.40 亿元,其中实物贵金属业务的总交易金额分别为 7.31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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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 亿元、9.30 亿元及 5.79 亿元。

    7. 市场营销

    本行积极推进客户分层分群服务体系建设,以提高差异化服务水平和精细化管理能
力。本行针对不同层级的个人客户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针对大众客户,本行利用渠道
优势提供便捷、标准化的服务。针对 VIP 客户,本行通过提升理财经理的综合服务能力,
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提供全面、专业、差异化、定制化服务,主要包括优先服务、资费
优惠、专属理财,以及出行、医疗等非金融增值服务。同时,本行深入挖掘重点客户群
体的需求,提供差异化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客户体验,增加客户粘性。本行鼓励个人
银行业务中不同业务条线和部门之间的交叉销售,通过综合营销,进一步挖掘客户的综
合金融需求。本行还建立了个人银行业务与公司银行业务的联动营销机制,增强综合营
销水平,提高营销效率,通过为政府机构、企业客户提供代发工资、开发贷等服务,联
动营销个人金融服务,并进一步通过个人客户服务优势,联动营销企业和机构客户,实
现公司及个人银行业务协同增长。

(五)公司银行业务

    1. 概览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主要包括存款、贷款、票据贴现,
以及结算、票据承兑、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及理财等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本行秉承服
务实体经济的理念,通过加强产品创新,加大客户拓展力度,大力推进公司金融业务转
型,提升综合金融服务能力。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16,824.67 亿元、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35.78%、36.30%、38.34%及 35.85%。2016 年
至 2018 年本行公司贷款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93%。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存款总额分别为
11,791.15 亿元、11,577.80 亿元、11,997.81 亿元及 10,750.24 亿元,分别占本行存款总
额的 12.96%、13.42%、14.88%及 14.75%。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公司存款的年均复合
增长率为 3.78%。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收入分别为 28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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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557.57 亿元、431.02 亿元及 343.90 亿元,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20.21%、21.36%、
19.19%及 18.21%。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公司银行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33%。

    2. 客户基础

    本行为各种类型的公司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大
型企业集团、具有行业领导地位的企业和大量优质的小企业法人客户建立了广泛的业务
联系。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 66.08 万户公司客户。

    小企业法人客户对本行公司银行业务的发展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本行主要向商业信
誉和信用记录良好的小企业法人客户提供便利、多样化的融资产品和金融方案。本行的
小企业法人客户包括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划分的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拥有 45,899 名小企业法人贷款客户,2016 年至 2018 年的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16%;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 55,830 名小企业法人贷
款客户。

    此外,本行与各级政府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与
18 家省级政府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3. 公司贷款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等公司贷款产品。本
行积极支持国家重大项目,助推国家战略布局实施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信贷资源重点
投向交通、能源、制造业等领域;集中优势资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
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积极响应国家关于金融支持
民营企业的号召,出台多项服务民营企业的措施。本行不断优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金
融服务,助力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和高端装备制造业等行业、优
质大型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布局节能环保、健康医疗、高新科技等新
兴产业。

    本行通过向公司客户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贷款,按合同约定利率收
取贷款利息;本行通过向有贸易融资需求的客户提供跨境融资和国内贸易融资服务,按
合同约定利率收取贷款利息;本行通过向小微企业客户发放标准化小微信贷产品、分行
区域特色贷款产品及小微易贷产品,按合同约定利率收取贷款利息。报告期内,本行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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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利率参考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市场状况、资金等各项成本、预期回报、同业价格
等因素进行适度调整。此外,本行通过向公司客户发放银团贷款和委托贷款等,按照与
客户约定的费率收取手续费。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贷款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16,824.67 亿元、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35.78%、36.30%、38.34%及 35.85%;其中,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的小企业法人贷款分别为 2,443.01 亿元、2,142.82 亿元、1,830.71 亿元及 1,561.63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7.14%。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
分的公司贷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金贷款   6,784.82    40.33%    6,127.83 39.47%      5,630.46   40.45%   4,001.06   37.07%
固定资产贷款   7,419.90    44.10%    6,944.21 44.73%      6,165.47   44.30%   5,111.56   47.36%
贸易融资       2,416.41    14.36%    2,247.77 14.48%      1,959.41   14.08%   1,673.40   15.50%
其他 1           203.54     1.21%      204.21     1.32%    163.67     1.18%       7.91   0.07%
公司贷款总额   16,824.67 100.00% 15,524.02 100.00% 13,919.01 100.00% 10,793.92 100.00%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1)流动资金贷款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满足客户日常营运资金需要。本行提供
的流动资金贷款包括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
流动资金贷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流动资金贷款分别为 6,784.82 亿元、6,127.83 亿元、5,630.46 亿元
及 4,001.06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76%。

     2)固定资产贷款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本外币固定资产贷款,满足其多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基
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房屋建造项目等)的资金需求。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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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固定资产贷款分别
为 7,419.90 亿元、6,944.21 亿元、6,165.47 亿元及 5,111.56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
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6%。

    3)贸易融资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的贸易融资服务包括国内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和国际贸易融
资。本行的国内贸易融资主要包括国内保函开立、国内信用证开立、国内信用证买方押
汇、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和福费廷(含二级市场)等。本行的供应链融资涵盖应收、预
付、存货三大类,主要包括订单融资、国内保理、买方信贷、动产质押等。本行的国际
贸易融资主要包括进口信用证押汇、进口 TT 融资、打包贷款、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
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融资、出口短期信保融资、备用信用证/涉外保函开立等。

    本行围绕核心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客户提供供应链融资服务,以满足各类客户在不
同供应链环节的融资及金融服务需求,着力加快在线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以更好地支持
实体经济。同时,本行重点开发汽车、装备制造、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优
质核心企业客户,为其提供有竞争力的行业金融服务方案。

    本行不断拓展代理行范围,现已覆盖亚洲、欧洲、北美、非洲、大洋洲等主要地区。
同时,本行注重进一步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代理行建设,服务参与“一
带一路”建设的客户,助其跨境业务开展。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贸易融资贷款分别为 2,416.41 亿元、2,247.77 亿元、1,959.41 亿元及 1,673.40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90%。

    (2)小企业法人贷款

    本行注重服务于小微企业客户,不断发展小企业法人贷款业务。本行不断调整优化
小微金融产品体系,以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动态开展产品研发、投放、评估、
退出等,保障产品质效。本行按照“总行顶层设计、区域因地制宜”的分层思路,保障
适合全行推广的产品供给,并鼓励结合区域资源禀赋灵活创新;积极推动科技赋能、流
程优化,打造线上化、标准化、专业化三大业务模式,差异化提效控险;以客户为中心,
围绕不同类型客户量身定制,推出小微普适、政银合作、民生、双创科技四大领域产品
布局,创新多种担保方式,切实缓解融资难题。其中,本行加快大数据产品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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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实现线上化流程创新,推出了线上纯信用信贷产品“小微易
贷”,对外提升客户体验,对内提高获客速度和作业效率。通过搭建大数据风控模型,
实现线上化自动审批,从贷款申请到放款全流程线上化,仅需 1 至 2 个工作日,缩减了
小微企业贷款等待时间。

    4. 票据贴现业务

    本行可开展票据贴现和票据转贴现业务,票据贴现是指本行向客户按一定的贴现利
率购买剩余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商业汇票(含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票据转贴
现是指本行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以贴现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让,或受让其他金
融机构未到期已贴现的商业汇票的交易行为。其中,票据贴现业务主要为本行在票据持
有期间按照票面金额和贴现率获取利息收入;票据转贴现业务为本行在上海票据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票据转贴现买卖获取价差收入,或将买入的票据持有至到期获取利息
收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票据贴现和票据转贴现合计余额分别为 4,690.92 亿元、4,046.23 亿元、2,917.61
亿元及 3,490.81 亿元,分别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9.98%、9.46%、8.04%及 11.59%。

    5. 公司存款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人民币及其他主要外币的定期和活期存款服务。本行依托网络
优势,通过提升现金管理、电子银行、公司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提高公司存款市
场竞争力,通过完善财政、社保等领域的产品服务体系,巩固和提升机构类存款基础,
实现公司存款平稳增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公司存款总额分别为 11,791.15 亿元、11,577.80 亿
元、11,997.81 亿元及 10,750.24 亿元,分别占本行存款总额的 12.96%、13.42%、14.88%
及 14.75%。

    本行通过为各种类型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提供结算服务,获取了稳定性高且成本较
低的公司活期存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活期存款占公司存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67.77%、66.59%、
67.15%及 69.06%。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公司存款的平均
付息率分别为 1.19%、1.35%、1.13%及 1.21%。报告期内,本行公司存款按产品类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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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定期存款        3,800.34    32.23%    3,868.63   33.41% 3,941.65     32.85% 3,326.44     30.94%
活期存款        7,990.81    67.77%    7,709.17   66.59% 8,056.16     67.15% 7,423.80     69.06%
公司存款总额   11,791.15   100.00% 11,577.80 100.00% 11,997.81 100.00% 10,750.24 100.00%


    6. 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多种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主要包括结算、票据承兑和综合服
务、现金管理、投资银行及公司理财。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
行公司银行中间业务贡献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4.15 亿元、5.40 亿元、3.09 亿
元及 4.23 亿元,分别占本行中间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 4.44%、3.74%、2.43%及
3.68%。

    (1)结算业务

    本行通过银行柜台和网上银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全面、便利的境内结算服务,其中,
本行通过为公司客户提供转账汇款、账务查询、上门服务、证明服务等对公结算和账户
管理等服务,向公司客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公司结算账户 692,767 户。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境内结算业务量分别为 29.84 万亿元、68.90 万亿元、65.15
万亿元及 65.21 万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9%。

    本行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跨境结算服务,主要包括出口信用证、出口托收、汇入汇
款、进口信用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及跨境人民币等服务,以及即期、远期和掉期结
售汇及外币兑换等服务。同时,本行还推出了外汇网银、自助结汇、境内外币支付等功
能,提升结算业务的服务效率和客户体验。本行通过提供结算服务,按各项服务的手续
费收费标准,向公司客户收取结算手续费。

    在 ETC 支付结算业务方面,本行在 2018 年便开展 ETC 展业行动,在积极争取 ETC
通行及资金结算等相关专户收益的同时,通过项目贷款支持高速公路养护、维修等其他
账户的开立,积极抢抓机遇,多渠道发卡、多产品叠加、多场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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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票据承兑和综合服务

    本行依托强大的服务能力,为企业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票据承兑等支付便利,同
时也为单一客户或者集团客户提供全面、系统、专业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票
据代保管、委托收款及票据信息查询等基础服务,以及办理票据承兑等增值服务。本行
通过提供票据承兑和票据综合服务等服务,向公司客户收取承兑手续费、敞口风险管理
费、代保管业务服务费和池融资业务服务费等手续费。

    本行以客户为中心,通过产品创新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需求,完善票据“大管家”
产品服务功能,推动银企直联服务,为集团客户制订个性化票据管理服务方案,丰富客
户服务手段。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票据承兑量分别为 332.37 亿元、
495.73 亿元、663.18 亿元及 834.84 亿元。

    (3)现金管理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综合服务,主要包括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流动性
管理、投融资管理、资金监管和信息管理。本行通过向公司客户提供现金管理综合服务,
按照协议约定服务费,向公司客户收取现金管理手续费。

    本行充分发挥交易结算网络优势,以先进的资金结算产品为支撑,为客户设计个性
化的现金管理服务解决方案,帮助客户科学合理地管理资金、提升财务集中度、提高资
金利用率、降低财务风险。本行聚焦战略客户,推广银企直联等产品,提高现金管理产
品覆盖率,积极推进交易银行体系建设。本行持续推进产品创新,针对各地资源交易中
心、房地产管理部门、大宗商品交易市场、新兴要素交易市场、体育彩票市场,研发推
广相应产品及业务系统,以提升服务能力。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现金管理签约账户 18.80 万户。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现金管理服务的资金交易量分别为 21.06 万亿元、43.92
万亿元、38.28 万亿元及 35.62 万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1.04%。

    (4)投资银行业务

    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
工具、资产支持证券、金融债等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以及结构融资、并购贷款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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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其中,本行向公司客户提供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服务,以承销规
模为基础,按照协议约定的承销费率向公司客户收取承销费;本行向有并购、银团、债
务重组及股权投融资需求的公司客户提供包含融资、咨询等综合服务,并按协议约定利
率收取融资利息等费用;本行通过向客户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收取财务顾问费。

    本行将发展投资银行业务作为提高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手段,深耕债券承销、并购
业务、财务顾问等业务领域,并在双创票据、绿色票据、扶贫票据等创新产品上实现突
破,取得了良好的市场反响。

    本行于 2015 年 12 月获得银行间市场 A 类主承销商资格。2019 年 1-6 月、2018 年、
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担任主承销商的债券发行规模分别为 593.14 亿元、1,084.56 亿
元、329.20 亿元及 123.67 亿元。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196.14%。

    (5)对公理财业务

    本行主打“邮银财智”品牌向机构客户提供差异化资产管理服务,涵盖现金管理类、
定期开放式、专户定制等多个产品系列。本行通过向机构客户销售银行理财产品获取销
售收入,销售收入按照理财产品的保有份额和销售费率,按日计算、定期结算。

    本行持续提升产品定制能力,积极引导客户向净值化产品转型,着力服务客户流动
性管理、现金管理等多元化需求。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对
公理财产品(含同业理财)销售金额分别为 2,231.09 亿元、5,949.55 亿元、6,887.76 亿
元及 8,162.45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公理财产品(含同业理财)余额为
328.50 亿元。

    7. 市场营销

    本行对不同类型的公司客户实施差异化营销策略。本行借助地域覆盖广泛的网络优
势及丰富的产品,积极巩固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客户的业务关系,注重对具有
战略价值的公司客户及机构客户的营销及管理工作,如政府机构、世界 500 强企业、央
企等大型企业集团和具有行业领导地位的企业,并针对机构客户研究开发了代理财政国
库集中支付、电子招投标资金监管、银彩通等产品。本行积极顺应国家产业政策,重点
开发交通、电力、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民生服务、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领域的客户;积极落实国家对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和支持民营企业的要求,建立支持
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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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以“警医邮”平台、烟草平台、代收付平台、ETC 平台、退伍军人服务平台、
交易中心平台、在线供应链融资平台、汽车产业链平台等八大平台建设为基础,开展针
对性综合营销,推动公司客户批量和链式开发。本行深度挖掘对公客户结算需求,针对
不同客户的资金管理特点,通过结算和现金管理产品对接、平台接入等方式,提升客户
粘性。

    本行不断增加公司银行业务中不同业务条线之间的交叉销售力度,逐步形成了对接
对公客户的快速扁平化响应机制,为公司客户提供多层次、立体化的综合金融服务,服
务范围覆盖公司信贷、贸易金融、国际业务、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现金管理、代收代
付等各个方面,促进全行“投贷债存”的联动发展。同时,本行充分发挥与邮政集团金
融板块的协同作用,推动集团汽车产业链集群开发项目、邮银联合推动机构存款、ETC
发卡营销、公安交管项目等,做好机构类各系统客户协同开发工作。

    本行还致力于加强公司银行和个人银行业务的联动营销和共同走访,通过批发零售
联动机制,提供组合产品,挖掘现有客户的潜力并拓展新的客户,提升市场竞争力和客
户忠诚度。例如,本行发挥营业网络覆盖广泛的优势,提供城乡居民社保资金的代收付
服务,带动政府机构在本行开立相关业务账户,并为其提供支付结算、现金管理等综合
金融服务。

(六)资金业务

    本行资金业务主要包括金融市场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托管业务。2019 年 1-6 月、
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资金业务营业收入分别为 260.52 亿元、414.87 亿元、
328.00 亿元及 193.14 亿元,分别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18.40%、15.90%、14.61%及 10.23%。

    1. 金融市场业务

    作为中国银行间市场最活跃的交易商之一,本行金融市场业务交易活跃、产品丰富、
客户资源广泛,拥有中国银行间市场多项业务牌照,可以参与多类市场交易和金融创新,
能够适应市场变化发展、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1)市场交易业务

    本行市场交易业务以银行间市场标准化金融产品为交易标的,以资金管理、自营、
代客、风险对冲等为交易目的,业务种类包括货币市场、固定收益、外汇、衍生品、贵
金属等五个大类,涵盖 11 个币种的 20 个交易品种。本行具备银行间本外币市场主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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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的交易资质及能力,拥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等业务资格,
并承担了一级交易商、基准利率报价行等多项重要角色,向境内货币、债券、外汇等市
场提供报价及流动性支持,在银行间市场上发挥了重要作用。本行通过银行间市场开展
本外币资金拆放与买入返售业务,获取资金利息收入;通过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交易、
外汇交易、衍生品交易和贵金属交易,获取买卖价差收入;通过开展债券和外汇交易做
市服务,为二级市场金融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并获取做市价差收入。

    本行积极参与人民币公开市场操作和国债做市支持等业务,交易能力和交易表现多
次受到监管机构及交易中心嘉奖,曾获得全国同业拆借中心颁发的银行间本币市场“最
具市场影响力”和“最佳做市机构”奖项,外汇交易中心颁发的银行间外汇市场“最佳
交易规范会员”奖项;本行员工多次获得“优秀交易主管”“优秀交易员”称号。

    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市场交易业务交易活跃度大幅提升,交易金额分
别为 77.70 万亿元、64.97 万亿元及 60.55 万亿元,交易笔数分别为 13.75 万笔、11.35
万笔及 9.13 万笔。2016 年至 2018 年交易金额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3.28%。2019 年 1-6
月,本行市场交易业务交易金额为 32.11 万亿元,交易笔数为 13.25 万笔。

    (2)投资业务

    1)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

    本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主要包括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商业银行债、企业债、公
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同业存单等品种,基本覆盖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交易
的各类债券品种,交易对手覆盖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证券公司等各类机构。本行通
过投资各类债券品种和同业存单,保证本行流动性储备资产充足,并获取利息收入。

    本行债券交割量居于市场前列,根据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统计的债券交
割量排行榜,报告期内本行债券交割量一直稳居银行间市场前三位。此外,本行是国债
甲类承销团成员,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金融债承销
团成员。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余额分别为 3.47 万亿元、3.05 万亿元、2.40 万亿
元及 2.15 万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按投资产品划分的分布(扣除
减值准备后)情况如下表列示:




                                        18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10,655.52 30.70%      9,099.39   29.82%     6,428.26   26.75%     5,522.22   25.74%
公共实体及
                     1.77   0.01%        0.52     0.00%       12.70     0.05%        5.70     0.03%
准政府债券
金融机构发
               19,310.92 55.64% 18,465.43       60.50% 16,069.27      66.86% 14,733.71      68.67%
行的债券 1
公司债券        1,538.96    4.43%    1,068.69     3.50%     670.96      2.79%     732.20      3.41%
同业存单        3,197.80    9.21%    1,884.84     6.18%     852.63      3.55%     461.28      2.15%
合计           34,704.97 100.00% 30,518.87 100.00% 24,033.82 100.00% 21,455.11              100.00%
注 1: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 2015 年发行的人民币长期专项债券,期限 5 年至
20 年


       本行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业务通过对宏观经济、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及市场利率变
动进行关注及分析,紧密跟踪利率走势,把握配置机会,适时调整投资策略,持续优化
组合结构。同时,本行不断强化信用风险管理,完善信用债投资流程,坚持信用债投前
分析和定期投后管理,严控信用风险。

       2)同业投资

       本行同业投资业务指本行根据投资策略和风险偏好,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投资特定
目的载体(包括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等)
的投资行为。本行通过投资上述特定目的载体获取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同业投资业务已全面覆盖商业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
理计划、信托投资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应监管机构政策,主动
调整业务结构,持续强化穿透管理,合规管控业务风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信托投资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证券投资基金
的余额总计分别为 2,876.49 亿元、3,297.08 亿元、7,198.32 亿元及 13,058.94 亿元,分别
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2.86%、3.46%、7.99%及 15.80%。报告期内,本行同业投资余额按
投资产品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18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26.46    4.40%     319.64       9.69% 2,925.45   40.64% 7,086.76    54.27%
资产管理计划         710.34   24.69%     848.12      25.72% 1,648.45   22.90% 2,533.70    19.40%
信托投资计划       1,077.86   37.47% 1,102.23        33.43% 1,565.39   21.75% 1,711.52    13.11%
证券投资基金         961.83   33.44% 1,027.09        31.15% 1,059.03   14.71% 1,726.96    13.22%
合计               2,876.49 100.00% 3,297.08 100.00% 7,198.32 100.00% 13,058.94 100.00%


       本行同业投资业务严格按照监管政策,合规管理、审慎经营,并将同业投资业务纳
入全行统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①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本行投资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对手均受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及
其他相关机构监管,具备发行理财产品所需的资质,并在理财产品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
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于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分别为 126.46 亿元、319.64 亿元、2,925.45
亿元及 7,086.76 亿元。

       ②资产管理计划

       本行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包括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管理
公司及其子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
对手均受中国证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监管,具备管理资产管理计划所需
的资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于资产管理计划的余额分别为 710.34 亿元、848.12 亿元、1,648.45
亿元及 2,533.70 亿元。

       ③信托投资计划

       信托投资计划指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管理信托投资计划而形成的以获得该计划受
益权为目标的金融产品。本行投资信托投资计划的交易对手均受中国银保监会及其他相
关机构监管,具备管理信托投资计划所需的资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于信托投资计划的余额
分别为 1,077.86 亿元、1,102.23 亿元、1,565.39 亿元及 1,711.52 亿元。

                                               18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④证券投资基金

    本行投资的证券投资基金包括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投资基金,交易对手均受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相关机构监管,具备管理公募基金所需的资质,拥有丰富的经验及良好的业
绩记录。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证券投资基金的余额分别为 961.83 亿元、1,027.09 亿元、1,059.03 亿
元及 1,726.96 亿元。

    (3)同业融资业务

    同业融资业务是本行的传统优势业务。本行同业融资业务与中国各类金融机构建立
了紧密的合作关系,构建了多元化的同业客户体系。本行能够提供不同期限、不同资金
流向的产品组合,实现负债端与资产端的联动,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本行作为资金
融出方,与已在本行获得授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往来业
务,并获取利息收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和拆出资金的余额合计分别为 3,247.66 亿元、4,259.73 亿元、
6,127.57 亿元及 3,690.63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款项资金
的余额合计分别为 1,056.53 亿元、1,140.10 亿元、1,220.71 亿元及 2,958.45 亿元。

    2. 资产管理业务

    本行为广大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化理财服务,现已形成面向个人客户为主的“邮
银财富”和专属机构客户的“邮银财智”两大系列产品线,特色业务及专户产品不断丰
富,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元化财富管理需求。本行在资产管理业务开展过程中获得销
售手续费、产品管理费及资产托管费等收入,其中,销售手续费按照理财产品的保有份
额和销售费率,按日计算、定期结算;产品管理费按照产品说明书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
收取;资产托管费按照协议约定托管费率,从产品托管资产中计提、收取。

    受益于本行的渠道优势及稳健的投资策略,本行资产管理业务实现了客户稳定、资
金充裕、风险可控的发展局面,邮银理财的品牌形象逐步深入人心。本行 2016 年荣获
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中国银行业理财机构最佳综合理财能力奖”,2017 年荣获《财
经》评选的“长青奖之最佳资产管理银行”,2018 年荣获《证券时报》评选的“2018

                                        19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中国银行理财品牌君鼎奖”。

    本行秉持资产轮动和分散投资理念,强化投研能力,建立了涵盖固定收益类、资本
市场类、另类投资及多策略布局的大类资产配置体系;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贴近市场,
创新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股债结合等方式,加强在战略新兴产业的布局,支持企业
发展全生命周期,丰富实体经济融资工具。本行 2016 年、2018 年分别荣获上海证券交
易所评选的“优秀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机构”“资产支持证券优秀投资机构”。

    本行主动适应监管导向,持续推进资产管理业务转型发展。2018 年度资管新规颁
布以来,本行主动停发保本理财产品,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无保本理财产品存续。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净值型理财产品存续规模占比达 18.20%。本行注重研发
现金管理类、定期开放式、主题增强型和封闭私募净值型四大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着力
打造以客户为中心、风险收益属性匹配的多元化产品体系。本行加快推进理财子公司筹
备工作,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理财子公司的议案》。2019 年 5 月 28 日,本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
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保监复〔2019〕540 号),获准筹建理财子公司。

    本行资产管理业务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纳入全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同时,本行建立了嵌入全流程的内控合规、授权、限额管控和风险监测体系,布控风险
管理前、中、后台三道防线。2016 至 2017 年本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银行业协会颁发的
“中国银行业理财机构最佳风控奖”。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理财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1,026.01
亿元、22,207.53 亿元、22,450.60 亿元及 20,211.57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理财产品管理资产规模
分别为 8,839.55 亿元、8,145.35 亿元、8,113.09 亿元及 8,596.37 亿元。

    3. 托管业务

    本行托管的资产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商业银行理财、信托财产、证
券公司定向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计划、保险资金、私募投资基金等。本行的托管服务主
要包括资产保管、会计核算与估值、资金清算、投资监督及其他增值服务。本行作为资
产管理产品托管人,通过提供托管服务,根据约定的资产管理产品托管费率获取托管手
续费收入。


                                        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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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本行的托管业务通过了鉴证业务国际标准(ISAE)第 3402 号——对服务
机构控制的鉴证报告。目前,本行已构建成熟的总分行“1+5”分级运营体系,并在业
内首次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托管业务系统,进一步提升托管业务服务能力以及运营效
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托管资产规模分别为 3.98 万亿元、4.04 万亿元、4.39 万亿元及 4.17 万亿元。
2016 年以来,本行顺应资管行业“去通道、去杠杆”,脱虚向实、回归本源的趋势,积
极调整业务布局,大力发展公募基金及资产证券化等托管产品,加快托管业务转型发展。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募基金托管规模为 1,466.81 亿元。2018 年度,本行引进并
上线 18 只资产证券化产品,2019 年 1-6 月,本行引进并上线 17 只资产证券化产品,截
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合计托管规模为 219.38 亿元。

(七)特色业务

       1. 三农金融

    服务“三农”是本行的市场定位,同时也是本行竞争优势之一。本行拥有大量的农
户客户和农户存款,使本行获得了稳定的业务发展基础及长期、稳定和低成本的资金来
源,并提供了产品分销和综合营销机会。同时,本行以服务农业现代化为工作重点,着
力服务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对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的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和农村项目开发。

    2004 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十二次就邮政储蓄、邮储银行服务“三农”提出要求。
其中,中央一号文件在 2016 年明确提出“支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
打造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2017 年,又进一步提出“加快完善邮储银行三农金融事
业部运作机制,研究给予相关优惠政策”;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大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2016 年 9 月本
行总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并在广东、吉林、内蒙古、河南、安徽等五家分行展开试
点。2017 年 5 月,本行启动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全国推广工作,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有 27 个一级分行全部挂牌成立三农金融事业部。2018 年 5 月,本行调整了
9 家分行的三农金融业务管理部门名称和职责,全国 36 个一级分行三农金融业务管理
架构搭建完毕。本行三农金融事业部设立了四级架构,即三农金融事业部总部——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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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级分部——地市级二级分部——县级营业部四级,构建了专业、独立的三农金融事业
部组织体系。事业部总部内设小额贷款部(扶贫业务部)、农业产业化部、农村项目部、
信贷管理部、政策与创新部 5 个专业部门,并设有三农风险管理中心、三农资产负债管
理中心、三农财务管理中心、三农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等 4 个支撑服务中心,以三农金融
事业部统筹协调全行三农金融业务,打造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

    在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同时,本行利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
算等新技术,秉持“降本、控险、提效”的原则,围绕“专业机构、专业模式、专业产
品、专门机制、专业队伍”等重点,持续优化事业部组织管理架构。本行大力支持乡村
振兴战略,形成了支持乡村振兴多种模式,包括助力产业兴旺的“一点接全国”农业产
业链模式和现代农业引领模式、助力生态宜居的农房集聚模式和“农家乐”生态旅游发
展模式、助力乡风文明的信用村镇模式和电商平台助农模式、助力生活富裕的“农贸专
业市场商圈”模式和“新型农业主体+农担”模式。本行建立了“农贷通”“商贷通”
“政贷通”“网贷通”等四大专业产品,完善了相关运作机制和现场与非现场、全面与
重点、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风险监控机制,积极培养小额贷款产品经理和客户经理、小
额贷款审查审批队伍、涉农公司金融客户经理等专业队伍,不断将“线下分散”的传统
发展模式向“批零联动、以零为主,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集约化模式转变,逐步建
立一套高效的专业化为农服务体系,不断提升服务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
龙头企业的水平,推进产业链金融服务,不断增强服务农业特色产业、农村电商、乡村
休闲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的能力,不断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积极助力国家农业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助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涉农贷款达 12,550.78 亿元,其中农户贷款 9,956.07 亿元,占本行贷
款总额的 21.18%。

    2. 小微企业金融

    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是中央关注重点问题。报告期内,监管机构多次
出台文件支持推进普惠金融、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并强调应不断深化金融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
院要求,始终坚守大型零售银行战略定位,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
发点和落脚点,高度重视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工作,将小微企业金融业务作为本行
长期战略性业务。经过多年的业务深耕,本行与广大小微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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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深厚的客户基础和丰富的技术经验,构建起具有本行特色和商业可持续的小微企
业金融发展模式。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单户授信 1,000 万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
微企业贷款达 6,126.36 亿元,占本行贷款总额的 13.03%。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总额在
大型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二,显著高于同业平均水平;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
客户达 150.97 万户,列同业第一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经营性贷款总
额达 6,257.13 亿元。

    本行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围绕营销、产品、运营、风控“四大体系”优化
小微金融业务模式。营销方面,本行重点围绕“平台机构、产业园区、核心企业、城市
商圈”四大领域,大力推进与科技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
的合作,着力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注重支行营销,充分发挥重点二级支行的营销作
用。产品方面,本行针对小微企业缺乏抵押、地域特色鲜明的特点,持续完善基于客户
分层的线上化、标准化、专业化产品体系。本行加快推广线上贷款产品,充分挖掘行内
客户资源,积极引入外部第三方数据,全面加强“银税合作”和“银企合作”,加快推
广线上化的“小微易贷”产品。运营方面,本行应用移动展业,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贷
款调查、业务处理、贷后管理等业务运营流程,推进运营体系向“作业高效+审核智能
+管理精细”转变,通过线上产品、精准营销、线上支用和贷后监控系统,节约运营成
本。风控方面,本行高度重视小微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聚焦重点产品、重点客户、重
点机构和重点行业,强化非现场风险监测和现场检查,坚持精细化贷后管理、提升风控
队伍能力、有序处置高风险客户。

    本行逐步延伸综合金融服务范围,为小微企业提供包括结算、信贷、理财等在内的
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本行对小微企业客户加大产品、服务、技术创新力度,重点布局
健康医疗、节能环保、高新科技等行业,大力支持优质创业和创新型小微企业。本行积
极搭建信息互动、风险共担、优势互补的“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金融服务平台,
联合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
交易所等单位共同开发合作项目。本行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
农业示范区内小微企业和核心企业产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为营销目标,持续拓展优质市
场,充分开发优质客群。

    本行持续强化机构与队伍专业化水平,总行和各一级分行均成立了小微金融服务领
导小组,强化小微金融工作统一领导,高位推进、统筹协调,保证全行小微金融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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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力度。本行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管理架构,各级分行均设置负责小
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独立部门或专业经营团队,根据地域经济特点打造了一批以客户
为中心的小微企业特色支行及现代农业示范区支行,并不断深化特色支行的专业化经
营。同时,本行大力推进小企业金融客户经理专业化、小企业客户开发综合化、贷后管
理集约化,目前已建立起“专业、专营、专注”的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为
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 2015 年起,本行与经济日报社联合按月发布小微企业运行指数。本行搭建起“六
大区域、七大行业、八大分项”的指标架构,建成了覆盖全国近 75%县域地区的小微企
业样本库,并逐步探索引入云计算等新技术,与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小微企业运行指数,
有效填补了国内现行小微企业类指数发布的月度周期空白。该小微企业运行指数充分体
现区域、行业走势特征,帮助本行及时调整完善小企业金融业务发展和风险策略,并为
国家政策研究、产业规划、学术研究等提供了参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经
对外按月发布小微企业运行指数 50 期,通过监测小微指数各类关键指标,促进小微信
贷业务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3. 消费金融

    2016 年 3 月,央行、中国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加大对新消费金融领域支持的指
导意见》(银发〔2016〕92 号),进一步推动消费金融的发展。近年来,随着科技的
发展和国民收入的提高,居民的工作、生活以及消费场景不断向线上转移,对消费金融
的需求更为多样;而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使得个性化、
立体化、综合化的便捷的消费金融用户体验成为可能。

    本行主要通过个人消费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以及中邮消费金融相关业务为客户提
供全面的消费金融服务。在产品方面,本行消费贷款业务已构建以房屋、汽车、消费和
教育为核心的四大产品体系,实现“从房到家”全业务场景、全渠道覆盖的多层次、立
体化产品及服务体系。本行以客户为中心,通过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推出“邮系列”线
上贷款产品,深挖客群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在渠道方面,本行发挥渠道广布且下沉的
优势,搭建线上到线下(O2O)服务模式,对额度类贷款叠加“网贷通”“卡贷通”等
线上服务功能,实现线下申请、线上放款,为客户提供更具本行特色的线上线下联动的
贷款服务方式,并构建智能风控体系,实现智能风控。同时,本行也积极打造开放式服
务新平台,与主流汽车厂商、优秀互联网企业等外部机构进行业务对接,搭建“总对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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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制,打通产业金融和消费金融,发挥本行践行普惠金融的优势,提供各类平台合
作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构建广泛、深入、有特色的场景消费金融生态服务体系。

    本行通过控股子公司中邮消费金融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消费金融服务。中邮消费金
融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注册资本 30 亿元,主要从事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
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等业务。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
邮消费金融累计发放贷款总额为 1,062.18 亿元。

    4. 绿色金融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
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位置,绿色发展被列为新发展
理念之一。党的十九大也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大攻
坚战之一。

    本行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推进绿色银行建设,助力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本行将绿色发展纳入公司治理框架,董事会下设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
保护委员会;成立绿色银行建设领导小组,健全绿色银行组织管理机制;制定打好污染
防治攻坚战和发展绿色金融的指导意见以及绿色银行建设三年规划,完善授信政策、信
贷资源配置、贷款定价、系统支持等差异化支持政策。本行不断提升绿色金融综合服务
能力,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绿色贷款、绿色债券、绿色理财等产品,支持绿
色交通、绿色能源、绿色农业等绿色产业及绿色消费、绿色小微发展;加强节能减排管
理,强化金融科技应用,提升绿色运营效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绿色贷款余
额为 2,104.32 亿元。

    本行不断健全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体系,制订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办法,
坚持全流程、全要素、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专项排查,引导客
户强化自身环境和社会风险管控。同时,本行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两高一剩”行业审
查审批技术,坚持“环保一票否决制”,完善环境和社会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
的工具与手段,严格执行差异化授权安排与审批流程,强化贷后管理及风险预警,有效
防范化解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风险。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绿色贷款不良贷款
率为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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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定价政策

    1. 相关政策和规定

    根据人民银行于 1999 年颁布实施的《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 号)、
2002 年颁布的《统一境内中、外资金融机构的外币存、贷款利率管理政策》(人民银
行公告〔2002〕第 4 号)、2003 年发布的《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
发〔2003〕251 号)和 2013 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
发〔2013〕180 号)及利率管理相关文件,本行自主确定贷款利率和存款利率。

    (1)人民币存贷款利率

    作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人民银行多次调整了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和
浮动区间。

    2013 年 7 月 20 日起,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
构贷款利率 0.7 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但个人住
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2014 年 11 月 22 日起,人民银行调整了金融机构人
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2 倍。
2015 年 3 月 1 日起,人民银行再次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将金融机
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 1.3 倍。2015 年 5 月 11 日起,人民银行
又一次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
准利率的 1.5 倍。2015 年 8 月 26 日起,人民银行放开金融机构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定期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自 2015 年 10 月 24 日起,人民银行放开活期存款、一年以内
(含一年)定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利率上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各期限品
种存款利率可参考对应期限存款基准利率自主确定。2018 年,人民银行开始探索实施
“两轨并一轨”改革,在其发布的《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深入推进利
率市场化改革,推动利率“两轨”逐步合“一轨”,趋向市场化的方向。2019 年,国
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降低实际利率水平”;人民
银行也在 2019 年 1 月的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稳妥推进利率‘两轨并一轨’,完善
市场化的利率形成、调控和传导机制”。2019 年 8 月 17 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
15 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人民
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 分公布贷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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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报价利率,并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期限品种。自
2019 年 8 月 17 日起,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
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2)外币存贷款利率

    2000 年 9 月 21 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组织实施了境内外币利率管理体制的
改革,除中国内地居民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等值于 300 万美元以下的美元、港币、欧
元或日元小额存款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小额外币计价存款利率上限外,人民银
行对其他外币存款及贷款利率一般不进行管制,由金融机构与客户协商确定。2015 年 5
月 11 日起,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由金融机构
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

    人民银行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和浮动区间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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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
                         2012/7/6 至    2013/7/20 至    2014/11/22 至       2015/3/1 至       2015/5/11 至 2015/6/28 至    2015/8/26 至            2015/10/24
           项目
                          2013/7/19      2014/11/21       2015/2/28          2015/5/10         2015/6/27    2015/8/25       2015/10/23           至 2019/8/161
存款利率
一、居民储蓄及单位存款
(一)活期存款                   0.35            0.35              0.35             0.35              0.35         0.35                   0.35            0.35
(二)定期存款
1. 整存整取
三个月                           2.60            2.60              2.35             2.10              1.85         1.60                   1.35            1.10
半年                             2.80            2.80              2.55             2.30              2.05         1.80                   1.55            1.30
一年                             3.00            3.00              2.75             2.50              2.25         2.00                   1.75            1.50
二年                             3.75            3.75              3.35             3.10              2.85         2.60                   2.35            2.10
三年                             4.25            4.25              4.00             3.75              3.50         3.25                   3.00            2.75
五年                             4.75            4.75                   -                 -              -            -                      -               -
2. 零存整取、整存零取、存本取息
一年                             2.60            2.60              2.35             2.10              1.85         1.60                   1.35            1.10
三年                             2.80            2.80              2.55             2.30              2.05         1.80                   1.55            1.30
五年                             3.00            3.00                   -                 -              -            -                      -               -
3. 定活两便                                                    按一年以内定期整存整取同档次利率六折执行
(三)协定存款                   1.15            1.15              1.15             1.15              1.15         1.15                   1.15            1.15
(四)通知存款
一天                             0.80            0.80              0.80             0.80              0.80         0.80                   0.80            0.80
七天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35

                                                                            19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2/7/6 至    2013/7/20 至    2014/11/22 至   2015/3/1 至   2015/5/11 至 2015/6/28 至       2015/8/26 至     2015/10/24
        项目
                         2013/7/19      2014/11/21       2015/2/28      2015/5/10     2015/6/27    2015/8/25          2015/10/23    至 2019/8/161
                                                                                                                 取消一年以上(不含
                                                      上限为基准利率 上限为基准利                                                   全面取消存
利率浮动区间           上限为基准利率的 1.1 倍                                    上限为基准利率的 1.5 倍        一年)定期存款 1.5
                                                      的 1.2 倍      率的 1.3 倍                                                    款 1.5 倍上限
                                                                                                                 倍上限
二、金融机构同业存款                                             从 2005 年 3 月 17 日起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协议存款                                                             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注 1:2019 年 8 月 17 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 15 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 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期限品种。
自 2019 年 8 月 17 日起,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2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2/7/6 至     2013/7/20 至 2014/11/22 至    2015/3/1 至      2015/5/11 至    2015/6/28 至    2015/8/26 至      2015/10/24
           项目
                               2013/7/19       2014/11/21    2015/2/28       2015/5/10        2015/6/27       2015/8/25       2015/10/23     至 2019/8/161
四、外币存款
1. 300 万美元以下(或者其
他等值外币)的币种为美
                                   无下限,但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限                                     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元、欧元、日元、港币的中
国居民及非同业的存款
2. 其他外币存款                                                                  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贷款利率
一、一般商业贷款
六个月以内(含六个月)                 5.60           5.60 一年以内(含 一年以内(含一 一年以内(含一 一年以内(含一 一年以内(含一 一年以内(含一
六个月至一年(含一年)                 6.00           6.00 一年):5.60     年):5.35     年):5.10     年):4.85     年):4.60     年):4.35

一至三年(含三年)                     6.15           6.15 一至五年(含 一至五年(含五 一至五年(含五 一至五年(含五 一至五年(含五 一至五年(含五
三至五年(含五年)                     6.40           6.40 五年):6.00     年):5.75     年):5.50     年):5.25     年):5.00     年):4.75

五年以上                               6.55           6.55          6.15             5.90             5.65            5.40            5.15            4.90
                            下限为基准利
利率浮动区间                率的 0.7 倍,上                            取消贷款利率 0.7 倍的下限(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除外)
                            限放开
                            以再贴现利率为
二、贴现                                                                                  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下限加点确定
再贴现利率                                                                                2.25
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                     4.00           4.00          3.75             3.50             3.25            3.00            2.75            2.75
五年以上                               4.50           4.50          4.25             4.00             3.75            3.50            3.25            3.25
四、外币贷款                                                                     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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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9 年 8 月 17 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第 15 号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形成机制。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人民银行授权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 30 分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并扩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行类型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期限品种。
自 2019 年 8 月 17 日起,各银行应在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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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商业银行服务价格

    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颁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银监会发改委令〔2014〕第 1 号),并于 2014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根据规定,商业
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
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除实行政
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服务价格以外,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
节价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应当由商业银行总行制定和调整,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
调整服务价格。商业银行提高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价格、设立新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
服务收费项目时,应当至少于实行前 3 个月进行公示。

    2. 本行产品和服务定价政策

    本行根据相关监管要求制定定价政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本行在报告期内设定或
调整价格时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人民银行设定的基准利率和浮动区间、资金成本、运营
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和预期回报。此外,本行将参考整体市场状况及竞争对手所
提供的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

    (1)存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执行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规定,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各项存贷款
利率水平。其中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最低不低于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的 70%”
的利率;其他存贷款利率可自主确定。本行确定贷款利率时通常考虑借款人的财务状况
和信用等级、抵押物性质和价值、贷款期限及市场情况等因素,并考虑资金成本、运营
成本、风险成本、资本成本和预期回报等。

    根据人民银行〔2019〕第 15 号公告,本行新发放的贷款将主要参考贷款市场报价
利率定价,并在浮动利率贷款合同中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定价基准。存量贷款的
利率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2)中间业务

    本行对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对《关
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 号)规
定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对于实施市场调节价的服务,本


                                      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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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基于本行的服务成本、竞争对手所提供的同类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客户对服务的需求
和认可程度、本行与客户的关系及本行的预期收益设定或调整服务价格标准。

(九)分销渠道

       本行通过各类分销渠道提供银行产品及服务,包括营业网点及网络金融渠道。为应
对利率市场化、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形势,本行积极适应客户行为和需求
变化趋势,加快推进网点转型。当前,本行以提升客户体验、提高网点效能为核心目标,
以增强网点营销服务能力,激活和提升存量客户价值,做深做透周边市场为重点,突出
智能化、轻型化、综合化的转型方向,全力加快推进网点向“建立和深化客户关系、提
供专业理财规划服务、满足客户综合金融需求的营销服务中心”转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拥有包括自营网点及代理网点在内的 39,680 个营业网点。本行同时设有
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及微信银行等网络金融渠道。本行的营业网
点及网络金融渠道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体验良好的服务。

       1. 总行和分支机构

       本行的总行设在北京,是全行的决策和管理中心。本行的一级分行设在各省会城市、
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一级分行作为其区域内的经营管理总部,负责管理
其区域内的所有分支机构,并直接向总行汇报。本行的二级分行一般设在各省、自治区
下辖的地级城市,负责自身的经营管理和对下一级分支机构的管理,并向其隶属的一级
分行汇报。本行的一级支行主要承担具体业务经营及网点管理职能,并向其隶属的二级
分行汇报。本行的二级支行主要承担具体业务经营职能。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
的机构分布如下表列示:

                                                   2019年6月30日
                 项目
                                        机构数目                     占比
一级分行                                                36                     0.44%
二级分行                                               322                     3.90%
一级支行                                             2,068                    25.05%
二级支行及其他                                       5,830                    70.62%
合计                                                 8,25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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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营业网点

    (1)“自营+代理”运营模式

    经国务院同意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本行自 2007 年成立起确立了“自营+代理”的
运营模式。本行是中国唯一一家可以委托非商业银行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的银行,与邮政
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具有排他唯一性。根据本行与邮政企业之间的排他安排,邮政企业
不得办理非本行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本行未经监管机构批准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
或个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

    1)“自营+代理”模式的基本情况

    本行和邮政企业建立全国统一的委托代理管理制度,对各自下属机构的委托代理实
行分级授权。本行和邮政集团于 2012 年 8 月 8 日签订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该
协议已被本行和邮政集团于 2016 年 9 月 7 日订立的新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取代。
本行的分支机构和邮政企业通过签订具体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委托代理关系以
及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划分。代理网点设立于邮政企业的营业场所,其人员和财产全部
为邮政企业所有。邮政企业就代理网点在营业场所内的日常运营进行直接管理。本行在
代理网点的业务发展、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及风险管理等方面履行指导、检查及监督职
责。代理网点发生案件、差错等造成的损失由邮政企业承担,但如因本行的原因(如本
行制度缺陷)造成的损失由本行承担。代理网点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罚款、没收非法所
得等损失由邮政企业承担。本行向邮政企业支付代理手续费,包括储蓄代理费、代理结
算类业务支出、代理销售支出及与中间业务相关的其他佣金支出等。本行向邮政企业支
付的代理手续费,与本行从代理网点获得的个人存款、以及代理网点办理各项中间业务
的业务量有关。

    本行的自营网点向客户提供包括各类贷款、存款及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在内的全面
金融服务。代理网点作为本行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开展业务的范围包括吸收本外币储
蓄存款、汇兑业务、银行卡业务、信用卡还款、代收付业务、代理发行和兑付政府债券、
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受理电子银行业务和第三方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以
及代销基金、个人理财、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等。

    凭借“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营业网点数量最多、覆盖
面最广的销售网络。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 39,680 个营业网点,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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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营网点 7,945 个和代理网点 31,735 个,营业网点覆盖中国 99%的县(市)。

    本行的营业网点布局均衡。本行在城市地区是主要的商业银行之一,并在金融需求
尚未得到充分满足的中部和西部地区以及县域地区保持较高的网点渗透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在中部和西部地区共有 22,055 个营业网点,占本行所有营业网点的
55.58%;本行在县域地区共有 27,745 个营业网点,占本行所有营业网点的 69.92%;此
外,本行还拥有 8.27 万个助农服务点。助农服务点并非本行的营业网点,而是本行指
定的合作商户,通过在其场所布放银行卡受理终端为借记卡客户提供小额取款和余额查
询等服务。

    2)形成“自营+代理”运营模式的政策依据

    邮银代理关系是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
27 号)《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通知》(财
建〔2006〕542 号)《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筹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函》(银监函〔2006〕
288 号)等相关政策建立,双方无权终止,并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
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5〕49 号)规范执行。上
述政策文件的具体规定如下:

    ①国务院关于邮政体制改革的政策

    国务院 2005 年 8 月 9 日核发的《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
发〔2005〕27 号),明确“按照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加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在保
留利用邮政网络吸储功能的基础上,邮政业务与邮政储蓄业务财务分账核算,邮政储蓄
实行市场化经营管理,自负盈亏,并积极完善条件,加快成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控股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所有邮政金融业务划归邮政储蓄银行管理”。

    ②有关部委关于邮储银行成立和筹建的政策

    中国银监会 2006 年 6 月 22 日核发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筹建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函》(银监函〔2006〕288 号),明确“确立邮政储蓄银行与邮政储
蓄营业网点的管理模式,以及所有邮政金融业务划归邮政储蓄银行的管理方式”。

    财政部、信息产业部 2006 年 9 月 21 日核发的《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邮政
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公司章程的通知》(财建〔2006〕542 号),明确“为实现邮政业
务和邮政金融业务共同、协调发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后,保留利用邮政网络吸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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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功能,集团公司和邮政储蓄银行之间建立协商合作机制和规范制度,明确双方的责权
利关系”。

    ③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邮储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的政策

    中国银监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核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
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5〕49 号)及所附《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明确:

    “代理营业机构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取得金融许可证,在邮储银行委托
业务范围内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的邮政企业营业机构,是邮储银行服务网络的组成部
分。”

    “邮政企业不得办理非邮储银行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邮政企业办理邮储银行
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必须通过设立代理营业机构办理,必须以邮储银行名义开展业
务。”

    “邮储银行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委托除代理营业机构以外的企业或
个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上述规定的基础上,《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对代理营业机构的机构准入、机
构管理、业务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委托代理行为管理、风险管理和控制等相关事项做
了明确规定。

    综上所述,就政策依据而言,首先,“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是国务院关于邮政
体制改革的一部分,邮政体制改革中明确“在保留利用邮政网络吸储功能的基础上,邮
政业务与邮政储蓄业务财务分账核算”;其次,中国银监会在关于邮储银行组建的批复
中明确了“确立邮政储蓄银行与邮政储蓄营业网点的管理模式,以及所有邮政金融业务
划归邮政储蓄银行的管理方式”;再次,就行业监管而言,中国银监会制定了专门的管
理办法,明确了委托代理银行业务的管理体制,确定了本行与邮政集团的委托代理关系
具有排他唯一性,邮政企业不得办理非本行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本行未经监管机
构批准也不得委托其他企业或个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并对代理网点的机构准入、
机构管理、业务管理、人员资格管理、委托代理行为管理、风险管理和控制等相关事项
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本行的管理职责。因此,“自营+代理”运营模式
来源于国家政策和行业监管要求,在上述政策和行业监管要求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邮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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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均无权终止。

    3)“自营+代理”运营模式的管理分工

    在“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下,本行与邮政集团严格按照《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
法》的要求就代理网点的人员、资产、机构日常管理、业务流程管理以及财务制度的安
排进行了约定,并签署了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具体安排如下:

    ①人员管理

    a. 制度要求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考试实施细则》《代理营业机构从业人员教育
培训与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等与代理网点人员资格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了代理网
点负责人的任职资格和从业人员资格标准。

    邮政集团根据《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参照本行考核规定制定了《关
于加强代理网点和从业人员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及相关附件,其中明确了本行与邮政
企业共同研究考核结果运用,和及时向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的机制。

    b. 管理事项

    (a)代理网点负责人任职资格。邮政企业组织候选人参加任职资格考试,并对考
试合格的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所在地的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
上机构负责对相关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如审核通过,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
构向该代理网点所在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后,邮政企业可聘任该等候选人,并将
任免文件抄送本行。

    (b)代理网点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代理网点相关从业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
度,本行统一制定代理网点的培训和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并制定年度培训规划。各级邮
政企业负责分级组织相应的人员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本行和邮政企业向从业人员
颁发相应的资格认证证书。邮政企业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建立相应的档案与台
账,每季度向本行同级分支机构报备。

    (c)代理网点人员考核。本行指导邮政企业制定代理网点和从业人员考核办法,
各省邮政分公司负责代理网点的考核工作,建立代理网点和从业人员考评档案库,并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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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 7 月底和次年 1 月底汇总统计考评结果。

    ②资产管理

    a. 制度要求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自助设备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代理营业机构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信息科技
风险管理政策》,就代理网点自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ATM、CRS、存折补登机及自
助缴费终端等自助设备)的布放及管理、安全防范设施检查等相关事项作出规定, 对于
代理网点信息风险管理中涉及的信息分级与保护、信息系统开发和测试、信息科技运行
和维护等作出明确要求。

    b. 管理事项

    (a)本行负责制定代理网点布放的自助设备的品种类型、技术规范和标准,并指
导代理网点制定自助设备年度投放计划,邮政集团与本行联合采购自助设备。邮政企业
应定期向本行同级分支机构报送自助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做好自助设备维护管理和安全
运行工作。代理网点新增、迁址自助设备等,应符合公安、消防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的管理要求及本行的技术标准和政策要求。

    (b)代理网点与本行自营网点统一使用本行的信息系统,代理网点执行本行制定
的信息科技制度要求和技术标准,代理网点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的计算机业务系统由本行
负责建设和维护管理,邮政企业负责代理营业机构终端的配备和维护。代理网点终端设
备入网,要符合公安、消防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管理要求及本行的技术标准和政策
要求。

    (c)本行安全保卫部门每年对一定比例的代理网点(包括营业场所、自助设备、
业务库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③机构日常管理

    a. 制度要求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明
确了本行代理网点的机构准入、机构命名、机构变更营业场所、机构临时停业、停止营
业等事项的申办主体、审批流程及所需提供的文件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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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管理事项

       (a)机构准入。代理网点的筹建申请需本行一级分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向银保监
局提出筹建申请。在筹建就绪后,由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向所在地银保监
分局或所在城市银保监局提交开业申请,开业应符合以下条件:a)在邮政企业营业场所
内设立独立办理银行业务的窗口,代理营业机构现金区域应与邮政营业场地实现有效物
理隔离;b)已配备符合监管要求的负责人和专职银行从业人员;c)已配备与银行业务经
营相适应并符合监管要求的安防设施、服务设施和其他设施;d)已配备符合业务经营需
要、信息科技风险管控要求且与邮政业务物理隔离的网络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符合商
业银行运行标准的设备机房。

    开业核准之后,由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领取代理网点金融许可证并交
于邮政企业,并同步报告一级分行。代理网点提供相关证照和资料后,邮政集团地市州
分公司向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申请在本行计算机系统中办理机构和业务入
网。

    (b)机构命名。代理营业机构名称须遵循本行制定的命名规则,代理网点应命名
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XXX 营业所”。

    (c)机构变更营业场所。代理网点变更营业场所由拟变更营业场所的代理网点所
属邮政企业向同级邮储银行提出变更申请,经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审批同
意,由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提前 15 日向该代理网点所在地银保监分局或
所在城市银保监局报告,并同步报告本行一级分行。

    (d)机构临时停业。代理网点临时停业的,由拟临时停业的代理网点所属的邮政
企业向同级邮储银行提出临时停业申请,经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审批同意,
由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提前 10 日向该代理网点所在地银保监分局或所在
城市银保监局报告,并同步报告本行一级分行。

    (e)停止营业。代理网点因变更营业场所、临时停业、终止营业等原因在原址停
止营业的,应至少提前 30 日在营业场所公布停业时间、事由和后续服务方式,采取措
施确保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共金融服务不受影响。公告样式由本行一级分行统一制
定。代理网点终止营业的,本行二级分行(含本级)以上机构会同同级邮政企业对该代
理营业机构办理的业务进行全面审计,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收回所有凭证、印章、牌证


                                       2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等。

    ④业务流程管理

    a. 制度要求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普通业务单证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现金
运营管理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业务印章管理办法》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要单
证管理办法》等,对代理营业机构的业务凭证、业务用章、现金管理等方面进行管理。
此外,从业务管控的角度,本行的自营网点向客户提供包括各类贷款、存款及中间业务
产品与服务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而代理网点不得开办对公存款业务和资产业务,代理
网点在办理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所规定的代理吸收个人储蓄存款业务、中间业务
时适用和自营网点一样的业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统计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办法,
本行定期对代理网点的业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b. 管理事项

    整体而言,在业务营销与宣传、业务凭证、业务用章、现金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
由本行统一管理,具体表现为:

    (a)业务准入。根据《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和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代理网点不得超过本行委托的业务范围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不得开办对
公存款业务和资产业务,且办理代理银行业务必须设立独立的营业窗口。

    (b)业务管理。根据《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和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
代理网点从事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与自营网点适用统一的业务管理制度。主
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a)在业务营销与宣传方面,代理网点的业务营销和宣传由邮储银行统一规划和管
理,执行统一的制度和标准。

       b)在业务凭证管理方面,代理网点的所有重要空白凭证由本行统一印制、集中管
理,业务凭证上印制本行的名称。邮政企业和代理网点要严格执行本行制定的业务凭证
申领、印制、使用、交接、保管、回收、销毁等制度。邮政企业应将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情况纳入对代理网点负责人的日常考核。代理网点的各类业务原始凭证、账册、会计报
表、数据等资料由本行分支机构遵照有关规定进行妥善保管。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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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在业务用章管理方面,代理网点的业务用章应由本行统一刻制、统一销毁;代
理网点应严格执行本行制定的业务用章申领、刻制、使用、交接、保管、登记、回收、
销毁制度,并将业务用章管理纳入日常检查,确保印章使用合法有效、风险可控。

    d)在服务标准方面,代理网点执行本行制定的统一的银行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
确保与本行保持一致的对外服务形象、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

    e)在现金管理方面,代理网点应当执行本行制定的现金管理制度。代理网点的现
金由本行按“集中统一”的原则加强管理,备用现金应当按照本行现金备付限额管理要
求严格控制和管理。代理网点应按日及时、足额地将代理银行业务资金超过备用金限额
的部分上缴本行县(市)支行,由县(市)支行统一管理和核算。代理网点应实现现金
统一寄库(含外包方式的寄库),如确需留存过夜备用现金,应确保安全。

    ⑤财务管理制度

    a. 制度文件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会计制度》《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统计制度》及各类
业务会计核算办法,对代理网点代理经营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和中间业务的会计管理、数
据统计进行规范。此外,本行通过与邮政集团签署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和补充协
议,对代理网点代理银行业务的代理手续费的计算和结算机制作出了规定。

    b. 管理事项

    (a)代理网点办理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的核算由本行统一负责,并执行本行的会
计制度;例如,代理网点吸收的存款全部纳入本行资产负债管理,本行统一负责资金运
用,相应的收入和利息支出由本行统一核算,并纳入本行财务报表;同时,本行按照监
管机构的要求开展包括代理网点经营数据在内的统计工作,并按规定报送监管统计报
表。

    (b)本行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按照“固定费率、
分档计费”计算并支付给邮政集团储蓄代理费;代理网点办理中间业务取得的收入先在
本行确认,再按照“谁办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本行支付给邮政企业。

       (c)邮政集团取得的储蓄代理费和相关中间业务收入纳入邮政集团的代理金融收
入核算,并负责全部代理网点的员工薪酬、资产折旧、运营销售等各类运营成本费用安


                                       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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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4)代理网点与自营网点的区分

    代理网点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及金融许可证所列明的经营
范围内办理本行委托的代理银行业务,不办理邮政普遍服务等相关业务(“邮政业务”)。
代理网点是根据邮政体制改革“保留利用邮政网络吸储功能”的总体要求,依托邮政企
业营业机构与邮政企业分支机构发展起来的,形成了代理网点与邮政企业营业机构在同
一营业场所分别开展代理银行业务和邮政业务的独特模式。

    为满足行业监管要求以及本行对代理网点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本行根据
《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物理标识和业务管理上对代理网点开展的代
理银行业务有严格的要求,与在同一营业场所的邮政企业营业机构所开展的邮政业务能
够做出明确区分:

    ①就办理业务的标识而言,代理网点在营业场所门口通常悬挂“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的店招,使用“XXX 营业所”的名牌,并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宣传资料、凭
证、信息系统中与自营网点统一使用“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字样的标
识;同一营业场所的邮政企业经营机构在营业场所门口悬挂“中国邮政”的店招,使用
“XXX 支局”的名牌,并在业务开展活动过程中统一使用“邮政”等字样的标识,两
者具有明确的可区分的物理标识。

    ②就办理业务的环境而言,代理网点的代理银行业务和在同一营业场所的邮政企业
营业机构开展的邮政业务营业环境相对独立,代理网点应符合《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
要求(GA38-2015)》《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安全防范要求(GA745-2017)》的安
全防范要求,现金区、过夜现金库(四类库)、加钞间、设备间等重点部位按标准配备
安防设施设备,实现封闭管理。

    ③就办理业务的管理而言,代理网点以本行名义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并在业务营销
和宣传、业务印章、业务凭证、现金管理方面由本行统一规划和管理,与本行自营网点
执行统一制度和标准,严格遵守本行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内控指引;代理网点配备符合监
管要求的负责人和专职银行从业人员提供代理银行业务服务,该等人员需具备相应的银
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能与在同一营业场所运营的邮政营业机构进行明确区分。

    ④就办理业务的系统而言,代理网点与本行自营网点使用统一的信息系统、网络和

                                      2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用户界面,与邮政企业实际运营中使用的“邮政网”、系统和用户界面不同,相关的网
络和系统分别属于本行和邮政集团,实现了系统隔离并可通过不同的用户界面进行清晰
地区分。

       (2)自营网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自营网点 7,945 个。报告期内,本行按地区划分
的自营网点数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个,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总行                       -            -              -            -            -            -          -           -
长江三角洲              940      11.83%             943      11.84%            950    11.82%         956     11.71%
珠江三角洲              760       9.57%             760       9.55%            768    9.55%          772      9.46%
环渤海地区             1,128     14.20%            1,130     14.19%        1,143     14.22%         1,165    14.27%
中部地区               2,245     28.26%            2,245     28.20%        2,264     28.16%         2,289    28.04%
西部地区               2,040     25.68%            2,040     25.62%        2,045     25.44%         2,098    25.70%
东北地区                832      10.47%             844      10.60%            870   10.82%          883     10.82%
合计                   7,945 100.00%               7,962 100.00%           8,040 100.00%            8,163 100.00%


       在本行的自营网点中,县域地区的网点占比高于城市地区。报告期内,本行位于县
域地区及城市地区的自营网点数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个,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县域地区          4,391        55.27%        4,431         55.65%        4,483       55.76%        4,631     56.73%
城市地区          3,554        44.73%        3,531         44.35%        3,557       44.24%        3,532     43.27%
合计              7,945 100.00%              7,962 100.00%               8,040 100.00%             8,163     100.00%


       本行正在积极全面推动网点系统化转型工作,通过科技赋能提升网点专业化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网点价值。本行正在通过建设个人客户管理数据集市,提升客户画像精准
度,实现对客户全生命周期的精细化服务;通过推进综合营销体系建设,加强条线协同
和综合营销,拓展代理网点业务范围,增强网点全业务服务能力;通过不断优化线上交
易渠道、建设商圈平台,主动融入客户生活场景,构建银行、商户和客户的互动生态圈;

                                                      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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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客户分层管理,在维护和服务大众客户的同时,积极构建本行财富管理体系,促进
中高端客户价值贡献释放;通过优化网点内外部设置,切实改善客户体验。本行高度重
视网点系统化转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推进管理,全面深化和统筹安排网点系统化转
型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本行网点核心竞争力。

       (3)代理网点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代理网点 31,735 个。报告期内,本行按地区划
分的代理网点数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个,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总行                    -            -           -           -          -          -          -          -
长江三角洲         3,786    11.93%          3,788     11.93%      3,797     11.96%       3,799    11.96%
珠江三角洲         2,365     7.45%          2,365      7.45%      2,365      7.45%       2,359     7.43%
环渤海地区         4,230    13.33%          4,233     13.33%      4,231     13.32%       4,227    13.31%
中部地区           8,539    26.91%          8,533     26.87%      8,528     26.85%       8,519    26.82%
西部地区           9,231    29.09%          9,254     29.14%      9,249     29.12%       9,263    29.16%
东北地区           3,584    11.29%          3,584     11.29%      3,588     11.30%       3,597    11.32%
合计             31,735 100.00%            31,757 100.00%        31,758 100.00%         31,764 100.00%


       在本行的代理网点中,县域地区的网点占比高于城市地区。报告期内,本行位于县
域地区及城市地区的代理网点数目如下表列示:

                                                                                   单位:个,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数量       占比
县域地区          23,354    73.59%         23,470     73.90%     23,546     74.14%      23,809    74.96%
城市地区           8,381    26.41%          8,287     26.10%      8,212     25.86%       7,955    25.04%
合计              31,735 100.00%           31,757 100.00%        31,758 100.00%         31,764 100.00%


       根据邮政集团与本行签署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对代理网点新设做出了如
下规定:

       “第十条 新设代理营业机构实行年度规划管理。代理营业机构年度新设规划经邮


                                                     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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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银行总行与集团公司协商一致,并经邮储银行总行审批同意后,报银监部门同意后实
施。”

    在本行依据银保监会《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制定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
业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对代理网点的变更、取消做出如下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代理营业机构变更事项包括变更名称等。代理营业机构变更事项由
拟变更的代理营业机构所属地市邮政分公司向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提出变更申
请。

    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收到代理营业机构变更申请完整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
报一级分行审批。经邮储银行一级分行审批同意后,由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向所
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即变更申请受理、决定机关)提出代理营业机构变更
申请。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收到银监局决定文件后 5 日内,向邮政企业反馈,并
同步报告一级分行。

    第二十四条   在规划范围内的代理营业机构终止营业的,由地市以上邮政分公司向
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提交终止营业申请材料。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收到代
理营业机构终止营业申请完整材料之日起 10 日内,报一级分行审批。邮储银行一级分
行应于 10 日内提出审批意见。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收到一级分行审批同意的意
见后 10 日内,向该代理营业机构所在地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即终止营业申请
受理、决定机关)提出代理营业机构终止营业申请。邮储银行二级分行以上机构收到银
监部门决定文件后 5 日内向邮政企业反馈,并同步报告一级分行。

    未经邮储银行一级分行和银监部门批准,代理营业机构不得擅自终止营业。

    第二十五条     代理营业机构终止营业的,邮政企业和邮储银行应变更委托代理协
议,解除该机构的委托代理关系。”

    本行积极通过多元化手段支持代理网点推进经营管理转型,提升代理网点综合竞争
能力,促进代理网点与自营网点协同发展。本行充分利用代理网点网络分布广、接触客
群多的优势,在部分地区为本行零售信贷和信用卡业务开展客户引流,提高了本行获客
能力、降低了获客成本。在监管机构的支持下和严控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代理网点
人员深入农村、熟悉农村、贴近农村的优势,邮政集团与本行积极推进代理网点小额贷
款辅助贷款试点工作,协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本行已在 6 个省份试点代理网点辅助小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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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贷款业务,并计划将该模式在全国推广,以进一步释放网点潜能。

    (4)代理网点与自营网点的规划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营业网点中的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个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自营网点数量                7,945                 7,962              8,040              8,163
 代理网点数量               31,735                31,757             31,758             31,764
    合计                    39,680                39,719             39,798             39,927


    就未来自营网点的业务规划而言,本行对新设或终止自营网点实施年度规划管理。
自营网点年度规划应遵循服务国家战略原则、业务发展规划指引原则、市场导向原则、
风险控制原则和与代理网点协同发展原则,综合考虑各地区的经济金融总量和发展前
景、产业和企业情况、本行自营网点经营情况等因素制定。

    就未来代理网点的业务规划而言,本行对新设或终止代理营业机构实行年度规划管
理,已列入当年规划但未完成筹建审批的不予顺延,可列入下一年规划重新申请。原则
上不得调整规划或在规划外批设机构。各银保监局于每年初将辖内本行代理营业机构年
度设立规划的初审意见报送中国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将审核意见反馈各银保监局,
抄送本行总行。

    代理网点的定位在于发挥其在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区位优势。本
行新设代理网点,应位于金融空白乡(镇)或金融服务薄弱地区,依托已设立的邮政企
业营业机构经营,原则上只在县及县以下区域或城乡结合部新设,以坚持本行服务“三
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定位,积极响应国家区域发展、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

    3. 网络金融渠道

    (1)概览

    本行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业务,依托遍布城乡的网点渠道及 5.89 亿的客户基础,
致力于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将金融服务触角延伸下沉。本行
统筹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借助大数据等手段,持续推进产品、服务、营销、流程、风控
体系由多渠道向全渠道融合转变,不断推进全渠道数据共享和获客营销协同,致力于客
户在邮储银行获得全面、一致、良好的体验。一方面,本行已经建成并不断优化包括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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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及微信银行在内的网络金融渠道体系;另一方
面,本行持续加大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力度,不断丰富适合互联网客群特点的产品服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电子银行客户规模达到 2.97 亿户。2018 年度,本行
电子银行实现交易笔数 268.93 亿笔,较 2017 年度增长 33.96%;交易金额 18.49 万亿元,
较 2017 年度增长 30.95%。2019 年 1-6 月,本行电子银行实现交易笔数 140.43 亿笔,
交易金额 10.69 万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达到 91.27%。

       本行顺应“互联网+”趋势,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依托内外部资源,构建开放式
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本行积极与邮政集团的邮乐网电商平台、EMS 速递物流合作,持
续打造有竞争力的邮储特色场景,推出“互联网金融+农村电商”和“互联网金融+速
递物流”等多领域合作新模式。同时,本行联合社会资源,推进外部生态体系建设,一
方面与互联网企业探索场景化大数据应用、场景营销推广、商城资源合作,开展产业金
融和消费金融生态建设;另一方面利用网点数量多、分布广的优势,打造本地特色生态
圈。

    (2)产品体系

    本行积极探索创新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一方面挖掘内部客户和数据优势,另一方
面积极与外部机构合作,打造支付结算、网络贷款、投资理财三大产品体系。

    1)支付结算

    本行一方面推出快捷支付、个人网银支付、手机支付、B2B 支付、提现、银联二维
码支付、聚合支付等支付产品,持续完善和丰富支付结算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安全便
捷的互联网支付结算服务;另一方面积极拓展合作商户,扩展支付应用场景,构建互联
网生态,与众多商户开展电子支付业务合作,覆盖第三方支付、政务、电力、交通、烟
草等多个行业,在 PC 端和移动端为客户搭建了遍布广泛、使用便捷的互联网支付结算
网络。

       2)网络贷款

       本行逐步搭建起专业团队,专注产品创新、模型策略构建和大数据应用等领域,整
合行内和行外资源,深化模型策略和大数据在信贷领域应用,提升信贷业务线上化、标
准化、智能化水平。本行网络贷款产品体系包括面向小微企业的“小微易贷”、面向邮
乐网平台合作商户的“掌柜贷”、面向城乡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的“极速贷”、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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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生客户的“邮学贷”和面向工薪族客户的“邮薪贷”等。

    同时,本行充分利用网贷平台灵活的系统对接能力,积极探索与外部平台的互联网
信贷合作,如与中粮集团合作推出“粮抵贷”,与中国铁建合作为其上游中小供应商提
供保理融资服务,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生源地助学贷款,与河北、吉
林、黑龙江等 15 家分行银税系统合作实现系统互联和业务落地发展。本行将以客户需
求为核心,持续优化产品业务流程,拓展互联网信贷业务,推动与合作方互联互通,共
建服务场景,共享线上生态,提升客户体验。

    3)投资理财

    本行根据互联网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逐步完善互联网理财产品体系。持续丰富在
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网络金融渠道销售的基金、理财、保险等产品种类,并推出可自
动止盈赎回的创新基金定投产品“U 定投”。

    (3)渠道建设

    本行已经建成了包括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电话银行及微信银行在内的
网络金融渠道体系,持续提升客户体验。

    1)手机银行

    本行向个人客户提供手机银行服务,主要功能包括转账汇款、生活服务、信用卡、
个人外汇、投资理财、个人贷款等。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手机银行客户数达到 2.39 亿户。本行手机银行的交
易金额由 2016 年的 2.38 万亿元增至 2018 年的 5.81 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6.24%。
2019 年 1-6 月,本行手机银行的交易金额为 3.10 万亿元。

    2)网上银行

    本行通过网站(www.psbc.com)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网上银行服务。本行的个
人客户通过网上银行使用转账汇款、生活服务、信用卡、个人外汇、投资理财、个人贷
款等功能。本行的公司客户通过网上银行使用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投资理财、现金
管理、票据业务、外汇业务、贷款业务、银证业务、银期业务、公务卡及商户服务等金
融服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数达到 2.20 亿户,2018 年度和 2019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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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6 月交易金额分别为 1.79 万亿元和 0.78 万亿元。

    3)自助银行

    本行的自助设备主要包括自动取款机、存取款一体机、智能柜员机、自助发卡机、
自助终端和补登折机等,可办理现金存取、转账汇款、缴费充值、账户管理、理财基金、
信用卡、公司银行等业务。

    本行积极应用新技术,推出人脸识别取款、二维码取款等业务功能,探索交易无介
质化,提升客户体验;同时不断加大新型智能设备推广力度,提升网点智能化服务水平,
在自助设备上实现电子签名、二维码凭条、电子流水等功能,推进交易无纸化,提升服
务能力,降低运营成本。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 13.45 万台自助设备,其中自动取款机、存取款
一体机等现金类自助设备 9.30 万台,智能柜员机等非现金类自助设备 4.15 万台。本行
约 8.80 万台自助设备位于县域及以下地区,约 7.73 万台自助设备位于中部和西部地区。
2018 年度,本行自助设备的总交易笔数为 52.10 亿笔,交易金额为 4.60 万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自助设备的总交易笔数为 23.96 亿笔,交易金额为 2.15 万亿元。

    4)电话银行

    本行通过“95580”全国客服专线为本行个人客户和公司客户提供 7×24 小时不间
断自助语音、人工座席和智能客服服务,主要为个人客户提供业务咨询、账户信息查询、
余额查询、明细查询、转账、挂失等服务;为公司客户提供业务咨询、账户信息查询、
票据状态查询等服务;并负责客户建议与投诉的受理解决。

    本行通过“4008895580”信用卡客服专线和“4008988888”信用卡白金服务专线,
为本行信用卡持卡人提供 7×24 小时不间断自助语音、人工座席和智能客服服务,主要
提供信用卡全生命周期的卡片激活、账单查询、信息维护、争议处理、额度调整、分期
付款等非现金类交易的办理和客户建议与投诉的受理解决。

    5)微信银行

    本行通过微信银行,为客户办理借记卡、信用卡、生活服务等相关业务,包括账户
余额查询、交易明细查询、信用卡还款以及各类缴费功能。




                                       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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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要贷款客户

    本行主要贷款客户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一)主要资产分析/1. 发放贷款和垫款/(5)借款人集
中度”。

七、资本管理

    为贯彻落实监管要求,有效发挥资本在本行业务发展中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促进本
行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最大化,本行持续推进资本管理
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探索资本节约业务发展模式,不断强化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计划
管理。通过资本限额管控和常态化的资本充足率监测,有效落实资本规划、配置、监测、
考核的资本约束闭环运行机制,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能够支撑本行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
展。

(一)资本现状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净额为 4,408.30 亿元,一级资本净额为
4,887.63 亿元,二级资本净额为 1,296.51 亿元。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 9.25%,一级资
本充足率为 10.26%,资本充足率为 12.98%。

(二)资本规划目标

    为确保资本充足率水平持续满足风险覆盖和资本监管的要求,本行综合考虑
2019-2021 年经济金融形势变化、资本监管要求、本行发展战略、风险偏好、内部资本
充足评估结果和资本可获得性等因素,研究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2021 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将本行 2019-2021 年资本充足率目标设置为: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均高于监管底线 1 个百分点。如监管变
化将根据最新的监管要求进行调整。2019-2021 年资本充足率具体目标如下表列示:

                                               2019-2021 年
             项目
                                  监管要求                      本行规划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7.50%                       ≥8.50%
一级资本充足率                                ≥8.50%                       ≥9.50%
资本充足率                                   ≥10.50%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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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本补充措施

    根据本行资本现状、监管要求,结合资本规划及未来发展目标,本行将通过优化业
务结构、加强资本使用效率等措施,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盈利水平,增强内源性资本补
充能力;同时加强创新型资本工具研究,有效拓展本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具体如下:

       1. 内源性资本补充

    一是持续提升盈利能力。未来本行将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加快业务发展,提高费
用效能,提高资本回报,努力保持净利润的稳健增长,确保内源资本可持续增长。二是
充分计提风险拨备。本行将充分考虑资产质量及监管政策要求,保持充足的拨备计提水
平,提高风险抵御能力。三是制定适当的分红政策。在符合监管规定和保证股东利益的
前提下,适当增强资本积累,以满足资本补充的需要,促进长期可持续发展。

       2. 外源性资本补充

    为达到资本规划目标,本行将综合考虑市场环境、融资效率、融资成本等因素,择
机实施外部资本补充方案;并根据监管规定、市场状况以及资本充足目标实现情况,适
当调整和更新外源资本补充的具体计划,合理选择资本工具进行资本补充,包括但不限
于普通股、优先股、可转债、无固定期限资本债、二级资本债等。同时本行将积极探索
资本工具创新,加强创新型资本工具的研究和试点,确保资本质量和科学合理的资本结
构。

(四)资本管理措施

    本行将建立严格的资本约束机制,提升资本充足率管理能力,实现科学发展、安全
发展以及稳健发展,具体如下:

       1. 加强资本规划,确保资本充足

    不断加强业务、财务、资本计划的联动,滚动编制中长期资本规划,并根据宏观环
境、监管要求、市场形势、业务发展等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资本规划进行动态调整,确
保资本水平与未来业务发展和风险状况相适应。

       2. 加快结构调整,提高配置效率

       强化资本约束和价值回报的经营理念,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加强资产组合管理,
引导分支机构调整和优化表内外资产结构,优先发展综合收益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的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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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优化客户、产品、期限、担保等维度的资产配置,提高边际回报效率。

    3. 加强资本节约,压降低效占用

    牢固树立资本节约的经营意识,进一步提升资本管理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制订风险
加权资产优化方案,按照条线、产品核定风险加权资产限额,向前延伸风险加权资产管
理半径。加强表外及非生息资产管理,积极压降低效无效资本占用。强化合格缓释工具
的应用,提高风险缓释水平。

    4. 建设第二支柱,完善管理体系

    建设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健全资本治理架构,提高资
本管理精细化水平。充分识别、计量、监测和报告主要风险状况,审慎评估各类风险与
资本质量,确保全行资本水平能够有效抵御各类风险并满足经营战略的实施需要。

    5. 加强资本考核,提升管理合力

    充分运用风险调整后的资本收益率等管理工具,合理匹配资本、风险和收益三者的
关系,优化资本在各业务条线的合理配置,实现资本水平和风险水平在各业务条线的合
理匹配。加大资本绩效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级机构增强资本约束意识,将资本管理
和成本理念融入到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

    6. 加强压力测试,完善应急预案

    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不断优化压力测试体系。明确压力情况下的相应政策安排
和应对措施,深入开展资本充足压力测试,提高资本管理的前瞻性,持续完善资本应急
预案以应对本行计划外的资本需求,确保本行具备充足的资本水平及有效的资本应急措
施,以应对市场条件变化。

八、信息科技

    信息科技是本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行坚持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以“十
三五”IT 规划为指引,不断深化 IT 治理,建立与数字化转型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积极
布局金融科技,推动技术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利用新技术改造传统业务,着力提升信息
科技核心竞争力,实现端到端的客户旅程再造,创新商业模式,打造智慧银行。

    本行持续加大信息科技领域的投入。2018 年,本行信息科技投入 72 亿元,占营业
收入比例为 2.75%。未来计划将信息科技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提升至 3%,通过科技发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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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带动本行全面深化转型。

(一)信息系统

    信息系统采用开放式平台及分布式架构体系,由六大层、35 个域、130 个组件、超
过 180 个应用系统构成,全面覆盖业务经营管理的各个领域。根据“十三五”IT 规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已完成 460 多项信息化工程建设,完成规划进度超过 80%,信
息科技能力大幅提升,能够有效支撑本行业务发展。

    在渠道管理方面,一是传统渠道升级,建成面向全行柜员的统一柜面平台,整合柜
面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实现跨产品服务的系统界面统一,大幅提升柜面服务效率。二是
网上渠道拓展,推出新一代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自助银行以及互联网金融平台,丰富
了网络金融产品体系,提升了客户体验。此外,本行渠道管理相关系统实现了私有云平
台部署,系统弹性大幅提升,有效地支撑了业务高峰的交易处理。

    在产品服务方面,本行率先基于开放式平台采用分布式架构,以小型机集群替代大
型机构建个人业务核心系统,有效支撑了个人金融业务的快速发展。本行建成新一代资
金业务平台,实现金融市场业务本外币业务一体化,前中后台处理一体化,覆盖资金业
务全面风险管理,助力提升资金业务交易决策和风险管理水平。以企业级视角建立产品
的分层分类视图,建成产品管理平台,提升产品服务支撑能力。

    在管理决策方面,本行依托大数据平台、财务数据集市,构建了包括大总账、精细
化财务分析、综合经营计划等系统的大财管系统群,提升财务管理精细化水平。建成内
部评级平台,部署基于机器学习技术的信用风险评级模型,大幅提高了信贷业务自动化
决策水平,提升风险量化及精细化管理水平。此外,本行依托大数据平台,建成风险数
据集市和风险加权资产系统,助力提升本行资本管理水平。

    本行跨行交易系统高效稳定运行。2018 年,重要信息系统服务可用率达到 99.99%
以上;跨行交易成功率为 99.59%,在大型商业银行中排名第一。

(二)信息科技治理及专业团队

    本行持续推进信息科技治理体系建设。一是设立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
定全行信息化规划,审议全行信息技术政策、制度、管理准则和流程,信息技术标准和
规范,以及重大信息技术方案。二是不断优化信息科技组织体系,在总行设立信息科技
管理部、金融科技创新部、管理信息部、软件研发中心、数据中心,分别负责信息科技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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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业技融合、数据管理、项目建设和系统运行等工作,并由信息科技管理部作为信
息科技板块的牵头部门。在 36 家一级分行设立了信息科技部,建成了职责清晰、上下
联动、协同推进的信息科技管理体系。三是为全面推进“十三五”IT 规划实施,设立
金融科技创新部,建设新一代核心系统,打造企业级架构,加快科技创新,推进业务技
术深度融合,促进科技赋能。四是为加快全行大数据应用,设立管理信息部,持续深化
“1+N+36”大数据应用组织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大数据分析挖掘工作,推动数据赋能。
五是为持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构建了“1+3+N”自主研发体系,在北京设立研发总中
心,在合肥、成都、苏州(筹)设立 3 个研发分中心,在 8 家一级分行设立分行研发中
心。六是在北京丰台、亦庄和安徽合肥建立了 3 个数据中心,形成了“两地三中心”一
体化运行维护及灾备体系,全面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行高度重视金融科技队伍建设。为持续完善科技队伍激励机制,本行打通了 IT
专业人才晋升通道,选拔培养信息科技十大专业领军人物。为进一步扩大科技队伍规模,
打造更加专业的技术团队,本行制订了两年科技队伍建设目标计划,2019 年末总行信
息科技队伍规模翻一番,2020 年末全行信息科技队伍规模翻一番;本行正在积极引进
软件研发、系统运维 IT 人才,广纳信息技术专家、架构师等高端人才。

(三)科技创新

    本行制定了科技创新规划,在组织、机制、流程与技术等四大方向,打造专业人才
培养、敏捷产品团队、融合科技业务、快速技术创新、持续产品迭代、市场激励机制、
共享创新成果、辐射创新文化、孵化场景应用、开放创新平台等十大基础核心能力,明
确未来 3 至 5 年的科技创新发展路线。构建“1+N+6”科技创新体系,在江苏、上海、
深圳等 6 家分行成立分行科技创新实验室,投入专款设立科技创新基金。通过持续加大
科技创新投入,实现科技赋能,提供创新金融产品,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增强经营效益
与竞争实力。

    在云计算应用领域,本行已建成基于 OpenStack 开放架构的互联网金融、核心应用、
大数据及开发测试等四大云平台,将开放云平台与银行业务深度融合,提高了 IT 基础
设施使用效率、高可用性、系统灵活弹性。本行的《邮储银行金融云平台研究与实现》
课题被评定为“银行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课题研究一类成果”。本行积极推进信息系统
的私有云平台部署,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渠道管理平台、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
自助银行、移动展业、POS 业务、国际支付等 42 个系统实现私有云平台部署,日交易

                                      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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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超过 1.75 亿笔,全行超过 64%的交易通过云平台完成,达到同业领先水平,其他信
息系统的云平台迁移也在快速推进中。

    在大数据应用领域,本行已建成“MPP 关系型数据库+基于 Hadoop 架构的分布式
数据库”混合架构的大数据平台,拥有海量客户数据。依托大数据平台,对数据进行深
度整合和加工,为挖掘客户价值、优化风险管理、实现精细化管理等奠定基础。运用产
品化的思维推进大数据应用建设,构建支持经营分析、风险防控、运营管理等场景的管
理驾驶舱系统,直观展示全行整体发展情况,满足总分行日常经营决策需要。利用大数
据分析技术在客户交易、风险管控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建设数据实验室,有效支撑本
行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通过财务数据集市建设,实现了全行财务数据同源同口径,满
足行内各业务条线经营管理需求;通过风险加权资产与风险数据集市建设,实现了监管
资本和经济资本的双引擎计量,更准确地反映每笔业务的真实风险权重。

    在人工智能应用领域,本行将机器学习技术应用于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模型、反欺诈、
智能客服、智能运营、客户营销等多个领域,取得了良好效果。基于深度学习技术的智
能客服、远程授权机器人上线,实现了本行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领域的新突破,其中智
能客服系统占客服中心业务量已超过 30%;远程授权机器人系统大幅提升了业务授权交
易审核的效率。同时,正在推进智能票据识别技术在运营管理中的应用。

    在区块链技术应用领域,本行创新地推出基于区块链的托管业务系统,以共享账本、
智能合约、隐私保护、共识机制等作为技术基础,选取资产委托方、资产管理方、资产
托管方、投资顾问等多个角色,共同参与资产托管业务场景,大幅提高了业务办理效率。
2018 年,进一步拓展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实现福费廷应用上线。

(四)科技赋能,助力数字化转型

    未来,为顺应数字化经济的迅猛发展,本行将不断发挥已建企业级信息化平台优势,
持续强化大数据应用,深化金融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客户体验,重塑金融服务模式,建
立金融科技生态,推进数字化转型。

    本行将着力构建智能化场景,提升客户体验。持续优化手机银行,打造服务开放平
台,通过入口、场景和平台的融合互通,构建手机银行、智能柜台、智能客服“三位一
体”的渠道服务体系,协同实现“一点接入、多点服务、互联互通、全程响应”的线上
线下整合服务(OMO),全面提升客户体验。本行深入推进智能客服应用,加快 95580


                                     22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客服中心向服务中心、营销中心转型,打造远程银行服务体系。运用知识图谱、自然语
言处理等技术,提升智能客服服务能力,实现“人工+智能”协同服务,使客户服务更
具有“温度”。

       本行将积极应用新技术,重塑金融服务模式。在加强大数据应用上,持续推进大数
据 3.0 规划落地,不断完善大数据平台及数据集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数据驱动的客户画
像、精准营销、智能风控和决策分析。在改进智能化服务上,加大云计算、人工智能、
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研究应用,拓展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在强
化数字化风控上,本行加快模型开发,建立大数据驱动的风险预警、交易监控、线上审
批等风险防控平台。在塑造智能型运营上,积极推进业务运营体系数字化转型,利用智
能识别技术、机器人技术,实现前台作业无纸化、标准化,后台运营集约化、智能化,
实现客户旅程优化,打造卓越的数字化运营。

       本行将全力打造开放银行,构建金融服务生态圈。加快服务开放平台建设,助力构
建 O2O 价值链和生态圈;拓展区块链技术平台应用场景,增强合作伙伴互信合作,延
展数字化版图;建设人工智能“大脑”,提供多领域智能化应用和服务。利用生态圈,
为客户提供跨界综合服务,充分发挥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便捷性,推动实现“银行即服
务”。

九、主要财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本行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 1 年且单位价值
较高的有形资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固定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固定资产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73,258                72,286               67,814              60,056
累计折旧                    (28,514)              (26,887)            (24,010)            (20,774)
净值                         44,744                45,399               43,804              39,282


       本行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房地产。

                                                2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投资性房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地产
账面原值                       1,180                     1,199              1,200               1,317
累计折旧                       (605)                     (580)              (518)               (501)
净值                                575                   619                 682                 816


       1. 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房屋及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建筑物
账面原值                      45,379                  44,406               37,881              35,934
累计折旧                    (15,177)                 (14,043)             (11,287)             (9,414)
净值                          30,202                  30,363              26,594               26,52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6,299 处房屋,建筑面
积合计约 4,911,112.59 平方米。该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房产证及土地证的房屋

    就 5,728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4,109,649.05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已取得房产证及该
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83.68%。其
中:

       1)本行取得 4,70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2,736,873.00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
的土地证,该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或转让,其中 15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9,104.20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已届满;

       2)本行取得 28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460,670.81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
土地证,该等土地证登记的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授权经营作价出资”或“国家
授权经营”;取得 73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907,669.17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


                                                   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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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该等土地证登记的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或入股),其中 1 处、建筑面积约
1,386.84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期限已届满;取得 3 处、建筑面积
合计约 3,395.28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土地证登记的使用权类型
为划拨。前述房屋均来自于邮政集团。此外,本行取得 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870.99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土地证登记的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取得 1
处,建筑面积约 169.80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土地证登记的使
用类型为国有土地租赁。

   (2)尚未办理取得房产证和/或土地证的自有房屋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未取得房产证或土地证的自有房屋共计 571 处,建筑
面积合计约 801,463.55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16.32%;上述自有房屋
的数量、面积、占比、未取得房产证或土地证的原因和用途情况具体如下:

   1)已取得房产证但尚未取得土地证的自有房屋

    就 206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73,953.03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已取得房产证但尚未取
得其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3.54%。该等房
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的原因如下:

    ①就 2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4,355.93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正在办理该等房屋占用
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09%;

    ②就 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3,997.24 平方米的房屋,因尚未支付完毕购房款、开
发商尚未完成整体出售、房地产主管部门暂停受理办证等原因,本行暂未办理该等房屋
占用范围内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29%;

    ③就 4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9,872.55 平方米的房屋,因该等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
管理部门不予单独核发土地证,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
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81%;

    ④就 45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6,014.17 平方米的房屋,因开发商或卖方办证手续不
齐全等原因,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
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73%;

    ⑤就 85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79,713.14 平方米的房屋,因本行办证手续不齐全或其


                                      22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他历史遗留问题等,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
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1.62%。

    2)已取得土地证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自有房屋

    就 2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07,071.92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已取得该等房屋占用范
围内土地的土地证,但尚未取得房产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6.25%。
该等房屋未取得房产证的原因如下:

    ①就 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2,982.56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正在办理该等房屋的房
产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26%;

    ②就 3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0,619.97 平方米的房屋,系本行自建且已办理了竣工
验收备案手续,尚待本行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
约 2.25%;

    ③就 3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4,893.60 平方米的房屋,因开发商或卖方办证手续不齐
全等原因,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10%;

    ④就 2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78,575.79 平方米的房屋,因房屋建设手续不齐全、
控规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
产总建筑面积约 3.64%。

    3)尚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的自有房屋

    就 336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20,438.60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尚未取得房产证和该等
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6.52%。该等房
屋未取得房产证及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未取得土地证的原因如下:

    ①就 14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41,821.43 平方米的房屋,本行正在办理该等房屋的
房产证及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85%;

    ②就 10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98,021.45 平方米的房屋,因尚未支付完毕购房款等原
因,本行暂未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及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
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2.00%;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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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就 140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09,210.39 平方米的房屋,因开发商或卖方办证手续
不齐全等原因,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及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
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2.22%;

    ④就 3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71,385.33 平方米的房屋,因本行办证手续不齐全、控
规不符等历史遗留问题,本行暂难以办理该等房屋的房产证及该等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
的土地证,该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1.45%。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尚待办理权属证书的 571 处房屋中 418 处、建筑面积
合计约 777,576.37 平方米的房屋为用于办公、营业的经营性房屋,占自有房产总建筑面
积约 15.83%;12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910.20 平方米的房屋用作员工宿舍,占自有
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24%;5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849.03 平方米的房屋用作员工食堂,
占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02%;1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127.95 平方米的房屋处于
闲置状态,占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23%。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未办理权属证书的 571 处房屋中,172 处、建筑面积
合计约 59,159.92 平方米的房屋正在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3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0,619.97 平方米的房屋,系本行自建且已办理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本行具备办理相
应的权属证书的条件;1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2,018.69 平方米的房屋,在本行支付
完毕相应的购房款或开发商完成整体销售或房地产主管部门恢复受理办证的前提下,本
行具备申请办理相应的权属证书的条件;其他 379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519,664.97 平方
米的房屋,因开发商或卖方办证手续不齐全、本行办证手续不齐全或控规不符等历史遗
留问题,本行暂难以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

    就前述暂无法取得权属证书的 379 处自有房屋,共涉及营业网点 86 个,该等营业
网点的总收入、存款余额规模、贷款余额规模占本行最近一期合并口径的总收入、存款
余额规模、贷款余额规模的比例分别约为 0.72%、0.60%、1.19%,占比较小,不会对本
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有任何第三人就上述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向本行
主张任何权利或者提出任何异议,本行也未就该等房屋的建设和使用受到有关政府主管
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若未取得相关权属证书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而必须搬
迁时,本行可以及时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迁


                                      2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不会对本行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 在建工程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建工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在建工程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余额                       12,080                  13,193                8,088            7,520
本年增加                        1,102                   4,781                7,483            5,743
本年转入固定
                                (958)                  (5,283)             (1,974)           (4,480)
资产
其他转出                        (210)                   (611)                (404)            (695)
年末余额                       12,014                  12,080              13,193             8,088


    3. 其他固定资产

    本行其他固定资产包括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及其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上述固定
资产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及净值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其他固定资产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原值               10,265           10,244                  10,102             9,748
  电子
           累计折旧               (8,918)          (8,573)                 (7,966)           (7,139)
  设备
           净值                    1,347               1,671                2,136             2,609
           账面原值                1,197               1,184                1,243             1,259
  运输
           累计折旧               (1,112)          (1,112)                 (1,178)           (1,180)
  工具
           净值                         85                 72                    65              79
         账面原值                  4,403               4,372                5,395             5,027
办公设备
         累计折旧                 (3,307)          (3,159)                 (3,579)           (3,041)
  及其他
         净值                      1,096               1,213                1,816             1,986




                                                 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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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房屋情况

    1. 租赁房屋的权属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承租使用了 15,212 处、建
筑面积合计约 5,721,903.52 平方米的房屋。该等房屋的具体情况如下:

    (1)就 9,536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816,225.50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拥有该等房
屋的房产证或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授权出租方出租该等房屋的书面文件。该等房屋占本
行承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66.70%。

    (2)就 4,724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540,098.13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该
等房屋的房产证或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授权出租方出租该等房屋的书面文件,但已书面
出具以下或类似的承诺:因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权属瑕疵导致承租方遭受损失的,出租
方愿意予以赔偿。该等房屋占本行承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26.91%。

    (3)就 95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365,579.90 平方米的房屋,出租方未能提供该等
房屋的房产证或该等房屋的所有权人授权出租方出租该等房屋的书面文件,亦未书面出
具上述第 2 项所述承诺。该等房屋占本行承租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6.39%。

    本行承租的上述房屋,存在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
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不影响相关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

    2. 租赁房产中涉及集体土地、耕地、划拨用地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的、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性质明确的
房屋中涉及集体土地、耕地、划拨用地的共计 2,60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040,217.39
平方米,该等房屋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18.17%。其中,(1)70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251,614.14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集体土地,该等房屋
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4.39%;(2)6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963.20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为耕地,该等房屋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
面积约 0.03%;(3)1,900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786,640.05 平方米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
土地为划拨用地,该等房屋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13.7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租赁集体土地、耕地和划拨用地自建房屋
的情形。



                                      2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前述租赁房屋中,共计 1,77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668,180.55 平方米的租赁房屋的
出租方已书面出具以下或类似的承诺:因出租方对租赁房屋的权属瑕疵导致承租方遭受
损失的,出租方愿意予以赔偿。出具该等承诺的租赁房屋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前述租赁
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64.23%。

    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后续若无法继续使用在上述集体土地、耕地、划拨用地上建设的
该等租赁房屋而必须搬迁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可以及时在相关区域内找到替代性的合
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
大不利影响。

    综上,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产中涉及集体土地、耕地、划拨用地的情况不会对
本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 租赁邮政集团及关联方房屋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向邮政集团或本行的其他关联方租赁
3,19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124,178.55 平方米的房屋,该等房屋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
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19.65%,其中经营用房 3,141 处、建筑面积约 1,112,066.67 平方
米,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19.44%;员工食堂 21 处,建筑面积约
5,774.85 平方米,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0.10%;员工宿舍 35 处,
建筑面积约 6,337.03 平方米,占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房屋总建筑面积约 0.11%。

    本行的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和 2019 年 8 月 20 日分别出具的独立意见,认
为:本行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
交易系本行日常业务中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和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规定的内部审批
程序,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邮政集团出具的《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租的土地、房产相
关事项的确认函》,就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从邮政集团或其下属企
业租赁使用的房屋,邮政集团承诺“将参照独立第三方物业评估师评估的结果,按照公
平合理的市场价格,签订租赁协议”。

    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邮政集团及本行的其他关联方房屋的价格主要参考第三方
机构出具的估价报告或同类房屋的市场租赁价格,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租赁邮政集团及本

                                       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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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其他关联方房屋价格与周边物业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租赁价格公允。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就上述房屋租赁价格公允性的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审阅与发行人租赁房屋相关的内控制度和管理流程文件;(2)取得了发行人租赁
邮政集团及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的房屋统计清单,包括该等租赁房屋的坐落位置、用途
等信息;(3)审阅了发行人与邮政集团及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
第三方就房屋租赁事项出具的估价报告;(4)就发行人租赁邮政集团及关联方房屋的
原因、必要性、定价依据、用途对发行人进行了访谈;(5)按租赁房屋面积和租赁房
屋价格,抽取了一定数量的样本,针对选取的样本,查看了发行人租赁邮政集团及发行
人的其他关联方房产邻近相似物业的租赁价格,并通过公开信息查询了样本租赁房屋周
边相似用途物业的市场租赁价格;(6)审阅发行人独立董事出具的相关独立意见、邮
政集团出具的确认函和发行人的说明。

    经执行上述核查程序,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租赁
邮政集团或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房屋与周边物业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租赁价格公
允。

(三)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 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九、主要财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1. 房屋及建筑物”及“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
九、主要财产情况/(一)主要固定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情况/2. 在建工程”所述房屋、
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土地外,本行及本行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15 宗、面积合计约
106,753.6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之上无在建或已建成房产。该等土地使用权
的具体情况如下:

    (1)已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本行已取得 14 宗、面积合计约 100,877.63 平方米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该等土
地使用权占本行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 94.5%。其中:12 宗、面积合计约 71,960.43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2 宗、面积合计约 28,917.2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类
型为作价出资。在前述土地使用权中,本行已就 1 宗、面积合计约为 5,434.00 平方米的
土地上的建设工程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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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本行已就 1 宗、面积合计约 5,876.00 平方米的土地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该等土地使用权占本行自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约 5.50%。

     2. 商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552 项注册商标。该等注册
商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09 年 12 月 28 日至
 1    邮储银行   5656059                                36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1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2    邮储银行   6407937                                10
                                                              年 2 月 27 日
                                                              2010 年 2 月 28 日至 2020
 3    邮储银行   6408011                                10
                                                              年 2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4    邮储银行   6407934                                 6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5    邮储银行   6407935                                 7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6    邮储银行   6407939                                12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7    邮储银行   6407940                                14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8    邮储银行   6407941                                15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9    邮储银行   6407952                                 6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10    邮储银行   6408009                                 7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11    邮储银行   6408013                                12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12    邮储银行   6408014                                14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13    邮储银行   6408015                                15
                                                              年3月6日
                                                              2010 年 3 月 14 日至 2020
14    邮储银行   6407944                                20
                                                              年 3 月 13 日
                                                              2010 年 3 月 14 日至 2020
15    邮储银行   6407945                                21
                                                              年 3 月 13 日
                                                              2010 年 3 月 14 日至 2020
16    邮储银行   6407962                                20
                                                              年 3 月 13 日
                                                              2010 年 3 月 14 日至 2020
17    邮储银行   6407963                                21
                                                              年 3 月 13 日
                                                              2010 年 3 月 21 日至 2020
18    邮储银行   6408037                                16
                                                              年 3 月 20 日


                                       23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3 月 21 日至 2020
19   邮储银行   6408040                     16
                                                  年 3 月 20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0   邮储银行   6407914                     40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1   邮储银行   6407916                     38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2   邮储银行   6407917                     37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3   邮储银行   6407933                      5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4   邮储银行   6407936                      8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5   邮储银行   6407938                     11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6   邮储银行   6407957                     37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7   邮储银行   6407958                     38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8   邮储银行   6408010                      8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29   邮储银行   6408012                     11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30   邮储银行   6408038                      9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31   邮储银行   6408039                      9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3 月 28 日至 2020
32   邮储银行   6408048                     36
                                                  年 3 月 27 日
                                                  201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33   邮储银行   6407909                     45
                                                  年4月6日
                                                  201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34   邮储银行   6407910                     44
                                                  年4月6日
                                                  2010 年 4 月 7 日至 2020
35   邮储银行   6407911                     43
                                                  年4月6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36   邮储银行   6407951                     30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37   邮储银行   6407953                     32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38   邮储银行   6407954                     33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39   邮储银行   6408018                     45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0   邮储银行   6408019                     44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1   邮储银行   6408020                     43
                                                  年 4 月 13 日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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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2   邮储银行   6408024                     30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3   邮储银行   6408026                     32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4   邮储银行   6408027                     33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5   邮储银行   6709196                     36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14 日至 2020
46   邮储银行   6709197                     36
                                                  年 4 月 13 日
                                                  2010 年 4 月 21 日至 2020
47   邮储银行   6408052                     36
                                                  年 4 月 20 日
                                                  201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48   邮储银行   6407955                     34
                                                  年5月6日
                                                  2010 年 5 月 7 日至 2020
49   邮储银行   6408028                     34
                                                  年5月6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0   邮储银行   6407919                     2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1   邮储银行   6407920                     25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2   邮储银行   6407921                     1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3   邮储银行   6407926                     1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4   邮储银行   6407927                     25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5   邮储银行   6407928                     2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6   邮储银行   6407942                     1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7   邮储银行   6407946                     22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8   邮储银行   6407947                     24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59   邮储银行   6407948                     25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0   邮储银行   6407949                     2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1   邮储银行   6407960                     1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2   邮储银行   6407964                     22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3   邮储银行   6407965                     24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4   邮储银行   6407966                     25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5   邮储银行   6407967                     26
                                                  年 5 月 13 日

                             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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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6   邮储银行   6407968                     27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7   邮储银行   6408004                     26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8   邮储银行   6408021                     27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14 日至 2020
69   邮储银行   6408022                     28
                                                  年 5 月 13 日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70   邮储银行   6407932                      3
                                                  年 5 月 20 日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71   邮储银行   6407943                     19
                                                  年 5 月 20 日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72   邮储银行   6407961                     19
                                                  年 5 月 20 日
                                                  2010 年 5 月 21 日至 2020
73   邮储银行   6408007                      3
                                                  年 5 月 20 日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74   邮储银行   6407922                     14
                                                  年 5 月 27 日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75   邮储银行   6407925                     14
                                                  年 5 月 27 日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76   邮储银行   6408023                     29
                                                  年 5 月 27 日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77   邮储银行   6408049                     16
                                                  年 5 月 27 日
                                                  2010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78   邮储银行   6408025                     31
                                                  年 5 月 27 日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2020
79   邮储银行   6408043                      9
                                                  年6月6日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2020
80   邮储银行   6408050                      9
                                                  年6月6日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2020
81   邮储银行   6408054                      9
                                                  年6月6日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2020
82   邮储银行   6709198                      9
                                                  年6月6日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2020
83   邮储银行   6709199                      9
                                                  年6月6日
                                                  2010 年 6 月 21 日至 2020
84   邮储银行   6408008                      5
                                                  年 6 月 20 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85   邮储银行   6407912                     42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86   邮储银行   6407913                     41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87   邮储银行   6407915                     39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88   邮储银行   6407918                     35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89   邮储银行   6407956                     35
                                                  年7月6日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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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0    邮储银行   6407976                     39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1    邮储银行   6407979                     42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2    邮储银行   6408006                     41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3    邮储银行   6408029                     35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4    邮储银行   6408032                     39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5    邮储银行   6408034                     41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96    邮储银行   6408035                     42
                                                   年7月6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97    邮储银行   6407923                     45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98    邮储银行   6407924                     45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99    邮储银行   6407929                     43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0   邮储银行   6407930                     44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1   邮储银行   6407931                     45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2   邮储银行   6407959                     44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3   邮储银行   6407970                     18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4   邮储银行   6407971                     25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5   邮储银行   6407972                     28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6   邮储银行   6407980                     43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7   邮储银行   6407981                     44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8   邮储银行   6407982                     43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09   邮储银行   6407991                     28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10   邮储银行   6407992                     25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14 日至 2020
111   邮储银行   6407993                     18
                                                   年 7 月 13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2   邮储银行   6407969                     14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3   邮储银行   6407973                     35
                                                   年 7 月 27 日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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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4   邮储银行   6407978                     41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5   邮储银行   6407984                     41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6   邮储银行   6407985                     14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7   邮储银行   6407994                     35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8   邮储银行   6407997                     39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19   邮储银行   6407999                     41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20   邮储银行   6408000                     42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21   邮储银行   6408041                     16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22   邮储银行   6408046                     16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7 月 28 日至 2020
123   邮储银行   6408055                     16
                                                   年 7 月 27 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4   邮储银行   6407950                     29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5   邮储银行   6407974                     37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6   邮储银行   6407975                     38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7   邮储银行   6407977                     40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8   邮储银行   6407986                     40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29   邮储银行   6407988                     38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30   邮储银行   6408045                      9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7 日至 2020
131   邮储银行   6408056                     31
                                                   年8月6日
                                                   201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132   邮储银行   6408044                     36
                                                   年 8 月 13 日
                                                   2010 年 8 月 14 日至 2020
133   邮储银行   6408047                     36
                                                   年 8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4   邮储银行   6407989                     37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5   邮储银行   6407995                     37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6   邮储银行   6407996                     38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7   邮储银行   6407998                     40
                                                   年 9 月 13 日

                              2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8   邮储银行   6408017                     40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39   邮储银行   6408030                     37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40   邮储银行   6408031                     38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41   邮储银行   6408033                     40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42   邮储银行   6408036                     36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43   邮储银行   6408042                     36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14 日至 2020
144   邮储银行   6408053                     36
                                                   年 9 月 13 日
                                                   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145   邮储银行   6407983                     42
                                                   年 9 月 20 日
                                                   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146   邮储银行   6407987                     39
                                                   年 9 月 20 日
                                                   201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147   邮储银行   6407990                     35
                                                   年 9 月 20 日
                                                   2010 年 11 月 21 日至
148   邮储银行   7115292                      9
                                                   2020 年 11 月 20 日
                                                   2011 年 1 月 7 日至 2021
149   邮储银行   6408016                     39
                                                   年1月6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0   邮储银行   8358694                     12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1   邮储银行   8358732                     16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2   邮储银行   8358777                     28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3   邮储银行   8358905                     39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4   邮储银行   8358933                     41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14 日至 2021
155   邮储银行   8363547                     42
                                                   年 6 月 13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56   邮储银行   8363671                     33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57   邮储银行   8369115                     27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58   邮储银行   8369130                     26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59   邮储银行   8369161                     25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0   邮储银行   8369198                     24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1   邮储银行   8369337                     23
                                                   年 6 月 20 日

                              24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2   邮储银行   8369376                     22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3   邮储银行   8369415                     21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4   邮储银行   8369442                     20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5   邮储银行   8369484                     19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6   邮储银行   8371862                     18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7   邮储银行   8371863                     17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8   邮储银行   8371864                     15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69   邮储银行   8371865                     14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0   邮储银行   8371868                     10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1   邮储银行   8371870                      5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2   邮储银行   8371871                      4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3   邮储银行   8371872                      3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4   邮储银行   8371873                      2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5   邮储银行   8374123                      1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6   邮储银行   8374186                      6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7   邮储银行   8374256                      7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1 日至 2021
178   邮储银行   8380871                     12
                                                   年 6 月 20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79   邮储银行   8380801                      9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0   邮储银行   8380925                     16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1   邮储银行   8381021                     28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2   邮储银行   8384971                      2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3   邮储银行   8385007                      3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4   邮储银行   8385032                      4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5   邮储银行   8389427                      6
                                                   年 6 月 27 日

                              2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6   邮储银行   8389490                      7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7   邮储银行   8389523                     10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8   邮储银行   8389566                     14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89   邮储银行   8389578                     15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0   邮储银行   8389591                     17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1   邮储银行   8392209                     18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2   邮储银行   8392222                     19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3   邮储银行   8392238                     20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4   邮储银行   8392266                     21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5   邮储银行   8392293                     22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6   邮储银行   8392318                     23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7   邮储银行   8392350                     24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8   邮储银行   8392374                     25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199   邮储银行   8392395                     26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200   邮储银行   8392407                     27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201   邮储银行   8398171                     42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2   邮储银行   8358669                      9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3   邮储银行   8358810                     35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4   邮储银行   8358970                     43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5   邮储银行   8363480                     45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6   邮储银行   8363822                     44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7   邮储银行   8371866                     13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8   邮储银行   8371867                     11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09   邮储银行   8371869                      8
                                                   年7月6日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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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10   邮储银行   8381189                     39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7 日至 2021
211   邮储银行   8389383                      5
                                                   年7月6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212   邮储银行   8381068                     35
                                                   年 7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213   邮储银行   8381260                     43
                                                   年 7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214   邮储银行   8384947                      1
                                                   年 7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215   邮储银行   8397954                     33
                                                   年 7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14 日至 2021
216   邮储银行   8398189                     44
                                                   年 7 月 13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217   邮储银行   8363710                     32
                                                   年 7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218   邮储银行   8363775                     30
                                                   年 7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219   邮储银行   8389509                      8
                                                   年 7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220   邮储银行   8389537                     11
                                                   年 7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21 日至 2021
221   邮储银行   8389548                     13
                                                   年 7 月 20 日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222   邮储银行   8363581                     40
                                                   年 7 月 27 日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223   邮储银行   8398129                     40
                                                   年 7 月 27 日
                                                   2011 年 7 月 28 日至 2021
224   邮储银行   8401669                     45
                                                   年 7 月 27 日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225   邮储银行   8461849                     36
                                                   年8月6日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226   邮储银行   8358836                     36
                                                   年8月6日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227   邮储银行   8358865                     38
                                                   年8月6日
                                                   2011 年 8 月 7 日至 2021
228   邮储银行   8381121                     36
                                                   年8月6日
                                                   2011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229   邮储银行   8461847                     36
                                                   年 8 月 13 日
                                                   2011 年 8 月 14 日至 2021
230   邮储银行   8461848                     36
                                                   年 8 月 13 日
                                                   2011 年 8 月 21 日至 2021
231   邮储银行   7115291                     36
                                                   年 8 月 20 日
                                                   201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232   邮储银行   8363736                     31
                                                   年9月6日
                                                   2011 年 9 月 7 日至 2021
233   邮储银行   8381154                     38
                                                   年9月6日

                              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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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234   邮储银行   8363635                      37
                                                    年 9 月 13 日
                                                    2011 年 9 月 14 日至 2021
235   邮储银行   8398092                      37
                                                    年 9 月 13 日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236   邮储银行   6408001                      43
                                                    年 9 月 20 日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237   邮储银行   6408002                      44
                                                    年 9 月 20 日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238   邮储银行   6408003                      45
                                                    年 9 月 20 日
                                                    2011 年 9 月 21 日至 2021
239   邮储银行   8397851                      31
                                                    年 9 月 20 日
                                                    2011 年 10 月 7 日至 2021
240   邮储银行   8381222                      41
                                                    年 10 月 6 日
                                                    2011 年 10 月 14 日至
241   邮储银行   8397790                      29
                                                    2021 月 10 月 13 日
                                                    2011 年 10 月 21 日至
242   邮储银行   6408051                      36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11 年 12 月 14 日至
243   邮储银行   8397826                      30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11 年 12 月 14 日至
244   邮储银行   8397871                      32
                                                    2021 年 12 月 13 日
                                                    2011 年 12 月 21 日至
245   邮储银行   8398063                      34
                                                    2021 年 12 月 20 日
                                                    2012 年 1 月 28 日至 2022
246   邮储银行   8363651                      34
                                                    年 1 月 27 日
                                                    2012 年 2 月 28 日至 2022
247   邮储银行   8369087                      29
                                                    年 2 月 27 日
                                                    2012 年 5 月 14 日至 2022
248   邮储银行   9397594                      36
                                                    年 5 月 13 日
                                                    2012 年 5 月 21 日至 2022
249   邮储银行   6408005                      42
                                                    年 5 月 20 日
                                                    2012 年 7 月 7 日至 2022
250   邮储银行   6616707                      36
                                                    年7月6日
                                                    2012 年 7 月 21 日至 2022
251   邮储银行   6539260                      36
                                                    年 7 月 20 日
                                                    2012 年 8 月 14 日至 2022
252   邮储银行   6616708                      36
                                                    年 8 月 13 日
                                                    201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253   邮储银行   6539259                      36
                                                    年 9 月 13 日
                                                    2012 年 12 月 28 日至
254   邮储银行   10141762                     36
                                                    2022 年 12 月 27 日
                                                    2013 年 5 月 7 日至 2023
255   邮储银行   8346707                      36
                                                    年5月6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56   邮储银行   11064875                     36
                                                    2023 年 10 月 20 日
                                                    2013 年 10 月 21 日至
257   邮储银行   11065046                     36
                                                    2023 年 10 月 20 日

                               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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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24
258   邮储银行   9618900                      36
                                                    年 5 月 20 日
      广东省分                                      2014 年 8 月 7 日至 2024
259              12194223                     36
          行                                        年8月6日
                                                    201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260   邮储银行   13608690                     36
                                                    年6月6日
                                                    2015 年 6 月 7 日至 2025
261   邮储银行   13608691                     36
                                                    年6月6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262   邮储银行   14853952                     14
                                                    年 7 月 20 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263   邮储银行   14844150                     14
                                                    年 7 月 20 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264   邮储银行   14844255                     36
                                                    年 7 月 20 日

                                                    2015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265   邮储银行   14844267                     36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66   邮储银行   15878985                      9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67   邮储银行   15878987                      9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68   邮储银行   15878990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69   邮储银行   15878991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0   邮储银行   15878992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1   邮储银行   15878993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2   邮储银行   15878994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3   邮储银行   15878995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4   邮储银行   15878996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5   邮储银行   15878997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6   邮储银行   15878998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7   邮储银行   15878999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8   邮储银行   15879000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79   邮储银行   15879001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80   邮储银行   15879002                     36
                                                    年 2 月 13 日

                               24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81   邮储银行   15879003                     41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2 月 14 日至 2026
282   邮储银行   15879004                     36
                                                    年 2 月 13 日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26
283   邮储银行   15878988                     41
                                                    年3月6日
                                                    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26
284   深圳分行   16045419                     36
                                                    年3月6日
                                                    2016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285   邮储银行   15878989                     39
                                                    年 5 月 13 日
                                                    201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286   邮储银行   16622581                     35
                                                    年 5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287   邮储银行   16622584                     14
                                                    年 5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288   邮储银行   16622583                     35
                                                    年 5 月 20 日
                                                    2016 年 5 月 21 日至 2026
289   邮储银行   16622582                     36
                                                    年 5 月 20 日
      南京市分                                      2016 年 9 月 28 日至 2026
290              17647760                     36
          行                                        年 9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1   邮储银行   17961009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2   邮储银行   17961008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3   邮储银行   17961006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4   邮储银行   17961005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5   邮储银行   17961004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6   邮储银行   17961003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7   邮储银行   17961000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8   邮储银行   17960999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299   邮储银行   17960998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0   邮储银行   17960997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1   邮储银行   17960996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2   邮储银行   17960993                      9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3   邮储银行   17960992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4   邮储银行   17960988                     36
                                                    年 11 月 6 日

                               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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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5   邮储银行   17960991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6   邮储银行   17960989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7   邮储银行   17960987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8   邮储银行   17960986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09   邮储银行   17960985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0   邮储银行   17960984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1   邮储银行   17960983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2   邮储银行   17960982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3   邮储银行   17960981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4   邮储银行   17960980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5   邮储银行   17960979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6   邮储银行   17960976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7   邮储银行   17960969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8   邮储银行   17960968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19   邮储银行   17960967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0   邮储银行   17961240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1   邮储银行   17961239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2   邮储银行   17961238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3   邮储银行   17968694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4   邮储银行   17968923                     36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5   邮储银行   17961237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6   邮储银行   17961236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7   邮储银行   17961235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8   邮储银行   17961234                     42
                                                    年 11 月 6 日

                               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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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29   邮储银行   17961233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30   邮储银行   17961232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31   邮储银行   17961231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32   邮储银行   17961222                      42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7 日至 2026
333   邮储银行   17961219                      35
                                                     年 11 月 6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334   邮储银行    907788                       36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335   邮储银行   17960995A                      9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336   邮储银行   17960994A                      9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337   邮储银行   17960978A                     36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338   邮储银行   17960975A                     36
                                                     2026 年 11 月 27 日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26
339   邮储银行   17961230                      42
                                                     年 12 月 6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340   邮储银行   17968791A                     36
                                                     2026 年 12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341   邮储银行   17961002A                      9
                                                     2026 年 12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342   邮储银行   17961221A                     35
                                                     2026 年 12 月 13 日
                                                     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343   邮储银行   17961224A                     42
                                                     2026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2 月 21 日至 2027
344   邮储银行   15878984                      36
                                                     年 2 月 20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45   邮储银行   18933383                      36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46   邮储银行   18933382                      41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47   邮储银行   18933367                      35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48   邮储银行   18933376                       9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49   邮储银行   18933375                      35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0   邮储银行   18933374                      36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1   邮储银行   18933373                      41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2   邮储银行   18933372                       9
                                                     年 2 月 27 日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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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3   邮储银行   18933371                      35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4   邮储银行   18933370                      36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355   邮储银行   18933369                      41
                                                     年 2 月 27 日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356   邮储银行   18933368A                      9
                                                     年 4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357              19312926                      36
        金融                                         年 4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358              19312765                      36
        金融                                         年 4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4 月 21 日至 2027
359              19312744                      36
        金融                                         年 4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0   邮储银行   19790688                      41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1   邮储银行   19790703                       9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2   邮储银行   19790702                      35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3   邮储银行   19790701                      36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4   邮储银行   19790700                      41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5   邮储银行   19790699                       9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6   邮储银行   19790698                      35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7   邮储银行   19790697                      36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8   邮储银行   19790696                      41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69   邮储银行   19790695                       9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0   邮储银行   19790694                      35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1   邮储银行   19790713                      36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2   邮储银行   19790712                      41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3   邮储银行   19790711                       9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4   邮储银行   19790709                      36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5   邮储银行   19790708                      41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6   邮储银行   19790710                      35
                                                     年 6 月 20 日

                                25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7   邮储银行   19790707                      9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8   邮储银行   19790706                     35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79   邮储银行   19790705                     36
                                                       年 6 月 20 日
                                                       2017 年 6 月 21 日至 2027
380   邮储银行   19790704                     41
                                                       年 6 月 20 日
                                             9、35、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1              20131645                     38、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42、45
                                             9、35、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2              20131751                     38、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42、45
                                             9、35、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3              20132162                     38、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42、45
                                             9、35、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4              20132321                     38、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42、45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5              20132618                     36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6              20132793                      36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7              20132892                      36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7 月 21 日至 2027
388              20132946                      36
        金融                                         年 7 月 20 日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27
389   邮储银行   17960995                       9
                                                     年8月6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27
390   邮储银行   17968791                      36
                                                     年 8 月 27 日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27
391   邮储银行   17961221                      35
                                                     年 8 月 27 日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27
392   邮储银行   19790693                       9
                                                     年9月6日
                                                     2017 年 9 月 7 日至 2027
393   邮储银行   19790689                      36
                                                     年9月6日
      中邮消费                               9、35、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4              20131224
        金融                                 42、45 2027 年 10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5              20131530                    35、42
        金融                                         2027 年 10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9、35、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6              20131660
        金融                                 38、42 2027 年 10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7              20132637                      36
        金融                                         2027 年 10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8              20136639                     3、6
        金融                                         2027 年 10 月 13 日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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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中邮消费                                34、    2017 年 10 月 14 日至
399              20148015
        金融                                 37、41   2027 年 10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21 日至
400              21078996                     35
        金融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21 日至
401              21079422                     36
        金融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21 日至
402              21079516                     38
        金融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21 日至
403              21079801                     38
        金融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0 月 21 日至
404              21079871                     45
        金融                                          2027 年 10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1 月 7 日至 2027
405              20131303                    35、42
        金融                                          年 11 月 6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406              21078965                      9
        金融                                          2027 年 12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407              21079221                     35
        金融                                          2027 年 12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408              21079670                     42
        金融                                          2027 年 12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409              21080080                     35
        金融                                          2027 年 12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14 日至
410              21080264                     42
        金融                                          2027 年 12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411              20131108                    35、42
        金融                                          2027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7 年 12 月 28 日至
412              21079917                     42
        金融                                          2027 年 12 月 27 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3   邮储银行   21982151                      9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4   邮储银行   21982150                     35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5   邮储银行   21982147                      9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6   邮储银行   21982148                     41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7   邮储银行   21982149                     36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8   邮储银行   21982152                     41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19   邮储银行   21982142                     35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20   邮储银行   21982143                      9
                                                      年1月6日
                                                      2018 年 1 月 7 日至 2028
421   邮储银行   21982144                     41
                                                      年1月6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 月 14 日至 2028
422              21078997                      9
        金融                                          年 1 月 13 日

                               25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8 年 1 月 28 日至 2028
423   邮储银行   21982153A                     36
                                                     年 1 月 27 日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28
424   邮储银行   21982145A                     36
                                                     年2月6日
                                                     2018 年 2 月 7 日至 2028
425   邮储银行   15878986                      36
                                                     年2月6日
                                                     2018 年 2 月 21 日至 2028
426   邮储银行   17961223                      42
                                                     年 2 月 20 日
                                                     2018 年 2 月 21 日至 2028
427   深圳分行   22805027                      36
                                                     年 2 月 20 日
                                                     2018 年 2 月 21 日至 2028
428   深圳分行   22805224                      36
                                                     年 2 月 20 日
                                                     2018 年 4 月 7 日至 2028
429   邮储银行   18933378                      39
                                                     年4月6日
                                                     2018 年 4 月 14 日至 2028
430   邮储银行   18933377                      41
                                                     年 4 月 13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28
431   邮储银行   17961007                       9
                                                     年 6 月 27 日
      福建省分                                       2018 年 7 月 7 日至 2028
432              25084446                      36
          行                                         年7月6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3   邮储银行   25133466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4   邮储银行   25133467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5   邮储银行   25133468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6   邮储银行   25133469                      14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7   邮储银行   25133470                       9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8   邮储银行   25133471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39   邮储银行   25133472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0   邮储银行   25133473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1   邮储银行   25133474                      14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2   邮储银行   25133475                       9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3   邮储银行   25133476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4   邮储银行   25133477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5   邮储银行   25133478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6   邮储银行   25133479                      14
                                                     年 7 月 13 日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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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7   邮储银行   25133480                      9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8   邮储银行   25133481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49   邮储银行   25133482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0   邮储银行   25133483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1   邮储银行   25133484                     14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2   邮储银行   25133485                      9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3   邮储银行   25133486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4   邮储银行   25133487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5   邮储银行   25133488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6   邮储银行   25133489                     14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7   邮储银行   25133490                      9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8   邮储银行   25133491                     3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59   邮储银行   25133492                     35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60   邮储银行   25133493                     16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61   邮储银行   25133494                     14
                                                    年 7 月 13 日
                                                    2018 年 7 月 14 日至 2028
462   邮储银行   25133495                      9
                                                    年 7 月 13 日
      广东省分                                      2018 年 7 月 21 日至 2028
463              25304542                     35
          行                                        年 7 月 20 日
                                                    2018 年 7 月 28 日至 2028
464   邮储银行   21982153                     36
                                                    年 7 月 27 日
                                                    2018 年 8 月 14 日至 2028
465   邮储银行   18933379                     36
                                                    年 8 月 13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至 2028
466   邮储银行   1207967                      36
                                                    年 9 月 13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0 月 7 日至 2028
467              27146802                     39
          行                                        年 10 月 6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468              27122774                     39
          行                                        年 12 月 6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469              27134581                     16
          行                                        年 12 月 6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7 日至 2028
470              27146885                     16
          行                                        年 12 月 6 日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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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471              27134184                     16
          行                                        2028 年 12 月 13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472              27136821                     36
          行                                        2028 年 12 月 13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473              27141688                      9
          行                                        2028 年 12 月 13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14 日至
474              27142199                     39
          行                                        2028 年 12 月 13 日
      四川省分                                      2018 年 12 月 21 日至
475              27124647                     38
          行                                        2028 年 12 月 20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76              29207132                     35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77              29209709                      9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78              29210374                     45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79              29213040                      9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80              29220227                     36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81              29225007                     45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82              29225014                     45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83              29225198                     38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8 年 12 月 28 日至
484              29222703                     42
        金融                                        2028 年 1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1 月 7 日至 2029
485              29214221                     38
        金融                                        年1月6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486   邮储银行   29808549                      9
                                                    2029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487   邮储银行   29812313                     35
                                                    2029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88   邮储银行   29812339                     36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89   邮储银行   29817899                     41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90   邮储银行   29820388                     36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91   邮储银行   29822439                     42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92   邮储银行   29829013                      9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2029
493   邮储银行   29833288                     14
                                                    年 1 月 13 日
                                                    2019 年 1 月 14 日至
494   深圳分行   29704964                     36
                                                    2029 年 1 月 13 日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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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495   邮储银行   18933381                      9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496   邮储银行   29808510                     36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497   邮储银行   29808579                     36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498   邮储银行   29815432                      9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499   邮储银行   29815476                     35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0   邮储银行   29818888                     14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1   邮储银行   29821059                     14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2   邮储银行   29822549                     35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3   邮储银行   29822566                     35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4   邮储银行   29823718                      9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5   邮储银行   29828090                     35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6   邮储银行   29828136                      9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7   邮储银行   29828150                     36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8   邮储银行   29828169                     36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09   邮储银行   29828179                     35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10   邮储银行   29829018                     14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11   邮储银行   29829071                     14
                                                    年 1 月 27 日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9
512   邮储银行   29853976                     36
                                                    年 1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2 月 7 日至 2029
513              29210271                     42
        金融                                        年2月6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2 月 7 日至 2029
514              29209701                      9
        金融                                        年2月6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2 月 7 日至 2029
515              29206784                     38
        金融                                        年2月6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9
516              29224805                     35
        金融                                        年 2 月 27 日
      四川省分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9
517              27124944                     38
          行                                        年 2 月 27 日



                               25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中邮消费                                      2019 年 2 月 28 日至 2029
518              29207149                     35
        金融                                        年 2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9
519              29225528                     42
        金融                                        年3月6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9
520              29211098                     36
        金融                                        年3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1              32404591                     35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2              32404595                     36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3              32406277                     38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4              32407280                     38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5              32408673                     42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6              32413521                     41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7              32413574                      9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8              32413595                      9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29              32414136                     41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0              32414159                      9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1              32416908                     41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2              32419999                     36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3              32420016                     41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4              32420039                     38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5              32423121                     36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6              32427487                     38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7 日至 2029
537              32427558                     35
          行                                        年4月6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14 日至 2029
538              32430532                     36
          行                                        年 4 月 13 日
      江苏省分                                      2019 年 4 月 14 日至 2029
539              32404585                      9
          行                                        年 4 月 13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0              32869461                      9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25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权利人       注册号              商标标识             类别              期限
号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1                  32869562                                  42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2                  32875564                                  45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3                  32878142                                  35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4                  32881251                                  38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中邮消费                                                       2019 年 4 月 28 日至 2029
545                  32890757                                  36
         金融                                                         年 4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46    邮储银行      34403586                                   9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47    邮储银行      34403593                                  36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48    邮储银行      34403595                                   9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49    邮储银行      34412403                                  14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50    邮储银行      34422772                                  14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51    邮储银行      34425497                                  35
                                                                      年 6 月 27 日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29
552    邮储银行      34425505                                  35
                                                                      年 6 月 27 日


      3. 专利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4 项专利权。该等专利权的
基本情况如下:
序                         专利
          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专利号            专利申请日
号                         类别
      一种灵活安全的集
1                          发明   邮储银行             ZL201210128611.5      2012 年 4 月 28 日
      中身份认证方法
      一种支撑银行应用
                                  邮储银行、北京南天
2     的云数据服务体系     发明                        ZL201210282739.7      2012 年 8 月 9 日
                                  软件有限公司
      平台
      一种支撑银行应用
                           实用   邮储银行、北京南天
3     的云数据服务体系                                 ZL201220394733.4      2012 年 8 月 9 日
                           新型   软件有限公司
      平台
                           外观
4     智能柜员机(ITM)           邮储银行             ZL201830125821.7      2018 年 4 月 2 日
                           设计


      4. 著作权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在境内拥有 79 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

                                             25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0 项作品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薪酬集中发放
                                      软著登字第                   2009 年 8    2009 年 8
 1     江苏省分行   系统[简称:薪酬                2015SR190633
                                      1077719 号                   月 20 日     月 20 日
                    集 中 发 放 系
                    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邮政金融中间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2
 2     邮储银行     业务平台[简称:                2016SR015201                 未发表
                                      1193818 号                   月 28 日
                    中 间 业 务 平
                    台]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代理中央财政
                                      软著登字第                   2011 年 10
 3     邮储银行     系统[简称:代理                2017SR005115                 未发表
                                      1590399 号                   月 14 日
                    中 央 财 政 系
                    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代理地方财政    软著登字第                   2012 年 9
 4     邮储银行                                    2017SR005197                 未发表
                    系统[简称:代理   1590481 号                   月 21 日
                    财政系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自助设备管理                                              2012 年
                                      软著登字第                   2012 年 10
 5     江苏省分行   系统[简称:自助                2015SR191075                 10 月 23
                                      1078161 号                   月 23 日
                    设 备 管 理 系                                              日
                    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公务卡业务系    软著登字第                   2012 年 12
 6     邮储银行                                    2017SR007671                 未发表
                    统[简称:公务卡   1592955 号                   月 24 日
                    业务系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3 年 3
 7     邮储银行     行公司客户营销                 2016SR015704                 未发表
                                      1194321 号                   月 20 日
                    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邮政金融社保
                                      软著登字第                   2013 年 5
 8     邮储银行     卡系统[简称:邮                2017SR005549                 未发表
                                      1590833 号                   月 25 日
                    政金融社保卡系
                    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邮政金融网点    软著登字第                   2013 年 5
 9     邮储银行                                    2016SR014874                 未发表
                    授权集中系统      1193491 号                   月 26 日
                    V1.0
                    多媒体集中发布    软著登字第                   2013 年 6
 10    浙江省分行                                  2016SR088350                 未发表
                    系统 V2.0         1266967 号                   月 12 日
                    固定资产投资及
                                      软著登字第                   2013 年 7
 11    浙江省分行   实物管理系统                   2016SR088109                 未发表
                                      1266726 号                   月 10 日
                    V2.0


                                           26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统一登录平台系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3
 12    浙江省分行                                  2016SR088356                 未发表
                    统 V1.0           1266973 号                   月 18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6
 13    邮储银行     行人行支付前置                 2017SR005284                 未发表
                                      1590568 号                   月 27 日
                    系统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非现场审计系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9    2014 年 9
 14    江苏省分行                                  2015SR190443
                    统[简称:非现场   1077529 号                   月 17 日     月 17 日
                    审计系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资产保全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9    2014 年 9
 15    江苏省分行                                  2015SR190454
                    [简称:资产保全   1077540 号                   月 26 日     月 26 日
                    系统]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分行公司结算业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16    浙江省分行                                  2017SR246930                 未发表
                    务数据分析系统    1832214 号                   月 14 日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2014 年
                    行违规积分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17    江苏省分行                                  2015SR190299                 11 月 21
                    [简称:违规积分   1077385 号                   月 21 日
                                                                                日
                    系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18    邮储银行     行个人客户营销                 2016SR015668                 未发表
                                      1194285 号                   月 28 日
                    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19    邮储银行     行同城支付系统                 2016SR015699                 未发表
                                      1194316 号                   月 28 日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全面物资管理                                              2014 年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20    江苏省分行   系统[简称:全面                2015SR190628                 11 月 30
                                      1077714 号                   月 30 日
                    物 质 管 理 系                                              日
                    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2014 年
                    行同城清算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1
 21    江苏省分行                                  2015SR190623                 11 月 30
                    [简称:同城清算   1077709 号                   月 30 日
                                                                                日
                    系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全国 ETC 联网
                    跨省结算系统[简   软著登字第                   2014 年 12
 22    邮储银行                                    2017SR698463                 未发表
                    称:全国 ETC 联   2283747 号                   月 25 日
                    网跨省结算系
                    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计财无纸化办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2    2015 年 2
 23    江苏省分行   公系统[简称:无                2015SR190715
                                      1077801 号                   月 10 日     月 10 日
                    纸 化 办 公 系
                    统]V1.0


                                           26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信用卡微信平台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3
 24    浙江省分行                                   2016SR088096                 未发表
                    系统 V1.0          1266713 号                   月5日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3
 25    浙江省分行   分行财政非税系                  2016SR088319                 未发表
                                       1266936 号                   月 13 日
                    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3
 26    浙江省分行   分行国库集中支                  2016SR088308                 未发表
                                       1266925 号                   月 16 日
                    付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3
 27    浙江省分行   分行一户通系统                  2016SR088346                 未发表
                                       1266963 号                   月 26 日
                    V1.0
                    信用卡营销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3
 28    浙江省分行                                   2016SR088102                 未发表
                    系统 V1.0          1266719 号                   月 31 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6
 29    邮储银行     行客户身份自动                  2017SR005551                 未发表
                                       1590835 号                   月 26 日
                    核查系统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8    2015 年 8
 30    江苏省分行   行经营分析报表                  2018SR881537
                                       3210632 号                   月6日        月6日
                    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移动展业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8
 31    邮储银行                                     2016SR015087                 未发表
                    [简称:移动展      1193704 号                   月 19 日
                    业]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互联网网贷系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9
 32    邮储银行                                     2017SR005634                 未发表
                    统[简称:网贷平    1590918 号                   月 23 日
                    台]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源代码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9
 33    邮储银行                                     2017SR005666                 未发表
                    统[简称:源代码    1590950 号                   月 25 日
                    管理系统]V1.0
                    邮储银行广东省
                    分行理财和代销
                    产品销售录音录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9
 34    广东省分行                                   2017SR317378                 未发表
                    像系统[简称:理财   1902662 号                   月 30 日
                    风险管控管理平
                    台]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中间业务平台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10
 35    邮储银行     历史数据系统[简                 2017SR698604                 未发表
                                       2283888 号                   月 21 日
                    称:中平历史系
                    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2015 年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11
 36    江苏省分行   行历史数据集中                  2018SR881518                 11 月 26
                                       3210613 号                   月 26 日
                    管理平台 V1.0                                                日


                                            26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纪检监察管理
                    信息系统-廉洁风   软著登字第                   2015 年 12
 37    邮储银行                                    2017SR005633                 未发表
                    险防控子系统[简   1590917 号                   月 15 日
                    称 : 廉 洁 系
                    统]V1.0
                    中邮线上贷款管
       中邮消费金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    2016 年 2
 38                 理软件[简称:中                2016SR313599
       融                             1492216 号                   月9日        月 15 日
                    邮钱包]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合规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2
 39    邮储银行                                    2017SR005114                 未发表
                    [简称:合规管理   1590398 号                   月 18 日
                    系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电子印章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2
 40    邮储银行                                    2017SR005555                 未发表
                    [简称:电子印     1590839 号                   月 26 日
                    章]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3
 41    浙江省分行   分行日常风险管                 2017SR247848                 未发表
                                      1833132 号                   月 22 日
                    理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3
 42    浙江省分行   分行员工行为表                 2017SR245905                 未发表
                                      1831189 号                   月 23 日
                    现评价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大数据平台[简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4
 43    邮储银行                                    2017SR005315                 未发表
                    称:大数据平      1590599 号                   月4日
                    台]V1.0
                    中国邮储储蓄银
                    行软件测试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4
 44    邮储银行     系统[简称:软件                2017SR005726                 未发表
                                      1591010 号                   月5日
                    测 试 管 理 系
                    统]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5
 45    浙江省分行   分行短信平台系                 2017SR246159                 未发表
                                      1831443 号                   月9日
                    统 V1.0
                    邮储银行广东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5
 46    广东省分行   分行信用卡营运                 2017SR316765                 未发表
                                      1902049 号                   月 12 日
                    管理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6
 47    邮储银行     行自助填单系统                 2017SR005669                 未发表
                                      1590953 号                   月 22 日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新版门户网站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7
 48    邮储银行     系统[简称:新版                2017SR005659                 未发表
                                      1590943 号                   月 13 日
                    门 户 网 站 系
                    统]V1.0




                                           26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邮储银行广东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7
 49    广东省分行   分行信贷流程管                  2017SR316647                 未发表
                                       1901931 号                   月 15 日
                    理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7
 50    浙江省分行   分行抵押物价格                  2017SR246115                 未发表
                                       1831399 号                   月 21 日
                    查询系统 V1.0
                    邮储银行广东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8
 51    广东省分行   分行银企对账集                  2017SR404871                 未发表
                                       1990155 号                   月8日
                    中处理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软件研发中心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8    2016 年 8
 52    邮储银行                                     2017SR699516
                    软件研发过程管     2284800 号                   月 13 日     月 13 日
                    理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客户营销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8
 53    邮储银行     (个人)信用卡商                2017SR699570                 未发表
                                       2284854 号                   月 14 日
                    户营销管理子系
                    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9
 54    浙江省分行   分行财政统一支                  2017SR246938                 未发表
                                       1832222 号                   月9日
                    付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个人综合积分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9
 55    邮储银行                                     2017SR005538                 未发表
                    系统[简称:综合    1590822 号                   月 28 日
                    积分系统]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0
 56    浙江省分行   分行衢州社保代                  2017SR247835                 未发表
                                       1833119 号                   月 14 日
                    收系统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2016 年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0
 57    江苏省分行   行网点外拓管理                  2018SR881030                 10 月 19
                                       3210125 号                   月 19 日
                    系统                                                         日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0
 58    浙江省分行   分行温州社保代                  2017SR246445                 未发表
                                       1831729 号                   月 24 日
                    收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0
 59    邮储银行     行协助查控综合                  2017SR005655                 未发表
                                       1590939 号                   月 28 日
                    管理系统 V1.0
                    邮储银行广东省
                    分行智慧银行网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1
 60    广东省分行                                   2017SR317357                 未发表
                    点平台应用系统     1902641 号                   月1日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1
 61    浙江省分行   分行高速公路现                  2017SR246440                 未发表
                                       1831724 号                   月 18 日
                    金收款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交易欺诈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2
 62    邮储银行                                     2017SR699552                 未发表
                    系统[简称:交易    2284836 号                   月7日
                    欺诈]V1.0

                                            26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白领贷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2
 63    苏州市分行                                   2019SR0161918                未发表
                    称:白领贷]V1.0    3582675 号                   月 13 日
                    邮储银行广东省
                    分行网点自助填     软著登字第                   2016 年 12
 64    广东省分行                                   2017SR317351                 未发表
                    单系统[简称:      1902635 号                   月 22 日
                    CIIPS 系统]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 Java 基础开发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2    2017 年 2
 65    邮储银行                                     2017SR699272
                    平台[简称:Java    2284556 号                   月 28 日     月 28 日
                    开发平台]V1.0.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3
 66    浙江省分行   分行税银互助查                  2018SR251239                 未发表
                                       2580334 号                   月6日
                    询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3
 67    浙江省分行   分行 ETC 代收费                 2018SR254709                 未发表
                                       2583804 号                   月7日
                    系统 V1.0
                    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新一代电话支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3
 68    邮储银行     付系统[简称:新                 2017SR698613                 未发表
                                       2283897 号                   月 28 日
                    一 代 电 话 支
                    付]V1.0
                    生意贷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4
 69    苏州市分行                                   2019SR0162218                未发表
                    称:生意贷]V2.0    3582975 号                   月 28 日
                    邮储银行江苏分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5    2017 年 5
 70    江苏省分行   行综合营销管理                  2018SR883330
                                       3212425 号                   月 11 日     月 11 日
                    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6
 71    浙江省分行   分行国土资源保                  2018SR253779                 未发表
                                       2582874 号                   月 12 日
                    证金系统 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6
 72    浙江省分行   分行人行助农服                  2018SR251244                 未发表
                                       2580339 号                   月 13 日
                    务系统 V1.0
                    千人千店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7
 73    苏州市分行   称 : 千 人 千                  2019SR0161928                未发表
                                       3582685 号                   月 12 日
                    店]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8
 74    浙江省分行   分行智能网点管                  2018SR254722                 未发表
                                       2583817 号                   月7日
                    理平台系统 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贷后管理辅助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9    2017 年 9
 75    江苏省分行                                   2018SR898890
                    系统[贷后管理辅    3227985 号                   月 15 日     月 15 日
                    助系统]V1.0
                    邮储银行浙江省
                                       软著登字第                   2017 年 11
 76    浙江省分行   分行单位客户开                  2018SR254734                 未发表
                                       2583829 号                   月 13 日
                    户预约系统 V1.0



                                            26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序号     著作权人         软件名称            证书号           登记号
                                                                               日期         日期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创新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8 年 1    2018 年 1
 77     江苏省分行                                        2018SR914167
                       [简称:创新管理   3243262 号                          月 18 日     月 18 日
                       系统]V1.0
                       邮储银行江苏分
                       行智能大堂管理
                                         软著登字第                          2018 年 1    2018 年 1
 78     江苏省分行     系统[简称:智能                    2018SR899184
                                         3228279 号                          月 18 日     月 18 日
                       大堂管理系
                       统]V1.0
                       中邮消费金融有
        中邮消费金                       软著登字第                          2018 年 5    2018 年 5
 79                    限公司额度架构                     2018SR831577
        融                               3160672 号                          月 25 日     月 25 日
                       中心系统 V1.0


       作品著作权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作品    创作完成    首次发表
       著作权人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类别      时间        时间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7 月
1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86971       作品   月1日                   11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7 月
2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86970       作品   月1日                   11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7 月
3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86969       作品   月1日                   11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8 月 8
4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95404       作品   月1日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8 月 8
5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95405       作品   月1日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2              2016 年 8 月 8
6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295406       作品   月1日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5               2016 年 9 月
7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394675       作品   月 21 日                28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8               2016 年 9 月
8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394674       作品   月 15 日                28 日
       中邮消费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5 年 10              2016 年 9 月
9                                                                           未发表
       金融                     -2016-F-00394676       作品   月 21 日                28 日
       四川省分                 国 作 登 字            美术   2016 年 10              2018 年 3 月 6
10                                                                          未发表
       行                       -2018-F-00451663       作品   月1日                   日


       5. 许可使用的商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持有 2 项经邮政集团授权许可使用的境内注册商标。
该等许可使用的商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26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号      注册地     授权人      被授权人       注册号          商标          类别

 1         中国     邮政集团     邮储银行       7415835                        35

 2         中国     邮政集团     邮储银行       1013432                        36



(四)房屋和土地来自邮政集团的情况

       1. 来自邮政集团未办理完毕产权证的自有房屋和土地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来自邮政集团的房屋中,(1)已取得房产证但尚未
取得土地证的房屋共 3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27,892.36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
面积约 0.57%;(2)已取得土地证但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共 1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19,422.71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40%;(3)尚未取得房产证和土地
证的房屋共 17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66,520.95 平方米,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1.35%。该等房屋未办理房产证和/或土地证的原因为控规不符、办证手续不齐全等历史
遗留问题。

       就上述来自邮政集团但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和土地,本行后续将积极与邮政集
团进行沟通协调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应的产权证。此外,后续如因上述房屋
的权属瑕疵导致本行无法继续使用该等房屋而必须搬迁时,本行可以及时在相关区域内
找到替代性的合法经营场所继续办公营业,该等搬迁不会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对本次发行上市不会构成实质障碍。

       根据邮政集团出具的《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入的土地、房产相
关事项的确认函》,就来自邮政集团但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和土地,邮政集团承诺如
下:

       “1、本公司自相关物业实际转移至邮储银行之日起,未对该等相关物业提出任何
权利主张或者要求,未来也不会对该等相关物业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或者要求;

       2、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协助邮储银行向相关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取得相关
物业的权属证书。本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和双方约定承担办理完善相关物业权属证书所需
的税费及将相关物业权属证书办理至邮储银行名下所需的税费,并赔偿邮储银行因未取
得以邮储银行或其分支机构为权利人的权属证书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和费用;

       3、就无法协助邮储银行取得权属证书的相关物业,本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对邮储

                                        26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银行作出置换或补偿。”

    2. 来自邮政集团的房屋或者土地存在授权经营、划拨、出资入股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自有房屋中来自邮政集团的、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
使用权类型登记为作价出资(或入股)、授权经营和划拨的共 1,048 处、建筑面积合计
约 1,433,201.16 平方米;自有光地中来自邮政集团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作价出资
的共 2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 28,917.20 平方米;在建工程中来自邮政集团的、占
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作价出资(或入股)的共 3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
约 2,388.58 平方米。

    (1)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作价出资(或入股)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来自于邮政集团、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作
价出资(或入股)的自有房屋共 743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911,263.72 平方米;自有光地
共 2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约 28,917.20 平方米;在建工程共 3 宗,土地使用权面积
合计约 2,388.58 平方米。其中,741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903,195.64 平方米的自有房屋
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2 宗、面积合计约 28,917.20 平方米的自有光地占用范围内
的土地使用权,3 宗、面积合计约 2,388.58 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邮政集团就其将该等土地使用权注入本行事宜已取得《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土地
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11〕571 号)的批准。据此,本行取得上述作价出资(或
入股)的土地使用权符合相关规定。其余 2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8,068.08 平方米、占用
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作价出资(或入股)的自有房屋,邮政集团就该等土地
使用权注入本行事宜未包含在前述复函中。

    上述 2 处自有房屋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的比例约 0.16%,占比较小,该等房
屋已经取得房产证和土地证,用作办公。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有任何第三人就
上述 2 处自有房屋及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本行主张任何权利或者提出任何异
议,本行也未就该等房产的建设和使用受到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据此,本行
取得的上述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虽未包含在国土主管部门的复函中,但不会
对本行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及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授权经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来自于邮政集团、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授

                                      26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权经营”“国家授权经营”或“授权经营作价出资”的自有房屋共 287 处、建筑面积合
计约 470,159.61 平方米。邮政集团就其将该等授权经营土地使用权注入本行事宜已取得
《国土资源部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土地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11〕571 号)
的批准。据此,本行取得上述授权经营的土地使用权符合相关规定。

    (3)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来自于邮政集团、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
拨的自有房产共 18 处、建筑面积合计约 51,777.83 平方米。其中,16 处、建筑面积合
计约 44,922.58 平方米的自有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拨,已纳入《关
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土地处置的复函》(国土资函〔2011〕571 号)邮政集团授权
经营的范围,可以向本行依法进行配置,本行使用该等土地符合相关规定。该等土地使
用权尚未办理从划拨变更为授权经营或作价出资的相关手续。其余 2 处、建筑面积合计
约 6,855.25 平方米、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类型登记为划拨的自有房屋,邮政集团就
该等土地使用权注入本行事宜未包含在前述复函中。

    上述 2 处房屋建筑面积占本行自有房产总建筑面积约 0.14%,占比较小,其中:1
处、建筑面积约 5,638.90 平方米的房屋用作办公及经营,1 处、建筑面积约 1,216.35 平
方米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未有任何第三人就上述 2 处房屋
及该等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向本行主张任何权利或者提出任何异议,本行也未就该等
房产的建设和使用受到政府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据此,本行取得上述划拨的土地
使用权虽未经国土主管部门批准,但不会对本行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
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障碍。




                                      26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第七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一、风险管理

(一)风险管理概况

    本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
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和合规风险等。

    本行根据全行战略发展目标、资本实力和风险管理状况,确定了稳健审慎的风险偏
好。近年来,本行积极落实中国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要求,持续完善“全面、全程、
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偏好政策引导,健全风险管理机制,推进《资本
管理办法(试行)》实施,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风险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本行 2016
年荣获《21 世纪经济报道》评选的“卓越风险管理银行”奖项,2015 年至 2018 年连续
四年荣获《金融时报》评选的“年度最佳风险管理银行”奖项。

(二)风险管理的目标及措施

    本行的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是遵循稳健经营、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将风险控制
在本行可承受的范围内,力争实现股东回报和本行价值最大化,为本行的安全、稳健、
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本行持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2014 年制定印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面
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作为本行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全行风险
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内容及实施安排;2017 年制定印发《关
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实施意见》,进
一步明确了全面风险管理和各专业风险管理要求;2018 年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
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本行近年来通过以下多种措施不断提升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1. 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

    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管理文化,确立“风险管理人人有责、风险管理创造价值”
的理念,提高全行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本行积极组织总行和各级分行风险管理人员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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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各类内外部培训,加强对风险管理重要性和工作内容的理解,持续构建稳健经营、守
法合规的文化氛围。

    2. 确立风险管理策略偏好

    本行确立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建立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的制定和传导机制。
董事会制定年度风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明确各类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和核心偏好指
标;高级管理层细化制定年度风险政策与风险限额,设定各类主要风险管理导向以及指
标限额;各主要风险的管理部门和各业务部门按要求制定具体风险管理措施,优化业务
流程,监控风险限额执行情况;一级分行制定辖内风险政策与风险限额。

    3. 完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本行合理界定各级机构的风险管理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工作衔
接,为风险管理提供组织保障。本行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分别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
在一级分行、二级分行设立风险与内控委员会,充分发挥其在风险管理方面的组织、协
调、决策、督导作用。本行在总行、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设置风险管理部及各专业风险
管理部门,在业务部门设置风险管理类岗位,提高风险管理的集约性和控制力。

    4. 优化风险管理制度流程

    本行不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完善各专业风
险管理政策制度,明确并完善各项业务、产品以及管理事项的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和相
关要求,实现风险管理与业务管理相互融合、有机统一。

    5. 丰富风险管理方法工具

    本行不断丰富风险管理方法和技术工具,提高风险管理量化及精细化水平。本行已
开发和部署各类客户评级模型,全面支持评级准入、授信限额、风险定价、减值计提等
核心应用;推进新一代零售信贷工厂项目建设,促进业务流程标准化、集约化;注重应
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成立数据分析实验室、模型实验室和创新实验室;积极应用人
脸识别、自动定位等关键技术,提升风控智能化水平;建立可疑风险数据模型和反欺诈
模型,有效开展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检查等。本行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纳入全行信息系统
总体规划,加快推进各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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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加强资本约束引导

    本行遵循资本与风险相匹配的原则,提高资本计量的准确性和经济资本配置的合理
性,强化资本充足率管理和资本限额控制。本行定期开展资本规划,制订年度资本充足
率管理计划,并定期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报告,通过经济资本配置及配套评价考核
机制,强化资本预算约束和资本管理的渗透能力。

    7. 强化风险评价考核

    本行持续深化机构风险评价在全行经营管理特别是绩效考核中的应用,提升风险管
理的约束力。本行定期对各一级分行整体风险情况进行评价并在行内公布结果,引导督
促各一级分行提升自身风险管理水平,为构建良性的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奠定基础。

    8. 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本行加大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人才引进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充实风险管理专
业队伍,提升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的风险管理理论知识及实践经验水平,有力支持本行风
险管理工作。

(三)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风险管理体系的组织架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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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上述风险外的其他风险均已纳入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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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决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内部控
制等政策,并监督基本管理制度和政策的执行,审议批准本行内部审计规章;听取高级
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本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改进本行的风险
管理工作。董事会主要通过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行使风险管理相关职能,审议风险管理重大事项,监督全行风险管理体系运行和风险水
平状况。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审核和修订本行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管理基本政策、风险偏好、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以及重要风险管理程序和制度,
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风险资本分配方案,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订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并监督实施
资本规划;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风险,
对高级管理人员对本行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和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听取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对本行风险及管理状况、
风险承受能力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掌握本行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价本行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建
议;从全行和全局角度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审议超越行长权限的
和行长提请本委员会审议的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或交易项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
本行法律与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审议本行法律与合规政策及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并提出
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听取并审议本行法律与合规政策执行情况。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本行核心业务及相关规定、
重大经营活动的合规性;审核本行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运营
状况及财务控制,负责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审议本行审计
基本管理制度、规章、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审
计基本管理制度、规章、规划和计划的执行;审议或根据授权批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
预算,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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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监督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确
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及有效性;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本行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
见、经审计的本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
经审计的本行财务会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
会审议;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计划、工作范围以及重要审计规则。

    (3)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审议关联交易基本管理
制度,监督实施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
及时向本行相关人员公布;对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
易进行审查,提交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查批
准本行关联交易及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事项,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审查本行
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2. 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董事会建立本行的风险管理战略、
政策和程序,对本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评价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职责履行状况。监事会通过下设的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
和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行使风险监督相关职能。

    (1)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

    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对本行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
等进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及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
后执行或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对本行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报告,提交监事
会审议;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发现疑问的,向监事会建议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
计师帮助复审;对聘用、解聘、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聘用条款和酬金的公允性,
外部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本行内部控制治理
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相关各方的职责划分及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
出建议;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相关各方的职责划分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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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
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处理。

    (2)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拟订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
进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及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
执行或组织实施;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报告,提交
监事会审议;根据需要,制订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的方案,提交监事会
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监事的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对监事的业绩考核,并提交
监事会审议;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
处理。

    3. 高级管理层及其专门委员会

    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负责建立适应风险管理需要的经营管理
架构,实施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风险管理状况,建立完
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本行高级管理层通过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和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行使风险管理相关职能。

    (1)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根据董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审议全行风险管
理策略、风险偏好及风险限额的实施方案;审议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政策和程序;评
估重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状况;审议内部评级的方法、标准、参数及其调整程序;审
议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及减值准备计提的标准、方法、流程及其调整程序;审议信用、市
场、操作、合规等各类专业风险管理的基本政策程序。

    (2)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

    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授信与非信贷业务政策;审议权限范围内的客户
信用等级或项目债项等级评定;审议权限范围内的客户授信方案、信贷和非信贷业务(包
括同业投资、理财投资、代销业务、债券承销、结构融资与风险参与等);审议高级管
理层认为有必要提交委员会审议的特别授信、非信贷业务及其他事项。

    (3)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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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研究确定全行资产
负债计划安排和工作措施;审议全行流动性管理报告,研究确定全行资金管理、流动性
管理的政策和制度;审议资本管理的政策、制度和重大工作事项;审议全行利率、汇率
管理报告,研究确定全行利率风险管理、汇率风险管理、资产负债定价、内部资金转移
定价相关的政策、制度及实施方案;审议关于监测、评价、调整总分行资产负债总量、
结构、利率、汇率等控制指标的方案。

    4. 总行风险管理相关部门

    (1)风险管理部负责统筹全行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牵头全行市场风险管理工作。

    (2)授信管理部负责全行授信管理和资产保全工作,牵头全行信用风险管理工作。

    (3)内控合规部负责全行内控合规管理工作,牵头全行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管理
工作。

    (4)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全行资产负债管理、资本管理、流动性管理等工作,牵
头全行流动性风险和银行账簿利率、汇率风险管理工作。

    (5)信息科技管理部负责统筹全行信息科技管理工作,牵头全行信息科技风险管
理工作。

    (6)办公室负责全行行务运行、品牌管理等工作,牵头全行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7)战略发展部负责全行战略规划和研究工作,牵头全行战略风险管理工作。

    (8)审计局负责全行内部审计工作。

    5. 分支行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在一级分行和二级分行管理层设立风险与内控委员会,同时设立独立的风险管
理部,负责牵头组织辖内风险管理工作。风险管理部向同级行管理层和上级行风险管理
部汇报。

    6. 代理网点风险管理架构

    本行设立了代理金融管理部,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代理网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并将
代理网点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本行的代理网点面临的主要风险为操作风险、合规风
险及声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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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与邮政企业明确了风险管理责任分担机制。本行负责:(1)对代理网点的个
人存款与中间业务、会计结算、资金清算、网点营运、内部控制、法律合规、反洗钱、
信息科技、声誉舆情、安全保卫等提出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2)指导、协助邮政企
业建立健全代理网点风险管理体系,使本行能够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代理网点
经营管理过程中面临的各类风险。邮政企业负责:(1)按照本行提出的各类风险管理
要求,建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将各类风险的识别、控制、缓释、
监测要求与业务管理流程有效融合;(2)设立相应的岗位并配备充足的人员,持续完
善风险管理必需的基础设施,确保代理网点风险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本行按照“共查、共防、共控、共管”原则,完善风险管控联动机制,确保与代理
网点“制度同步、检查同步、考核同步、处罚同步”。本行和邮政企业对代理网点分别
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代理网点开展合规检查,并通过资金安全联席会议和案防工作会
议沟通代理网点检查工作情况。各级邮政企业成立邮政代理金融风险内控案防管理委员
会,负责代理金融风险合规管理工作的沟通协调。

(四)主要风险管理

    1. 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
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包括:贷款业务、资金业务(含存拆放同业、买入返售、
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以及同业投资等)、表外信用业务(含担保、承诺等)。

    本行严格遵循“分工制约、内部控制”及全覆盖管理的原则建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
实现了授信业务前、中、后台独立分离,相互制约,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的统一政策、统
一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执行的风险控制流程。

    近年来,本行继续推行稳健审慎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健全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围
绕全行经营战略目标和内外部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各项授信政策,优化客户风险评级标
准,完善信用风险限额管理;建立并持续完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实现风险有效识
别和计量;完善授信管理基础制度,优化授信审查流程,推动非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机制
改革,推动信贷系统新增功能项目建设,丰富信贷管理工具;加强贷后管理,强化风险
监测预警,实施机构和产品风险限额的动态预警管理,组织开展重点风险隐患排查,关
注重点产品、行业和区域,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审慎、充分计提减值准备,提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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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全行资产质量管控和风险抵补能力,全面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成效。

    (1)授信政策指引

    本行重视发挥授信政策导向作用,致力于实现积极的信贷增长与稳健审慎的风险管
理文化之间的平衡。本行授信政策包括授信政策指引、大中型客户重点行业授信政策指
引和小微企业重点行业授信政策指引,从行业、区域、客户、产品和管理等方面规范本
行的授信业务。

    本行重点行业授信政策主要包括行业的总体授信策略、授信准入标准、重点支持领
域、授信管理要求等。本行根据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动态的变化及授信政策
执行情况,及时对行业授信政策进行动态调整。本行已经出台了农林牧渔、电力供应、
先进制造业、房地产、钢铁及钢贸、煤炭等 92 个大中型客户重点行业和 70 个小微企业
重点行业授信政策指引。本行将行业分为“鼓励进入”“适度进入”“审慎进入”和“禁
止进入”四类,将公司客户分为“重点支持”“适度支持”“审慎支持”和“禁止进入”
四类,指导本行公司客户营销。本行重点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及煤电、房地产、
钢铁、煤炭、有色金属、批发零售、低端制造业等行业风险;防范互联网金融、融资担
保、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行业潜在的风险及其传导。本行高度关注洗钱、恐怖融资、涉
黑涉恶等风险,以及对授信业务带来的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等。

    (2)公司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1)客户申请与贷前调查

    本行接获申请后,由客户经理按既定程序及要求进行贷前调查,并审核申请人的资
信状况。本行采用“双人调查”制度,通过现场信用调查,充分了解借款人基本情况、
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融资需求等情况,获取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编制尽职调查报
告。在客户尽职调查方面,本行通过多维信息交叉检验,实现有效的风险识别评价。

    ① 客户信用评级

    对于公司和小企业客户,本行遵守“先评级后授信”的原则。本行根据内部评级模
型评定公司和小企业客户的级别,采用 18 级信用评级体系。公司内部评级模型考虑的
因素包括行业风险、经营实力和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业务发展前景、行业
地位、公司治理及融资能力;小企业内部评级模型主要考察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
人民银行征信信息。本行已开发了 23 个一般公司客户和 39 个小企业客户评级模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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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定性、定量以及特例事项调整因素来决定客户评级。本行一般每年对各客户重新评级。
如果客户的财务状况或业务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本行将对这些事项的影响程度进行
分析判断,并可能调整其信用评级。

       本行对公司和小企业客户贷款还采用债项评级。债项评级基于预期损失率,分为
16 个等级。根据本行业务特点,目前本行已开发出 1 个一般授信业务债项评级模型和 6
个专业贷款债项评级模型。

       本行针对小微企业贷款特性,通过“银税互动”“银政互动”“银企互动”,在引
进客户行内数据和行外税务、增值税发票、交易订单、司法、环保、失信数据基础上,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针对小微企业线上化产品“小微易贷”的风险识别模型。

       ② 担保品及保证评估

       对于以抵质押品担保的贷款,本行于贷款审批前对抵质押品估值。本行依据客户资
信状况、抵质押品的种类、抵质押品价值波动性、抵质押品可变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确定贷款的抵质押比率。下表列示了本行对主要种类抵质押品设定的最高抵质押率。

                 担保品种类                           最高抵质押率
抵押
 房屋                                                                         70%
 土地使用权                                                                   70%
 车辆                                                                         60%
质押
 存单                                                                        100%
                                                                       90%-100%
 银行票据
                                                         视承兑人资信等级不同确定
                                                                         60%-90%
 应收账款
                                                                   视类型不同确定


       本行要求定期重估抵质押物价值并对不同类型的抵质押物的重估频率有专门规定。
对于第三方担保人,本行通过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及履行责任的能力,决
定其担保额度。房屋与土地使用权担保品一般在授信发放后每满一年重估一次,其他抵
质押品价值根据性质确定不同的重估频次。对于上市流通股票和大宗商品标准仓单等质
物进行逐日盯市,按照盯市日市场价格确定其价值,若盯市日市场价格低于本行与出质
人书面约定价格变动的警戒线,需重新调整担保品数量或追加保证金确保担保足值。在


                                       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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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质押物未达到定期重估周期时,如有重大风险事件,本行也会立即开展抵质押物价值
重估,包括但不限于:a. 抵押物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降;b. 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c. 债
务人申请破产或重组;d. 贷款成为不良贷款等。

    抵质押物的贷后重估以业务经营管理行内部评估为主、外部评估为辅。对于具备公
开交易市场、数量较多的抵质押物,一般由经营管理行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认定重估价值;
对于依靠项目收益支撑资产价值的抵质押物,一般由经营管理行重新测算项目收益认定
重估价值。对于与抵质押人协商采用拍卖、变卖等处置方式取得抵质押权时,以评估中
介机构确定的拍卖价值或抵债价值作为参考,评估结果随相应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报有权
机构审批同意。

    业务经营管理行依据贷后重估价值判断抵质押物是否持续足值,通过暂停提款、压
缩授信、补充担保或提前还款等措施防范抵质押物不足值风险。各级行授信管理部门的
抵质押物管理人员通过非现场监控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其辖区内分支机构抵质押物价
值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信贷审查与审批

    本行公司贷款由总行及分行根据授权权限予以审批。公司贷款授权审批机构及审批
人员分别为总行及分行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获取相应资格和授权的授信审批人。本行
对各个机构的审批授权按年度进行核定,并根据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分行及其所属支行经办的贷款申请经分支行业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分行信用审批
部门审查。超出本级行审批权限的,上报上级行(含总行,如适用)信用审批部门审查。
本行总行经办的贷款申请将直接呈交总行信用审批部审查。其中小企业法人贷款审批集
中在一级分行/二级分行,采取有权审批机构一站式审查审批的方式。

    呈交信用审批部门的小企业法人贷款申请由授信审查人进行单人审查,公司贷款申
请由授信审查人进行双人审查。信用审批部门根据辖内基本授权权限确定审批方式及审
批人,审批方式分为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审批、单人审批、双人审批。本行在总行及分
行均设立了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超出辖内审批人权限的授信业务应提交授信业务审议
委员会审批,超出本级行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权限的业务应提交上级行(含总行,如适
用)进行审批。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对授信业务实行集体审议。单人审批和双人审批方
式中的审批人权限由本级行行长转授权,审批人对权限内业务进行独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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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司贷款,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或审批人审批完成后均交由本级行有权终审人
进行终审;对于小企业法人贷款,必要时可由有权终审人进行终审。有权终审人一般由
本级行行长、主管授信副行长或信用审批部门管理人员担任,对审议通过的事项有一票
否决权,对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或审批人否决的事项,有权终审人不得签署同意意见。

    3)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方面,由放款审核岗根据相关放款条件进行放款审核并完成贷款发放。

    本行的客户部门和业务部门承担贷后管理职能,授信管理部门承担贷后管理监督职
能。本行的贷后管理包括资金账户监管、现场检查与日常跟踪管理、担保物/担保人监
管、风险预警与处理、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档案管理、信用收回等。

    ① 用信管理

    在签订信贷合同前,本行相关部门负责授信条件和贷款使用条件的落实。本行设立
独立的放款审核岗,负责审核贷款审批意见中的放款条件落实情况,并在审核通过后完
成贷款发放。

    ② 贷后检查

    本行的贷后检查包括首次跟踪检查、日常检查和还款资金落实情况检查。本行采取
了多项贷后检查措施,包括跟踪分析客户的现金流情况、定期实地检查抵押物、通过业
务系统提供预警、及时通报客户到期还款日以及定期拜访贷款客户等。

    ③ 风险预警

    本行各级分支行均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客户的账户信息、财务报告、上
下游企业信息、内外部舆情信息、关注行业和国家宏观经济动向等各种信息渠道,及时
发现可能影响本行资产安全或给本行带来损失的风险信息,开展调查、核实,评估风险
程度和风险变化趋势,确认预警等级,研究制订风险应对方案并实施应对措施。针对公
司贷款及小企业法人贷款,本行分别设定预警标准线,进行差异化管理。

    客户管理、业务管理、授信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在授信业务流程中发现风险信号
后发起风险预警;同时行内各个相关信息系统根据设定的规则自动判断触发风险预警信
号。前台业务部门核实确认为预警的风险信号后,提出建议预警等级并牵头拟定风险化
解行动方案,授信管理部门对风险预警等级及行动方案进行审核,并可以征求其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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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意见,经审批后下发化解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

    ④ 贷款分类

    在贷款分类方面,本行将小企业法人贷款按照监管规定的贷款五级分类(正常、关
注、次级、可疑及损失)标准进行管理;将公司贷款在五级分类的基础上,细分为 12
级。本行贷款风险分类时以各分类级次的核心定义为基础,以贷款偿还的可能性为依据,
结合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的盈利
能力、贷款的担保、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等多个方面因素总体判
断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综合分析确定分类结果。贷款至少按季度进行风险分类,对于
贷后检查和监测中发现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显著预警信号的业务,本行信贷业务部门及
时发起初步实时分类调整,风险管理部进行复核。

    ⑤ 组合管理

    a. 房地产业公司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落实国家房地产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将房地产行业列入审慎进入类行
业,授信总体策略为“总量控制,择优支持,优化结构,防控风险”。本行严格落实限
额管理要求,坚持优质客户、重点区域与优质项目三者并重的授信策略。本行注重加强
房地产区域投向、客户财务、项目合规、资金封闭管理与抵押物等风险管理,并定期进
行压力测试。

    b.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要求,审慎合规开展地方
政府融资平台业务。本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存量业务隐性债务风险化解,严禁新增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本行由总行集中审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并逐月监测还款来源,
密切关注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变动以及债务集中到期的风险、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融
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贷后经营变化情况。

    c. “两高一剩”行业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制定了差异化的行业、客户和项目的准入、压
缩和退出标准,禁止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本行客户准入标准的企业或项目提供新增
授信,严格控制相关行业与客户风险敞口。本行持续开展“两高一剩”行业客户风险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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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预警,构建行业、区域、客户三个方面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函,
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

    ⑥ 贷款催收与保全

    贷款催收与保全方面,本行要求贷后检查人员在贷款本金到期前多次开展还款资金
落实情况检查,对潜在风险客户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对于逾期贷款,本行坚持以现金清
收为导向,依法合规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对于不良贷款,综合运用清收、重组、核销、
抵债等多种处置方式,同时推动处置手段创新,提高专业保全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资
产损失,保障资产质量。

    (3)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

    1)个人贷款风险管理流程

    ① 客户申请与贷前调查

    客户可在本行各类指定渠道申请贷款,提供相关材料,本行对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
本行对个人信贷业务调查环节采用现场调查与非现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在系统中记
录调查结果。本行已建立个人信贷评分系统,使用打分卡/风险评分模型评估借款人的
信用情况。

    a. 客户信用评级

    本行已上线个人信贷评分系统和信用卡评分系统,开发并部署了涵盖个人住房贷
款、个人汽车贷款、商户保证贷款、个人商务贷款快捷贷、信用卡等信贷产品的申请评
分、行为评分和催收评分模型,对业务审批和贷后管理提供了有效支撑。信用风险评分
模型考虑的因素包括借款人基本信息、经营实力、资产状况、偿债能力等。

    本行正在开展零售内部评级平台和新一代零售信贷工厂项目建设,持续推进评分模
型的迭代优化,引入客户级通用评分和风险参数分池模型,完善零售信贷业务内部评级
体系,进一步提升个人信用风险计量水平和零售信贷业务工作质效。

    b. 担保品及保证评估

    对于以抵质押品担保的贷款,本行于贷款审批前对抵质押品估值。估值可由内部人
员评估或本行准入名单中的外部资产评估中介机构评估,评估价值均由内部人员进行最
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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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依据客户资信状况、抵质押品的种类、抵质押品价值波动性、抵质押品可变现
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确定贷款的抵质押比率。本行要求定期重估抵质押物价值并规定了
不同类型的抵质押物的重估频率。对于第三方担保人,本行通过评估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信用记录及履行责任的能力,决定其担保额度。在抵质押物未达到定期重估周期时,如
有重大风险事件,本行亦会立即开展抵质押物价值重估,包括但不限于:(a)抵押物
市场价格发生大幅下降;(b)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c)贷款成为不良贷款等。

    抵质押物的贷后重估以业务经营管理行内部评估为主,外部评估为辅。对于具备公
开交易市场、数量较多的抵质押物,一般由经营管理行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认定重估价值;
对于依靠项目收益支撑资产价值的抵质押物,一般由经营管理行重新测算项目收益认定
重估价值。对于与抵质押人协商采用拍卖、变卖等处置方式取得抵质押权时,以评估中
介机构确定的拍卖价值或抵债价值作为参考,评估结果随相应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报有权
机构审批同意。

    业务经营管理行依据贷后重估价值判断抵质押物是否持续足值,通过暂停提款、压
缩授信、补充担保或提前还款等措施防范抵质押物不足值风险。

    各级行授信管理部门的抵质押物管理人员通过非现场监控或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其
辖区内分支机构抵质押物价值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② 授信审查(审核)和审批

    本行个人贷款主要由一级分行及二级分行根据授权权限予以审批。本行个人贷款授
权审批机构及审批人员分别为分行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获取相应资格和授权的专职审
批人。对各个机构的审批授权按年度进行核定,并根据管理需要适时调整。

    分行设专人负责个人贷款授信审查(审核)。收到尽职调查报告及借款人的证明材
料后,根据审批授权提交至有权审批机构审查(审核)。

    授信审查(审核)通过后,由本级行专职审批人或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审批(自动
审批方式除外)。

    ③ 贷款发放和贷后管理

    a. 用信管理

    在签订信贷合同前,本行相关部门负责授信条件和贷款使用条件的落实。本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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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的放款审核岗,负责审核贷款审批意见中的放款条件落实情况,并在审核通过后完
成贷款发放。

    b. 贷后管理

    个人贷款业务的贷后管理工作由零售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贷后管理工作依托于客户
经理和贷后管理人员完成。本行通过日常贷后管理、贷后检查(回访)、账户监测和非
现场监控等手段监控个人贷款业务的风险状况,对风险预警信号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
置,防范和化解相关风险,并降低违约损失。

    c. 风险预警

    本行各级分支行均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通过监测客户的账户信息、财务报告、上
下游企业信息、内外部舆情信息、关注行业和国家宏观经济动向等各种信息渠道,及时
发现可能影响本行资产安全或给本行带来损失的风险信息,开展调查、核实,评估风险
程度和风险变化趋势,确认预警等级,研究制订风险应对方案并实施应对措施。

    客户管理、业务管理、授信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在授信业务流程中发现风险信号
后发起风险预警;同时行内各个相关信息系统根据设定的规则自动判断触发风险预警信
号。前台业务部门核实确认为预警的风险信号后,提出建议预警等级并牵头拟定风险化
解行动方案,授信管理部门对风险预警等级及行动方案进行审核,并可以征求其他相关
部门意见,经审批后下发化解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

    d. 贷款分类

    根据本息逾期天数、担保方式、分类预警模型等规则,本行个人信贷系统对个人贷
款进行五级分类。业务部门及风险管理部门可依据贷款监测中掌握的风险信息对分类进
行调整,以充分揭示风险。

    e. 贷款催收与保全

    本行由信贷业务部门以及资产保全部门对不良贷款进行管理,通过资产保全工作剖
析不良成因,反馈业务部门完善制度合同文本和业务操作,形成信贷业务良性发展的闭
环。本行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催收、处置抵押物、诉讼或仲裁追偿、
委托第三方追偿、重组和核销不良贷款等。

    2)个人消费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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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设有消费信贷部对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进行统一的管理。本行严守国家政策要
求,坚持分类指导、因地施策,制定和实施差异化的区域信贷政策。优化客户结构,审
慎甄别合作机构与项目、实施客户分层分类管理,鼓励准入优质客户,谨慎准入高风险
客户。落实合规要求,审慎核验还款能力可靠性及贷款需求真实性,做好贷款用途管理。
近年来,本行持续推进金融新科技业务深度融合,不断推动数据驱动的风险模型应用,
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风控精准度与效率,推进数据驱动的全流程风控体系,提升
风控质量。

    3)个人小额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设有三农金融事业部对个人小额贷款进行统一的管理。本行根据小额贷款客户
群体广、区域特征明显等特点,因地制宜地创新产品模式,注重引入增信机制以缓释风
险。本行积极探索新型合作模式,深化“银政、银协、银企、银担、银保”等五大平台
合作,实现客户信息共享,把好客户准入关,降低贷款风险敞口。本行以“重点机构、
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客户”四个维度,运用非现场、现场检查方法,及时识别高
风险领域,妥善采取风险排查、定期报告、风险预警、业务关停等措施化解风险。近年
来,本行注重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强非现场数据分析,并探索将人脸识别、
自动定位等技术嵌入业务流程,促进风险管理科技化、智能化。

    4)个人商务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设有三农金融事业部对个人商务贷款进行统一的管理,对个人商务贷款采取的
主要信用风险管理措施比照个人小额贷款。本行在高度重视个人商务贷款客户第一还款
来源把控的同时,引入强抵押担保方式进行风险分担,抵押物主要为房产,还包括小水
电设备、林权、渔船、商铺经营权等。本行定期开展房地产贷款压力测试,评估房产抵
押等贷款风险状况。

    5)信用卡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信用卡中心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制定信用卡风险管理策略,并根据宏观经济
走向及业务发展战略对其进行及时调整。本行对不同客户群体制定差异化准入标准、审
核流程、审批标准及授信额度。本行已建立信用卡风险管理体系以识别、监控及处置在
信用卡发卡及用卡过程中出现的潜在风险,包括利用信用卡评分模型对信用卡业务风险
进行计量。本行已制定及实施相关政策及措施,涵盖信用卡产品的管理、客户准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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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信审批、授信后监督管理及催收逾期资产管理等信用卡管理全流程。

    (4)线上贷款产品的风险管理

    对于线上贷款产品,本行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建立贷
款客户白名单,实现批量准入及预授信。本行线上贷款采用自动审批、远程作业、现场
调查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通过嵌入智能化风控模型,进行客户准入、贷款审
批;根据客户情况开展差异化的贷后检查或远程贷后检查,建立线上贷款产品的身份核
实、反欺诈、预授信、审核审批、合同签署、贷款发放及贷后管理等闭环式智能化全流
程风控模式。

    其中,针对小企业线上化产品“小微易贷”,贷前方面,通过大数据挖掘与应用、
信息交叉验证,实现客户身份识别与风险评级;贷后方面,通过税务、增值税发票、征
信数据等多方数据深度挖掘与应用,建立线上化产品贷后监控系统,实现客户风险贷后
实时监测以及差异化贷后管理。此外,在小企业产业互联网金融与政务互联网方面,借
助核心企业、政务平台,建立客户白名单筛选机制,从源头上建立起风控第一道防线。

    (5)金融市场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的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同业融资、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同业投
资等。近年来,本行持续完善金融市场业务信用风险监测分析机制,积极应对金融市场
变化,主动优化投资组合。

    本行金融市场业务在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遵循全行统一风险偏好、设定授信
总额度并遵循统一授信管理要求,强化日常投资交易管理,根据业务风险特点强化监督
检查,积极落实投前调查、投中审批、投后管理,不断强化风险预警、风险监测和风险
报告工作,定期开展专项风险排查和现场检查,有效实现了全流程的闭环式业务管理。

    1)同业融资的信用风险管理

    同业融资业务遵循全行统一授信管理要求,严格管理交易对手的准入,按照本行金
融机构客户授信管理的规定,对同业融资业务客户进行授信和用信管理。同业融资业务
交易对手须在本行同业融资分项额度范围内合规开展业务。

    2)债券及同业存单投资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对拟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设定授信总额度,对每个债券发行人分别审批授信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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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度,并根据客户的风险变化进行动态调整。投资相关债券之前,本行对发行人进行投
前分析,按照分层授权进行审查审批,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投资相关债券。同时,本行对
债券投资业务定期开展投后管理,持续对存量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跟踪管理。

    3)同业投资的信用风险管理

    本行同业投资业务的信用风险管理政策遵循全行统一风险偏好,严格实行尽职调
查、风险评估及投后管理,重视风险收益匹配,并强化风险审查与资金投向的合规性审
查。

    本行按照监管要求,实施穿透管理,规范开展同业投资业务,明确同业投资业务的
资产类型和最终投向,持续强化底层资产的风险管控。此外,本行严格评估和选择同业
投资业务的交易对手方,优选行业内排名靠前、经验丰富、业绩记录良好的交易对手。

    (6)信用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建设

    在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行搭建了功能较为完备的个人信贷系统和信用卡
评分系统。其中,个人信贷系统可提供包括客户管理、流程管理、授信决策支持、担保
管理、风险分类、报表生成、信息查询、信贷收回管理等在内的管理支持;信用卡评分
系统可支持卡业务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分,为业务决策提供有效支持。本行通过信息系
统搭建,实现智能化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并进行相关风险参数计量。

    在公司贷款信用风险管理方面,本行通过信息系统搭建,支撑客户评级、债项评级、
客户风险限额以及风险参数计算,公司信贷系统包含客户管理、额度管理、贷款管理(包
括贷后与资产保全)、统计查询、流程管理等功能,利用公司信贷风险管理系统相关功
能,强化数据分析和非现场监测能力。

       2. 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
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
风险(包括黄金)。

    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本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合理范
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已建立涵盖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环节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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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日常监测报告和风险限额管理方式对市场风险进行管理。近年来,本行积极应对市
场环境变化和行内业务领域拓展带来的新挑战,优化市场风险管理策略偏好要求,完善
市场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强化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加快建设量化风险管理工具,
主动开展压力测试工作,主要市场风险限额执行良好,市场风险水平保持在可接受范围
内,市场风险管理能力不断提升。

    依据监管规定以及银行业惯例,本行将表内外资产划分为银行账簿资产和交易账簿
资产两大类,采取相应的市场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1)银行账簿的市场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市场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汇率水平、期限结构要素发生不利变动导致银行
账簿整体收益和经济价值遭受损失的风险。本行综合运用限额管理、压力测试、情景分
析和缺口分析等技术手段,管理银行账簿市场风险。

    1)利率风险管理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而可能给本行造成损
失,或者影响本行收益或经济价值的风险。本行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本行银
行账簿中利率敏感资产和负债的到期期限或重新定价期限的不匹配,以及资产负债所依
据的利率水平变动的不一致。

    本行使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以衡量潜在利率变动敞口。本行主要通过敞口限额、调整
资产与负债的重定价期限结构和资产与负债组合匹配来管理银行账簿的利率风险。

    本行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带来的影响及挑战,密切关注外部利率环境变化,完善行
内利率风险限额体系,定期监测利率风险状况,适时开展压力测试,持续完善内外部定
价机制。为更好地落实巴塞尔委员会和中国银保监会对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的最新监
管要求,本行积极完善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框架,推进利率风险管理系统功能优化,
促进标准化计量框架落地,持续提升利率风险管理的精细化水平。本行银行账簿利率风
险水平整体稳定,利率波动对全行净利息收益和经济价值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2)汇率风险管理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
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汇率风险管理目标是确保汇率变动对本行财务状况和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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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的影响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本行的外币资产占比低,风险主要来自于美元、港币资产与负债的不平衡,汇率风
险整体可控。本行不断完善汇率风险管理框架,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汇率走势,及时监
测全行外汇风险敞口变动,定期开展压力测试。

    (2)交易账簿的市场风险管理

    交易账簿市场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汇率变化的不利变动导致交易账簿金融工具遭受
损失的风险。本行采用限额管理、敏感性分析、敞口分析、压力测试等多种方法管理交
易账簿市场风险,将风险敞口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近年来,本行积极跟踪市场变化,
合理控制交易账簿风险敞口,密切关注监管新趋势,主动做好压力测试工作。本行利用
信息系统开展风险监测评估。本行定期开展压力测试,以债券交易等资金业务为承压对
象,测算压力情景下对承压对象的潜在损益影响。

    (3)市场风险管理的信息系统

    本行通过新一代资金业务平台实现相关资金交易业务的日终市场风险管控,支持组
合市值监控、估值定价、情景分析等风险管理工作。本行建立并持续完善银行账簿利率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以准确、及时、持续、充分地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报告银行
账簿利率风险状况,为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全流程管理提供支持。

    3.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不当行为和信息科技系统故障,
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的风险。本行可能面临的操作风险类别主要包括内部欺诈,外部欺
诈,就业制度和工作场所安全,客户、产品和业务活动,实物资产的损坏,信息科技系
统故障,执行、交割和流程管理等。

    本行对操作风险实行“统筹管理,分层控制”,董事会承担监控操作风险管理有效
性的最终责任,高级管理层负责全行日常的操作风险管理。本行严格按照中国银监会《商
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等相关监管规定,依照大型现代商业银行要求,健全操作风
险管理体系。各业务条线积极开展操作风险相关培训,培育操作风险管理文化意识,树
立正确的操作风险管理理念,并将本行操作风险及操作风险损失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近年来,本行致力于通过以下措施进一步改善操作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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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制定操作风险政策与限额,对限额执行情况持续进行监控;

    (2)构建本行操作风险持续识别和监测的动态机制,定期汇总分析操作风险情况,
向高级管理层汇报;

    (3)实施操作风险事件报告制度,将操作风险事件报告纳入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体
系;

    (4)通过不断优化网点集中授权系统,强化柜面交易远程集中授权,积极推进代
收付账户集中对账,加大印章管理力度,积极运用电子印章系统,实现业务印章电子化
和实物印章自动化用印,全面推进营业主管独立派驻,有效防控网点操作风险;

    (5)不断优化合规管理系统,打造检查有统筹、流程有规范、举报有途径、整改
有机制、违规有问责、信息有共享“六位一体”的合规管理体系,实现重要风险信息与
交易视频和凭证影像的精准调阅,提供违规操作远程监测的有效手段,有力推进风险防
范模式的转变;

    (6)针对操作风险事件,本行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明确整改要求、严格责任
追究,避免同类风险事件发生。

    针对本行“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代理网点管理办法实施
细则,并将代理网点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要求,本行制定代理网点分级管
理办法,对代理网点实施分级管理。依据代理网点业务操作、业务管理、安全防范等综
合风险管理情况,定期组织辖内分支机构开展代理网点分级工作。本行根据分级结果对
代理网点业务准入、机构准入等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于风险级别高、风险隐患大的代理
网点,本行及时调整委托代理的业务范围。

    本行根据监管要求制定代理网点信息科技运营规范、制度和流程标准,建立可靠的
网络、系统及应用架构,采取必要的网络安全与数据保护技术,保证代理网点的系统运
行和网络安全。本行对代理网点的营业场所制定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本行对代理
网点建立检查制度,定期对代理网点开展合规检查,提前发现风险隐患。代理机构对代
理网点应实行 7×24 小时远程集中监控,配备熟悉业务和风险控制的专业人员进行监
控,充分发挥监控中心非现场检查作用,不断丰富安全防范科技手段。

    此外,本行操作风险管理还包括法律风险管理。法律风险是指因经营管理行为违反
法律法规、违反合约、侵犯他人合法权利或本行所涉合约或业务活动引致的法律责任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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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近年来,本行基于保障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目标,持续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和流程,构建涵盖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范和化解各类法律
风险,提升对全行经营转型和创新发展的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推进业务合同标准化建
设,完善具体业务法律审查标准,有效提升全行法律审查精细化管理水平;优化诉讼管
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重点做好诉讼案件尤其是被诉案件的防范管理;持续优化授权
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稳步提升法律风险管理水平,服务支撑各项业务健康发展。

    4. 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
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引起本行流动性风险的事件或因
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本息、资产负债期限过
度错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亏损、融资能力下降等。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
现及时识别、计量和有效管控流动性风险,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及压力状态下,满足流
动性需求和履行对外支付义务。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有效平衡资
金来源与运用的节奏和结构。

    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制定流动性风险政策与限额,及时监测限额执行情况,并适时采取相应调控
措施;

    (2)建立全行统一头寸管理体系,精细化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

    (3)定期召开流动性会商会议,以评估本行的流动性状况,并且制定应对措施;

    (4)通过备付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流动性比例、同业融入比例
等多维度指标监控流动性风险状况;

    (5)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以识别潜在流动性风险,制定流动性应急处置预案,
定期开展流动性应急演练,增强流动性风险抵御能力;

    (6)丰富全行融资渠道,提升资金多元化供给能力。

    此外,本行建有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系统,并借助系统定期开展压力测试,
能够及时、全面监测全行流动性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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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合规风险管理

    合规风险是指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
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本行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规政策》等制度,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机制。本行
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合规审查管理办法》和《合规审查要点手册》,提高合规审
查能力,全力做好合规审查支撑。本行强化合规风险监测,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关注解
读内外新规动态;组织举办合规知识竞赛,全行员工签署合规承诺书。本行全面加强制
度流程管控,持续开展制度梳理工作,及时发布制度清单,做好制度制定、修改、废止
工作,提升制度体系的科学性。本行建立全行统一的系统制度库,实现制度的在线查询、
统计等功能,提升制度管理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国银保监会监管要求,组织开展“两
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深化市场
乱象整治等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加强重点环节风险管控,成功上
线合规管理系统,加大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力度,持续提升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在反洗钱方面,本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制定了《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反洗钱工作基本规定》等制度,建立健全反洗钱制度体系,规定了各项
反洗钱工作的程序,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反洗钱领导小组,各部门和
各级分支行的反洗钱职责。目前本行的反洗钱工作由总行内控合规部牵头管理,下设反
洗钱中心二级部。本行系统性地对客户实施尽职调查,依据相关规定收集客户信息及交
易记录。本行建立了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洗钱风险评估工作。同时,本行
不断优化反洗钱系统,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持续提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水平。本
行依法履行反洗钱报告义务,积极协助监管机构和司法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本行为员
工提供培训,以提高其反洗钱工作水平,同时每年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以提高社
会公众的反洗钱意识。

    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本行持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
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建立了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为核心,
客户投诉管理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应急管理制度
等专项制度为框架,相关业务管理制度为外延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搭建了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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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及各级分支机构,权责明晰、运行顺畅的消费者
权益保护工作组织体系。目前本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由总行法律事务部(消费者权
益保护部)牵头管理。本行不断通过完善产品信息披露、加强客户投诉管理、强化客户
信息保护等措施,规范经营服务行为,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
作力度。本行还通过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培训,广泛的金融知识
宣传普及活动,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工作能力,提升公众的金融
素养,推动构建良好的金融消费环境。

    6. 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信息科技风险是指在运用信息技术过程中,由于自然因素、人为因素、技术漏洞和
管理缺陷而产生的操作、声誉和法律及其他风险。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以
全行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为基础,建立涵盖信息科技活动各方面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
系,落实信息科技风险管理责任;强化信息科技风险防范能力,提升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水平;使日常化、流程化、持续化的风险管理成为本行健康、稳健经营的重要保障。

    本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的主要措施包括:

    (1)制定统一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基本政策,建立并不断完善全行信息科技风险
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处置、报告信息科技风险;

    (2)不断完善灾备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能力,降低突发事件对重要信息系统的影响;

    (3)建立统一的信息科技外包风险管理体系,防控外包风险,提升外包管理价值;

    (4)健全业务连续性日常及应急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建立业务连续性管理制度
和应急预案体系,控制业务中断风险以减少资金和声誉损失;

    (5)从信息安全制度、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运行、信息安全组织四个方面,
构建全面的信息安全体系,并根据实际需要建立覆盖信息系统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体
系,进一步支持科技风险管控的实现。

    近年来,本行通过科技风险管控规划、系统安全建设及加固、现场与非现场评估和
检查等多种手段,显著提升科技风险管控能力,信息系统运行稳定,信息科技风险各项
监测指标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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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声誉风险管理

    声誉风险是指由于业务、经营、管理、人事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的负面报道或评
价引发的风险。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本行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在总行
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的指导下,已经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及系列制度,明确了
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评估、报告以及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处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密切
配合,持续高效开展舆情监测及负面舆情处置工作,持续提升与新闻媒体、各相关方的
沟通水平,确保及时妥善处置声誉风险事件,不断提升本行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
同时,本行根据监管要求指导代理营业机构做好声誉风险和舆情管理,加强对代理营业
机构的日常舆情监测,协助代理营业机构做好负面舆情的应对处置。

    8. 战略风险管理

    战略风险是指因经营战略和管理策略不当、战略执行偏差或未能及时应对外部环境
变化,给银行盈利、资本、声誉等方面带来的风险。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本行已经
制定战略风险管理制度,建立起与自身业务规模和产品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战略风险管理
体系。本行持续完善战略风险管理能力,将战略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贯
穿全行战略管理全过程。近年来,通过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做好战略规划的落地与评估、
推进战略管理咨询等措施,本行在战略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管理策略、监控技术等方
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可对战略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报告。

    9. 风险并表管理

    风险并表管理是指对银行集团及其附属机构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持续推进、优
化体系建设,并有效识别、计量、监测银行集团总体风险状况。其中,根据《商业银行
并表管理与监管指引》(银监发〔2014〕54 号),银行集团由商业银行及其下设各级
附属机构组成。附属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的其他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
融机构,以及按照该指引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其他机构。近年来,本行积极推进集团风
险并表制度建设,将中邮消费金融子公司纳入风险并表管理范围,明确了战略和业务定
位。本行通过完善并表公司治理架构和制度体系,健全防火墙和风险隔离机制,加强风
险信息报告机制等措施,不断提升风险并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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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

(一)内部控制概况

    本行内部控制目标包括: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依法合规;各项风险管理措施得到有效
执行,风险管理活动有效;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记录等。

    本行依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
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巴塞尔委员会关于内部控制的框架、原则和要求为
指导,建立了以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为核心,
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促进本行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行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责任,监事会负责监督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本行一直高度重视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通过在全行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本行经营管理依法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及资产安全,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记录,发展
战略和经营目标得到有效实施和充分实现。

(二)内部环境

    1. 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管理架构

    本行按照《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要求,构建了以股东大会
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现代公
司治理架构,形成了以《公司章程》为核心的公司治理制度框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和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下设各专门委员
会政策、管理办法、工作规则和各类操作规程等。公司治理主体的职责边界清晰,董事
会的决策职能、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和高级管理层的执行职能有效发挥。

    董事会是本行内部控制的决策机构,负责保证本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
体系,保证本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
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
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和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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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开展工作。专门委员会根据章程的规定或经董事会
授权,在全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方面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或就专业事
项进行决策。

    监事会是本行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
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履职尽职监
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对
监事会负责,向监事会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
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
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负责组织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
行监测和评估。高级管理层下设个人金融管理委员会、三农金融服务管理委员会、公司
金融管理委员会、资金资管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授信业务审议委员会、消费
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业务与产品创新管理委员会、资产负债管理
委员会、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等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协助高级管
理层执行董事会决策。

    各分支机构和各部门负责参与制定与自身职责相关的业务制度、操作流程,严格执
行内部控制制度。内控合规部门作为内部控制管理牵头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审计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价内部控制状况。各分行成立风险与内控委员会,负责
分行内部控制的组织、督促、评估与审议。

    2. 人力资源

    本行制定人力资源引进与开发、人才队伍建设、人员培训、岗位职级管理、薪酬福
利和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建立了系统化、规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了人力资
源管理流程与权限,为本行的业务发展、风险管控和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的人才
支撑。

    3. 合规文化建设

    本行着力提高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准,规范员工行为,贯彻现代管理理念,并把强化
内部控制合规建设作为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深入开展“合规大讨论”“合规
大行动”“合规回头看”以及“内控达标”“内控优化”“内控提升”等合规内控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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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活动,使内部控制文化得到全行干部员工的广泛接受和认可,为本行的内控体系建
设提供有力的文化支撑。

    4. 内部审计

    本行内部审计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风险为本,围绕全行中心工作和监管要求,履行
独立、客观的审计监督、评价与咨询职能,推动国家有关经济金融法律法规、监管规则
及本行各项制度的有效落实,促进本行建立并持续完善有效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
司治理架构,督促相关审计对象有效履职。

    本行设立由总行审计局、审计分局和一级分行审计部组成的审计架构。总行审计局
对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负责,定期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通
报高级管理层;接受监事会的监督和指导。审计分局向总行审计局报告;一级分行审计
部向总行审计局和一级分行行长报告。

    本行制定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审计业务制度。本行审计机构负责
审查评价并督促改善本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本行的内部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

    (1)对公司治理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2)对经营管理的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3)对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4)对风险管理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进行审计;

    (5)对会计记录及财务报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审计;

    (6)对信息系统的持续性、可靠性和安全性进行审计;

    (7)对机构运营、绩效考评、薪酬管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审计;

    (8)开展权限和职责范围内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对监管机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审计以及开展监管机构指定项
目的审计工作;

    (10)实施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11)其他需要进行审计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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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险评估

    本行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
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以及绿色信贷等内控合规情况进行持续的监控,收集与风
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本行综合运用
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四)控制活动

    本行控制活动包括:

    1. 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部控制基本规定》等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完善内部
控制体系组织架构,明确了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内部控制职责和工作内容,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

    2. 构建了业务部门、内控合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内审及监察部门分工配合的
内部控制“三道防线”,业务部门作为第一道防线,负责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组织开展尽
职检查,内控合规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作为第二道防线,负责统筹对各机构和各业务条
线经营活动的合规检查和督促各业务部门履行尽职检查和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内审及监
察部门作为第三道防线,内审部门负责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和
监督评价;

    3. 建立了覆盖各项业务活动和产品的内部制度体系,明确了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
措施;

    4. 建立了内部不相容岗位分离机制、人员轮岗和强制休假制度;

    5. 建立了纵向和横向授权机制,实行年度基本授权和特别授权;

    6. 制定了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范员工行为;

    7. 建立了新产品新业务研发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

    8. 建立了基于信息系统、覆盖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的内部控制机制;

    9. 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确保关联交易
依法合规开展;

    10. 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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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了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信息披露相关职责、信息披露程序和纪律要
求,并对内幕信息的保密及知情人范围进行严格管理;

    11.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
知》(银监发〔2015〕49 号),在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下,全面加强邮政代理金融风险
管理体系和队伍建设,完善风险管控运行机制,加强代理营业机构合规检查。邮政集团
联合本行建立了代理金融风险内控案防管理委员会制度,按季度召开代理金融风险合规
管理邮银联席会议,建立邮银内控案防工作对接协调机制,不断建立健全代理营业机构
风控体系;

    12. 统一规范业务监督检查,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检查活动覆盖重要业务和重点领
域。本行在 2013 年至 2018 年连续六年开展全员参与的内控合规学习教育活动,增强合
规意识,强化内部控制执行力,持续推进合规文化建设,全面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信息与沟通

    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以及《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监管政策,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定,使股东、监管机构和社会公众及时、准确了解本行
经营管理信息。

    在内部信息沟通与报告方面,本行明确内部信息传递和报告职责,确保董事会、监
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各类信息,作出科学独立的判断和决策。为使内
外部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层级机构,本行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信息报送、传递体
系,通过公文、会议、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网站、期刊等多种信息沟通渠道保证内部
信息传递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六)内部监督

    本行重视监督检查及纠正机制的建设及完善,形成了由各级分支机构日常检查、业
务管理部门和合规部门常规检查监督、内部审计再监督组成的内部监督评价体系,并通
过实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强化内部控制缺陷的发现及整改纠正,确保内部控制得到有
效运行。

    本行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监督机制,明确整改监督部门和牵头部门,加强
对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监督。整改执行单位设立整改跟踪台账,制订整改措施,持续反
馈整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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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行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

    本行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
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并对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
行,没有发现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本行内部控制健全有效,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至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事项。

(八)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评价

    普华永道审核了本行管理层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对 2019 年 6 月 30 日邮
储银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的认定书,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
(2019)第 2772 号《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我们认为,邮储银行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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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本行独立运作情况

    经国务院、财政部同意并经中国银监会核准,本行自 2007 年成立起确立了“自营+
代理”的运营模式。代理网点是本行服务网络的组成部分,凭借分布广泛的代理网点,
本行建立了广泛而坚实的业务网络。代理网点设立于邮政企业的营业场所,其人员和资
产为邮政企业所有,邮政企业就代理网点的日常运营进行管理。人员管理方面,邮政集
团负责代理网点代理银行从业人员的劳动合同签订、五险一金的缴纳等日常管理事项;
运营资产管理方面,邮政企业于代理网点的运营资产主要包括运钞车、自助设备等,相
关设备价值量较低,邮政企业与本行按本行制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联合进行采购。

    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能力主要体现为银行在客户、业务、人员和信息系统等方
面的能力,具体就本行代理网点代理银行业务的经营管理分析如下:(1)代理网点所
服务的客户信息归属于本行,并由本行负责统一管理和综合营销,努力提升客户服务水
平,拓展业务机会;(2)代理网点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是本行整体业务的一部分,相
应吸收的存款由本行统一运用和核算,纳入本行报表核算;(3)代理网点负责人任免
的审核、人员的资质审核、培训规划的制定等人员业务管理事项由本行负责;(4)代
理网点的信息系统由本行统一建设、维护和管理;此外,本行对代理网点的机构准入、
业务管理、人员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和控制等相关事项负有重要管理职责,本行
主导负责代理网点的经营管理。因此,作为中国唯一一家采用“自营+代理”运营模式
办理商业银行业务的银行,本行业务体系完整,并凭借“自营+代理”的统一和广泛网
络,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

    结合“自营+代理”运营模式的特殊性,本行就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的
独立性进一步分析如下:

(一)资产独立完整

    本行自营网点资产归本行所有,本行代理网点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依托邮政网络办理
储蓄业务的要求设立于邮政企业的营业场所,邮政企业营业场所的资产为邮政企业所
有。代理银行业务涉及的运营资产主要包括运钞车、自助设备等,相关设备标准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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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值量较低,本行负责制定相关设备的配置标准和技术规范。本行拥有完整的业务
经营所需资产,并负责制定代理网点运营代理银行业务所需金融工具资产的配置标准和
技术规范,满足资产独立性要求。

(二)人员独立

    本行自营网点的员工为本行员工,本行代理网点的员工为邮政企业员工。本行对代
理网点负责人的任职资格、从业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从业人员考核进行管理和审核。
因此,本行对自营和代理网点的业务人员在业务经营上能进行有效管控,满足人员独立
性要求。

(三)财务独立

    本行对整体银行业务统一进行核算和管理,邮政集团对代理网点的运营进行核算,
本行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银行业务均纳入本行业务和财务体系核算,且本行的业务和
财务系统均独立于邮政集团。因此,本行对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银行业务独立进行财
务核算和财务决策,满足财务独立性要求。

(四)机构独立

    就本行的“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而言,本行拥有经营商业银行业务的自营网点,
代理网点是本行服务网络的一部分。本行对代理网点的设立规划、筹建审批、机构变更、
机构管理、机构终止等事项进行管理,代理网点以本行名义对外开展委托代理银行业务,
并统一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标识。因此,本行对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业务运营
均实施有效管控,满足机构独立性要求。

(五)业务独立

    本行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均严格执行本行有关业务管理制度,独
立于邮政集团。本行在业务营销与宣传、业务凭证、业务用章、现金管理、服务标准等
业务方面对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实施统一管理。因此,本行对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业务
运营实施有效管控,满足业务独立性要求。

    综上,本行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就开展商业银行
业务而言,人员、资产、机构、业务和财务满足独立性的要求。




                                       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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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业竞争

(一)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本行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邮政集团。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邮政集团持
有本行 55,847,933,782 股内资股股份,占本次 A 股发行前总股本的 68.92%。

(二)关于不存在同业竞争的说明

     1. 本行的业务

     本行的主要业务包括个人银行业务、公司银行业务及资金业务。本行的业务主要受
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等机构监管。本行是邮政集团控股的唯一一家商业银行。

     2. 邮政集团的业务

     邮政集团主要从事国内和国际邮件寄递业务、报刊和图书等出版物发行业务、邮票
发行业务、邮政汇兑业务、机要通信业务、邮政物流业务、电子商务业务、邮政代理业
务及依法开办的其他业务。

     (1)汇兑业务

     1)本行与邮政集团汇兑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邮政企业网点从事汇兑业务的
收入分别为 3.76 亿元、2.59 亿元、1.62 亿元及 0.69 亿元,占邮政集团营业收入的比例
分别为 0.09%、0.06%、0.03%及 0.02%;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汇兑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1分别为 0.68 亿元、0.46 亿元、0.24 亿元及
0.10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04%、0.02%、0.01%及 0.01%。邮政企业网
点与本行从事的汇兑业务的收入及相应占比均较小,金额呈逐年下降趋势,均不属于邮
政集团及本行主要从事的业务。

     2)法律依据与监管部门不同

     根据《邮政法》《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邮政集团所从事的汇兑业务
属于邮政普遍服务,邮政普遍服务属于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邮政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承担
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义务,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对邮政企业从事邮政普遍服务进行监督

1
  注:此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本行按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谁办理谁受益”的原则确认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后,
再扣减支付予邮政集团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所得的净收入。

                                                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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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从邮政企业网点的覆盖率上看,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邮政企业网点数量 53,916
处,本行共有 39,680 个营业网点,其中包括自营网点 7,945 个和代理网点 31,735 个,
邮政企业网点数量高于本行网点,广泛的网点覆盖是邮政企业承担普遍服务义务的基
础,本行无法替代邮政企业履行普遍服务义务。如邮政企业停止办理邮政汇兑业务或将
相关业务交予本行从事,违反了《邮政法》规定的法律义务,纳入本行存在法律障碍;

    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可以办理国内外结算。根据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
法》,汇兑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是中国商业银行普遍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之一。本行从
事上述汇兑业务受中国银保监会和人民银行监管,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商业银行法》《支付结算管理办法》规定的商业银行业
务。

    综上,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从事汇兑业务的收入规模均较小、金额呈下降趋势,在
法律依据、监管机构等方面存在不同,邮政企业根据《邮政法》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相关业务纳入本行存在法律及现实障碍,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从事的汇兑业务不具有可
替代性,不存在同业竞争,符合客观事实。

    (2)代收业务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及其分支机构办理的代收业务主要包括代收公共事业费(如水、
电及燃气费等)及代收款(如代收石油款)等。本行从事以资金归集类业务为主的代收
业务。本行所从事的代收业务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五、本行的业
务和经营/(四)个人银行业务/6. 中间业务产品与服务/(1)个人结算业务”。邮政集
团及其分支机构从事的代收业务与本行所从事的代收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分析如下:

    1)本行与邮政集团代收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在业务规模方面,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邮政企业网
点从事代收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12.99 亿元、11.39 亿元、8.15 亿元及 3.15 亿元,占邮政
集团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0%、0.23%、0.14%及 0.10%;本行从事代收付业务的手
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2.35 亿元、1.82 亿元、2.13 亿元及 0.94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0.12%、0.08%、0.08%及 0.07%。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从事的代收业务
的收入及相应占比均较小,均不属于邮政集团及本行主要从事的业务。

    2)业务模式和办理方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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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业务模式方面,本行所从事的代收业务以委托代扣代收为主,定位于促进存款吸
收,增强客户黏性,即本行根据与具有收款需求的企业(即委托单位)所签订的委托代
扣代收协议,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办理个人客户、公司客户的代扣代收业务。

    在办理方式方面,邮政企业网点主要以现金方式办理生活缴费,不支持个人账户委
托代扣代收;本行可以通过现金缴费、个人账户预存代扣缴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
多种方式进行生活缴费,以委托代扣代收为主。

    3)邮政集团从事该类业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根据《邮政法》,邮政业应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
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邮政集团应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和边远地区
服务,鼓励邮政集团在农村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有关业务。2016 年 12 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
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 号),提出支持供销、邮政、农机等系统发挥为
农服务综合平台作用。2018 年 1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
略的意见》(中发[2018]1 号),明确提出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
到乡村,到 2020 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
制初步建立,到 2035 年,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更加完善。为贯彻上述中共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提升邮政业服务“三农”
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邮政局、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关
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国邮发[2019]36 号),意见明确指出邮政体系是
国家战略性基础服务设施和社会组织系统,鼓励邮政企业拓展代理收费等业务,打造农
村综合服务平台,依托网点提供便民服务。因此,利用广泛的邮政企业网点提供代收服
务是邮政集团所提供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符合国家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
署,纳入本行存在政策障碍。

    4)从服务定位的角度

    本行所从事的生活缴费代收业务是商业银行为增强客户黏性,在本行自营及代理网
点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基于商业银行业务的基本服务。而邮政集团担负着服务乡村振兴的
重要职责,从事代收业务具有更明显的服务“三农”资源优势,双方在社会职能上存在
差异,本行无法替代邮政企业实现上述普惠服务工作的目标,邮政企业所从事的代收类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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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便民服务,无法纳入本行。

    5)从本行对代理网点的管控角度

    邮政企业网点数量和覆盖面高于本行网点,并且邮政集团所从事的代收业务以现金
方式为主,已经建立了成熟、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本行的网点服务无法覆
盖邮政企业网点的区域,无法满足这些地域的需求,纳入本行存在现实障碍。

    综上,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所从事的代收业务收入规模均较小,在办理方式、政策
依据、服务定位、网点管控上均存在差异,邮政企业网点所从事的生活缴费代收业务为
中国广大的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便民服务,若将相关业务纳入本行,不利于邮政集团根
据《邮政法》的规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不利于邮政集团发挥《国务
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不符合《关于推进
邮政业服务乡村振兴的意见》的政策要求。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所从事的生活缴费代收
业务不具有可替代性,双方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符合客观事实。

    (3)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各分支机构通过邮政营业所等邮政企业网点从事保险兼业代理
业务。本行也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双方存在相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1)本行与邮政集团保险兼业代理业务收入规模较小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邮政企业网点从事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的收入分别为 6.51 亿元、8.15 亿元、8.40 亿元及 5.44 亿元,占邮政集团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0.15%、0.17%、0.15%及 0.17%;本行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手续费
及佣金净收入分别为 14.70 亿元、15.53 亿元、13.32 亿元及 11.67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
入的比例分别为 0.78%、0.69%、0.51%及 0.82%。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从事保险兼业代
理业务的规模均较小。

    2)相同产品品种的占比较低

    报告期内,邮政企业网点主要代理销售机动车辆保险和消费型、保障型的简易险(简
易险为对保费低、保障期限短、手续简便、核保简单的消费型、保障型的“普惠”类保
险产品的统称,以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医疗补充保险等为主);
本行代理销售的险种包括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机动车


                                      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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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船舶保险、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

    本行主要销售的是人寿保险、年金保险,与邮政企业网点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同,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销售人寿保险、年金保险的手续费及
佣金净收入占代理保险业务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5.15%、90.94%、97.04%
和 98.18%。

    邮政企业网点与本行所销售的相同保险品种类型为机动车辆保险、简易险中的家庭
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但相同产品在本行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中的占比较
低。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本行销售机动车辆保险、简易
险中的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健康保险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代理保险业务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比例仅分别为 0.31%、0.25%、0.41%和 0.15%。

    3)主要代理险种范围因主业不同而有所区分

    目前,邮政企业代理销售的机动车辆保险和简易险,主要是消费、保障型的“普惠”
类保险产品,具有保费低、期限短、手续简便、理赔快速等特点,更体现民生保障产品
属性。而本行代理的产品,主要是与金融相关的投资理财、期缴类保险产品。当前,邮
政企业网点代理销售的两险产品与本行当前代理销售的投资理财类保险具有差异化互
补的特征,两边都是根据自己的主营业务定位来销售的。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
办法》(保监发〔2000〕144 号)、《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
(保监发〔2015〕91 号),保险兼业代理应遵循“主业相关性”原则,申请保险兼业
代理资格应当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

    综上,报告期内,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同时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
务,销售的主要产品不具有竞争性,但依然存在比例较低的相同产品,符合客观事实。
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
的承诺函》,本行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指邮政集团控制的除本行及其下属企业以外的
其他企业)不再从事该等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到期后不再续期。

    3. 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

    邮政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企业(除本行及本行子公司外)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投资银行、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等业务。该等企业的主要情况如下:

    (1)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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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集团通过其控制的企业(除本行及本行子公司外)从事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业务与本行的资产管理业务有所区别,不存在同业竞争,分析如下:

    1)监管机构不同

    本行作为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受中国银保监会监管;中邮证券作为证券公
司,其资产管理业务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监管;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邮
鼎泰(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中邮恒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
邮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永安(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的资产管理、投资管
理业务为私募基金业务,受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

    2)从事该业务的资质、牌照不同

    ①邮政集团下属企业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的范围及资质如下:

   公司名称      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范围       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资质
                                                   1、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2011 年 12 月
                                                   19 日作出《关于核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陕证
                                                   监许可字〔2011〕33 号),核准中邮证券
                                                   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从事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资产管理 2、根据中国证监局于 2016 年 7 月 20 日
    中邮证券
                业务                               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
                                                   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
                                                   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
                                                   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
                                                   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
中邮资本管理有
                发起设立、管理私募投资基金         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限公司
                                                   P1018316
                主要业务为利用自有资金或外部融资进
北京中邮资产管
                行股权投资、量化投资和债权投资及资 无
  理有限公司
                产管理
                                                   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
北京中邮鸿信投 作为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参与产业
                                                   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
                                                   P1024244
北京中邮投资中 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
心(有限合伙) 主要从事股权项目投资                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D0543
                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为邮政集团投资北京中邮投资中心(有
中邮鼎泰(北京)
                限合伙)及厦门中邮恒昌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投资管理有                                     无
                (有限合伙)而设立的主体,为北京中
    限公司
                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厦门中邮恒
                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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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范围     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资质
              伙人,不从事其他投资管理业务
                为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厦门中邮恒昌投
                为邮政集团投资北京中邮投资中心(有 于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
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而设立的主体,不从事其他投 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L0797
    限合伙)
                资管理业务
                                                   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
浙江邮盛投资管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理有限公司
                                                   P1067988
中邮永安(上海)                                   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
资产管理有限公 从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业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
      司                                           P1062202


    ②本行从事资产管理业务的资质

    本行依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商业银行理财业务,并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取得《中国银保监会关于筹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银保
监复〔2019〕540 号),同意本行筹建中邮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3)业务种类不同

    本行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本行发行的公募、私募理财产品须在全
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而上述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能从事该等业
务。中邮证券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及专项资产管理业务;中
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邮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中邮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中邮鼎泰(北京)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中邮
恒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浙江邮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邮永安(上海)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所从事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而本行不能发行
未在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并获得登记编码的其他理财产品。

    综上,根据监管机构、从事相关业务的资质、牌照及业务种类情况,上述邮政集团
下属控股企业从事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业务与本行的资产管理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行的资产管理业务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而上述邮政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能从事该
等业务。

    (2)投资银行业务

    邮政集团控制的中邮证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与本行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有所区
别,不存在同业竞争,分析如下:

                                         3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监管机构不同

    中邮证券作为证券公司,其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受中国证监会监管,而本行作为商业
银行,相关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受中国银保监会、人民银行监管。

    2)从事该业务的资质、牌照不同

    根据中邮证券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自营;
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经纪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
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邮证券现行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其证券期货业务范围包括
“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销金融产品;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中邮证券从事投资银行的相关批复、备案情况如下:

    ①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29 日作出《关于核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资
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454 号),核准中邮证券保荐机构资格;

    ②中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6 年 3 月 1 日作出《主办券商业务
备案函》(股转系统函〔2016〕1808 号),同意中邮证券作为主办券商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从事经纪业务和做市业务。

    ③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2013 年 8 月 12 日作出《关于核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批复》(陕证监许可字〔2013〕33 号),核准中邮证券变更业务
范围,增加证券承销业务。

    ④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 2014 年 5 月 8 日作出《关于核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的批复》(陕证监许可字〔2014〕
34 号),核准中邮证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
问业务。

    ⑤中国证监会 2009 年 3 月 20 日作出《关于核准西安华弘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证
券自营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247 号),核准西安华弘
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业务范围,增加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2009 年 8


                                      3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西安华弘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中邮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

    本行从事投资银行的相关批复、备案情况如下:

    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作出的《关于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A 类
主承销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16〕9 号),本行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
务融资工具 A 类主承销商业务。

    3)业务种类不同

    中邮证券和本行从事的投资银行业务均包括证券承销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但因监
管不同而在业务种类上有明确区别:

    ①证券承销业务

    中邮证券获准承销的证券是在交易所发行和交易的公司债和企业债及权益类证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中邮证券不持有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证券承销的相关资
质。本行获准承销的证券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和交易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等产品。中邮证券
从事的证券承销业务与本行有明确区别,本行不能从事此类证券承销业务。

    ②财务顾问业务

    中邮证券可从事的财务顾问业务包括涉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财务顾
问业务及其他财务顾问业务。本行不可从事涉及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财务顾
问业务,与中邮证券所从事的财务顾问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根据监管机构、所持业务的资质、牌照及业务种类情况,中邮证券从事的投
资银行业务与本行的相关投资银行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3)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邮政集团控制的 14 家经营范围中包含保险代理/保险兼
业代理/保险业务的公司中,山西省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 11 家企业已实际不从事其
经营范围中所述的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或保险业务,湖北天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 3 家企业实际从事保险代理/保
险兼业代理业务,但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已纳入股权处理计划。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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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持有牌照、资质情况

  上述企业从事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资质、牌照情况如下:
                             持有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代理业务资质情况
                                                           在湖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代理销
                            中国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于
       湖北天鸿保险代理有限                                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代理
 1                          2019 年 7 月 18 日核发的《经
       公司                                                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湖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代理销
                            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于
       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                                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代理
 2                          2017 年 5 月 25 日核发《经营
       公司                                                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于
                                                           代理险种:航空意外险、意外伤害
 3     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2 日核发《保险
                                                           保险(航空意外险除外)
                            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
                            中国银保监会河南监管局于
                                                           在河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代理销
                            2018 年 6 月 26 日核发《经营
       河南省邮政保险代理有                                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代理
 4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
       限公司                                              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2018 年开始已实际不从事相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于
                                                           在云南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代理销
                            2017 年 6 月 26 日核发《经营
       云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                                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代理
 5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
       公司                                                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2019 年开始已实际不从事相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关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山西监管局于 在山西省行政辖区范围内代理销
       山西省邮政保险代理有 2016 年 9 月 14 日核发《经营 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费;代理
 6
       限公司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但实 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和理赔;
                            际不从事相关业务               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自 2016 年 12 月 31 日起,已停
                            止办理所有业务,《经营保险
       四川邮政保险代理有限 代理业务许可证》已于 2017
 7                                                         -
       公司                 年 6 月 14 日过期,公司正在注
                            销程序中,实际不从事相关业
                            务
                                                           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辖区范围内
                            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于
                                                           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
       内蒙古邮政保险代理有 2018 年 9 月 30 日核发《经营
 8                                                         费;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察
       限责任公司           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但实
                                                           和理赔;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
                            际不从事相关业务
                                                           业务
       湖南省邮政速递物流有
 9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限公司
       广东邮政邮件快件服务
 10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有限公司
       昆明普斯特速递货运有
 11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限责任公司
       天津中邮物流有限责任
 12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公司


                                         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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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
  序号         公司名称                                             业务范围
                                  代理业务资质情况
         江苏中邮物流有限责任
   13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公司
         内蒙古鸿诚邮政国际货
   14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未实际从事相关业务
         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邮政集团已将所持上述河南省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
司、云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内蒙古邮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纳入处理计
划,上述股权转让公告已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预披露。

    就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本行现持有中国银保监会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核发的《保
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主要销售的保险品种是人寿保险、年金保险。

    2)收入规模情况

    湖北天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地域范围为湖北省行政区域,代理
销售的产品主要为商业车辆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2016 年度、2017 年度、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湖北天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保险代理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
为 764.52 万元、648.37 万元、311.10 万元及 39.25 万元,收入与本行相比极小,且持续
下降,代理险种存在区别,不存在竞争;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代理销售的产品为航空
(交通)意外险。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中邮电子商务有
限公司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29.49 万元、25.26 万元、16.59 万元及 0 元,
收入与本行相比极小,且逐年下降,不存在竞争。

    综上,上述 2 家从事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企业就代理保险业务产生的收
入与本行相比极小,且整体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代理险种范围存在区别,与本行从事的
业务不构成竞争。

(三)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报告期内,本行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同时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
售的主要产品不具有竞争性,但依然存在比例较低的相同产品,为避免潜在同业竞争,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 报告期内,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销售的保险品种为机
动车辆保险、简易险(指保费低、保障期限短、手续简便、核保简单的消费型、保障型
的“普惠”类保险产品的统称,包括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为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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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不再从事该等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到
期后不再续期。

    2. 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未从事其他与商业银行业务及发行人
下属企业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3. 本公司及关联企业未来将不会从事任何与商业银行业务及发行人下属企业开展
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4.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公司及关联企业取得与商业银行业务及发行人下属企业开
展的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导致本公司及关联企业与商业银
行业务及发行人下属企业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最大努
力促使上述业务机会按照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

    5. 本公司不会利用本公司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 如本公司或关联企业违反上述承诺,造成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损失的,本公司
将依法赔偿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因此受到的损失。

    7. 本承诺函自发行人 A 股上市之日起生效。”

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

    按照《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行的主要关联方、关联关系情况
如下:

    1. 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邮政集团为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持有本行 68.92%的内资股股
份。邮政集团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五节 本行基本情况/四、本行股东情
况/(一)本行主要股东情况”。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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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或单位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直接控制的除本行及本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以外的其他主要企业或单位如下表列示:

  序号                    企业或单位名称                      与本行关系
    1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    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    中国集邮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    中邮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    《中国邮政报》社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    中国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9    中国邮政文史中心(中国邮政邮票博物馆)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0    中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1    中邮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2    中邮信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3    中邮信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4    中宇邮政编码信息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5    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6    北京邮票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7    北京市邮票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8    北京首邮报刊亭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19    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0    北京东方华翰科技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1    北京市邮政建筑工程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2    北京市绿洲房地产开发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3    北京鸿雁苑宾馆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4    北京邮政科学研究设计院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5    北京邮政规划设计院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6    北京邮袋处理中心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7    山西省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8    太原市晋阳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29    内蒙古邮政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号                    企业或单位名称                     与本行关系
 30    内蒙古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1    辽宁省邮政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2    辽宁省沈阳邮电印刷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3    大连市邮政水运分局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4    大连联邮书社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5    丹东邮电大厦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6    辽阳市邮政建筑安装工程处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7    抚顺市邮政局综合开发中心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8    沈阳市邮政局劳动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9    瓦房店市邮政劳动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0    鞍山市安友劳动服务中心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1    黑龙江邮政书店连锁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2    上海邮政科学研究院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3    上海市集邮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4    上海邮政国际邮购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5    上海东方书报刊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6    上海邮政商函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7    上海邮政全日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8    上海邮政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49    上海市报刊零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0    江苏省集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1    江苏省邮政机械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2    江苏省邮电印刷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3    浙江省邮票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4    杭州钱塘书报刊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5    福建省邮政运输局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6    福建省集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7    福建省邮政图书发行中心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8    福州市邮政局劳动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59    江西省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0    山东省集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1    山东省邮政机械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2    河南省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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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企业或单位名称                       与本行关系
    63    湖北天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4    湖北省集邮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5    武汉市邮政局劳动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6    湖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7    湖南时代邮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8    湖南邮政子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69    广东省邮政广告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0    深圳市络道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1    潮州市鸿通物业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2    深圳市报刊实业发展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3    海南省报刊发行局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4    海南邮政器材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5    海南邮政工贸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6    三亚市邮电劳动服务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7    重庆三峡书报刊传媒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8    四川省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79    四川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0    云南邮政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1    陕西省摩托车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2    陕西省邮电印刷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3    甘肃省邮政机械厂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4    兰州邮政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5    青海省邮政函件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6    新疆邮政农资连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7    乌鲁木齐通信技术总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88    通明实业有限公司                                   同受邮政集团控制
注:除上述外,省邮政公司改为分公司后,部分省邮政公司的工商注销登记尚未最终完成,该等子
公司未体现在上述表格中


    3.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合营、联营企业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合营、联营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方。




                                            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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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除邮政集团外,本行不存在其他持有本行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包括香港中央结
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5. 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

    本行董事刘悦在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济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
公司通过 CSIC Investment One Limited 持有本行股份,属于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方。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为本行的关联方。

    本行董事丁向明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港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属
于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
为本行的关联方。

    6. 本行主要股东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本行将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作为关联方进行管理,包括邮政集团、中国船舶重工
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7. 本行的控股子公司

    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为本行控股子公司,本行持有其 70.50%的股权。

    8. 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为本行关联自然人。

    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9.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
联自然人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其他关联自
然人为本行的关联自然人。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邮政集团的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包
括刘爱力、张金良、李丕征、康宁、张荣林、盛遒文、温少祺。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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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行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控制、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为本行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
联交易

       (1)邮政集团提供的代理网点委托代理银行业务

       1)概述

       为充分发挥邮政集团和本行的各自优势,促进本行业务的长期及稳定发展,根据《国
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 号)及中国银监会《中国
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5〕
49 号)的规定,本行与邮政集团于 2016 年 9 月 7 日就本行委托邮政集团通过代理网点
办理部分商业银行业务事宜签订了《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签订了《关于促进存款业务发展相关机制的协议》。凭借“自营+代
理”运营模式,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网点数量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分销网络。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共有 39,680 个营业网点,包括 7,945 个自营网点及 31,735 个代
理网点,覆盖中国 99%的县(市)。此外,与另行设立自营网点相比,代理网点可以以
较低的成本及更短的时间拓展现有业务的覆盖范围。邮政集团负责代理网点的运营成
本。

    ①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项下的代理银行业务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项下邮政集团通过代理网点办理的代理银行业务包括:

    a. 代理吸收个人存款业务:包括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及代理吸收外币个
人存款业务。

    b. 代理银行中间业务:主要包括代理网点提供的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金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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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其他服务。结算类金融服务主要包括异地交易、跨行交易、个人汇兑、国际汇兑、
短信业务及其他结算业务;代理类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主要包括代理保险、代销基金、
代销国债、代销资产管理计划、代收付业务以及其他服务。

       报告期内,本行就委托邮政集团代理银行业务向邮政集团支付的代理费和手续费金
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储蓄代理费
储蓄代理费及其他 1                           37,822        73,012         68,797         61,038
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支付的手续费
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 2                        4,165         7,958          5,106          4,177
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出 3                      2,024         3,822          3,284          3,105
合计                                         44,011        84,792         77,187         68,320
注 1: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储蓄代理费分别为 388.37 亿元、752.50 亿元、
701.63 亿元及 614.46 亿元;其他项目净额分别为-10.15 亿元、-22.38 亿元、-13.66 亿元和-4.08 亿元,
是本行促进存款业务发展的相关机制的交易金额,具体包括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和存款激励
安排。根据本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结算约定,储蓄代理费及其他以净额结算
注 2: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前,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不包括代理网点开展储蓄账户变动通知业务
产生的手续费支出;自 2017 年 9 月 14 日起,由于该等业务主体已明确为本行,其手续费已全部变
更为在本行确认收入,再作为佣金支出向邮政集团支付,因此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包括该等手续
费支出。上述核算的变化对本行没有财务净影响
注 3: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出包括代理网点开展代理销售中邮保险的保险业务产生的手续费;代
理网点其余代销保险手续费收入根据与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安排直接计入邮政集团


       报告期内,本行就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支付的手续费中,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的增
长主要是由于:(a)本行传统业务向互联网金融转型,拓宽支付渠道,电子支付业务
交易规模由 2016 年的 0.54 万亿元,高速增长至 2018 年的 5.50 万亿元,报告期内手续
费相应增长;(b)报告期内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开通户数由 2016 年末的 2.45 亿户,增
长到 2019 年 6 月末的 3.06 亿户,带动相关业务规模持续增长。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
出的增长主要是由于:(a)本行报告期内重点发展期交及保障型保险业务,代理保险
业务手续费增长;(b)本行报告期内加大净值型产品发行力度,推进个人理财业务发
展,带动相关手续费增长。

       ② 协议期限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自签署之日(2016 年 9 月 7 日)起生效,在符合股票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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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监管规则要求或相关要求获豁免的前提下,有效期为无限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邮政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5〕27 号)及《中
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邮政储蓄银行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银监发〔2015〕
49 号),本行及邮政集团均须遵循专有且无限期的“自营+代理”运营模式,本行与邮
政集团无权终止邮银代理关系。未来如国家政策调整,允许终止本行与邮政集团之间的
代理关系时,经本行与邮政集团友好协商,本行解除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的,应
由本行所有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由董事会作出决议,且本行应按照相关监管法规的
要求履行报批程序(如需)。

    本行“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下,代理网点服务广大的客户群体,是本行服务网
络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代理网点的存款约占本行个人存款总额的 76.14%、75.99%、
75.75%和 74.24%。依托“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本行拥有大型商业银行中网点数量
最多、覆盖面最广的分销网络,为庞大的客户群体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如对委托代理
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设定具体期限,则有效期届满后需重新履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程序,
可能会影响本行为广大客户持续提供便捷金融服务的能力,进而将会对本行赖以成功的
“自营+代理”的业务模式能否持续带来潜在的不确定性。本行认为以无限期(除终止
权获行使的情况外)作为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的有效期以维持本行与邮政集团之
间长期稳定的安排符合本行、本行股东及客户的整体利益,对本行按国家政策设立的“自
营+代理”运营模式而言属于公平合理的安排。

    因此,本行 2016 年 H 股上市时,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本行豁免就委托代理银行业务
框架协议严格遵守联交所上市规则每项持续关联交易协议之年期不得超过三年的规定,
并且在受限于终止权的前提下,准许订立无限期合同。

    ③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主要条款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a. 代理网点经本行委托,可以代理下列全部或部分银行业务:

    - 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

    - 办理国内外汇兑业务;



                                        32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 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

    - 受理信用卡还款业务;

    - 受理电子银行业务(含自助银行业务、短信服务);

    - 基于本行系统的代收付业务;

    - 代理发行、兑付政府债券;

    - 提供个人存款证明服务;

    - 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销基金、个人理财、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及其他金融产品;

    - 受理第三方存管业务;及

    - 本行委托的其他业务。

    b. 代理网点不得开办资产和对公存款业务。

    c. 本行授权本行的分支机构、邮政集团授权其下属邮政企业层层签订具体委托代
理协议,具体委托代理协议的内容不得与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确定的内容相抵
触。

    d. 邮政企业办理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必须通过设立本行代理网点办理,必须
以本行名义开展业务。本行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委托除代理网点以外的企
业或个人办理商业银行有关业务,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邮政企
业不得办理非本行委托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超出授权范围经营的,本行有权变更或终
止委托代理协议。邮政企业代办机构不得代理本行业务。邮政企业不得转委托其他企业
或个人代理本行业务。

       e. 代理吸收存款业务的储蓄代理费和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的手续费的定价原则,请
参见本节“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1.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
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1)邮政集团提供的代理网点委托
代理银行业务/2)代理吸收个人存款业务”和“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
/1.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
易/(1)邮政集团提供的代理网点委托代理银行业务/3)代理银行中间业务”。

       f. 新设代理网点实行年度规划管理。代理网点年度新设规划经本行总行与邮政集团


                                        32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协商一致,并经本行总行审批同意后,报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意后实施。

    g. 本行应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纲要》有关要求,将代
理网点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识别代理网点的个人负债与代理银行中间业
务、会计结算、资金清算、网点营运、内部控制、法律合规、反洗钱、信息科技、消费
者权益保护、声誉舆情、安全保卫等各项业务和管理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并进行计量、
监测与评价,提出具体的风险管理要求,及时发出风险提示,协助邮政企业建立健全代
理网点风险管理体系,使其对代理网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监测、报告和控制。邮
政企业应按照本行提出的各类风险管理要求,建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责任追究
制度,将各类风险的识别、控制、缓释要求与业务管理流程有效融合,设立相应的岗位
并配备充足的人员,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必须的基础设施,确保代理网点风险管理体系运
行有效。代理网点的相关人员实行代理银行业务资格认证制度,相关人员须通过认证以
开展代理银行业务。

    2)代理吸收个人存款业务

    ① 代理吸收人民币个人存款业务

    对于吸收人民币个人储蓄存款委托代理业务,本行按照“固定费率、分档计费”的
原则计算代理吸收人民币存款业务储蓄代理费,即针对不同期限储蓄存款分档适用不同
的储蓄代理费率(“分档费率”)。

    a. 储蓄代理费计算公式

    某网点月代理费=Σ(该网点当月各档次存款日积数×相应档次存款费率/365)-
该网点当月现金(含在途)日积数×1.50%/365

    上述公式于计算本行实际需支付的储蓄代理费时扣除了该网点现金(代理网点保留
的备付金和在途代理储蓄存款)相应的储蓄代理费。在计算总储蓄代理费中应扣除的该
网点现金所对应的储蓄代理费时采用了 1.50%的综合费率(为 2011 年最初设定和实施
的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而非用当年实际储蓄代理费的综合费率。

    b. 综合费率

    每年的综合费率为当年分档费率与每档储蓄存款日均余额计算得出,综合费率随本
行代理储蓄存款结构变动。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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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认为代理网点的吸储能力与储蓄代理费相关性较高,综合费率反映了运营成本
及过去监管机构批准的费率,同时也反映了市场融资成本(即自市场取得替代资金的成
本)。2011 年本行和邮政集团经协商在综合考虑成本等因素,并参考本行前身历史上
形成的代理储蓄存款加权平均净利差,以初始综合费率 1.50%为基础实行“固定费率、
分档计费”的定价模式。因此,本行和邮政集团同意为综合费率设定初始上限为 1.50%。
人民币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上限是综合了监管机构批准的费率,市场融资成本、代理网
点运营成本等多种因素逐步演化形成的,是本行和邮政集团长期经营磨合中逐步形成完
善的。该综合费率低于本行在正常商业条款下储蓄代理费率的可参考上限(参考自市场
取得替代资金的成本)。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人民币储蓄代理费的实际综合费率分
别为 1.33%、1.39%、1.41%和 1.42%,均低于约定的综合费率上限。

       c. 固定费率、分档计费

       各档储蓄存款适用的固定费率视存款期限而异,分档费率在 0.20%-2.30%之间(具
体分档费率情况参见下表)。活期存款(存款付息率较低)储蓄代理费率较高,而定期
存款(存款付息率较高)储蓄代理费率较低。储蓄代理费率与就相关存款所应支付予客
户的存款付息率之间整体呈负相关。

       有关代理吸收人民币存款业务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每
档代理储蓄存款日均余额、分档费率及相应分档向邮政集团支付的储蓄代理费情况如下
表列示:

                                                                                    单位:十亿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期限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活期        1,753.35 2.30%      20.00 1,726.52 2.30%      39.71 1,627.37 2.30%       37.43 1,469.57 2.30%     33.80

定活两便      15.58 1.50%        0.12    14.76 1.50%       0.22    14.67 1.50%        0.22    13.47 1.50%      0.20

通知存款      28.16 1.70%        0.24    23.72 1.70%       0.40    21.86 1.70%        0.37    18.80 1.70%      0.32

三个月       127.27 1.25%        0.79   128.95 1.25%       1.61   134.52 1.25%        1.68   131.40 1.25%      1.64

半年         158.77 1.15%        0.91   159.19 1.15%       1.83   167.92 1.15%        1.93   160.44 1.15%      1.85

一年        2,849.36 1.08%      15.26 2,721.29 1.08%      29.39 2,476.61 1.08%       26.75 2,044.61 1.08%     22.08

两年         258.70 0.50%        0.64   206.55 0.50%       1.03   181.64 0.50%        0.91   171.92 0.50%      0.86

三年         676.27 0.30%        1.01   407.34 0.30%       1.22   338.31 0.30%        1.01   270.11 0.30%      0.81


                                                         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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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期限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日均     分档 储蓄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余额     费率 代理费
五年             10.59 0.20%        0.01    17.57 0.20%       0.04    28.30 0.20%        0.06     44.04 0.20%      0.09
每日储蓄现
金(含在途)     16.96 1.50% (0.13)1        13.83 1.50% (0.21)1       13.18 1.50%      (0.20)1    13.56 1.50% (0.20)1
余额
合计           5,878.06 1.33%      38.84 5,405.90 1.39%      75.25 4,991.20 1.41%       70.16 4,324.36 1.42%      61.45
注 1: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约定,计算储蓄代理费时需扣除网点现金所对应的储蓄代理
费,以 1.50%的费率计算


       d. 储蓄代理费的调整方式

       储蓄代理费率调整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a)主动调整

       a)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等因素对分档费率进行调整

       调整后的分档费率与前一会计年度每档储蓄存款日均余额计算得出的综合费率未
超过综合费率上限的:

       - 如与前一会计年度实际综合费率保持一致,则此类调整由双方直接协商确定并签
署相应的补充协议。

       - 如与前一会计年度实际综合费率不一致,则此类调整履行以下决策程序并签署相
应的补充协议: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
议;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后,所有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作出决议。

       调整后的分档费率与前一会计年度每档储蓄存款日均余额计算得出的综合费率超
过综合费率上限的,分档费率及综合费率上限的调整须履行以下决策程序并签署相应的
补充协议:本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后,所有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作出决议;如董事会
决定调整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b) 如由于年度内代理储蓄存款结构变化,年度综合费率预计将超过综合费率上限
的,综合费率上限的调整须履行以下决策程序并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本行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审议并向董事会出具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考虑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后,
所有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董事会作出决议;如董事会决定调整的,还应提交股东大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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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如分档费率延续前一会计年度分档费率,由于年度内代理储蓄存款结构变化,年度
实际综合费率与前一会计年度不一致且未超过综合费率上限,不属于储蓄代理费定价调
整的情形。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签署后至下一次综合费率上限调整前适用的初始综合
费率上限为 1.50%。重新签署补充协议后,综合费率上限遵从补充协议的规定。

    自 2016 年 9 月 7 日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签署以来,邮银双方未曾主动调整
储蓄代理费分档费率。

    (b)被动调整

    未来利率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比如最近一期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
设银行(以下简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会计年度平均净利差(指生息资产的平均收
益率与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额)相对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之前十年(包括
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净利差上下波动超过某一比例(“触发
幅度”),本行及邮政集团应在知悉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协商确定是否调整及如
何调整综合费率及根据调整后的综合费率调整的分档费率并履行以下决策程序:本行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并向本行董事会出具书面意见,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在考虑独
立财务顾问意见后,本行所有独立董事发表书面意见;本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如本行董
事会决定调整的,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论双方是否在六个月内完成上述协商和决
策程序就建议调整达成一致,在未完成上述协商和决策程序之前,双方继续按照未调整
的分档费率进行结算;如最终决定调整综合费率及分档费率的,调整后的综合费率及分
档费率将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适用。

    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签署后首次适用的触发幅度具体比例为 24%,首次被动
调整以 2015 年作为最近一次被动调整当年。双方就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综合费率及分
档费率进行协调和决策时,应同时确定适用于下一次被动调整的触发幅度具体比例,并
签署相应的补充协议。

    初始触发幅度(即 24%)乃基于本行与邮政集团考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净利差
水平、成本收入比的变化情况、历史综合费率、本行预计成本收入比后而确定。

    上述任一情形下,双方未就储蓄代理费率调整达成补充协议之前,原协议项下的权

                                     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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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义务应继续履行。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2006 年至 2015 年的净利差数据,及十年净利差平均值,亦即比
较基准,如下表所示:

             项目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2006 年                     2.32%                -1          2.28%         2.69%
            2007 年                     2.67%         2.73%              2.59%         3.07%
            2008 年                     2.80%         2.93%              2.45%         3.10%
            2009 年                     2.16%         2.20%              1.95%         2.30%
            2010 年                     2.35%         2.50%              1.99%         2.40%
            2011 年                     2.49%         2.73%              2.02%         2.57%
            2012 年                     2.49%         2.67%              2.02%         2.58%
            2013 年                     2.40%         2.65%              2.13%         2.56%
            2014 年                     2.46%         2.76%              2.12%         2.61%
            2015 年                     2.30%         2.49%              1.97%         2.46%
           比较基准                                          2.46%
注 1:农业银行于 2010 年上市,因此并未公开披露 2006 年及以前的财务数据
注 2:数据来源为上市银行公告


    自 2016 年 9 月 7 日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会计
年度净利差平均值相比于比较基准的变动如下: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工商银行                                 2.13%         2.16%              2.10%        2.02%
农业银行                                 2.02%         2.20%              2.15%        2.10%
中国银行                                 1.71%         1.79%              1.70%        1.69%
建设银行                                 2.12%         2.18%              2.10%        2.06%
平均值                                   2.00%         2.08%              2.01%        1.97%
相对比较基准的变动幅度                 (18.70%)     (15.45%)           (18.29%)     (19.92%)
注:数据来源为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平均净利差低于 1.87%或高于
3.05%时将触发被动调整机制。报告期内,未发生利率环境的重大变化以致触发储蓄代
理费的被动调整。

    ② 代理吸收外币存款业务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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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吸收外币储蓄存款委托代理业务,由于其金额不重大,不以“固定费率、分档
计费”公式计算,而是根据市场惯例:a. 对于短期外币储蓄存款(期限为十二个月以
内),以引自彭博的中国外币同业拆借市场利率为基础计算对应期限外币储蓄存款的综
合利率,减去对应期限综合付息率,即为短期外币储蓄代理费率;b. 对于长期外币储
蓄存款(期限为十二个月及以上),以引自彭博的全球利率互换市场利率为基础计算对
应期限外币储蓄存款的综合利率,并以中国外币隔夜拆借利率与伦敦同业拆放利率之间
的差额进行调整,再减去对应期限综合付息率,即为长期外币储蓄代理费率。外币储蓄
代理费率不适用人民币储蓄存款的综合费率上限的安排,外币储蓄代理费率可能超过
1.50%。

    ③ 不设定以金额表示的年度上限

    就代理吸收存款业务而需支付的储蓄代理费的上限而言,储蓄代理费的金额基于人
民币及外币代理储蓄存款金额及类别而定,虽然本行对人民币储蓄代理费综合费率设定
上限为 1.50%,但本行无法控制人民币及外币代理储蓄存款发生额,从而无法控制储蓄
代理费的金额。因此,本行无法预测应支付邮政集团的储蓄代理费金额,而且储蓄代理
费的历史金额存在波动,参考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项下交易的过往金额未必会公
平及有意义地反映未来预期储蓄代理费。故就本行应支付邮政集团的储蓄代理费设定上
限并不切实可行。因此,本行 2016 年 H 股上市时,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本行就代理吸收
存款业务而需支付的储蓄代理费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关于以金额表示年度上限
的规定。

    3)代理银行中间业务

    ① 定价原则

    本行作为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主体,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代理银行中间业务
先在本行确认收入,再按照“谁办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本行向邮政企业支付手续费及
佣金。对本行而言,开展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时,本行仅因代理网点使用本行服务器和系
统而增加少量边际成本,且本行因沉淀资金增强本行流动性等益处得到补偿,因而代理
银行中间业务对本行的经营业绩没有重大净影响。

    采用“谁办理谁受益”安排的理由如下:

    a. 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服务是本行向其客户提供的核心服务之一,对本行的发展及

                                     3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壮大至关重要。代理网点的大部分客户使用代理网点的中间业务服务。代理网点提供包
括中间业务服务在内的全面的服务有助于本行吸引忠诚的客户及存款,间接为本行的盈
利能力提升作出贡献。因此,就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而向邮政企业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考
虑了与代理网点所吸引的客户及通过代理网点存入银行的个人存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占本行个人
存款总额的 76.14%、75.99%、75.75%和 74.24%)有关的利益。同时,采用“谁办理谁
受益”安排也有助于调动代理网点有效开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支持本行中间业务的健
康发展、收入结构的持续优化。

    b. 在确定本行向邮政企业应支付费用的金额时,主要考虑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涉及
的资金给本行带来的收益,及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给本行带来的成本,具体分析如下:

    客户就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而存放在本行的资金增强了本行的流动性,为本行带来益
处。具体而言,代理网点办理代理保险、代销基金、代销国债等代理类中间业务时,购
买保险、国债、基金等产品的资金需划转或存放于本行,在此期间这些资金可为本行带
来利息收入。

    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给本行带来的成本主要是因代理网点使用本行的相关服务器和
系统而产生,包括(a)该等服务器和系统的建设成本,和(b)该等服务器和系统因处
理代理银行中间业务发生的运维成本。

    就上述(a)项而言,由于代理网点是本行经营网络的组成部分,本行作为中间业
务的业务主体,为其所有客户提供包括中间业务在内的金融服务。因此,无论代理网点
是否办理中间业务,是否使用中间业务相关的服务器及系统,本行均须进行相应的建设
以供自营网点开展中间业务。并且,本行服务器及系统在处理自营和代理网点的中间业
务时并无任何差异。因此,本行服务器及系统的建设成本为本行作为业务主体保证其满
足客户需求和内部管理须承担的必要成本,不应由代理网点分担,也未因处理代理银行
中间业务而增加。

    就上述(b)项而言,该等运维成本与业务量并非线性关系,即,相关运维成本不
随业务量增长而同步增加,而是与服务器及系统的数量和复杂程度等因素相关。如上所
述,本行作为业务主体,本就必须建立服务器和系统并进行运维,且本行服务器及系统
在处理自营和代理网点的中间业务时并无差异。因此,本行中间业务服务器及系统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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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而额外增加的运维成本较小。

    c. 本行因代理银行中间业务形成的资金所带来的年度利息收入总体不低于本行后
台系统因处理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而额外增加的运维成本(年度利息收入根据代理网点办
理代理保险、代销基金、代销国债等代理银行中间业务形成的资金日均余额进行测算。
在计算对应的利息收入时:(a)代理保险和国债形成的资金收益计算参考了当年净利
差和七天银行间质押式回购利率;(b)代销基金的资金收益计算则参考了上海银行间
同业拆放利率,主要是因为代销基金的资金应用于购买产品平均时间相对较短)。因此,
本行在将代理银行中间业务手续费全额计入本行收入后,再将其作为手续费和佣金支付
给邮政企业,即“谁办理谁受益”的原则,是符合本行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也符合一
般商务条款的安排。

    综上所述,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于代理银行中间业务先在本行确认收入,再按
照“谁办理谁受益”的原则,由本行向邮政企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是符合本行及其股
东的整体利益、符合一般商务条款的安排,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
情形。

    ② 不设定以金额表示的年度上限

    本行的自营网点及通过邮政集团营运的代理网点共同构成本行的运营网络。自营和
代理网点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在很大程度上基本相同,客户不会加以区分。本行及邮政
集团对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的交易金额无控制权,而该等交易的金额则取决于通过代理网
点向客户提供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的业务量。由于客户对代理银行中间业务需求受市场供
求、当地银行业市场竞争情况、各级政府相关政策等多项因素影响,本行就代理银行中
间业务向邮政集团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的历史金额存在波动,因此未必会公平及有意义
地反映预期未来本行向邮政集团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故准确预计代理银行中间业务的
年度上限并不切实可行。对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设定任何年度上限并不符合本行及其客户
的利益,这会妨碍本行通过代理网点及时以可预测方式向客户提供该等服务。因此,本
行 2016 年 H 股上市时,香港联交所已批准本行就代理银行中间业务而需支付的手续费
及佣金豁免严格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关于以金额表示年度上限的规定。

    4)促进存款业务发展的相关机制

    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代理网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行有关业务制度,并在


                                     3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业务活动、组织管理、员工管理及风险管理等方面接受本行全面指导、监督和检查。具
体就个人存款业务而言,自营和代理网点统一执行本行总行制定的个人存款业务管理和
利率政策。

    近年来,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进一步加快,吸收储蓄存款竞争日益激烈,本行
需在有效管控付息成本的情况下,努力保持储蓄存款规模的稳定增长,不断增强竞争优
势。因此,本行促进存款业务发展的相关机制包括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和存款激
励两个安排,分别对应控制存款付息成本和激励存款业务发展两个方面。

    就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而言:

    ① 定价机制

    本行向个人提供存款服务,是个人存款业务的运营主体,负责支付存款利息。为有
效控制存款付息成本,本行制定存款利率政策,并根据个人存款的存期和起存金额的不
同,设定不同的存款利率承担上限(按基准利率的倍数计),并据此计算代理网点吸收
存款超出利率承担上限的金额,该金额即为邮政集团应承担的成本。

    ② 定价原则及历史定价

    报告期内,调整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时,本行主要参考了 a. 新开户存
款的付息成本和与同业的差距:将本行每月的新开户存款付息率,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相应期限的每月新开户加权平均利率水平进行对比,并分析本行的付息水平与同业的差
距;b. 储蓄存款规模增速和市场占有率:主要分析本行储蓄存款规模每月累计同比增
速,本行累计新增储蓄存款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占有率排名等信息。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上述因素自主决定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并根据存
款的期限和金额适用不同的分担上限比例,历次调整适用于自调整日后的新开户存款,
并统一适用于本行自营和代理网点的储蓄存款。存款利率上浮付息成本分担上限以基准
利率的倍数计量,具体如下表所示:

                                          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 2
 存期 起存金额 1 2016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 8 月 20 日 1 月 1 日 3 月 1 日 2 月 14 日 4 月 1 日 6 月 1 日 5 月 1 日
         5 万元以上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三个月
         5 万元以下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六个月 5 万元以上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3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 2
                 1
 存期 起存金额        2016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8 年 2019 年
                     1 月 1 日 8 月 20 日 1 月 1 日 3 月 1 日 2 月 14 日 4 月 1 日 6 月 1 日 5 月 1 日
        5 万元以下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5 万元以上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3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1.40 倍
 一年
        5 万元以下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3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1.30 倍
        5 万元以上                                                                    1.40 倍   1.40 倍
 二年                  1.30 倍   1.20 倍   1.10 倍     1.10 倍    1.17 倍   1.17 倍
        5 万元以下                                                                    1.30 倍   1.30 倍
        5 万元以上                                                                    1.40 倍   1.30 倍
 三年                  1.30 倍   1.20 倍   1.10 倍     1.10 倍    1.10 倍   1.14 倍
        5 万元以下                                                                    1.30 倍   1.10 倍
注 1:“以上”均含本数
注 2:每列表示该列对应日期起至下一次调整前适用的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相对于基准
利率的倍数
注 3: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8 年 2 月 13 日,本行维持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上限倍数不变,
但将起存金额由 5 万元调整为 20 万元:一年期存款起存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本行承担付息成本
上限为基准利率的 1.4 倍;起存金额在 20 万元(不含)以下,本行承担付息成本部分为基准利率的
1.3 倍,收紧了利率管控


    ③ 商业合理性

    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是本行基于市场情况有效管理个人存款付息成本的制
度安排,充分反映了本行主动管理负债的能力,能够有效控制自营网点和代理网点的利
率上浮水平、降低付息成本并调动网点积极性。本行总行基于可比同业的个人存款付息
率、资金市场价格、收益率水平等市场因素及实际经营情况,统一设定个人存款利率承
担上限,自营和代理网点吸收个人存款的付息率如超过存款利率承担上限,自营和代理
网点将依据存款利率承担上限计算其应承担的成本金额。自营网点应承担的成本金额冲
减其收入,由于代理网点由邮政集团负责日常运营,代理网点应承担的成本金额由邮政
集团承担,具有商业合理性。

    就存款激励而言:

    ① 定价机制

    结合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机制,本行于 2018 年推出常态化的阶段性存款激
励机制,直接针对部分或全部期限的新增存款净额进行激励,作为本行促进存款发展相
关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本行于存款激励政策实施期间,以与邮政集团约定的月日均余
额为基数,计算代理网点部分或全部期限各月份相应期限存款月日均净增额,并依据约
定的相应费率标准计算存款激励金额。

                                                 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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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定价原则及历史定价

    存款激励机制是本行为积极应对不同时期的市场竞争,提高分支机构发展相应期限
个人存款的积极性、直接刺激相应期限存款规模增长并优化本行整体存款结构的有效工
具。报告期内,本行综合参考了市场竞争环境及本行存款规模增长、存款结构优化的需
求调整存款激励政策,体现了本行主动管理负债的能力。

    同时,本行对代理网点的存款激励为应支付邮政集团的金额,且作为促进存款业务
发展机制安排的一部分,存款激励金额任何情况下将不高于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
机制下邮政集团需承担的金额,即存款激励的定价调整不会导致本行向邮政集团结算的
储蓄代理费及其他金额的净增加。

    报告期内,本行共进行了两次阶段性存款激励,具体如下表所示:

   实施阶段                                存款激励政策内容
2018 年 10 月 以 2018 年 9 月为基数月,当月存款激励金额=(当月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基数月
至 2019 年 3 月 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6‰÷12
                以 2019 年 4 月为基数月,当月存款激励金额=(当月活期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基
  2019 年 5 月
                数月活期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10‰÷12+(当月一年期及以下定期储蓄存款月日
  至报告期末
                均余额-基数月一年期及以下定期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6‰÷12


    ③ 商业合理性

    存款激励是本行为激励各网点发展部分或全部期限个人存款、优化存款结构的制度
安排,充分反映了本行主动管理负债的能力。为积极应对不同时期的市场竞争,本行实
施阶段性存款激励,对自营和代理网点特定期间内部分或全部期限新增存款净额给予激
励,提高分支机构发展相应期限个人存款的积极性,优化本行整体的存款结构,代理网
点的存款激励为应支付邮政集团的金额,且作为促进存款业务发展机制安排的一部分,
存款激励金额任何情况下将不高于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的金额,具有商业合理
性。

    综上,由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和存款激励组成促进存款业务发展的相关机制
是本行促进储蓄存款规模增长、优化存款结构和控制整体付息成本的重要手段,反映了
本行主动管理负债的能力,具有商业合理性。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和 2016 年,促进存款发展的相关机制结算净额分
别为-10.15 亿元、-22.38 亿元、-13.66 亿元和-4.08 亿元,与储蓄代理费以净额结算后,


                                          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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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应由邮政集团承担的成本均已实际支付。同时考虑到应付邮政集团的存款激励金额
在任何情形下将不高于相应季度邮政集团根据存款利率上浮利息成本分担计算的应承
担成本金额,因此本行向邮政集团支付的总金额并不会因促进存款发展相关机制而净增
加,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租赁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日常业务经营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相互租赁房屋、
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报告期内,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的租赁情况如下:

    1)向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租赁

                                                                            单位:百万元
    租赁类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房屋及其他                        38             84                  121                137


    根据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邮政集团及其控
制的企业租用本行若干房屋及附属设备用于营业或办公。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租金标准参照现行市场价格为基准而确
定。市场价格是指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出租处于同区域或邻近区域类似资产的价
格。

    报告期内,本行向关联方提供租赁交易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极小,本行向关联方
提供租赁的价格与同区域或邻近区域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显著差异。本行向关联方提
供租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接受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提供的租赁

                                                                            单位:百万元
    租赁类型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房屋及其他                    456                985                 986               1,090


    根据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邮政集团同意将
其拥有的若干土地使用权、房屋及附属设备等资产出租给本行。本行租用上述房产及附
属设备主要用作营业网点或办公,符合邮储银行的业务需求。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项下租金标准参照现行市场价格为基准而确

                                         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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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市场价格是指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出租处于同区域或邻近区域类似资产的价
格。

       报告期内,本行接受关联方租赁交易金额占营业支出的比例很小,本行接受关联方
提供租赁的价格与同区域或邻近区域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显著差异。本行接受关联方
租赁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因上述租赁而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 截至 2018 年 12 月 截至 2017 年 12 月 截至 2016 年 12 月
          项目
                           30 日             31 日              31 日              31 日
使用权资产                         87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                           90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综合服务
及其他交易

       1)向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提供综合服务及销售
业务材料

       本行向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主要为劳务服务及代理业务服务,其中劳务服务包括
押钞寄库、设备维护和其他服务,代理业务服务包括代理保险及代销基金业务。本行向
关联方销售业务材料主要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使用的业务单册等印刷品。报告期内,本
行向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及销售业务材料的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邮政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1                   12         32            80         43
向关联方销售业务材
                     邮政集团及其他关联方                      -             2         11             3
料
代理保险             中邮保险                                126        168           113         60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
代销基金                                                      13         11            16         24
                     限公司
                     中邮证券、中邮创业基金管
托管服务             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邮                 18         54            56         35
                     鸿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169        267           276        165
注 1:其他关联方包括邮政集团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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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向关联方销售生产材料及其他商品,是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经公平磋商确定。

       本行提供的押钞寄库服务,本行与关联方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确定结算价,在没有市
场价格的情况下,按各自使用该等服务的网点数占比分摊押钞寄库服务的相关成本。本
行提供的设备维护服务,本行与关联方按各自使用该等服务的网点数占比分摊发生的相
关成本。

       本行向关联方提供代理保险服务是按照本行对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相当的条
款作出。

       本行向关联方提供托管服务是按照本行对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相当的条款作
出。

       报告期内,本行向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的交易金额较小,与相应类型的非关联交
易合同条款对比,无显著差异。本行向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及销售业务材料定价公允,
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2)接受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提供的综合服务及
采购商品

       本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主要包括劳务及营销服务,其中提供的劳务主要包
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广告商函、邮寄和其他服务,营销服务主要为存款业务营销及
其他业务营销服务。本行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主要包括邮品及邮品之外的宣传用品及与
银行业务相关的其他材料。最近三年及一期,本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及采购商
品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交易内容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邮政集团及其他
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                                495         1,050            941           689
                     关联方
接受关联方提供营销服 邮政集团及其他
                                                  181           404            457          1,265
务1                  关联方
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及商 邮政集团及其他
                                                   22               61             85         50
品                   关联方
补充员工医疗保险     中邮保险                      15               36             30         24
合计                                              713         1,551          1,513          2,028
注 1:2016 年度接受关联方提供营销服务中包括本行于 2016 年 1 月至 5 月期间接受的邮政集团提
供的一次性且非持续的存款营销服务



                                          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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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向关联方采购邮品或使用其邮寄服务是按与独立第三方消费者在公开市场向
关联方采购该类邮品或使用其邮寄服务相当的条款作出,并供本行自用或消费。本行向
关联方采购邮品之外的其他商品是按本行与独立第三方消费者在公开市场采购该等商
品相当的条款作出。

    关联方提供的押钞寄库服务,本行与关联方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确定结算价,在没有
市场价格的情况下,按各自使用该等服务的网点数占比分摊押钞寄库服务的相关成本。

    关联方提供的设备维护服务,本行与关联方按各自使用该等服务的网点数占比分摊
发生的相关成本;对物业服务、商函广告、培训及其他服务成本参照现行市场价格经双
方公平磋商确定。

    关联方向本行提供存款及其他业务营销服务的费用是在参考本行向公司客户支付
的利率及本行该等资金的回报率的基础上,双方经公平磋商而确定。

    2016 年,本行与邮政集团基于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由本行向邮政集团支付 12.65
亿元用于采购邮政集团提供的营销服务,其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金额
一次性存款营销服务费                                                          791
公司存款营销费                                                                471
小额贷款营销费                                                                  2
信用卡营销费                                                                    1
                   合计                                                      1,265



    ① 一次性存款营销服务费

    2015 年,央行连续五次降息降准、市场流动性充裕,行业存款规模增长提速,同
时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央行正式放开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叠加存款保险制度
的实施、资金脱媒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银行业存款竞争尤其激烈。

    在上述背景下,本行于 2015 年 3 月至 12 月期间连续 4 次上调个人定期整存整取协
议利率定价政策,扩大分支机构存款利率上浮空间,以期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加强存款
业务竞争力,维持存款规模的合理增长。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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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采取上述措施,2015 年 4 月后本行储蓄存款减少明显,2015 年 4 至 9 月累计
减少 1,060 亿元,新增存款市场份额降至 7.6%。进入 10 月存款旺季后,10 月和 11 月
累计新增存款 683 亿元,但其中新增存款主要集中在活期,定期存款仅新增 76 亿元,
同比少增 381 亿元,增长极为乏力。结合当年的外部市场和竞争环境,本行判断在利率
上浮空间放松的背景下,即将来临的春节旺季存款竞争势必异常激烈。因此为引导分支
机构主动管理利率价格,避免陷入存款利率价格战而使付息成本持续承压,同时调动分
支机构发展储蓄存款积极性,本行决定对个人定期整存整取协议利率存款业务相关定价
政策进行调整,并开展一次性的旺季存款营销,对分支机构旺季吸收存款支付一次性存
款营销服务费,旺季存款营销的政策具体如下:

    于 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共计 6 个月)期间,以 2015 年 11 月份月均存款
余额为基点,按月针对储蓄存款月日均净增额,以年化 6‰的费率标准给予分支机构奖
励,当月收入奖励金额=(当月储蓄存款月日均余额-2015 年 11 月份月日均余额)*6‰
/12。

    实施上述一次性旺季存款营销后,从规模增长角度,2015 年 12 月至 2016 年 5 月
期间,本行新增储蓄存款 4,543 亿元,其中 2016 年前 5 月新增 4,029 亿元,较 2015 年
同期多增 2,050 亿元。从市场占有率角度,2016 年 5 月,本行个人存款市场占有率达
10.12%,较 2015 年 12 月提升了 26 个基点,而新增个人存款市场占有率达 15.56%,为
银行业第一。

    综上,本行的一次性旺季存款营销在存款业务增长乏力的背景下,有效刺激了个人
存款规模增长,以 7.91 亿元的一次性存款营销服务费,换取了新增储蓄存款同比提高
2,050 亿元、同比增长 104%的优异回报,巩固了本行存款业务的传统优势,在激烈的市
场竞争中维护了市场地位,具有合理性。

    ② 公司存款营销费

    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第十九条,代理网点不得开办资产和对公存款业
务。因此邮银双方基于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在银行业务开展初期由邮政集团向本行提供
持续性的公司存款营销服务,代理网点引导公司客户至本行的自营网点,并由本行向其
支付一定营销费用。

    本行就代理网点提供的公司存款营销服务,向其支付的营销费用在参考本行相应资


                                       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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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回报率扣除本行向公司客户支付利息率的利差收益率基础上,邮银双方经公平磋商确
定。具体而言,本行各省分行可根据当地实际市场环境和经营情况,由省分行与该地的
邮政集团省分公司签署协议,合理协商并约定具体营销费率,最高不得超过本行相应资
金回报率扣除本行向公司客户支付利息率的利差收益率。考虑到本行其他成本,包括新
客户使用公司系统的成本、前台柜员的人工成本等并不因接受新客户而显著增加,因此
除利息支出外,本行不会因接受代理网点公司存款营销服务而付出额外成本。同时考虑
到本行可因代理网点营销服务而拓展公司客户基础、增强资金实力,有利于邮银双方发
挥各自优势,通过开拓市场、整合资源,实现协同发展和板块联动。

    综上,本行开展代理网点营销服务具有合理性,相关营销费用的定价公允。

    本行的公司存款营销业务源于本行业务开办初期,是在对公存款业务竞争力相对薄
弱的发展阶段,为抢占市场、做大规模,而加强邮银协同,发挥代理网点对公共机构和
政府部门的覆盖优势,共同加快邮政金融业务发展的安排,是本行成立初期拓展公司客
户基础、扩大服务覆盖区域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本行以较低成本拓展存款客户基础、增
强资金实力。但随着本行公司业务近年来的快速发展,公司客户的行业覆盖和地理区域
不断拓展,故报告期内本行代理网点营销公司存款的规模呈下降趋势,预计未来本行代
理网点营销公司存款及公司存款营销手续费规模将进一步降低。

    ③ 小额贷款及信用卡营销费

    根据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第十九条,代理网点不得开办资产和对公存款业
务。因此邮银双方基于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由邮政集团向本行提供持续性的小额贷款和
信用卡营销服务,代理网点引导具有信贷业务需求的个人客户至本行的自营网点,并由
本行向其支付一定营销费用。

    本行就代理网点提供的小额贷款和信用卡营销服务,向其支付的营销费用经邮银双
方公平磋商确定,具有合理性。2016 年,本行就小额贷款及信用卡营销服务向邮政集
团支付的营销费合计约 265 万元,占上述关联采购总额的 0.21%,比例相对较小。

    报告期内,本行接受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及采购商品的交易金额较小,与相应类
型的非关联交易合同条款相比,无显著差异。本行向关联方提供的综合服务及销售商品
定价公允,不存在向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4)商标许可使用

                                    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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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 9 月 5 日,本行与邮政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该协议自签署
日期生效,有效期二十年。在商标许可协议有效期内,邮政集团许可本行无偿使用协议
项下的商标,本行无需支付任何对价。

       2.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的其他关联
交易

       本行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之间发生正常的银行业务往来交易,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和各类金融投资等,上述关联交
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截至报告期各期
末的发放贷款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邮政集团
                    17    0.00%         -         -       -                 -          -          -
及其他关联方 1
注 1:其他关联方包括邮政集团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


       (2)吸收存款余额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截至报告期各期
末的吸收存款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邮政集团           8,302     0.09%      9,455     0.11%     13,464    0.17%     10,593      0.15%
其他关联方         2,115     0.02%      1,799     0.02%      3,265    0.04%      2,632      0.04%
合计              10,417     0.11%     11,254     0.13%     16,729    0.21%     13,225     0.18%


       (3)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

       下列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主要包括与中邮保险及中邮证券等之间的交易。
该类交易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34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关联方          1,370     1.90%        7,546      10.17%        3,618     7.47%      1,763      0.63%


    (4)金融资产投资

    下列金融资产投资主要包括本行购买的邮政集团发行的企业债券、中邮创业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货币基金、中邮证券发行的资产管理计划等。上述投资截至报告
期各期末的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交易内容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及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邮政集团                 -          -      1,217          0.36%          -          -          -          -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514     0.16%           507          0.15%          -          -          -          -
公司
中邮证券                 -          -           -             -    10,542     8.79%      3,792      5.50%
债权投资
邮政集团             394     0.01%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邮政集团             933     0.45%         2,318          1.2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030     0.30%      3,000      0.26%
公司



    (5)应收款项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截至报告期各期
末的应收款项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3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邮政集团
                    261   1.28%       265     1.42%                284     1.48%          304    2.15%
及其他关联方
注 1: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比例


    (6)应付款项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截至报告期各期
末的应付款项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金额     占比 1
邮政集团
                  1,389   2.28%     1,933     3.72%               2,012    3.88%        1,771    4.98%
及其他关联方
注 1:占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负债”项目的比例


    (7)关联方承诺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有关的承诺主要事项
为经营租赁承诺,该类承诺在报告期各期末的余额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邮政集团
                           不适用                      1,075                 1,004                1,172
及其他关联方


    (8)关联方授信

    本行对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的授信主要包括向中
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函业务,该类授信在报告期各期末的余额情况如
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关联方名称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关联方                          1                       2                      1                     -


    (9)应付利息



                                                 3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截至报告期各期
末的应付利息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名称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邮政集团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84        0.09%              58        0.06%
及其他关联方


    (10)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及非利息收入金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邮政集团的合营及联营企业发生的利
息收入、利息支出及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63       0.03%            45         0.01%       114           0.04%          112           0.04%
利息支出                 93       0.13%        241            0.19%       223           0.19%          229           0.19%
手续费及佣金
                          1       0.01%            3          0.01%            1        0.00%               -              -
收入


    3. 本行与本行主要股东(不含邮政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与本行主要股东(不含邮政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之间发生正常的银行业务往来交易,主要包括
发放贷款、吸收存款、各类金融投资和资金市场业务等,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
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与本行主要股东(不含邮政集团)及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
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内容 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3,345      0.07%       1,294          0.03%               -            -               -          -


                                                        34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内容 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121      0.00%             19    0.00%               -              -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6    0.02%              -           -            -              -          -          -
构存放款项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300       0.09%               -              -          -          -
债权投资                615      0.02%             35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10    0.00%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拆出资金                     -          -    1,026       0.36%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08       0.34%               -              -          -          -
衍生金融资产               10    0.27%             72    1.00%               -              -          -          -
衍生金融负债               17    0.42%             82    1.27%               -              -          -          -
注 1:对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之前为“对本行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下同


    (2)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主要股东(不含邮政集团)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
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90    0.05%        151        0.04%                  -          -          -          -
利息支出                     1    0.00%        135        0.11%                  -          -          -          -


    4. 本行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行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
员以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贷款、存
款、各类金融投资和同业业务等,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
其定价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致。

    (1)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


                                                   34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家庭成员以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
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及占同类
交易余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内容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50,742     1.12%      65,067       1.57%        32,533      0.92%     57,217      1.95%
吸收存款             2,355     0.03%       2,079       0.02%         2,232      0.03%      1,433      0.0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342      0.34%     25,820      2.2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479     4.26%      13,798       4.04%         4,030      3.36%       810       1.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000      0.11%        250      0.03%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662      0.19%      5,700      0.38%
拆出资金             8,951     3.25%       7,896       2.76%         2,100      0.66%             -          -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359     0.50%              -           -            9    0.02%        675      0.24%
构存放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6,003     12.16%     10,112       7.20%        11,801      3.98%     13,001      7.4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874       0.36%           200      0.14%             -          -
债权投资            20,941     0.65%      12,335       0.4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1,222     0.59%         380       0.2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     9.58%             53    9.58%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衍生金融资产           193     5.14%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227     5.61%              -           -            -          -           -          -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64      0.39%        84       0.25%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2    0.01%            11   0.01%
其他资产                   4   0.02%             9     0.05%               -          -           -          -
其他负债                   2   0.00%             9     0.02%               -          -           -          -
使用权资产              18     0.2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租赁负债                19     0.2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
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以下简称“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
发生的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拆出资金、发放贷款和垫款、债
权投资和存放同业款项。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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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分别为
134.79 亿元、137.98 亿元、40.30 亿元和 8.10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
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增长较快,主要是由于:(1)本行在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把握市场交易机会,有序增加了同业
存单市场的参与度,适当增加了购买包括平安银行(本行外部监事郭田勇在平安银行任
独立董事)在内的他行发行的同业存单的规模;(2)由于邮政集团董事、总经理张金
良于 2018 年 8 月任职,因此光大银行自 2018 年起成为本行关联方,本行购买的光大银
行发行的金融债和同业存单计入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 89.51
亿元、78.96 亿元、21.00 亿元和 0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
法人之间发生的拆出资金余额快速增长,主要是由于(1)本行根据市场行情和行内资
金头寸,与天津银行(本行外部监事郭田勇曾任天津银行独立董事)灵活开展拆出业务,
使得报告期各期期末的时点余额出现变化;(2)由于邮政集团董事、总经理张金良于
2018 年 8 月任职,因此光大银行自 2018 年起成为本行关联方,本行与光大银行之间的
拆出资金计入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分别为
507.42 亿元、650.67 亿元、325.33 亿元和 572.17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关联自
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较高且有所波动,主要是由于(1)
本行根据市场行情及实际经营情况,调整了与平安银行之间福费廷和票据业务的规模;
(2)由于邮政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爱力于 2018 年 7 月任职,邮政集团董事、总经
理张金良于 2018 年 8 月任职,因此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信股份”)
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铁塔”)及光大银行等公司自 2018 年起分
别成为本行关联方,本行与中国电信股份和中国铁塔之间的公司贷款,以及与光大银行
之间的福费廷和票据业务计入关联交易金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
法人之间发生的债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209.41 亿元和 123.35 亿元。2017 年及以前,本行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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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未设立债权投资科目。2018 年至 2019 年,本行与本行关联自
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债权投资余额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科学开展大类
资产配置,主动加大对同业银行发行的金融债以及同业存单等产品的投资配置,其中包
括对于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和江西银行发行的金融债及同业存单的投资。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分别为
60.03 亿元、101.12 亿元、118.01 亿元和 130.01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
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存放同业款项余额较高且逐年下降,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
减少存放同业,并将更多资金配置在收益较高的资产上,其中包括了对与贵阳银行(本
行外部监事曾康霖、郭田勇曾任贵阳银行独立董事)、平安银行和天津银行等机构的存
放同业款项余额的下降,但相关下降金额被光大银行于 2018 年起纳入本行关联方所部
分抵消。

    (2)报告期内,本行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以及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领导班子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由其担任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他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及占同类交易金
额比例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1,847      0.97%    3,333       0.93%     3,862      1.27%     4,787       1.72%
利息支出                59   0.08%     393        0.31%      348       0.30%       219       0.18%
手续费及佣金
                        37   0.50%      67        0.46%          -          -          -          -
支出
业务及管理费            35   0.05%      71        0.05%          -          -          -          -


       5. 本行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行在日常经营业务中,与本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主要包括贷款、存
款等,上述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和正常业务程序进行,其定价与独立第三方交易一
致。

    (1)日常经营业务中发生的关联交易


                                              34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余额及占同类交易余额比例
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发放贷款和垫款            76     0.00%               68       0.00%              86      0.00%               80    0.00%
吸收存款                  279    0.00%              320       0.00%            343       0.00%           349       0.00%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      0.00%                5    0.01%


    (2)报告期内,本行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额情况如下表列
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交易内容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利息收入                  2     0.00%                3        0.00%               3      0.00%               3     0.00%
利息支出                  2     0.00%                3        0.00%               4      0.00%               6     0.00%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本行的关键管理人员是指有权力及责任直接或间接地计划、指令和控制本行的活动
的人士,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单位:百万元
       项目名称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1                              4                         12                     14                      15
注 1:2019 年 1-6 月关键管理人员的部分薪酬待考核后发放;2018 年董事和监事的部分薪酬待考核
后发放;2017 年及 2016 年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为考核后的最终薪酬。其中,职工监事薪酬为担任本
行监事获得的薪酬,不含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4)本行关键管理人员从本行的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关键管理人员从本行贷款的人数、金额和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除人数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当期发生贷款人数                           1                          1                          1                        1
  期末贷款余额                          14.10                     30.75                    63.21                   385.23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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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当期利息收入                   0.38                 1.62                2.73              16.49


       报告期内,本行关键管理人员从本行的贷款均为一般关联交易,均已报关联交易控
制委员会进行了备案。本行未向关键管理人员发放无担保贷款。本行按照商业原则向关
键管理人员发放贷款,条件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关键管理人
员从本行的贷款符合《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5)本行员工从本行的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除关键管理人员之外,本行其他员工(此处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
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内部人范围)从本行贷款的人数、金额和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除人数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1-12 月    /2017 年 1-12 月    /2016 年 1-12 月
当期发生贷款人数                    5                   6                   6                   7
  期末贷款余额                 541.29               448.15              452.02             499.79
  当期利息收入                   9.18                18.59               22.04              28.09


       报告期内,本行员工从本行的贷款均为一般关联交易,均已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进行了备案。本行未向员工发放无担保贷款。本行按照商业原则向员工发放贷款,条件
不优于对非关联方的同类交易。报告期内,本行员工从本行的贷款符合《商业银行与内
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三)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本行自 2016 年 H 股上市以来,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香港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先后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规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公司治理文
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回避制度及其他与规范关联交易有关的事项做出了明确规
定。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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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符合中国证监会对 A 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本行已根据境内相关
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现行公司治理文件进行修订和
完善。发行上市后生效的相关文件对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程序作出的相应规定具体如
下:

       1.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六十一条 对于存在虚假陈述、滥用股东权利或其他损害本行利益行为的股东,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其派出机构可以限制或禁止本行与其开展关联交易,限制
其持有本行股份的限额、股权质押比例等,并可限制其股东大会召开请求权、表决权、
提名权、提案权、处分权等权利。”

    “第六十三条 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违
反规定,给本行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五条 ……拥有本行董、监事席位的股东,或直接、间接、共同持有或控
制本行百分之二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出质本行股份,事前须向本行董事会申请备
案,说明出质的原因、股权数额、质押期限、质押权人等基本情况。凡董事会认定对本
行股权稳定、公司治理、风险与关联交易控制等存在重大不利影响的,应不予备案。在
董事会审议相关备案事项时,由拟出质股东委派的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十九条 本行与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
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第七十条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十九)审议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第九十三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本行或本行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一百一十八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或者作
为其他股东的代理人参与投票表决。就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关联股东代表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不得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应当充分
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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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四十八条 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
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具
有以下职权:

    (一)重大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一百四十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本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尤其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发表意见:(一)重大关联交
易;……”

    “第一百五十一条 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失职:……(四)关联交
易导致本行重大损失,独立董事未行使否决权的;……”

    “第一百五十九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决
定或者授权行长决定本行其他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
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二十二)审议批准或者授权董事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批准关联交易(依法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
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专项报告;……”

    “第一百六十条 董事会决定设立法人机构、企业兼并收购、对外投资、资产购置、
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和关联交易的权限由股东大
会确定,董事会应当就其行使上述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
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程规定对需要报股东大会的事项报股东大
会批准。”

    “第一百八十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
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一百八十一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审议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向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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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出建议;

    (二)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及时向本行相关人员公布;

    (三)对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提
交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查批准本行关联交易及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
事项,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

    (五)审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二百三十九条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诚信
原则,不应当置自己于自身的利益与承担的义务可能发生冲突的处境。此原则包括(但
不限于)履行下列义务:……(十六)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本行利益;……”

    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二十)审议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行章程规
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第二十四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
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二)与本行或本行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十四条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得参与或者作为其
他股东的代理人参与投票表决。就该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关联股东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不得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十一)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决定或者授
权行长决定本行其他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
业银行业务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二十二)审议批准或者授权董事会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批准关联交易(依法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就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向股东大会作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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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条 董事会决定设立法人机构,企业兼并收购、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
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和关联交易的权限由股东大会确
定,董事会应当就其行使上述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第十九条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可以
根据需要设立其他专门委员会和调整现有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
董事应占多数,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

    “第二十三条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审议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向董事
会提出建议;

    (二)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及时向本行相关人员公布;

    (三)对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提
交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查批准本行关联交易及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
事项,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

    (五)审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个人或其所任职的其他企业直接或间接与本行已有的或者计划中的合同、交
易、安排有关联关系时(聘任合同除外),不论有关事项在一般情况下是否需要董事会
批准同意,董事均应当及时告知董事会、监事会其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

    董事与董事会会议所议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该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等事项时应
当回避,不得对该事项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并且不得计入有
关董事会出席会议的法定人数内。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重大利害关系的董事出席
方可举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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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委托和受托出席董事会会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四)在审议
关联交易事项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关联董事也不得接受非关联
董事的委托。……”

    “第六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尤其
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董事会发表意见:(一)重大关联交易;……”

    4.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本行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以
下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
前,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的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第二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本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
立意见,尤其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发表意见:(一)重大关联交易;……”

    “第二十五条 独立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失职:(四)关联交易导致本
行出现重大损失,独立董事未行使否决权的;……”

    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行发生银保监会定义的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关联交易和重大关联交
易分别履行备案、审批程序,具体如下:

    (一)一般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 1%以下,
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 5%以下的交易。一般关联交
易根据所属业务规定,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后,报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重大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资本净额 1%以上,
或本行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资本净额 5%以上的交
易。重大关联交易根据所属业务规定,履行业务审查及决策程序后,提交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审查并形成书面意见,报董事会进行审批。独立董事应对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计算关联自然人交易余额时,其近亲属应合并计算;计算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
余额时,与其构成集团客户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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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 本行发生 A 股规则定义的关联交易,按照应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
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
以及其他类型的关联交易分别履行备案、审批、披露程序,具体如下:

    (一)应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
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的关联交易。本行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
交易,在本行定期报告中披露其余额及风险敞口。

    (二)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
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以上的关联交易。

    (三)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是指本行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
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受赠现
金资产、单纯减免本行义务的债务除外),以及本行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交易。

    (四)本行可在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之前,对未来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按
类别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结果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实际执行中,
不超过预计总金额的,无需重复履行审批和披露程序;超出预计总金额的,重新提交董
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五)对于应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应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对于应由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并及时披露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应同时对该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独立董事和关联交易
控制委员会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独立董
事应当对该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以及内部审批程序履行情况发表书面意见。”

    “第二十八条 本行发生香港交易所定义的关联交易,应按照香港交易所要求分别
履行申报、公告、董事会批准和独立股东批准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获香港交易所完全豁免的关联交易,应按照本行内部授权程序审批,报董事
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进行备案。

    (二)获香港交易所部分豁免的关联交易,应按照香港交易所要求履行申报、年度
审核、公告及董事会批准程序。

    (三)未获香港交易所豁免的关联交易,应按照香港交易所要求履行申报、年度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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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公告及董事会批准、独立股东批准程序。”

(四)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维护本行股东及本行整体利益,本行积极规范关联交易,严格控制关联交易风险,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本行严格执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规则》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对关联交易回避
表决、决策权限和决策程序等内容的相关规定,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开、公允、合理,从
而保护本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合规性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行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本行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履行了所需的程序。

    本行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 2019 年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邮储银行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
邮储银行日常业务中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联
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内部制度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邮储银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邮储银
行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行于 2019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 2019 年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9 年上半年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邮储银行 2019 年上半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系邮储银行日常业务中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相关交易安排及协议条款公平、合理,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并已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内部制度规定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邮储银行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邮
储银行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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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一)董事

    本行所有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 3 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
有 13 名董事履职,基本情况如下表列示: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董事任期起止日期
    张金良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
    张学文         执行董事、副行长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姚红          执行董事、副行长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
    韩文博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唐健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刘尧功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刘悦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
    丁向明            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
    马蔚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
    毕仲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1 月
    傅廷美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
    甘培忠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至 2019 年 8 月
     胡湘              独立董事                董事会         2017 年 10 月至 2020 年 10 月
注: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履
行董事职务


    张金良,1969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张金良先生,自 2019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张先生自 2018 年 8
月至今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张先生自 1997 年 9 月至 2003 年 10 月
于中国银行财会部会计制度处历任干部、副处长、处长,自 2003 年 10 月至 2005 年 3
月于中国银行担任财会部副总经理,自 2005 年 3 月至 2007 年 2 月于中国银行担任财会
部副总经理(会计)兼 IT 蓝图实施办公室主任,自 2007 年 2 月至 2009 年 11 月于中国
银行担任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自 200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中国银行担任北京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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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行长,自 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1 月于中国银行担任副行长,自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行长并自 2016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执行
董事,自 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9 月于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担任执行董事。

    张先生于 1997 年 9 月自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张先生于 1996 年 5 月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授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于 1999 年 12 月获得中国银行会计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资格。

    张学文,1962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张学文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执行董事及副行长,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至 2019 年 5 月 7 日代为履行董事长职务,自 2019 年 1 月 4 日起代为履行行长职务。
张先生自 1995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财政部商贸金融司内贸二处担任副处长,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财政部经济贸易司粮食处担任副处长,自 2000 年 6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粮食处历任副处长及处长,自 2004 年 7 月至 2012 年 12 月
于财政部经济建设司担任副司长。

    张先生于 1986 年 7 月自中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 2012 年 6 月自东
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张先生于 2014 年 1 月获得财政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姚红,1966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姚红女士,自 2016 年 8 月起担任本行的执行董事,并自 2007 年 3 月起担任本行的
副行长。姚女士自 1987 年 8 月至 1998 年 2 月于邮电部邮政储汇局历任干部及储蓄业务
处副处长,自 1998 年 2 月至 2007 年 3 月于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历任储蓄业务处处长
及局长助理。

    姚女士于 1987 年 7 月自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并于 2006 年 6 月自湖
南大学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姚女士于 1997 年 12 月获得邮电部邮政总局高级经济师任
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韩文博,1966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韩文博先生,自 2017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非执行董事。韩先生自 1995 年 12 月至
2003 年 3 月于财政部驻黑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历任办公室副主任及专员助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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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自 2003 年 3 月至 2006 年 1 月于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担任专员助
理,自 2006 年 1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财政部驻四川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担任副监察
专员,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1 月于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担任副监
察专员,自 2011 年 11 月至 2017 年 5 月于财政部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历任副主任
(副司长级)及主任(正司长级)。

    韩先生于 2004 年 6 月自东北农业大学获得管理学博士学位。韩先生于 2000 年 3
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律师资格审查委员会授予的中国律师资格,并于 1995 年
6 月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经
济师资格。

    唐健,1960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唐健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非执行董事。唐先生自 1994 年 2 月至 1994
年 7 月于人民银行外事局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自 1994 年 7 月至 1996 年 11 月于人民银
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历任综合业务处副处长及管理二处副处长并于 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8 月于该司担任干部(副处级)。唐先生自 1998 年 8 月至 2003 年 9 月于人民
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历任政策性银行监管处干部(副处级)、助理调研员及副处长、政策
性银行监管一处副处长、邮政储蓄机构监管处副处长及调研员,自 2003 年 9 月至 2012
年 12 月于中国银监会历任银行监管三部邮政储蓄机构监管处处长、银行监管四部邮政
储蓄机构现场检查处处长、银行监管四部现场检查处处长及银行监管四部副巡视员。

       唐先生于 1997 年 12 月自东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唐先生于 2001
年 11 月获得人民银行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
格。

    刘尧功,1967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刘尧功先生,自 2017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非执行董事。刘先生自 1990 年 8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财政部文教行政司历任干部、科员、副主任科员及主任科员,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财政部公共支出司担任主任科员。刘先生自 2000 年 6 月至 2017
年 5 月于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历任行政二处助理调研员、行政二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
综合处调研员、政法处处长、司秘书(正处长级)、副巡视员等职务。

    刘先生于 2007 年 7 月自中央民族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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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悦,196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刘悦先生,自 2017 年 12 月起担任本行的非执行董事。刘先生自 2015 年 12 月至今
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担任总经济师,自 2016
年 1 月至今于中国船舶资本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刘先生自 1990 年 6 月至 1998 年 12
月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担任综合计划局工程师、副处长,自 1999 年 1 月至 2001 年 1
月于国家航天局科技与质量司担任副处长,自 2001 年 1 月至 2018 年 10 月于中国船舶
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规划发展部主任助理、副主任、主任,自 2003 年 6 月至 2013
年 9 月于中船重工科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常务董事。

    刘先生于 2004 年 6 月自哈尔滨工程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刘先生于 2006 年 7
月获得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授予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

       丁向明,1968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丁向明先生,自 2017 年 10 月起担任本行的非执行董事。丁先生自 2014 年 12 月至
今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丁先生自 1993 年
8 月至 2001 年 10 月于上海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历任军工路码头技术部技术管理主任、
宝山码头技术部设备总监、工程技术部技援总监、总经理办公室企管主任等职务,自
2001 年 10 月至 2003 年 4 月于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管理部经理助理。
丁先生自 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12 月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现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项目开发室经理、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
投资发展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等职务。

       丁先生于 2003 年 4 月自上海海运学院获得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丁先生于 2001
年 10 月获得上海港务局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工程师
资格,并于 2008 年 12 月获得上海市经济系列城市建设与交通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审定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马蔚华,1948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马蔚华先生,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独立董事。马先生自 1999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于 1999 年 3 月至 2013 年 5 月担任行长、首席执
行官兼执行董事,自 2003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于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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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长,自 2005 年 3 月至今于中国金融学会担任常务理事,自 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9 月
于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于永隆银行有限
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10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自 2011 年 6 月至 2015 年 3 月于盈利时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6 年 5 月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3 年 8 月至今于华宝
投资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10 月至今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自 2014 年 8 月至今于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6 月至今于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于泰康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称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长,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于贝森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担任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马先生于 1999 年 6 月自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毕仲华,1952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毕仲华女士,自 2014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独立董事。毕女士自 1980 年 2 月至 1993
年 2 月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福州分行历任科长及副处长等职务,自 1993 年 3 月
至 2013 年 1 月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称福建兴业银行及福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国际业务部总经理、营业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副行
长及监事会主席等职务。毕女士自 2002 年 5 月至 2002 年 11 月于中国共产党中央金融
工作委员会研究室担任副主任(挂职)。毕女士自 2014 年 12 月至今于中粮信托有限责
任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毕女士于 1980 年 2 月自厦门大学经济系计划统计专业毕业。毕女士于 2000 年 3
月获得福建省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傅廷美,196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香港永久居民

    傅廷美先生,自 2016 年 8 月起担任本行的独立董事。自 1992 年 9 月至 2003 年 9
月,傅先生任职于香港多家投资银行及参与多项企业融资交易,包括担任百富勤融资有
限公司董事、法国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傅先生自 2004 年 6 月至 2007
年 6 月于福建闽南(漳州)经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08 年 6 月至 2019
年 7 月于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6 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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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9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于香港特区政
府担任中央政策组顾问(兼职)。傅先生自 2010 年 6 月至今于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6 年 5 月至今于中粮肉食控股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
行董事以及自 2016 年 6 月至今于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傅先生于 1989 年 11 月自英国伦敦大学获得法律硕士学位,并于 1993 年 3 月自英
国伦敦大学获得哲学博士学位。

    甘培忠,1956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甘培忠先生,自 2016 年 8 月起担任本行的独立董事。甘先生自 1983 年 9 月至 1984
年 5 月于北京大学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并自 1984 年 5 月至 2019 年 6 月于北京大
学法学院(前称北京大学法律系)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自 2009 年
5 月至 2015 年 5 月于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09 年 7 月至 2015
年 10 月于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于
福建福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2 月至 2016 年 5 月于河北晓进机
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于博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于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甘先生自 2014 年 4 月至今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5
年 9 月至今于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1 月至今于苏州道
森钻采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担
任独立董事。

    此外,甘先生自 2008 年 12 月至 2011 年 10 月及 2017 年 4 月至今于中国证券法学
研究会担任副会长,自 2011 年 10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常务副会长,自 2014 年 5 月至
2017 年 4 月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甘先生自 2009 年 4 月至今于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担任专家咨询委员,自 2012 年 12 月至今于华南国际经济贸
易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自 2013 年 5 月至今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工作专家
委员会担任委员,自 2015 年 1 月至今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担任第四届特邀咨询员,自
2015 年 4 月至今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担任委员及兼职教授,自
2017 年 4 月至今于中国商业法研究会担任会长,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于中国最高人民法
院担任执行特邀咨询专家,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担任法律顾问,自 2019
年 7 月至今于兰州大学法学院担任教授并自 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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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先生于 2005 年 1 月自北京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甘先生于 2002 年 8 月获得北
京大学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教授职务任职资格。

    胡湘,1975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胡湘先生,自 2017 年 10 月起担任本行的独立董事。胡先生自 2015 年 11 月至今于
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先生自 2001 年 5 月至 2008 年 4
月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历任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
副处长(主持工作),自 2008 年 5 月至 2015 年 10 月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副
总经理。胡先生自 2017 年 9 月至今于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 2017
年 9 月至今于上海智通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胡先生于 2001 年 1 月自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现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
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监事

    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和外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
主程序选举产生,任期 3 年。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有 9 名监事履职,基本
情况如下表列示:

     姓名               职务                提名人                任期起止日期
    陈跃军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李玉杰          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赵永祥          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曾康霖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郭田勇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17 年 3 月至 2020 年 3 月
     吴昱             外部监事              监事会          2016 年 5 月至 2019 年 5 月
     李跃             职工监事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
    宋长林            职工监事              监事会          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
    卜东升            职工监事              监事会          2017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
注:根据本行《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履
行监事职务


    陈跃军,1965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陈跃军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监事长。陈先生自 1985 年 7 月至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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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年 8 月于人民银行从事稽核工作,自 1997 年 8 月至 1998 年 8 月于人民银行稽核监督局
银行一处担任副处长,自 1998 年 8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政策性银
行监管处担任副处长,自 2000 年 6 月至 2000 年 12 月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政策性
银行监管处担任处长,自 2000 年 12 月至 2003 年 9 月于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历任政
策性银行监管一处处长及监管二处处长,自 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12 月于中国银监会
银行监管三部政策性银行监管二处担任处长,自 2004 年 12 月至 2007 年 8 月于中国银
监会四川监管局担任副局长,自 2007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于中国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
担任副主任,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3 年 1 月于四川省人民政府担任金融办公室主任(正
厅级)。

    陈先生于 2011 年 12 月自西南财经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陈先生于 1999 年 11
月获得人民银行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李玉杰,1961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李玉杰先生,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股东代表监事。李先生自 2014 年 9 月至
今于邮政集团担任财务部总经理。李先生自 1982 年 7 月至 1998 年 12 月于河南省邮电
管理局历任财务处干部、纪检组干部、审计监察处干部、审计处监察员、审计处审计员
(副科级)、审计处秘书(正科级)及审计处副处长等职务,自 1998 年 12 月至 2003
年 5 月于河南省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历任审计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审计处处
长,并于期间兼任河南省开封市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局长,自 2003 年 5 月至 2003
年 12 月于河南省开封市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局长,自 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3 月于河南省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计划财务处处长,自 2007 年 3 月至 2012
年 5 月于河南省邮政公司历任计划财务部经理及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5 月至 2014 年 9
月于山西省邮政公司担任总经理及于山西省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李先生
自 2016 年 3 月至今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李先生于 1995 年 6 月自河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李先生于 1998 年 1 月获得河南
省邮电管理局高级经济会计统计师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资格。

    赵永祥,1964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赵永祥先生,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股东代表监事。赵先生自 2014 年 4 月至
今于邮政集团担任审计局局长。赵先生自 1986 年 7 月至 1992 年 9 月于河北省邮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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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担任计财处干部,自 1995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于河北省邮电管理局担任经营财务处
干部,自 1996 年 6 月至 1998 年 9 月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
副局长,自 1998 年 9 月至 1999 年 5 月于国家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计财部副
处长(借调),自 1999 年 5 月至 2006 年 3 月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
局)历任副局长(主持工作)及局长,自 2006 年 3 月至 2006 年 12 月于河北省邮政局
(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助理巡视员,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1 月于河北省邮政公
司(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助理巡视员,自 2006 年 12 月至 2014 年 4 月于邮政集团担
任财务部副总经理。赵先生自 2010 年 5 月至今于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副董
事长、监事会主席,自 2014 年 7 月至今于北京邮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自 2015
年 5 月至今于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监事长。

    赵先生于 1986 年 7 月自北京邮电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并于 1995 年 4 月自北京
邮电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赵先生于 1998 年 7 月获得河北省邮电管理局人事处授予
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曾康霖,1938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曾康霖先生,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外部监事。曾先生自 2001 年 1 月至今于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担任名誉主任。曾先生自 1960 年 9 月至 2008 年 12 月
于西南财经大学(前称四川财经学院)任教,历任博士生导师、金融系主任、金融研究
所所长、学术委员会主席等职务。曾先生自 2011 年 6 月至今于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担任独立董事。

    曾先生于 1960 年 8 月自四川财经学院财政与信贷专业毕业。曾先生于 1986 年 5
月获得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授予的教授资格。

    郭田勇,196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郭田勇先生,自 2013 年 12 月起担任本行的外部监事。郭先生自 1999 年 9 月至今
于中央财经大学工作,现任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郭先生自 1990
年 9 月至 1993 年 9 月于人民银行烟台分行担任干部。郭先生自 2014 年 5 月至今于鼎捷
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于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
立董事,自 2015 年 1 月至今于民建北京市金融委员会担任副主任,自 2015 年 4 月至今
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 2016 年 1 至今于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担任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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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网金融专家委员会委员,自 2016 年 5 至今于中国国际金融学会担任理事,自 2016
年 8 月至今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7 年 10 月至今于浙江东方金
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自 2018 年 5 月至今于平安健康医疗科技有限
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18 年 10 月至今于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郭先生于 1990 年 7 月自山东大学获得理学学士学位,于 1996 年 7 月自中国人民大
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并于 1999 年 9 月自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现清华大学五
道口金融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

    吴昱,1966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吴昱先生,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外部监事。吴先生自 2015 年 7 月至今于
中国化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化工资产公司)担任高级副总裁并自 2017 年 7
月至今担任董事。吴先生自 1990 年 10 月至 2015 年 6 月于经济日报社历任创业周刊主
编、总编室副主任及财经新闻部主任(副局级)等职务,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8 年 5
月于中安润信(北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自 2015 年 12 月至 2019 年 2 月
于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昊华化工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自 2016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于北京中安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吴先生自 2015 年 12
月至今于北京央企投资协会担任副会长。

    吴先生于 1988 年 7 月自中国人民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吴先生于 2007 年 12 月
获得经济日报社新闻专业高级职务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编辑资格。

    李跃,1972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李跃先生,自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本行的职工监事,自 2019 年 9 月至今担任本行
的党建工作部主任,并自 2013 年 5 月至今担任总行机关工会主席。李先生自 2010 年 7
月至 2011 年 5 月担任本行的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自 2011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担任本行的党群工作部主任,自 2016 年 9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本行的党委党建
工作部主任,并自 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5 月兼任本行的监察部副主任。李先生自 1995
年 8 月至 2007 年 5 月于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历任招商局项目经理、北京联络
处副主任及主任,自 2007 年 6 月至 2010 年 6 月于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担任北京联络
处副主任(副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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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先生于 1995 年 7 月自黑龙江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李先生于 2012 年 9 月获得
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授予的高级企业文化师资格(一级)。

    宋长林,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宋长林先生,自 2016 年 3 月起担任本行的职工监事,自 2015 年 11 月起担任本行
的监事会办公室总经理。宋先生自 2007 年 3 月至 2007 年 9 月担任本行审计工作负责人,
自 2007 年 9 月至 2008 年 6 月担任本行的审计部负责人,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担任本行的审计部总经理,自 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1 月担任本行的审计局局长。
宋先生自 1995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邮电部邮政储汇局担任汇兑处干部,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于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历任汇兑处副主任科员、汇兑处主任科
员、汇兑业务管理处副处长及稽核检查处处长。宋先生自 2015 年 11 月至今于中邮消费
金融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宋先生于 2002 年 7 月自中国共产党北京市委员会党校获得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

    卜东升,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卜东升先生,自 2017 年 5 月起担任本行的职工监事,并自 2017 年 11 月起担任本
行湖北省分行主要负责人,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本行湖北省分行行长。卜先生自 2008
年 9 月至 2017 年 8 月担任本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自 2015 年 11 月至 2017 年 11 月担
任本行审计局负责人。卜先生自 1987 年 7 月至 1994 年 12 月于辽宁省财政厅中央企业
财政驻厂员处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自 1995 年 1 月至 2008 年 9 月于财政部驻辽宁省
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历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科员、丹东组负责人、业务二
处副处长、业务二处处长、四处处长、二处处长等职务。

    卜先生于 2007 年 7 月自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党校获得工商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学历。

(三)高级管理人员

    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行长、副行长、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有 7 名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基本情况如下表
列示: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日期
     张学文          执行董事、副行长                 2013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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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职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日期
      姚红             执行董事、副行长               2007 年 3 月 20 日
     曲家文                副行长                     2013 年 1 月 11 日
     徐学明                副行长                     2013 年 1 月 11 日
     邵智宝                副行长                     2013 年 1 月 11 日
     刘虎城               纪委书记                    2017 年 1 月 26 日
     杜春野              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4 月 11 日


    张学文、姚红简历请参见本节“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曲家文,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曲家文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副行长。曲先生自 2007 年 12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本行的黑龙江省分行行长。曲先生自 1993 年 9 月至 1995 年 9 月于黑龙江省
邮电科研所历任研究室副主任及主任等职务,自 1995 年 9 月至 1997 年 3 月于黑龙江省
大兴安岭地区邮电局历任总工程师及副局长,自 1997 年 3 月至 1999 年 1 月于黑龙江省
邮电管理局担任计划建设处副处长,自 1999 年 1 月至 2007 年 2 月于黑龙江省邮政局(下
辖邮政储汇局)历任工程建设处副处长及处长、网络规划与合作处处长、科技处处长、
局长助理及副局长,自 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12 月于黑龙江省邮政公司(下辖邮政储
汇局)担任副总经理。

    曲先生于 1986 年 7 月自哈尔滨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3 月自哈尔
滨工业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并于 2003 年 7 月自哈尔滨工程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
曲先生于 2005 年 6 月获得国家邮政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教
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

    徐学明,196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徐学明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副行长。徐先生自 2007 年 11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本行的北京分行行长,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本行的董事会秘书。
徐先生自 1988 年 8 月至 1995 年 4 月于北京市南区邮电局历任储汇科科员、储汇科副科
长、办公室主任及储汇科科长,自 1995 年 4 月至 2002 年 1 月于北京市邮政储汇局历任
局长助理(挂职)及副局长,自 2002 年 1 月至 2004 年 7 月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担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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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服务处处长,自 2004 年 7 月至 2006 年 5 月于北京市西区邮电局担任局长,自 2006
年 5 月至 2007 年 2 月于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副局长,自 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11 月于北京市邮政公司(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副总经理。

    徐先生于 2012 年 7 月自北京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徐先生于
2001 年 6 月获得北京市邮政管理局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济师资格。

    邵智宝,196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邵智宝先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的副行长,并自 2016 年 9 月起担任本行三
农金融事业部总裁。邵先生自 2007 年 9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本行的广东省分行行长。
邵先生自 1989 年 12 月至 1997 年 9 月于广东省邮电管理局历任计财处科员、计财处企
业财务科副科长及科长,自 1997 年 9 月至 1999 年 1 月于广东南方通信集团公司历任总
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自 1999 年 1 月至 2007 年 2 月于广东省邮政局(下辖邮政储汇局)
历任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及处长、局长助理及副局长,自 2007 年 2 月至 2007 年 9 月于广
东省邮政公司(下辖邮政储汇局)担任副总经理。

    邵先生于 2006 年 6 月自暨南大学获得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邵先生于
2005 年获得美国斯坦福大学颁发的 2005 年度行政管理学课程证书,并于 2002 年 11 月
获得广东省邮政局经济(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
会计师资格。

    刘虎城,1966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刘虎城先生,自 2017 年 1 月起担任本行纪委书记。刘先生自 1999 年 1 月至 2007
年 9 月于河北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历任干部、副处长、副处长(主持工作)及处长等职
务,自 2007 年 9 月至 2010 年 6 月历任本行财务会计部负责人、总经理,自 2010 年 6
月至 2013 年 3 月担任本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自 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1 月担任本行
河南省分行行长,自 2017 年 1 月至 2019 年 6 月于邮政集团担任党组纪检组组员、党组
纪检组驻本行纪检组组长。

    刘先生于 2013 年 12 月自辽宁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先生于 2000 年 9 月获
得河北省邮政局经济、统计、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会计师资格。

    杜春野,1977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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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春野先生,自 2017 年 4 月起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杜先生自 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于邮政集团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经理,自 2008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邮政
集团总经理办公室副经理、本行办公室总经理,自 2010 年 10 月至 2011 年 9 月担任邮
政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经理、本行办公室总经理。杜先生自 2011 年 9 月至 2012 年 2 月担
任邮政集团总经理办公室经理、本行办公室总经理及本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自 2012 年
2 月至 2013 年 4 月担任本行办公室总经理、本行北京分行副行长,自 2013 年 4 月至 2017
年 4 月担任本行深圳分行行长。

    杜先生于 2007 年 7 月自北京邮电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杜先生于 2014 年 1
月获得广东省邮政公司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授予的高级经
济师资格。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
《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刘虎城先生不
属于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相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
员,因此不需要任职资格核准,其他董事、监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已获得
中国银保监会核准。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动情况

    以下是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
的变动情况,所有人员的变动均遵守了《公司法》和本行当时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行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吕家进先生、张学文先
生连任执行董事,选举姚红女士为执行董事,选举杨松堂先生、唐健先生连任非执行董
事,选举金弘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选举傅廷美先生、甘培忠先生为独立董事。

    2017 年 1 月 12 日,赖伟文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非执行董事职务。

    2017 年 1 月 23 日,杨松堂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非执行董事职务。

    2017 年 3 月 2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韩文博先生、刘尧
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选举马蔚华先生、毕仲华女士连任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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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6 月 8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悦先生、丁向明先生为
非执行董事,选举胡湘先生为独立董事。

    2018 年 6 月 28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国华先生连任非执行
董事。

    2018 年 8 月 17 日,李国华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

    2019 年 1 月 4 日,吕家进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执行董事及代为履行的董事长
职务。

    2019 年 4 月 8 日,本行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金良先生为非执
行董事。同日,本行董事会选举张金良先生为董事长。

    2019 年 8 月 20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会议,提名张学文先生、姚
红女士为本行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傅廷美先生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温铁军先
生、钟瑞明先生、潘英丽女士为本行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上董事选举事项尚待本行股东
大会审议。

    2019 年 8 月 21 日,金弘毅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非执行董事职务。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因任期届满连选连任外,本行董事
的变动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三类:

    1、工作变动安排:原董事赖伟文先生、杨松堂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非执行董事职
务,本行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韩文博先生、刘尧功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原
董事李国华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职务,本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选举张金良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同日,本行董事会选举张金良先生为董事长;原
董事吕家进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执行董事及代为履行的董事长职务;原董事金弘毅先生
任期届满,因工作需要辞去非执行董事职务。

    2、股东委派董事:本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刘悦先生、丁向明先生为非执行
董事。

    3、完善公司治理: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金弘毅先生为非执行董事,选举
傅廷美先生、甘培忠先生为独立董事;本行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胡湘先生为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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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董事为张金良先生、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韩
文博先生、唐健先生、刘尧功先生、刘悦先生、丁向明先生、马蔚华先生、毕仲华女士、
傅廷美先生、甘培忠先生、胡湘先生。

(二)监事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16 年 3 月 18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李跃先生连任职
工监事,选举党均章先生、宋长林先生为职工监事。

    2016 年 5 月 31 日,本行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陈跃军先生连任股东代
表监事,选举李玉杰先生、赵永祥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选举曾康霖先生、吴昱先生为
外部监事。

    2017 年 3 月 2 日,本行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郭田勇先生连任外
部监事。

    2017 年 5 月 9 日,党均章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职工监事职务,同日,本行召
开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卜东升先生担任职工监事。

    2019 年 5 月 25 日至 5 月 26 日,本行召开第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李跃先生、宋长林先生连任职工监事。

    2019 年 8 月 20 日,本行召开监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提名陈跃军先生、李玉
杰先生、赵永祥先生为本行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名吴昱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
提名白建军先生、陈世敏先生为本行外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选举事项尚待本行股东
大会审议。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因任期届满连选连任外,本行监事
的变动原因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1、完善公司治理:本行 201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党均章先生、宋长林先生
为职工监事;本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玉杰先生、赵永祥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选举曾康霖先生、吴昱先生为外部监事。

    2、工作变动安排:原监事党均章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职工监事职务,本行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选举卜东升先生为职工监事。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监事为陈跃军先生、李玉杰先生、赵永祥先生、

                                       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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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康霖先生、郭田勇先生、吴昱先生、李跃先生、宋长林先生、卜东升先生。

(三)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变动原因

     2017 年 1 月 9 日,本行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聘任杜春野先生接替徐学
明先生担任本行董事会秘书。

     2017 年 1 月 26 日,刘虎城先生被任命为本行纪委书记。

     2019 年 1 月 4 日,吕家进先生提交辞职报告,辞去行长职务。

     吕家进先生在报告期内因工作调动辞任本行行长职务,徐学明先生在报告期内因工
作职务调整不再兼任本行董事会秘书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行长一职暂时空缺,经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执行
董事、副行长张学文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务。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的高级管理人员为张学文先生、姚红女士、曲家文
先生、徐学明先生、邵智宝先生、刘虎城先生、杜春野先生。

     报告期内,本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
以及 2018 年度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关联企业领取收入及所享受的其
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情况如下表列示: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五险一金、企业
           董事长、非
  1 张金良              邮政集团   董事、总经理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执行董事
                                                                               保险
                      中国金融会计
                                   理事会副会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学会
           执行董事、
  2 张学文                         农村社会保险
             副行长 中国社会保险
                                   委员会副主任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学会
                                       委员
                     中邮保险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执行董事、
 3   姚红
            副行长 中国银联股份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有限公司

                                         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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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五险一金、企业
 4   韩文博 非执行董事     邮政集团    高级管理岗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保险
                                                                              五险一金、企业
 5    唐健 非执行董事      邮政集团    高级管理岗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保险
                                                                              五险一金、企业
 6   刘尧功 非执行董事     邮政集团    高级管理岗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保险
                        中国船舶重工
                                        总经济师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船舶资本                                         五险一金、企业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是
                          有限公司                                           年金、强基金
                        中船重工(青
                        岛)海洋装备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
                        中船重工龙江
                        广瀚燃气轮机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有限公司
 7     刘悦 非执行董事 青岛武船麦克
                        德莫特海洋工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程有限公司
                        中船重工(三
                        沙)海洋科技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发展有限公司
                             CSIC
                       Investment One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Limited
                        国家军民融合
                        产业投资基金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国际港务                                         五险一金、企业
                                      副总裁、董事
 8   丁向明 非执行董事 (集团)股份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会秘书
                          有限公司                                               保险
                        上海海通国际
                        汽车码头有限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上海海通国际
                        汽车物流有限      监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上港集团长江
                        港口物流有限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37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上海港航股权
                                     监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亿通国际
                                     监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际集装
                    箱码头有限责   副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任公司
                    重庆果园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   副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司
                    湖南城陵矶国
                    际港务集团有   副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限公司
                    东海航运保险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金洋集装
                    箱码头有限公     监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司
                    芜湖港务有限
                                   副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责任公司
                    上港集团(香
                                   执行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港)有限公司
                    上港集箱(澳
                    门)一人有限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万航旅业(上
                                   副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海)有限公司
                    泰康保险集团
  9 马蔚华 独立董事                  监事长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学会   常务理事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国际贸易
                     中心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公司
                     联想控股股份 独立非执行董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事
                     华宝投资有限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公司
                     贝森金融集团 主席及非执行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董事
                     国家科技成果
                                      理事长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转化引导基金



                                        37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深圳壹基金公
                                      理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益基金会
                       北京大学      兼职教授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清华大学      兼职教授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深圳高等金融
                                       理事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研究院
                   深圳国际公益
                                    董事会主席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学院
                   深圳市质量强
                                       会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市促进会
                   四源合股权投
                   资管理有限公       董事长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司
                   深圳市乐土精
                   准医疗科技有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限公司
                   北京乐土医学
                   检验实验室有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限公司
                   北京创新乐土
                   生物科技有限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前海方舟资产
                                       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分红
                   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华庆前
                   海投资管理有    董事、总经理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限公司
                   北京观唐文化
                   艺术股份有限        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公司
                   北京城镇化三
                   十人顾问有限      执行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中粮信托有限
10 毕仲华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责任公司
                   国泰君安国际    独立非执行董
11 傅廷美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控股有限公司          事
                   中粮肉食控股    独立非执行董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事
                   华润医药集团    独立非执行董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事
                   江西凯美实业
                                    董事及顾问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发展有限公司



                                         37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南昌五湖大酒
                                      顾问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店有限公司
                                  法学院院长、
                       兰州大学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教授
                     北京东方通科
                     技股份有限公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司
                     北京华宇软件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商业法研
                                      会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究会
                     中国证券法学
                                      副会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研究会
                     中国经济法学
                                    常务理事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研究会
                     北京市人民检
                                  专家咨询委员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察院第二分院
                     华南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     仲裁员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12 甘培忠 独立董事       会
                                  案例指导工作
                     中国最高人民
                                  专家委员会委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法院
                                        员
                     中国最高人民 第四届特邀咨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法院         询员
                     中国最高人民 执行特邀咨询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法院         专家
                                  专家咨询委员
                     北京市第二中
                                  会委员、兼职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级人民法院
                                      教授
                     苏州道森钻采
                     设备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公司
                     金徽酒股份有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限公司
                     辽宁省人民政
                                    法律顾问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府
                     浙江大钧资产 董事长、总经                          五险一金及其
  13 胡湘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管理有限公司       理                                    他
                     上海智通建设
                     发展股份有限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沃德传动(天
                     津)股份有限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37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浙江元和顺资
                                    执行董事、总
                       产管理有限公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经理
                             司
                       宁波均泰投资 执行董事、总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管理有限公司     经理
                       北京大钧道口
                                    执行董事、经
                       文化传媒有限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理
                           公司
                       上海尚搜藏实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中
                       量投资发展有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限公司
            监事长、股
  14 陈跃军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东代表监事
                                                                          五险一金、企业
                         邮政集团   财务部总经理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股东代表
  15 李玉杰                                                                     保险
              监事
                       湖南湘邮科技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五险一金、企业
                         邮政集团     审计局局长 本行关联方        是     年金、补充医疗
                                                                                保险
                       湖南湘邮科技
                                      监事会主席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代表 北京邮乐电子
  16 赵永祥                             监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监事     商务有限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
                       管理股份有限     监事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公司
                       中国内部审计
                                      常务理事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协会
                                    中国金融研究
                       西南财经大学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心名誉主任
  17 曾康霖 外部监事
                       中国电影股份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金融学院教授
  18 郭田勇 外部监事 中央财经大学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及博士生导师
                       鼎捷软件股份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恒生电子股份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38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在该兼
                                                            2018 年是否
                                                                        职关联企业享
                     其他任职单位 其他单位任职 其他任职单位 从该兼职关
序号 姓名   本行职务                                                    受的其他待遇
                         名称         职务       与本行关系 联企业领取
                                                                        和退休金计划
                                                               收入
                                                                            等情况
                     浙江东方金融
                     控股集团股份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有限公司
                     艾艾精密工业
                     输送系统(上
                                    独立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海)股份有限
                         公司
                     民建北京市金
                                      副主任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融委员会
                     中国国际金融
                                      理事         非关联方   不适用        不适用
                         学会
                                                            2018 年该单
                                                                        2018 年该单位
                     中国支付清算 互联网金融专              位非本行关
                                                 本行关联方             非本行关联方,
                         协会     家委员会委员              联方,不适
                                                                            不适用
                                                                 用
                     平安健康医疗 独立非执行董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科技有限公司       事
                     四川长虹集团
                                      董事       本行关联方      是             无
                     财务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资产 董事、高级副                          五险一金、企业
                                                 本行关联方      是
                     管理有限公司     总裁                                    年金
19   吴昱   外部监事
                     北京央企投资
                                      副会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协会
20   李跃   职工监事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1 宋长林 职工监事 中邮消费金融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22 卜东升 职工监事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互联网协 理事会副理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会           长
                                                            2018 年该单
23 曲家文    副行长                                                     2018 年该单位
                       中国支付清算                         位非本行关
                                      副会长     本行关联方             非本行关联方,
                           协会                             联方,不适
                                                                            不适用
                                                                用
24 徐学明    副行长      中邮证券      董事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中国农村金融 理事会常务理
25 邵智宝    副行长                              本行关联方      否          无
                           学会       事、副会长
26 刘虎城 纪委书记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7 杜春野 董事会秘书        无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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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投资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本行股份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存在直接或
间接持有本行股份的情况。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无任何与本行
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情况

      2018 年度,本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行的薪酬及其他职工福利总
额为 1,525.04 万元,如下表列示:
                                       2018 年在本行所享受的其    2018 年在本行税前收入
序号      姓名       现任本行职务
                                        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总额(万元)
  1      张金良   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无                                       -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      张学文    执行董事、副行长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63.59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3       姚红     执行董事、副行长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61.09
                                           税前收入总额中
  4      韩文博       非执行董事                 无                                       -
  5       唐健        非执行董事                 无                                       -
  6      刘尧功       非执行董事                 无                                       -
  7       刘悦        非执行董事                 无                                       -
  8      丁向明       非执行董事                 无                                       -
  9      马蔚华        独立董事                  无                                 45.00
 10      毕仲华        独立董事                  无                                 30.00
 11      傅廷美        独立董事                  无                                 30.00
 12      甘培忠        独立董事                  无                                 30.00
 13       胡湘         独立董事                  无                                 27.50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14      陈跃军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63.84
                                           税前收入总额中
 15      李玉杰      股东代表监事                无                                       -
 16      赵永祥      股东代表监事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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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 年在本行所享受的其    2018 年在本行税前收入
序号      姓名        现任本行职务
                                        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等           总额(万元)
 17      曾康霖         外部监事                  无                                24.00
 18      郭田勇         外部监事                  无                                24.00
 19       吴昱          外部监事                  无                                      -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0      李跃            职工监事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26.31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1      宋长林          职工监事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18.62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2      卜东升          职工监事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27.41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3      曲家文          副行长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57.04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4      徐学明          副行长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61.68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5      邵智宝          副行长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57.48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6      刘虎城          纪委书记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49.12
                                            税前收入总额中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补充
  27      杜春野        董事会秘书     医疗保险,相关金额已含在                 128.36
                                            税前收入总额中
注 1: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的税前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尚未最终确定
注 2:根据管理实际,非执行董事韩文博先生、唐健先生、刘尧功先生、刘悦先生、丁向明先生未
在本行领取薪酬
注 3:股东代表监事李玉杰先生、赵永祥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注 4:外部监事吴昱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注 5:李跃先生、宋长林先生和卜东升先生作为本行的职工监事未领取薪酬;上述薪酬为其在本行
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关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间不存在配偶关系、直系和旁系亲属关系。




                                          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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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行签订的其他重大协议

(一)借款、担保等安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客户与本行发生的贷款、
担保等正常银行业务外,本行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其他借款、
担保情况。

(二)其他重大协议安排及重要承诺

    除薪酬、借款和担保等情况以外,本行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签订其他重
大协议。本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未对本行作出过对本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
承诺。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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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概述

    本行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
理层之间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本行贯彻落实中央要求,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
司章程,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
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党委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本行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其中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主席由独立董事担任。本
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主席由外部监事担任。

    本行作为国有控股的商业银行,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本行根据《中国共
产党章程》及《公司法》有关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本行
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本行的贯彻执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
略决策,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管标准、管程序、管考察、管推荐、管
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
相结合。

    (三)研究讨论本行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
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支持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履职;支持
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
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支持纪委切实履

                                     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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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监督责任。

    (五)加强本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干部职工积极投身本行改革发展。

    (六)党委职责范围内其他有关的重要事项。

二、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情况

(一)本行的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本行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1. 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本行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更换和罢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更换和罢免外部监事和股东代表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6)审议批准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本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8)对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作出决议;

    (9)对本行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市方案作出决议;

    (10)对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本行公司形式方案作出决议;

    (11)对本行回购股票方案作出决议;

    (12)审议批准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及其修订;

    (13)审议批准本行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本行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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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审议批准或授权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行设立重要法人机构、重大企业兼并收购、
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核销,以及除第(13)项规定以外的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产
处置、重大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等事项;

    (15)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

    (16)审议批准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三以上的股东的提
案;

    (17)决定本行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18)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19)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
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

    (20)决定发行优先股;决定或授权董事会决定与本行已发行优先股相关的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赎回、转股、派发股息等事项;

    (21)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
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但在必要、合理、合法
的情况下,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

       2. 股东大会运作情况

    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共召开了 4 次年度股东大会,7
次临时股东大会,4 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4 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本行一直严格依
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股东大会制度。股东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依
法行使股东权利。股东大会机构和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完善本行公司治理结构和规范
本行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本行的董事会

       本行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1. 董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由 5 至 17 名董事组成,包括执行董事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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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包含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可以设副董事长 1 名,独
立董事不少于 3 名且不得少于全体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5 名,符
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成员的组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2. 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董事会的职权如下:

    (1)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本行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审议批准本行资本金管理方案和风险资本分配方案;

    (5)制订本行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本行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
损方案,制订本行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制订本行发行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上
市方案,制订本行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制订本行回购股票
方案,制订重大股权变动或财务重组方案,制订资本补充方案;

    (6)决定本行基本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政策,并监督基本管理制度
和政策的执行;审议批准本行内部审计规章;

    (7)听取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并对本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作出评价,
以改进本行的风险管理工作;

    (8)制订本行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

    (9)审议批准行长提交的行长工作细则;

    (10)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本行设立重要法人机构、重大企业兼并收购、
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重大资产处置、重大资产核销、重大资产抵押及其他非
商业银行业务担保等事项;

    (11)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决定或者授权行长决定本行其他对外投资、资产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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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银行业务担保、关联交易等事项;

    (12)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本行行长、董事会秘书;

    (13)根据行长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副行长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14)根据提议股东、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半数以上(至少两名)独立董
事的提议,选举产生提名和薪酬委员会主席和委员;根据提名和薪酬委员会提名,选举
产生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主席(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除外)和委员;

    (15)决定本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事项、绩效考核事项和奖惩事项;

    (16)决定总行内设部门的设置和境内外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及其他直属机构、境
外机构的设置;

    (17)定期评估并完善本行的公司治理状况;

    (18)制订股权激励计划;

    (19)管理本行信息披露事务;

    (20)提请股东大会聘用、解聘或者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21)审议批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

    (22)审议批准或者授权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批准关联交易(依法应当由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联交易除外);就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
向股东大会作专项报告;

    (23)根据有关监管要求,听取本行行长的工作汇报,以确保各位董事及时获得履
行职责有关的充分信息;检查高级管理层的工作,监督并确保高级管理层有效履行管理
职责;

    (24)审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本行的监管意见的执行整改情况;

    (2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3. 董事会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 4 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董事会共召开了 50 次会议。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加强自身的制度和运作程序建设,不断完善自身运作机制。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提升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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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管理水平,对本行的经营产生了积极影响,促进了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4.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规划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
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及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且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由董事
长担任。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且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专门会议,与管理层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履行董事会委托或
授权的相关职责。

       (1)战略规划委员会

       战略规划委员会现由 2 名执行董事、3 名非执行董事与 2 名独立董事组成。

    战略规划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审议本行经营目标、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和各专项发展战略规划,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2)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市场变化趋势,对可能影响本行发展战略规划及其
实施的因素进行评估,并向董事会及时提出发展战略规划调整建议;

    3)对各类金融业务的总体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董事会提出发展战略规划
的调整建议;

    4)对本行战略性资本配置及资产负债管理目标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本行经营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6)审议总行内设部门和境内外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及其他直属机构、境外机构的
设置及调整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7)监督、检查本行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8)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本行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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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审议本行设立法人机构及企业兼并收购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0)审议本行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资产核销、资产抵押及其他非商业
银行业务担保等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1)评估本行公司治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2)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现由 2 名执行董事与 3 名独立董事组成。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审议关联交易基本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2)确认本行的关联方,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并及时向本行相关人员公布;

    3)对重大关联交易或其他应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提交
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查批准本行关联交易及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关的其他事
项,接受一般关联交易备案;

    5)审查本行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3)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现由 2 名非执行董事与 4 名独立董事组成。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监督本行的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估本行核心业务及相关规定、重大经营活动的
合规性;

    2)审核本行重大财务会计政策及其贯彻执行情况,监督财务运营状况及财务控制,
负责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

    3)审议本行审计基本管理制度、规章、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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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提出建议,监督审计基本管理制度、规章、规划和计划的执行;

    4)审议或根据授权批准内部审计部门的年度预算,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5)监督和评价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6)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审议;监督和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
工作,确保其工作的独立性及有效性;

    7)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作出的本行年度审计报告及其他专项意见、经审计的本行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其他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需披露的财务信息;对经审计的本行财务会
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8)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

    9)审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计划、工作范围以及重要审计规则;

    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4)风险管理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现由 4 名非执行董事与 1 名独立董事组成。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根据本行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审核和修订本行风险管理战略、风险管理基本政
策、风险偏好、全面风险管理架构以及重要风险管理程序和制度,对其实施情况及效果
进行监督和评价,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2)审议风险资本分配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订本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
提交董事会审议,审查并监督实施资本规划;

    3)督促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的措施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缓释风险,对高
级管理人员对本行信用、市场、操作等风险的控制情况和管理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
董事会提出建议;

    4)听取高级管理层提交的风险管理报告,对本行风险及管理状况、风险承受能力
及水平进行定期评估,掌握本行风险管理的总体情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并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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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评价本行风险管理部门的设置、工作程序和效果,并提出改善建议;

    6)从全行和全局角度提出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7)审议超越行长权限的和行长提请本委员会审议的重大风险管理事项或交易项目,
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8)监督本行法律与合规管理工作情况;审议本行法律与合规政策及相关的基本管
理制度并提出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听取并审议本行法律与合规政策执行情况;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5)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现由 1 名执行董事与 3 名独立董事组成。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对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进行年审并就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2)拟订董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委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
提请董事会决定;

    3)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出
建议;

    4)提名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主席(战略规划委员会主席除外)和委员;

    5)拟订董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办法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办法,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办法或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组织董事会对董事的履职评价和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提出对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的建议,提交董事会审议;

    7)审议高级管理层提交的本行重大的人力资源和薪酬政策及基本管理制度,提请
董事会决定,并监督相关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

    8)拟订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

    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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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现由 1 名执行董事、2 名非执行董事与 1 名独立
董事组成。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拟定适合本行发展战略和实际情况的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和
目标,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2)拟定本行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基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3)对本行社会责任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战略、政策、目标、基本管理制度等的执行
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4)审核涉及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授信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5)根据董事会授权,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报
告,监督、评价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及高级管理层相关
履职情况,按照监管要求披露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信息;

    6)根据董事会授权审批对外捐赠事项;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以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三)本行的监事会

    本行设监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1. 监事会的构成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监事会由 3 至 13 名监事组成,包括股东代表监事、
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监事会设监事长 1 名,外部监事、职工监事的比例均不得低于监
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外部监事不得少于 2 名。监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监事会由 9 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 3 名,
外部监事 3 名,职工监事 3 名。本行监事会成员的组成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
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二)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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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情况,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并
进行质询,要求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本行利益的行为;

    (2)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行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
出罢免建议或依法提起诉讼;

    (3)检查、监督本行的财务活动;

    (4)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并指导本行内部审计
部门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实施对内部审计部门的业务管理和工作考评;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6)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7)制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案;

    (8)监督本行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的实施;

    (9)提名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及独立董事;

    (10)根据需要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

    (11)代表本行与董事交涉;

    (12)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
料,发现疑问的,可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计师帮助复审;

    (13)审核董事会编制的本行定期报告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14)对本行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解聘、续聘及审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15)制定监事的履职评价办法;制订监事的薪酬办法或方案,以及根据对监事的
履职评价,提出对监事薪酬分配方案的建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1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和本行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
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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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监事会运作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定期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应当召开 4 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监事会共召开了 33 次会议。本行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准确把握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合法权益的职责定位,紧密围绕全行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
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向全体股东负责,为促进本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4. 监事会专门委员会

    本行监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三
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至少应由 3 名监事组成,设主席 1 名,负责主持该专门委
员会的工作。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原则上应当由外部监事担任。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根据监
事会授权开展工作,协助监事会履行职责,对监事会负责。

    (1)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由 1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代表监事与 1 名职工监事组成。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拟订股东监事、外部监事的选任程序和标准,经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实施;

    2)对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3)对董事的选聘程序进行监督;

    4)对全行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监
督,审核监事薪酬方案;

    5)就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6)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处理;

    7)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现由 1 名外部监事、1 名股东代表监事与 2 名职工监事组成。

    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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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拟订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工作
规划及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或组织实施;

    2)提出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报告,提交监事会审
议;

    3)根据需要,制订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的方案,提交监事会审议
通过后组织实施;

    4)组织拟订监事的业绩考核办法、组织对监事的业绩考核,并提交监事会审议;

    5)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处理;

    6)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3)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

    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现由 1 名外部监事与 3 名职工监事组成。

    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拟订对本行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
及计划、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等,提交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或组织实施;

    2)研究提出对本行财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监督报告,提交监事会审议;

    3)审核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
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发现疑问的,向监事会建议以本行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业审
计师帮助复审;

    4)对聘用、解聘、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合规性,聘用条款和酬金的公允性,外部
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5)对本行内部控制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相关各方的职责划分及履职
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6)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以及相关各方的职责划分及
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监事会提出建议;

    7)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告知和提供的事项及文件资料进行研究和处理;

    8)监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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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

    1. 独立董事制度

    本行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由董事会、监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行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报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产生或更换。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
届满,连选可以连任,但任职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六年。

    2. 独立董事的构成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董事会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 5 名独立董事,
分别为马蔚华、毕仲华、傅廷美、甘培忠、胡湘,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行独立董事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九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董事”。

    3. 独立董事的职权

    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
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独立董事还具有以下职权:

    (1)重大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董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
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2)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4)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或者专业人员;

    (5)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应当对本行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讨论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尤其
应当就以下事项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发表意见:

    (1)重大关联交易;

    (2)利润分配方案;

    (3)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或解聘;

    (4)可能损害存款人、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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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可能造成本行重大损失的事项;

    (6)外部审计师的聘任;

    (7)就优先股发行对本行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发表独立意见;

    (8)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履职、勤勉
尽责,在本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与规范化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本行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董事会秘书

    1. 董事会秘书制度

    本行设董事会秘书 1 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对
董事会负责。

    2.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相关
监管机构关于本行运作的规定、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行长在行使职权时遵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本行章程的规定;

    (2)与董事和本行有关方面进行沟通,使董事获得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信息;

    (3)准备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签名,保证会
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4)在董事会拟作出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行章程时,应当
提醒与会董事,并提请列席会议的监事就此发表意见;如果董事会坚持作出上述决议,
董事会秘书应将有关监事和其个人的意见记载于会议记录;

    (5)确保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董事会的要求,
参加组织董事会决策事项的咨询、分析,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受托承办董事会及下
设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协助董事会拟定并完善相关公司治理文件,提升本行公司治理运行水平,建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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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科学的决策和治理程序;

    (7)保管本行股东名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名册、控股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行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保证
有权得到本行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及时得到有关记录和文件;

    (8)保管董事会印章;

    (9)确保本行及时准备和递交相关监管机构所要求的报告和文件;

    (10)负责处理本行信息披露事务,督促本行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
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本行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处理和协调本行与相关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以及媒体的公共关系;

    (12)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本行董事会秘书自聘任以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项职责,
认真负责本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筹备,协调本行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处理本行相关
信息披露及其他日常事务。

三、本行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本行资金的情况,
以及本行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如下:

    除正常的商业银行业务外,本行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本行不存在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报告期内本行接受监管与行政处罚的情况

    本行及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主要接受财政部、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
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国
家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等政府部门以
及本行分支机构所在地区的税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改管理部门、物价管理部
门等政府部门的监管。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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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处罚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586 项,处罚金额合
计约 73,600.24 万元,被处罚主体均已缴清上述处罚金额。其中:

     1. 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共计 215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69,341.33 万元,
涉及的主要处罚事由为经营管理中存在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等。

     2. 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共计 270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2,979.66 万元,涉及
的主要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
可疑交易报告、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违反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等。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处罚共计 43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735.55 万元,涉
及的主要处罚事由为未按照规定办理结售汇业务等。

     4. 税务部门处罚共计 35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138.20 万元,涉及的主要处罚事由为
少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少缴纳印花税等。

     5.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共计 12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97.06 万元,涉及的主要处
罚事由为发布理财产品广告未进行风险提示等。

     6. 其他政府主管部门(发改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及公安部门)处罚共计 11 项,处
罚金额合计约 308.44 万元,涉及的主要处罚事由为违规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等。

     报告期内,处罚金额 100 万元以上(含 100 万元)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机关                           处罚原因          处罚方式   处罚金额
号   机构                     编号
              中国银监会                                            责令改正
                                                                               26,006.95
              北京监管局                                            并没收违
                                           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                万元
     邮储银   (根据中国   京银监罚决字                             法所得
1                                          动,业务管理违反审慎经
       行     银监会授权   〔2017〕31 号
                                           营规则                              26,056.95
              实施行政处                                            罚款
                                                                                 万元
              罚)
                                           1、贷款审查审批未尽职;
                                           2、贷款管理未尽职;3、
                                           内部审计未尽职;4、未对
              中国银监会
     渭南市                渭银监罚决字    创新业务开展有效风险评 责令改正
2             渭南监管分                                                       350 万元
     分行                  〔2018〕13 号   估;5、未对新业务进行压 并罚款
              局
                                           力测试;6、未建立有效业
                                           务操作细则;7、不相容岗
                                           位未分离




                                           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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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机关                            处罚原因             处罚方式   处罚金额
号   机构                     编号
                                            1、未履行尽职调查并形成
                                            书面报告;2、没有以实地
                                            为主履行尽职调查职责;
                                            3、未严格执行个人贷款面
                                            谈制度;4、对质押物权属
                                            审查不尽职;5、未严格审
              中国银监会
     潼关县                渭银监罚决字     查借款人还款能力;6、未     责令改正
3             渭南监管分                                                           550 万元
     支行                  〔2018〕31 号    采取有效方式核实质押物      并罚款
              局
                                            价值;7、贷后管理不尽职;
                                            8、内控管理不到位;9、
                                            未对创新业务开展有效风
                                            险评估;10、违规发放跨
                                            区贷款;11、受托支付管
                                            理不到位
                                            制度和机制建设不健全,
     陕西省   中国银监会   陕银监罚决字
4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不到      罚款       100 万元
     分行     陕西监管局   〔2018〕6 号
                                            位
                                            1、挪用客户理财资金;2、
                                            开户制度执行不到位;3、
     武威市                                 柜面操作管理存在漏洞;
              中国银监会   甘 银 监 罚                                  责令改正
5    文昌路                                 4、超范围违规开立投融资                500 万元
              甘肃监管局   〔2018〕2 号                                 并罚款
     支行                                   性同业银行结算账户;5、
                                            在未有效识别客户信息的
                                            前提下办理业务
                                            1、违法办理票据业务;2、
     武威市   中国银监会   甘 银 监 罚      向监管部门提供隐瞒事实      责令改正
6                                                                                  8,550 万元
     分行     甘肃监管局   〔2018〕1 号     的申报材料;3、高管人员     并罚款
                                            管理出现漏洞
     龙岩市   中国银监会   闽银监罚决字     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      责令改正
7                                                                                  100 万元
     分行     福建监管局   〔2018〕10 号    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业务        并罚款
                                            1、变相超授权受理、审批
                                            贷款;2、贷前调查失职;
                                            3、贷中审查审批不审慎,
     厦门分   中国银监会   厦银监罚决字
8                                           履职不到位;4、贷后管理     罚款       250 万元
       行     厦门监管局   〔2018〕17 号
                                            不审慎不合规,存在失职
                                            情况;5、核心企业账户开
                                            立环节存在失职
                                                                        没收违法
                                            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信                 7.29 万元
     大连分   中国银监会   大银监罚决字                                 所得
9                                           贷管理不严格,违规发放
       行     大连监管局   〔2018〕12 号
                                            设施农业小额贷款            罚款       200 万元

                                            1、首付款真实性审核不到
              中国银监会                    位导致首付比例不足;2、
     龙游县                衢银监罚决字
10            衢州监管分                    通过资金中介批量吸收存 罚款            105 万元
     支行                  〔2018〕13 号
              局                            款;3、理财销售过程中存
                                            在代客操作行为
     浙江省   中国银保监   浙银保监罚决     1、票据转贴现业务资金由
11                                                                  罚款           100 万元
     分行     会浙江监管   字〔2018〕1 号   票据业务后手先行划入后


                                            4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序   被处罚                 处罚决定书
               处罚机关                              处罚原因            处罚方式   处罚金额
号   机构                     编号
              局                              再向前手支付;2、票据转
                                              贴现业务内控管理落实不
                                              到位
              中国银保监
     洛浦县                新银保监罚决       1、发放虚假农户贷款;2、
12            会新疆监管                                               罚款         100 万元
     支行                  字〔2019〕5 号     违规办理银行卡业务
              局
                                              1、信贷业务贷中审查未尽
              中国银保监   新银保监罚决
     和田地                                   职;2、信贷业务内控管理
13            会新疆监管   字 〔 2019 〕 16                              罚款       150 万元
     区分行                                   未尽职;3、员工异常行为
              局           号
                                              排查未尽职
                                              1、未按监管要求对代理营
                                              业机构进行考核;2、劳务
     邮储银   中国银保监   银保监罚决字       派遣工违规担任综合柜
14                                                                       罚款       140 万元
       行     会           〔2019〕11 号      员;3、员工信息管理不到
                                              位;4、未按规定开展审计
                                              工作
                                              1、虚报、瞒报金融统计资
                                              料;2、未准确报送个人信
                                              用信息;3、违反规定为存
                                              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
                                              户;4、超过期限或未向人
                                              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变
                                              更、撤销等资料;5、对违
                                              反规定的票据进行承兑、
              中国人民银
     宁波分                甬 银 处 罚 字     贴现、付款或保证;6、未    警告并罚   134.60 万
15            行宁波市中
       行                  〔2018〕5 号       按照规定程序收缴假币;     款            元
              心支行
                                              7、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
                                              份识别义务;8、未按照规
                                              定保存客户交易记录;9、
                                              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
                                              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10、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
                                              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
                                              户、假名账户
                                                                         责令改正
              青海省发展                                                            193.18 万
     青海省                青 价 检 处        1、转嫁公积金贷款抵押登    并没收违
16            和改革委员                                                               元
     分行                  〔2018〕29 号      记费;2、转嫁押品评估费    法所得
              会
                                                                         罚款       40 万元


     报告期内,上述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1. 京银监罚决字〔2017〕31 号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根据中国银监会授权实施行政处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作出的《北京银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京银监罚决字〔2017〕31 号),本行
以 22 亿元投资于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设立的上海信托侨兴电信单一资金信托等 4 个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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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计划,信托目的是以信托资金向惠州侨兴电讯工业有限公司、惠州侨兴电信工业有
限公司发放 4 笔信托贷款,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为上述 4 笔信托贷款出具担保函。上述投
资到期后,本行未按期收回本金。鉴于本行在上述业务操作过程中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1)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间接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同业投资业务
风险审查不合格;(2)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
本行改正,对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的行为给予没收违法所得 260,069,534.24 元,
并处违法所得一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业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行为给予
500,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金额合计 520,639,068.48 元。

    2. 甘银监罚〔2018〕1 号行政处罚

    根据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于 2018 年 1 月 25 日作出的《中国银监会甘肃银监局行
政处罚决定书》(甘银监罚〔2018〕1 号),鉴于武威市分行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
违法办理 161 张票据业务;(2)向监管部门提供王建中任职申报材料中未完整提供其
工作经历、工作变动和职务、职级、工作年限以及奖惩情况;(3)高管人员管理存在
漏洞,对文昌路支行行长的提拔违反有关选拔程序;(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武威市
分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5)未建立单
笔大额理财产品销售前、后报经有权人审核制度;(6)未落实理财业务审计制度;(7)
未落实外包管理制度,未按规定检查 2016 年度其外包业务规范性运行状况和外包服务
提供商的工作效果;(8)轮岗执行不到位;(9)强制休假制度执行不到位;(10)员
工行为排查工作不到位;(11)行政印章管理不到位,中国银监会甘肃监管局责令武威
市分行改正,对武威市分行违规办理 161 张票据业务行为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对武
威市分行其他 10 项严重违反审慎性经营规则行为分别处以 50 万元罚款,合计罚款 8,550
万元。

    就报告期内行政处罚涉及的问题,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均进行了相应的整改,主要整
改措施如下:

    针对信贷管理问题,修订、完善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优化业务流程,防
范业务风险;落实贷前调查,加强对授信客户的资信状况等要素的调查分析;加强贷时
审查,审慎核定授信额度,认真核实客户财务资料,充分、准确揭示授信业务风险;加
强受托支付环节管理,加强对交易对手的经营资质和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强化贷后
管理,密切监控贷款资金使用情况,充分掌握客户贷款资金的具体流向,对异常行为及

                                      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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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告和采取应对措施;加强对业务的指导和监督,通过业务培训,提升信贷从业人员
合规意识和业务素质。

    针对内控管理问题,进一步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学习,开展合规
警示教育,强调各项内控制度的规范性要求,提升员工风险认知能力;落实岗位轮换及
强制休假制度,加强上述制度执行的现场及非现场的检查力度;加大员工行为排查力度,
监测员工个人账户、资金异常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对执行内控制度不到位的责任人进
行问责。

    针对票据管理问题,修订、完善票据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全面推行票据业务
线上化操作,将内部交易系统与上海票据交易所系统进行对接;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
贴现后资金流向的审核,进一步规范票据业务操作;开展票据业务现场检查,深入排查
票据业务风险隐患,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落实内部责任处分机制。

    针对代理营业机构管理问题,完善组织架构,总行设立代理金融管理部统筹全行代
理营业机构管理;规范委托代理关系,制定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组织各级
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完善风险管控联动机制;加强代理营业机构的人员管理,并优
化代理营业机构人员配备;对代理营业机构开展合规检查和合规风险等级评价,持续把
代理营业机构管理问题的整改纳入全行问题整改工作体系中。

    针对结算账户管理问题,将行内账户管理系统的数据与人民银行系统数据进行核
对、查漏补缺,加强账户信息更新、账户销户管理,并规范日常作业流程;组织公司结
算人员加强对公司账户报备制度的学习,全面提升账户管理工作质量;强化日常监督检
查,并把账户报备质量纳入条线考评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落实内部责任处
分机制。

    针对征信管理问题,推行新版征信查询系统,调整征信查询业务流程;集中征信查
询用户权限,加强征信系统用户权限管理;落实“一事一授权”的要求,各环节必须提
供客户对应该环节业务的书面征信查询授权书方可查询信用报告;出台征信合规相关实
施细则并组织学习,组织开展征信合规检查,以查促改,对内部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针对反洗钱问题,完善反洗钱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制定反洗钱工作实施细则、反
洗钱工作考核指标等内部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系统,加
强客户身份识别工作和对存量客户持续识别;分层次、不定期对员工进行反洗钱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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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强化反洗钱意识;对反洗钱工作落实情况及工作总结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
绩效挂钩,加强反洗钱考核力度。

    针对人民币收付问题,强化各级分支机构和员工对人民币管理的相关规则和操作流
程的学习与了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网点残损人民币
进行清点检查,并对假币收缴监控进行抽查,严格规范假币收缴、保管、上交等环节的
工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落实内部责任处分机制。

    针对外汇收付及结售汇问题,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外汇业务的政策和
法律法规,增强遵守外汇业务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加强结售汇业务及外币现钞存取业务
的审核工作及外汇数据报送管理;持续开展相关外汇政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
大督促检查和对违规操作人员的处理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和防范风险。

    针对欠缴税款问题,及时缴纳税款、罚款和滞纳金;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各项税务管
理政策,加强财务人员对于税务管理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按时申报并缴纳税款。

    对于上述金额较大的行政处罚,本行已进行了相应的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本行已于 2018 年 1 月 17 日缴清京银监罚决字〔2017〕31 号行政处罚所涉及的处
罚金额,武威市分行已于 2018 年 2 月 6 日缴清甘银监罚〔2018〕1 号行政处罚所涉及
的处罚金额。

    针对京银监罚决字〔2017〕31 号行政处罚,本行认真汲取教训,全面开展同业业
务的专项整治工作,高度强化案件防控工作,妥善推动风险化解工作,加快制度体系建
设工作,深入加强内控管理工作,切实调整业务结构,严肃责任追究,切实加强党建工
作,从思想认识、制度建设、内控流程等多方面深层次进行整改,着力从根本上解决问
题,全面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针对甘银监罚〔2018〕1 号行政处罚,本行高度重视,及时组成整改工作落实工作
小组,明确责任,细化措施,从多方面深层次进行整改工作,具体而言包括以下方面:
打造合规文化,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制度,健全案防制度体系;强化案防管理责任
制,落实案防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内控优化年”活动,营造合规文化氛围;抓好
员工行为管理,加强员工行为排查工作;加大内控管理绩效考核力度,完善大额转账业
务报告审批制度;堵塞漏洞,全面开展案件风险排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处理排查工作;
严明纪律,建设高素质的合规检查队伍;加强新产品新业务风险评估,确保依法合规、

                                     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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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监管部门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作出的 586 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
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判断依据如下:

    (1)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针对本行信贷管理、内控管理、票据管理、
代理营业机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215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69,341.33 万元。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中国银保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 181 项行政处罚不属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
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所
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中国银
保监会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 34 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2)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

    报告期内,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针对本行反洗钱、征信管理、结算账户管理
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征信业管理条例》《人民币银行
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270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2,979.66
万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
期内受到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 263 项行政处罚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行
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


                                       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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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行为。

       根据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
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 7 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3)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处罚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针对本行外汇收付及结售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43 项,处罚金额合
计约 735.55 万元。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第三条的规定,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
期内受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 42 项行政处罚不构成《国家外汇管理
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该等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
大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国家
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作出的 1 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
为。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4)税务部门处罚

    各级税务部门针对本行欠缴税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法律法规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共计 35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138.20 万元。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以及本行、本行 36 家一级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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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控股子公司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报告期内税务机关对本行及控股
子公司出具的 35 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的违法行为均不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
息公布办法(试行)》规定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情形,也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针对本行发布理财产品广告未进行风险提示、房产抵押评估限制
竞争滥收费用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
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12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97.06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相
关规定,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 11 项工商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属于前述《中
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
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行政处
罚,该等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根据四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工
商管理部门作出的 1 项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6)发改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处罚

    各级发改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针对本行违规收取房屋抵押登记费等问题根据《中华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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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9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300.94 万
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受到的发改部门和物价管理部
门所作出的 9 项行政处罚均不涉及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不属于前述法规中情
节严重的情形,该等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7)公安部门处罚

    各级公安部门针对本行消防设备配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等法律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共计 2 项,处罚金额合计约 7.50 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上述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列明
的违法行为不属于上述法律所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所适用的处罚金额也处于所适用
罚则的处罚金额区间的较低水平。

    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处罚金额占本行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
较小,且均已缴清。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所涉及的违法行为均不构成重大违
法行为且依据充分。

(二)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本行及控股子公司共受到监管部门作出的 13 项监管措施,包括中国银
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 11 项监管措施、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 2 项监管
措施。

    上述监管措施对应的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在受到上述监管措施后,本行
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相应整改,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上述监管部门未对本行及控
股子公司就相关监管措施的整改情况提出异议。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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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受到监管部门的检查、自查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
及其分支机构等监管部门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监管意见,同时,本
行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了自查,上述检查及自查所涉及的主要监管要求及整
改措施如下:

    1. 中国银保监会监管项下的检查和自查

    报告期内,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监
管意见,同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了自查,上述检查及自查所涉及的
主要监管要求及整改措施如下: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内控合规管理
(1)重视内控制度建设,加强业务制度的合规管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
理,确保制定的各项制度合规、审慎            行制度管理办法》,加强制度统筹管理,提升制
(2)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规范开展内审工作, 度执行力
合理配置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内部审计部门第 (2)完善合规审核,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
二、三道防线资源                            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内控评价与监督
(3)真实反映不良资产,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处置 检查
力度,提高贷款分类准确性                    (3)印发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和操作规
(4)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加强对内控机制的评估 程,切实反映真实资产质量情况,加大不良贷款
和监督检查,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        准确分类和处置工作力度,积极做好自主清收,
(5)加强员工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持续增强合 加大司法诉讼清收力度
规意识,完善绩效考评办法,加大员工管理制度 (4)完善内部控制措施,优化内部控制评价,制
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力度                    定合规检查管理办法,完善风险策略偏好和政策
                                            限额管理,提升信息化系统支撑水平
                                            (5)印发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员工行为
                                            管理,贯彻落实监管要求,加强薪酬延期支付管
                                            理,完善员工行为排查、轮岗、强制休假等管理,
                                            切实提高员工行为管理的有效性
代理营业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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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1)加强人员配备及代理营业机构的统筹管理 (1)细化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制度要求,强化人员
(2)强化邮银协调机制建设,完善现有代理营业 管理要求,加强对代理营业机构的管控力度
机构管理制度,推动《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 (2)设立代理金融管理部,强化邮银协调沟通和
落实到位,强化制度执行                      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代理金融案防工作部署,加
(3)完善从业人员考核和培训办法,加强内部审 强组织领导和规划,完善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制度,
计监督和案件治理                            推动落实代理营业机构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已制
(4)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亏损网点的综合治理 定的各类管理制度
                                            (3)强化审计机制,完善代理营业机构考核体系,
                                            落实代理营业机构分级管理,将代理营业网点纳
                                            入合规检查范围,健全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
                                            (4)印发经营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开发客户营销
                                            管理系统,加强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低效
                                            网点管理工作,提升网点财务分析水平
信贷业务
(1)加强贷款“三查”制度,加强信贷管理和全 (1)加强信贷风险管控,及时根据监管要求优化
流程风险把控,加强业务资金投向管理          业务结构,强化贷款“三查”制度落实,加强资
(2)修订完善信贷制度,加强企业和个人统一授 金流向管理,对违规责任人员按规定问责
信管理                                      (2)修订信贷业务和管理制度,加强授信全流程
(3)加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加大服 作业监督,夯实信贷管理基础,规范经营性贷款
务实体经济力度                              发放,加快提升信用风险监测能力
                                            (3)推进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加大小微企业金
                                            融服务力度,改进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同业业务
(1)加强制度建设,增强同业投融资的风险意识,(1)及时修订相关制度,加强同业业务风险管控,
加强对同业投融资尽职调查、审查审批和投后管 按照穿透原则和监管要求计提风险加权资产,落
理的全流程监控,关注资金投向合规性,足额计 实同业业务专营制,加强资金投向合规性审查,
提资本和拨备                                 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足额计提资本和拨备
(2)严格同业投资风险及合规性审查,加强同业 (2)强化同业业务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大力推
机构授信额度管理                             动存量业务整改,加强同业业务的流程管理及投
                                             后管理
理财业务
(1)落实监管制度要求,落实“三单”原则      (1)修订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实现理财产品
(2)深化理财业务改革,提升管控能力,落实规 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范操作,加强风险管理                         (2)加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规
(3)加强事业部制建设,加强数据报送管理工作,范理财产品销售、运作,加强投资风险管控
完善信息系统                                 (3)按照监管要求推进事业部制建设,优化现有
                                             系统功能,进行系统管理,开展数据治理专项工
                                             作,加强对数据报送的管理
票据业务
加强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加强全流程风险把控 强化票据业务管理,优化操作流程,严禁办理业
和监管,加强印章管理                       务量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匹配的贴现业务,加强
                                           资金流向跟踪、监控
合作业务
加强对合作业务的管理,规范通道类合作机构和   修订合作机构管理制度,规范合作机构名单制管
投资顾问类业务合作机构的准入                 理,及时停止或清退不合规的合作机构,向监管
                                             部门报告合作机构管理情况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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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信用卡业务
严格执行信用卡“三亲见”制度,加强对客户卡   规范执行信用卡“三亲见”制度,加强业务培
片交易资金用途的监管                         训,开展欺诈风险分析和特约商户交易监控及商
                                             户清理工作
柜面业务和运营管理
加强柜面合规操作及自助机具的管理             加大业务制度培训,对相关设备进行维护升级,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柜员操作风险管控
表外业务
规范表外业务管理,加强前中后台系统之间的连 加强代销手续费管理,规范代销业务管理,加强
通,严控操作风险                           委托贷款管理,通过培训、考核提升分支机构对
                                           委托贷款合规展业的认识
金融创新
审慎合规开展新业务和创新业务,准确理解监管 完善创新管理体制,积极落实监管检查要求,加
规则及政策导向,完善金融创新治理机制       强创新工作汇报,修订产品创新管理办法,规范
                                           创新工作流程,健全合规审查规定,完善合规审
                                           查管理框架
风险管理
(1)制定和完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完善资产 (1)着力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优化风险政策及限
分类标准                                    额管理,积极落实风险分类调整,并完善分类制
(2)加强案件管理和处置,遏制案件风险高发态 度、工具体系
势,对相关人员从严追责,防止不当利益输送, (2)保持案防高压态势,深化案防机制建设,加
加强舆情管理                                快案件处置进度,加强案件暴露问题的整改,对
(3)承担风险管理主体责任,掌握底层基础资产 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
实际风险状况                                提高舆情处理人员的应对能力
(4)严守业务操作规范,规范业务行为,加强对 (3)建立非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机制,识别业务实
违规套利行为等的自查与整改                  质风险穿透管理,制定风险准入政策标准,按照
(5)加快信息科技系统整合与升级,加强统计信 监管统一风险偏好,纳入全面风险管理
息系统数据集成能力建设,加强互联网安全建设 (4)制定案件操作风险防控工作方案,修订员工
(6)加强安全防护投入,确保银行营业场所的安 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管,提
全                                          升内控及案防管理水平
(7)持续加强流动性风险防控,持续做好压力测 (5)加强信息科技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十三
试和应急管理预案,加强资产负债管理          五”IT 规划落地实施工作,进一步建设完善企业
                                            级系统平台,实现系统整合和数据共享,加强业
                                            务连续性管理及网络安全管理,做好系统整改工
                                            作
                                            (6)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
                                            保卫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营业场所、业务库和
                                            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的安防设施设备建设
                                            (7)做好流动性日常管理和流动性危机管理,优
                                            化流动性管理机制,夯实流动性后备资源,确保
                                            资金供需匹配,完善危机预警指标体系,突出事
                                            前预防管理工作,理顺流动性应急预案机制
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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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1)强化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的履职能力建 (1)严格执行高管人员履职审批程序、规范“两
设,严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选任标准, 会一层”运作,落实董监高的“三个责任”,加
完善薪酬管理、整体和个人履职评价与监督机制 强董事会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以及合规建设方
(2)修订完善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的制度,保障 面的履职,充分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强化高级
公司治理独立性,保障各公司治理主体独立运作、管理层执行责任落实,完善经营绩效考核管理和
有效制衡                                    薪酬管理
(3)规范股权管理,完善资本补充机制         (2)持续完善各项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股
                                            权及股东管理工作体系,保障公司治理的独立运
                                            作、规范运行
                                            (3)加强股权管理,开拓资本补充渠道,优化资
                                            本结构
营业场所销售
加强内部制度建设,落实配套管理措施,加强销 健全相关制度内容,落实最新监管要求,强化配
售专区建设,确保“双录”质量               套管理措施,加强产品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严
                                           格代销机构与产品准入审查,加快“双录”管理
                                           平台建设,实现数据集中统一管理,提高“双录”
                                           质量和内容的完整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
加强消费者保护和投诉处理工作力度,完善投诉 修订相关制度,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资源
处理流程,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力度       投入,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开展全行
                                           客户投诉综合整治活动,设置消费者权益保护岗
                                           位,切实做好消费者保护和投诉处理工作
信息披露问题
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落实监管要求               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及监
                                             管部门的要求汇报信息披露事项,完成信息披露
                                             工作


    2. 人民银行监管项下的检查和自查

    报告期内,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监管意
见,同时,本行及控股子公司根据监管要求进行了自查,上述检查及自查所涉及的主要
监管要求及整改措施如下: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1)落实征信管理规范性文件,开展征信合规    (1)完善征信管理办法,规范用户管理,严格
教育培训,加强征信查询使用等业务管理,加强   规范操作,提升征信业务合规操作能力,推进系
征信科技投入和网络安全意识                   统化升级,强化信息系统安全保障,提升人员合
(2)规范小微企业贷款客户划型,规范普惠金    规意识与制度执行能力
融领域贷款发放                               (2)完善客户划型相关系统功能,规范小微企
(3)严格贯彻执行金融统计制度,加强统计管    业贷款客户划型,积极落实降准释放资金用于小
理和内部培训,进一步加强金融统计制度培训     微贷款投放的政策要求
(4)提升支付服务意识和创新能力,推广移动    (3)调整统计指标与全科目对照关系,在公司
支付业务,积极提升银行卡服务和风险管理水     信贷系统中设置贷款投向分类纠错机制,加强统
平,严格执行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计制度学习,优化人行数据报送质量,提升统计
(5)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加强反洗钱系统建    系统使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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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强化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   (4)不断加强账户分类管理,积极推动发展移
录保存工作,改进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动支付业务,加强收单业务管理,落实优化企业
(6)强化银行卡信息的安全管理,加大银行卡    开户流程,落实完善可疑交易检测,严格落实人
互联网交易风险防控力度                       民银行关于支付机构的管理要求,不断提高个人
                                             客户体验
                                             (5)制定反洗钱报告管理办法,设立客户风险
                                             等级评定模型,建立反洗钱定期报告制度和异常
                                             数据库,优化系统功能,加强高风险业务和高风
                                             险客户的反洗钱防控措施,加大对新产品、新业
                                             务合规审查力度
                                             (6)健全安全内控制度,强化安全技术防护,
                                             防止违规留存支付敏感信息,定期组织内部审
                                             计,保障措施有效执行


    3. 外汇监管项下的检查和自查

    报告期内,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对本行及控股子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出具了
监管意见,上述检查所涉及的主要监管要求及整改措施如下:

              主要监管要求                                 主要整改措施
(1)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执行各项外汇管理规    (1)结合外汇政策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将执行
定,及时更新业务操作流程                     外汇管理规定与业务授权相结合,强化内控管理
(2)加强对业务真实性审核,切实落实“展业    (2)建立权责清晰、相互制约的外汇业务内控
三原则”,提升结售汇业务、外汇业务等业务的   组织架构,要求办理外汇业务过程中,采取审慎
管理水平                                     措施对交易的真实性与合规性进行尽职审查,将
(3)完善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与外汇产品定价策    “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外汇
略,充实外汇管理专业型人才储备               业务展业原则落实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强化协
(4)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善货物贸易结汇率    同能力,增强外汇管理执行力
水平                                         (3)完善外汇业务合规经营考核机制,健全评
                                             价问责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持续开展各层次、
                                             多类型的外汇政策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4)强化流程管理和考核,确保数据报送精细
                                             化管理,提高数据采集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系
                                             统建设


五、本行关于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审
核报告

    有关本行管理层对本行内部控制的说明,以及会计师对本行内部控制的审核报告请
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七节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二、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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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集团聘请普华永道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集团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资产负债表,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合并及银行利润表、合并及银行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普华永道对上述报
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1042 号)。本节提供
的相关信息主要来源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若欲对本行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认真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备查文件之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全文。

    除非特别说明,本节内本行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本集团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编制的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银行财务状况,以及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合并及银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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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二、财务会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63,545            1,202,935         1,411,962       1,310,273
存放同业款项                      49,361             140,351           296,758         175,776
拆出资金                         275,405             285,622           315,999         193,287
衍生金融资产                       3,755               7,166              6,584          6,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239,687           141,974          73,131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41,878         33,4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50,381            4,149,538         3,541,571       2,939,21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6,236             341,662           119,992          68,976
  债权投资                     3,237,043            2,861,922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08,039             183,35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3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686,748        1,160,18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736,154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1,498,524
固定资产                          44,744              45,399             43,804         39,282
使用权资产                         8,8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3,429               3,435              3,554          3,566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35,887             22,258         13,465
其他资产                          20,418              18,704             19,176         14,157
资产总计                      10,067,175            9,516,211         9,012,551       8,265,622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71,965              74,165             48,454        281,687
款项
拆入资金                          33,688              39,845             73,617         14,15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60             42,193         10,623
衍生金融负债                       4,049               6,463              6,616          6,404


                                              41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2,299             134,919           115,143          129,789
吸收存款                       9,101,191            8,627,440         8,062,659        7,286,311
应付职工薪酬                      11,840               9,698              8,040            5,996
应交税费                           6,565              17,832              9,083            3,703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88,541           89,558
应付债券                         102,280              76,154             74,932           54,943
租赁负债                           8,19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负债                          61,043              52,022             51,916           35,562
负债合计                       9,573,116            9,040,898         8,581,194        7,918,734
股东权益
股本                              81,031              81,031             81,031           81,031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47,869              47,869             47,846                  -
资本公积                          74,648              74,648             74,659           74,659
其他综合收益                       3,114               3,593            (5,044)                 70
盈余公积                          30,371              30,371             25,159           20,395
一般风险准备                     103,959             103,959           101,011            93,803
未分配利润                       152,117             132,933           106,311            76,572
归属于银行股东权益合计           493,109             474,404           430,973          346,530
少数股东权益                            950              909               384              358
股东权益合计                     494,059             475,313           431,357          346,88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067,175            9,516,211         9,012,551        8,265,622



       2. 银行资产负债表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63,545            1,202,935         1,411,962        1,310,221
存放同业款项                      51,652             143,680           298,522          176,526
拆出资金                         280,091             288,423           318,499          193,737
衍生金融资产                       3,755               7,166              6,584            6,179



                                              4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239,687           141,974           73,131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41,833          33,447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25,477            4,127,252         3,528,775        2,935,043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6,236             341,662           119,992           68,976
  债权投资                   3,237,043            2,861,922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08,039             183,35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3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686,748         1,160,18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736,154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831        1,498,798
长期股权投资                     2,115                2,115              615              615
固定资产                        44,720              45,373             43,789          39,269
使用权资产                       8,89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3,369               3,374              3,509            3,5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454              35,489             22,200          13,441
其他资产                        20,431              18,718             19,216          14,120
资产总计                    10,050,966            9,501,699         9,004,784        8,263,386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
                                72,497              74,805             48,851         281,757
款项
拆入资金                        18,348              26,303             66,217          12,278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360             42,193          10,623
衍生金融负债                     4,049               6,463              6,616            6,40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2,299             134,919           115,143          129,789
吸收存款                     9,101,191            8,627,440         8,062,659        7,286,311
应付职工薪酬                    11,727               9,647              8,018            5,994
应交税费                         6,535              17,458              9,013            3,700
应付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88,491          89,552
应付债券                       102,280              76,154             74,932          54,943
租赁负债                         8,19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负债                        60,914              51,831             51,677          35,462
负债合计                     9,558,036            9,027,380         8,573,810        7,916,813


                                            4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股东权益
股本                               81,031                81,031               81,031                81,031
其他权益工具
  优先股                           47,869                47,869               47,846                        -
资本公积                           74,659                74,659               74,659                74,659
其他综合收益                        3,114                 3,593              (5,044)                       70
盈余公积                           30,371                30,371               25,159                20,395
一般风险准备                    103,950                 103,950             101,011                 93,803
未分配利润                      151,936                 132,846             106,312                 76,615
股东权益合计                    492,930                 474,319             430,974                346,573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0,050,966                9,501,699           9,004,784              8,263,386


(二)利润表

       1. 合并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90,297           360,166          305,285             278,198
利息支出                                    (71,215)        (126,044)         (117,170)           (120,612)
利息净收入                                  119,082           234,122          188,115             157,586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700            29,141           23,591              21,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361)         (14,707)          (10,854)             (9,5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339            14,434           12,737               11,498
投资收益                                      8,166            22,628           24,290              16,351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8                    -        不适用              不适用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21          (14,279)               (160)             (208)
汇兑损益                                        686                2,641        (1,876)               2,987
其他业务收入                                    444                 600              690               590
资产处置损益                                     (1)                 67                (8)                 5
其他收益                                        369                 782              784            不适用
小计                                        141,606           260,995          224,572             188,809



                                               4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028)          (1,843)          (1,662)          (3,794)
业务及管理费                             (72,333)        (147,215)        (138,268)        (125,493)
信用减值损失                             (27,693)         (55,414)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0)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26,737)         (16,902)
其他业务成本                                (294)            (379)            (436)            (385)
小计                                    (101,351)        (204,871)        (167,103)        (146,574)
三、营业利润                               40,255          56,124           57,469           42,235
加:营业外收入                                 98             250              279              785
减:营业外支出                               433           (2,887)          (6,637)             (92)
四、利润总额                               40,786          53,487           51,111           42,928
减:所得税费用                            (3,364)          (1,103)          (3,402)          (3,152)
五、净利润                                 37,422          52,384           47,709           39,776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净利润                   37,381          52,311           47,683           39,801
  少数股东损益                                 41                 73               26           (25)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持续经营净利润                           37,422          52,384           47,709           39,776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           (42)             (32)                 24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680)           3,759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201              262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010)          (4,773)
  转至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的未实现
                                          不适用           不适用              (72)             (72)
利得摊销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943          56,363           42,595           34,955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综合收益                 36,902          56,290           42,569           34,98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41                 73               26           (25)
八、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                               0.43            0.62             0.59             0.55

                                            4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稀释每股收益                               0.43          0.62             0.59            0.55



       2. 银行利润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                                 188,258        357,291          304,368         278,059
利息支出                                 (70,854)      (125,428)        (116,955)       (120,592)
利息净收入                                117,404       231,863          187,413         157,467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635        29,109           23,620          21,01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220)       (14,475)         (10,797)         (9,510)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415        14,634           12,823          11,506
投资收益                                    8,166        22,628           24,290          16,351
  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8                -        不适用          不适用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21       (14,279)            (160)           (208)
汇兑损益                                     686          2,641           (1,876)          2,987
其他业务收入                                 444            600              688             588
资产处置损益                                  (1)               67            (8)                5
其他收益                                     362            751              764          不适用
小计                                     139,997        258,905          223,934         188,696
二、营业支出
税金及附加                                (1,012)        (1,820)          (1,654)         (3,792)
业务及管理费                             (72,035)      (146,725)        (138,000)       (125,377)
信用减值损失                             (26,579)       (54,12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0)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26,466)        (16,821)
其他业务成本                                (294)          (380)            (436)           (385)
小计                                     (99,923)      (203,074)        (166,556)       (146,375)
三、营业利润                               40,074        55,831           57,378          42,321
加:营业外收入                                 98           250              279             785
减:营业外支出                               433         (2,887)          (6,637)            (92)
四、利润总额                               40,605        53,194           51,020          43,014

                                            4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减:所得税费用                            (3,318)          (1,074)         (3,379)          (3,174)
五、净利润                                 37,287          52,120          47,641           39,84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           (42)            (32)                 24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680)           3,759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201              262          不适用           不适用
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010)          (4,773)
  转至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的未实现
                                          不适用           不适用             (72)             (72)
利得摊销
七、综合收益总额                           36,808          56,099          42,527           35,019


(三)现金流量表

    1.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473,910          496,132         543,115        1,171,633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116,240         377,760                 -         23,61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59,45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4,826           7,860            5,9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37,331          19,667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7,491          277,921         229,775          199,6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3           4,405           4,853            1,89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8,835        1,180,711         845,062        1,402,716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426,496)        (635,226)       (623,472)        (546,636)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260,277)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8,654)          (4,216)        (25,108)         (18,195)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6,194)         (33,852)                -        (56,70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9,185)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14,646)        (265,028)


                                            42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9,277)        (130,468)       (126,892)        (130,83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387)         (43,304)        (39,768)         (36,80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206)         (20,167)        (16,711)         (17,8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8,165)        (128,973)       (137,536)        (110,2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5,564)        (996,206)     (1,244,410)      (1,182,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271         184,505        (399,348)         220,4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2,574          758,344       1,140,573        1,944,2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043         121,891         113,938          111,9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4             644                 97           156
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631          880,879       1,254,608        2,056,312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2,811)        (963,876)       (766,411)      (2,384,2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787)          (6,328)         (8,854)          (7,405)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598)        (970,204)       (775,265)      (2,391,6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967)         (89,325)        479,343         (335,3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102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        47,846                  -
子公司收到其他少数股东投入的现金                   -           5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938           7,750          20,489           29,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38           8,250          68,335           80,072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       (14,311)         (5,972)          (9,000)
已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                         (917)          (3,052)         (2,130)          (1,127)
偿付已发行债券支付的现金                   (6,436)          (7,750)           (5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8)                 -            (3)             (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1)         (25,113)         (8,605)         (10,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37         (16,863)         59,730           69,9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0            1,168          (1,683)           2,52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
                                         (147,109)          79,485         138,042          (42,468)
额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期初余额         402,420          322,935         184,893          227,361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期末余额          255,311         402,420         322,935          184,893



                                             42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 银行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473,737          496,376         543,441         1,171,56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117,014          376,370                  -         22,014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53,939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         4,826           7,860             5,93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增加额                 37,331           19,667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5,292          274,205         228,876           199,5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3            4,396           4,491             1,8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7,237        1,175,840         838,607         1,400,907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422,818)         (624,493)       (614,304)         (542,74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260,877)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10,535)           (4,540)        (27,158)          (58,581)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减少额            (7,913)          (39,993)                 -        (18,64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19,185)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               -       (14,646)         (265,028)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78,806)         (129,601)       (126,679)         (130,815)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255)          (43,030)        (39,612)          (36,734)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890)          (19,920)        (16,665)          (17,82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7,983)         (128,433)       (137,586)         (110,2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4,385)         (990,010)     (1,237,527)       (1,180,6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2,852          185,830        (398,920)          220,3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2,574          758,344       1,140,573         1,944,244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8,181          122,689         113,935           111,90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4              644                 97            155
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769          881,677       1,254,605         2,056,306
投资支付的现金                          (602,811)         (963,876)       (766,410)       (2,384,393)
对子公司投资支付的现金                             -        (1,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1,771)           (6,275)         (8,820)           (7,399)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582)         (971,651)       (775,230)       (2,391,792)


                                             42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813)          (89,974)        479,375        (335,4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50,102
发行其他权益工具收到的现金                          -               -        47,846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31,938            7,750          20,489          29,9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38            7,750          68,335          80,072
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                                  -       (14,311)         (5,972)         (9,000)
已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                         (917)           (3,052)         (2,124)         (1,127)
偿付已发行债券支付的现金                   (6,436)           (7,750)          (500)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8)                  -            (3)            (3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1)          (25,113)         (8,599)        (10,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37          (17,363)         59,736          69,9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0            1,168          (1,683)          2,52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
                                         (147,374)           79,661         138,508         (42,750)
少)额
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期初余额          402,260          322,599         184,091         226,841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期末余
                                           254,886          402,260         322,599         184,091
额




                                              42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四)股东权益变动表

     1.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其他权益工 资本 其他综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东权益                        合计
                      股本
                           具-优先股 公积 合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一、2019 年 1 月 1 日
                      81,031         47,869 74,648         3,593 30,371 103,959 132,933     909 475,313
余额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
                           -              -          -     (479)     -        - 19,184       41 18,746
额
(一)净利润                 -            -          -         -     -        - 37,381       41 37,422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479)     -        -        -       -    (479)
综合收益总额                 -            -          -     (479)     -        - 37,381       41 36,943
(三)利润分配               -            -          -         -     -        - (18,197)       - (18,197)
1.对普通股股东的股
                         -                -          -         -     -        - (15,696)       - (15,696)
利分配
2.对优先股股东的股
                         -                -          -         -     -        - (2,501)        - (2,501)
利分配
三、2019 年 6 月 30
                    81,031           47,869 74,648         3,114 30,371 103,959 152,117     950 494,059
日余额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其他权益工       资本 其他综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东权益            合计
                      股本
                                 具-优先股        公积 合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一、2017 年 12 月 31
                     81,031           47,846 74,659 (5,044) 25,159 101,011 106,311          384 431,357
日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4,658      -       - (3,218)     (59)   1,381
二、2018 年 1 月 1 日
                      81,031          47,846 74,659        (386) 25,159 101,011 103,093     325 432,738
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             23        (11)    3,979 5,212    2,948 29,840      584 42,575
额
(一)净利润                 -                -       -        -      -       - 52,311       73 52,384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979      -       -        -       -   3,979
综合收益总额                 -                -       -    3,979      -       - 52,311       73 56,363
(三)所有者投入资
                             -           23        (11)        -      -       -        -    511      523
本
1.对控股子公司增资           -                -    (11)        -      -       -        -    511      500
2.其他                       -           23           -        -      -       -        -       -      23
(四)利润分配               -                -       -        - 5,212    2,948 (22,471)       - (14,311)



                                                     4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其他权益工        资本 其他综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东权益                   合计
                      股本
                                 具-优先股         公积 合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212         - (5,212)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2,948 (2,948)         -          -
3.对普通股股东的股
                          -                    -        -             -      -        - (11,920)       - (11,920)
利分配
4.对优先股股东的股
                          -                    -        -             -      -        - (2,391)        - (2,391)
利分配
四、2018 年 12 月 31
                     81,031           47,869 74,648           3,593 30,371 103,959 132,933          909 475,313
日余额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其他权益工 资本 其他综 盈余 一般风 未分配 东权益                                合计
                      股本
                           具-优先股 公积 合收益 公积 险准备 利润
一、2017 年 1 月 1 日
                      81,031                   - 74,659          70 20,395       93,803 76,572      358 346,888
余额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
                           -          47,846            -    (5,114) 4,764        7,208 29,739       26 84,469
额
(一)净利润                 -                 -        -          -         -        - 47,683       26 47,709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5,114)         -        -        -       - (5,114)
综合收益总额                 -                 -        -    (5,114)         -        - 47,683       26 42,595
(三)所有者投入资
                             -        47,846            -          -         -        -        -       - 47,846
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47,846            -          -         -        -        -       - 47,846
者投入资本
(四)利润分配               -                 -        -          - 4,764        7,208 (17,944)       - (5,972)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4,764            - (4,76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7,208 (7,208)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5,972)        - (5,972)
三、2017 年 12 月 31
                     81,031           47,846 74,659 (5,044) 25,159 101,011 106,311                  384 431,357
日余额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资本公       其他综合 盈余公 一般风险                                     合计
                      股本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积           收益     积     准备
一、2016 年 1 月 1 日
                      68,604      36,984            4,891 16,411           84,754         58,804    383 270,831
余额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
                      12,427      37,675           (4,821)    3,984         9,049         17,768    (25) 76,057
额
(一)净利润                 -            -              -        -              -        39,801    (25) 39,776


                                                        42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权益
                                                                                  少数股
        项目                     资本公       其他综合 盈余公 一般风险                                     合计
                      股本                                             未分配利润 东权益
                                   积           收益     积     准备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821)         -            -              -         - (4,821)
综合收益总额                 -            -      (4,821)         -            -        39,801       (25) 34,955
(三)所有者投入资
                   12,427         37,675                -        -            -              -         - 50,102
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
                   12,427         37,675                -        -            -              -         - 50,102
股
(四)利润分配               -            -             -    3,984       9,049        (22,033)         - (9,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3,984            -        (3,98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9,049         (9,049)         -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9,000)         - (9,000)
三、2016 年 12 月 31
                     81,031       74,659               70 20,395        93,803         76,572       358 346,888
日余额


     2. 银行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险 未分配
        项目          股本                                                                 合计
                               优先股                  公积   收益   公积   准备   利润
一、2019 年 1 月 1 日
                      81,031                  47,869 74,659          3,593 30,371     103,950 132,846 474,319
余额
二、本期增减变动金
                           -                       -         -       (479)        -          -   19,090 18,611
额
(一)净利润                 -                     -         -           -        -          -   37,287 37,287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479)        -          -         -   (479)
综合收益总额                 -                     -         -       (479)        -          -   37,287 36,808
(三)利润分配               -                     -         -           -        -          - (18,197) (18,197)
1.对普通股股东的股
                         -                         -         -           -        -          - (15,696) (15,696)
利分配
2.对优先股股东的股
                         -                         -         -           -        -          -   (2,501) (2,501)
利分配
三、2019 年 6 月 30
                    81,031                    47,869 74,659          3,114 30,371     103,950 151,936 492,930
日余额


                                                                                     单位: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险 未分配
        项目          股本                                                                 合计
                                     优先股            公积   收益   公积   准备   利润
一、2017 年 12 月 31
                     81,031                   47,846 74,659      (5,044) 25,159       101,011 106,312 430,974
日余额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4,658        -          -   (3,124)   1,534
二、2018 年 1 月 1 日 81,031                  47,846 74,659          (386) 25,159     101,011 103,188 432,508

                                                       42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险 未分配
         项目         股本                                                                          合计
                                     优先股          公积   收益   公积   准备   利润
余额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
                             -              23             -    3,979 5,212       2,939   29,658 41,811
额
(一)净利润                 -                   -         -        -       -         -   52,120 52,12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3,979       -         -         -   3,979
综合收益总额                 -                   -         -    3,979       -         -   52,120 56,099
(三)所有者投入资
                             -              23             -        -       -         -         -      23
本
1.其他                       -              23             -        -       -         -         -      23
(四)利润分配               -                   -         -        - 5,212       2,939 (22,462) (14,311)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5,212           -   (5,212)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2,939   (2,939)          -
3.对普通股股东的股
                          -                      -         -        -       -         - (11,920) (11,920)
利分配
4.对优先股股东的股
                          -                      -         -        -       -         -   (2,391) (2,391)
利分配
四、2018 年 12 月 31
                     81,031              47,869 74,659          3,593 30,371    103,950 132,846 474,319
日余额


                                                                                   单位:百万元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 其他综合 盈余 一般风险 未分配
         项目         股本                                                               合计
                                     优先股          公积   收益   公积   准备   利润
一、2017 年 1 月 1 日
                      81,031                     - 74,659          70 20,395     93,803   76,615 346,573
余额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
                           -             47,846            -   (5,114) 4,764      7,208   29,697 84,401
额
(一)净利润                 -                   -         -         -      -         -   47,641 47,641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   (5,114)      -         -         - (5,114)
综合收益总额                 -                   -         -   (5,114)      -         -   47,641 42,527
(三)所有者投入资
                             -           47,846            -         -      -         -         - 47,846
本
1.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47,846            -         -      -         -         - 47,846
者投入资本
(四)利润分配               -                   -         -         - 4,764      7,208 (17,944) (5,972)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4,764          -   (4,764)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7,208   (7,208)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   (5,972) (5,972)
三、2017 年 12 月 31
                     81,031              47,846 74,659         (5,044) 25,159   101,011 106,312 430,974
日余额



                                                     4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其他综合                   一般风险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收益                       准备
一、2016 年 1 月 1 日
                      68,604     36,984         4,891       16,411       84,754         58,808 270,452
余额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12,427      37,675       (4,821)        3,984        9,049         17,807 76,121
(一)净利润                 -        -               -          -              -       39,840 39,8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        -       (4,821)            -              -             - (4,821)
综合收益总额                 -        -       (4,821)            -              -       39,840 35,019
(三)所有者投入资本 12,427      37,675               -          -              -             - 50,102
1.所有者投 入的普通
                    12,427       37,675               -          -              -             - 50,102
股
(四)利润分配               -        -               -      3,984        9,049        (22,033) (9,00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3,984              -       (3,984)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9,049         (9,049)       -
3.对股东的分配               -        -               -          -              -       (9,000) (9,000)
三、2016 年 12 月 31
                     81,031      74,659              70     20,395       93,803         76,615 346,573
日余额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普华永道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
间、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
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普华永道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在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9)第 11042 号审计报告中,普华永道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
项汇总如下:(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计
量;(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之间的代理银行业务;(三)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四)
其他债务工具的分类。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一)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务             我们评价和测试了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
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                                     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
相关会计期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损失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
及 2018 年度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治理,包括与会计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1)(iii)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政策和模型方法论的选择、审批及应
估计“金融工具的减值”、附注五、1 在执行会计政                 用,以及模型持续监控和优化相关的
策中所作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预期信用损失的                 内部控制;
计量”、附注八、7“发放贷款和垫款”、附注八、9                与管理层重大判断和假设相关的内部
“债权投资”及附注八、21“资产减值准备”。                     控制,包括组合划分、模型选择、参
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邮储银行          数估计、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和违约和


                                              4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47,016.73 亿元及           已发生信用减值判断,以及前瞻性及
42,768.65 亿元,损失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519.95         管理层叠加调整的复核和审批;
亿元及 1,279.26 亿元。邮储银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         与邮储银行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相
他债务工具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989.25 亿元及 1,141.70         关的信息系统内部控制。
亿元,损失准备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49.16 亿元及 148.37   我们执行的实质性程序主要包括:
亿元。                                                   我们复核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方
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              法论,对组合划分、模型选择、关键
损失准备余额反映了管理层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参数、重大判断和假设的合理性进行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修订)预期信用损           了评估。我们抽样检查了模型编码,
失模型,在报表日对预期信用损失作出的最佳估计。            以测试计量模型恰当地反映了管理层
邮储银行通过评估发放贷款和垫款以及以摊余成本              编写的模型方法论。
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基于借款人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及其
显著增加,运用三阶段减值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他外部证据和考虑因素,我们抽取样
对于阶段一、阶段二的贷款、阶段三中单项金额不重            本评估了邮储银行就信用风险显著增
大的贷款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管理层            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贷款的识
运用包含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折            别是否恰当性。
现率等关键参数的风险参数模型法评估损失准备。对           对于前瞻性计量,我们复核了管理层
于阶段三中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管理层通过预估与            选取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权重的
该笔贷款相关的未来现金流,评估损失准备。                  模型分析结果,评估了经济指标预测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主要包含如下重大管理层判断和            值的合理性,并对经济指标、经济情
假设:                                                    景及权重进行了敏感性测试。
(1)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          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叠加调整中重大不确定
    合,选择恰当的计量模型,并确定计量相关的关        因素的选取、运用和计量的合理性,并检查
    键参数;                                          了计算的准确性。
(2)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        我们抽样检查了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关键
    断标准;                                          数据(包括历史数据和计量日数据)的录
(3)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        入,以评估其完整性和准确性。我们抽样
    的采用;                                          检查了关键数据在模型计量系统和其他相
(4) 针对模型未覆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的管理层叠加        关信息系统间的传输,并抽样检查减值模
    调整;                                             型的计算,以验证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5) 阶段三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预测。        对于阶段三中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我们
邮储银行就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建立了相关的治理流程        抽样检查了邮储银行基于借款人和担保人
和控制机制。                                          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的最新评估价值、
邮储银行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使用了复杂的模型,        其他已获得信息得出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运用了大量的参数和内外部数据,并涉及重大管理层        及折现率而计算的损失准备。
判断和假设;同时,由于发放贷款和垫款及以摊余成        基于我们所执行的程序,管理层在预期信用
本计量的其他债务工具计提的损失准备金额重大,因        损失评估中所采用的模型、运用的关键参
此,我们确定其为关键审计事项。                        数、涉及的重大判断和假设及计量结果是可
                                                      接受的。
(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之间的代理银行业务            我们所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相关会计期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      了解并测试就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
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                                     代理银行业务相关而设计、执行的内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十一、3.1(1)“接受中国邮政集            部控制;
团公司及各省邮政公司提供的代理银行业务服务”。           测试邮储银行用于计算代理费数据收
邮储银行通过自营网点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储银行           集的信息系统及控制;
的控股母公司)所拥有的代理网点开展业务。根据邮储          检查框架协议,并检查该等交易是否
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订立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            根据框架协议中的特定条款和条件经
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代理网点以邮储银行名义          过适当授权和审批;
提供吸收储蓄存款服务、结算类金融服务、代理类金           抽样检查付款凭证,对结算金额进行


                                             4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融服务及其他服务;邮储银行就上述服务向中国邮政         重新计算,并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函
集团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代理银行业务”)。             证关联方交易发生额及应付余额;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止 6 个月期间,邮储银行与中    评估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代理银行
国邮政集团公司发生储蓄代理费人民币 388.37 亿元         业务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进行了适当
(占业务及管理费的 53.69%);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        的披露。
人民币 41.65 亿元,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出人民币      通过执行上述审计程序,我们未发现重大
20.24 亿元,二者占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 84.08%。        不合理之处。
于 2018 年度,邮储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发生储
蓄代理费人民币 752.50 亿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的
51.12%);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人民币 79.58 亿元,
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出人民币 38.22 亿元,二者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 80.10%。
于 2017 年度,邮储银行支付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
储蓄代理费人民币 701.63 亿元(占业务及管理费的
50.74%),代理储蓄结算业务支出人民币 51.06 亿元,
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支出人民币 32.84 亿元,二者占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 77.30%。
由于邮储银行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的代理银行业务
性质独特,相关金额及披露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并
且该交易的披露对财务报表使用者了解邮储银行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至关重要,我们在审计工作中予
以了重点关注,因此,我们将其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三)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我们对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所执行的
相关会计期间:2017 年度                              审计程序包括: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2 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作出       个别方式评估
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我们采用
及财务报表附注八、7“发放贷款和垫款”。                  抽样的方式进行了信贷审阅,并特别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邮储银行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关注已逾期未减值贷款,以评估其减
总额为人民币 36,301.35 亿元,减值准备余额为人民          值情况是否被管理层及时识别。
币 885.64 亿元。                                        此外,对于我们抽取样本中的减值贷
贷款减值准备采用个别方式或组合方式进行估计。             款,基于已获得的内部和外部支持性
邮储银行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证据,我们通过查阅借款人最新的财
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同类贷款、及个别方式评估未发           务信息,考虑抵质押物可实现价值以
生减值的贷款采用组合方式进行减值测试。                   及担保人的支持等(如适用),并结合折
由于贷款金额重大、以及在估计减值损失时涉及判             现率,测试了经折现的预计未来现金
断,故贷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我们的关键审计事项。           流量。
我们特别关注以下方面:                               组合方式评估
   减值贷款是否及时被管理层识别以及管理层在个           贷款的组合方式评估是根据贷款系统
    别方式评估中是否对与贷款相关的经折现未来现           中的相关数据、管理层确定的模型、
    金流进行了合理估计;及                               参数及假设进行的。
   组合方式评估计算减值准备所使用的模型、参数           我们评估了管理层在贷款损失准备模
    及相关假设是否合理。                                 型中所采用的参数及假设是否恰当地
                                                         反映了贷款的信用风险。我们也独立
                                                         地对按组合方式评估的贷款的减值准
                                                         备进行了重新计算。
                                                     根据执行的上述审计程序取得的证据,我
                                                     们发现管理层在识别按个别方式评估的减
                                                     值贷款以及按个别方式和组合方式测算贷
                                                     款减值准备时作出的判断是合理的。


                                            4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审计中如何应对关键审计事项
(四)其他债务工具的分类                           我们对其他债务工具的分类所执行的审计
相关会计期间:2017 年                              程序包括:
请参见财务报表附注四、3(2)(i)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       评估管理层关于其他债务工具分类的
估计“金融资产”,及财务报表附注八、14“应收款         会计政策;
项类投资”。                                          抽样查阅投资合同及其他债务工具的
邮储银行的其他债务工具为对结构化主体的非衍生           发行说明书,分析现金流量是否特定
金融资产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邮储银行的       且唯一、不存在其他剩余权益,是否
其他债务工具投资余额为人民币 2,169.37 亿元,分类       对其他债务工具的交易具有合同限制
为“应收款项类投资”。                                 或存在活跃市场报价;及
邮储银行将主要承担信用风险、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        抽选样本实施函证程序以验证投资合
额,且在活跃市场未有报价的其他债务工具确认并分         同中的重要条款。
类为“应收款项类投资”。                           根据已取得的证据,我们认为管理层对于其
初始确认分类时,管理层需要就现金流是否确定、剩     他债务工具分类的判断是有证据支持的。
余权益如何分配和是否存在活跃市场报价等方面作
出大量判断,且邮储银行投资其他债务工具的金额重
大,因此,我们将其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注:表格中“我们”、“本所”均指普华永道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二)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三)外币业务折算方法

    本集团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和会计报表的列报货币。

    以外币进行的交易应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进行折算。于报告期末,以外币计价
的货币性项目应按当日的即期汇率重新折算。以公允价值入账的以外币计价的非货币性
项目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重新折算。以历史成本计量的以外币计价的非货币
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以外币计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金融资产的货币性
证券,其外币折算差额分解为由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和该等货币性证券的其他
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属于摊余成本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损益,属于其他
账面金额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货币性项目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


                                           43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折算后的汇兑差额,属于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属于新金融工具准则
下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差额,
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差额则计入当期损益。

(四)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子公司及被本集团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控制,
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利,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
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1. 子公司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
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行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
本行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及综合收益中不属于本行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
东权益、少数股东损益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
益、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行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
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2. 结构化主体

    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因素而设计
的主体,而主导该主体相关活动的依据是合同或相应安排。

    本集团在取得结构化主体控制权之日合并该结构化主体,并在丧失控制权之日终止
将其合并入账。

    当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将评估就该结构化主体而言,

                                       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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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是以主要负责人还是代理人的身份行使决策权。如果资产管理人仅仅是代理人,
则其主要代表其他方(结构化主体的其他投资者)行使决策权,因此并不控制该结构化
主体。但若资产管理人被判断为主要代表其自身行使决策权,则是主要责任人,因而控
制该结构化主体。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货币性资产,包括现金以及原始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部分债券投资(“短期债券投
资”)。

(六)金融工具

    1.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度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或承担负债的目的,将金
融工具划分为以下三类: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指本集团如何管理金融资产以产生现金流量。
业务模式决定本集团所管理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来源是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金融资
产还是两者兼有。本集团在确定一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时考虑的因素包括:以往如何收
取该组资产的现金流、该组资产的业绩如何评估并上报给关键管理人员、风险如何评估
和管理、以及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

    如果业务模式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或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的双
重目的,本集团将评估金融工具的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利息支付。进行该评估时,
本集团考虑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即利息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
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基本借贷安排相符的利润率的对价。若合同条款引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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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基本借贷安排不符的风险或波动敞口,则相关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对于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资产,在确定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本金和利息的支
付时,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分析。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 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
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和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

    - 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

    -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
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按照相关政策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作出,不
得撤销。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和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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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按新金融工具
准则要求必须分类为此的,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

    本集团将以下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不满足分类为摊余成本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分类要
求的债务工具;

    - 以交易为目的的权益工具;

    - 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以将金融资
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
销。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分类适用于衍生工具、交易
性金融负债(如交易头寸中的空头债券)以及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于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该指定可以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或

    - 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档已载明,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该指
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是按实际利
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购金
融资产款、吸收存款、应付债券和其他负债。

    (2)金融工具的计量

    1)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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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于交易日进行确认。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
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不是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则还应该加上或减去可直接归属于
获得或发行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交易费用作为费用计入损益。初始确认后,对于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立即确
认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并计入损益。

    2)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
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 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 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
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 扣除累计计提的减值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
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即扣除减值准备之前的摊余成本)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
的利率。计算时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但包括交易费用、溢价或折价、以及支付或收到
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费用。

    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
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
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
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

                                       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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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
利息收入。

    ②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该金融资产摊余成本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
息和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账面价值的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该资产的利息收入并列报为“利息收入”。该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
期损益。

    权益工具: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留存收益。作为投资回报的股利收入在本集团确定对其收取的权利成立时进行确认,并
计入当期损益。

    ③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其产生的所有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非是将金
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则该金融负债所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 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应当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

    - 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上一条对该金融负债的自身
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集团应当将该金融
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工具的减值

                                    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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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以
及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
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
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
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反映了以下各种要素:

    - 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

    - 货币时间价值;

    - 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需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
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
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减值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无论本集团评估信用损失的基
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合,由此形成的减值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
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若存续期少于 12 个月,按照预计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
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无论本集团评估信用损失的基础是单项金融工具还是金融工具组
合,由此形成的减值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
确认其减值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应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
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了减值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若存续期少


                                     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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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2 个月,按照预计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减值准备,由
此形成的减值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
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减值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本集团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4)贷款合同修改

    本集团有时会重新商定或修改客户贷款的合同,导致合同现金流发生变化。出现这
种情况时,本集团会评估修改后的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本集团将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并以公
允价值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且对新资产重新计算一个新的实际利率。在这种情况下,
对修改后的金融资产应用减值要求时,包括确定信用风险是否出现显著增加时,本集团
将上述合同修改日期作为初始确认日期。对于上述新确认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也要评估
其在初始确认时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特别是当合同修改发生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初始商
定的付款安排时。账面价值的改变作为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损益。

    如果修改后合同条款并未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则合同修改不会导致金融资产的终止
确认。本集团根据修改后的合同现金流量重新计算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并将修改利得
或损失计入损益。在计算新的账面余额时,仍使用初始实际利率(或购入或源生的已发
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对修改后的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5)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根据合同约定,当特定的债务人无法偿债时,财务担保合同的签发人必须向持有人
补偿相关损失。财务担保合同包括向银行、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的贷款、账户透支或其
他银行业务提供的担保。

    财务担保合同初始以公允价值计量,后续按以下两项孰高进行计量:

    - 损失准备金额;

    - 初始确认时收到的保费减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相关规定所确认的累计摊销后的余额。

    本集团提供的贷款承诺按照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的损失准备金额进行计量。本集团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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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未承诺以任何低于市场利率的价格发放贷款,也不以支付现金或发行其他金融工具作
为贷款承诺的净结算。

    本集团将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的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但如果一项工具
同时包含贷款和未使用的承诺,且本集团不能把贷款部分与未使用的承诺部分产生的预
期信用损失区分开,那么两者的损失准备一并列报在贷款的损失准备中,除非两者的损
失准备合计超过了贷款账面余额,则将损失准备列报在预计负债中。

    2.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适用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本集团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相应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并将其划分为下述中
的某一类。所有通过正常方式购买或出售的金融资产在交易日予以确认或终止确认。正
常方式购买或出售是指一项金融资产的购买或出售根据市场的规章制度或惯例所确立
的时间限度内交付。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初始计量。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外,取得或发行金融资产和负债以其公允价值加上或减去直
接交易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因收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
金融负债的直接交易成本则实时于合并利润表确认。

    (1)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分为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该分类应在初始确认时依据金
融资产的持有目的确定。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和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应被归类为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

    -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在近期出售;或

    - 是本集团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并且近期实际采用短期获利
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或

    - 是一项衍生工具(被指定为有效对冲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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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除外)可在初始确认时被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该指定消除或大幅减少了可能出现的计量或确认方面的不一致性;或

    - 该金融资产是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的一部分,而
根据本集团制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组合的管理和绩效评估是以公允价值为基础
进行,并且有关分组的数据是按此基础向内部提供;或

    - 其构成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合同的一部分,而原金融工具准则允许将
整个组合合同(资产或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以公允价值入账,重新计量产
生的公允价值变动应计入变动产生当期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具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额和固定到期日、且本集团具有持有至
到期的明确意图和能力的,在活跃市场有标价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持有至
到期投资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任何已识别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

    当本集团因会计准则允许的例外事项以外的原因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金
额重大的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时,应将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有该金融资产划
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
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
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
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3)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是指有固定或可确定付款额,但在活跃市场未有标价的非衍生金融

                                    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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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初始确认后,贷款及应收款项按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任何减值损失
后的金额计量。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被指定的或未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及应收款项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于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已出售或已确定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此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
变动利得或损失应转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未有标价或其公允价值未能可靠计量的,于报告
期末以成本法进行计量,并减去已确认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债券投资相关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
权益工具产生的股利应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确立时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的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其他金融资产应在报告期
末评估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存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发生的一个或多
个事项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则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

    对于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其公允价值明显或持续地低于其成本被视为减值的客观证
据。

    对于所有其他金融资产,减值的客观证据可包括:

    -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 不满足合同条款,如违约或逾期偿付利息或本金等;

    -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其原本
不会考虑的让步;

    -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因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可观察的

                                    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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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
减少而且可计量,包括: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违约的状况。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首先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
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并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以及单
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
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
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如有客观证据显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出现减值,则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减值损失按照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与以其原始实际利率贴现的预计未来现金流(不包
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计量。如果金融资产的合同利率为浮
动利率,则用于确定减值损失的贴现率为按合同确定的当前实际利率。

    无论抵押物是否执行,设有抵押物的金融资产按照反映执行抵押物价值并扣减抵押
物获得和出售费用的现金流计算未来现金流的现值。

    金融资产通过使用准备账户抵减其账面金额,准备账户账面金额的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当某项金融资产不可收回,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冲减相应的减值准备并核销。金融
资产核销后又收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期后减值准备金额减少且该减少客观上与发生在确认该准备后的某件事相关
联,例如借款人的信用评级提升,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
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报告期末评估是否有客观证据证明某一金融资产或某一金融资产组
已经减值。对于债券,本集团利用上文的标准。至于分类为可供出售的权益投资,其公
允价值的大幅度或长期跌至低于其成本值,亦是权益投资已经减值的证据。若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存在此等证据,在出现减值的当期,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中的累计亏损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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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分类至当期合并利润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在以后期间通过损益回
拨。减值损失后任何公允价值的增加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权
益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回拨。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券投资,在随后的
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
损失通过当期损益予以回拨。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一般被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
余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负债。

    (3)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按衍生工具合约签订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后续期间,则按
其于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重新进行计量,产生的溢利或损失计入损益。本集团持有的衍
生金融工具主要用于管理风险敞口。

    (4)财务担保合同和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在担保提供日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之后,负债金额
按初始确认金额扣减担保手续费摊销后的摊余价值与对本集团履行担保责任所需准备
金的最佳估计孰高列示。这些估计基于类似交易经验、过去损失历史和管理层判断而得
出。与该合同相关负债的增加计入当期损益。

    3. 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原金融工具准则适用的会计政策

    (1)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在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
场)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不
管该价格是否可直接通过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技术获得。

    对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是以市场报
价为基础的,这包括在主要交易所报价的上市股票证券和债务工具。

    金融工具的活跃市场报价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或监管机
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且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价格。如不能满足

                                    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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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条件,则被视为非活跃市场。非活跃市场的迹象主要包括:存在显著买卖价差,或
买卖价差显著扩大,或不存在近期的交易。

    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集团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
参考最近使用的交易价格、现金流量折现法、期权定价模型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常用的估
值技术等。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和/或不可观察输入值。

    (2)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本集团成为相关金融工具合同条款的一方时,于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确认。

    金融资产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转移,并且本集团已转移与该金融资产所
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

    - 尽管本集团既未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金
融资产已经转移且本集团未保留金融资产的控制权。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
对价以及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保留
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则根据本集团对该金融资产的继续涉入程度确认金融资产。如果
本集团没有保留控制,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让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
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金融负债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将被终止确认:

    - 其现时义务已经解除、取消或到期;

    - 本集团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
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或对当前负债的条款作出了重大的
修改,则该替代或修改事项将作为原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以及一项新金融负债的初始确
认处理。

    确认的账面价值与其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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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满足下述两项条件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互相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
列示:

       - 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

       - 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实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4)卖出回购和买入返售

       具有固定回购日期和价格的标准回购合约中,作为抵押品而转移的金融资产无需终
止确认。按回购合约出售的金融资产仍继续予以确认,并按适当情况于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列示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收款项类投资或发放贷款和垫款,
于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度列示为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或发放贷款和垫款。相应
的债务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列示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款。未终止确认的部分在本节“十四、或有事项及承诺/(三)抵质押资产”中披露。

       为按返售协议买入的金融资产所支付的对价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买卖价差
被确认为利息支出或收入,在协议年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计入当年合并利润表。

(七)长期股权投资

    本行的长期股权投资为本行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为本行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对子公司的投资,在银行财务报表
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
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八)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以赚取租金而持有的房地产,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设
立及进行股份制改制时,取得的股东投入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
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
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



                                       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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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
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为 20 年,净残值率预计为 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
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
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
后的入账价值。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折旧方
法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整。

(九)固定资产

       本集团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和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其他。

       1.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

    固定资产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
确认。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集团在设立及进行股份
制改制时,取得的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
值。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
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其他后
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固定资产原值减去预计的残值后按其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
计提。有关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表列示:

           项目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和建筑物                             20 年                   5%                 4.75%
电子设备                                  3年                    5%                 31.67%
运输设备                                  4年                    5%                 23.75%
办公设备及其他                            5年                    5%                 19.00%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均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和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检查,
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处置固定资产取得的收入和其账面金额的差额作为处置固定


                                            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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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收益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
条件的借款费用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以成本计量。本集团在设立及进
行股份制改制时,取得股东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
账价值。

    1.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实际可使用年限平均摊销,目前本集团土地使用权的实际可使用年限
为 10 至 40 年。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
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 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扣除累计摊销以及减值准备后的净值列
示,并按照预计使用年限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 定期复核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
并作适当调整。

(十一)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租赁费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
后各期负担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
的净额列示。如果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项目的摊
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十二)非金融资产减值

    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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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
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
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十三)职工薪酬及福利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
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内部退养福利。

    1. 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

    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
期损益。

    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
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
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企业年金和补充退休福利。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企业年金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

    (1)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
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
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
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提存计划中社保规定
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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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年金

    本集团员工另行参加了本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的《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
交款,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按上述提存计划中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外,如
年金计划不足以支付员工未来退休福利,本集团并无义务注入资金。

    (3)补充退休福利

    本集团向 2010 年 12 月 31 日以前符合条件的离退休员工支付补充退休福利,补充
退休福利包括补充养老金和补充医疗福利。该类退休福利计划属于设定受益计划。通常
由年龄、服务年限和薪酬补偿等一个或多个因素而定。

    在资产负债表内就上述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而确认的负债,为报告期末的设定受益
债务的现值。设定受益负债的现值是将预期未来现金流出额按与员工福利负债期限相似
的国债利率折现计算的。未来现金流出量的估计受各种假设条件影响,假设条件包括养
老金通胀率、医疗福利通胀率及其他因素。根据经验以及假设的变动而调整的利得和损
失,在产生期内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 内部退养福利

    内部退养福利是对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向自愿退出工
作岗位休养的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费用。本集团自员工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达到
国家正常退休年龄止,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

    对于内部退养福利,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
8 号)中的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
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部退养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内退
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所得税

    1. 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包括根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法规定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交所得税和
对以前年度应交所得税的调整。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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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
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净额列示: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本集团内同一纳税主
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

    - 本集团内该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
权利。

    本集团除了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适用于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度)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适用于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
公允价值重估变动引起的所得税影响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其他当期所得税费用和
递延所得税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十五)租赁

    1. 2019 年 1-6 月适用新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1)租赁的确认

    本集团在合同初始对合同进行评估,确定该合同是否是一项租赁或者包含一项租
赁。如果一份合同让渡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一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
该合同是一项租赁或包含一项租赁。为评估一份合同是否让渡了控制一项已识别资产使
用的权利,本集团进行以下评估:

    - 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该已识别资产可能被明确指定或隐含指定,
并且应具备可区分的物理形态,或实质上代表了一项具备可区分物理形态资产的几乎全
部产能。如果出租人对该资产具有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并非已识别资产;

    - 本集团是否有权在整个使用期间从资产的使用中获得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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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集团是否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当本集团具有与资产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最
为相关的决策权时,认为本集团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在资产的使用方式和使用目的之
相关决策已经预先确定的少数情况下,如果:

        本集团有权运营该资产;

        本集团对该资产进行设计,从而预先确定整个使用期间该资产的使用方式和使用
目的,则本集团有权主导资产的使用。

    本政策适用于 2019 年 1 月 1 日前已存在的合同、2019 年 1 月 1 日及之后签订或变
更的合同。

    对于含有租赁组成部分的合同,在其初始或对其进行重估时,本集团选择不拆分非
租赁组成部分,并将租赁组成部分和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单一租赁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
理。

    (2)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确认一项使用权资产以及一项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初始
以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按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作
调整),加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以及拆卸及移除标的资产、复原标的资产或复原标
的资产所在场地的估计成本,减去收到的租赁激励。

    本集团后续在租赁期开始日至使用权资产的使用寿命结束与租赁期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的估计使用寿命基于与估计不动产
和设备的使用寿命相同的方法确定。此外,使用权资产定期确认减值损失(如有),并
按租赁负债的若干重新计量结果进行调整。

    租赁负债初始以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计量,折现率为租赁内
含利率;在无法直接确定内含利率的情况下,折现率为本集团的增量借款利率。一般而
言,本集团使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项目:

    -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付款额,使用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进行初始计
量;

                                       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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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会行使购买选择权时的行权价格,会行使续租选择权时续租期
间的租赁付款额,以及提前终止租赁的罚款,除非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不会提前终止租赁。

    在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化,本集团对余值担保下预计应付金额的估计发生变化,或者
本集团对是否会行使购买、续租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导致未来租赁付款
额也随之发生变化时,本集团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当对租赁负债进行上述重新计量时,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果
使用权资产的账面金额已经减记至零,则将调整金额计入损益。

    本集团已选择对剩余租赁期在 12 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或是低价值资产租赁,
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集团将与这些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以直
线法确认为费用。

    (3)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
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时,采用直线法或其他更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
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出租人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资本化,在
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对于经营租赁
资产中的固定资产,采用资产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
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而不是原租赁的标的资
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2. 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适用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
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的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出租的资产仍作为本集团资产反映,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
期间按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

                                     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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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融资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时,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与最
低租赁付款额之间的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最低租赁
付款额扣除未确认融资费用后的余额作为长期负债列示。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
届满时将取得租入资产所有权的,租入固定资产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
租入固定资产在租赁期与该资产预计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六)股利分配

    向本行股东分配的股利,在股利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时确认为负债。

(十七)预计负债

    本集团因过去事项而形成的现时法定或推定义务,在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
利益的流出,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
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十八)受托及代理业务

    本集团受托及代理业务包括代表第三方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及作为受托人经营非
保本代客理财业务。在受托及代理业务中,本集团仅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与受托及代理
业务相关的主要风险。相关资产及到期将该等资产返还给委托人的义务在资产负债表表
外核算。

(十九)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需要通过未来不确定事
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有负债也可能是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但
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负债不作为预计负债确认,仅在附注中加以披露。如情况发生变化,使得该事
项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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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利息收入和支出

    金融工具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相关的会计政策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六)金融工具”。

(二十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和支出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与修订前《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相比,新准则提供了更加详细的、
基于原则的收入确认方法,即在将承诺的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给客户时或实际履行
义务时确认收入。采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并不会对手续费及佣金收
入的确认产生重大影响。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度,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在本集团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
即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的控制权时点或时段内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
入,主要包括商户收单、清算结算、债券承销收入等;对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
义务,本集团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主要包括顾问和咨询、托管收入等。

    于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各类服务收取手续费及佣金。其
中,在特定时点或一定期间内提供服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在提供服务时,按权责发
生制原则确认;其他与提供交易服务相关的手续费及佣金于相关交易完成时确认。

(二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贷款增量奖
励、财政补贴等。

    政府补助在本集团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
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
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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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017 年 1 月 1 日前,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
本集团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
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本集团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则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摊计入损益;与收益相
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
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对同类政府补助采用相同的列报方
式,将与日常活动相关的纳入营业利润中的其他收益,将与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
收支。

    以上会计政策的变更根据为 2017 年 5 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该准则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并规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二十三)分部报告

    本集团经营分部的确定以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为基础,本集团以行长
代表的相关委员会根据对该内部报告的定期评价向分部分配资源并评价分部业绩。本集
团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综合考虑管理层进行组织管理涉及的产品和服务、
地理区域监管环境等各种因素,对满足条件的经营分部进行加总,单独披露满足量化界
限的经营分部。

    本集团对每一分部项目计量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主要经营决策者向分部分配资源和
评价分部业绩。本集团分部信息的编制采用与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相一致的会计政策。

五、在执行会计政策中所做出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主要会
计估计和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可能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


                                       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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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

(一)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适用于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度)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其
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
观经济情况和客户的信用行为(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量涉及众多重大判断,例如:

    - 将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业务划入同一个组合,选择恰当的计量模型,并确定
计量相关的关键参数;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判断标准;

    - 用于前瞻性计量的经济指标、经济情景及其权重的采用;

    - 针对模型未覆盖的重大不确定因素的管理层叠加调整;

    - 阶段三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的未来现金流预测。

(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适用于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

    除对已经识别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减值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损失评估外,本集团定期对
贷款组合的减值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对于组合中单笔贷款的预计现金流尚未发现减少的
贷款组合,本集团对于该贷款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减值迹象进行判断,
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贷款减值准备。导致预计现金流减少的减值迹象包括该贷款组合中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发生恶化,或借款人所处的经济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导致该贷款组合的
借款人出现违约。基于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资产组合所发生损失的历史经验,本集
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贷款组合做出减值估计。对用于估测预计未来现金流的发生时间与
金额时所使用的方法与假设,本集团会定期评估以降低贷款减值实际损失与估计损失之
间的差异。

(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对有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通过向市场询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没有活
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集团使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技术包括使用
近期公平市场交易价格,可观察到的类似金融工具价格,使用风险调整后的折现现金流
分析,以及普遍使用的市场定价模型。本集团对衍生及其他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估值模

                                      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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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尽可能使用可观察的市场数据,例如:利率收益率曲线,外汇汇率等。使用估值技术
计算出的公允价值会根据行业惯例,以及当期可观察到的市场交易中相同或类似金融工
具的价格进行验证。

    本集团通过常规的复核和审批程序对估值技术所采用的假设和市场预期进行评估,
包括检查模型的假设条件和定价因素,模型假设条件的变化,市场参数性质,市场是否
活跃,未被模型涵盖的公允价值调整因素,以及各期间估值技术运用的一致性。估值技
术经过有效性测试并被定期检验,且在适当情况下进行更新以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
情况。

(四)补充退休福利和内部退养福利负债的精算评估

    本集团已将退休人员补充退休福利和内部退养福利确认为一项负债,该等退休人员
补充退休福利和内部退养福利的费用及负债的金额依照各种假设条件进行精算评估。这
些假设条件包括折现率、福利费用的增长率以及死亡率等。实际结果和假设的差异将在
当年按照相关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尽管管理层认为这些假设是合理的,实际经验值
及假设条件的变化将影响本集团退休人员补充退休福利和内部退养福利相关的费用和
负债的金额。

(五)所得税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某些交易及活动最终的税务处理存在不确定性。本集团结合
当前的税收法规及以前年度政府主管机关对本集团的政策,对新税收法规的实施及不确
定性的事项进行税务估计。在计提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
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
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六)对结构化主体拥有控制的判断

    当本集团在结构化主体中担任资产管理人时,本集团需要判断对该结构化主体是否
存在控制。控制的原则包括三个要素:(1)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对所参与被投资
方的可变动报酬的风险敞口或权力;(3)使用其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以影响投资方的报
酬金额的能力。如果有迹象表明上述控制的要素发生了变化,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
否对被投资方存在控制。在评估和判断时,本集团综合考虑了多方面因素并定期重新评
估,例如:资产管理人决策权的范围、其他方持有的实质性权利、资产管理人因提供管

                                    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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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服务而获得的薪酬水平、任何其他安排(诸如直接投资)所带来的面临可变回报的风
险敞口等。

六、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一)金融工具准则变更

    本集团采用了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
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
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该
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该变化构成了会计政策变更,且相关金额的调
整已经确认在财务报表中。本集团未在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提前采纳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过渡要求,本集团选择不对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信息进
行重述。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于首次执行日的账面价值调整计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
综合收益。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信息按财政部于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
转移》(财会〔2006〕3 号),以及财政部于 2014 年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 号)核算与列报。

    基于以上处理,针对新金融工具准则中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本集团仅对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财务报表披露信息作出相关披露。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仍采用原金
融工具准则进行披露。

    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也导致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分类和计量,以及金融资
产减值的相关会计政策发生了变化。受新金融工具准则重大影响的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度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1.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度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2. 2017 年度和 2016 年度适用原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2. 2017 年度
和 2016 年度适用原金融工具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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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金融工具准则及原金融工具准则适用的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六)金融工具/3. 新金融工
具准则及原金融工具准则适用的会计政策”。

    4. 本集团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披露

    (1)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

    于 2018 年 1 月 1 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别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和新金融工具
准则的要求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摊余成本                     1,411,962 摊余成本                       1,411,962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摊余成本                       296,758 摊余成本                        296,633
拆出资金         摊余成本                       315,999 摊余成本                        315,75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衍生金融资产                                      6,584                                   6,584
                 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141,974 摊余成本                        141,821
应收利息         摊余成本                        41,878 摊余成本                         41,878
                                                          摊余成本                     3,120,206
发放贷款和垫款   摊余成本                     3,541,57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419,917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                    77,959                                 563,900
                                                        (按准则要求必须分类为
                 (交易性)
                                                        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42,033 计入当期损益                     42,033
                 (指定)                               (指定)
金融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686,748                                 180,022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935,7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摊余成本                     2,384,914
                 摊余成本
                                              1,424,558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其他金融资产     摊余成本                        14,478 摊余成本                         14,478


    关于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要求,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只有一项变化,即,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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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其因自身信用风险变动而导致
公允价值变动部分将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此变化对本集团及本行均无重大影响。

    (2)将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调节表

    本集团对其管理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了分析。

    下表将按照原金融工具准则计量类别列示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调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过渡至新金融工具准则实施后按照新计量类别列示的账面价值:

                                                                                    单位:百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摊余成本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和
                                         1,411,962                                     1,411,962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96,758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125)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96,633
拆出资金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15,999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242)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15,7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41,974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153)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41,821
应收利息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1,878                                        41,878
发放贷款和垫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541,571
  减: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新金                         (420,069)
融工具准则)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1,296)


                                             46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3,120,206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加:自持有至到期投资(原金
                                                            837,509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219
  加:自应收款项类投资(原金
                                                          1,405,509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2,329)
  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金
                                                            136,711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由公允价值计量变
                                                                            7,346
为摊余成本计量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减值准备                                                 (51)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2,384,914
金融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935,735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新金融
                                                          (837,509)
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新
                                                           (20,583)
金融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新
                                                           (77,643)
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金融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424,558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新金融
                                                         (1,405,509)
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新
                                                           (18,663)
金融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新
                                                              (386)
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其他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和
                                             14,478                                            14,478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总金融资产                 8,124,913      (400,633)         3,369           7,727,649




                                               46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77,959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447,680
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
                                                                         (672)
为公允价值计量
  加:自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原
                                                           20,583
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分类: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
                                                                         (386)
公允价值计量
  加:自应收款项类投资(原金
                                                           18,663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分类: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
                                                                           73
公允价值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563,900
金融工具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指定)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2,033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2,033
衍生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584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58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126,576       486,926        (985)             612,517
当期损益的总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加:自持有至到期投资(原金
                                                           77,643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
                                                                         (375)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加:自应收款项类投资(原金
                                                              386
融工具准则)转入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计量变
                                                                           11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46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列示的账面价值        重分类        重新计量       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1 月 1 日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102,304
金融工具准则)转入
  加: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原
金融工具准则)转入其他权益工                                      53
具投资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180,022
金融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686,748
  减: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新
                                                         (447,680)
金融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债权投资(新金融
                                                         (136,711)
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新
                                                         (102,304)
金融工具准则)
  减:转出至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3)
(新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发放贷款和垫款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
  加:自摊余成本(新金融工具
                                                          420,069
准则)转入
  重分类:由摊余成本计量变为
                                                                            (152)
公允价值计量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列示的余额                                                                    419,91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686,748       (86,293)          (516)             599,939
其他综合收益的总金融资产


    1)此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一组债务工具投资未能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
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以下简称“SPPI”)测试。这些工具有某些合同条款约定:在某些
情况下,允许发行人推迟利息支付,但不会产生额外利息,该条款不满足利息支付应当
仅为本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和信用风险对价这一标准(共计人民币 205.83 亿元)。因此,
自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日起,本集团将这些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此前分类为应收款项类投资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一组债务工具投资未能满足新金融工具准则中 SPPI 测试。由于其底
层资产不能通过 SPPI 测试(共计人民币 186.63 亿元)。因此,自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

                                               46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准则之日起,本集团将这些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3)此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债权投资

    本集团在对其流动性组合中的证券投资进行了业务模式评估。尽管持有大部分投资
的业务模式同时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但本集团仍识别出某些单独管理
的证券投资,其历史情况及未来意图仅为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因此,本集团评估
认为,这部分单独管理的证券投资的业务模式为“仅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这
些证券投资共计人民币 1,367.11 亿元,此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自首次执行新金
融工具准则之日起分类为债权投资。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人
民币 1,272.98 亿元。假设金融资产并未重分类,本集团于 2018 年需确认的公允价值损
失为人民币 13.73 亿元。

    4)此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或应收款项类投资调整至其他债权投资

    本集团对证券投资进行了业务模式评估。部分持有至到期投资(共计人民币 776.43
亿元)和应收款项类投资(共计人民币 3.86 亿元)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同时包括收
取合同现金流及出售金融资产,所以对此部分业务自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日起分
类为其他债权投资。

    5)此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权益工具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共计人民币
4,393.18 亿元)。此类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评估一般不符合基本借贷安排,且未指定为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因此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一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集团认为由于这些投资构成了特殊目的主体
发行的次级档,其信用风险水平高于相关基础资产池整体的信用风险水平,因此这些投
资不能通过 SPPI 测试。在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时,本集团将该证券投资组合(共
计人民币 29.98 亿元)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债券投资,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发行人推迟利息
支付,但不会产生额外利息,该条款不满足利息支付应当仅为本金的货币时间价值和信
用风险对价这一标准(共计人民币 53.64 亿元)。因此,自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


                                     46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日起,本集团将这些工具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6)将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允许的情况下,本集团已选择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权益证券投资
(共计人民币 0.53 亿元)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处置时,该投资的公允价值变
动不再重分类至损益。这些投资在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之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从不再使用的类别转出但计量方式无变化

    由于此前在原金融工具准则下的类别不再使用,以下债务工具已重分类至新金融工
具准则下的新类别,但其计量方式没有变化:

    - 此前分类为可供出售类金融资产现在分类为其他债权投资;

    - 此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的现在分类为债权投资。

    8)其他

    本集团持有的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业务此前在原金融工具准则下以摊余成本计量。按
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转换日福费廷和票据贴现业务模式为同时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
及出售,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将集团的减值准备余额从原金融工具准则调整为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调节表

    下表将根据原金融工具准则已发生损失模型计量的 2017 年 12 月 31 日减值准备及
预计负债调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量的新减值
准备及预计负债:

                                                                               单位:百万元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存放同业款项                             1,047          -         125                 1,172
拆出资金                                    433         -         242                   67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153                   153
发放贷款和垫款                          88,564     (490)         1,296               89,370
持有至到期投资                              415    (415)               -                  -
应收款项类投资                           4,157    (4,157)              -                  -
债权投资                                      -    4,430         2,161                6,591
其他金融资产                                409         -              -                409


                                      46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按原金融工具准则                                按新金融工具准则
           项目                                    重分类       重新计量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小计                                        95,025    (632)          3,977                98,370
贷款承诺                                     1,366          -          45                  1,411
表外业务                                        101         -         175                   276
小计                                         1,467          -         220                  1,687
合计                                        96,492    (632)          4,197               100,057


(二)租赁准则变更

       本集团采用了新租赁准则,准则的首次执行日为 2019 年 1 月 1 日。该变化构成了
会计政策变更,且相关金额的调整已经确认在财务报表中。本集团未在 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提前采纳新租赁准则。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集团选择不对
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财务信息进行追溯调整。

       1. 2019 年 1-6 月适用新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租赁/1. 2019 年 1-6
月适用新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2. 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适用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十五)租赁/2. 2018 年度、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适用租赁准则的具体会计政策”。

       3. 本集团实施新租赁准则的影响披露

       因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本集团对之前根据原租赁准则归入“经
营租赁”的租赁重新确认相应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该等租赁负债以剩余租赁付款
额按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2019 年 1 月 1 日租赁负
债适用的承租人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为 3.85%。本集团在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无
融资租赁业务。

                                                                                    单位:百万元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经营租赁承诺                                                    10,805
经折现率折现后首次适用日承租人剩余租赁付款额:                                             8,927
(减):按直线法摊销计入损益的短期租赁                                                     (770)


                                          47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金额
截至 2019 年 1 月 1 日确认的租赁负债                                                 8,157


    本集团的使用权资产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计量,并按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表内确认的与该租赁相关的预付或计提的租赁付款额予以调整。本集团的租赁
合同均为非亏损合同,不需要在首次执行日对使用权资产进行调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仅为房屋及建筑物,净额为人民
币 88.91 亿元(2019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 89.98 亿元)。

    会计政策变更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资产负债表的下列项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8,998
其他资产(预付租金)                                                                 (841)
租赁负债                                                                             8,157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 2019 年 1 月 1 日的留存收益。

(三)其他准则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
助》(财会〔2017〕15 号)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
22 号)。本集团已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
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编制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
表。本集团已采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编制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财务报表。其中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于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本集团已采
用该准则编制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度财务报表。上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集团的合并
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本集团在编制 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时根据重要性
原则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但并未选择追溯调整 2018

                                        47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

     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本集团在编制 2019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及 2018
年度财务报表时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
但并未选择追溯调整 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项目。

七、税项

(一)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

     税种                         税基                               法定税率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
                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
         1, 2                                          3%、6%、9%、10%、11%、13%、
增值税          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16%、17%
                的余额计算)
营业税 1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                                           1%、5%、7%
教育费附加      缴纳的营业税及增值税                                                    5%
注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及相关规定,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原缴纳营业税的
业务改为缴纳增值税,根据不同业务类型税率分别为 3%、6%、11%和 17%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
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
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
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 号)规定,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本集团发生增值税应
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7%和 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 16%和 10%;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
39 号)规定,自 2019 年 4 月 1 日起,本集团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原适用 16%和 10%税率的,
税率分别调整为 13%和 9%;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 号)规定,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本集团重要税收优惠政策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涉农贷
款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7 号)规定,自 2018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
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47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专项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50 号),对本集团按
照 2015 年国家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定向购买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行的专
项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八、子公司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包括通过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及本行因发行资产支持证
券而继续涉入的资产及负债。

   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行持股比例     本行持有表决权比例   成立年份
中邮消费金 广东省
                      消费金融   30 亿元         70.500%              70.500%        2015
融有限公司 广州市


    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本行与其他投资方联合发起成立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
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
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银行业监管机构批准的
其他业务。

    根据中国银监会广东监管局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批复,同意中邮消费金融有限公
司注册资本金由 10 亿元变更为 30 亿元,其中本行对中邮消费金融增资 15 亿元,并于
2018 年 3 月 16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邮消费金融的持股比例及表决权比例分别为 70.500%、70.500%、61.500%
及 61.500%。

九、分部报告

(一)经营分部

    本集团从业务和地区两方面对业务进行管理。从业务角度,本集团主要通过四大分
部提供金融服务,具体列示如下:

    1. 个人银行业务

    向个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储蓄存款、个人贷款、信用卡及借记卡、支付结算、理

                                           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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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代销基金和代理保险等。

    2. 公司银行业务

    向公司客户、政府机关和金融机构提供的服务包括活期账户、存款、透支、贷款、
与贸易相关的产品及其他信贷服务、外币业务、理财产品等。

    3. 资金业务

    该分部涵盖存放同业、同业拆借交易、回购及返售交易、各类债务工具投资、权益
工具投资理财产品等业务。该分部也包括发行债务证券。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分部是指不包括在上述报告分部中的其他业务或不能按照合理基准进行
划分的业务。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67,441           45,160          77,696                -        190,297
外部利息支出           (61,022)          (6,657)         (3,536)                -        (71,215)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
                         71,635         (10,354)        (61,281)                -                 -
(支出)
利息净收入               78,054           28,149          12,879                -        119,08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7,996             415             928                 -             9,339
入
投资收益                         -               -         8,166                -             8,166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521                -             3,521
汇兑损益                       70               58          558                 -              686
其他业务收入               366                   -              -              78              444
资产处置损益                   (1)               -              -               -               (1)
其他收益                   369                   -              -               -              369
税金及附加                (621)            (382)            (25)                -         (1,028)
业务及管理费           (58,949)          (5,914)         (7,470)                -        (72,333)
信用减值损失           (11,174)         (16,395)           (124)                -        (27,693)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              -               -               (3)
其他业务成本              (236)                  -              -          (58)               (294)
营业利润                 15,871            5,931          18,433               20         40,255


                                            47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加:营业外收入                  5               -                 -              93               98
减:营业外支出                 (6)              -              461           (22)                433
利润总额                 15,870            5,931            18,894               91         40,786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2,871              441                43                -             3,355
资本性支出                1,529              235                23                -             1,787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2,906,691        2,341,384          4,778,320               -     10,026,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资产总额                                                                                10,067,175
分部负债             (7,986,293)      (1,191,352)         (395,471)               -     (9,573,116)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241,848          448,939                  -               -        690,787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度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120,568           87,112           152,486                -        360,166
外部利息支出          (102,085)         (15,751)            (8,208)               -       (126,044)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
                        132,054         (16,432)          (115,622)               -                 -
(支出)
利息净收入              150,537           54,929            28,656                -        234,12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11,420              540             2,474                -         14,434
入
投资收益                         -              -           22,628                -         22,628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14,279)               -        (14,279)
汇兑损益                    345              288             2,008                -             2,641
其他业务收入                425                 -                 -          175                 600
资产处置损益                   67               -                 -               -               67
其他收益                    782                 -                 -               -              782
税金及附加                (254)            (651)              (938)               -         (1,843)
业务及管理费          (124,374)         (10,980)           (11,861)               -       (147,215)
信用减值损失           (17,136)         (27,322)           (10,956)               -        (55,414)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20)                -                 -               -              (20)


                                            47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其他业务成本              (273)                -                 -         (106)                (379)
营业利润                 21,519          16,804            17,732               69          56,124
加:营业外收入                 35              -                 -          215                  250
减:营业外支出              (20)         (1,146)           (1,168)         (553)            (2,887)
利润总额                 21,534          15,658            16,564          (269)            53,487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3,956             593                61                 -             4,610
资本性支出                5,430             814                84                 -             6,328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2,684,541       2,161,533       4,634,250                   -      9,480,3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7
资产总额                                                                                  9,516,211
分部负债             (7,529,623)     (1,170,867)      (340,408)                   -     (9,040,898)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204,358         442,437                  -                -        646,795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度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99,293          71,767           134,225                 -        305,285
外部利息支出            (94,691)        (13,106)           (9,373)                -       (117,170)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
                        132,925         (15,689)      (117,236)                   -                 -
(支出)
利息净收入              137,527          42,972             7,616                 -        188,115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9,884             309             2,544                 -         12,737
入
投资收益                        -              -           24,290                 -         24,29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160)                 -             (160)
汇兑损益                  (207)           (179)            (1,490)                -         (1,876)
其他业务收入                506                -                 -          184                  690
资产处置损益                    -              -                 -              (8)               (8)
其他收益                    784                -                 -                -              784
税金及附加                (176)           (424)            (1,062)                -         (1,662)
业务及管理费          (115,485)         (10,918)          (11,865)                -       (138,268)


                                           47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资产减值损失             (9,712)        (12,934)           (4,091)               -        (26,737)
其他业务成本              (345)                -                 -          (91)               (436)
营业利润                 22,776          18,826            15,782               85         57,469
加:营业外收入                 40              -                 -          239                 279
减:营业外支出                  -        (5,735)            (520)          (382)           (6,637)
利润总额                 22,816          13,091            15,262           (58)           51,111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3,829             649                78                -             4,556
资本性支出                7,442           1,261               151                -             8,85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2,362,836       1,951,411       4,676,046                  -      8,990,293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258
资产总额                                                                                9,012,551
分部负债             (6,997,490)     (1,217,065)      (366,639)                  -     (8,581,194)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150,409         493,589                  -               -        643,998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度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82,387          60,807           135,004                -        278,198
外部利息支出           (90,040)         (12,156)          (18,416)               -       (120,612)
分部间利息净收入/
                        133,329         (14,934)      (118,395)                  -                 -
(支出)
利息净收入              125,676          33,717            (1,807)               -        157,58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8,558             423             2,517                -         11,498
入
投资收益                        -              -           16,351                -         16,35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208)                -             (208)
汇兑损益                    276             250             2,461                -             2,987
其他业务收入                421                -                 -          169                 590
资产处置损益                    -              -                 -              5                 5
税金及附加               (1,786)         (1,202)            (806)                -         (3,794)
业务及管理费          (102,092)         (12,126)          (11,275)               -       (125,493)


                                           47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资产减值损失           (11,788)        (8,735)            3,621               -     (16,902)
其他业务成本             (288)               -                -          (97)            (385)
营业利润                18,977         12,327            10,854              77       42,235
加:营业外收入             565               -                -          220              785
减:营业外支出                -              -                -          (92)             (92)
利润总额                19,542         12,327            10,854          205          42,928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3,675            928               87                -          4,690
资本性支出               5,802          1,465              138                -          7,40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银行       公司银行       资金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分部资产             1,931,129      1,665,926       4,655,102                 -    8,252,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65
资产总额                                                                           8,265,622
分部负债            (6,316,949)    (1,098,543)      (503,242)                 -   (7,918,734)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164,742        360,167                 -               -      524,909


(二)地区分部

    地区分部具体列示如下:

    —总行

    —长江三角洲: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宁波

    —珠江三角洲:包括福建、厦门、广东、深圳

    —环渤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青岛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
青海、宁夏、新疆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




                                         47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89,311            18,223           14,365            15,411           27,064           19,224           6,699             -        190,297
外部利息支出       (5,864)          (10,544)         (5,305)           (9,936)          (20,832)        (13,886)          (4,848)            -        (71,215)
分部间利息净收
                  (68,651)            7,446            4,444             9,963           24,597           16,565           5,636             -                 -
入/(支出)
利息净收入         14,796            15,125           13,504            15,438           30,829           21,903           7,487             -        119,082
手续费及佣金净
                         201          1,515            1,567             1,341            2,183            1,834             698             -             9,339
收入
投资收益            7,674               138              47                 76              109                 67            55             -             8,166
公允价值变动损
                    3,521                    -                -                -                 -                -               -          -             3,521
益
汇兑损益                 482              6             104                 10                  21              53               10          -              686
其他业务收入              17             38              54                 66              119             110                  40          -              444
资产处置损益                -                -                -                -                 -              (1)               -          -               (1)
其他收益                   4             31              30                 12                  88          195                  9           -              369
税金及附加              (104)         (188)            (126)             (144)            (218)            (181)             (67)            -         (1,028)
业务及管理费       (3,741)           (9,544)         (7,955)           (9,803)          (19,717)        (15,612)          (5,961)            -        (72,333)
信用减值损失       (4,543)           (3,728)         (3,349)           (5,593)           (5,669)         (3,943)           (868)             -        (27,693)
其他资产减值损
                            -                -                -            (2)               (1)                 2            (2)            -               (3)
失
其他业务成本              (8)           (20)            (58)              (43)              (74)            (63)             (28)            -             (294)
营业利润           18,299             3,373            3,818             1,358            7,670            4,364           1,373             -         40,255


                                                                               47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加:营业外收入             3            17              9              14                  22              29              4              -               98
减:营业外支出           468             4             (2)             (3)             (13)             (18)            (3)               -              433
利润总额             18,770          3,394          3,825           1,369            7,679            4,375          1,374                -         40,786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434           530            327             505              600              715            244                -             3,355
资本性支出                74           143            185             275              619              400                91             -             1,787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6,460,238      1,586,007      1,050,751       1,696,701         3,268,146       2,346,255        814,232      (7,195,935)     10,026,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资产总额                                                                                                                                        10,067,175
分部负债         (6,159,251)    (1,560,686)    (1,025,123)     (1,672,977)      (3,218,169)      (2,322,867)      (809,978)      7,195,935      (9,573,116)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241,848         69,258         78,945          95,120          105,324           84,573         15,719                -        690,787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度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177,897         32,178         25,120          27,962           47,370           36,109         13,530                -        360,166
外部利息支出       (17,078)        (17,158)       (9,273)        (16,612)          (34,840)        (23,286)         (7,797)               -       (126,044)
分部间利息净收
                  (128,207)         14,248          9,260          18,814           46,164           30,331          9,390                -                 -
入/(支出)
利息净收入           32,612         29,268         25,107          30,164           58,694           43,154         15,123                -        234,122

                                                                          48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手续费及佣金净
                  (2,829)     2,785      3,012      2,672        4,024      3,475      1,295             -        14,434
收入
投资收益          21,953        227         99           -         147        122         80             -        22,628
公允价值变动损
                 (14,279)          -          -          -            -          -          -            -       (14,279)
益
汇兑损益           2,627         33          3         29          (14)       (42)         5             -         2,641
其他业务收入          64         69         75         93          105        168         26             -           600
资产处置损益           4          3           -         1           56          2          1             -            67
其他收益              14         64         61         55          180        388         20             -           782
税金及附加         (193)      (335)      (229)      (268)        (353)      (344)      (121)             -        (1,843)
业务及管理费      (7,140)   (19,297)   (16,402)   (19,873)     (39,993)   (31,858)   (12,652)            -      (147,215)
信用减值损失     (14,033)    (6,517)    (4,813)    (5,508)      (9,166)   (11,321)    (4,056)            -       (55,414)
其他资产减值损
                        -          -          -        (2)            -        (9)        (9)            -           (20)
失
其他业务成本          (3)       (33)       (91)       (56)         (95)       (86)       (15)            -          (379)
营业利润          18,797      6,267      6,822      7,307       13,585      3,649      (303)             -        56,124
加:营业外收入          -        28         27         35           81         64         15             -           250
减:营业外支出    (2,489)       (60)       (30)       (61)         (51)     (168)        (28)            -        (2,887)
利润总额          16,308      6,235      6,819      7,281       13,615      3,545      (316)             -        53,487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917        697        317        568          839        937        335             -         4,610
资本性支出           148      1,216        534        672        2,035      1,227        496             -         6,328




                                                         48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6,116,423        1,487,803          971,925          1,600,083         3,022,038       2,228,706       767,586      (6,714,240)      9,480,3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887
资产总额                                                                                                                                                9,516,211
分部负债         (5,791,677)      (1,468,359)       (951,628)         (1,582,299)      (2,983,660)     (2,212,268)      (765,247)      6,714,240      (9,040,898)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204,358           62,112           77,880             95,603          110,065          84,822         11,955                -        646,795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度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156,025           26,532           18,488             22,650           38,667          30,708         12,215                -        305,285
外部利息支出       (12,932)          (17,230)          (8,265)          (15,565)         (33,403)        (22,020)         (7,755)               -       (117,170)
分部间利息净
                  (132,373)           16,258            10,220            18,991           46,402          30,576          9,926                -                 -
收入/(支出)
利息净收入           10,720           25,560           20,443             26,076           51,666          39,264         14,386                -        188,115
手续费及佣金
                     (1,425)           2,477             2,135             2,259            3,239           2,862          1,190                -         12,737
净收入
投资收益             24,243                   -                1              46                  -               -               -             -         24,290
公允价值变动
                         (217)                -                 -             21                  -              36               -             -             (160)
损益
汇兑损益             (1,833)              (4)             (25)              (12)                  -               1           (3)               -         (1,876)
其他业务收入                 -           101               95                 68              144             208                74             -              690


                                                                                 48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资产处置损益                -            (1)                -            (2)              (3)               (3)               1             -            (8)
其他收益                    -            46             61                36              209            415                 17             -           784
税金及附加              (178)          (300)         (184)             (220)            (338)          (324)            (118)               -       (1,662)
业务及管理费         (6,436)        (18,714)       (15,093)         (18,398)         (36,994)       (30,137)         (12,496)               -    (138,268)
资产减值损失       (10,364)          (2,196)        (1,724)          (2,705)          (4,177)         (4,370)         (1,201)               -     (26,737)
其他业务成本                -           (42)         (107)              (37)             (75)          (119)             (56)               -          (436)
营业利润             14,510           6,927          5,602             7,132           13,671          7,833           1,794                -       57,469
加:营业外收入            10             44             31                45               61               69               19             -           279
减:营业外支出          (687)           (38)           (10)             (20)             (26)         (5,848)             (8)               -       (6,637)
利润总额             13,833           6,933          5,623             7,157           13,706          2,054           1,805                -       51,111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882            695            368               512              735          1,008             356                -          4,556
资本性支出            1,258           2,663            377             1,610            1,474            980             492                -          8,85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7,213,738       1,373,954        888,035         1,540,530        2,773,226      2,032,512         730,335      (7,562,037)    8,990,293
递延所得税资
                                                                                                                                                    22,258
产
资产总额                                                                                                                                         9,012,551
分部负债         (6,871,547)     (1,362,106)      (877,450)      (1,530,263)       (2,751,212)    (2,022,396)       (728,257)      7,562,037    (8,581,194)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150,409          70,566         82,534          106,054           133,280         90,291          10,864                -      643,998


                                                                             48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度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外部利息收入      156,589            21,009     14,482        17,758             31,328         26,804        10,228             -        278,198
外部利息支出      (22,118)         (15,881)    (7,235)       (15,391)           (30,930)       (21,209)       (7,848)            -       (120,612)
分部间利息净收
                 (143,858)           19,238     11,791        22,159             47,147         31,798        11,725             -                 -
入/(支出)
利息净收入         (9,387)           24,366     19,038        24,526             47,545         37,393        14,105             -        157,586
手续费及佣金净
                         979          1,687      1,609         1,728              2,356          2,124         1,015             -         11,498
收入
投资收益           16,351                 -          -                -                -              -               -          -         16,351
公允价值变动损
                        (212)             -          -                4                -              -               -          -             (208)
失
汇兑损益            2,841               23         70             35                   5              4               9          -             2,987
其他业务收入                -          104         81             46                113            185               61          -              590
资产处置损益               1             1           -                1                1              1               -          -                5
税金及附加              (890)         (535)      (373)          (451)             (712)          (612)         (221)             -         (3,794)
业务及管理费       (5,264)         (17,285)   (13,800)       (16,724)           (33,370)       (27,379)      (11,671)            -       (125,493)
资产减值损失        1,723           (2,032)    (1,630)        (2,628)            (4,624)        (6,491)       (1,220)            -        (16,902)
其他业务成本                -          (44)      (107)           (32)               (52)         (107)           (43)            -             (385)
营业利润            6,142             6,285      4,888         6,505             11,262          5,118         2,035             -         42,235
加:营业外收入             2            76         57             63                212            345               30          -              785
减:营业外支出            (1)          (27)       (10)            (9)               (16)           (27)           (2)            -              (92)


                                                                          48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6 年度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利润总额              6,143          6,334       4,935           6,559              11,458          5,436         2,063              -       42,928
补充信息
折旧及摊销               683           690         437             548                 928            992           412              -           4,690
资本性支出               978         1,286         460           1,240               1,684          1,310           447              -           7,405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总行         长江三角洲 珠江三角洲      环渤海地区        中部地区          西部地区       东北地区      抵销           合计
分部资产          7,815,471      1,146,868     742,914       1,359,200           2,285,513      1,660,562       615,355    (7,373,726)    8,252,157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65
资产总额                                                                                                                                  8,265,622
分部负债         (7,509,542)    (1,141,605)   (737,587)     (1,355,714)         (2,276,294)    (1,656,999)     (614,719)    7,373,726    (7,918,734)
补充信息
信贷承诺            164,742         64,915      62,370          68,439              85,311         65,314        13,818              -      524,909




                                                                          48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十、本集团主要资产

       本集团主要资产项目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现金                               42,438             47,491            47,570          51,238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
1                                1,082,561          1,110,977         1,331,917       1,198,987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
                                   35,977             41,620            30,873          58,716
备金 2
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2,569              2,847              1,602          1,332
合计                             1,163,545          1,202,935         1,411,962       1,310,273
注 1: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准备金是本集团按规定缴存人民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准备金,法定准备金不
能用于本集团日常经营活动。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分别为 12%、13%、16.5%及 16.5%;外币法
定存款准备金缴存比例均为 5%
注 2: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是本集团存入中央银行的用于银行间往来资金清算的款项


(二)存放同业款项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存放银行                           49,429            140,515           297,571         175,707
存放非银行金融机构                       73              162               234              69
总额                               49,502            140,677           297,805         175,776
减值准备                             (141)              (326)           (1,047)               -
账面价值                           49,361            140,351           296,758         175,776


(三)拆出资金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拆放银行                           47,129             75,078           110,832          23,891
拆放非银行金融机构                229,890            212,024           205,600         169,536
总额                              277,019            287,102           316,432         193,427
减值准备                           (1,614)            (1,480)             (433)           (140)



                                              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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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275,405                285,622               315,999           193,287


(四)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主要以交易、资产负债管理及代客为目的而叙做与汇率及利率等相关的衍生
金融工具。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及其公允价值如下表
列示。衍生金融工具的合同/名义金额仅为资产负债表内所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
值提供对比的基础,并不代表所涉及的未来现金流量或当前公允价值,因而也不能反映
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或市场风险。随着与衍生金融工具合约条款相关的市场利率、
外汇汇率的波动,衍生金融工具的估值可能对本集团产生有利(资产)或不利(负债)
的影响,这些影响可能在不同期间有较大的波动。

       1. 按合约类型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名义                                           名义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金额                                           金额
汇率合约                607,647            3,209         (3,564)       508,038         6,565        (5,986)
利率合约                128,280             546           (485)        100,636             601        (477)
合计                    735,927            3,755         (4,049)       608,674         7,166        (6,463)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名义                                           名义
                                     资产            负债                           资产           负债
                       金额                                           金额
汇率合约                440,005            6,456         (6,499)       498,317         6,098        (6,346)
利率合约                108,558             128           (117)         17,126              81            (58)
合计                    548,563            6,584         (6,616)       515,443         6,179        (6,404)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未与交易对手签订净额结算的安排或类似协议。




                                                   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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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分析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违约风险加权资产
  汇率合约                          4,992             2,733              2,613            2,435
  利率合约                               6             206                    58             27
小计                                4,998             2,939              2,671            2,462
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
                                    4,100             4,414              5,296            1,234
产
合计                                9,098             7,353              7,967            3,696


       衍生金融工具的名义金额仅指在报告期末尚未到期结算的交易量,并不代表风险金
额。本集团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按照中
国银监会制定的规则,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加权资产新增了信用估值调整风险加权资产,
根据交易对手的状况及到期期限的特点进行计算。

(五)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债券                               89,925          207,169            127,434            21,904
票据                               55,053           33,340             14,540            50,227
贷款及其他                               -                  -                  -          1,000
总额                              144,978          240,509            141,974            73,131
减值准备                            (383)             (822)                    -              -
合计                              144,595          239,687            141,974            73,131


(六)应收利息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印发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本
集团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相关
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反映于其他资产项目下的应
收利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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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
                               不适用             不适用               663             609
息
应收存放同业款项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520             341
应收拆出资金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479             381
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
                               不适用             不适用               503             278
息
应收贷款和垫款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4,236          11,866
应收债券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23,995          17,163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1,482          2,810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41,878          33,448


(七)发放贷款和垫款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
款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1,503,117          1,384,501         1,391,901       1,079,392
  贴现                          76,299            42,989           291,761         349,081
小计                         1,579,416          1,427,490         1,683,662       1,428,473
个人贷款和垫款
个人消费贷款                 1,843,910          1,693,442         1,411,361       1,101,662
  个人住房贷款               1,567,370          1,417,898         1,155,176        903,967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276,540           275,544           256,185         197,695
个人商务贷款                   389,689           349,434           300,990         288,370
个人小额贷款                   207,466           177,651           156,427         139,239
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109,049            99,313            77,695          52,904
小计                         2,550,114          2,319,840         1,946,473       1,582,17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
                             4,129,530          3,747,330         3,630,135       3,010,648
款和垫款总额
减: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
款减值准备
  阶段一                     (104,890)           (85,115)           不适用          不适用
  阶段二                       (11,988)           (8,905)           不适用          不适用
  阶段三                      (34,414)           (33,307)           不适用          不适用

                                          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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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个别评估                       不适用              不适用                (3,136)              (2,439)
  组合评估                       不适用              不适用               (85,428)         (68,99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
                               3,978,238           3,620,003             3,541,571        2,939,217
款和垫款账面净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
贷款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贷款                          179,350             167,901                不适用           不适用
  贴现                          392,648             358,771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          571,998             526,672                不适用           不适用
贷款和垫款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发放贷款
和垫款
企业贷款和垫款
  贴现                                 145            2,863                不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发放贷款                 145            2,863                不适用           不适用
和垫款
合计                           4,550,381           4,149,538             3,541,571        2,939,217


(八)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准则要求必
须分类为此)
债券
  政府                                                      1,595                                1,036
  公共机构及准政府                                           177                                    52
  金融机构                                                 35,093                               35,989
  公司                                                     17,530                               12,521
债券合计                                                   54,395                               49,598
同业存单
  金融机构                                                 99,790                           101,477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7,031                               11,076

                                             49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基金投资
  金融机构                                           97,264                       103,745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
  金融机构                                           43,019                           39,499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金融机构                                           12,646                           31,964
股权投资
  金融机构                                              14                               13
  公司                                                2,077                            2,077
股权投资合计                                          2,091                            2,090
按准则要求必须分类为此的交易
                                                 316,236                          339,449
性金融资产合计
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类)
同业借款
  金融机构                                                -                            2,213
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1                                -                            2,213
合计                                             316,236                          341,662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类)
债券
  政府                                                 250                              639
  金融机构                                            3,594                            6,921
  公司                                                5,193                            4,664
债券合计                                              9,037                           12,224
同业存单
  金融机构                                           68,922                           46,128
交易类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2                           77,959                           58,352
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类)
资产管理计划
  金融机构                                           17,762                            6,576
同业借款
  金融机构                                           11,709                                -


                                      49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收益凭证
  金融机构                                                    12,562                             4,048
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 1                                    42,033                            10,624
合计                                                        119,992                             68,976
注 1:本集团的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本集团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资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兑付。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并未发生由于信用风险变化导
致的重大变动
注 2:本集团持有作交易用途的金融资产的变现不存在重大限制


(九)债权投资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政府                          1,000,775              849,483            不适用             不适用
  金融机构                      1,782,995             1,703,296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                            106,716               81,535            不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合计                        2,890,486             2,634,314           不适用             不适用
同业存单
  金融机构                        220,738               87,313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44,535               43,105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务工具
  金融机构                         98,925              114,17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254,684             2,878,902           不适用             不适用
减值准备                         (17,641)              (16,980)           不适用             不适用
账面价值                        3,237,043             2,861,922           不适用             不适用


       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 2015 年发行的人民
币长期专项债券,期限 5 年至 20 年。




                                                49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十)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政府                       63,245              59,470             不适用             不适用
  金融机构                  113,334             107,552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                       30,325              13,311             不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合计                    206,904             180,333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1,135               3,017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08,039             183,350             不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权益工具
  金融机构                      553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553                553              不适用             不适用


(十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券
  政府                      不适用              不适用              90,254              91,688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101,281              99,043
  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12,594              15,481
债券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204,129             206,212
同业存单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8,898                    -
           1
权益工具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107,623             185,876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34,251              31,720


                                          49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354,901             423,808
以成本计量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不适用              不适用             274,450             710,010
  信托投资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56,931              26,303
  资产管理计划                  不适用              不适用                 400                    -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66                  66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331,847             736,379
总计                            不适用              不适用             686,748           1,160,187
注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主要包括货币基金及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所持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成本
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559 亿元及 2,398 亿元;本集团所持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成本金额分
别为人民币 4,385 亿元及 9,214 亿元。

(十三)持有至到期投资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政府                          不适用              不适用             539,278             451,082
  准政府                        不适用              不适用               1,270                 570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342,492             233,377
  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44,467              48,825
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927,507             733,854
同业存单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7,443                    -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1,200               2,300
减值准备                        不适用              不适用                (415)                   -
账面价值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736,154




                                              49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十四)应收款项类投资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政府                          不适用                  不适用                  13,044                  8,813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1,159,560                 1,134,030
  公司                          不适用                  不适用                      5,320               4,250
小计                            不适用                  不适用             1,177,924                 1,147,093
资产支持证券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33,854                 47,001
其他债务工具
  金融机构                      不适用                  不适用               216,937                  306,251
减值准备                        不适用                  不适用                  (4,157)                (1,821)
账面价值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1,498,524


       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 2015 年发行的人民
币长期专项债券,期限 5 年至 20 年。

(十五)结构化主体

       详细信息请参见本节“十六、结构化主体”。

(十六)固定资产

                                                                                                单位:百万元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原值
2019 年 1 月 1 日           44,406        10,244          1,184          4,372              12,080     72,286
加:本期增加                      79          64             23             42               1,102      1,310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9              -              -              -                -          19
  在建工程转入                 908            30                 -          20               (958)           -
减:本期减少                   (33)         (73)           (10)           (31)               (210)       (357)
2019 年 6 月 30 日          45,379        10,265          1,197          4,403              12,014     73,258
累计折旧
2019 年 1 月 1 日          (14,043)       (8,573)        (1,112)        (3,159)                  -    (26,887)
加:本期计提                (1,153)        (414)           (10)          (177)                   -     (1,754)


                                               49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6)                -              -              -              -          (6)
减:本期处置                    25          69             10             29                 -          133
2019 年 6 月 30 日      (15,177)        (8,918)        (1,112)        (3,307)                -   (28,514)
账面价值
2019 年 6 月 30 日       30,202          1,347             85          1,096         12,014       44,744


                                                                                          单位:百万元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原值
2018 年 1 月 1 日        37,881         10,102          1,243          5,395         13,193       67,814
加:本年增加              1,643            503             24            195          4,781        7,14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7              -              -              -              -           7
  在建工程转入            5,044            116                 2         121         (5,283)              -
减:本年减少              (163)          (477)           (85)         (1,339)         (611)       (2,675)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6)                -              -              -              -          (6)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4,406         10,244          1,184          4,372         12,080       72,286
累计折旧
2018 年 1 月 1 日       (11,287)        (7,966)        (1,178)        (3,579)                -   (24,010)
加:本年计提             (2,800)        (1,059)          (16)          (401)                 -    (4,276)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3)                -              -              -              -          (3)
减:本年处置                    45         452             82            821                 -     1,40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2              -              -              -              -           2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4,043)        (8,573)        (1,112)        (3,159)                -   (26,887)
账面价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30,363          1,671             72          1,213         12,080       45,399


                                                                                          单位:百万元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原值
2017 年 1 月 1 日        35,934          9,748          1,259          5,027          8,088       60,056
加:本年增加                422            433             29            253          7,483        8,620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21                 -              -              -              -          121



                                             49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在建工程转入            1,484            284                 -         206         (1,974)              -
减:本年减少                (76)         (363)           (45)           (91)          (404)        (979)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4)                -              -              -              -          (4)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7,881         10,102          1,243          5,395         13,193       67,814
累计折旧
2017 年 1 月 1 日        (9,414)        (7,139)        (1,180)        (3,041)                -   (20,774)
加:本年计提             (1,836)        (1,171)          (41)          (623)                 -    (3,671)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52)                -              -              -              -       (52)
减:本年处置                    15         344             43             85                 -          487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1,287)        (7,966)        (1,178)        (3,579)                -   (24,010)
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6,594          2,136             65          1,816         13,193       43,804


                                                                                          单位:百万元
                       房屋和                                      办公设备
           项目                      电子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建筑物                                        及其他
原值
2016 年 1 月 1 日        32,380          8,569            931          4,522          7,520       53,922
加:本年增加                598            502            329            257          5,743        7,429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17              -              -              -              -          17
  在建工程转入            3,329            873                 2         276         (4,480)              -
减:本年减少              (188)          (196)             (3)           (28)         (695)       (1,11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202)                 -              -              -              -     (202)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5,934          9,748          1,259          5,027          8,088       60,056
累计折旧
2016 年 1 月 1 日        (7,864)        (6,306)         (816)         (2,390)                -   (17,376)
加:本年计提             (1,664)        (1,016)         (366)          (677)                 -    (3,723)
  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5)                -              -              -              -          (5)
减:本年处置                    59         183                 2          26                 -          270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60              -              -              -              -          60
2016 年 12 月 31 日      (9,414)        (7,139)        (1,180)        (3,041)                -   (20,774)
账面价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6,520          2,609             79          1,986          8,088       39,282


                                             49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邮政集团在本行设立时出资投入资产以及后续的置入资产和投入资产中原值分
别为人民币 10 亿元、10 亿元、10 亿元及 10 亿元,净值分别为人民币 5 亿元、5 亿元、
6 亿元及 6 亿元的部分,其房产证尚在办理中。

       此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有原值分别为人民币 34 亿元、34 亿元、27 亿元及 26 亿元,
净值分别为人民币 29 亿元、30 亿元、23 亿元及 22 亿元的房屋和建筑物,其房产证尚
在办理中。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使用上述的房屋和建筑物进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存在实质性法
律障碍,亦不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以融资租入方式取得的不
动产和设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融资租入方式取
得的不动产和设备原值及净值均不重大。

(十七)使用权资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原值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重新计量                                                                           8,998
2019 年 1 月 1 日                                                                  8,998
本期增加                                                                           1,089
本期减少                                                                             (11)
2019 年 6 月 30 日                                                                10,076
累计折旧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重新计量                                                                                -
2019 年 1 月 1 日                                                                       -
本期增加                                                                          (1,187)
本期减少                                                                               2
2019 年 6 月 30 日                                                                (1,185)
账面价值

                                           49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房屋及建筑物
2018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2019 年 1 月 1 日                                                                  8,998
2019 年 6 月 30 日                                                                 8,891


(十八)无形资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19 年 1 月 1 日                         2,270                 3,274              5,544
本期增加                                      -                  186                 186
本期减少                                      -                   (8)                 (8)
2019 年 6 月 30 日                        2,270                 3,452              5,722
累计摊销
2019 年 1 月 1 日                         (531)             (1,578)               (2,109)
本期增加                                   (27)                 (159)              (186)
本期减少                                      -                    2                   2
2019 年 6 月 30 日                        (558)             (1,735)               (2,293)
账面价值
2019 年 6 月 30 日                        1,712                 1,717              3,429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18 年 1 月 1 日                         2,262                 3,065              5,327
本年增加                                     9                   217                 226
本年减少                                    (1)                   (8)                 (9)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270                 3,274              5,544
累计摊销
2018 年 1 月 1 日                         (466)             (1,307)               (1,773)
本年增加                                   (65)                 (272)              (337)
本年减少                                      -                    1                   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531)             (1,578)               (2,109)
账面价值


                                             49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739                 1,696              3,435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17 年 1 月 1 日                  2,211                 2,798              5,009
本年增加                             51                   268                 319
本年减少                               -                   (1)                 (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262                 3,065              5,327
累计摊销
2017 年 1 月 1 日                  (389)             (1,054)               (1,443)
本年增加                            (77)                 (254)              (331)
本年减少                               -                    1                   1
2017 年 12 月 31 日                (466)             (1,307)               (1,773)
账面价值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796                 1,758              3,554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土地使用权            软件及其他              合计
原值
2016 年 1 月 1 日                  2,229                 2,308              4,537
本年增加                             10                   490                 500
本年减少                            (28)                     -                (28)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211                 2,798              5,009
累计摊销
2016 年 1 月 1 日                  (328)                 (833)             (1,161)
本年增加                            (65)                 (221)              (286)
本年减少                              4                      -                  4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89)             (1,054)               (1,443)
账面价值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822                 1,744              3,566




                                      5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当本集团依法有权抵销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且相应所得税的征管属
同一税务管辖区时,递延所得税借项与贷项以抵销后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本集团经
过互抵后的递延所得税借项和递延所得税贷项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35,887              22,258              13,465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抵扣            可抵扣            可抵扣            可抵扣
                          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          递延所得
                 暂时性差          暂时性差          暂时性差          暂时性差
                          税资产            税资产            税资产              税资产
                   异                异                异                异
资产减值准备      141,120     35,280     118,416         29,604     73,118   18,279      53,282   13,320
金融资产公允价
                    11,612     2,903      11,269          2,817      7,807    1,952        174          43
值变动
预计负债             8,100     2,025       8,571          2,143      5,896    1,474           -           -
已计提未发放的
                     3,748      937        3,030           757       1,672         418     517         130
工资薪金
合同负债/递延
                     1,640      410        2,407           602       1,447         362        -           -
收益
可抵扣亏损               -         -           -              -          -           -      96          24
     合计         166,220     41,555     143,693         35,923     89,940   22,485      54,069   13,517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应纳税暂 递延所得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时性差异 税负债
金融资产公允价
                   (3,100)     (775)       (145)           (36)      (907)    (227)       (208)        (52)
值变动


    递延所得税的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上年/期末余额                   35,887                    22,258              13,465               9,199



                                                   5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
                                       -                (270)                      -                  -
响
年/期初余额                      35,887              21,988                13,465                 9,199
计入本年/期损益                   4,667              15,152                    7,100              2,651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26              (1,253)                   1,693              1,615
年/期末余额                      40,780              35,887                22,258             13,465


(二十)其他资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5,598                 6,558                  6,427              2,844
其他应收款                        5,017                 2,256                  6,187              1,996
应收手续费及佣金                  2,694                 1,182                  1,046              1,432
预付账款                          2,335                 2,961                  2,217              3,911
应收利息                          1,101                  862              不适用             不适用
待摊费用                            858                 1,044                  1,053              1,252
投资性房地产                        575                  619                    682                816
低值易耗品                          376                  407                    461                542
抵债资产                            197                  210                    191                144
其他                              2,309                 3,198                  1,321              1,556
总额                             21,060              19,297                19,585             14,493
减值准备                          (642)                 (593)                  (409)              (336)
净额                             20,418              18,704                19,176             14,157


       1. 待摊费用

       待摊费用主要为本集团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及预付的 2019 年租赁费等。

       2. 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原值
年/期初余额                       1,199                 1,200                  1,317              1,132
加:固定资产转入                       -                   6                      4                202



                                               5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减:转出至固定资产                 (19)                         (7)                     (121)                  (17)
年/期末余额                       1,180                      1,199                      1,200                 1,317
累计折旧
年/期初余额                       (580)                       (518)                     (501)                 (377)
加:本年/期计提                    (31)                        (63)                      (69)                  (69)
固定资产转入                            -                       (2)                         -                  (60)
减:转出至固定资产                      6                        3                        52                     5
年/期末余额                       (605)                       (580)                     (518)                 (501)
账面价值                            575                        619                       682                   816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无未办妥产权证明的投资性房地产。

       3. 抵债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及建筑
                                            196                   209                      187                 139
物
其他                                          1                        1                        4                5
总额                                        197                   210                      191                 144
抵债资产跌价准备                            (28)                  (27)                    (10)                    -
抵债资产账面价值                            169                   183                      181                 144


(二十一)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总计
                                   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企业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50,550                    6,487              12,227           69,264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49                  (37)                 (12)                  -
  转移至第二阶段                              (899)                    915                  (16)                  -


                                                    5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6 月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总计
                                  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转移至第三阶段                       (699)                (248)                  947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38)                    253               649           864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4,977)               (956)             (982)         (6,915)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9,975                       -                 -          9,975
  重新计量                             8,969                2,176                  187      11,332
核销                                           -                   -          (825)             (825)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减值准备          62,930                8,590            12,175         83,695
个人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34,565                2,418            21,080         58,063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483                (363)             (120)                 -
  转移至第二阶段                       (612)                     668           (56)                 -
  转移至第三阶段                       (262)                (951)             1,213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462)                2,138             4,135             5,811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5,374)               (407)             (791)         (6,572)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0,681                       -                 -      10,681
  重新计量                             2,941                (105)             (749)             2,087
核销                                           -                   -        (2,473)         (2,473)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减值准备          41,960                3,398            22,239         67,59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和垫款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599                       -                 -           599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                   -                 -              -
  转移至第二阶段                             (9)                  9                  -              -
  转移至第三阶段                         (24)                      -                24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                   4                29            33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402)                       -                 -          (402)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473                       -                 -           473
  重新计量                                     -                   -                 -              -


                                               50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6 月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总计
                                  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核销                                           -                  -                  -                -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减值准备             637                     13                53              703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2019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2,520                4,079            10,381            16,980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                  -                  -                -
  转移至第二阶段                         (34)                    34                  -                -
  转移至第三阶段                             (1)            (187)                  188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                 13                916             929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559)                (771)                    -         (1,330)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105                      -                  -            1,105
  重新计量                             (156)                 (27)                    -            (183)
  折现因素的释放                               -                  -                140             140
核销                                           -                  -                  -                -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减值准备           2,875                3,141            11,625            17,641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总计
                                  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企业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35,052                1,959             8,815            45,826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67              (67)                    -                -
  转移至第二阶段                      (3,311)               3,316                  (5)                -
  转移至第三阶段                      (2,925)               (307)             3,232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56)               1,520             3,190               4,654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7,983)               (365)           (1,037)            (9,385)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8,998                      -                  -         18,998



                                               50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预期信 整个存续期预期 整个存续期预期             总计
                                   用损失       信用损失       信用损失
  重新计量                             10,708                   431               887      12,026
核销                                          -                   -        (2,855)         (2,855)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准备          50,550              6,487            12,227         69,264
个人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018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25,833              1,975            15,736         43,544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391              (309)              (82)                 -
  转移至第二阶段                        (756)                   773           (17)                 -
  转移至第三阶段                       (1,643)             (965)             2,608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378)              1,392             8,997         10,011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7,801)             (530)           (2,235)        (10,566)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7,063                     -                 -      17,063
  重新计量                              1,856                   82                382          2,320
核销                                          -                   -        (4,309)         (4,309)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准备          34,565              2,418            21,080         58,063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2018 年 1 月 1 日的减值准备             3,298              1,093             2,200             6,591
影响损益的变动
  转移至第一阶段                              -                   -                 -              -
  转移至第二阶段                        (446)                   446                 -              -
  转移至第三阶段                          (71)             (761)                  832              -
  由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
                                              -            3,364             7,196         10,560
失变化
  终止确认或结清                       (1,076)              (83)                    -      (1,159)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566                     -                 -           566
  重新计量                                249                   20                  -           269
  折现因素的释放                              -                   -               153           153
核销                                          -                   -                 -              -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减值准备           2,520              4,079            10,381         16,980




                                              50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项目              年初                  本年增加/(减少)             年末
                                       本年计提
                              账面余额                转入         核销           账面余额

存放同业款项减值准备                  -     1,047             -              -          1,047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140          293           -              -           433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71,431    21,127         2,501      (6,495)           88,564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         415           -              -           415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1,821     2,336             -              -          4,157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336          148           -           (75)           409
合计                             73,728    25,366         2,501      (6,570)           95,025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
              项目              年初   本年(回       本年增加/(减少)             年末
                              账面余额 拨)/计提      转入         核销           账面余额

拆出资金减值准备                  1,642   (1,502)             -              -           140
应收款项类投资减值准备            3,940   (2,119)             -              -          1,82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           59,258    20,311         1,433      (9,571)           71,431
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231          170           -           (65)           336
合计                             65,071    16,860         1,433      (9,636)           73,72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的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及
其他债权投资未发生减值阶段的转移,相关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为
新增源生或购入、重新计量和终止确认或结清。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企业贷款和垫款及其他债权投资未发生
减值阶段的转移,相关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和账面余额变动的原因为新增源生或购入、重
新计量和终止确认或结清。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其他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不会对本
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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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集团主要负债

       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                           18,010               21,922              12,955           183,382
非银行金融机构                 53,955               52,243              35,499            98,305
合计                           71,965               74,165              48,454           281,687


(二)拆入资金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                           33,688               39,545              73,617            13,758
非银行金融机构                      -                 300                    -               400
合计                           33,688               39,845              73,617            14,158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保本型理财产品                      -                2,360              42,193            10,623


       本集团将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用该等资金进行的投资指
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全部到期兑
付。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发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较按照合同于到期日应支付理财产品持有人的金额的差
异不重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
团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并未发生由于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的重
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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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148,671               126,647              83,219          123,712
票据                            23,628                 8,272              31,924            6,077
合计                           172,299               134,919             115,143          129,789


(五)吸收存款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活期存款
  公司客户                     799,081               770,917             805,616          742,380
  个人客户                   2,507,012           2,615,326             2,523,431        2,347,795
小计                         3,306,093           3,386,243             3,329,047        3,090,175
定期存款
  公司客户                     380,034               386,863             394,165          332,644
  个人客户                   5,413,034           4,852,585             4,337,973        3,862,371
小计                         5,793,068           5,239,448             4,732,138        4,195,015
其他存款                         2,030                 1,749               1,474            1,121
合计                         9,101,191           8,627,440             8,062,659        7,286,311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吸收存款中包含存入保证金分别为人民币 340 亿元、309 亿元、333 亿元
及 339 亿元。

(六)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短期薪酬                    10,509                 8,445               6,878            4,601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                   805                  722                 667               914
应付补充退休福利
                                   526                  531                 495               481
和内部退养福利
合计                            11,840                 9,698               8,040            5,996




                                               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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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应交税费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所得税                       4,299               15,618               6,907                  1,717
营业税                               -                    -                       -                 10
增值税                           1,696                1,467               1,378                  1,305
城市维护建设税                     229                 200                  164                    126
教育费附加                         162                 145                  117                     91
其他                               179                 402                  517                    454
合计                             6,565               17,832               9,083                  3,703


(八)应付利息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印发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本
集团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相关
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反映于其他负债项目下的应
付利息中。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客户存款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86,875               84,471
应付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利
                                     不适用             不适用                450                4,565
息
应付债券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1,216                  522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88,541               89,558


(九)应付债券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                      76,753            76,154             74,932               54,943
应付同业存单                          25,527                    -                     -              -
合计                                 102,280            76,154             74,932               54,943




                                               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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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应付二级资本债券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
                                    25,888           25,328          24,978         24,975
债券 1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
                                    30,641           30,148          29,972         29,968
债券 2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
                                    20,224           20,678          19,982              -
债券 3
合计                                76,753           76,154          74,932         54,943
注 1:经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本集团于 2015 年 9 月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250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4.50%,每年付息一次。在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且满足发行
文件中约定的赎回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有权选择于 2020 年 9 月按面值部分或全额赎回该债券。
如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 2020 年 9 月起,票面年利率维持 4.50%不变
注 2:经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本集团于 2016 年 10 月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300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3.30%,每年付息一次。在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且满足发行
文件中约定的赎回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有权选择于 2021 年 10 月按面值部分或全额赎回该债券。
如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 2021 年 10 月起,票面年利率维持 3.30%不变
注 3:经中国银监会和人民银行批准,本集团于 2017 年 3 月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债券,
面值为人民币 200 亿元,票面年利率为 4.50%,每年付息一次。在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且满足发行
文件中约定的赎回条件的情况下,本集团有权选择于 2022 年 3 月按面值部分或全额赎回该债券。
如本集团不行使赎回权,则自 2022 年 3 月起,票面年利率维持 4.50%不变


       上述债券具有二级资本工具的减记特征,当发生发行文件中约定的监管触发事件
时,本集团有权对该等债券的本金进行全额减记,任何尚未支付的累积应付利息亦将不
再支付。依据中国银监会相关规定,上述二级资本债券符合合格二级资本工具条件。

       2. 应付同业存单

       2019 年 1-6 月,本集团共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 321.60 亿元的同业存单,已发行同
业存单原始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年利率区间为 2.40%-2.90%,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集团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同业存单账面总额为 255.27 亿元。

       2018 年,本集团共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 72.50 亿元的同业存单,已发行同业存单原
始期限为一个月至三个月,年利率区间为 2.85%-3.10%,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发行的同业存单均已到期,余额为零。

       2017 年,本集团共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 22.60 亿元的同业存单,已发行同业存单原
始期限为一个月,年利率区间为 3.80%-3.90%,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发行
的同业存单均已到期,余额为零。


                                             5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6 年,本集团未发行同业存单。

(十)租赁负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租赁付款额的净现值                                           8,033                                   不适用
利息调整                                                          163                                不适用
总计                                                         8,196                                   不适用


(十一)其他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应付股利                         18,188                       -                         -                    -
预计负债                         12,339               11,287                     7,385                     122
代理业务负债                      7,863               16,465                    16,359                18,524
待结算及清算款项                  5,848                   5,952                 12,095                 4,183
长期不动存款                      1,819                   1,559                  1,547                 1,283
应付邮政集团及其他关
                                  1,389                   1,933                  2,012                 1,771
联方
合同负债                          1,088                   1,855                不适用                不适用
递延收益                         不适用               不适用                     1,219                     569
应解汇兑款                             910                1,034                  1,070                 1,198
应付工程款                             897                1,086                       719                  743
其他                             10,702               10,851                     9,510                 7,169
合计                             61,043               52,022                    51,916                35,56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金融工具已到期应支付但
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支付的利息。

       1. 预计负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1-6 月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转回)                     期末账面余额
担保及承诺                                    2,694                          1,523                     4,217
案件诉讼及其他                                8,593                          (471)                     8,122


                                              5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6 月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提/(转回)          期末账面余额
合计                                       11,287                       1,052                 12,339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按原金融工                     按新金融工
                            具准则列示                     具准则列示
                                                                                         年末账面余
             项目           的账面余额    重新计量         的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
                                                                                             额
                              2017 年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月1日
担保及承诺                        1,467              220         1,687          1,007          2,694
案件诉讼及其他                    5,918       不适用           不适用           2,675          8,593
合计                              7,385                                         3,682         11,287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             年末账面余额
担保及承诺                                    122                       1,345                  1,467
案件诉讼及其他                                   -                      5,918                  5,918
合计                                          122                       7,263                  7,385


                                          2016 年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年计提             年末账面余额
担保及承诺                                     37                         85                     122
案件诉讼及其他                                   -                          -                         -
合计                                           37                         85                     122


       2. 合同负债

       本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发布的经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本集团已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
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应列示为其他负债-合同负债。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该义务列示为递延收益。




                                           5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十二、本集团股东权益

(一)股本

                                                                                                 单位:百万股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已注册、发行及缴足股份
数
年/期初股数                          81,031               81,031                     81,031              68,604
本年/期新增                               -                       -                       -              12,427
年/期末股数                          81,031               81,031                     81,031              81,031


    2016 年 9 月 28 日,本行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该次公开发行境外
上市外资股规模为 12,426,574,000 股(包括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 4.76 元,募集资金总额折合港币 59,150,492,240.00 元。其中,
股本溢价(扣减发行费用后)折合人民币 37,675,425,775.91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其他权益工具

                                                                                      单位:百万股,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 月 1 日                    本期增加                 2019 年 6 月 30 日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境外优先股                   362.5        47,869                  -              -            362.5      47,869


                                                                                      单位:百万股,百万元
        项目              2018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1        数量          账面价值
境外优先股                   362.5        47,846                  -           23              362.5      47,869
注 1:发行费用减少

                                                                                      单位:百万股,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数量          账面价值
境外优先股                       -               -         362.5          47,846              362.5      47,846


    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本行按每股 20 美元价格完成 3.625 亿股境外优先股的发行,
共募集 72.50 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479.89 亿元。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发行境外优先股扣除直接发行费用后的余额分别为人民


                                              51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币 478.69 亿元、478.69 亿元及 478.46 亿元。

(三)资本公积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银行股份制改制净资产评估增值                  3,448                  3,448            3,448              3,448
战略投资者股本溢价                           33,536                 33,536           33,536          33,536
公开发行 H 股股本溢价(扣减发
                                             37,675                 37,675           37,675          37,675
行费用)
对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变动 1                      (11)                  (11)                 -                 -
合计                                         74,648                 74,648           74,659          74,659
注 1:本行对中邮消费金融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完成增资人民币 15 亿元,增资后本行持股比例由
61.50%增加至 70.50%,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的净资产份额产生
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 0.11 亿元


(四)盈余公积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年/期初余额                     30,371                    25,159                20,395               16,411
本年/期计提                             -                  5,212                   4,764                 3,984
年/期末余额                     30,371                    30,371                25,159               20,395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章程,本行按照年度税后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

(五)一般风险准备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年/期初余额                    103,959                    101,011               93,803               84,754
本年/期计提                             -                   2,948                  7,208                 9,049
年/期末余额                    103,959                    103,959              101,011               93,803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 2012 年 3 月 30 日颁布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
金〔2012〕20 号)计提一般风险准备。根据该办法,一般风险准备余额不应低于风险
资产年末余额的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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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未分配利润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132,933            106,311               76,572           58,804
减:会计政策变更
                                     -           (3,218)                    -                -
影响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132,933            103,093               76,572           58,804
(重述)
加:净利润                    37,381             52,311               47,683           39,801
可供分配利润                 170,314            155,404              124,255           98,605
减:提取法定盈余
                                     -           (5,212)              (4,764)          (3,984)
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
                                     -           (2,948)              (7,208)          (9,049)
备
  分配普通股股利            (15,696)            (11,920)              (5,972)          (9,000)
  分配优先股股利             (2,501)             (2,391)                    -                -
年/期末未分配利润            152,117            132,933              106,311           76,572


    本行于 2019 年 5 月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937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8 年度现金股利 156.96 亿
元(含税)。本行已于 2019 年 7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本行于 2018 年 6 月经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1.471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7 年度现金股利 119.20 亿
元(含税)。本行已于 2018 年 8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本行于 2017 年 6 月经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37
元(含税)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 2016 年度现金股利 59.72 亿
元(含税)。本行已于 2017 年 7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根据本行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并经本行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以每股人民币 0.158 元向邮政集团派发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期间现金股利人民币 90 亿元。本行已于 2016 年 3 月和 2016
年 4 月分两次派发完毕。

    于 2019 年 5 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按照境外
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 4.50%(税后)计算,计提应付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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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共计人民币 25.01 亿元(含税)。股息拟于 2019 年 9 月发放。

       于 2018 年 6 月,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向境外优先股股东支付股息事宜。按照境外
优先股条款和条件确定的第一个重置日前的初始股息率 4.50%(税后)计算,发放股息
共计人民币 23.91 亿元(含税)。本行已于 2018 年 9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十三、本集团收入和费用

(一)利息净收入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8,857            19,643           21,258            19,322
存放同业款项                      1,527            12,335            9,539             8,096
拆出资金                          6,442            13,611           11,464            10,77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2,615             6,640            6,784             6,888
发放贷款和垫款                 108,014            197,752          160,981           134,905
其中:企业贷款和垫款            43,075             82,595           67,104            56,874
  个人贷款和垫款                64,939            115,157           93,877            78,03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753               328
  债权投资                      59,295            102,833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3,547             7,352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7,998             6,520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30,644            26,164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55,864            65,203
小计                           190,297            360,166          305,285           278,198
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446)              (772)          (1,781)          (6,437)
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685)            (1,793)          (1,076)          (1,8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864)            (2,584)          (3,692)          (8,862)
吸收存款                       (67,679)          (117,836)        (107,797)        (102,197)
应付债券                        (1,541)            (3,059)          (2,824)          (1,302)
小计                           (71,215)          (126,044)        (117,170)        (120,612)
利息净收入                     119,082            234,122          188,115           157,586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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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
                                 7,629              12,952           10,137             9,589
收入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
                                 3,546               5,985            3,533             2,069
入
理财手续费收入                   2,077               4,589            4,836             4,390
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2,760               4,330            3,847             3,747
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                 377                  830               967               957
其他                               311                  455               271               26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700              29,141           23,591            21,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361)             (14,707)         (10,854)          (9,5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339              14,434           12,737            11,498


(三)投资收益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7,651              21,670            2,084                 861
其他债权投资                      490                   862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22,196            15,412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                     28                 -          不适用           不适用
的收益
其他                               (3)                   96               10                78
合计                             8,166              22,628           24,290            16,351


(四)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                   3,587             (14,392)           (353)                  59
衍生金融工具                      (66)                  113               193           (267)
合计                             3,521             (14,279)           (160)             (208)




                                             51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五)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是指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及 2017
年度本集团此类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3.69 亿元、7.82 亿元及 7.84 亿元。2016 年度此类
政府补助金额为 5.39 亿元,列示为营业外收入。

(六)税金及附加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1                   737               660               560
教育费附加                        317                   546               484               406
房产税                            211                   414               352               309
营业税                                  -                 -                 -           2,403
其他                                   69               146               166               116
合计                             1,028               1,843            1,662             3,794


(七)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储蓄代理费及其他               37,822               73,012           68,797            61,038
员工费用                       23,528               44,920           41,812            36,579
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6,377              21,690           20,462            20,175
折旧与摊销                       3,355               4,610            4,556             4,690
其他                             1,251               2,983            2,641             3,011
合计                           72,333              147,215          138,268           125,493


(八)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存放同业款项                     (185)               (846)           不适用           不适用
拆出资金                          134                   805          不适用           不适用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9)                  669          不适用           不适用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850               43,134           不适用           不适用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521               10,236           不适用           不适用


                                             5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                        97               69           不适用           不适用
信贷承诺                        1,523                  976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资产                     192                   37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7,693               55,414           不适用           不适用


(九)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发放贷款和垫款                不适用              不适用            21,127            20,311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2,336           (2,119)
存放同业款项                  不适用              不适用             1,04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415                 -
拆出资金                      不适用              不适用                 293         (1,502)
其他                          不适用              不适用             1,519                 212
合计                          不适用              不适用            26,737            16,902


(十)营业外支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案件及诉讼预计损失              (471)               2,675            5,918                   -
罚款和赔偿金支出                       9                98               656                35
其他                                  29               114                63                57
合计                            (433)               2,887            6,637                 92


(十一)所得税费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当期所得税                      8,031              16,255           10,502             5,803
递延所得税                    (4,667)             (15,152)          (7,100)          (2,651)
合计                            3,364               1,103            3,402             3,152


       集团实际所得税支出不同于按法定税率计算的税款,主要调节事项如下表列示:



                                            52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润总额                        40,786                     53,487                 51,111                42,928
按适用税率 25%计算
                                10,197                     13,372                 12,778                10,731
的所得税费用
减免税收入 1                    (6,870)                   (11,205)               (9,633)                (7,748)
           2
税费退还                                 -                 (1,513)                       -                     -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
                                        37                     449                     257                   169
和损失 3
所得税费用                          3,364                   1,103                  3,402                 3,152
注 1:减免税收入主要是根据税法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减计征收的
铁道债、长期专项金融债及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
注 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的规定,对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于 2018 年,税务局退还了
2015 年及 2016 年缴纳的相关所得税款
注 3: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主要是不可抵扣的贷款核销损失及超过税法抵扣限额的员工成
本、业务招待费等


(十二)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9 年 1-6 月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8 年                           减:前期计入其
                                            2019 年 税前金
                         12 月 31 本期变动                 他综合收益本 所得税 税后净额
                                           6 月 30 日 额
                            日                                 期转出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147)              -       (147)           -                     -      -          -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2,924        (680)         2,244    (906)                        -   226     (680)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816            201       1,017         201                     -      -        201
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
合计                        3,593        (479)         3,114    (705)                        -   226     (479)




                                                    5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8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7         2018       2018
         项目                  会计政                                                减:前期计入
                          年           年 本年变 年                          税前                 所得         税后
                               策变更                                                其他综合收
                         12 月        1月1  动   12 月                       金额                 税           净额
                               的影响                                                益本年转出
                         31 日         日        31 日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105)             -    (105)        (42)   (147)    (42)              -         -     (42)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          (835)    (835)       3,759   2,924 5,012                - (1,253) 3,759
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           554       554        262     816     262               -         -      262
融资产信用损失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不适                     不适 不适
                       (4,939)          4,939          -         -       -                不适用
价值变动                                                                       用                       用   用
合计                     (5,044)        4,658    (386)       3,979   3,593 5,232                - (1,253) 3,979


                                                                                                    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7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减:前期计入其
                                                    税前金
                         12 月 31 本年变动 12 月 31        他综合收益本 所得税 税后净额
                                                      额
                            日                日               年转出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73)              (32)        (105)     (32)                  -         -         (32)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43          (5,082)         (4,939) (6,571)              (204)   1,693     (5,082)
价值变动损益
合计                               70      (5,114)         (5,044) (6,603)              (204)   1,693         (5,114)


                                                                                                    单位:百万元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6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减:前期计入其
                                                    税前金
                         12 月 31 本年变动 12 月 31        他综合收益本 所得税 税后净额
                                                      额
                            日                日               年转出
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退休福利重估损失            (97)               24          (73)      24                   -         -           24
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5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2016 年度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          2015 年           2016 年         减:前期计入其
                                                    税前金
                         12 月 31 本年变动 12 月 31        他综合收益本 所得税 税后净额
                                                      额
                            日                日               年转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4,988     (4,845)         143 (5,461)            (999)   1,615   (4,845)
价值变动损益
合计                        4,891     (4,821)          70 (5,437)            (999)   1,615   (4,821)


十四、或有事项及承诺

(一)经营租赁承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不适用                    3,543               3,399               3,846
一至二年                     不适用                    2,584               2,584               3,126
二至三年                     不适用                    1,691               1,946               2,421
三至五年                     不适用                    1,785               2,105               2,969
五年以上                     不适用                    1,202               1,091               1,582
合计                         不适用                   10,805               11,125             13,944


(二)资本性承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已签订但未履行合
                              3,067             3,860           2,360                          1,842
同1
注 1:本集团的资本性承诺主要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及装修工程的已签订但未履行合同金额


(三)抵质押资产

       本集团部分资产被用作回购业务的抵质押物,该等交易按相关业务的常规条款进
行。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债券                         151,680                  130,572              85,035            123,894
票据                          26,667                    8,311              32,292              6,151
合计                         178,347                  138,883             117,327            130,045




                                                52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此外,本集团部分债券投资由于其他业务需要作为抵质押物,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此类抵质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604 亿元及人民币 613 亿元,
主要为债权投资的债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此类抵质押物
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386 亿元及人民币 361 亿元,抵质押物主要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债券。

(四)接受的抵质押物

    本集团在发放贷款和垫款中,收到的抵押物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等。本集
团在抵质押物所有权人不违约的情况下未将前述抵质押物出售或再抵押。

    本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相关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了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债券
作为抵质押物。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相关买入返售业务中接受的上述抵质押物的公允价值分别为人民币
11 亿元、22 亿元及 781 亿元;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在与同业进行相关买入
返售业务中未接受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的债券作为抵质押物。

(五)国债兑付承诺

    本集团受财政部委托作为其代理人承销部分国债。该等国债持有人可以要求提前兑
取持有的国债,而本集团有义务履行承兑责任。财政部对持有人已向本集团提前兑取的
该等国债不会即时兑付,将在国债到期时或定期结算时一次性兑付本金和利息。本集团
可能承担的国债提前兑取金额为本集团承销并卖出的国债本金及根据提前兑取国债发
行文件确定的应付利息。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具有承兑义务的国债本金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1,204 亿元、人民币 1,069 亿
元、人民币 1,019 亿元及人民币 947 亿元。上述国债的原始期限为一至五年不等。本集
团管理层认为在该等国债到期日前,本集团所需承兑的金额并不重大。

(六)法律诉讼及索赔

    本集团在正常业务经营中存在若干法律诉讼与索赔事项。经过向法律顾问咨询后,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该等法律诉讼与索赔的最终结果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




                                        52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七)信贷承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承诺
  原到期日在 1 年
                                 2,375                15,605              12,215            6,191
以内
  原到期日在 1 年
                               378,993               373,392             417,624          279,981
以上(含 1 年)
小计                           381,368               388,997             429,839          286,172
银行承兑汇票                    29,575                20,444              32,933           41,327
开出保函及担保                  21,465                20,896              18,593           25,230
开出信用证                      16,531                12,100              12,224            7,438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
                               241,848               204,358             150,409          164,742
度
合计                           690,787               646,795             643,998          524,909


       本集团信贷承诺包括对客户提供的、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和一般信用额度,该一般
信用额度可以通过贷款或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及担保或银行承兑汇票等形式实现。

(八)金融资产转移

       在日常业务中,本集团叙做的某些交易会将已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给第三方或者特
殊目的主体,这些金融资产转让若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相关金融资产全部或部分终止确
认。当本集团保留了已转让资产的绝大部分风险与回报时,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
该金融资产控制时按照本集团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即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使本集团面临的风险水平,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 买断式卖出回购

       本集团与交易对手叙做的相关卖出回购债券业务信息如下表列示,对手方的追索权
不限于被转移的资产。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抵押物账面价值                     841                  995                3,048            2,081
对应的卖出回购款                 (863)               (1,010)             (3,116)           (2,001)



                                               52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 信贷资产证券化

    在日常交易中,本集团将信贷资产出售给特殊目的信托,再由特殊目的信托向投资
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本集团在该等业务中可能会持有部分次级档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从而可能对所转
让信贷资产保留了继续涉入。本集团在财务状况表其他资产和其他负债科目会按照本集
团的继续涉入程度同时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和继续涉入负债,其余部分终止确认。继续涉
入所转让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本集团面临的风险水平。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次级档证券而继续涉入的已证券化的资产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已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
                                21,097           21,097              6,800              6,800
的面值
继续确认的相关资产总
                                 1,899            1,899                   341            341
额
继续确认的相关资产净
                                 1,687            1,687                   273            273
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通过持有部分特定目的信托的各级资产支持证券而终止确认的已发行的
资产支持证券的面值为人民币 38.17 亿元,相关资产余额分别为人民币 0.79 亿元、1.05
亿元、1.15 亿元及 1.45 亿元。本集团作为该特定目的信托的贷款服务机构,对转让予
特定目的信托的信贷资产进行管理,并作为贷款资产管理人收取相应手续费收入。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集团均未向上述特定目的信托提供财务
支持。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除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十二、本集
团股东权益/(六)未分配利润”披露的事项外,本集团无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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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结构化主体

(一)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

       1. 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为发行和销售理财产
品而成立的集合投资主体(以下简称“理财业务主体”),本集团未对此等理财产品(以
下简称“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提供任何承诺。理财业务主体主要投资于货
币市场工具、债券以及信贷资产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作为这些产品的管理人,本集团代
理客户将募集到的理财资金根据产品合同的约定投入相关基础资产,根据产品运作情况
分配收益给投资者。本集团所承担的与非保本理财产品收益相关的可变回报并不重大,
因此,本集团未合并此类理财产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的未到期非保本理财产品整体规模分别为人民币 8,078 亿元、7,575
亿元、7,320 亿元及 8,093 亿元,产品数量分别为 299、297、578 及 516 支,本集团自
有资金投入均为 0 亿元。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集
团于非保本理财产品中获得的收益主要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1
亿元、46 亿元、48 亿元及 44 亿元,取得的收益金额及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理财销售收入                     1,718           3,169            3,570            3,400
理财管理费收入                     359           1,420            1,266                990
合计                             2,077           4,589            4,836            4,39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均未纳入合并范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与理财业务主体或任一第三方之间不存在由于上述理财产品导致的、增
加本集团风险或减少本集团利益的协议性流动性安排、担保或其他承诺,亦不存在本集
团优先于其他方承担理财产品损失的条款。本集团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对本集团利益
未造成损失,也未遇到财务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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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本集团为投资而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本集团投资于部分其他机构发行或管理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并确认其
产生的交易利得或损失以及利息收入。这些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基金投资、
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计划和理财产品等。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由于持有以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
结构化主体而产生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涉及金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合计
基金投资                       97,264                   -                    -           97,264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
                               43,019                   -                    -           43,019
计划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2,646                   -                    -           12,646
资产支持证券                    7,031              43,626               1,135            51,792
其他债务工具                          -            84,009                    -           84,009
合计                          159,960             127,635               1,135         288,730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合计
基金投资                      103,745                   -                    -        103,745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
                               39,499                   -                    -           39,499
计划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31,964                   -                    -           31,964
资产支持证券                   11,076              42,109               3,017            56,202
其他债务工具                          -            99,332                    -           99,332
合计                          186,284             141,441               3,017         330,742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        合计
权益工具                      439,470                   -                    -        439,470
资产支持证券                   34,251               1,200              33,656            69,107
其他债务工具                          -                 -             213,041         213,041
合计                          473,721               1,200             246,697         721,618

                                           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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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收款项类投资             合计
权益工具                        922,255                         -                        -         922,255
资产支持证券                        31,720                2,300              46,766                   80,786
其他债务工具                             -                      -           304,665                304,665
合计                            953,975                   2,300             351,431               1,307,706


       上述本集团为投资而持有的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总体规模无公开可获
得的市场信息。

       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集团自上述未合并结构
化主体取得的收益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利息收入                      5,434                    11,034               17,794                    30,718
投资收益                      8,238                      309                22,156                    15,285
其他综合收益                         9                   213                     (490)                   (435)
合计                         13,681                    11,556               39,460                    45,568


(二)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利益

       本集团发行及管理的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主要包括本集团发行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及本集团由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由第三方信托公司设立的特定目的信托。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集团未向此类理财产品及该特定
目的信托提供财务支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的纳入合并范围的保本理财产品整体规模分别为人民币 0 亿元、24
亿元、422 亿元及 106 亿元,产品数量分别为 0、4、111 及 58 支,本集团自有资金投
入均为 0 亿元。

       于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2016 年度,本集团管理的纳入合并范围
的保本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金额及构成如下: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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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理财销售收入                            2                      92                    60                   11
理财管理费收入                          3                     122                    123                 47
合计                                    5                     214                    183                 58
注:本集团为消除会计错配,根据会计准则将纳入合并范围的保本理财产品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收益在投资收益中进行核算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管理的保本理财产品均已纳入合并范围。

十七、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本行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公司,在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境内财务报
表的同时,亦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境外财务报表。其中,本集团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 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境外财务报表已经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审计,2019 年 1-6 月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本财务报表
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境外财务报表的合并净资产和合并净利润之间
不存在差异,仅在财务报表列报方式上略有不同。

十八、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政府补助                                    197                  427                   475               559
赔偿金及罚没等净收支                         31                  (14)                (551)                61
长短款净收支                                 17                     36                  26                25
清理睡眠户净损益                            (1)                     15                  20                13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1)                     67                 (8)                 5
案件及诉讼预计损失                          471               (2,675)            (5,918)                   -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                  (34)                   24                29
小计                                        721               (2,178)            (5,932)                 692
减:所得税影响数                        (182)                    523                 1,320           (177)
合计                                        539               (1,655)            (4,612)                 515
其中:
归属于银行股东的非经常
                                            539               (1,655)            (4,612)                 515
性损益

                                                    5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
                                          -                 -                -               -
性损益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执行。非经常性损益是指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性质特殊和偶发
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做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
损益。

    本集团结合自身正常业务的性质和特点,于 2016 年度及 2017 年度,未将单独进行
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
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
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于 2018 年度及 2019 年 1-6 月,未将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债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
投资收益,以及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等列入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5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第十二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行管理层结合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的财务和业务数据对本行报告期内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情况,以及本行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讨论与分析。
本节财务数据除特别说明外,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 100,671.75 亿元、95,162.11 亿元、90,125.51 亿元及 82,656.22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总资产增长了 5.79%,2018
年和 2017 年分别同比增长 5.59%和 9.04%。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产总额及主要
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
                 1,163,545     11.56% 1,202,935     12.64% 1,411,962     15.67% 1,310,273   15.85%
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49,361     0.49%    140,351     1.47%   296,758      3.29%   175,776   2.13%
拆出资金            275,405     2.74%    285,622     3.00%   315,999      3.51%   193,287   2.34%
衍生金融资产          3,755     0.04%       7,166    0.08%      6,584     0.07%     6,179   0.0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1.44%    239,687     2.52%   141,974      1.58%    73,131   0.88%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1,878      0.46%    33,448   0.40%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50,381   45.20% 4,149,538     43.60% 3,541,571     39.30% 2,939,217   35.56%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6,236     3.14%    341,662     3.59%   119,992      1.33%    68,976   0.83%
  债权投资         3,237,043   32.15% 2,861,922     30.0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08,039     2.07%    183,350     1.9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
                        553     0.01%        553     0.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86,748      7.62% 1,160,187   14.04%
产



                                              5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10.38%        736,154     8.91%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15.81% 1,498,524         18.13%
固定资产                  44,744         0.44%       45,399     0.48%         43,804     0.49%        39,282     0.48%
使用权资产                 8,891         0.0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                   3,429         0.03%        3,435     0.04%          3,554     0.04%          3,566    0.04%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0.41%       35,887     0.38%         22,258     0.25%        13,465     0.16%
其他资产                  20,418         0.20%       18,704     0.20%         19,176     0.21%        14,157     0.17%
资产总额              10,067,175 100.00% 9,516,211 100.00% 9,012,551 100.00% 8,265,622 100.00%


       1. 发放贷款和垫款

       报告期内,发放贷款和垫款是本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
额分别占本行资产总额的 45.20%、43.60%、39.30%及 35.56%。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近年来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分
别为 47,016.73 亿元、42,768.65 亿元、36,301.35 亿元及 30,106.48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增长了 9.93%;2016 年至 2018 年,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19%。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总额规模和变动趋势与行业和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6-2018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均复合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增长率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工商银行        162,712     5.52%         154,199      8.34%      142,334        9.01%           130,568         8.67%

农业银行        129,917     8.80%         119,407      11.38%     107,206       10.30%            97,196        10.84%

中国银行        125,697     6.35%         118,193      8.47%      108,966        9.26%            99,734         8.86%

建设银行        145,398     5.49%         137,831      6.82%      129,034        9.75%           117,570         8.27%

交通银行         51,306     5.69%          48,542      6.00%       45,793        8.50%            42,206         7.24%
可比银行平
                      -     6.37%                -     8.20%             -       9.36%                  -        8.78%
均数 2
行业总体规
                      -             -   1,362,967      13.46%    1,201,321      12.69%          1,066,040       13.07%
模及变动 3
本行             47,017     9.93%          42,769      17.82%      36,301       20.58%            30,106        19.19%


                                                        5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注 2:平均数不包含本行
注 3:行业数据为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总额


     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相比,本行贷款规模变动趋势一致,增速高于行业及同业可比
上市银行,主要原因是:一方面,本行信贷业务开办时间较短,总体基数较小,存贷比、
信贷资产在生息资产中的占比均显著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贷款增长潜力大;另一方
面,本行有效落实国家宏观调控要求,践行零售银行发展战略,持续优化信贷资产结构,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经济建设,
不断提升存贷比和信贷资产占比。

     (1)按业务类型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有关本行提供产品的介绍,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由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和个人贷款组成。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
具体构成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1,682,467 35.78% 1,552,402       36.30% 1,391,901      38.34% 1,079,392    35.85%
票据贴现           469,092    9.98%    404,623     9.46%     291,761     8.04%    349,081   11.59%
个人贷款         2,550,114 54.24% 2,319,840       54.24% 1,946,473      53.62% 1,582,175    52.55%
发放贷款和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垫款总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16,824.67 亿元、15,524.02 亿元、13,919.01 亿元及
10,793.92 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5.78%、36.30%、38.34%及
35.85%。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增长了 8.38%;
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公司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9.93%。报告期内,本行公司
贷款规模增长较快,主要是本行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响应市场需求,持续加大对国
家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绿色信贷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城镇化发
展等相关领域,以及优质行业龙头企业和小企业客户的信贷投放,本行网均公司贷款持
续快速增长;同时,本行紧随国家战略,按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积极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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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领域的经济建设,公司贷款客户数量稳步增长。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票据贴现总额分别为 4,690.92 亿元、4,046.23 亿元、2,917.61 亿元及 3,490.81
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98%、9.46%、8.04%及 11.59%。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票据贴现总额增长了 15.93%;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票据贴现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7.66%。报告期内,本行票据贴现规模有所波
动,主要是本行积极优化信贷结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
变化,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贷款总额分别为 25,501.14 亿元、23,198.40 亿元、19,464.73 亿元及
15,821.75 亿元,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4.24%、54.24%、53.62%及
52.55%。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贷款总额增长了 9.93%;
2016 至 2018 年,本行个人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1.09%。报告期内,本行积极支
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国家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政策方针,坚持大型零售银行战略
定位,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满足居民多样化消费需求,助力
居民消费转型升级,支持传统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涉农商户的融资需求,本行
网均个人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本行认真贯彻国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基础性作用的方
针,坚持服务居民消费,积极落实房贷宏观调控政策,实行差异化房地产信贷政策,重
点支持刚性购房需求,个人贷款客户数量和住房贷款客户数量均保持增长。

     ①公司贷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公司贷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金
            678,482    40.33%    612,783     39.47%    563,046     40.45%    400,106     37.07%
贷款
固定资产
            741,990    44.10%    694,421     44.73%    616,547     44.30%    511,156     47.36%
贷款
贸易融资    241,641    14.36%    224,777     14.48%    195,941     14.08%    167,340     15.50%
其他 1       20,354     1.21%     20,421      1.32%     16,367      1.18%        791      0.07%
公司贷款
         1,682,467    100.00% 1,552,402    100.00% 1,391,901     100.00% 1,079,392     100.00%
总额

                                             53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分别为 6,784.82 亿元、6,127.83 亿元、5,630.46 亿元及
4,001.06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增长了
10.72%;2016 至 2018 年,本行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3.76%。本行流
动资金贷款快速增长,主要是本行优质公司客户和小企业客户对流动资金贷款的需求增
加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固定资产贷款总额分别为 7,419.90 亿元、6,944.21 亿元、6,165.47 亿元及
5,111.56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固定资产贷款总额增长了
6.85%;2016 至 2018 年,本行固定资产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6.56%。本行固定
资产贷款总额占公司贷款总额比例最高,主要是本行积极支持交通、能源、水利、基础
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公司客户的融资需求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贸易融资总额分别为 2,416.41 亿元、2,247.77 亿元、1,959.41 亿元及 1,673.40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贸易融资总额增长了 7.50%;2016
至 2018 年,本行贸易融资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5.90%。本行贸易融资业务增长较快,
主要是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满足客户贸易融资需求所
致。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通运输、仓
               454,741     27.03%    418,878    26.98%     382,006    27.44%    317,722   29.44%
储和邮政业
制造业         271,684     16.15%    240,122    15.47%     223,037    16.02%    181,917   16.85%
金融业         205,398     12.21%    192,527    12.40%     169,855    12.20%    161,012   14.92%
电力、热力、
燃 气 及 水 生 189,557     11.27%    191,948    12.36%     188,518    13.54%    132,157   12.24%
产和供应业
批发和零售
               102,765      6.11%     88,551     5.70%      79,602     5.72%     56,937    5.27%
业

                                               53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租赁和商务
                91,701      5.45%     86,909     5.60%      58,426     4.20%     17,929    1.66%
服务业
建筑业         100,142      5.95%     82,399     5.31%      60,851     4.37%     54,450    5.05%
水利、环境和
公共设施管      72,249      4.29%     76,810     4.95%      82,676     5.94%     36,751    3.40%
理业
房地产业        65,322      3.88%     56,345     3.63%      45,788     3.29%     39,881    3.69%
采矿业          62,536      3.72%     56,100     3.61%      48,403     3.48%     47,631    4.41%
其他行业 1      66,372      3.94%     61,813     3.98%      52,739     3.79%     33,005    3.06%
公司贷款总
            1,682,467 100.00% 1,552,402 100.00% 1,391,901 100.00% 1,079,392 100.00%
额
注 1:其他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
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卫生、社会保障业等


    本行公司贷款涉及行业较广泛,主要集中于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制造业,金
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上述四个行业的公司贷款总额
合计分别为 11,213.80 亿元、10,434.75 亿元、9,634.16 亿元及 7,928.08 亿元,占本行公
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6.65%、67.22%、69.22%及 73.45%。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4,547.41 亿元、4,188.78 亿元、
3,820.06 亿元及 3,177.22 亿元,分别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27.03%、26.98%、27.44%
及 29.4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贷款主要为本行向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下属子
公司发放的贷款以及本行为各地收费公路建设项目发放的贷款。报告期内,本行积极响
应政策号召,大力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公司贷款占比保持
较高水平。同时,本行不断扩大公司贷款客户行业覆盖面,加大对其他行业和战略新兴
产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行业更加多元化,本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占公司贷
款总额比例有所下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制造业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2,716.84 亿元、2,401.22 亿元、2,230.37 亿元及
1,819.17 亿元,分别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16.15%、15.47%、16.02%及 16.85%。本行
制造业公司贷款增长,主要是本行积极落实国家战略,加大了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和

                                               53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先进制造业的支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业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2,053.98 亿元、1,925.27 亿元、1,698.55 亿元及
1,610.12 亿元,分别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12.21%、12.40%、12.20%及 14.92%。本行
金融业公司贷款增长,主要是本行基于真实业务背景及客户需求适时调整信贷政策,按
市场化原则提供信贷服务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1,895.57 亿元、
1,919.48 亿元、1,885.18 亿元及 1,321.57 亿元,分别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 11.27%、
12.36%、13.54%及 12.24%。本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公司贷款增长,
主要是本行择优支持大型水电、风电建设项目等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项目,以及优质
行业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余额分别为 1,527.58 亿元、1,511.13 亿元、1,354.18
亿元及 1,086.34 亿元。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2016 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还本金额分别为 123.24
亿元、197.91 亿元、257.68 亿元及 188.43 亿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付息金额分别为 35.60
亿元、69.57 亿元、59.75 亿元及 50.85 亿元。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不存在逾
期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规模划分的公司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 千万(含)
                 153,008      9.09%    136,264     8.78%    116,465    8.37%    115,060   10.66%
以下
1 千万至 5 千
                 103,638      6.16%     88,767     5.72%     77,479    5.57%     53,313    4.94%
万(含)
5 千万至 1 亿
                  26,295      1.56%     27,474     1.77%     21,756    1.56%     21,561    2.00%
(含)
1 亿至 5 亿
                 281,644    16.74%     264,143    17.02%    234,909   16.88%    184,613   17.10%
(含)


                                                 53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5 亿以上       1,117,882       66.44% 1,035,754             66.72%     941,292    67.63%    704,845   65.30%
公司贷款总
               1,682,467 100.00% 1,552,402 100.00% 1,391,901 100.00% 1,079,392 100.00%
额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各规模区间的公司贷款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②票据贴现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票据贴现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承兑票
                458,487       97.74%        400,217     98.91%        291,205     99.81%    347,653   99.59%
据贴现
商业承兑票
                 10,605        2.26%          4,406         1.09%         556      0.19%      1,428    0.41%
据贴现
票据贴现总
                469,092 100.00%             404,623 100.00%           291,761 100.00%       349,081 100.00%
额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票据贴现规模有所波动,主要是本行积极优化信贷结构,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同时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变化,及时调整业务发展策略所致。

    ③个人贷款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照产品类型划分的个人贷款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个人住房贷款       1,567,370         61.46% 1,417,898        61.12% 1,155,176      59.35%   903,967   57.13%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276,540          10.84%    275,544       11.88%     256,185    13.16%   197,695   12.50%
个人商务贷款        389,689          15.28%    349,434       15.06%     300,990    15.46%   288,370   18.23%
个人小额贷款        207,466           8.14%    177,651        7.66%     156,427    8.04%    139,239    8.80%
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109,049           4.28%        99,313     4.28%      77,695    3.99%     52,904    3.34%
个人贷款总额       2,550,114     100.00% 2,319,840 100.00% 1,946,473 100.00% 1,582,175 10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53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31 日,本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分别为 15,673.70 亿元、14,178.98 亿元、11,551.76 亿元及
9,039.67 亿元,分别占本行个人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61.46%、61.12%、59.35%及 57.13%。
2016 年至 2018 年,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5.24%。报告期内,本行秉承
“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理念,始终坚守零售银行战略定位,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增长。
在严格落实国家各项住房贷款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支持居民刚需及改善型住房融资需
求,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稳健。

    随着全方位、多层次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延续,房地产市场向理性回归。本行新发
放贷款以首套住房为主,居民合理的自住、改善型住房需求为支撑本行房贷业务增长的
主要力量;同时,本行积极践行普惠职责,推出多种新型产品,对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
设、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本行将综合考虑
市场需求、政策要求、风险水平、资本情况等因素合理安排住房贷款规模及增速,持续
按照“房住不炒”的思路,坚持“因城施策”,支持居民合理置业需求,保持住房贷款
平稳增长。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总额分别为 2,765.40 亿元、2,755.44 亿元、2,561.85 亿元
及 1,976.95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0.84%、11.88%、13.16%及 12.50%。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总额上升了 0.36%;2016
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8.06%。报告期内,本行积
极适应市场变化,丰富消费贷款产品种类,优化本行消费贷款组合结构,以满足消费者
多层次的消费信贷需求,助力居民消费转型升级,从而保持消费信贷业务发展。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商务贷款总额分别为 3,896.89 亿元、3,494.34 亿元、3,009.90 亿元及
2,883.70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15.28%、15.06%、15.46%及 18.23%。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商务贷款总额增长了 11.52%;2016 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商务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0.08%。报告期内,本行落实国家关于
普惠金融的相关政策,出台 FTP 优惠、小微奖补等有力举措,丰富个人商务贷款产品
种类,大力支持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个人商务贷款规模保持增长。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小额贷款总额分别为 2,074.66 亿元、1,776.51 亿元、1,564.27 亿元及

                                        54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392.39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8.14%、7.66%、8.04%及 8.80%。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小额贷款总额增长了 16.78%;2016 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小额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12.95%。报告期内,本行落实国家乡村
振兴战略部署,制定差异化授信政策,深化平台合作,不断丰富小额贷款产品,满足农
户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贷款需求,保持个人小额贷款业
务增长。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卡透支及其他总额分别为 1,090.49 亿元、993.13 亿元、776.95 亿元及
529.04 亿元,占个人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4.28%、4.28%、3.99%及 3.34%。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卡透支及其他总额增长了 9.80%;2016 至 2018
年,本行信用卡透支及其他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37.01%。报告期内,本行不断丰富
信用卡功能、加大信用卡业务营销力度,从而满足客户对信用卡不断增长的需求,使本
行信用卡发卡量及信用卡交易额增长。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规模划分的个人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5 万(含)以下          146,138     5.73%    134,626    5.80%   105,806     5.44%    84,579   5.35%
5 万至 10 万(含)      130,875     5.13%    124,136    5.35%   119,925     6.16%   119,160   7.53%
10 万至 25 万(含)     414,652    16.26%    386,456 16.66%     348,853 17.92%      324,213 20.49%
25 万至 50 万(含)     750,091    29.41%    691,921 29.83%     597,522 30.70%      515,335 32.57%
50 万至 100 万(含)    596,936    23.41%    525,071 22.63%     405,102 20.81%      305,577 19.31%
100 万以上              511,422    20.05%    457,630 19.73%     369,265 18.97%      233,311 14.75%
个人贷款总额           2,550,114 100.00% 2,319,840 100.00% 1,946,473 100.00% 1,582,175 100.00%


    (2)按地区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分行和支行一般向与其处于同一地区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和垫款,因此本行根据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分行或支行所处地理区域对贷款进行划分。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54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行            279,789     5.95%    270,476      6.32%    256,498      7.07%     246,633    8.19%
长江三角洲      883,167    18.78%    796,752     18.63%    651,145     17.94%     540,236   17.94%
珠江三角洲      540,827    11.50%    479,018     11.20%    400,766     11.04%     321,097   10.67%
环渤海地区      718,029    15.27%    649,228     15.18%    559,898     15.42%     460,587   15.30%
中部地区       1,165,653   24.79% 1,030,335      24.09%    838,929     23.11%     676,974   22.49%
西部地区        811,954    17.27%    766,342     17.92%    662,034     18.24%     540,762   17.96%
东北地区        302,254     6.43%    284,714      6.66%    260,865      7.19%     224,359    7.45%
发放贷款和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垫款总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等三个地区贷款总额合计分别为
21,420.23 亿元、19,249.98 亿元、16,118.09 亿元及 13,219.20 亿元。本行在上述地区贷
款总额合计持续增长,主要是上述区域经济总量和市场空间较大,本行加大在此类经济
发达地区的业务发展力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在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等三个地区贷款总额合计分别为 22,798.61
亿元、20,813.91 亿元、17,618.28 亿元及 14,420.95 亿元。本行在上述地区贷款总额合计
持续增长,主要是本行积极配合国家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战
略部署,根据上述地区的金融需求适度增加对这些地区的信贷支持力度。

       (3)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按担保方式划分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等。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174,406   24.98% 1,089,195     25.47%     956,629    26.35%     729,884    24.24%
保证贷款         306,575    6.52%    282,088     6.60%     265,272     7.31%     227,942     7.57%
抵押贷款       2,339,370   49.76% 2,128,232     49.76% 1,797,803      49.52% 1,507,326      50.07%


                                               54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质押贷款         412,230     8.77%      372,727         8.71%      318,670         8.78%     196,415       6.52%
票据贴现         469,092     9.98%      404,623         9.46%      291,761         8.04%     349,081      11.59%
发放贷款和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垫款总额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保证贷款总额、抵押贷款总额和质押贷款总额合计分别为 30,581.75 亿元、
27,830.47 亿元、23,817.45 亿元及 19,316.83 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5.04%、65.07%、65.61%及 64.16%。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信用贷款总额分别为 11,744.06 亿元、10,891.95 亿元、9,566.29 亿元及
7,298.84 亿元,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4.98%、25.47%、26.35%及 24.24%。

       (4)按币种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币种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人民币           4,682,601      99.59% 4,254,247 99.47% 3,606,561 99.35% 2,998,975 99.61%
美元               14,147           0.30%      17,699      0.41%       19,659       0.54%       11,394     0.38%
其他                4,925           0.10%       4,919      0.12%          3,915     0.11%           279    0.01%
发放贷款和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垫款总额


       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以人民币贷款和垫款为主,另存在少量美元及其他币种贷款。

       (5)借款人集中度

       根据我国银行业相关监管要求,本行向任何单一借款人发放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行
资本净额的 1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54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
 客户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比例                比例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6,803                    3.76%         28.59%
借款人 B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1,172                    0.24%          1.81%
借款人 C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918                    0.23%          1.77%
借款人 D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005                    0.21%          1.62%
借款人 E    采矿业                         8,500                    0.18%          1.3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借款人 F                                   8,000                    0.17%          1.29%
            服务业
借款人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39                    0.16%          1.22%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借款人 H                                   5,900                    0.13%          0.95%
            和供应业
借款人 I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760                    0.12%          0.93%
借款人 J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759                    0.12%          0.93%
                合计                     250,356                    5.32%         40.48%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
 客户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比例                比例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76,803                    4.13%         29.78%
借款人 B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234                    0.24%          1.72%
借款人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220                    0.24%          1.72%
借款人 D    采矿业                         8,500                    0.20%          1.4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借款人 E                                   8,000                    0.19%          1.35%
            服务业
借款人 F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176                    0.17%          1.2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借款人 G                                   6,500                    0.15%          1.09%
            和供应业
借款人 H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358                    0.15%          1.07%
借款人 I    房地产业                       6,030                    0.14%          1.02%
借款人 J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930                    0.14%          1.00%
                合计                     245,751                    5.75%         41.39%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54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
 客户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比例                比例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4,633                    5.36%         35.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借款人 B                                  14,600                    0.40%          2.63%
            业
借款人 C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9,180                    0.25%          1.65%
借款人 D    采矿业                         8,385                    0.23%          1.5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借款人 E                                   8,030                    0.22%          1.45%
            业
借款人 F    金融业                         7,325                    0.20%          1.32%
借款人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170                    0.17%          1.11%
借款人 H    制造业                         5,830                    0.16%          1.05%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借款人 I                                   5,760                    0.16%          1.04%
            和供应业
借款人 J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534                    0.15%          1.00%
                合计                     265,447                    7.30%         47.80%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
 客户名称              行业            贷款余额
                                                           比例                比例
借款人 A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97,263                    6.55%         44.34%
借款人 B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922                    0.53%          3.58%
借款人 C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5,892                    0.53%          3.57%
借款人 D    水利管理业                    15,000                    0.50%          3.37%
借款人 E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676                    0.49%          3.30%
借款人 F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4,234                    0.47%          3.20%
借款人 G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3,259                    0.44%          2.98%
借款人 H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308                    0.34%          2.32%
借款人 I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0,182                    0.34%          2.29%
借款人 J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0,165                    0.34%          2.28%
                合计                     316,901                   10.53%         71.23%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的贷款余额合计占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5.32%、5.75%、7.30%及 10.53%,占比逐步下降;本行向十大单一借款人提供

                                            54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的贷款余额合计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40.48%、41.39%、47.80%及 71.23%,占
比逐步下降。报告期内,本行借款人集中度逐步降低,主要系本行贷款客户数量增加,
客户行业进一步多元化以分散客户集中度风险。同时,本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了资本补充
机制,资本净额进一步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报告期内,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
款余额分别为 1,768.03 亿元、1,768.03 亿元、1,946.33 亿元及 1,972.63 亿元,占本行资
本净额的比例分别为 28.59%、29.78%、35.04%及 44.34%。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授
信中包括本行历史上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提供的 2,400 亿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得到监管部
门认可。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中国铁路总公司在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额度下的贷款余
额为 1,650 亿元,扣除该 1,650 亿元后,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余额占本行资本
净额的 1.91%。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性质、期末余额
和五级分类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95,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1,328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0,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386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0,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3,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289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2,5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2,300     正常
合计                                                                    176,803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期限分布如下表列示:




                                             54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1个
  借款人      贷款性质                1个                 3个                           无
                          逾   即期             月至              1 年至
                                      月以                月至              5 年以上    期     合计
                          期   偿还             3个                5年
                                      内                  1年                           限
                                                月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25,000      70,000     -      95,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基本建设贷
                           -      -        -         -     100       400          828    -       1,328
和国铁道部   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     30,000     -      3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其他一般固
                           -      -        -         -      30       120       1,236     -       1,386
和国铁道部   定资产贷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15,000      25,000     -      4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750       2,250     -       3,0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325          964    -       1,289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375       2,125     -       2,5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115       2,185     -       2,3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合计                       -      -        -         -     130    42,085    134,588      -     176,803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性质、期末余额
和五级分类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95,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1,328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0,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386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0,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3,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289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2,5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2,300       正常
合计                                                                            176,803


                                               54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期限分布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1个
  借款人       贷款性质                    1个               3个                          无
                           逾    即期               月至            1 年至
                                           月以              月至              5 年以上   期        合计
                           期    偿还               3个              5年
                                           内                1年                          限
                                                    月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      95,000      -      95,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基本建设贷
                            -        -         -         -    100       400        828       -       1,328
和国铁道部    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      30,000      -      3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其他一般固
                            -        -         -         -     30       120       1,236      -       1,386
和国铁道部    定资产贷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15,000      25,000      -      4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600       2,400      -       3,0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260       1,029      -       1,289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250       2,250      -       2,5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       2,300      -       2,3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合计                        -        -         -         -    130    16,630    160,043       -     176,80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性质、期末余额
和五级分类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10,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95,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1,428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0,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416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0,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3,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289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2,500         正常


                                                   54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国铁路总公司                  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10,000         正常
合计                                                                               194,633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期限分布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个    1个
                                                                                            无
  借款人       贷款性质    逾 即期      月     月至       3 个月    1 年至
                                                                               5 年以上     期      合计
                           期 偿还      以     3个        至1年      5年
                                                                                            限
                                        内     月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10,000         -           -      -      1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      95,000      -      95,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基本建设贷
                            -       -      -         -       100       400         928       -       1,428
和国铁道部    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      30,000      -      3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华人民共    其他一般固
                            -       -      -         -         30      120        1,266      -       1,416
和国铁道部    定资产贷款
中华人民共
              专项融资      -       -      -         -          -   10,000       30,000      -      40,000
和国铁道部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300        2,700      -       3,0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130        1,159      -       1,289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其他一般固
                            -       -      -         -          -         -       2,500      -       2,500
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总    一般企业流
                            -       -      -         -     10,000         -           -      -      10,000
公司          动资金贷款
合计                        -       -      -         -     20,130   10,950     163,553       -     194,63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性质、期末余额
和五级分类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15,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10,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95,000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1,528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0,000          正常


                                               54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借款人                        贷款性质                        期末余额               五级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446         正常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0,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3,000         正常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1,289         正常
合计                                                                             197,263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期限分布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个
 借款人     贷款性质                         1 个月                                      无
                         逾   即期    月                 3 个月     1 年至
                                              至3                             5 年以上   期        合计
                         期   偿还    以                 至1年       5年
                                              个月                                       限
                                      内
中华人民
共和国铁    专项融资      -       -      -    3,000       12,000         -           -      -      15,000
道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铁    专项融资      -       -      -          -           -   10,000           -      -      10,000
道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铁    专项融资      -       -      -          -           -        -      95,000      -      95,000
道部
中华人民
            基本建设贷
共和国铁                  -       -      -          -        100       400       1,028      -       1,528
            款
道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铁    专项融资      -       -      -          -           -        -      30,000      -      30,000
道部
中华人民
            其他一般固
共和国铁                  -       -      -          -         30       120       1,296      -       1,446
            定资产贷款
道部
中华人民
共和国铁    专项融资      -       -      -          -           -    5,000      35,000      -      40,000
道部
中国铁路    其他一般固
                          -       -      -          -           -        -       3,000      -       3,000
总公司      定资产贷款
中国铁路    其他一般固
                          -       -      -          -           -        -       1,289      -       1,289
总公司      定资产贷款
合计                      -       -      -    3,000       12,130    15,520    166,613       -     197,263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平均利率、逾期
情况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列示:


                                              55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贷款平均                  是否形成 减值准备计
         借款人             贷款性质                      逾期金额
                                                 利率                    不良贷款   提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8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5.346%              -     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5.346%              -     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900%              -     否             35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3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1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410%              -     否              3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900%              -     否              2
合计                                                                                     157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平均利率、逾期
情况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贷款平均                  是否形成 减值准备计
         借款人             贷款性质                      逾期金额
                                                 利率                    不良贷款   提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8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5.346%              -     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5.346%              -     否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900%              -     否             35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3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1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410%              -     否              3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900%              -     否              2
合计                                                                                     158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平均利率、逾期
情况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列示:



                                         55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贷款平均                  是否形成 减值准备计
         借款人               贷款性质                      逾期金额
                                                   利率                    不良贷款   提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9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5.346%              -     否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5.346%              -     否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900%              -     否            401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15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6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410%              -     否             13
中国铁路总公司          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3.915%              -     否             50
合计                                                                                      1,889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各笔贷款的贷款平均利率、逾期
情况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贷款平均                  是否形成 减值准备计
         借款人               贷款性质                      逾期金额
                                                   利率                    不良贷款   提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240%              -     否            150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1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971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基本建设贷款                  5.346%              -     否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3.920%              -     否            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5.346%              -     否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专项融资                      4.900%              -     否            401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15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其他一般固定资产贷款       4.165%              -     否              6
合计                                                                                      1,97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贷款均无逾期情形。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2


                                           55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 1.57 亿元和 1.58 亿元,减值
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09%和 0.09%,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符合本行《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版)》和《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金融资产减值计提方案》(邮银管〔2018〕373 号)的要求。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分别为 18.89 亿元
和 19.78 亿元,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0.97%和 1.00%,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比例符
合本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2016 年版)》(邮银制〔2016〕
46 号)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16 年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案》(邮银管〔2016〕
72 号)的要求。自 2018 年起,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 2016 年
及 2017 年有明显下降,主要是本行 2018 年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致。根据新金融工
具准则相关规定,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
法”,根据计量时点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并通过对违约概率进行
多情景前瞻性调整,得到以违约风险概率为权重的加权预期信用损失。与原金融工具准
则相比,本行公司贷款的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差异化进一步提升,对于中国铁路总公司等
信用评级较高、贷款质量良好的优质贷款客户,减值准备计提比例较原金融工具准则下
根据五级分类一揽子的减值准备计提标准降低,但是公司贷款“第一阶段”平均计提比
例未下降,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和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贷款“第一阶段”
平均计提比例分别为 3.82%和 3.34%。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与相
同类型贷款(例如贷款期限为 10 年期以上、信用评级 AA 及以上的信用类批发贷)不
存在实质性差异。因此,报告期内,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减值准备计提标准符合会
计准则以及本行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符合中国
铁路总公司的风险特征。

    本行针对中国铁路总公司贷款的贷款质量良好,在报告期内无逾期情形和不良贷款
生成,对本行资产质量未产生不利影响。

    2019 年 1-6 月、2018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6 年度,本行公司贷款的平均收益率分
别为 4.39%、4.48%、4.39%和 4.44%,扣减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及相应利息收入后,
本行报告期内公司贷款的平均收益率分别测算为 4.41%、4.56%、4.43%和 4.50%,较包
含中国铁路总公司贷款的公司贷款平均收益率分别高 0.02 个百分点、0.08 个百分点、
0.04 个百分点和 0.06 个百分点。因此,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对本行收益率未产生


                                       55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实质性影响。

    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属于普通公司贷款,纳入本行的整体流动性管理范
围。根据测算,若收回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的期限结构变化
较小,对本行资产负债的期限配置及流动性管理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1 个月                                          无
 科目                即期       1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至
          逾期                               至3个                               5 年以上    期    合计
                     偿还        以内                   1年          5年
                                               月                                            限
发放贷
款和垫    9,952             -   217,474      361,684    1,439,362      795,921   1,725,988    -   4,550,381
款
中国铁
路总公           -          -            -         -            130     42,085    134,588     -    176,803
司贷款
发放贷
款和垫
款(减去
对中国    9,952             -   217,474      361,684    1,439,232      753,836   1,591,400    -   4,373,578
铁路总
公司贷
款后)
各期限
发放贷
          0.22%             -    4.78%        7.95%          31.63%    17.49%      37.93%     -   100.00%
款和垫
款占比
各期限
发放贷
款和垫
款占比
(减去对   0.23%             -    4.97%        8.27%          32.91%    17.24%      36.39%     -   100.00%
中国铁
路总公
司贷款
后)

变动百
          0.01%             -    0.19%        0.32%          1.28%     (0.26%)    (1.54%)     -           -
分比



    报告期内,本行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运行正常,流动性整体充足、安全可控。因此,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对本行流动性未产生实质性影响。

    (6)贷款的剩余期限分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55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3 至 12 个月       1至5年        5 年以上到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已逾期           合计
                                内到期           内到期            期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92,264        512,432            62,142           48          11,596          678,482
固定资产贷款          5,751          43,984          182,369      509,664             222          741,990
贸易融资             73,237        151,326            12,681        3,842             555          241,641
其他 1                 676            2,484           15,078         520            1,596           20,354
小计                171,928        710,226           272,270      514,074          13,969         1,682,467
票据贴现            184,426        284,661                 -                  -            5       469,092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16,653          50,577          284,396    1,208,380           7,364         1,567,370
个人其他消费
                     33,470          97,282           97,163       43,504           5,121          276,540
贷款
个人商务贷款         56,644        209,702           111,861         831           10,651          389,689
个人小额贷款         34,686        118,956            46,964         655            6,205          207,466
信用卡透支及
                     93,832          10,005            2,726                  -     2,486          109,049
其他
小计                235,285        486,522           543,110    1,253,370          31,827         2,550,114
发放贷款和垫
                    591,639     1,481,409       815,380         1,767,444          45,801         4,701,673
款总额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3 至 12 个月       1至5年        5 年以上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已逾期           合计
                                内到期           内到期          到期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137,501         404,150           60,729         28             10,375          612,783
固定资产贷款          7,468           36,793         158,879     491,059              222           694,421
贸易融资             69,038         138,405           12,801       3,972              561           224,777
其他 1                  267            2,206          11,950        186              5,812           20,421
小计                214,274         581,554          244,359     495,245            16,970        1,552,402
票据贴现            138,071         266,552                -              -                -        404,623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15,516           47,256         264,371 1,085,717               5,038        1,417,898
个人其他消费
                     26,290           91,933         105,084      48,203             4,034          275,544
贷款


                                               55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3 至 12 个月       1至5年        5 年以上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已逾期       合计
                                 内到期           内到期          到期
个人商务贷款          42,137         188,754          108,647        778          9,118      349,434
个人小额贷款          33,904           95,486          42,578        594          5,089      177,651
信用卡透支及
                      86,152            8,681           2,234        139          2,107       99,313
其他
小计                203,999           432,110         522,914 1,135,431          25,386    2,319,840
发放贷款和垫
                    556,344       1,280,216     767,273 1,630,676                42,356    4,276,865
款总额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3 至 12 个月       1至5年        5 年以上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已逾期       合计
                                 内到期           内到期          到期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117,783         385,532           51,273         12          8,446      563,046
固定资产贷款           4,407           45,732         154,080    412,130           198       616,547
贸易融资              64,631         113,236            9,828       2,927         5,319      195,941
其他 1                 2,888            2,308          10,028       1,125           18        16,367
小计                 189,709         546,808          225,209    416,194         13,981    1,391,901
票据贴现            107,552          184,137                -              -        72       291,761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13,485           40,027         223,676    873,722          4,266    1,155,176
个人其他消费
                      20,325           75,564         102,489      55,375         2,432      256,185
贷款
个人商务贷款          37,633         152,133          101,651        619          8,954      300,990
个人小额贷款          29,905           91,293          30,420        457          4,352      156,427
信用卡透支及
                      67,144            7,480           1,855              -      1,216       77,695
其他
小计                168,492          366,497          460,091    930,173         21,220    1,946,473
发放贷款和垫
                    465,753       1,097,442     685,300 1,346,367                35,273    3,630,135
款总额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发放贷款和垫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55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3 至 12 个月          1至5年        5 年以上
       项目     3 个月内到期                                                      已逾期       合计
                                 内到期              内到期          到期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71,589         286,714              33,832              -      7,971      400,106
固定资产贷款           8,593           42,805            149,552    310,062           144       511,156
贸易融资              71,059           80,735              9,386       5,231          929       167,340
其他 1                   227                  45            240         242            37             791
小计                 151,468         410,299             193,010    315,535          9,081    1,079,392
票据贴现             179,489         169,565                   -              -        27       349,081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10,375           31,627            177,253    681,707          3,005      903,967
个人其他消费
                      13,051           46,572             81,913      54,485         1,674      197,695
贷款
个人商务贷款          38,641         138,897             100,788        355          9,689      288,370
个人小额贷款          28,380           81,580             24,515        210          4,554      139,239
信用卡透支及
                      46,123            4,750              1,061              -       970        52,904
其他
小计                 136,570         303,426             385,530    736,757         19,892    1,582,175
发放贷款和垫
                    467,527         883,290     578,540 1,052,292                   29,000    3,010,648
款总额
注 1:包括并购贷款、票据垫款、信用证垫款及跨境专项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的剩余期限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剩余期限一年以内的公
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8,821.54 亿元、7,958.28 亿元、7,365.17 亿元及 5,617.67 亿元,占本
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2.43%、51.26%、52.91%及 52.05%,主要为期限一年以
内的流动资金贷款;剩余期限一年以上的公司贷款总额分别为 7,863.44 亿元、7,396.04
亿元、6,414.03 亿元及 5,085.44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6.74%、
47.64%、46.08%及 47.11%,主要为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固定资产贷款;已逾期公司贷款
总额分别为 139.69 亿元、169.70 亿元、139.81 亿元及 90.81 亿元,占本行公司贷款总额
的比重分别为 0.83%、1.10%、1.01%及 0.84%。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剩余期限超过五年的个人贷款总
额分别为 12,533.70 亿元、11,354.31 亿元、9,301.73 亿元及 7,367.57 亿元,占本行个人
贷款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9.15%、48.94%、47.79%及 46.57%,主要为期限较长的个人住


                                                   55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房贷款。

    2. 本行贷款的资产质量

    本行通过贷款分类制度来衡量和监控贷款质量。本行根据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相关制
度对贷款进行分类,该分类制度符合相关监管部门所颁布的相关指引。

    (1)贷款分类标准和方法

    本行采取五级分类和十二级分类相结合的贷款风险分类标准:针对个人贷款、小企
业法人贷款、票据贴现及福费廷、信用卡透支、法人账户透支、垫款、承兑汇票,本行
采用五级分类标准进行管理;对其他法人贷款及表外授信业务,本行在五级分类基础上
按进一步细化的十二级分类标准进行管理。本行的分类标准以各分类级次的核心定义为
基础,以贷款偿还的可能性为依据,综合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记录、
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贷款的担保、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的
信贷管理状况等因素判断信贷资产的风险程度,综合分析确定分类结果。各级次贷款的
核心定义和确定因素列示如下,但这些因素并非决定本行各级次贷款分类的全部因素。

    正常类: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信贷资产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关注类: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响的因素,例如:

    1)本金或利息逾期,逾期时间在 90 天以内;

    2)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
行债务的嫌疑;

    3)借款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

    4)借新还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还;

    5)借款人还款意愿差,不与银行积极合作;

    6)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7)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经营下滑或存在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因
素,致使本行债权处于高风险状况。

    次级类: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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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预计损失(针对贷款本息而言)在
30%以内(含 30%),例如: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 90 天以上;

    2)借款人经营实体已停业、关闭;

    3)因债务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还款,需对贷款进行重组;

    4)借款人在本行贷款出现逾期或欠息,且在他行有不良贷款;

    5)借款人利用合并、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银行债务,且本行贷款本金或者利息已
经逾期。

    可疑类: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债务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预计损失在 30%至 90%之间(含 90%),例如:

    1)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 180 天以上;

    2)贷款经重组后仍然逾期,或借款人仍然无力归还贷款;

    3)债务人停产或停止经营,且复工无望;或固定资产项目处于停建或缓建状态,
即使执行担保,预计贷款损失率在 30%以上;

    4)上市公司被国内外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PT)、退市处理。

    损失类: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
能收回极少部分,例如:

    1)借款人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并终止法人资格,银行对
借款人和担保人进行追偿后,未能收回的贷款;

    2)贷款余额在 50 万元以下的对公贷款,经追索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债权;

    3)单户贷款余额在 1000 万元及以下的,经追索一年以上,仍无法收回的中小企业
贷款和涉农贷款;

    4)经国务院专案批准核销的债权。

    本行对小企业法人贷款、票据贴现及福费廷、一般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等公司贷款和
票据贴现业务,采取自动分类和人工分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人工分类包括季度分类重
检和实时分类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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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动分类:每日根据脱期法和分类预警模型法自动调整分类结果,系统自动分
类不得优于最近一次人工分类结果。同时对不良贷款、重组贷款分类调整设置观察期,
观察期内不可调高贷款风险分类级别,提高分类的准确性。

    2)季度分类重检:季末月 25 日至月末,结合季度期间风险信息,根据借款人还款
能力、还款记录、还款意愿、盈利能力以及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和信贷管
理状况,本行对全量公司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进行逐笔风险分类认定。

    3)实时分类调整:对于贷后检查和监测中发现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显著预警信号
的业务,本行及时发起实时分类调整,以充分揭示风险。

    本行小企业法人贷款根据担保方式和逾期天数进行自动分类的标准如下表列示:
 担保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未逾期
 方式                 1-30 天    31-90 天    91-180 天   181-360 天   361-719 天   720 天以上
 质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抵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保证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损失
 信用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损失


    本行对个人贷款采取自动分类为主,人工分类调整为辅的分类方法。每日根据脱期
法和分类预警模型法自动调整分类结果,系统自动分类不得优于最近一次人工分类结
果,并对不良贷款、重组贷款分类调整设置观察期,观察期内不可调高贷款风险分类级
别,提高分类的准确性。对于贷后检查和监测中发现重大突发风险事件或显著预警信号
的业务,本行及时发起实时分类调整,以充分揭示风险。

    本行除小额贷款外的个人贷款根据担保方式和逾期天数进行自动分类的标准如下
表列示: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担保方式     未逾期
                           1-30 天          31-90 天     91-180 天    181-360 天   361 天及以上
  质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抵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保证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损失
  信用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损失


    本行小额贷款根据担保方式和逾期天数进行自动分类的标准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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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逾期
担保方式      未逾期
                         1-10 天   11-30 天     31-90 天          91-180 天    181-360 天 361 天以上
   质押           正常    关注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抵押 1          正常    关注       关注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保证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损失
   信用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可疑             损失    损失
注 1:政府平台合作类小额贷款,按照该矩阵中抵押方式确定分类级别


       本行信用卡业务根据逾期天数进行自动分类的标准如下表列示:

   逾期时间 1            M0            M1             M2-M3                M4-M6           M6+
       风险分类          正常         关注                 次级               可疑          损失
注 1:M0 指本息未发生逾期;M1 指逾期时间超过 1 天(含 1 天)但不超过 1 个月(含 1 个月);M2
-M3 指逾期时间超过 1 个月但不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M4-M6 指逾期时间超过 3 个月但不
超过 6 个月(含 6 个月),M6+指逾期时间超过 6 个月


       本行五级分类标准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公司名称 1    五级分类                                       标准
本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工商银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农业银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信贷资产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正常
中国银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建设银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交通银行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本行
                         响的因素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工商银行
                         响的因素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信贷资产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
农业银行
                         利影响的因素
                  关注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中国银行
                         响的因素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建设银行
                         响的因素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
交通银行
                         响的因素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本行              次级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工商银行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及时、足
农业银行
                         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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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1   五级分类                                        标准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中国银行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建设银行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
交通银行
                         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本行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工商银行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信贷资产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
农业银行
               可疑      失
中国银行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建设银行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交通银行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
本行
                      能收回极少部分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
工商银行
                      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
农业银行
                      能收回极少部分
              损失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中国银行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
建设银行
                      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
交通银行
                      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注 1:资料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与上述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相比,本行五级贷款分类标准不存在重大差异。

       (2)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类          4,631,943 98.51% 4,213,246        98.51% 3,578,275      98.57% 2,960,105    98.32%
关注类             31,358     0.67%     26,731     0.63%      24,590     0.68%     24,252    0.81%
次级类                8,794   0.19%      9,380     0.22%       4,606     0.13%      7,728    0.26%
可疑类                8,017   0.17%      5,981     0.14%       5,585     0.15%      6,965    0.23%
损失类             21,561     0.46%     21,527     0.50%      17,079     0.47%     11,598    0.39%
发放贷款和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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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垫款总额
不良贷款及
                  38,372   0.82%     36,888     0.86%      27,270     0.75%     26,291    0.87%
不良贷款率


       报告期内,本行强化风险防控措施,及时调整信贷策略,有效应对外部经济金融形
势变动,贷款资产质量保持稳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正常类和关注类贷款合计金额分别为
46,633.01 亿元、42,399.77 亿元、36,028.65 亿元及 29,843.57 亿元,在发放贷款和垫款
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为 99.18%、99.14%、99.25%及 99.13%,占比始终稳定保持在 99%以
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383.72 亿元、368.88 亿元、272.70 亿元及 262.91 亿
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6%、0.75%及 0.87%。报告期内,受益于本行大型零
售银行的战略定位、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和健全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本行不良贷款率
始终处于较低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结果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具体情况如下
表列示:




                                              56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五级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工商银行                   15,590,159       95.81%   14,733,891     95.56%   13,450,486      94.50%        12,261,034      93.91%
农业银行                   12,462,115       96.14%   11,397,204     95.67%   10,175,764      94.92%         9,111,457      93.74%
中国银行                   12,016,923       95.87%   11,278,379     95.68%   10,421,064      95.64%         9,516,729      95.42%
建设银行          正常     13,887,786       95.77%   13,157,944     95.72%   12,345,554      95.68%        11,241,249      95.61%
交通银行                    4,935,926       96.21%     4,662,605    96.06%    4,378,840      95.62%         4,031,560      95.52%
同业平均占比                        -       95.96%             -    95.73%            -      95.27%                 -      94.84%
本行                        4,631,943       98.51%     4,213,246    98.51%    3,578,275      98.57%         2,960,105      98.32%
工商银行                     440,979         2.71%      450,930      2.92%     561,974        3.95%          584,011        4.47%
农业银行                     314,875         2.43%      326,419      2.74%     350,815        3.27%          377,348        3.88%
中国银行                     342,158         2.73%      342,363      2.90%     317,025        2.91%          310,630        3.11%
建设银行          关注       406,080         2.80%      387,430      2.82%     365,596        2.83%          337,093        2.87%
交通银行                     119,178         2.32%      119,111      2.45%     131,910        2.88%          125,842        2.98%
同业平均占比                        -        2.60%             -     2.77%            -       3.17%                 -       3.46%
本行                          31,358         0.67%       26,731      0.63%      24,590        0.68%            24,252       0.81%
工商银行          次级       115,436         0.71%      108,821      0.70%      81,209        0.57%          109,434        0.84%
农业银行                      59,818         0.46%       45,388      0.38%      38,877        0.36%            57,550       0.59%
中国银行                      71,652         0.57%       49,788      0.42%      59,265        0.54%            61,247       0.61%
建设银行                      91,207         0.63%       81,432      0.59%      72,919        0.57%            71,412       0.61%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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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五级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通银行                          14,643         0.29%       13,711      0.28%      18,723        0.41%            18,346       0.43%
同业平均占比                            -        0.53%               -   0.48%              -     0.49%                  -      0.62%
本行                               8,794         0.19%           9,380   0.22%          4,606     0.13%              7,728      0.26%
工商银行                          93,688         0.58%       90,383      0.59%     108,854        0.76%            82,505       0.63%
农业银行                         107,740         0.83%      126,274      1.06%     131,479        1.23%          151,587        1.56%
中国银行                          42,159         0.34%       49,341      0.42%      45,404        0.42%            36,817       0.37%
建设银行            可疑          96,597         0.66%       93,270      0.68%      97,522        0.76%            82,505       0.70%
交通银行                          42,278         0.82%       38,456      0.79%      24,865        0.54%            26,950       0.64%
同业平均占比                            -        0.65%               -   0.71%              -     0.74%                  -      0.78%
本行                               8,017         0.17%           5,981   0.14%          5,585     0.15%              6,965      0.23%
工商银行                          30,962         0.19%       35,880      0.23%      30,925        0.22%            19,862       0.15%
农业银行                          17,754         0.14%       18,340      0.15%      23,676        0.22%            21,697       0.22%
中国银行                          62,088         0.49%       67,812      0.58%      53,800        0.49%            47,939       0.48%
建设银行            损失          20,265         0.14%       26,179      0.19%      21,850        0.17%            24,773       0.21%
交通银行                          18,587         0.36%       20,345      0.42%      24,918        0.54%            17,937       0.42%
同业平均占比                            -        0.26%               -   0.31%              -     0.33%                  -      0.30%
本行                              21,561         0.46%       21,527      0.50%      17,079        0.47%            11,598       0.39%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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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和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如下:

                                                                                                  单位:%
                               不良贷款率                                     拨备覆盖率
           1
公司名称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工商银行             1.48        1.52       1.55        1.62      192.02     175.76      154.07      136.69
农业银行             1.43        1.59       1.81        2.37      278.38     252.18      208.37      173.40
中国银行             1.40        1.42       1.45        1.46      177.52     181.97      159.18      162.82
建设银行             1.43        1.46       1.49        1.52      218.03     208.37      171.08      150.36
交通银行             1.47        1.49       1.50        1.50      173.53     173.13      154.73      153.61
可比银行
                     1.44        1.50       1.56        1.69      207.90     198.28      169.49      155.38
平均数 2
行业平均
                     1.81        1.83       1.74        1.75      191.39     184.26      179.44      175.73
水平 3
本行                 0.82        0.86       0.75        0.87      396.11     346.80      324.77      271.69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注 2:可比银行平均数不包含本行
注 3:行业平均水平为该期间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主要监管指标(法人)各季度算数平均值


       与上述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相比,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占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其中
正常类贷款余额占比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关注、次级和可疑类贷款金额占比低于同
业可比上市银行;损失类贷款占比略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
占比之和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整体贷款质量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

       本行贷款整体质量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主要原因为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政
策,发放贷款主要面向大型企业、小企业法人及个人客户,持续提高信用风险管理精细
化及专业化水平,完善信用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具体而言,一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本行持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明确了风险识别、计量、监
测和控制环节的管理要求。特别是 2018 年以来,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为契机,
信用风险管控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二是坚持稳健
审慎的风险政策。本行一直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政策,完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不断优
化资产结构。本行主要服务于广大零售、小微企业客户及行业龙头企业,零售客户风险
分散,公司类贷款客户拥有优质资信及财务状况,不良贷款率较低,央企、国有企业、
大型龙头企业占比较高,对“两高一剩”行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行业等高风
险领域的信贷敞口小。三是不断优化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本行开发了公司贷款和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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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内部评级模型,全面支持信贷、资金和理财业务客户评级;推进零售内部评级体系
建设,实现零售信贷业务数据驱动型模型及风险参数量化全覆盖;运用科学的计量方法
和模型测量现金流,分析市场和流动性风险敞口,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利用大数据风
控技术,为客户准入、信贷审批和监测预警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决策支持。

       本行损失类贷款占比略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主要由于本行始终坚持稳健审慎的
风险政策,执行更为严格的风险分类标准,其中约 90%以上不良贷款为小企业贷款和个
人零售贷款,主要以“脱期法”分类为主,其底线标准较为严格,导致损失类占比略高
于可比银行。

       (3)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正常类       1,655,072    35.20%       1,525,980    35.68%       1,368,810      37.71% 1,055,228 35.05%
关注类         15,650       0.33%         14,343     0.34%          13,810      0.38%       15,987    0.53%
次级类          1,705       0.04%          2,292     0.05%           1,264      0.03%        1,263    0.04%
可疑类          2,661       0.06%          2,201     0.05%           2,540      0.07%        3,310    0.11%
损失类          7,379       0.16%          7,586     0.18%           5,477      0.15%        3,604    0.12%
小计         1,682,467    35.78%       1,552,402 36.30%          1,391,901 38.34% 1,079,392 35.85%
不良贷款
                           0.70%                     0.78%                      0.67%                 0.76%
率
票据贴现
正常类        469,071       9.98%        404,623     9.46%        291,761       8.04%      349,076 11.59%
关注类               21     0.00%              -            -               -          -          4   0.00%
次级类                -           -            -            -               -          -          1   0.00%
可疑类                -           -            -            -               -          -          -          -
损失类                -           -            -            -               -          -          -          -
小计          469,092      9.98%         404,623     9.46%        291,761       8.04%      349,081 11.59%
不良贷款
                                  -                         -                          -              0.00%
率
个人贷款
正常类       2,507,800    53.34%       2,282,643    53.37%      1,917,704       52.83% 1,555,801 51.68%

                                                   56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关注类          15,687          0.33%         12,388     0.29%      10,780       0.30%          8,261   0.27%
次级类           7,089          0.15%          7,088     0.17%       3,342       0.09%          6,464   0.21%
可疑类           5,356          0.11%          3,780     0.09%       3,045       0.08%          3,655   0.12%
损失类          14,182          0.30%         13,941     0.33%      11,602       0.32%          7,994   0.27%
小计         2,550,114        54.24%      2,319,840 54.24% 1,946,473           53.62% 1,582,175 52.55%
不良贷款
                               1.04%                     1.07%                   0.92%                  1.14%
率
发放贷款
和垫款总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额
不良贷款
                               0.82%                     0.86%                   0.75%                  0.87%
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17.45 亿元、120.79 亿元、92.81 亿元及 81.77 亿
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70%、0.78%、0.67%及 0.76%;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266.27
亿元、248.09 亿元、179.89 亿元及 181.13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4%、1.07%、0.92%
及 1.14%。报告期内,公司不良贷款余额、个人不良贷款余额基本呈现增长趋势,主要
是借款人生产经营受部分区域经济增长放缓以及部分地区自然灾害等的影响,本行向小
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及农户个人、个人消费客户、信用卡持卡人发放的贷款中不良
贷款增加。本行奉行稳健审慎的总体风险偏好,不断丰富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不
良贷款处置,有效控制不良贷款增长速度。

       (4)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地理区域划分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总行                 2,017           5.26%              0.72%         1,658            4.49%            0.61%
长江三角洲           4,827           12.58%             0.55%         4,662            12.64%           0.59%
珠江三角洲           3,099           8.08%              0.57%         3,101            8.41%            0.65%
环渤海地区           4,444           11.58%             0.62%         4,300            11.66%           0.66%
中部地区             7,357           19.17%             0.63%         7,042            19.09%           0.68%


                                                       56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西部地区          12,012          31.30%          1.48%     11,559         31.34%         1.51%
东北地区           4,616          12.03%          1.53%      4,566         12.38%         1.60%
合计              38,372         100.00%          0.82%     36,888       100.00%         0.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总行               1,131           4.15%          0.44%          926        3.52%         0.38%
长江三角洲         3,012          11.05%          0.46%      2,869         10.91%         0.53%
珠江三角洲         2,330           8.54%          0.58%      2,119          8.06%         0.66%
环渤海地区         3,341          12.25%          0.60%      2,966         11.28%         0.64%
中部地区           5,274          19.34%          0.63%      4,518         17.18%         0.67%
西部地区           8,729          32.01%          1.32%      9,755         37.10%         1.80%
东北地区           3,453          12.66%          1.32%      3,138         11.94%         1.40%
合计              27,270         100.00%          0.75%     26,291       100.00%         0.87%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总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72%、0.61%、0.44%及 0.38%,总体保持在较低
的水平。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地区的合计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58%、
0.63%、0.54%及 0.60%。2017 年,本行上述地区的不良贷款余额增长速度放缓,使本
行上述地区的不良贷款率逐步下降。由于在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个别公司客户、部
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借款人经营困难,借款人还款能力受到影响,本行上述地区的
不良贷款率在 2018 年有所上升。2019 年上半年,本行上述地区的不良贷款余额增长速
度放缓,使本行上述地区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的合计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5%、1.11%、
0.99%及 1.21%。由于经济结构调整,以及部分地区信用环境变化带来的不利影响,部
分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借款人经营困难,导致本行上述地区不良贷款率较高。

       (5)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56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9,360       24.39%          1.38%        9,695       26.28%          1.58%
固定资产贷款                   234      0.61%          0.03%          274        0.74%          0.04%
贸易融资                       555      1.45%          0.23%          561        1.52%          0.25%
其他 1                     1,596        4.16%          7.84%        1,549        4.20%          7.59%
小计                      11,745       30.61%          0.70%       12,079       32.75%          0.78%
票据贴现                         -            -                -           -           -            -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5,613       14.63%          0.36%        5,053       13.70%          0.36%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3,663        9.55%          1.32%        3,286        8.91%          1.19%
个人商务贷款               9,484       24.72%          2.43%        9,470       25.67%          2.71%
个人小额贷款               5,852       15.25%          2.82%        5,343       14.48%          3.01%
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2,015        5.25%          1.85%        1,657        4.49%          1.67%
小计                      26,627       69.39%          1.04%       24,809       67.25%          1.07%
合计                      38,372      100.00%          0.82%       36,888      100.00%          0.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公司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8,311       30.48%          1.48%        7,109       27.04%          1.78%
固定资产贷款                   205      0.75%          0.03%          114        0.43%          0.02%
贸易融资                       745      2.73%          0.38%          917        3.49%          0.55%
其他 1                          20      0.07%          0.12%              37     0.14%          4.67%
小计                       9,281       34.03%          0.67%        8,177       31.10%          0.76%
票据贴现                         -            -                -           1     0.00%          0.00%
个人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               2,693        9.88%          0.23%        1,711        6.51%          0.19%
个人其他消费贷款           1,671        6.13%          0.65%          983        3.74%          0.50%
个人商务贷款               8,203       30.08%          2.73%       10,027       38.14%          3.48%
个人小额贷款               4,294       15.75%          2.75%        4,468       16.99%          3.21%



                                             57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信用卡透支及其他              1,128           4.14%          1.45%         924          3.51%         1.75%
小计                         17,989       65.97%             0.92%       18,113       68.89%          1.14%
合计                         27,270     100.00%              0.75%       26,291       100.00%         0.87%
注 1:包括票据垫款及信用证垫款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主要集中在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在目前
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部分客户因抗风险能力较弱,出现资金链紧张、经营困难等情
况。个人不良贷款余额的增加主要集中在个人住房贷款,但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率始
终处于较低水平。

       (6)按行业划分的公司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行业划分的公司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39       1.18%         0.03%         157        1.30%         0.04%
制造业                                5,698     48.51%         2.10%       5,759       47.68%         2.4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110       0.94%         0.06%         108        0.89%         0.06%
应业
金融业                                    -            -             -            -           -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8       0.24%         0.04%          28        0.23%         0.04%
批发和零售业                          4,256     36.24%         4.14%       4,304       35.63%         4.86%
建筑业                                 234       1.99%         0.23%         319        2.64%         0.3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8       0.83%          0.11%        148        1.23%         0.17%
采矿业                                  68       0.58%          0.11%         78        0.65%         0.14%
房地产业                                16       0.14%         0.02%          18        0.15%         0.03%
其他行业 1                            1,098      9.35%         1.65%       1,160        9.60%         1.88%
合计                              11,745 100.00%               0.70%      12,079 100.00%              0.78%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不良                                   不良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贷款率                                 贷款率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107       1.15%         0.03%          93        1.14%         0.03%
制造业                                4,983     53.69%         2.23%       3,879       47.44%         2.13%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
                                        21       0.23%         0.01%              4     0.05%         0.00%
应业



                                                 57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金融业                                8     0.09%     0.00%        2    0.02%     0.0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9     0.42%     0.05%       49    0.60%     0.13%
批发和零售业                       2,745   29.58%     3.45%    2,867   35.06%     5.04%
建筑业                              355     3.83%     0.58%      399    4.88%     0.7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40     1.51%     0.24%      120    1.47%     0.67%
采矿业                               57     0.61%     0.12%       96    1.17%     0.20%
房地产业                             18     0.19%     0.04%       11    0.13%     0.03%
其他行业 1                          808     8.71%     1.53%      657    8.03%     1.99%
合计                               9,281 100.00%      0.67%    8,177 100.00%      0.76%
注 1:其他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
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及卫生、社会保障业等


       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规模最大的行业为制造业及批发和零售业。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占公司不良贷款的比例为 48.51%,不良贷款率为
2.10%;批发和零售业不良贷款余额占公司不良贷款的比例为 36.24%,不良贷款率为
4.14%。上述两个行业相对其他行业的不良贷款规模大、不良贷款率较高的主要原因包
括:一是不同行业与经济周期关联度不同。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周期性较强,较易受
到经济增速放缓、结构优化调整等宏观经济因素的影响;二是不同行业贷款对象不同。
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中小企业在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中占比较高,企业规模较小,
盈利能力较弱,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三是不同行业贷款规模分布不同,贷款余额差异
较大。本行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制造业、批发和
零售业贷款客户数量较多,贷款规模相对于其他行业贷款规模较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无不良贷款,本行不存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良
贷款处置的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38.53 亿元、38.94 亿元、23.81 亿元
及 8.53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2.52%、2.58%、1.76%及 0.79%。

       (7)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57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信用贷款               5,830           15.19%         0.50%                 4,839    13.12%         0.44%
保证贷款               7,949           20.72%         2.59%                 7,658    20.76%         2.71%
抵押贷款              23,385           60.94%         1.00%                23,154    62.77%         1.09%
质押贷款               1,208            3.15%         0.29%                 1,237     3.35%         0.33%
票据贴现                      -              -                -                 -          -            -
合计                  38,372          100.00%         0.82%                36,888   100.00%        0.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信用贷款                   2,075        7.61%         0.22%                 1,374     5.23%         0.19%
保证贷款                   6,255       22.94%         2.36%                 5,571    21.19%         2.44%
抵押贷款                  18,249       66.92%         1.02%                14,674    55.81%         0.97%
质押贷款                    691         2.53%         0.22%                 4,671    17.77%         2.38%
票据贴现                          -          -                -                1      0.00%         0.00%
合计                      27,270 100.00%              0.75%                26,291   100.00%        0.87%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58.30 亿元、48.39 亿元、20.75 亿元及 13.74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50%、0.44%、0.22%及 0.19%。本行信用贷款的不良贷款余
额和不良贷款率均呈上升趋势,主要反映了经济结构调整对个别公司客户以及部分信用
卡持卡人、其他消费贷款个人客户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的不利影响。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保证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79.49 亿元、76.58 亿元、62.55 亿元及 55.71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2.59%、2.71%、2.36%及 2.44%。本行保证贷款的不良贷款率
较高,主要是在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背景下,部分小企业客户、个体工商户及农户借款
人因经营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保证类小企业法人贷款和保证类个人贷款不良额
增加。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抵押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233.85 亿元、231.54 亿元、182.49 亿元及
146.74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1.00%、1.09%、1.02%及 0.97%。报告期内,本行抵押

                                                    57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增长,主要是本行以房产作为抵押物的小企业法人贷款和个人商务
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中的不良贷款增长,以及房产抵押物的处置时间较长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 12.08 亿元、12.37 亿元、6.91 亿元及 46.71
亿元,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29%、0.33%、0.22%及 2.38%。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
行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基本保持稳定。2018
年,本行质押贷款的不良贷款余额及不良贷款率的增长主要是经济结构调整对部分借款
人还款能力产生不利影响。2017 年,本行质押贷款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均有所
下降,主要是本行加强了对此类不良贷款的清收和处置。

       (8)按币种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人民币            38,371             100.00%          0.82%     36,887        100.00%           0.87%
美元                    1                0.00%        0.01%          1             0.00%        0.01%
其他                    -                    -            -          -                 -            -
合计              38,372            100.00%          0.82%      36,888        100.00%          0.8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金额          占比           不良贷款率
人民币            27,265              99.98%          0.76%     26,283         99.97%           0.88%
美元                    5                0.02%        0.03%          8             0.03%        0.07%
其他                    -                    -            -          -                 -            -
合计              27,270            100.00%          0.75%      26,291        100.00%          0.87%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人民币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7%、0.76%及 0.88%;外币贷款
规模较小,质量较好。

       (9)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的贷款余额如下表列示:




                                                    57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占公司不良贷款
   十大借款人                  行业               不良贷款余额          分类
                                                                                      比例
客户 A             批发和零售业                               1,350     损失              11.49%
客户 B             制造业                                      300      可疑                2.55%
客户 C             制造业                                      300      损失                2.55%
客户 D             批发和零售业                                160      损失                1.36%
客户 E             制造业                                      146      次级                1.24%
客户 F             制造业                                      132      可疑                1.12%
客户 G             制造业                                      120      损失                1.02%
客户 H             制造业                                      100      次级                0.85%
客户 I             制造业                                          97   次级                0.83%
客户 J             农、林、牧、渔业                                97   损失                0.83%
合计                                                          2,802                       23.86%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前十大不良贷款借款人涉及的不良贷款余额共计 28.02
亿元,占公司不良贷款的 23.86%。

       (10)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的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利息逾期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对于分期
偿还的贷款,如果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作为逾期贷款。截至报告期各期末,
本行按逾期时间划分的贷款逾期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 90 天以
                   14,755    32.22%     14,564    34.38%     12,716     36.05%    8,352   28.80%
内
逾期 91 天至 1
                   13,435    29.33%     13,121    30.98%      9,471     26.85%   11,462   39.52%
年
逾期 1 年至 3
                   14,020    30.61%     11,905    28.11%     11,754     33.32%    8,660   29.86%
年
逾期 3 年及以
                    3,591     7.84%      2,766     6.53%      1,332      3.78%      526     1.81%
上
合计               45,801 100.00%       42,356 100.00%       35,273 100.00%      29,000 10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分别为 458.01 亿元、423.56 亿元、352.73 亿元及 290.00 亿元。

                                                 57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总额增长了 8.13%;2016 至 2018
年,本行逾期贷款总额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0.85%。报告期内,本行逾期贷款金额有所
增长,主要是部分借款人在经济结构调整下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所致。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逾期贷款余额                       45,801                42,356               35,273                29,000
        贷款总额                    4,701,673              4,276,865            3,630,135             3,010,648
逾期贷款余额/贷款总额                  0.97%                  0.99%                0.97%                 0.96%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分别为 0.97%、0.99%、0.97%及 0.96%,占比
均小于 1%且保持稳定。

    本行综合考虑借款人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担保情况和非财务状况(包括行业特
征、政策变动、经济技术环境等)等因素进行五级分类认定,贷款逾期情况是五级分类
认定的重要考虑因素。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逾期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逾期 90 天以内         逾期 91 天至 1 年     逾期 1 年至 3 年       逾期 3 年及以上         合计
 正常                        3                       -                      -                     -            3
 关注                10,920                          -                      -                     -     10,920
 次级                 3,031                      2,856                      -                     -      5,887
 可疑                   657                      6,335                   800                      -      7,792
 损失                   144                      4,244                 13,220               3,591       21,199
 合计                14,755                     13,435                 14,020               3,591       45,801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逾期 90 天以内         逾期 91 天至 1 年     逾期 1 年至 3 年       逾期 3 年及以上         合计
 正常                        -                       -                      -                     -            -
 关注                10,103                          -                      -                     -     10,103
 次级                 2,938                      2,522                      -                     -      5,460


                                                     57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逾期 90 天以内    逾期 91 天至 1 年   逾期 1 年至 3 年   逾期 3 年及以上       合计
 可疑                554               4,498               662                      -    5,714
 损失                969               6,101            11,243              2,766       21,079
 合计             14,564              13,121            11,905              2,766       42,356


                                                                               单位:百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逾期 90 天以内    逾期 91 天至 1 年   逾期 1 年至 3 年   逾期 3 年及以上       合计
 正常                 72                   -                  -                     -      72
 关注              9,977                   -                  -                     -    9,977
 次级              1,561               1,531                  -                     -    3,092
 可疑                494               4,190               690                      -    5,374
 损失                612               3,750            11,064              1,332       16,758
 合计             12,716               9,471            11,754              1,332       35,273


                                                                               单位:百万元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逾期 90 天以内    逾期 91 天至 1 年   逾期 1 年至 3 年   逾期 3 年及以上       合计
 正常                 27                   -                  -                     -      27
 关注              5,217                   -                  -                     -    5,217
 次级              2,384               3,066                  -                     -    5,450
 可疑                543               5,127             1,138                      -    6,808
 损失                181               3,269             7,522                526       11,498
 合计              8,352              11,462             8,660                526       29,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不含 90 天)贷款余额分别为 310.46 亿元、277.92 亿元、
225.57 亿元和 206.48 亿元,本行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额的 1.24
倍、1.33 倍、1.21 倍和 1.27 倍;本行逾期 90 天以内已计入不良贷款的金额分别为 38.32
亿元、44.61 亿元、26.67 亿元和 31.08 亿元,分别占同期末逾期 90 天以内贷款余额的
25.97%、30.63%、20.97%和 37.21%。

    报告期内,本行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均已计入不良贷款,不存在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


                                           57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未划分为不良贷款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逾期贷款整体贷款拨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逾期贷款减值准备               35,336               32,957               24,234         20,989
   逾期贷款余额                 45,801               42,356               35,273         29,000
  逾期贷款拨备率               77.15%               77.81%                68.70%         72.3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 353.36 亿元、329.57 亿元、242.34 亿元和 209.89
亿元,逾期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77.15%、77.81%、68.70%和 72.38%,远高于本行贷款的
整体贷款拨备水平。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五级分类划分的逾期贷款拨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全部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逾期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1          金额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107,682               2.32%                  0           0.40%
       关注类                       11,238           35.84%                4,391         40.21%
       次级类                         5,354          60.88%                3,704         62.92%
       可疑类                         6,160          76.84%                6,042         77.54%
       损失类                       21,561          100.00%               21,199        100.00%
        合计                     151,995              3.23%               35,336        77.15%
注 1:根据各类别贷款减值准备的金额除以该类别的贷款总额计算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全部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逾期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88,799             2.11%                   -                -
       关注类                         7,026          26.28%                3,781         37.42%
       次级类                         5,760          61.41%                3,427         62.76%
       可疑类                         4,814          80.49%                4,670         81.73%

                                              57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全部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逾期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损失类                     21,527         100.00%               21,079        100.00%
       合计                  127,926              2.99%               32,957        77.81%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全部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逾期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61,896           1.73%                   0           0.10%
      关注类                      3,183          12.94%                1,887         18.91%
      次级类                      2,072          44.98%                1,405         45.44%
      可疑类                      4,334          77.60%                4,184         77.85%
      损失类                     17,079         100.00%               16,758        100.00%
       合计                      88,564           2.44%               24,234        68.70%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全部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其中:逾期贷款的贷款减值准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金额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48,010           1.62%                   0           0.10%
      关注类                      2,775          11.44%                1,227         23.52%
      次级类                      3,444          44.57%                2,749         50.43%
      可疑类                      5,604          80.46%                5,515         81.01%
      损失类                     11,598         100.00%               11,498        100.00%
       合计                      71,431           2.37%               20,989        72.38%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逾期贷款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逾期贷
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40.21%、62.92%、77.54%及 100.00%,均高于(损失类等
于)同期本行整体贷款计提比例。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逾期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37.42%、62.76%、81.73%及 100.00%,均高于(损失类
等于)同期本行整体贷款计提比例。

                                          57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逾期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18.91%、45.44%、77.85%及 100.00%,均高于(损失类
等于)同期本行整体贷款计提比例。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逾期贷款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逾期
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 23.52%、50.43%、81.01%及 100.00%,均高于(损失类
等于)同期本行整体贷款计提比例。

       综上所述,本行逾期贷款拨备率远高于本行贷款的整体贷款拨备水平。截至报告期
各期末,本行逾期贷款中关注类、次级类、可疑类及损失类逾期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均高于(损失类等于)同期本行整体贷款计提比例。本行逾期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11)重组贷款

       重组贷款指本行由于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或无力偿还借款而对借款合同还款条款
做出调整的贷款。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重组贷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556      89.68%           756 71.12%          849 50.84%           354 34.98%
个人贷款               64     10.32%           307 28.88%          821 49.16%           658 65.02%
合计                 620    100.00%         1,063 100.00%       1,670 100.00%       1,012 10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重组贷款分别为 6.20 亿元、10.63 亿元、16.70 亿元及 10.12 亿元,占发放
贷款和垫款总额比例较低。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重组贷款的重组方式包括贷款期限变更、续贷和贷款其他
要素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贷款期限变更           12     1.94%       161     15.15%       812     48.62%      582      57.51%
续贷                602      97.10%       895     84.20%       562     33.65%      341      33.70%




                                                 58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贷款其他要素
                        6      0.97%         7       0.66%        296     17.72%       89      8.79%
 变更
       合计          620    100.00%      1,063    100.00%       1,670   100.00%     1,012   100.00%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重组贷款重组后的五级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五级分类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正常                          19                       93                    604                     504
关注                          19                     121                     240                     242
次级                         140                     245                     249                     120
可疑                         112                     133                     277                     59
损失                         330                     471                     300                     87
  合计                       620                   1,063                   1,670                 1,012


       报告期内,在对贷款进行重组前,本行重组贷款至少被划分为次级类。重组实施后,
 本行对重组贷款设置 6 个月观察期,观察期内不可调高重组贷款五级分类级别。如果借
 款人按照修订条款正常还本付息 6 个月,可按照贷款五级分类的规则,根据借款人的财
 务状况进行分类,符合条件的可以调升至正常类或关注类。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重组贷款中正常类贷款和关注类贷款合计分别为 0.38 亿元、2.14 亿元、8.44
 亿元和 7.46 亿元,占报告期各期末贷款总额比例分别为 0.001%、0.005%、0.023%和
 0.025%,占比极小。因此,本行因贷款重组而减少的不良贷款占报告期各期末贷款总额
 的比重均非常微小,贷款重组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极小。

       同时,本行针对重组贷款制订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不良贷款重组管理办法》《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减额续贷业务操作规程》等制度并严格执行,本行贷款重组符合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银监发〔2005〕72 号)、《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
 监发〔2007〕54 号)等监管政策。重组实施后,本行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核心定义对重
 组贷款进行分类。本行不存在通过重组贷款人为调节不良率、迎合监管指标的情况。

       (12)展期贷款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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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贷款展期情况及五级分类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法人客户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2015 修订版)》,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行可受理借款人提出的借款展期申请:

    a. 由于国家调整价格、税率或贷款利率等因素影响借款人经济效益,造成其现金
流量明显减少,还款能力下降,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

    b. 因不可抗拒的灾害或意外事故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

    c. 因受国家经济、金融、财政、信贷政策影响,本行原应按借款合同发放贷款而
未按期发放贷款,影响借款人的生产经营,致使其不能按期还款的;

    d. 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贷款原定期限过短,不适应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周期需
要的;

    e. 其他符合本行信贷政策及有关规定的情况。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贷后管理操作规程(2018 年修订版)》,
借款人申请办理贷款展期应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a. 借款人经营实体仍在正常经营(或受到不可抗力影响,在短期内能恢复经营),
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b. 借款人还款意愿好,积极配合贷款行收回贷款本息,无逃废债或恶意欠息等不
良信用记录;

    c. 借款人能及时向贷款行提供准确、完整的经营记录,配合贷款行的支用调查和
贷后检查工作;

    d. 能提供符合贷款行要求的足值、有效担保;

    e. 贷款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额贷款业务操作规程(2014 年)》,申请贷款展期的
客户须满足的条件及要求如下:

    a. 对于因自然灾害(如洪水、暴雨、干旱或台风等)、家庭重大灾难(如火灾、
车祸、主要劳动力突然重病或死亡等)等客观原因而暂时失去或降低了还款能力,但信
用状况良好、还款意愿良好、在可预见的未来能恢复还款能力的客户,可为其办理贷款


                                    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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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期;

    b. 申请展期的客户,展期的贷款期限对于短期贷款不得超过 1 年;对于中期贷款
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贷后操作规程(2019 年修订版)》,
正常类贷款的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时,可提出延长贷款期限申请。经贷款行调查审批
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期间的保证人必须与贷款行签订《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展期协议》。贷款期限在 1 年以内(含 1 年)的贷款,展期期限累
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5 年以下(含 5 年)的贷款,
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贷款期限在 5 年以上(不含 5 年)的贷款,
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 3 年。贷款展期后到期日超过抵(质)押期限的,应延长抵(质)
押期限,并重新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到期日超过保证期限的,应重新签署保证合
同或协议。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展期业务严格按照上述操作规程执行。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
展期贷款金额及五级分类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五级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       1,872      33.68%      1,441    47.89%       1,007      53.56%       842     72.84%
关注       2,749      49.45%       575     19.11%        247       13.14%       105      9.08%
次级            23     0.41%       242      8.04%            94     5.00%         64     5.54%
可疑         381       6.85%       219      7.28%            99     5.27%         74     6.40%
损失         534       9.61%       532     17.68%        433       23.03%         71     6.14%
合计       5,559     100.00%      3,009   100.00%       1,880     100.00%      1,156   100.00%


    监管规定未明确贷款展期后风险级次分类标准。本行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分类
指引》的基本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指导性要求,按照审慎性原则,根据借款人实际风险
状况进行风险分类,对于借款人出现影响正常经营的不利因素,其申请展期的信贷资产,
风险分类形态不得高于关注类。

    展期贷款中未分类为不良贷款的部分符合本行正常类或关注类贷款的标准,也符合
本行对展期贷款的风险分类规定。


                                              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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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展期贷款逾期情况

       本行的逾期贷款指本金或利息逾期,包括利息逾期但本金未逾期的贷款;对于分期
偿还的贷款,如果一期逾期,逾期和未逾期部分全部作为逾期贷款。

       根据本行的逾期贷款划分标准及贷款展期的条件,仅因为贷款展期并不会直接导致
该笔贷款由非逾期贷款变为逾期贷款。贷款展期后,参照更改后的期限,仍严格按照本
行的逾期贷款划分标准进行划分。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展期贷款逾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逾期情况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未逾期贷款余额       2,695    48.48%   2,030         67.46%     1,254    66.70%    894     77.34%
逾期 90 天以内贷款   1,952    35.11%     21          0.70%       389     20.69%    106      9.17%
逾期 91 天及以上贷
                      912     16.41%    958          31.84%      237     12.61%    156     13.49%
款
合计                 5,559   100.00%   3,009     100.00%        1,880   100.00%   1,156   100.00%



       3. 客户贷款减值准备

       本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基于评估金融资产信用风险自初
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确认资产减值阶段,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贷款减值准
备。

       本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基于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将贷款划分入三个风险阶段,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第二阶段: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以金融资产预计存续期内发生
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作为主要依据,通过比较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
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资产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
况。

       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通常包括:

       (一)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大于 30 天(不含 30 天);

                                               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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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客户评级自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大幅下降;

    (三)政治、经济、市场、行业、技术、法律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偿债主
体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四)偿债主体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出现流动性不足或偿债能力下
降等问题,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五)偿债主体被外部评级机构调低信用评级,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六)偿债主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偿债能力下降,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
加;

    (七)担保有效性存在法律瑕疵,不成立或被确认无效,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

    (八)交易结构存在明显瑕疵,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九)引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其他因素。

    第三阶段: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
失。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通常包括:

    (一)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大于 90 天(不含 90 天);

    (二)五级分类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

    (三)客户评级下降为 D 级;

       (四)偿债主体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破产、非正常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形式恶
意逃废债务;

       (五)偿债主体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六)出于与偿债主体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
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七)发行方或偿债主体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八)借款人或其家庭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致其丧失还款能力;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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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偿债主体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或撤销;

       (十)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十一)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其他因素。

       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相比,本行阶段划分标准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及同业可比上
市银行阶段划分及其标准具体情况如下表列示:

         公司名称 1           阶段                           标准
本行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
工商银行
                                       确认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并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
农业银行
                                       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段一
                            第一阶段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纳入
中国银行                               阶段一,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需
建设银行
                                       确认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仅需计算未
交通银行
                                       来 12 个月预期信用损失(ECL)
                                       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以金融资
                                       产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作为主要
                                       依据,通过比较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
                                       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
                                       融资产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金
                                       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通常包括:
                                       (一)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大于 30 天(不含 30 天);
                                       (二)客户评级自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大幅下降;
                                       (三)政治、经济、市场、行业、技术、法律等环
                                       境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对偿债主体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行                        第二阶段   (四)偿债主体经营管理或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出现流动性不足或偿债能力下降等问题,导致金融
                                       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五)偿债主体被外部评级机构调低信用评级,导
                                       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六)偿债主体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偿债能力下降,
                                       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七)担保有效性存在法律瑕疵,不成立或被确认
                                       无效,导致金融资产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八)交易结构存在明显瑕疵,导致金融资产信用
                                       风险显著增加;
                                       (九)引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其他因素
                                       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
                                       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
工商银行
                                       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


                                       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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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1   阶段                       标准
                           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
                           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
                           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
                           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本集团通过
                           金融工具的违约概率是否大幅上升、逾期是否超过
                           30 天、市场价格是否连续下跌等其他表明信用风险
                           显著增加情况以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并未将其视为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为阶
                           段二。本集团通过设置定量、定性标准以判断金融
                           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发生显著增加,
                           判断标准主要为债务人违约概率的变化、信用风险
                           分类的变化以及其他表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
                           况,具体包括:信用类资产自初始确认后,风险分
农业银行
                           类由正常类变化为关注类;违约概率上升超过一定
                           幅度,并根据初始确认时违约概率不同制定差异化
                           标准,如初始确认违约概率较低(例如,低于 3%),
                           当违约概率级别下降至少 6 个级别时,视为信用风
                           险显著上升。在判断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
                           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将
                           逾期超过 30 天作为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上限指标
                           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
                           证据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二,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
                           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
                           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在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
中国银行
                           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定性标准: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
                           化,五级分类为关注级别,预警客户清单;
                           上限标准: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
                           期超过 30 天
                           自初始确认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
                           证据的金融工具。需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
                           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
                           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
                           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
                           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
建设银行                   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主要因素有:
                           (1)减值损失的违约概率大幅上升,例如原则上公
                           司类贷款内部信用评级下降至 15 级及以下,债券投
                           资内部信用评级下降 2 级及以上;
                           (2)其他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况。通常情况下,
                           如果信贷业务逾期 30 天以上,则应视为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
                           第二阶段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阶段,当触发以
                           下一个或多个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
交通银行
                           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本金或利息逾期超过 30 天;

                           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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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1    阶段                            标准
                               (2)信用评级等级大幅变动。其中,信用评级等级
                               采用本集团内部评级结果,以报告期内部评级等级
                               差于本集团授信准入标准,或内部评级等级较初始
                               确认时内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为判断标准,即低风
                               险资产下降 3-6 个级别、中等风险资产下降 1-4 个
                               级别、高风险资产下降 1 个级别将视为信用风险显
                               著增加;
                               (3)债务主体关键财务指标恶化;
                               (4)重大不利事件对债务主体偿还能力产生负面影
                               响;
                               (5)出现其他风险预警信号,显示潜在风险有增加
                               趋势,可能给本集团造成损失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即使采取各种可能措施,资
                               产仍可能形成一定损失。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
                               证据通常包括:
                               (一)本金或利息逾期天数大于 90 天(不含 90 天);
                               (二)五级分类划分为次级、可疑、损失;
                               (三)客户评级下降为 D 级;
                               (四)偿债主体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破产、非
                               正常关联交易转移资产等形式恶意逃废债务;
                               (五)偿债主体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六)出于与偿债主体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
本行                第三阶段   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
                               让步;
                               (七)发行方或偿债主体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
                               的活跃市场消失;
                               (八)借款人或其家庭遭遇重大意外事故致其丧失
                               还款能力;
                               (九)偿债主体和担保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
                               散或撤销;
                               (十)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
                               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十一)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其他因素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需
                               确认金融工具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法人客户违约是指法人客户在违约认定时点存
                               在下述情况之一:
                               (1)客户对本集团至少一笔信用风险业务逾期 90
                               天(不含)以上;
                               (2)本集团认定,除非采取变现抵质押品等追索措
                               施,客户可能无法全额偿还本集团债务;
工商银行                       (3)客户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本条(1)、(2)款所述
                               事项
                               零售业务违约是指个人客户项下单笔信贷资产存在
                               下述情况之一:
                               (1)贷款本金或利息持续逾期 90 天(不含)以上;
                               (2)贷款核销;
                               (3)本集团认为个人客户项下单笔信贷资产可能无
                               法全额偿还本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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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1   阶段                        标准
                           对已发生减值的判定:
                           一般来讲,当发生以下情况时,本集团认定金融资
                           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1)金融资产逾期 90 天以上;
                           (2)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因素的考虑,对发生
                           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正常情况不会作出的让步;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
                           市场继续交易;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其损失阶段划分
                           为阶段三。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
                           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
                           等;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
                           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
                           让步;
农业银行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债务重组;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
                           市场消失;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
                           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债务人对本集团的任何本金、垫款、利息或投资
                           的债券逾期超过 90 天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
                           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纳入
                           阶段三,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为
                           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
                           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
                           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集团评估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
                           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
                           违约或逾期等;
中国银行
                           3、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
                           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
                           跃市场继续交易;
                           5、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
                           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债务人对本集团的任何
                           本金、垫款、利息或投资的公司债券逾期超过 90 天;
                           6、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
                           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对已

                           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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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名称 1              阶段                            标准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主要以单项金融
                                           资产为基础,分析不同情形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包括所持担保物的可变现价值),按原实际利率
                                           折现确定的现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减值损失
                                           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需
                                           确认金融工具在剩余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
                                           额。当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
                                           界定为已发生违约,一般来讲,金融资产逾期超过
                                           90 天则被认定为违约
                                           为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主要考
                                           虑以下因素:
                                           1、债务人或发行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
                                           违约或逾期等;
                                           3、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
                                           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正常情况下不会作出的让
                                           步;
建设银行
                                           4、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因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
                                           场继续交易;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
                                           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7、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
                                           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
                                           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
                                           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
                                           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
                                           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8、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第三阶段是“已发生信用减值”阶段,需计算整个
                                           生命周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当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
                                           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违约,一般来讲,金
                                           融资产逾期超过 90 天被认定为违约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本集团将
                                           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信用减值;
交通银行                                   (1)本金(含垫款,下同)或利息逾期超过 90 天;
                                           (2)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或已经资不
                                           抵债;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
                                           (4)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
                                           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对各项贷款进行阶段划分的情
况如下表列示:

                                           59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
  阶段一                                   4,057,262            86.29%          3,674,913       85.93%
  阶段二                                      32,410             0.69%             34,110        0.80%
  阶段三                                      39,858             0.85%             38,307        0.9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贷款
  阶段一                                    570,089             12.13%            526,672       12.31%
  阶段二                                          914            0.02%                     -          -
  阶段三                                          995            0.02%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145            0.00%                 2,863     0.07%
益的贷款
合计                                       4,701,673          100.00%           4,276,865      10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的五级分类分布
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分类情况
                         贷款余额          减值准备                 贷款余额              减值准备

         正常                4,631,943             107,682               4,213,246              88,799

         关注                  31,358               11,238                  26,731               7,026

         次级                   8,794                5,354                     9,380             5,760

         可疑                   8,017                6,160                     5,981             4,814

         损失                  21,561               21,561                  21,527              21,527

         合计                4,701,673             151,995               4,276,865             127,926


       2016 年至 2017 年,贷款减值准备采用组合评估和单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本行对
于贷款减值评估的主要考虑因素为偿贷的可能性和贷款本息的可回收性,上述因素涉及
借款人还款能力、信贷记录、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盈利能力、担保或抵押以及贷款偿还
的法律责任。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进行组合评估和单项评估的贷
款的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59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组合评估                          3,626,718              99.91%            3,007,781                 99.90%
单项评估                              3,417               0.09%                 2,867                0.10%
贷款总额                          3,630,135             100.00%            3,010,648             100.00%


       (1)贷款减值准备分布情况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按贷款类别的“三
阶段”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贷款减值准备
阶段一                105,527        69.43%             2.28%        85,714       67.00%             2.04%
阶段二                 12,001         7.90%             36.01%        8,905        6.96%             26.11%
阶段三                 34,467        22.68%             84.37%       33,307       26.04%             86.95%
合计                  151,995 100.00%                   3.23%       127,926     100.00%              2.99%
公司贷款减值准
备
阶段一                 62,897        75.19%             3.82%        50,568       72.99%             3.34%
阶段二                  8,582        10.26%             38.86%        6,487        9.36%             25.44%
阶段三                 12,175        14.55%             92.60%       12,227       17.65%             90.59%
合计                   83,654 100.00%                   4.97%        69,282     100.00%              4.46%
个人贷款减值准
备
阶段一                 41,960        62.07%             1.67%        34,565       59.53%             1.51%
阶段二                  3,398         5.03%             32.37%        2,418        4.16%             28.09%
阶段三                 22,239        32.90%             83.52%       21,080       36.31%             84.97%
合计                   67,597 100.00%                   2.65%        58,063     100.00%              2.50%
票据贴现减值准
备
阶段一                      670      90.05%             0.14%             581   100.00%              0.14%
阶段二                      21        2.82%             2.72%               -           -                 -
阶段三                      53        7.12%             4.95%               -           -                 -


                                                  59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合计                        744 100.00%                  0.16%                581   100.00%            0.14%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按贷款类别的五
级分类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贷款减值准备
正常                     61,896        69.89%               1.73%        48,010     67.21%             1.62%
关注                        3,183          3.59%           12.94%         2,775      3.88%             11.44%
次级                        2,072          2.34%           44.98%         3,444      4.82%            44.57%
可疑                        4,334          4.89%           77.60%         5,604      7.85%            80.46%
损失                     17,079        19.28%             100.00%        11,598     16.24%            100.00%
合计                     88,564      100.00%                2.44%        71,431 100.00%                2.37%
公司贷款减值准备
正常                     34,730        39.21%               2.54%        25,229     35.32%             2.39%
关注                        2,002          2.26%           14.50%         1,552      2.17%             9.71%
次级                         587           0.66%           46.44%             569    0.80%            45.05%
可疑                        2,046          2.31%           80.55%         2,631      3.68%            79.49%
损失                        5,477          6.18%          100.00%         3,604      5.05%            100.00%
小计                     44,842       50.63%                3.22%        33,585     47.02%             3.11%
个人贷款减值准备
正常                     26,807        30.27%               1.40%        22,367     31.31%             1.44%
关注                        1,181          1.33%           10.96%         1,223      1.71%            14.80%
次级                        1,485          1.68%           44.43%         2,875      4.02%            44.48%
可疑                        2,288          2.58%           75.14%         2,973      4.16%            81.34%
损失                     11,602        13.10%             100.00%         7,994     11.19%            100.00%
小计                     43,363       48.96%                2.23%        37,432     52.40%             2.37%
票据贴现减值准备
正常                         359           0.41%            0.12%             414    0.58%             0.12%
关注                            -              -                   -            -          -                -



                                                   59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次级                              -           -                     -             -             -                   -
可疑                              -           -                     -             -             -                   -
损失                              -           -                     -             -             -                   -
小计                           359      0.41%                   0.12%           414     0.58%                 0.12%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金总额分别为 1,519.95 亿元、1,279.26 亿元、885.64 亿元及
714.31 亿元,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23%、2.99%、2.44%及 2.37%。报告期内,本行贷款
损失准备金额随着贷款业务规模相应增长。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计提方法由“已发生
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宏观经济、监管政策等因素对预期信用损失的
影响,审慎评估信贷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受新准则影响,本行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
贷款减值准备金额有所增加。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拨备率稳中有升。

       (2)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

       2019 年 1-6 月,本行各项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公司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期初余额                                             50,550             6,487            12,227               69,264
转移至阶段一                                               49            (37)                 (12)                  -
转移至阶段二                                          (899)              915                  (16)                  -
转移至阶段三                                          (699)             (248)                  947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1                       (38)            253                   649                864
终止确认或结清 2                                    (4,977)             (956)             (982)               (6,915)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3                            9,975                 -                       -          9,975
重新计量 4                                            8,969             2,176                  187            11,332
       5
核销                                                        -               -             (825)                (825)
期末余额                                             62,930             8,590            12,175               83,695

               个人贷款和垫款-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期初余额                                             34,565             2,418            21,080               58,063



                                                   59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个人贷款和垫款-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转移至阶段一                                   483        (363)         (120)              -
转移至阶段二                               (612)           668            (56)             -
转移至阶段三                               (262)          (951)         1,213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462)          2,138         4,135        5,811
终止确认或结清                            (5,374)         (407)         (791)       (6,572)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0,681                -             -     10,681
重新计量                                   2,941          (105)         (749)        2,087
核销                                              -             -      (2,473)      (2,473)
期末余额                                  41,960          3,398        22,239       67,597


公司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产
期初余额                                       599              -             -          599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9)            9              -            -
转移至阶段三                                   (24)             -            24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             4            29          33
终止确认或结清                             (402)                -             -      (402)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473              -             -          473
重新计量                                          -             -             -            -
核销                                              -             -             -            -
期末余额                                       637             13            53          703
注 1: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是指由于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或减少)或发生
信用减值,而导致金融工具在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之间发生转移后所相应导致损失准备的计量
基础在 12 个月和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之间的转换
注 2:终止确认或结清是指本期终止确认及结清的金融资产对应损失准备的转出
注 3: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是指为本期新增或购入的金融工具额外计提损失准备
注 4:重新计量是指本期内模型参数的常规更新,导致违约概率、违约敞口和违约损失率变动,从
而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产生影响;模型和假设变化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产生影响;以及由于预期信
用损失以现值计量,该折现效果随时间释放导致预期信用损失发生变化
注 5:核销是指本期核销的金融资产对应损失准备的转出


       2018 年,本行各项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59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公司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期初余额 1                                35,052         1,959         8,815            45,826
转移至阶段一                                    67        (67)                -               -
转移至阶段二                             (3,311)         3,316              (5)               -
转移至阶段三                             (2,925)         (307)         3,232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56)       1,520         3,190             4,654
终止确认或结清                           (7,983)         (365)        (1,037)           (9,385)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8,998               -              -         18,998
重新计量                                  10,708          431               887         12,026
核销                                             -             -      (2,855)           (2,855)
期末余额                                  50,550         6,487        12,227            69,264


           个人贷款和垫款-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期初余额 1                                25,833         1,975        15,736            43,544
转移至阶段一                                  391        (309)           (82)                 -
转移至阶段二                               (756)          773            (17)                 -
转移至阶段三                             (1,643)         (965)         2,608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378)         1,392         8,997            10,011
终止确认或结清                           (7,801)         (530)        (2,235)          (10,566)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17,063               -              -         17,063
重新计量                                   1,856              82            382          2,320
核销                                             -             -      (4,309)           (4,309)
期末余额                                  34,565         2,418        21,080            58,063


公司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产
期初余额                                      428              -              -             428
转移至阶段一                                     -             -              -               -
转移至阶段二                                     -             -              -               -
转移至阶段三                                     -             -              -               -
因阶段转移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变动                 -             -              -               -
终止确认或结清                             (428)               -              -          (428)
新增源生或购入的金融资产                      599              -              -             599

                                        59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公司贷款和垫款及票据贴现-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阶段一            阶段二                阶段三            合计
                产
重新计量                                                       -               -                   -                -
核销                                                           -               -                   -                -
期末余额                                                     599               -                   -              599
注 1:2018 年 1 月 1 日贷款减值准备金额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调整,因此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额不同


       2016 年至 2017 年,本行贷款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单项                          组合                            总计
截至2015年12月31日                                1,496                            57,762                     59,258
本期计提                                          1,630                            18,681                     20,311
本期核销及转出                                    (700)                         (8,871)                       (9,571)
本期收回已核销                                          49                          1,779                      1,828
本期转回-释放的减值准备
                                                   (36)                             (359)                      (395)
折现利息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439                            68,992                     71,431
本期计提                                          1,122                            20,005                     21,127
本期核销及转出                                    (471)                         (6,024)                       (6,495)
本期收回已核销                                          70                          2,570                      2,640
本期转回-释放的减值准备
                                                   (24)                             (115)                      (139)
折现利息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136                            85,428                     88,564


       (3)按业务类型划分的贷款减值准备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根据业务类型划分的本行贷款减值准备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公司贷款                    83,654      55.04%                4.97%           69,282        54.16%            4.46%
个人贷款                    67,597      44.47%                2.65%           58,063        45.39%            2.50%
票据贴现                          744   0.49%                 0.16%                581       0.45%            0.14%
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151,995 100.00%                    3.23%       127,926 100.00%                     2.99%




                                                   59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公司贷款                44,842      50.63%            3.22%        33,585      47.02%          3.11%
个人贷款                43,363      48.96%            2.23%        37,432      52.40%          2.37%
票据贴现                      359   0.41%             0.12%             414     0.58%          0.12%
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88,564 100.00%                2.44%        71,431 100.00%              2.37%


    (4)按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减值准备分布情况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根据行业划分的公司贷款减值准备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21,314 25.48%                4.69%       17,116      24.70%           4.09%
业
制造业                   18,623 22.26%                6.85%       16,253      23.46%           6.7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8,989 10.75%                4.74%        7,901      11.40%           4.12%
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                    4,719      5.64%            2.30%        2,310       3.33%           1.2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3,354      4.01%            4.64%        3,157       4.56%           4.11%
管理业
批发和零售业              8,676 10.37%                8.44%        7,899      11.40%           8.92%
建筑业                    4,411      5.27%            4.40%        3,399       4.91%           4.1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426      5.29%            4.83%        3,595       5.19%           4.14%
采矿业                    2,615      3.13%            4.18%        2,124       3.07%           3.79%
房地产业                  2,840      3.39%            4.35%        2,079       3.00%           3.69%
其他行业                  3,687      4.41%            5.56%        3,449       4.98%           5.58%
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83,654 100.00%               4.97%       69,282 100.00%               4.46%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金额         占比     准备/贷款总额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9,476 21.13%                2.48%        7,113      21.18%           2.24%
业
制造业                   13,244 29.53%                5.94%       10,135      30.18%           5.5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4,371      9.75%            2.32%        2,541       7.57%           1.92%
生产和供应业
金融业                    1,588      3.54%            0.93%         752        2.24%           0.4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2,047      4.56%            2.48%         971        2.89%           2.64%
管理业


                                               59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批发和零售业          4,213   9.40%              5.29%       3,834      11.42%          6.73%
建筑业                1,874   4.18%              3.08%       1,824       5.43%          3.3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37   3.43%              2.63%         372       1.11%          2.07%
采矿业                3,327   7.42%              6.87%       3,425      10.20%          7.19%
房地产业              1,054   2.35%              2.30%       1,190       3.54%          2.98%
其他行业              2,111   4.71%              4.00%       1,428       4.25%          4.33%
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44,842 100.00%              3.22%      33,585 100.00%              3.11%


    报告期内,本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制造业的贷款减值准备在所有行业中
所占比例最大,这与上述行业贷款规模在本行公司贷款中所占比例情况一致。

    (5)贷款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报告期内五级分类拨备计提明细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贷款余额                          准备金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4,631,943                            107,682            2.32%
     关注类                       31,358                              11,238           35.84%
     次级类                           8,794                            5,354           60.88%
     可疑类                           8,017                            6,160           76.84%
     损失类                       21,561                              21,561          100.00%
         小计                   4,701,673                            151,995           3.23%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余额                          准备金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4,213,246                             88,799            2.11%
     关注类                       26,731                               7,026           26.28%
     次级类                           9,380                            5,760           61.41%
     可疑类                           5,981                            4,814           80.49%
     损失类                       21,527                              21,527          100.00%
         小计                   4,276,865                            127,926           2.99%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59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余额                       准备金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3,578,275                           61,896                   1.73%
        关注类                        24,590                          3,183                  12.94%
        次级类                         4,606                          2,072                  44.98%
        可疑类                         5,585                          4,334                  77.60%
        损失类                        17,079                         17,079                 100.00%
        小计                     3,630,135                           88,564                  2.44%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贷款余额                       准备金                   贷款拨备率
       正常类                    2,960,105                           48,010                   1.62%
       关注类                         24,252                          2,775                  11.44%
       次级类                          7,728                          3,444                  44.57%
       可疑类                          6,965                          5,604                  80.46%
       损失类                         11,598                         11,598                 100.00%
        小计                     3,010,648                           71,431                  2.37%


       报告期内,本行与拨备计提相关的监管指标,以及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情况如下
表列示: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指标标准
   公司名称 1       指标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
工商银行                              2.83%           2.68%         2.39%          2.22%
农业银行                              3.98%           4.02%         3.77%          4.12%
中国银行                              2.97%           3.07%         2.77%          2.87%
                   贷款拨备
建设银行                              3.13%           3.04%         2.55%          2.29%     ≥2.5
                     率
交通银行                              2.55%           2.59%         2.31%          2.30%
同业平均值                            3.09%           3.08%         2.76%          2.76%
本行                                  3.23%           2.99%         2.44%          2.37%
工商银行           拨备覆盖       192.02%        175.76%           154.07%       136.69%    ≥150
                     率
农业银行                          278.38%        252.18%           208.37%       173.40%
中国银行                          177.52%        181.97%           159.18%       162.82%
建设银行                          218.03%        208.37%           171.08%       150.36%


                                               6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2018 年 12    2017 年 12   2016 年 12   指标标准
   公司名称 1        指标
                                 30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
交通银行                         173.53%       173.13%       154.73%      153.61%
同业平均值                       207.90%       198.28%       169.49%      155.38%
本行                             396.11%       346.80%       324.77%      271.69%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拨备率逐年提高。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23%、2.99%、
2.44%及 2.37%。根据 2012 年开始实施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
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11〕44 号)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系统
重要性银行除外)应当于 2016 年底前达到贷款拨备率不低于 2.5%的要求,2016 年底前
未达要求的,应当制定达标规划,并向中国银监会报告,最晚于 2018 年底达到要求。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以及本行贷款拨备政策和会计政策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按照监管
口径,本行贷款拨备率达到监管要求。

       本行拨备覆盖率报告期内逐年提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拨备覆盖率分别为 396.11%、346.80%、
324.77%和 271.69%,均满足监管要求的 150%,亦显著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的平均水
平。总体而言,本行的减值准备计提是充分的。

       由于本行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贷款增速较高,且在本行稳健审慎的风险政策下,不
良贷款率显著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因此在运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拨备
的基础上,为同时满足贷款拨备率的监管要求,本行拨备覆盖率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
具有合理性和现实基础,不存在大幅计提超额拨备隐藏利润的情形。

       4. 金融投资

       2018 年,根据金融投资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和业务模式,并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印发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
36 号),本行将所管理的金融投资列示为:(1)交易性金融资产;(2)债权投资;
(3)其他债权投资;(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16 年至 2017 年本行所管理的金融资
产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三个分类不再适用,根据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过渡要求,本行未对 2016 年至 2017 年历史报告期信息进行重述。


                                             6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金融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交易性金融资产         316,236    8.41%       341,662      10.09%    119,992    3.79%     68,976      1.99%
债权投资             3,237,043   86.05% 2,861,922          84.49%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08,039    5.53%       183,350      5.4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
                           553    0.01%           553      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86,748   21.68% 1,160,187      33.49%
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29.55%    736,154     21.25%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44.98% 1,498,524      43.26%
合计                 3,761,871 100.00% 3,387,487 100.00% 3,167,033 100.00% 3,463,841 100.00%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为 37,618.71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11.05%;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为 33,874.87 亿元,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6.96%;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为 31,670.33 亿
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8.57%;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投资规模为
34,638.41 亿元。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金融投资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37%、
35.60%、35.14%和 41.91%,占比有所波动,主要是本行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
主动调整投资结构所致。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
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54,395            17.20%                 49,598         14.52%
  政府                                        1,595               0.50%                1,036          0.30%
  公共机构及准政府                              177               0.06%                  52           0.02%
  金融机构                                   35,093            11.10%                 35,989         10.53%
  公司                                       17,530               5.54%               12,521          3.66%


                                                     6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同业存单                                99,790         31.56%           101,477           29.70%
资产支持证券                             7,031         2.22%               11,076         3.24%
基金投资                                97,264         30.76%           103,745           30.36%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                  43,019         13.60%              39,499         11.56%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2,646         4.00%               31,964         9.36%
股权投资                                 2,091         0.66%                2,090         0.61%
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              -               2,213         0.65%
合计                                316,236         100.00%             341,662       100.00%


       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同业存单、基金投资、债券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3,162.36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减少 7.44%,主要是本行积极贯彻监管要求,在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主动适应市场环境变化,积极把握市场交易机会,合理减少商业银行
理财产品等业务规模所致。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如
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9,037         7.53%               12,224         17.72%
  政府                                    250          0.21%                  639         0.93%
  金融机构                               3,594         3.00%                6,921         10.03%
  公司                                   5,193         4.33%                4,664         6.76%
同业存单                                68,922         57.44%              46,128         66.88%
指定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42,033         35.03%              10,624         15.40%
  资产管理计划                          17,762         14.80%               6,576         9.53%
  同业借款                              11,709         9.76%                    -              -
  收益凭证                              12,562         10.47%               4,048         5.87%
合计                                119,992         100.00%                68,976     100.0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为 1,199.92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6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31 日增长 73.96%,主要是本行结合市场环境增加对同业存单的投资,以及保本理财投
资规模增长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中,有 1 笔债券存在本息未能及时兑付情
况,具体如下:
                                                                                       单位:百万元
  序号                产品名称                        本金                          公允价值
   1              公司债—中期票据 A                   200                             71



       (2)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为 2018 年新增报表项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本行债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2,890,486             88.81%         2,634,314                 91.50%
  政府                           1,000,775             30.75%          849,483                  29.51%
  金融机构                       1,782,995             54.78%         1,703,296                 59.16%
  公司                            106,716               3.28%              81,535                  2.83%
同业存单                          220,738               6.78%              87,313                  3.03%
资产支持证券                         44,535             1.37%              43,105                  1.50%
其他债务工具                         98,925             3.04%           114,170                    3.97%
合计                             3,254,684            100.00%         2,878,902                100.00%
减值准备                          (17,641)                             (16,980)
净额                             3,237,043                            2,861,922


       本行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和其他债务工具。其中,本
行投资的债券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地方政府债等信誉好、风险低、流动性强
的安全品种。其他债务工具主要为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开展的同业投资业务等。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债权投资为 32,370.43 亿元,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增
加了 13.11%,主要原因是本行深入研判市场,科学开展大类资产配置,主动加大债券
投资和同业存单投资配置所致。


                                               60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债权投资中,部分投资存在本息未能及时兑付的情况,但
基本均已足额计提减值。其中:底层资产涉及包商银行的资产管理计划共计 3 笔,未保
障部分已全额计提减值;除此之外,债券共计 2 笔,涉及金额 3.00 亿元;资产支持证
券共计 2 笔,涉及金额 5.27 亿元;信托计划共计 6 笔,涉及金额 51.00 亿元;资产管理
计划共计 6 笔,涉及金额 51.01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减值准备计提金
 序号              产品名称                     本金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额
   1             资产支持证券 A                          174               174                 100.00%
   2             资产支持证券 B                          353               353                 100.00%
   3                公司债 A                             200               150                 75.00%
   4                公司债 B                             100                  75               75.00%
   5               信托计划 A                            500               500                 100.00%
   6               信托计划 B                            600               600                 100.00%
   7               信托计划 C                            500               500                 100.00%
   8               信托计划 D                            600               600                 100.00%
   9               信托计划 E                          1,600             1,200                 75.00%
  10               信托计划 F                          1,300               975                 75.00%
  11             资产管理计划 A                          878               878                 100.00%
  12             资产管理计划 B                          473               473                 100.00%
  13             资产管理计划 C                          280               280                 100.00%
  14             资产管理计划 D                          370               370                 100.00%
  15             资产管理计划 E                        1,610             1,610                 100.00%
  16             资产管理计划 F                        1,490             1,490                 100.00%
 合计                                                  11,028           10,228                 92.75%



       (3)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均为 2018 年新增报表项目,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表
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60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其他债权投资
债券                            206,904              99.19%            180,333            98.06%
  政府                             63,245            30.32%             59,470            32.34%
  金融机构                      113,334              54.33%            107,552            58.48%
  公司                             30,325            14.54%             13,311             7.24%
资产支持证券                        1,135             0.54%              3,017             1.64%
小计                            208,039              99.73%            183,350           99.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金融机构权益工具                     553              0.27%               553              0.30%
小计                                 553              0.27%               553              0.30%
合计                            208,592             100.00%            183,903           100.00%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下,如果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为目标又
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该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
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同时并未指定该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那么该金融资产应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融资产,按照其他债权投资项目列报;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报。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规模为 2,080.39 亿元,占金融投资规模
的 5.53%,主要为债券投资,包括政策性金融债、国债、地方政府债等;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规模为 5.53 亿元,仅占金融投资规模的 0.01%。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构成情况
如下表列示,2018 年起本报表项目不再适用: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券                           204,129              29.72%          206,212               17.77%


                                             60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                            90,254            13.14%             91,688             7.90%
  金融机构                    101,281               14.75%             99,043             8.54%
  公司                            12,594             1.83%             15,481             1.33%
同业存单                           8,898             1.30%                  -                 -
资产支持证券                      34,251             4.99%             31,720             2.73%
权益工具 1                    107,623               15.67%         185,876               16.02%
小计                          354,901              51.68%          423,808              36.53%
以成本计量
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274,450               39.96%         710,010               61.20%
信托投资计划                      56,931             8.29%             26,303             2.27%
资产管理计划                        400              0.06%                  -                 -
其他                                 66              0.01%                66              0.01%
小计                          331,847              48.32%          736,379              63.47%
合计                          686,748              100.00%       1,160,187              100.00%
注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主要包括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 6,867.48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下降 40.81%,主要是本行在平衡风险和收益的基础上,主动调整投资结构,适
当减少了理财产品的投资规模。

       (5)持有至到期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投资中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构成
情况如下表列示,2018 年起本报表项目不再适用: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927,507               99.08%         733,854               99.69%
  政府                        539,278               57.61%         451,082               61.28%
  准政府                           1,270             0.14%                570             0.08%
  金融机构                    342,492               36.59%         233,377               31.70%
  公司                            44,467             4.75%             48,825             6.63%
同业存单                           7,443             0.80%                  -                 -

                                            60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资产支持证券                       1,200              0.13%                  2,300             0.31%
合计                             936,150            100.00%                736,154           100.00%
减值准备                           (415)                                            -
净额                             935,735                                   736,154


       持有至到期投资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本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且初始确认时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类及可供出
售类,也未被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项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为 9,357.35 亿元,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增长 27.11%,主要是本行结合内外部环境,根据发展需要,适当增持政府债券、
金融机构债券等产品的投资规模所致。

       (6)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的构成情况如
下表列示,2018 年起本报表项目不再适用: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1,177,924             82.45%           1,147,093                 76.46%
  政府                            13,044              0.91%                 8,813              0.59%
  金融机构                    1,159,560             81.16%           1,134,030                 75.58%
  公司                             5,320              0.37%                 4,250              0.28%
资产支持证券                      33,854              2.37%                47,001              3.13%
其他债务工具                     216,937            15.18%             306,251                 20.41%
小计                          1,428,715            100.00%           1,500,345               100.00%
减值准备                          (4,157)                               (1,821)
合计                          1,424,558                              1,498,524


       应收款项类投资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应收款项类投资为 14,245.58
亿元及 14,985.24 亿元,规模基本保持稳定。

                                             60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7)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本行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
成本计量的权益投资除外)以公允价值计量,债权投资、应收款项类投资及持有至到期
投资均以摊余成本计量。

       下表列示了截至所示日期本行未以公允价值反映或披露的金融投资的账面价值及
公允价值: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债权投资            3,237,043 3,272,363 2,861,922 2,898,2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1,355,374 1,498,524 1,486,383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914,104   736,154   750,681


       (8)投资集中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持有的最大十支金融债券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债券名称                    面值                     年利率                   到期日
20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85,460                     3.71%    2025 年 08 月 31 日
2009 年政策性金融债                          50,000                     2.35%    2019 年 11 月 20 日
2009 年政策性金融债                          50,000                     2.35%    2019 年 09 月 29 日
2012 年政策性金融债                          49,800                     2.43%    2022 年 06 月 06 日
20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48,110                     4.26%    2035 年 09 月 28 日
2010 年政策性金融债                          46,200                     2.45%    2021 年 02 月 09 日
2011 年政策性金融债                          40,000                     2.43%    2021 年 12 月 21 日
20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32,694                     4.22%    2030 年 09 月 28 日
20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30,318                     4.24%    2035 年 10 月 15 日
2015 年政策性金融债                          28,905                     3.71%    2025 年 08 月 31 日
合计                                        461,487


       (9)金融投资风险分析

       按投资产品类型划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及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金融投
资(未扣除资产减值准备)构成情况如下表列示:

                                                  60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3,151,785             83.39%       2,864,245              84.13%
  政府、公共机构及准
                             1,065,792             28.20%         910,041              26.73%
政府
  金融机构                   1,931,422             51.10%       1,846,837              54.25%
  公司                        154,571               4.09%         107,367               3.15%
同业存单                      320,528               8.48%         188,790               5.55%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
                              141,944               3.76%         153,669               4.51%
划
基金投资                          97,264            2.57%         103,745               3.05%
资产支持证券                      52,701            1.39%            57,198             1.68%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2,646            0.33%            31,964             0.94%
其他 1                             2,644            0.07%             4,856             0.14%
合计                         3,779,512            100.00%       3,404,467             100.00%
注 1:包含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


       本行金融投资以债券和同业存单为主,债券投资方面,金融机构债和政府、公共机
构及准政府债占债券投资总额比例超过 95%,其中金融机构债 90%以上为政策性金融
债,流动性良好,信用风险较低;政府、公共机构及准政府债券投资主要围绕国家重大
战略和重点领域,投资国债、地方政府债等信用优质品种,整体风险处于较低水平;公
司债在债券投资中占比较小。同业存单方面,其投资产品主要为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商业
银行存单,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

       除债券及同业存单以外,本行金融投资主要包括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基金投
资、资产支持证券、商业银行理财等品种。其中,基金投资、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部
分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和商业银行理财在会计核算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风险变
动对公允价值的影响已计入当期损益;资产支持证券主要为中国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监管
的品种,流动性较好,风险较低;此外,本行还持有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信托计划及
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公司债、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
投资合计 2,056.41 亿元,占本行金融投资(未扣除资产减值准备)的 5.44%,比例较小。
总体来看,发生本金或利息违约等风险事件的金融投资本金余额约为 117.29 亿元,占


                                           61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金融投资总体规模的 0.31%,整体风险敞口较小,符合本行对于金融投资审慎的风险偏
好。本行持续加强统一授信管理,严格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减值管理办法》,采用定
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基于业务实际风险情况,确认减值阶段划分,根据预期信用损失
模型,充分评估逐笔业务预期信用损失,严格依据信用减值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对
于报告期内部分相关投资或其底层资产发生本息未能按期兑付的情况,本行已足额计提
减值准备,对于纳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投资,由于公允价值体现的是考虑信用风险
后的市场价值,信用风险已经体现在当期损益中;对于纳入债权投资核算的投资,本行
已严格按照减值计提相关政策,根据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本息未能兑付的投资足额计提
减值,总体风险可控。

    总体而言,本行金融投资是根据宏观调控方向、监管要求,在深入市场研究和严格
风险管控的基础上,综合考量收益、风险等因素,以合规审慎为原则,开展金融投资业
务。本行以审慎经营为基本原则,建立了全生命周期和全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机制,并
根据市场情况、监管政策、行业政策,制定、调整金融投资策略,建立健全各项审查审
批机制、审慎风险分类及减值计提机制、内部控制机制以及内部审计监督机制。

    5.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拆
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类型的资产等。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资产的其他组成部分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
                   1,163,545 66.30% 1,202,935 60.78% 1,411,962 61.28% 1,310,273 70.35%
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49,361    2.81%   140,351    7.09%    296,758 12.88%      175,776   9.44%
拆出资金             275,405 15.69%      285,622 14.43%      315,999 13.72%      193,287 10.38%
衍生金融资产            3,755    0.21%     7,166    0.36%      6,584     0.29%     6,179   0.3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8.24%   239,687 12.11%      141,974     6.16%    73,131   3.93%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41,878     1.82%    33,448   1.80%
固定资产               44,744    2.55%    45,399    2.29%     43,804     1.90%    39,282   2.11%
使用权资产              8,891    0.5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6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无形资产                 3,429    0.20%     3,435    0.17%      3,554    0.15%      3,566   0.19%
递延所得税资产          40,780    2.32%    35,887    1.81%     22,258    0.97%    13,465    0.72%
其他资产                20,418    1.16%    18,704    0.95%     19,176    0.83%    14,157    0.76%
合计                 1,754,923 100.00% 1,979,186 100.00% 2,303,947 100.00% 1,862,564 100.00%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主要包括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超额存款准备金以及财
政性存款。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按规定存放于人民银行的最低现金存款,最低水平按
吸收存款百分比核定。超额存款准备金主要包括本行在人民银行准备金账户下的存款中
超出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资金清算与结算。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
项分别为 11,635.45 亿元、12,029.35 亿元、14,119.62 亿元及 13,102.73 亿元。2018 年以
来,本行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余额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
央行数次下调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较 2017 年有所下降。

       存放同业款项是指本行存放在其他银行机构的存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分别为 493.61
亿元、1,403.51 亿元、2,967.58 亿元及 1,757.76 亿元。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于 2018 年及
2019 年上半年均有所下降,一方面,由于业务形态发生改变,存放同业部分业务被投
资同业存单等标准化业务替代,另一方面,本行主动减少存放同业,并将更多资金配置
在收益较高的资产上。2017 年,本行的存放同业款项有所增加,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
资产收益情况适当加大了存放同业的投放安排。

       拆出资金主要包括银行间市场的资金拆出和非银金融机构的同业借款。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拆
出资金分别为 2,754.05 亿元、2,856.22 亿元、3,159.99 亿元及 1,932.87 亿元。报告期内,
本行拆出资金的波动属于根据市场行情进行的正常业务安排。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是指根据返售协议收购银行承兑汇票、债券、央票等资产所融出
的现金。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 1,445.95 亿元、2,396.87 亿元、1,419.74 亿
元及 731.31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的波动属于根据自身流动性管理

                                              61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策略及银行间市场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业务安排。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负债总额分别为 95,731.16 亿元、90,408.98 亿元、85,811.94 亿元及 79,187.34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分别增长 5.89%、5.36%、8.37%。

    本行的负债主要包括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和应付债券,分别占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负债总额的 95.07%、0.75%、
0.35%、1.80%和 1.07%。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9,101,191   95.07% 8,627,440      95.43% 8,062,659    93.96% 7,286,311   92.01%
同业及其他金融
                     71,965     0.75%    74,165       0.82%     48,454    0.56%   281,687   3.56%
机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33,688     0.35%    39,845       0.44%     73,617    0.86%    14,158   0.18%
卖出回购金融资
                    172,299     1.80%   134,919       1.49%    115,143    1.34%   129,789   1.64%
产款
应付债券            102,280     1.07%    76,154       0.84%     74,932    0.87%    54,943   0.69%
其他负债 1           91,693     0.96%    88,375       0.98%    206,389    2.41%   151,846   1.92%
负债总额           9,573,116 100.00% 9,040,898 100.00% 8,581,194 100.00% 7,918,734 100.00%
注 1:其他负债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利息、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
租赁负债等


     1. 吸收存款

    报告期内,吸收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吸收存款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95.07%、95.43%、93.96%及 92.01%。本行为公司和个人客户提供活期及定期存
款产品。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吸收存款情况如下表列示:




                                               61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存款       1,179,115    12.96% 1,157,780     13.42% 1,199,781    14.88% 1,075,024    14.75%
  定期存款       380,034     4.18%    386,863     4.48%    394,165    4.89%    332,644    4.57%
  活期存款       799,081     8.78%    770,917     8.94%    805,616    9.99%    742,380   10.19%
个人存款       7,920,046    87.02% 7,467,911     86.56% 6,861,404    85.10% 6,210,166    85.23%
  定期存款     5,413,034    59.48% 4,852,585     56.25% 4,337,973    53.80% 3,862,371    53.01%
  活期存款     2,507,012    27.55% 2,615,326     30.31% 2,523,431    31.30% 2,347,795    32.22%
其他存款 1         2,030     0.02%      1,749     0.02%      1,474    0.02%      1,121    0.02%
合计           9,101,191   100.00% 8,627,440 100.00% 8,062,659 100.00% 7,286,311 100.00%
注 1:其他存款包括应解汇款、信用卡存款和汇出汇款等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吸收存款分别为 91,011.91 亿元、86,274.40 亿元、80,626.59 亿元及 72,863.11
亿元。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吸收存款增长了 5.49%;2016 年
至 2018 年,本行吸收存款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8.81%。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款分别为 11,791.15 亿元、11,577.80 亿元、11,997.81 亿元及 10,750.24 亿
元,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 12.96%、13.42%、14.88%及 14.75%。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增长了 1.84%,主要原因是本行持续夯实客户基础,
加快产品优化创新,加大对公存款营销力度,巩固和提升机构类存款,提升综合金融服
务水平,推动网点效能有所增加,网均公司存款余额有所上升,同时客户数量稳步提升;
2018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下降了 3.50%,主要原因是银
行业公司存款整体增速放缓,同时本行受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政策等因素影
响,网均公司存款余额及客均公司存款余额均有所下滑;2017 年 12 月 31 日较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公司存款增长了 11.61%,主要原因是本行以庞大的结算网络为依托,
以先进的支付结算系统为支撑,通过为企业和政府类机构客户做好现金管理、代收付、
银企直联等综合化金融服务,获取了稳定且低成本的公司存款,推动网均公司存款余额、
客均公司存款余额均有所提高,同时客户数量也有一定程度增长。

       报告期内,个人存款是本行吸收存款的最大组成部分,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61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存款分别为 79,200.46
亿元、74,679.11 亿元、68,614.04 亿元及 62,101.66 亿元,分别占吸收存款总额的 87.02%、
86.56%、85.10%及 85.23%。2019 年 6 月 30 日较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个人存款增
长了 6.05%;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个人存款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9.66%。报告期内,
本行个人存款持续稳定增长,主要原因是本行依托遍布全国、深入城乡的营业网络,凭
借较强的吸储能力实现报告期内客均个人存款余额稳定增长;同时本行始终坚持服务
“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拥有庞大的零售客户基础,扎根基层,深
度覆盖中西部地区和县域地区,个人存款客户数量稳定增长,网均个人存款余额持续增
长。

       根据邮政集团与本行分别于 2012 年 8 月 8 日及 2016 年 9 月 7 日签订的委托代理银
行业务框架协议,代理网点受本行委托办理吸收本外币储蓄存款等业务。本行的代理网
点是吸收个人存款的重要渠道,具体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六节 本行的业务/
五、本行的业务和经营/(九)分销渠道”的有关内容。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代理
网点和自营网点的个人存款分布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代理网点存款         6,030,027        76.14% 5,675,215 75.99% 5,197,773                75.75% 4,610,334           74.24%
自营网点存款         1,890,019        23.86% 1,792,696 24.01% 1,663,631                24.25% 1,599,832           25.76%
合计                 7,920,046 100.00% 7,467,911 100.00% 6,861,404 100.00% 6,210,166 100.00%



       报告期内,本行存款总额规模及变动幅度与行业和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比较如下: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6-2018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均复合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增长率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工商银行          231,254     8.02%      214,089             9.44%     195,629       8.00%        181,139           8.72%

农业银行          185,292     6.82%      173,463             7.11%     161,943       7.69%        150,380           7.40%

中国银行          156,446     5.11%      148,836             8.97%     136,579       5.55%        129,397           7.25%

建设银行          182,141     6.46%      171,087             4.55%     163,638       6.24%        154,029           5.39%

交通银行           61,354     5.91%          57,933          4.47%        55,454     4.95%         52,841           4.71%
可比银行平
                        -     6.46%               -          6.91%             -     6.48%                 -        6.69%
均数 2



                                                             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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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6-2018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公司名称     1
                                                                                                                   年均复合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较上年末            规模              增长率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增长           (亿元)
行业总体规
                          -          -    1,775,226       8.18%    1,641,044         8.98%        1,505,864             8.58%
模及变动 3
本行                 91,012      5.49%      86,274        7.00%      80,627          10.65%          72,863             8.81%
注 1: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注 2:平均数不包含本行
注 3:行业数据为人民银行人民币存款总额


       报告期内,与行业和同业可比上市银行相比,本行存款规模变动趋势基本一致,主
要是由于本行依托遍布全国、深入城乡的营业网络及客户基础,具备良好的吸储能力实
现报告期内个人存款增长,进而促进存款总额增长。本行秉承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高
质量发展要求,经营理念上坚持效益、质量、规模平衡发展,重视资产端与负债端的匹
配管理,严格管控存款结构和价格,按计划合理发展存款规模。但受宏观经济、利率市
场化及金融脱媒的影响,存款业务同业竞争加剧,银行业存款增速整体呈下降趋势。在
此背景下,本行 2019 年上半年存款增速略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

       (1)按地理区域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本行根据吸收存款的分行或支行所处地理区域对存款进行划分。本行分行及支行所
吸收的存款一般来自与其处于同一地区的客户。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按地区划分的
吸收存款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总行 1                   3,316      0.04%         1,107      0.01%             971       0.01%               803       0.01%
长江三角洲           1,339,265     14.72% 1,256,850         14.57% 1,182,603            14.67% 1,086,265              14.91%
珠江三角洲             860,368      9.45%      818,615       9.49%      778,234          9.65%       700,766           9.62%
环渤海地区           1,334,725     14.67% 1,325,392         15.36% 1,238,415            15.36% 1,083,905              14.88%
中部地区             2,883,697     31.68% 2,681,208         31.08% 2,495,542            30.95% 2,209,718              30.33%
西部地区             1,991,569     21.88% 1,891,486         21.92% 1,744,067            21.63% 1,607,985              22.07%
东北地区               688,251      7.56%      652,782       7.57%      622,827          7.72%       596,869           8.19%
合计                 9,101,191 100.00% 8,627,440 100.00% 8,062,659 100.00% 7,286,311 100.00%
注 1:总行存款主要为信用卡存款


       (2)按剩余期限划分的存款分布情况

                                                          61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本行的吸收存款以一年内到期为主,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吸收存款按剩余期限
划分的分布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即期偿还          3,360,579    36.92% 3,438,418        39.85% 3,374,194    41.85% 3,133,204   43.00%
1 个月(含)以
                   351,414      3.86%    504,440        5.85%    577,170    7.16%   380,193   5.22%
内
1-3 个月(含)     656,150      7.21% 1,472,788        17.07% 1,302,743    16.16% 1,188,601   16.31%
3-12 个月(含) 3,471,070      38.14% 2,350,883        27.25% 2,208,916    27.40% 2,026,764   27.82%
1-5 年(含)      1,261,978    13.87%    860,911        9.98%    599,636    7.44%   557,549   7.65%
合计              9,101,191   100.00% 8,627,440 100.00% 8,062,659 100.00% 7,286,311 100.00%


       2. 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

       本行负债的其他组成部分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以及若干其他负债。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分别为 719.65 亿元、741.65 亿元、484.54 亿
元及 2,816.87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存放款项呈波动趋势,主要是本行根据利率市
场变化,主动调整同业融入业务规模所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拆入资金分别为 336.88 亿元、398.45 亿元、736.17 亿元及 141.58 亿元。报
告期内,本行拆入资金的波动属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资金运用需求进行的正常业务安
排。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分别为 1,722.99 亿元、1,349.19 亿元、1,151.43 亿元及
1,297.89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的波动属于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资
金运用需求进行的正常业务安排。

       本行应付债券主要包括本行于 2015 年 9 月、2016 年 10 月及 2017 年 3 月发行的二
级资本债券及 2019 年上半年发行的同业存单。2015 年 9 月,本行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
率二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 250 亿元。2016 年 10 月,本行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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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资本债券,票面金额为 300 亿元。2017 年 3 月,本行发行 10 年期固定利率二级资本
债券,票面金额为 200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共发行总面值为人民币 321.60 亿元
的同业存单。

二、利润表重要项目分析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净利润为 374.22 亿元;2018 年本行的净利润为 523.84 亿元,
同比增长 9.80%;2017 年本行的净利润为 477.09 亿元,同比增长 19.94%;2016 年本行
的净利润为 397.76 亿元。本行净利润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认真分析、积极应对金融
市场变化,把握市场有利时机,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利息净收入快速增长;进一步
优化业务结构,推进产品创新和服务流程优化,大力发展信用卡、资产管理、电子支付
等业务,推动中间业务快速增长;不断加强成本管控,优化成本费用结构;丰富风险管
理方法和工具,有效控制不良贷款增长速度。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利息净收入                         119,082          234,122          188,115        157,58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339           14,434           12,737         11,498
其他非利息收入 1                    13,185           12,439           23,720         19,725
营业收入                           141,606          260,995          224,572        188,809
税金及附加                          (1,028)         (1,843)          (1,662)         (3,794)
业务及管理费                       (72,333)       (147,215)        (138,268)       (125,493)
信用减值损失                       (27,693)        (55,414)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3)               (20)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不适用          (26,737)        (16,902)
其他业务成本                          (294)           (379)            (436)           (385)
营业支出                          (101,351)       (204,871)        (167,103)       (146,574)
营业利润                            40,255           56,124           57,469         42,235
营业外收支净额                         531          (2,637)          (6,358)              693
利润总额                            40,786           53,487           51,111         42,928
所得税费用                          (3,364)         (1,103)          (3,402)         (3,152)
净利润                              37,422           52,384           47,709         39,776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              37,381           52,311           47,683         39,801
注 1:其他非利息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损
益和其他收益


                                          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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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本行营业收入的最大组成部分。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 1,190.82 亿元、2,341.22 亿元、1,881.15 亿元和 1,575.86
亿元,占本行营业收入的 84.09%、89.70%、83.77%和 83.46%。本行利息净收入由生息
资产和付息负债的规模、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和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共同决定。生息资
产的平均收益率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受宏观经济状况和货币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较
大。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利息净收入的情况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利息收入                            190,297        360,166       305,285         278,198
利息支出                            (71,215)      (126,044)     (117,170)       (120,612)
利息净收入                          119,082        234,122       188,115         157,586


    2019 年 1-6 月,本行利息净收入 1,190.82 亿元;2018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为 2,341.22
亿元,同比增长 24.46%;2017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为 1,881.15 亿元,同比增长 19.37%;
2016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为 1,575.86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相关的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及平
均收益率或平均付息率情况如下表列示。本行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为日平均
余额。




                                          61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
资产               平均余额                     10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支出  /付息率               /支出  /付息率             /支出  /付息率             /支出  /付息率
客户贷款总额       4,501,629    108,014    4.84% 3,990,665    197,752        4.96% 3,283,007     160,981      4.90% 2,699,198     134,905      5.00%
投资 1             3,229,665     62,842    3.92% 2,783,229    110,185        3.96% 2,567,565      95,259      3.71% 2,498,930      98,215      3.93%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 1,102,570       8,857   1.62% 1,212,556     19,643        1.62% 1,313,179      21,258      1.62% 1,225,068      19,322      1.58%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
                     584,350     10,584    3.65%   788,905     32,586        4.13%   673,594      27,787      4.13%   617,569      25,756      4.17%
金融机构款项 3
总生息资产         9,418,214    190,297    4.07% 8,775,355    360,166        4.10% 7,837,345     305,285      3.90% 7,040,765     278,198      3.95%
资产减值准备       (153,898)           -       - (115,022)             -         -   (59,583)             -       -   (49,290)             -       -
非生息资产 4         508,729           -       -   579,069             -         -   818,652              -       - 1,067,416              -       -
总资产             9,773,045           -       - 9,239,402             -         - 8,596,414              -       - 8,058,891              -       -
负债
吸收存款           8,916,370     67,679    1.53% 8,337,560    117,836        1.41% 7,806,534     107,797      1.38% 6,853,286     102,197      1.49%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185,009       1,995   2.17%   215,010      5,149        2.39%   274,339       6,549      2.39%   608,396      17,113      2.81%
构存拆放款项 5
应付债券 6            78,160       1,541   3.98%    75,911      3,059        4.03%    70,479       2,824      4.01%    30,246       1,302      4.30%
总付息负债         9,179,539     71,215    1.56% 8,628,481    126,044        1.46% 8,151,352     117,170      1.44% 7,491,928     120,612      1.61%
             7
非付息负债           137,581           -       -   168,485             -         -   180,630              -       -   124,775              -       -
总负债             9,317,120           -       - 8,796,966             -         - 8,331,982              -       - 7,616,703              -       -
利息净收入                 -     119,082       -         -    234,122            -          -    188,115          -          -    157,586          -
净利差 8                   -           -   2.51%         -             -     2.64%          -             -   2.46%          -             -   2.34%
净利息收益率 9             -           -   2.55%         -             -     2.67%          -             -   2.40%          -             -   2.24%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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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2018 年起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生息资产;2017 年及 2016 年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
投资中的生息资产
注 2: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注 3: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注 4:2018 年起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现金、固定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及暂付款、递延所得税资产和其他资产;
2017 年及 2016 年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非生息资产、现金、固定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应收利息、应收及暂付款、递延所得税资
产和其他资产
注 5: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
注 6:包括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及同业存单
注 7: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代理业务负债、待结算及清算款项、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及其他负债
注 8:按照总生息资产的平均收益率与总付息负债的平均付息率之差计算
注 9: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的平均余额计算
注 10:按年化基准计算




                                                                  6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下表列示了于所示年度内,本行由于规模和利率变动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动
的情况。规模变化以生息资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余额变动衡量,而利率变动则以生息资
产和付息负债的平均利率变动衡量。

                                                                                                 单位:百万元
                               2018 年对比 2017 年                              2017 年对比 2016 年
           项目             增长/(减少)                              增长/(减少)
                                                         合计 3                                       合计 3
                                  1            2                            1                2
                           规模         利率                         规模             利率
资产
客户贷款总额                 35,067       1,704           36,771       28,627            (2,551)        26,076
投资                           8,538      6,388           14,926        2,546            (5,502)        (2,956)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630)           15         (1,615)       1,426                510          1,936
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4,763           36          4,799        2,311             (280)           2,031
构款项
利息收入变化                 46,738       8,143           54,881       34,910            (7,823)        27,087
负债
吸收存款                       7,505      2,534           10,039       13,163            (7,563)          5,6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
                             (1,421)           21         (1,400)      (7,975)           (2,589)       (10,564)
放款项
应付债券                          219          16            235        1,612                (90)         1,522
利息支出变化                   6,303      2,571            8,874        6,800          (10,242)         (3,442)
利息净收入变化               40,435       5,572           46,007       28,110             2,419         30,529
注 1:指当期平均余额减上期平均余额之差乘以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付息率
注 2:指当期平均收益率/平均付息率减去上期平均收益率/平均付息率之差乘以上期平均余额
注 3:指当期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减去上期利息收入/利息支出


       1. 利息收入

       2019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收入为 1,902.97 亿元。2018 年,本行利息收入为 3,601.66
亿元,同比增长 17.98%,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同比增加 9,380.10 亿元,同时
平均收益率上涨 20 个基点。2017 年,本行利息收入为 3,052.85 亿元,同比增长 9.74%,
主要是由于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加 7,965.80 亿元,但部分被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下降 5
个基点所抵销。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加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投资和存拆放同业等生息
资产平均余额增加。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的波动主要受客户贷款以及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波动影响。2016 年,本行利息收入为 2,781.98 亿元。

       (1)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6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最大的组成部分,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56.76%、54.91%、52.73%
和 48.49%。

       报告期内,本行客户贷款各组成部分的平均余额、利息收入和平均收益率如下表列
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1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贷款         1,628,112          35,476          4.39%     1,532,947         68,746        4.48%
个人贷款         2,428,525          64,939          5.39%     2,149,737        115,157        5.36%
票据贴现           444,992           7,599          3.44%       307,981         13,849        4.50%
合计             4,501,629         108,014          4.84%     3,990,665        197,752        4.96%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收入      平均收益率
公司贷款         1,256,050          55,170          4.39%     1,040,431         46,185        4.44%
个人贷款         1,729,080          93,877          5.43%     1,340,004         78,031        5.82%
票据贴现           297,877          11,934          4.01%       318,764         10,689        3.35%
合计             3,283,007         160,981          4.90%     2,699,198        134,905        5.00%
注 1:半年度数据已年化


       2019 年 1-6 月,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1,080.14 亿元。2018 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1,977.52 亿元,同比增长 22.84%,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平均余额较上年增长 7,076.58
亿元,且平均收益率上升 6 个基点。2017 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1,609.81 亿元,同比
增长 19.33%,主要是由于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加 5,838.09 亿元,但部分被平均收
益率下降 10 个基点所抵销。2016 年,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1,349.05 亿元。报告期内,本
行贷款平均余额持续增长,主要反映了本行持续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满足个人、
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信贷投放能力不断增强。报告期内,本行贷款收益率
由 2018 年的 4.96%回落到 2019 年 1-6 月的 4.84%,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落实国家关于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对普惠小微客户让利,同时大中型公司贷款利率下
行;本行贷款收益率由 2017 年的 4.90%上升到 2018 年的 4.96%,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
优化贷款结构,并受货币信贷政策和市场利率变动影响;本行贷款收益率由 2016 年的
5.00%下降到 2017 年的 4.90%,主要是受“营改增”后贷款利息收入价税分离等因素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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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公司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客户贷
款利息收入的 32.84%、34.76%、34.27%和 34.24%。2019 年 1-6 月,本行公司贷款利息
收入为 354.76 亿元。2018 年,本行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为 687.46 亿元,同比增长 24.61%。
2017 年,公司贷款利息收入为 551.70 亿元,同比增长 19.45%。2016 年,公司贷款利息
收入为 461.85 亿元。2016-2018 年,本行公司贷款利息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公司
贷款平均余额快速增加,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的波动所抵销。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
平均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加大对实体经济、基础设
施建设和战略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公司贷款规模整体增长。报告期内,本行公司
贷款收益率由 2018 年的 4.48%回落到 2019 年 1-6 月的 4.39%,主要是由于本行对普惠
小微客户让利,同时大中型公司贷款利率下行;本行公司贷款收益率由 2017 年的 4.39%
上升到 2018 年的 4.48%,主要是由于货币信贷政策偏紧,叠加市场利率上升,推升本
行新发放贷款利率走高;本行公司贷款收益率由 2016 年的 4.44%下降至 2017 年的
4.39%,主要是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营改增”后客户贷款利息收入价税分离以及非银
金融对银行业的冲击等多种因素影响。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客
户贷款利息收入的 60.12%、58.23%、58.32%和 57.84%。2019 年 1-6 月,本行个人贷款
利息收入为 649.39 亿元。2018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为 1,151.57 亿元,同比增长
22.67%。2017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为 938.77 亿元,同比增长 20.31%。2016 年,
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为 780.31 亿元。2016-2018 年,本行个人贷款利息收入持续增长,
主要是由于个人贷款平均余额快速增加,但部分被平均收益率的下降所抵销。报告期内,
本行个人贷款平均余额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坚持重点发展零售银行业务的战
略,大力发展个人贷款业务,助力居民消费转型升级,个人消费贷款大幅增加;2016
年-2018 年,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1)本行落实国家战略,将国
家对本行“三农”、小微贷款的优惠政策红利让利于客户,主动降低贫困户、小微企业
主、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2)与政府、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合作,降低业务风
险及成本,在可持续发展情况下部分让利于优质客户;3)“营改增”后贷款利息收入
价税分离;4)银行间竞争日趋激烈。2019 年 1-6 月个人贷款平均收益率较 2018 年基本
保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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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票据贴现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客户贷
款总利息收入的 7.04%、7.00%、7.41%和 7.92%。2019 年 1-6 月,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
入为 75.99 亿元。2018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为 138.49 亿元,同比增长 16.05%。
2017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为 119.34 亿元,同比增长 11.65%。2016 年,本行票据
贴现利息收入为 106.89 亿元。2016-2018 年,本行票据贴现利息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是
由于票据贴现平均收益率持续上升,但部分被票据贴现平均余额的波动所抵销。报告期
内,本行票据贴现平均余额由 2017 年的 2,978.77 亿元增长 3.39%到 2018 年的 3,079.81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有效地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本行票
据贴现平均余额由 2016 年的 3,187.64 亿元下降 6.55%到 2017 年的 2,978.77 亿元,主要
是由于本行不断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及产品投向,减少票据贴现规模;报告期内,本行票
据贴现收益率有所波动,主要是票据贴现市场利率变动所致。

    (2)投资利息收入

    本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此处所
指投资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生息资产;2016 年和 2017 年包括交易性金融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中的生息资产。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33.02%、
30.59%、31.20%和 35.30%。

    2019 年 1-6 月,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628.42 亿元,平均收益率 3.92%。2018 年,本
行投资利息收入 1,101.85 亿元,同比增长 15.67%,平均收益率为 3.96%,较 2017 年上
升 25 个基点。投资利息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当年投资平均余额和平均收益率均有所增
长。投资平均余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加大债券投资的配置力度,扩大投资规模;平
均收益率的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抓住利率中枢处于相对高位的市场机遇积极开展相关
业务,带动平均收益率同比提高。2017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952.59 亿元,同比下降
3.01%,平均收益率为 3.71%,较 2016 年下降 22 个基点。投资利息收入下降主要是由
于当年平均收益率下降,部分被平均余额的增长所抵销。平均收益率的下降主要是由于
本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主动控制同业投资规模,提升标准化债券占比,生息资产中投
资的收益率有所下降;平均余额增长是由于本行加大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规模。2016
年,本行投资利息收入 982.15 亿元。

    (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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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生息资产包括存放人民银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
准备金。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4.65%、5.45%、6.96%和 6.95%。

    2019 年 1-6 月,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88.57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1.62%。
2018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196.43 亿元,同比下降 7.60%,平均收益率
为 1.62%,与上年持平。利息收入的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8 年央行降准,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平均余额下降。2017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212.58 亿元,同比增长
10.02%,平均收益率为 1.62%,较 2016 年上升 4 个基点。利息收入的增长主要是由于
本行客户存款规模增长,存款准备金相应增长,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平均余额增长。2016
年,本行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利息收入 193.22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1.58%。

    (4)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包括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以及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分别占本行利息收入的 5.56%、
9.05%、9.10%和 9.26%。

    2019 年 1-6 月,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105.84 亿元,平均
收益率为 3.65%。2018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325.86 亿元,
同比增长 17.27%,平均收益率为 4.13%,与 2017 年持平。2017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77.87 亿元,同比增长 7.89%,平均收益率为 4.13%,较
2016 年下降 4 个基点。2016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收入 257.56
亿元,平均收益率为 4.17%。2016-2018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利息
收入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均余额持续增长,但
部分被平均收益率波动所抵销。2016-2018 年,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平
均余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把握资金市场机遇,适时开展资产投放。本行存拆放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2017 年平均收益率较 2016 年略有下降,主要是长期限资产逐
渐到期所致。

    2. 利息支出

    本行的利息支出包括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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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发行债券利息支出。2019 年 1-6 月,本行利息支出为 712.15 亿元,平均付息率为 1.56%;
2018 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1,260.44 亿元,同比增长 7.57%,平均付息率为 1.46%,较
2017 年上升 2 个基点;2017 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1,171.70 亿元,同比下降 2.85%,平
均付息率为 1.44%,较 2016 年下降 17 个基点;2016 年,本行利息支出为 1,206.12 亿元,
平均付息率为 1.61%。

       (1)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客户存款是本行资金的主要来源。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客户
存款利息支出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95.03%、93.49%、92.00%和 84.73%。

       2019 年 1-6 月,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676.79 亿元,平均付息率为 1.53%。2018 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1,178.36 亿元,同比增长 9.31%,平均付息率为 1.41%。2017 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1,077.97 亿元,同比增长 5.48%,平均付息率为 1.38%。2016 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 1,021.97 亿元,平均付息率为 1.49%。2016-2018 年,本行客户存
款利息支出的增加主要由于本行存款规模的持续增加。本行客户存款平均付息率由
2017 年的 1.38%增长 3 个基点到 2018 年的 1.41%,进一步增长到 2019 年 1-6 月的 1.53%,
主要是由于存款竞争加剧导致平均付息率上升;平均付息率由 2016 年的 1.49%下降 11
个基点到 2017 年的 1.38%,主要是由于本行实施更加精细化的利率管理。

       报告期内,本行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存款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付息率如下
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付息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付息率
公司存款
活期               794,415            2,738         0.70%       825,342          8,146        0.99%
定期               384,476            4,233          2.22%      383,964          8,122        2.12%
小计              1,178,891           6,971         1.19%     1,209,306         16,268        1.35%
个人存款
活期              2,533,721           3,875          0.31%    2,497,843          7,749        0.31%
定期              5,203,758          56,833          2.20%    4,630,411         93,819        2.03%
小计              7,737,479          60,708         1.58%     7,128,254        101,568        1.42%
存款总额          8,916,370          67,679         1.53%     8,337,560        117,836        1.41%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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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付息率   平均余额     利息支出     平均付息率
公司存款
活期               798,080         5,310        0.67%      683,353        4,624        0.68%
定期               359,633         7,796        2.17%      323,006        7,525        2.33%
小计              1,157,713       13,106        1.13%    1,006,359       12,149        1.21%
个人存款
活期              2,343,349        7,241        0.31%    2,123,418        6,464        0.30%
定期              4,305,472       87,450        2.03%    3,723,509       83,584        2.24%
小计              6,648,821       94,691        1.42%    5,846,927       90,048        1.54%
存款总额          7,806,534      107,797        1.38%    6,853,286      102,197        1.49%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主要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
金融资产款以及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2.80%、
4.09%、5.59%和 14.19%。

       2019 年 1-6 月,本行同业存拆放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19.95 亿元,平均付息率为 2.17%。
2018 年,本行同业存拆放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51.49 亿元,同比下降 21.38%,平均付息
率为 2.39%,与 2017 年持平。2017 年,本行同业存拆放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65.49 亿元,
同比下降 61.73%,平均付息率为 2.39%,较 2016 年下降 42 个基点。2016 年,本行同
业存拆放款项的利息支出为 171.13 亿元,平均付息率为 2.81%。2016-2018 年,本行同
业存拆放款项的利息支出持续下降,主要是由于同业存拆放款项平均余额持续下降,且
平均付息率也有所下降。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存拆放款项平均余额持续下降,主要是由
于本行优化负债结构,主动减少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本行 2017 年平均付
息率较 2016 年大幅下降,主要是由于本行优化期限结构。

       (3)应付债券利息支出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分别 15.41 亿
元、30.59 亿元、28.24 亿元和 13.02 亿元,分别占本行利息支出的 2.16%、2.43%、2.41%
和 1.08%。2016-2018 年,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呈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本行于 2016


                                              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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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及 2017 年分别发行了 300 亿元和 200 亿元的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3. 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

     净利差是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平均付息率之间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是
利息净收入与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的比率。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净利差分别为 2.51%、2.64%、2.46%和 2.34%,净利息收益率分别为 2.55%、
2.67%、2.40%和 2.24%。

     报告期内,本行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占比及其收益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收益率 4              收益率                  收益率                收益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客户贷款总额      47.80       4.84    45.48         4.96      41.89       4.90      38.34       5.00
投资 1            34.29       3.92    31.72         3.96      32.76       3.71      35.49       3.93
存放中央银行
                  11.71       1.62    13.82         1.62      16.76       1.62      17.40       1.58
款项 2
存拆放同业及
其他金融机构       6.20       3.65     8.99         4.13       8.59       4.13       8.77       4.17
款项 3
总生息资产       100.00       4.07   100.00         4.10     100.00       3.90     100.00       3.95
注 1:2018 年起包括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中的生息资产;2017 年及 2016 年包括交易性金融资
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应收款项类投资中的生息资产
注 2: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
注 3:包括存放同业款项、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拆出资金
注 4:半年度数据已年化


     2019 年 1-6 月,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 4.07%,较 2018 年减少了 3 个基点,主要原
因是,虽然收益率较高的客户贷款及投资的平均余额占比较 2018 年有所提升,但由于
本行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让利普惠小微客户,同时大
中型公司贷款利率下行,导致 2019 年 1-6 月客户贷款收益率下降,抵销了客户贷款及
投资的平均余额占比提升带来的正向影响。

     2018 年,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 4.10%,较 2017 年增加了 20 个基点,主要原因一方
面是收益率较高的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占比增长,收益率较低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由于央
行降准导致平均余额占比下降;另一方面客户贷款收益率由于本行主动优化贷款结构,
并受货币信贷政策和市场利率变动影响而提升,同时本行抓住利率中枢处于相对高位的
市场机遇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带动生息资产中投资的收益率提升。

                                              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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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总生息资产收益率为 3.90%,较 2016 年减少了 5 个基点,主要原因是,
一方面收益率较高的投资由于本行主动调整投资结构导致平均余额占比下降;另一方面
由于本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主动控制同业投资规模,提升标准化债券占比,导致生息
资产中投资的收益率有所下降,此外受“营改增”后贷款利息收入价税分离等因素影响,
客户贷款收益率也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本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占比及其付息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平均余额
                        付息率 3              付息率                  付息率                付息率
                 占比              占比                      占比                  占比
吸收存款          97.13       1.53    96.63         1.41      95.77       1.38      91.48       1.49
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拆放       2.02       2.17     2.49         2.39       3.37       2.39       8.12       2.81
款项 1
应付债券 2         0.85       3.98     0.88         4.03       0.86       4.01       0.40       4.30
总付息负债       100.00       1.56   100.00         1.46     100.00       1.44     100.00       1.61
注 1:包括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及拆入资金
注 2:包括已发行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及同业存单
注 3:半年度数据已年化


    2019 年 1-6 月,总付息负债付息率为 1.56%,较 2018 年增加了 10 个基点,主要原
因是,虽然付息负债中付息率较低的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占比有所上升,但由于上半年市
场存款竞争激烈导致吸收存款付息率有所上升。

    2018 年,总付息负债付息率为 1.46%,较 2017 年增加了 2 个基点,基本保持稳定。

    2017 年,总付息负债付息率为 1.44%,较 2016 年减少了 17 个基点,主要原因是付
息负债中付息率较低的吸收存款平均余额占比有所提升,同时各项付息负债付息率均有
所下降所致。

    2019 年 1-6 月,本行利息净收入 1,190.82 亿元,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 2018 年增
长 7.33%,净利差 2.51%,较 2018 年下降了 13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 2.55%,较 2018
年下降 12 个基点。本行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下降主要是由于 2019 年上半年本行生息
资产收益率在利率下行周期内下降,付息负债付息率因存款竞争激烈有所上升。

    2018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 2,341.22 亿元,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 2017 年增长
11.97%,净利差 2.64%,较 2017 年上升了 18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 2.67%,较 2017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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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上升 27 个基点。本行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不断优化资产负债
结构,加强利率管控,高收益资产的平均余额占比进一步提升,生息资产收益率上升。

    2017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 1,881.15 亿元,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较 2016 年增长
11.31%,净利差 2.46%,较 2016 年上升 12 个基点,净利息收益率 2.40%,较 2016 年
上升 16 个基点。本行净利差和净利息收益率上升主要是由于本行进一步加大贷款投放,
客户贷款平均余额和利息收入占比持续提升;同时优化负债结构,付息负债付息率进一
步下降。

    2016 年,本行利息净收入 1,575.86 亿元,净利差 2.34%,净利息收益率 2.24%。

    2019 年 1-6 月,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为 4.07%,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数 19
个基点;付息负债付息率为 1.56%,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数 42 个基点,具体比
较情况如下:




                                     6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可比上市银行平均             本行
       项目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规模       收益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占比       /付息率
客户贷款总额        59.02       4.50      56.52        4.42    59.21        4.31          61.09       4.49    54.32        4.96       58.03        4.54    47.80        4.84

投资                22.60       3.62      28.16        3.68    23.96        3.21          22.73       3.65    27.43        3.58       24.98        3.55    34.29        3.92

存放中央银行款
                    18.38       2.24      15.32        1.94    16.82        2.16          16.18       1.87    18.25        2.27       16.99        2.09    17.91        2.32
项及存拆放同业

总生息资产         100.00       3.89     100.00        3.83   100.00        3.69         100.00       3.88   100.00        4.09      100.00        3.89   100.00        4.07

吸收存款            84.83       1.57      85.36        1.60    80.12        1.81          84.62       1.55    68.72        2.38       80.73        1.78    97.13        1.53
同业及其他金融
                    10.95       2.48       8.47        2.65    15.84        2.33           9.36       2.52    22.81        2.95       13.49        2.59     2.02        2.17
机构存拆放款项
应付债券及其他       4.22       3.67       6.17        3.53     4.04        3.83           6.01       3.50     8.47        3.58        5.78        3.62     0.85        3.98

总付息负债         100.00       1.76     100.00        1.81   100.00        1.98         100.00       1.76   100.00        2.61      100.00        1.98   100.00        1.56

净利差                   -      2.13            -      2.02          -      1.71              -       2.12          -      1.48             -      1.89          -      2.51

净利息收益率             -      2.29            -      2.16          -      1.83              -       2.27          -      1.58             -      2.03          -      2.55
注:数据来源为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定期报告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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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在于:

    (1)本行生息资产中客户贷款占比相对较低,但客户贷款收益率高于同业可比上
 市银行。尽管本行信贷业务发展时间相对较短,存贷比仍有提升空间,但依托于大型
 零售银行的战略定位,本行积极发展零售信贷业务,零售贷款占比较高,而零售贷款
 受经济周期波动和利率市场化的冲击相对较低,并且对客户的议价能力更强,收益率
 更高,因此本行客户贷款收益率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

    (2)本行生息资产中投资的占比以及收益率均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报告期内,
 本行持续完善研究体系,不断提升投研能力,在合规稳健前提下,科学开展跨市场大
 类资产配置,合理匹配期限结构,努力捕捉市场波动的阶段性机会,使得生息资产中
 投资的收益率高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

    本行付息负债付息率低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在于受益于本行
广泛的营业网点和强大的吸储实力,本行付息负债平均余额中吸收存款占比大幅高于同
业可比上市银行,而吸收存款的付息率大幅低于同业存放、应付债券等负债。

(二)非利息收入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分别为 225.24 亿元、
268.73 亿元、364.57 亿元和 312.23 亿元,分别占营业收入的 15.91%、10.30%、16.23%
和 16.54%。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非利息收入的波动主要是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的波动所致。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339   41.46%   14,434   53.71%    12,737   34.94%    11,498   36.83%
其他非利息收入 1     13,185   58.54%   12,439   46.29%    23,720   65.06%    19,725   63.17%
非利息收入           22,524 100.00%    26,873 100.00%     36,457 100.00%     31,223 100.00%
注 1:其他非利息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资产处置
损益和其他收益


    1.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是本行非利息收入重要组成部分,且近年来增长迅速。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主要包括本行提供银行卡及 POS 服务、结算服务、资产管理服务、代理服

                                          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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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托管服务获得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2019 年 1-6 月,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93.39 亿元;2018 年,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44.34 亿元,同比增长 13.32%;
2017 年,本行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27.37 亿元,同比增长 10.78%;2016 年,本行
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为 114.98 亿元。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
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60%、5.53%、5.67%和 6.09%。报
告期内,本行积极拓展中间业务,满足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金融需求,2016-2018 年实现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的增长。报告期内,本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
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银行卡及 POS                          7,629              12,952          10,137            9,589
结算与清算                            3,546               5,985           3,533            2,069
理财业务                              2,077               4,589           4,836            4,390
代理业务                              2,760               4,330           3,847            3,747
托管业务                               377                    830             967              957
其他                                   311                    455             271              263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6,700               29,141          23,591           21,015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7,361)            (14,707)        (10,854)           (9,517)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9,339              14,434          12,737           11,498


       (1)银行卡业务

       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借记卡与贷记卡的跨行手续费、贷记卡的佣金、
分期费、取现费和年费,以及 POS 业务手续费、账户变动通知手续费收入等,收入由
规模和费率共同确定。其中,跨行手续费、贷记卡佣金、分期费、取现费及 POS 业务
手续费由交易金额和费率确定;贷记卡年费由发卡量和年费费率确定;账户变动通知手
续费收入由交易次数及账户变动通知手续费费率确定。报告期内,本行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贷记卡消费规模和分期交易规模。

       2019 年 1-6 月,本行实现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 76.29 亿元;2018 年,本行实
现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 129.52 亿元,同比增长 27.77%;2017 年,本行实现银行
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 101.37 亿元,同比增长 5.71%;2016 年,本行实现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 95.89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银行卡及 POS 手续费收入增长的原因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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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记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增长。贷记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贷记卡
消费规模和分期交易规模的增长。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贷记卡消费金额的年均复合
增长率达 30.22%,贷记卡分期交易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3.05%;2)自 2017 年 9 月
起,本行调整了储蓄账户变动通知短信业务的运营主体,报告期内账户变动通知手续费
收入上升,但对相关业务净收入无实质影响。

    (2)结算类业务

    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是本集团为机构或个人办理各项结算业务而取得的手续费
收入,包括电子支付手续费、单位结算与清算手续费、个人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由
结算业务单笔规模、交易笔数及费率共同确定。报告期内,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
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结算业务交易笔数,费率整体保持稳定。

    2019 年 1-6 月,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为 35.46 亿元;2018 年,本行结算与清
算手续费收入为 59.85 亿元,同比增长 69.40%;2017 年,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
为 35.33 亿元,同比增长 70.76%;2016 年,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为 20.69 亿元。
报告期内,本行结算与清算手续费收入快速增长,主要是本行加快传统业务向互联网金
融转型,拓宽支付渠道,电子支付业务高速发展,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结算业务交易笔数分别为 84.85 亿笔、154.89 亿笔、104.59 亿笔及 43.70 亿笔,
2016 年至 2018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88.27%。

    (3)理财类业务

    理财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为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理财服务而获得的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收入由理财产品保有份额及销售费率共同确定。报告期内,本行理财手续费收入
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理财产品规模和管理费率。

    2019 年 1-6 月,本行理财手续费收入 20.77 亿元;2018 年,本行理财手续费收入
45.89 亿元,同比下降 5.11%,原因主要是:1)资管新规颁布后,本行表外理财业务受
到一定影响,规模增速放缓;2)自 2018 年 1 月起,根据《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税〔2017〕56 号),本行开始缴纳资产管理增值税,2018 年本行缴纳
增值税 2.04 亿元。2017 年,本行理财手续费收入 48.36 亿元,同比增长 10.16%,主要
是由于本行理财业务投资能力及综合服务水平提升带动理财产品规模快速增长,2017
年本行理财产品日均规模较 2016 年增长超过千亿份;2016 年,本行理财手续费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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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0 亿元。

    (4)代理类业务

    代理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代理保险、代销基金、代销国债、代收代付类业务的手续
费等,收入由代理销售产品的规模和产品费率共同确定。报告期内,本行代理手续费收
入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代销保险产品结构和综合手续费率。

    2019 年 1-6 月,本行代理手续费收入为 27.60 亿元;2018 年,本行代理手续费收入
为 43.30 亿元,同比增长 12.56%;2017 年,本行代理手续费收入为 38.47 亿元,同比增
长 2.67%;2016 年,本行代理手续费收入为 37.47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代理手续费收
入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代理保险业务的增长,一方面,本行代理保险业务新单保费规模较
大,另一方面,本行积极响应监管号召,发展保险期交业务,期交比例持续上升,由于
期交保险业务的手续费率相对较高,因此带动本行代理手续费收入稳定增长。

    (5)托管业务

    托管业务收入主要包括向在本行托管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专户、商业银行理财、
信托财产、证券公司定向计划、证券公司集合计划、保险资金、私募投资基金等产品收
取的托管手续费,收入由托管资产规模及托管费率共同确定。报告期内,本行托管业务
收入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托管资产规模。

     2019 年 1-6 月,本行托管手续费收入为 3.77 亿元;2018 年,本行托管手续费收入
为 8.30 亿元,同比下降 14.17%,主要是由于受资管行业“去通道、去杠杆”影响,本
行托管资产规模下滑,其中,本行信托财产、证券公司定向计划和证券公司集合计划的
产品规模下降幅度较大,为积极应对行业形势的变化,本行加快托管业务的转型发展,
加大力度发展公募基金业务,但是公募基金业务收入的增长未能完全抵销托管资产规模
下滑带来的影响;2017 年至 2018 年本行托管资产规模由 4.39 万亿元下降到 4.04 万亿
元,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也相应下降;2017 年,本行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为 9.67 亿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2016 年,本行托管业务手续费收入为 9.57 亿元。

    (6)其他手续费收入

    其他手续费收入主要包括本行提供个人其他中间业务、贵金属业务、顾问及咨询服
务、中邮消费金融的提前还款手续费和滞纳金收入及其他服务收取的手续费,收入由相
关业务规模及费率共同确定。报告期内,本行其他手续费收入变化的主要驱动因素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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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消费金融的贷款业务规模、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和跨境银团贷款业务规模。

       2019 年 1-6 月,本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3.11 亿元;2018 年,本行其他手续费
及佣金收入 4.55 亿元,同比增长 67.90%;2017 年,本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71
亿元,同比增长 3.04%;2016 年,本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63 亿元。2016 年和 2017
年,本行其他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主要构成为人民币银团贷款业务和跨境银团贷款业务
手续费,整体保持稳定。自 2018 年起,由于中邮消费金融贷款业务快速发展,贷款规
模增长,提前还款手续费及滞纳金收入较 2017 年分别同比增长 255.97%和 434.20%,
因此带动本行其他手续费收入快速增长。

       (7)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主要包括本行开展代理及结算业务而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本行 2019 年 1-6 月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 73.61 亿元;本行 2018 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
147.07 亿元,同比增长 35.50%;本行 2017 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 108.54 亿元,同比增
长 14.05%;本行 2016 年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为 95.17 亿元。2016-2018 年,本行手续费
及佣金支出增长主要是邮政集团为本行代销金融产品规模的增长所致。

       2. 其他非利息收入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投资收益                                8,166        22,628          24,290            16,351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521       (14,279)           (160)             (208)
汇兑损益                                  686         2,641          (1,876)            2,987
其他业务收入                              444              600             690               590
资产处置损益                               (1)              67             (8)                 5
其他收益                                  369              782             784         不适用
合计                                   13,185        12,439          23,720            19,725


       (1)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及出售净收益、其他债权投资出售净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净收益及其他投资净收益。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投资收益分别为 81.66 亿元、226.28 亿元、242.90 亿元和 163.51 亿元。
2016 年-2018 年,本行投资收益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市场行情不断调整优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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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引起投资收益有所波动。

     (2)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主要来自于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变动所产生的净损益。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分别为 35.21 亿元、-142.79 亿元、-1.60 亿元和-2.08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按金融工具品种细分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债券及同业存单                               6             1,762             (353)                59
资产支持证券                              (84)                   66               -                -
证券投资基金                                64                   92               -                -
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                   3,520           (16,642)                 -                -
商业银行理财产品                          (18)               951                  -                -
其他 1                                      99              (621)                 -                -
衍生金融工具                              (66)               113              193            (267)
                            2
其中:汇率衍生金融工具                           -                -           205            (300)
         利率衍生金融工具                 (66)               113              (12)                33
               合计                      3,521           (14,279)            (160)           (208)
注 1:主要包括结构性存款及非上市股权等
注 2: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
规定,2018 年起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损益已包含在汇兑损益科目中


     2016 年度,本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2.08 亿元,产生净损失的主要原因是由于
本行当年新增人民币美元掉期衍生交易较多,但 2016 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走高,
导致汇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了 3.00 亿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017 年度,本行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为-1.60 亿元,产生净损失的主要原因是 2017 年市场收益率持续上行,虽
然本行的衍生金融工具产生了 1.93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但被持有的债券及同业存
单产品因收益率上升而导致的估值下降产生的 3.53 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所抵销为负。
2018 年度,本行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42.79 亿元,产生净损失的主要原因是本行投
资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因违约风险造成未来可变现净值的减少,确认了公允价值
变动损失 166.42 亿元。2019 年 1-6 月本行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35.21 亿元,主要原因
为本行投资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可回收金额预计增加 35.20 亿元,并计入当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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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同时其他投资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影响不大。

    (3)汇兑损益

    汇兑损益主要包括外币交易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损益以及外汇衍生金融工具产生
的损益。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汇兑损益分别为 6.86 亿元、
26.41 亿元、-18.76 亿元和 29.87 亿元。

    (4)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租赁收入和贵金属实物业务收入等。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4.44 亿元、6.00 亿元、6.90 亿元和
5.90 亿元。

    (5)资产处置损益

    资产处置损益主要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利得或损失和处置抵债不动产利得或损失。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0.01 亿元、0.67
亿元、-0.08 亿元和 0.05 亿元。

    (6)其他收益

    其他收益为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2019 年 1-6 月、2018 年和 2017 年,
本行其他收益分别为 3.69 亿元、7.82 亿元和 7.84 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其他
收益。2016 年此类政府补助在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涉及金额为 5.39 亿元。

(三)其他损益表项目

    1. 业务及管理费

    报告期内,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项目                    占比     2018 年     占比     2017 年    占比     2016 年   占比
                    1-6 月
储蓄代理费及其他    37,822    52.29%    73,012     49.60%     68,797   49.76%    61,038   48.64%
员工费用            23,528    32.53%    44,920     30.51%     41,812   30.24%    36,579   29.15%
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6,377   8.82%     21,690     14.73%     20,462   14.80%    20,175   16.08%
折旧与摊销            3,355   4.64%      4,610     3.13%       4,556    3.30%     4,690   3.74%


                                             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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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项目                    占比        2018 年       占比       2017 年    占比        2016 年       占比
                        1-6 月
其他                     1,251   1.73%         2,983       2.03%         2,641   1.91%           3,011      2.40%
业务及管理费合计        72,333 100.00%       147,215 100.00%           138,268 100.00%       125,493 100.00%
成本收入比 1           51.08%            -   56.41%               -    61.57%            -   66.47%               -
注 1: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业务及管理费合计分别为 723.33
亿元、1,472.15 亿元、1,382.68 亿元和 1,254.93 亿元。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成本收入比分别为 51.08%、56.41%、61.57%和 66.47%。2016 年
至 2018 年,本行业务及管理费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储蓄代理费和员工费用增加。

       (1)储蓄代理费及其他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储蓄代理费及其他为 378.22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
比例为 52.29%;2018 年,本行的储蓄代理费及其他为 730.12 亿元,同比增长 6.13%,
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49.60%;2017 年,本行的储蓄代理费及其他为 687.97 亿
元,同比增长 12.71%,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49.76%;2016 年,本行的储蓄代
理费及其他为 610.38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48.64%。2016 年至 2018 年,
本行储蓄代理费及其他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通过代理网点所吸收的客户存款持续
增长,具体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代理储蓄存款余额、代理储蓄存款日均余额、储蓄代理费和储蓄代
理费及其他的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代理储蓄存款余额                              6,030,027           5,675,215       5,197,773              4,610,334
  同比增长率                                           -               9.19%        12.74%                        -
代理储蓄存款日均余额                          5,878,056           5,405,895       4,991,199              4,324,363
  同比增长率                                           -               8.31%        15.42%                        -
储蓄代理费                                      38,837                 75,250           70,163             61,446
  同比增长率                                           -               7.25%        14.19%                        -
储蓄代理费及其他                                37,822                 73,012           68,797             61,038
  同比增长率                                           -               6.13%        12.71%                        -


                                                   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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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计算和支付储蓄代理费,本行
储蓄代理费和储蓄代理费及其他金额的变动趋势和幅度与代理储蓄存款基本一致,储蓄
代理费和储蓄代理费及其他金额的增长具有合理性。

       (2)员工费用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员工费用为 235.28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32.53%;2018 年,本行的员工费用为 449.20 亿元,同比增长 7.43%,占本行业务及管
理费的比例为 30.51%;2017 年,本行的员工费用为 418.12 亿元,同比增长 14.31%,
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30.24%;2016 年,本行的员工费用为 365.79 亿元,占本
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29.15%。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员工费用持续增长主要是由
于:1)本行逐步提升员工薪酬水平,与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2)本行落实国家要求,
优化用工结构,推进同工同酬,导致员工费用增长;3)本行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和住房公积金,随着五险一金缴费基数的提升,员工费用相应增长。

       (3)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本行的其他一般业务费用主要包含市场发展费用和机构运行费用。2019 年 1-6 月、
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其他一般业务费用分别为 63.77 亿元、216.90 亿元、
204.62 亿元及 201.75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分别为 8.82%、14.73%、14.80%
和 16.08%,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机构运行费用     3,760    58.96%   13,757    63.43%   13,636    66.64%   13,604    67.43%
市场发展费用     1,785    27.99%    5,728    26.41%    5,120    25.02%    5,011    24.84%
其他               832    13.05%    2,205    10.17%    1,706     8.34%    1,560     7.73%
合计             6,377   100.00%   21,690   100.00%   20,462   100.00%   20,175   100.00%


       1)机构运行费用

       机构运行费主要是本行日常运行所需要支出的房屋租赁费、安防费、钞币运送费、
办公费等。2019 年 1-6 月,本行机构运行费用为 37.60 亿元,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的比例为 58.96%;2018 年,本行机构运行费用为 137.57 亿元,同比增长 0.89%,占本

                                            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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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63.43%;2017 年,本行机构运行费为 136.36 亿元,同比
增长 0.24%,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66.64%;2016 年,本行机构运行费为
136.04 亿元,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67.43%。2019 年 1-6 月,本行机构运
行费用占比较 2018 年减少是由于随着新租赁准则的实施,2019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不再
于本科目列示经营租赁支出,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摊销列示于折旧与摊销科目,因此
房屋租赁费较 2018 年同期减少。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经营
效率不断提升,综合影响下,本行机构运行费保持稳定。

    2)市场发展费用

    市场发展费用主要是本行日常运营所需要开支的宣传费、营销支出、市场推广等费
用。2019 年 1-6 月,本行市场发展费用为 17.85 亿元,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
为 27.99%;2018 年,本行市场发展费用为 57.28 亿元,同比增长 11.88%,占本行其他
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26.41%;2017 年,本行市场发展费用为 51.20 亿元,同比增长
2.18%,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25.02%;2016 年,本行市场发展费用为 50.11
亿元,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24.84%。2016 年至 2018 年,本行市场发展费
用的增长主要是本行为进一步提升企业形象、扩大市场份额所投放的品牌形象宣传、市
场拓展费、客户维护费的增长所致。2019 年 1-6 月,本行市场发展费用相对较低,主要
是由于每年下半年为银行业传统营销旺季,相比上半年,本行预计下半年将增加市场发
展费用投入。

    3)其他

    本行其他费用是其他与银行业务及日常运营相关的费用,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的比例相对较低。2019 年 1-6 月,本行其他费用 8.32 亿元,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
的比例为 13.05%;2018 年,本行其他费用 22.05 亿元,同比增长 29.25%,占本行其他
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10.17%;2017 年,本行其他费用 17.06 亿元,同比增长 9.36%,
占本行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8.34%;2016 年,本行其他费用 15.60 亿元,占本行
其他一般业务费用的比例为 7.73%。

    (4)折旧与摊销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折旧与摊销费用为 33.55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
为 4.64%;2018 年,本行的折旧与摊销费用为 46.10 亿元,同比增长 1.19%,占本行业


                                      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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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3.13%;2017 年,本行的折旧与摊销费用为 45.56 亿元,同比下降
2.86%,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3.30%;2016 年,本行的折旧与摊销费用为 46.90
亿元,占本行业务及管理费的比例为 3.74%。报告期内,本行的折旧与摊销费用基本保
持稳定。

       (5)其他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其他费用合计分别为 12.51 亿
元、29.83 亿元、26.41 亿元和 30.11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的其他费用基本保持稳定。

       2. 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本行的税金及附加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城市维护建设税                     431                  737                660               560
教育费附加                         317                  546                484               406
房产税                              211                 414                352               309
营业税                                   -                 -                  -             2,403
其他                                    69              146                166               116
合计                              1,028                1,843              1,662             3,794


       本行的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
花税等。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税金及附加分别为 10.28 亿
元、18.43 亿元、16.62 亿元和 37.94 亿元。2016 年至 2017 年,本行税金及附加减少主
要是由于本行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营改增”政策,不再缴纳营业税;本行
2018 年的税金及附加与 2017 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

       3. 营业外收支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0.98 亿元、
2.50 亿元、2.79 亿元和 7.85 亿元,本行的营业外收入包括违约金、政府补助以及其他
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要求,本行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2016 年相关政
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营业外支出


                                             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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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4.33 亿元、28.87 亿元、66.37 亿元和 0.92 亿元,本行的营业外支出主要来源于
案件及诉讼预计损失、罚款和赔偿金支出。2017 年及 2018 年,本行营业外支出金额较
大,主要是由于本行当年根据诉讼及案件情况对预计负债进行了审慎计提。

       4. 资产减值损失

       2018 年起,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包括信用减值损失和其他资产减值损失。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以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1)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为 2018 年新增报表项目,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计提的信用减值损
失明细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存放同业款项                                                   (185)                 (846)
拆出资金                                                            134               80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39)                  669
发放贷款和垫款                                                25,850                43,134
金融投资
  债权投资                                                          521             10,236
  其他债权投资                                                      97                 69
信贷承诺                                                       1,523                  976
其他金融资产                                                        192               371
合计                                                          27,693                55,414


       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是本行信用减值损失的最
大组成部分。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 258.50
亿元和 431.34 亿元。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损失准备的变化原因分析请参见本节“一、
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一)主要资产分析/3. 客户贷款减值准备”。

       (2)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 2018 年起新增报表项目,包括除信用减值损失之外的资产减
值损失。2019 年 1-6 月和 2018 年,本行计提的其他资产减值损失为 0.03 亿元和 0.20
亿元。

                                         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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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16 年至 2017 年资产减值损失

       2017 年,本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267.37 亿元,同比增长 58.19%;2016 年,本
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为 169.02 亿元。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组成
部分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7 年                      2016 年
发放贷款和垫款                                                 21,127                       20,311
应收款项类投资                                                  2,336                       (2,119)
存放同业款项                                                    1,047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15                              -
拆出资金                                                         293                        (1,502)
其他                                                            1,519                          212
合计                                                           26,737                       16,902


       本行资产减值损失的最大组成部分是贷款减值损失。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计提
的贷款减值损失分别为 211.27 亿元和 203.11 亿元。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减值准备的变
化原因分析请参见本节“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一)主要资产分析/3. 客户贷
款减值准备”。

       5. 所得税费用

       本行所得税费用中当期和递延所得税分别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当期所得税费用                          8,031        16,255             10,502               5,803
递延所得税费用                         (4,667)      (15,152)            (7,100)             (2,651)
合计                                    3,364         1,103              3,402               3,152


       利润表中列示的所得税与根据法定税率计算得出的所得税金额差异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利润总额                              40,786         53,487             51,111              42,928
按适用税率 25%计算的所得税费
                                      10,197         13,372             12,778              10,731
用


                                           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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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减免税收入                          (6,870)         (11,205)         (9,633)           (7,748)
税费退还                                  -          (1,513)                 -                 -
不得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              37                 449             257               169
所得税费用                            3,364           1,103           3,402             3,152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33.64 亿元、
11.03 亿元、34.02 亿元和 31.52 亿元。2016 至 2018 年,本行所得税费用有所波动,并
于 2018 年显著下降,主要受本行持有的国债、地方政府债、铁道债、长期专项金融债
券及农户小额贷款等的减免税利息收入,以及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减免所得税的影响。根
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
的规定,对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于 2018 年,税
务局向本行退还了 2015 年及 2016 年缴纳的所得税款。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分别为 46.67
亿元、151.52 亿元、71.00 亿元和 26.51 亿元。2016 至 2018 年,本行的递延所得税费用
持续上涨,主要是受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因素影响所致。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实际所得税率分别为 8.25%、2.06%、
6.66%和 7.34%。

    6. 净利润

    2019 年 1-6 月本行的净利润为 374.22 亿元;2018 年本行的净利润为 523.84 亿元,
同比增长 9.80%;2017 年本行的净利润为 477.09 亿元,同比增长 19.94%;2016 年本行
的净利润为 397.76 亿元。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8,835       1,180,711        845,062        1,402,716


                                         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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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5,564)     (996,206)   (1,244,410)   (1,182,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3,271      184,505      (399,348)      220,45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0,631       880,879     1,254,608     2,056,3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4,598)     (970,204)     (775,265)   (2,391,66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3,967)      (89,325)      479,343      (335,3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938        8,250        68,335        80,07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501)      (25,113)       (8,605)      (10,16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437      (16,863)       59,730        69,91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150         1,168        (1,683)        2,520
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
                                         (147,109)       79,485       138,042       (42,468)
额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期末余额          255,311      402,420       322,935       184,89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明细及各期之间变动幅度如下表所示:




                                             64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1-6 月
                        金额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变动幅度       金额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
                        473,910       496,132            (8.65%)     543,115        (53.64%)    1,171,633
项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
                        116,240       377,760            不适用              -   (100.00%)         23,614
项净减少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
                                 -            -     (100.00%)         59,459         不适用              -
金净增加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减
                                 -      4,826           (38.60%)       7,860         32.37%         5,938
少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
                         37,331        19,667            不适用              -       不适用              -
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
                        147,491       277,921            20.95%      229,775         15.10%       199,637
金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3,863         4,405            (9.23%)       4,853        156.23%         1,894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8,835      1,180,711           39.72%      845,062        (39.76%)    1,402,716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
                     (426,496)       (635,226)            1.89%    (623,472)         14.06%     (546,636)
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
                             -                -     (100.00%)      (260,277)         不适用              -
项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出资
                       (8,654)         (4,216)          (83.21%)    (25,108)         37.99%      (18,195)
金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
                       (6,194)        (33,852)           不适用              -   (100.00%)       (56,701)
金净减少额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净增
                      (19,1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加额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
                             -                -     (100.00%)       (14,646)        (94.47%)    (265,028)
减少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
                      (79,277)       (130,468)            2.82%    (126,892)         (3.01%)    (130,835)
金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
                      (21,387)        (43,304)            8.89%     (39,768)          8.06%      (36,802)
付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6,206)      (20,167)           20.68%     (16,711)         (6.28%)     (17,8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
                        (78,165)     (128,973)           (6.23%)   (137,536)         24.77%     (110,231)
关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65,564)       (996,206)          (19.95%) (1,244,410)          5.26%    (1,182,2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13,271       184,505       (146.20%)      (399,348)     (281.15%)        220,457
量净额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存放中
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上述科目在报告期内的
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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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本行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由 2016 年的 11,716.33 亿元下降
到 2017 年的 5,431.15 亿元,主要是由于 2017 年本行客户存款同比增速下滑,同时本行
根据利率市场变化主动降低同业融入业务规模;本行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由 2017 年的 5,431.15 亿元下降到 2018 年的 4,961.32 亿元,主要是由于 2018 年本行客
户存款同比增速下滑,但部分被同业融入业务规模上升所抵销。

    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

    报告期内,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由 2016 年的 236.14 亿元减少到
2017 年的 0 亿元,主要是由于 2017 年本行根据资产收益情况适当加大了存放同业的投
放安排,存放同业业务规模有所增加,2017 年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为净增加;本
行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减少额由 2017 年的 0 亿元增加到 2018 年的 3,777.60 亿元,
主要是由于(1)2018 年,央行数次下调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本行法定存款准
备金较 2017 年有所下降;(2)本行 2018 年存放同业规模下降,其原因在于:一方面,
由于业务形态发生改变,存放同业部分业务被投资同业存单等标准化业务替代,另一方
面,本行主动减少存放同业,并将更多资金配置在收益较高的资产上。

    3.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报告期内,本行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业务规
模持续扩大,收入和利润水平不断提高。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存放中央银行和
同业款项净增加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上述科目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 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

    报告期内,本行发放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持续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积极支持实体
经济,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加大对公司客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同时
积极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国家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政策方针,坚持大型零售银
行战略定位,个人贷款保持快速增长,因此贷款规模整体增长。

    2.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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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本行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仅在 2017 年净增加,主要是由于 2017
年本行存款规模增长导致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相应增加;同时本行根据资产收益情况适当
加大了存放同业的投放安排,存放同业业务规模有所增加。

    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

    报告期内,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净减少额由 2016 年的 2,650.28 亿元下降到
2017 年的 146.46 亿元,并进一步下降到 2018 年的 0 亿元,是本行根据市场行情及自身
资金运用需求进行的正常业务安排。

    4.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 1,304.68
亿元、1,268.92 亿元和 1,308.35 亿元。报告期内,本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基本保持稳定。其中 2017 年本行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有小幅下降,主要是
由于本行于当年主动降低同业融入业务规模,利息支出相应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 2016 年的 2,204.57 亿元下
降到 2017 年的-3,993.48 亿元,主要是由于本行根据利率市场变化和资产收益情况,主
动降低同业融入业务规模,增加存放同业业务规模,同时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由于本行存
款规模扩大而上升;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 2017 年的-3,993.48 亿元增长
到 2018 年的 1,845.05 亿元,主要是由于 2018 年降准后本行法定存款准备金较 2017 年
有所下降,同时本行存放同业规模下降。因此,本行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有所波动,是受央行政策、资金市场变化等因素影响,基于正常商业考虑做出的业
务安排所致。报告期内,本行未曾出现过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
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情况,流动性指标
均满足监管要求,未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而面临经营风险。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 2,525.74 亿元、7,583.44 亿元、
11,405.73 亿元和 19,442.44 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投资支付的现金。2019 年 1-6 月、2018 年、
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为 6,028.11 亿元、9,638.76 亿元、7,664.11

                                       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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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和 23,842.63 亿元。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发行境外优先股和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发行债券收到的
现金分别为 319.38 亿元、77.50 亿元、204.89 亿元和 299.70 亿元。此外,本行 2016 年
完成首次公开发行 H 股,募集资金净额 501.02 亿元;2017 年完成境外优先股发行,募
集资金净额 478.46 亿元。

    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包括用于向股东支付现金股息和已发行债券支
付的利息。2019 年 1-6 月、2018 年、2017 年及 2016 年,本行分配股利支付的现金分别
为 0 亿元、143.11 亿元、59.72 亿元和 90.00 亿元,已发行债券支付的利息分别为 9.17
亿元、30.52 亿元、21.30 亿元和 11.27 亿元。

四、对其他事项的分析

(一)资本性承诺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签约的资本性承诺分别为 30.67 亿元、38.60 亿元、23.60 亿元和 18.42 亿
元。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已签订但未履行合同 1                    3,067            3,860            2,360           1,842
注 1:本行的资本性承诺主要包括购置固定资产及装修工程的已签订但未履行合同金额


(二)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违约或其信用评级、履约能力降低而造成损失
的风险。本行信用风险主要来源包括:贷款业务、资金业务(含存拆放同业、买入返售、
企业债券和金融债券投资以及同业投资等)、表外信用业务(含担保、承诺等)。

       本行一贯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在结合本行贷款组合风险
特征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行业执行更严格的风险甄别标准,保持
充足的风险抵补能力。


                                                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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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自 2018 年起适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在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变化包括了采用预
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资产减值进行评估。新准则下本行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
复杂的模型和大量的假设,风险管理方面的主要变化如下:一是增加了管理前瞻性,新
准则实施后,减值准备由原来采用个别方式评估及组合方式评估转变为按信用风险预期
损失进行计提。二是提升了监测全面性,新准则对资产进行“三阶段”划分计量减值准
备,综合考虑了债项的逾期、五级分类、评级变化以及外部负面消息等内容,对信用风
险各项监测指标进行了整合,“三阶段”结果能够更加全面直观地反映债项信用风险。
三是部分金融工具减值计提增加,由于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资
产进行减值评估,本行增加了如发放贷款及垫款、存放同业款项、金融投资、拆出资金、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及贷款承诺等表外承诺的减值计提,增强了对信用风险的抵补能
力。

       1.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未考虑任何抵质押品、净额结算协议或其他信用增级措施的最大信用风险
敞口如下表列示(对于表内资产,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以资产负债表中账面净额列示):

                                                                                     单位:百万元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表内资产项目相关的
信用风险敞口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21,107            1,155,444         1,364,392           1,259,035
存放同业款项                      49,361             140,351            296,758             175,776
拆出资金                         275,405             285,622            315,999             193,287
衍生金融资产                       3,755               7,166              6,584               6,1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239,687            141,974              73,131
应收利息                         不适用               不适用             41,878              33,448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50,381            4,149,538         3,541,571           2,939,217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债
                                 314,145             339,572            119,992              68,976
务工具
  债权投资                     3,237,043            2,861,922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208,039             183,350             不适用             不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不适用            247,278             237,932
债务工具


                                              65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935,735            736,154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不适用          1,424,558          1,498,524
其他金融资产                        16,117                 13,343            14,478              3,042
小计                             9,919,948            9,375,995           8,451,197          7,224,701
表外资产项目相关的
信用风险敞口
信贷承诺                           690,787                646,795           643,998            524,909
合计                            10,610,735         10,022,790             9,095,195          7,749,610


       2. 最大信用风险敞口——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金融工具(适用于 2019 年 1-6 月及
2018 年度)

       根据风险等级特征,将纳入信用减值损失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风险等级区分为“风险
等级一”“风险等级二”“风险等级三”“违约”。“风险等级一”指资产质量良好,
存在足够的证据表明资产预期不会发生违约;“风险等级二”指资产质量较好,没有理
由或者没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资产预期会发生违约;“风险等级三”指出现可能引起或者
已经出现引起资产违约的不利因素,但尚未出现违约事件或者未出现重大违约事件; 违
约”的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下表对纳入预期信用损失评估范围的金融工
具的信用风险敞口进行了分析。下列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即本行就此类资产的最大信用
风险敞口。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总计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存放同业款项、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
金融资产
信用等级
  风险等级一                                 427,859                  -               -        427,859
  风险等级二                                   43,490                 -               -         43,490
  风险等级三                                      150                 -               -             150
  违约                                                -               -               -               -
账面总额                                     471,499                  -               -        471,499



                                                65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总计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损失准备                              (2,138)             -                -     (2,138)
账面价值                               469,361              -                -    469,361
企业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信用等级
  风险等级一                          1,540,978        1,115                 -   1,542,093
  风险等级二                             3,296         8,777                 -     12,073
  风险等级三                                    -     12,019               83      12,102
  违约                                          -           -        13,148        13,148
账面总额                              1,544,274       21,911         13,231      1,579,416
  损失准备                             (62,930)       (8,590)       (12,175)      (83,695)
账面价值                              1,481,344       13,321             1,056   1,495,721
个人贷款和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
信用等级
  风险等级一                          2,507,856             -                -   2,507,856
  风险等级二                             5,132         6,668                 -      11,800
  风险等级三                                    -      3,831                 -       3,831
  违约                                          -           -        26,627        26,627
账面总额                              2,512,988       10,499         26,627      2,550,114
  损失准备                             (41,960)       (3,398)       (22,239)      (67,597)
账面价值                              2,471,028        7,101             4,388   2,482,517
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信用等级
  风险等级一                           205,430           156                 -    205,586
  风险等级二                             2,453              -                -       2,453
  风险等级三                                    -           -                -           -
  违约                                          -           -                -           -
账面价值                               207,883           156                 -    208,039
金融投资-债权投资
信用等级

                                          65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预期信用损失阶段
               项目
                               第 1 阶段      第 2 阶段    第 3 阶段
                               12 个月      整个存续期   整个存续期           总计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
  风险等级一                       3,198,943            -                 -   3,198,943
  风险等级二                         32,091         9,364                 -     41,455
  风险等级三                            104           398             6,141      6,643
  违约                                       -          -             7,643      7,643
账面总额                           3,231,138        9,762         13,784      3,254,684
  损失准备                           (2,875)      (3,141)        (11,625)      (17,641)
账面价值                           3,228,263        6,621             2,159   3,237,043


    信贷承诺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计提预计负债后的余额,其信用风险敞口主要分布于
阶段一,信用风险等级为“风险等级一”。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包括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
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本行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汇率
风险(包括黄金)。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根据全行风险偏好,将市场风险控制在
可承受的合理范围内,实现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最大化。

    本行对市场风险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涵盖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全流程。目
前,本行已经制定了市场风险管理办法、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划分、金融资产估值管理
等基本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划分标准进行银行账簿和交易账簿划分,并采取相应的市场
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方法。

    本行亦承担代客衍生投资组合的市场风险,并通过与其他金融机构间的背对背交易
对冲该风险。

    1.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要素发生不利变动而可能给本行造成损
失,或者影响本行收益或经济价值的风险。本行使用重定价缺口分析以衡量潜在利率风
险敞口。本行主要通过设置久期缺口、利率敏感性缺口等限额,调整资产与负债的重定
价期限结构和匹配资产与负债组合来管理利率风险。

                                       65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的利率风险敞口如下表列示。下表根据合同约定的重
新定价日或到期日中的较早者,按本行的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分类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1 个月至       3 个月至        1 年至
               1 个月以内                                                      5 年以上       非计息        合计
                                 3 个月          1年            5年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
                 1,117,029                 -              -               -               -      46,516     1,163,545
央银行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           5,857         3,985         39,473                 -               -            46     49,361

拆出资金              66,127        10,023         89,112         109,751                 -        392       275,405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3,755        3,755
买入返售金融
                     104,664        29,590         10,048                 -               -        293       144,595
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
                     599,787       463,660      3,383,535          77,755           9,285        16,359     4,550,381
款
交易性金融资
                      12,308        28,359         71,527          12,931          33,720       157,391      316,236
产
债权投资             160,181       603,351        567,061       1,027,948         837,866        40,636     3,237,043

其他债权投资           7,852        12,008         25,094         154,246           4,995         3,844      208,039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553             553
投资
其他金融资产                -              -              -               -               -      16,117       16,117

金融资产总额     2,073,805       1,150,976      4,185,850       1,382,631         885,866       285,902     9,965,030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
融机构存放款          70,031           221          1,219               347               -        147        71,965
项
拆入资金              18,416         5,465          9,518                 -               -        289        33,688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4,049        4,049
卖出回购金融
                     163,991         4,263          3,887                 -               -        158       172,299
资产款
吸收存款         3,695,904         644,550      3,429,551       1,234,217                 -      96,969     9,101,191

应付债券               4,992        12,432          8,104                 -        74,941         1,811      102,280

其他金融负债                -              -              -               -               -      48,704       48,704

金融负债总额     3,953,334         666,931      3,452,279       1,234,564          74,941       152,127     9,534,176

利率风险缺口    (1,879,529)        484,045        733,571         148,067         810,925       133,775      430,854



       2. 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之间币种结构不平衡产生的外汇敞口因汇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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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利变动而蒙受损失的风险。本行通过限额、资产负债币种结构匹配来管理汇率风险,
并适当运用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是货币远期及货币利率互换)管理外币资产负债组合和
结构性头寸。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受外汇汇率变动影响的风险敞口如下表列示。本行人
民币敞口列示在下表中用于比较。本行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表外信贷承诺按原币
以等值人民币账面价值列示。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美元           其他货币
                                  人民币                                              合计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162,354           1,124               67        1,163,545
存放同业款项                          45,059            2,355             1,947          49,361
拆出资金                             242,093           33,312                  -        275,405
衍生金融资产                               535          3,134               86               3,7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44,595                  -                -        144,595
发放贷款和垫款                      4,533,145          12,511             4,725       4,550,38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90,605           25,631                  -        316,236
债权投资                            3,222,966          14,077                  -      3,237,043
其他债权投资                         197,181           10,858                  -        208,0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553                -                -              553
其他金融资产                           8,349            7,768                  -         16,117
金融资产总额                        9,847,435         110,770             6,825       9,965,030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71,965                  -                -         71,965
拆入资金                              18,341           15,347                  -         33,688
衍生金融负债                               482          3,567                  -             4,0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2,299                  -                -        172,299
吸收存款                            9,056,795          43,931              465        9,101,191
应付债券                             102,280                  -                -        102,280
其他金融负债                          38,639           10,065                  -         48,704
金融负债总额                        9,460,801          72,910              465        9,534,176
资产负债表内敞口净额                 386,634           37,860             6,360         430,854


                                           65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美元         其他货币
                              人民币                                            合计
                                             折合人民币     折合人民币
衍生金融工具的净名义金额           (776)            6,464             (5,998)          (310)
信贷承诺                         672,699            9,395              8,693      690,787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
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引起本行流动性风险的事件
或因素包括:存款客户支取存款、贷款客户提款、债务人未按期偿还本息、资产负债期
限过度错配、资产变现困难、经营亏损、融资能力下降等。本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
目标是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实现及时识别、计量和有效管控流
动性风险,确保本行在正常经营及压力状态下,满足流动性需求和履行对外支付义务。
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有效平衡资金来源与运用的节奏和结构。

    本行按季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识别潜在流动性风险,并根据监管和内部管
理要求不断改进压力测试方法。测试结果显示,在多种情景压力假设下,本行均能通过
监管规定的最短生存期测试。

    本行资金来源以零售存款为主,负债稳定性强;资产中现金和合格优质债券占比较
大,变现能力较强。报告期内,本行各项流动性监管指标运行正常,流动性整体充足、
安全可控。

    依据财务报告日至合同到期日的剩余期限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进行的到期分析
如下表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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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百万元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逾期        即期偿还       1 个月以内 1 个月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78,409               -             513                    -             -                -   1,084,623     1,163,545
存放同业款项                         -        5,857               -            4,031           39,473                -                -             -     49,361
拆出资金                             -              -       66,182         10,345              89,127          109,751                -             -    275,405
衍生金融资产                         -              -          733              265             2,172              585                -             -      3,75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104,769         29,717              10,109                -                -             -    144,595
发放贷款和垫款                9,952                 -      217,474        361,684           1,439,362          795,921      1,725,988               -   4,550,381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71       96,183         11,881         29,635              85,395           14,234         76,746        2,091       316,236
  债权投资                    1,043                 -       19,981        122,152             447,970        1,464,705      1,181,192               -   3,237,043
  其他债权投资                       -              -         5,992        10,096              28,040          158,916          4,995               -    208,03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500               53          553
其他金融资产                  1,101           9,702            139             2,391               52              498          2,061          173        16,117
金融资产总额                 12,167         190,151        427,151        570,829           2,141,700        2,544,610      2,991,482     1,086,940     9,965,030
负债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       69,737            342              229             1,299              358                -             -     71,965
拆入资金                             -              -       18,568             5,541            9,579                -                -             -     33,688
衍生金融负债                         -              -          701              229             2,666              453                -             -      4,04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164,128             4,277            3,894                -                -             -    172,299

                                                                         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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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逾期       即期偿还       1 个月以内 1 个月至 3 个月   3 个月至 1 年     1 年至 5 年     5 年以上       无期限       合计
吸收存款                   -    3,360,579        351,414        656,150         3,471,070      1,261,978                -            -   9,101,191
应付债券                   -              -         4,992        13,338             9,009              -         74,941              -    102,280
其他金融负债               -       17,143           8,798        19,820               194            850          1,899              -     48,704
金融负债总额               -    3,447,459        548,943        699,584          3,497,711     1,263,639         76,840              -   9,534,176
流动性净额          12,167     (3,257,308)      (121,792)      (128,755)       (1,356,011)     1,280,971      2,914,642     1,086,940     430,854




                                                               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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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行资产涉及包商银行事件的情况

    1. 事项发生

    2019 年 5 月 24 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公告,鉴于包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为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
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有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决定自 2019 年 5 月 24 日起对
包商银行实行接管(以下简称“包商事件”),接管期限一年。

    2. 事项进展

    2019 年 5 月 26 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就接管包商银行问题答记者问。人民
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负责人明确指出: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会同有关方面于 2019
年 5 月 24 日依法联合接管包商银行,接管期限为一年;托管的目的是保障包商银行正
常经营,各项业务不受影响;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和存款保险基金对个人储蓄存款
本息全额保障,个人存取自由,没有任何变化;接管后,包商银行个人理财各项业务不
受影响,原有合同继续执行,无需重签;接管后,包商银行银行卡照常使用,具有银联
标识的银行卡可继续在各家银行通存通兑,网上银行业务照常运营,不受影响;接管后,
包商银行正常经营,个人存、贷、汇等各项业务照常办理,无需个人配合做任何工作。

    3. 预计对报告期及 2019 年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行在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在接管组的整体部署下,有序安排、
妥善处理业务风险,整体风险可控。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涉及包商银行的表内外业务本息合计 42.11 亿元(其
中本金 41.38 亿元,利息 0.73 亿元)。其中,表内业务包括票据贴现以及投资的底层资
产为包商协议存款的资管计划,涉及本息合计约 18.04 亿元(其中本金 17.88 亿元,利
息 0.16 亿元),约为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的 0.02%,占比较小。表外非保
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资底层资产涉及包商银行的协议存款和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本
息约合 24.07 亿元(其中本金 23.50 亿元,利息 0.57 亿元),约为本行表外非保本理财
产品规模的 0.30%,占比较小。

    根据《关于包商银行承兑汇票保障安排的公告》,对同一持票人持有合法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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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 5,000 万元以上的,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承兑金额提供 80%的
保障;未获保障的剩余 20%票据权利,包商银行应协助持票人依法追索。同时本行就前
述资管计划已责成相关资管计划管理人按照接管组的统一安排,与包商银行接管组和存
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债权转让与收购协议》签署。

    本行根据与接管组沟通确定的受偿情况,针对表内投资的未获保障部分已全额计提
减值。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于上述票据贴现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07 亿元,
对于上述投资的资产管理计划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0.99 亿元,合计计提金额约为本行
2019 年 1-6 月利润总额的 0.75%,对本行财务及经营情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本行将继续密切关注包商事件进展,积极参与后续受偿,保障本行合法权益。

五、主要财务、监管指标分析

(一)主要财务指标

    1. 本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

                                          加权平均净资产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年度                      项目
                                              收益率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7.91%                0.43              0.43
2019 年
 1-6 月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7.79%                0.42              0.42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31%               0.62              0.62
2018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2.72%               0.64              0.64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07%               0.59              0.59
2017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4.33%               0.65              0.6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3.44%               0.55              0.55
2016 年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
                                                    13.27%               0.55              0.55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 本行主要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2019 年 1-6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1                         0.38%           0.57%          0.55%          0.51%
             2
成本收入比                                51.08%        56.41%           61.57%         66.47%
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 3(元)                 1.40            2.28         (4.93)           2.72
每股现金流量净额 4(元)                   (1.82)            0.98             1.70        (0.52)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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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平均资产×100%,平均资产=(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注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注 3:每股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经营现金流量净额/总股本
注 4: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总股本


(二)主要监管指标

    1. 本行最近三年及一期监管指标

    根据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本行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表列示:
                                                    2019 年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指标                                 指标       6 月 30 日/
                    指标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类别                                 标准         2019 年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1-6 月
 流动性   流动性比例 1                  ≥25%         63.55%      61.17%      42.10%      38.37%
 风险     流动性覆盖率 2               ≥100%       195.76%      225.20%     145.79%     128.19%
          不良资产率 3                   ≤4%          0.50%       0.51%       0.33%       0.32%
          不良贷款率 4                   ≤5%          0.82%       0.86%       0.75%       0.87%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5          ≤10%         28.59%      29.78%      35.04%      44.34%
          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 6      ≤15%         37.70%      41.49%      45.20%      54.39%
          全部关联度 7                  ≤50%          1.73%       0.75%       0.42%       0.02%
信用风险 拨备覆盖率 8                  ≥150%        396.11%     346.80%     324.77%     271.69%
          贷款拨备率 9                  ≥2.5%         3.23%       2.99%       2.44%       2.37%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10                 -        0.59%       1.24%       1.61%       1.58%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11                 -       12.24%      25.01%      21.39%      12.95%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12                 -       53.36%      75.09%      92.74%      88.37%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13                 -       68.10%      83.55%      88.95%      80.28%
                                  14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           ≤20%          5.80%       6.32%       8.69%       8.27%
          成本收入比 15                 ≤45%         51.08%      56.41%      61.57%      66.47%
盈利能力 资产利润率 16                  ≥0.6%         0.38%       0.57%       0.55%       0.51%
          资本利润率 17                 ≥11%          7.91%      12.31%      13.07%      13.44%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8         ≥7.5%         9.25%       9.77%       8.60%       8.63%
资本充足 一级资本充足率 19              ≥8.5%        10.26%      10.88%       9.67%       8.63%
          资本充足率 20                ≥10.5%        12.98%      13.76%      12.51%      11.13%
注 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
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他应收款、一
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债券投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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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
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
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
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他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注 2:流动性覆盖率=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未来 30 天现金净流出量×100%。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
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 2018 年第 3 号),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 100%
注 3:不良资产率=不良资产余额/资产总额×100%
注 4:不良贷款率=不良贷款余额/贷款总额×100%
注 5: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是指
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铁路总公
司。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余额为 1,768.03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
的 28.59%。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授信中包括本行历史上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提供的 2,400 亿元授
信额度,该额度得到监管部门认可
注 6: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最大一家集团客户
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注 7: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注 8:拨备覆盖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不良贷款余额×100%。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包括以摊余成本计
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
注 9:贷款拨备率=贷款减值准备余额/贷款余额×100%
注 10: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
间减少金额)×100%
注 11: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
间减少金额)×100%
注 12: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
间减少金额)×100%
注 13: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
间减少金额)×100%
注 14: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
注 15: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100%
注 16: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平均资产总额×100%
注 17:资本利润率=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100%
注 1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 19: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注 20: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合计×100%


    2. 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按照 2012 年颁布的《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政策文件要求,报告期内,
本行资本充足水平如下表列示:

                                                                       单位:百万元,百分比除外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本净额                      618,414               593,729             555,445          444,919
核心一级资本                  442,604               423,374             383,431          346,574
核心一级资本扣除              (1,774)               (1,696)             (1,758)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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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19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440,830               421,678             381,673          344,817
其他一级资本                   47,933                47,927              47,887                 6
其他一级资本扣减
                                    -                     -                   -                 -
项目
一级资本净额                  488,763               469,605             429,560          344,823
二级资本                      129,651               124,124             125,885          100,096
二级资本扣减项目                    -                     -                   -                 -
信用风险加权资产            4,421,153           3,974,794             4,116,135        3,718,006
市场风险加权资产               53,950                50,915              65,823           35,037
操作风险加权资产              290,510               290,510             258,539          242,865
风险加权资产合计            4,765,613           4,316,219             4,440,497        3,995,908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
                               9.25%                 9.77%               8.60%            8.63%
率
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6%                10.88%               9.67%            8.63%
资本充足率                    12.98%                13.76%              12.51%           11.13%


       2012 年 11 月 30 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
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 号),该通知规定,
过渡期内,逐步引入储备资本要求(2.5%),商业银行应达到如下分年度资本充足率要
求(于 2018 年底过渡期结束):除系统重要性银行外,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商业银行须分别保持其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7.5%、7.5%、7.1%和 6.7%,一级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8.5%、8.5%、
8.1%和 7.7%,资本充足率不低于 10.5%、10.5%、10.1%和 9.7%。报告期内,本行资本
充足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2)不良贷款比例

       本行五级分类制度下的不良贷款金额及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好的水平。本行奉行稳
健审慎的风险偏好,不断丰富风险管理方法和工具,加强不良贷款处置,控制不良贷款
增长速度。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 0.82%、0.86%、0.75%和 0.87%,基本保持稳
定,均远低于监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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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 28.59%、29.78%、35.04%和 44.34%。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最大的单一借款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
款余额为 1,768.03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28.59%。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授信中
包括本行历史上为中国铁路总公司提供的 2,400 亿元授信额度,该额度得到监管部门认
可。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扣除中国铁路总公司在该经监管部门批准额度下的贷款余
额 1,650 亿元后,本行对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贷款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的 1.91%。

    (4)流动性指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流动性比例分别为 63.55%、61.17%、42.10%和 38.37%,流动性覆盖率分别
为 195.76%、225.20%、145.79%和 128.19%。报告期内流动性比例和流动性覆盖率符合
监管标准。

    (5)贷款拨备率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贷款拨备率分别为 3.23%、2.99%、2.44%和 2.37%。根据 2012 年开始实施
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的指导意见》(银监发
〔2011〕44 号)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除外)应当于 2016 年底前达
到贷款拨备率不低于 2.5%的要求,2016 年底前未达要求的,应当制定达标规划,并向
中国银监会报告,最晚于 2018 年底达到要求。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以及本行贷款拨
备政策和会计政策计提贷款减值准备。按照监管口径,本行贷款拨备率达到监管要求。

六、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对本行的影响

    本行的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五、重
大诉讼和仲裁情况”的相关内容。

    本行不存在重大对外担保情况。

    本行其他或有事项和期后事项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十
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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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对发行人即期回报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行将及时有效地将募集资金投入使用,从而实现合理的资本回
报水平。但是由于募集资金运用产生的效益可能无法在短期内明显体现,在股本增加的
情况下,本行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可能面临下降的风险。

(二)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1. 必要性分析

       为促进中国银行业的规范健康发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资本管理办
法(试行)》《中国银监会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
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2〕57 号)等规定,对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不断提高。

       作为中国领先的大型零售银行,本行一直坚持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
的市场定位,聚焦实体经济,切实发挥自身战略与中国经济发展战略高度契合的优势,
致力于为中国经济转型中最具活力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为保障本行未来业务平稳健康
发展,并满足监管机构日益严格的资本充足率要求,本行需通过 A 股发行进一步夯实
资本实力,建立长效资本金补充机制,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 可行性分析

    本行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有效促进本行业务发展,夯实财务基础,保持稳健的财
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实现该目标,本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巩固核心业务优势并实现业务多
元化

    本行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并促进战略落地实施。新的发展形势下,本行不断巩
固核心业务优势,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针对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积
极拓展中间业务,实现收入多元化。

    (2)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本行已构建了现代化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治理架构,并于 2016 年 9 月实现 H 股上
市后,不断健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增强对重点风险的预警和防控,筑牢防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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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风险的安全防线,有利于募集资金得到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

(三)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本行现有业务的关系,本行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上市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推动本行主
营业务的快速发展,符合本行及股东的利益。

    人员方面,本行通过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薪酬管理、绩效管理、
人才引进和职业发展体系建设水平,优化员工队伍结构,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培养发
展机制,持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技术方面,本行始终重视专业技术和产品创新,不断推进系统平台化、云计算应用
的企业级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实验室作用,通过构建大数据平台,建立风
险、征信等模型库建设“智慧型银行”,为本行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支持。

    市场方面,本行拥有全国最多的营业网点数量和庞大的客户基础。新的发展时期,
本行将把握市场主动,在巩固核心业务优势的同时不断拓展新兴业务领域。

(四)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即期回报有所下降的情况,本行将有效运用本次募集资
金,强化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本行经营效益,充分保护本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充实本行的资本金(商业银行业务具有一定特殊
性,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而非具体募投项目)。本行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推动各项业务快速发展,提升盈利水平,增强本行资本实力,为本行的长期发展提
供有力支持。

    2. 加强本行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本行将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并强化经营决策程序,降低付息成本
和各项费用支出,提升资产业务收益率和利差水平,为股东积极创造资本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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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强化风险管理措施

    本行将持续加强建设风险管理体系,不断提高风险管理的水平,提高有效防范和计
量风险的能力,不断完善前中后台一体化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支撑业务的稳健发
展。

       4. 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本行高度重视保护股东权益和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等事宜,规定了一般情况下本行现金方式分
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五)本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 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
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 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 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 承诺积极推动发行人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
由董事会或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
钩,并严格遵守该等制度。

    5. 承诺在发行人设立股权激励计划(如有)时,应积极支持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
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 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
布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或其他规定,且发行人的相关
规定及本人承诺与前述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发行人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要求。

       作为发行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上述承诺为本人的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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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
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
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八、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2019 年 1-9 月及 2019 年全年业绩
预计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本行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
状态,本行总体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经营规模、业务范围、业务种类、客户
群体、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2019 年 1-9 月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本行 2019 年 1-9 月的营业收入为
2,085.39 亿元至 2,105.02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20%至 7.20%;归属于银行股东的
净利润为 541.84 亿元至 551.18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00%至 18.00%;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16.83 亿元至 526.1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62%至
18.7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05.56 亿元至 514.71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0.50%至 12.50%。

    上述 2019 年 1-9 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本行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
构审计,预计数不代表本行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本行盈利预测,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2019 年全年业绩预计情况

    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及本行实际经营情况,预计本行 2019 年全年的营业收入为
2,766.55 亿元至 2,792.65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6.00%至 7.00%;归属于银行股东的
净利润为 606.81 亿元至 617.27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00%至 18.00%;归属于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81.80 亿元至 592.26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6.55%至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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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569.39 亿元至 580.22
亿元,同比增长幅度约为 10.40%至 12.50%。

    上述 2019 年全年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本行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
审计,预计数不代表本行最终可实现收入和净利润,亦不构成本行盈利预测,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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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节          业务发展目标


一、本行的战略愿景

    本行的战略愿景是致力于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
越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本行将持续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本,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依托近 6 亿个人客户和近 4 万个网点,通过不断迭加和开发各类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
提供基础金融、践行普惠金融、支持国家战略并助推金融市场长期稳健发展。本行将秉
承开放协同的理念,与包括邮政集团、战略投资者在内的众多机构共同合作,创新业务
合作新模式,挖掘综合营销潜力,构造差异化竞争特色并打造覆盖中国广大零售客户的
金融生态圈。

    本行将积极实施转型发展战略方针。

    一是坚持转型发展主线。本行将根据经济形势、金融环境、客户需求和技术条件的
变化,立足客户、资金、渠道优势,不断推进经营理念、发展方式和管理模式转型,不
断优化客户结构、业务结构、收入结构,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巩固县域优势,加快城市业务发展,打造城乡“双轮驱动”战略格局。服务县
域地区是本行传统优势和经营特色所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给予本行更广阔的空
间,本行将继续扎根县域市场,不断创新产品和金融服务模式,巩固提升县域竞争优势。
发挥网络遍布城乡的优势,提升重点城市行的竞争力,立足三四线城市,发挥辐射带动
作用,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三是坚持服务“三农”、城乡居民和中小企业的三大市场定位。服务“三农”、城
乡居民和中小企业是国家赋予本行的光荣职责,是立行之基。本行将深入挖掘“三农”、
居民消费升级、小微企业等我国未来经济发展和银行业务增长的主要潜力点,积极创新
金融服务,进一步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四是强化总部引领、风险管理、信息科技、人才队伍四大支撑,筑牢转型发展的坚
强基石。推进强总部建设,优化总行组织架构,加强人员配置,有效提升总部能力。牢
固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形成稳健经营、守法合规、精益管理的文化,加快完善风险
治理体系,加强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建设,保持资产质量行业领先优势。加大科技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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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业务和技术融合,加快数字化转型,提升对经营管理的支撑能力。完善干部选拔任
用机制、员工成长晋升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快重点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的
专业化水平。

    五是推进向特色化、综合化、轻型化、智能化、集约化“五化”转型。特色化:依
托现有的网络、资金、客户优势,完善“自营+代理”的运营模式,做强特色业务,完
善特色化拳头产品,创新特色化金融服务,实现零售银行特色化发展。综合化:全面统
筹客户金融需求,加强协同联动,整合各种金融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轻型化:大力发展资本占用少、风险较为分散、交叉销售带动强、综合回报高的轻资本
业务;推进网点转型,大力发展手机银行,打造轻网点、轻渠道。智能化:加快金融科
技创新,重塑业务模式,实现产品、服务、营销、风控的智能化。集约化:加强资源统
筹、业务流程优化和整合,通过科学管理,实现运营、资源配置和内部管理集约化。

二、本行的战略发展计划

    围绕战略愿景,本行将加快推进关键领域的改革,加快构建适应业务发展要求的体
制机制,通过总部引领、聚焦优势、科技驱动、加强协同和强化支撑,为战略实施和落
地提供有效保障。

    具体而言,本行拟通过以下五项计划实现战略愿景:

(一)全面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打造新的竞争优势

    1. 全面推进个人金融业务向集约化、智能化转型

    (1)加快建立数据驱动、价值导向的客户分层经营体系。本行具备强大的客户基
础,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完善客户精准画像,强化分类管理,提升客户体验,建立以
数据驱动决策和业务能力,实现对客户的全生命周期经营与管理,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
产品包和综合解决方案,不断挖掘客户价值。

    (2)大力发展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积极把握提振内需、消费增长的市场机遇,
加强消费信贷服务数字化、场景化和智能化建设,满足客户多元消费需求。发挥信用卡
信贷、结算多元金融服务功能,以产品创新、综合营销、场景融入为抓手扩大发卡规模
和交易规模。打造本行特色的财富管理体系。细分本行个人客群,重构财富管理分层服
务体系;完善产品体系,为客户提供覆盖全生命周期、全产品种类的财富管理方案;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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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客户经理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提高综合营销和复杂产品营销能力;推进以客户为中心
的端到端客户旅程优化,不断提升客户体验。

    (3)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渠道体系。深入推进物理网点向“建立和深化客户关系、
提供专业理财规划服务、满足客户综合金融需求的营销服务中心”转型,不断提升网点
竞争力。实施“手机即银行”战略,加大场景生态融合力度,以“支付+”和“网贷+”
切入消费链和产业链,打造互联网金融生态圈。推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为客户提供一
体化无缝衔接服务体验。

    (4)强化智能化大数据应用。完善个人客户数据体系,加强大数据在场景化获客、
客户关系管理、精准化营销、智能化风控方面的应用,不断提升智能化服务体系。

    2. 加快公司银行业务向综合化转型

    本行将依托广泛分布的网点、雄厚的资金实力、优质的资产质量等优势及牢固的政
府机构客户基础,继续扩大公司银行业务规模,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和国家重大战略,提升交易银行、投资银行服务能力,加强板块协同和批零联动,
实现公司银行业务向综合化转型,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客户基础建设。全面开展“扩户提质”工程,全方位扩大公司客户基础,
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价值充分的客群。依托本行渠道优势,全方位扩大支付结算、
现金管理等基础客群,不断夯实客户基础。依托本行资金优势,深化战略客户合作关系,
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战略客户的服务深度和广度。深化与地方政府、事业
单位等客户的关系,大力发展机构客户。顺应产业转型升级趋势,大力拓展优质中小型
客户;稳步开发小微企业核心客群。

    (2)加快公司综合化转型。以专业化、综合化为抓手,坚持“投贷债存”多方联
动,产业链上下游全面拓展,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以交易银行和投资银行为抓手,
从客户的商业模式和交易链条出发,围绕客户的日常经营活动,为客户提供支付结算、
现金管理、贸易融资、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等综合金融服务。

    (3)突出重点发展领域。本行将以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加大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力度,巩固“三去一降一补”
成果,控制产能过剩行业融资增速和占比。积极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工程,加大对
京津冀协同战略、雄安新区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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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农业供给侧改革和产业升级。

    (4)深化“以客户为中心”的综合营销机制。完善批发零售联动机制,以优质零
售撬动批发,以优质批发带动零售,提高客户价值挖掘能力和客户综合贡献度。构建跨
部门、跨层级的营销团队,打造高质量综合营销队伍,提高客户及产品覆盖率。

    3. 推动资金资管业务转型升级

    本行将在满足全行资本及流动性管理需求的前提下,顺应监管导向,回归本源,转
变发展模式,在规模驱动的基础上,向投研和服务驱动升级,进一步推动资金资管业务
的稳健发展与转型创新,巩固并提升本行在各类金融市场的活跃度及收益水平。具体措
施包括:

    (1)升级金融市场业务。以银行为重点客户,同时拓展与非银机构的合作。植根
传统同业业务,完善业务组织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巩固同业拆借、存放同业等传
统业务优势。加强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品创新机制的前沿性研究,有序开展全方位、
多领域的同业合作。持续优化交易业务,提升交易能力,拓展交易领域,巩固货币市场、
债券等优势业务,重点发展贵金属、衍生品业务。

    (2)打造国内一流的资产管理机构。服务本行大型零售银行战略,开展普惠金融
理财服务,充分挖掘县域地区竞争优势的同时在城市地区积极布局财富管理和机构理财
产品。构建核心投资研究能力,完善大类资产配置功能,巩固固定收益类资产、另类资
产投资优势,提升股票、衍生品、境外资产、量化投资等新领域的配置能力,积极参与
直接融资市场,服务客户多元化融资需求。通过深挖细分市场,完善产品功能体系,加
大金融科技支撑与大数据应用,将产品净值化转型与满足客户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有效
结合,充分发挥渠道和客户优势,打造特色鲜明、价值创造突出的普惠金融理财品牌。

    (3)高质量发展托管业务。本行将根据资管新规强化独立托管、专业托管的监管
要求,主动适应资管市场转型发展的形势,持续做好风险管理,全面提升托管科技水平
和运营服务能力,加快推动产品创新,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同时,
本行将通过整合资金、项目及渠道资源,把托管业务打造成为连接资产端和负债端的客
户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业务高质量持续发展。

    4. 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

    “三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本行的特色和优势业务。本行将从体制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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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服务模式创新、信息科技应用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致力于发
挥普惠金融事业引领者、践行者的作用,实现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发展。

    (1)推进小微企业业务高质量发展。本行小微企业业务立足于服务实体经济,立
足地方,深耕行业,依托专业化和特色化的解决方案,全面满足小微企业金融需求。本
行将完善客户分类,打造特色产品体系。加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从批量化获客、精准
化管理、自动化审批、智能化风控、综合化服务入手,持续优化升级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模式,推动高质量发展。

    (2)加大“三农”金融业务投入力度。本行积极贯彻落实乡村振兴国家战略部署,
深耕三农金融领域,以“批零联动、以零为主,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经营策略,推
进三农金融业务由服务“小农户”向服务“大三农”全产业链金融转变,着力推进“五
大行动”。推进互联网贷款提速行动,充分利用内外部数据发展纯线上互联网贷款。推
进数字化流程改造行动,加快推进移动展业、电子签约系统、差异化贷后管理系统与新
一代零售信贷工厂全面对接,实现小额贷款全业务线上化运营。推进批量联动发展行动,
打造农业产业链、商圈链、流通物流链和骨干项目链,为“三农”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
务。推进加强风险技防行动,将智能化风控贯穿业务全流程。进一步优化人脸识别、电
子签约、自动定位等功能,健全贷后预警、风险监测模型。加强邮银协同行动,推进代
理营业机构小额贷款辅助贷款试点工作,协同发展小额贷款业务。

(二)强化总部引领,实施人才强行战略

    1. 持续优化组织架构

    以提升总部能力为核心,持续推进强总部建设。本行将充分借鉴同业经验,持续优
化总部组织架构,建立面向市场、客户导向、集约高效的组织架构,并加强总部对分支
机构的管控能力和服务能力。同时,本行将不断优化业务板块设置,强化资产负债、财
务管理、人力资源等资源配置部门的战略导向性和协调决策能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建
设,强化其他中后台部门的业务合作伙伴定位和专业能力,促进建设强大高效的学习型、
创新型、服务型总部。

    2. 实施人才强行战略

    本行实施人才强行战略,加强总部人员配置,不断创新人才选拔方式和人才培养模
式,完善总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员工成长晋升机制及人才引进机制。本行将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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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队伍结构,采取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多层次、广覆盖的培训体
系和发展机制,拓宽员工成长和发展通道,提升员工专业化能力,打造高素质员工队伍。
强化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与岗位、绩效等相匹配的薪酬分配体系,推行
科学激励、合理激励、有效激励的绩效管理文化。

(三)积极布局金融科技,以科技赋能引领革新

    本行将信息科技能力作为核心竞争能力之一,坚持规划引领,科技赋能,结合新技
术发展,强化技术与业务深度融合,推进流程再造,创新商业模式,加快数字化转型,
打造智慧银行。

    1. 加大科技投入

    本行将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加强金融科技能力建设,强化系统支撑,加快新技术应
用,以科技赋能各项业务高质量发展;将着力打造金融科技队伍,完善专业人才和领军
人物培养体系,并通过设立的科技创新基金支持创新项目孵化。

    2. 推进“十三五”IT 规划实施,建设新一代核心系统

    进一步发挥“十三五”IT 规划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十六大平台和两总线建设,
推动规划全面落地,实现“互联、共享、智慧、创新”的规划目标。加快互联网金融平
台和服务开放平台建设,打造本行线上核心。推进个人业务核心系统进一步演进,按照
企业级架构和业务建模方法,建设产品丰富、体验良好、性能高效、运行稳定、快速创
新、技术可控的新一代核心系统,打造“个人业务核心系统+互联网金融平台”双核心。

    3. 加快数字化转型

    本行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建立与数字化创新相适应的体制机制,重塑金融服务模
式,打造智慧银行。加快大数据 3.0 规划落地,改进智能化服务,加大云计算、大数据、
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研究应用,建设人工智能“大脑”和区块链技术平台,拓展
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技术的应用场景。全面推进端到端客户旅程数字化改造,不断提
升客户体验。

(四)加强协同战略,构造差异化特色

    1. 完善协同机制

    本行将依托邮政集团、战略投资者等众多机构的资源优势,建立多维度、多层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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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交流机制,最大化地挖掘协同新效应,产生新效益,打造新优势。为了构建长效的
协同机制,本行将通过成立协同工作组织,制订协同工作流程,促进全方位的协同合作,
持续拓展业务发展的可能性。

    2. 实施协同战略

    本行将充分发挥自身的业务优势,构建与邮政集团、战略投资者等众多机构联动的
综合营销和经营体系,深化协同合作。客户协同方面,综合利用客户资源,实现客户资
源共享。渠道协同方面,依靠线上线下网络优势,获取营销入口,深化“自营+代理”
的运营模式优势。产品协同方面,推进产品服务与场景的深度融合,提供综合的产品服
务组合。本行将持续秉承开放协同的理念,推进高效协同,构造本行差异化特色,形成
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强化基础支撑,提升核心竞争力

    1.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本行将充分发挥大型商业银行的政治优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
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新发展理念、积极把握新发展机遇,围绕服务实体经济、
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坚持一心一意办好银行,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
作用,以高质量的党建工作引领本行实现高质量发展。

    2. 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稳定的资产质量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本行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偏好,根
据“点多面广”的特点,从客户准入源头入手,坚持“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
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抵御经济波动能力,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防范
化解金融风险。本行将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与落地,不断完善风险治理架构、
政策程序、数据 IT 建设和应用推广,建立起科学的风险计量体系。强化资本约束机制,
通过优化业务结构、加强资本使用效率等措施,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盈利水平,增强内
生性资本补充能力;同时加强研究创新型资本工具并择机使用普通股、优先股、无固定
期限资本债、二级资本债等各类资本补充工具,有效拓展本行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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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及实施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
方法或途径

(一)拟定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

    1. 国家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发展的状态,且没有对本行发
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2. 国家金融体制平稳运行,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

    3. 国家对商业银行政策遵循既定方针,不会有重大不可预期的改变;

    4. 本行所处商业银行业稳定发展,不会出现重大市场变化;

    5. 无不可预测的其他重大变化。

(二)实施上述计划拟采用的方式、方法或途径

    本行将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资产结构,坚持稳健审慎的风险
偏好,筑牢风险底线,完善金融服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改革创新,坚持开放协
同,积极布局金融科技,推动业务技术深度融合,打造科技强行等途径实现上述计划。

四、上述业务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行业务发展计划是基于对国内外金融经济市场发展、当前金融监管环境、本行业
务发展优劣势以及市场竞争地位的分析制订的,本行将根据市场环境和自身条件的变化
进行动态的调整。

    本行将充分利用现有的业务优势,以转型发展为主线,以客户为中心,以创新和改
革为动力,以精细化管理为手段,以风险管理为基础,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推动本行
转型发展,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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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预计募集资金总量及其依据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
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的议案》。本行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召开董事会 2018 年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17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9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并上市方案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办理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支持本行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本次拟定的发行方案,本行拟发行不超过
5,172,164,200 股(即在未考虑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
行后总股本的 6%);不超过 5,947,988,200 股(即在全额行使本次 A 股发行的超额配售
选择权情况下,不超过 A 股发行后总股本的 6.84%)。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
数和发行价格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上市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本次募
集资金的运用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影响本行业务的独立性。

    联席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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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三、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本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本行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中,按
照信息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及审批程序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
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本行将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有效促进本行业务发展,夯实财务基础,保持稳健的财
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为实现该目标,本行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制定清晰的发展战略,通过募集资金的使用巩固核心业务优势并实现业务多元
化

     本行制定了清晰的发展战略,并促进战略落地实施。新的发展形势下,本行巩固核
心业务优势,提升业务能力水平。同时,针对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积极拓
展中间业务,实现收入多元化。

(二)构建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本行已构建了现代化企业制度和内部控制治理架构,并于 2016 年 9 月实现 H 股上
市后,不断健全、强化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增强对重点风险的预警和防控,筑牢防范金
融风险的安全防线,有利于募集资金得到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的运用,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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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净资产的影响

    通过本次发行,本行的净资产将增加。

(二)对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

    本行预计本次 A 股发行价格不低于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值,因此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不考虑发行费用,本行的每股净资产将保持不变或有所增加。本
次发行在短期内可能对本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一定的摊薄,但长期来看,随着募集资金
逐步产生效益,将对提升本行每股净资产和净资产收益率产生积极的影响。

(三)对资本充足情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及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将得以提高。

(四)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有助于满足本行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为本行各项业务长足健康发展提
供资本保障。

六、前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1. H 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1849 号)核准,本行向境内外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13,922,576,000 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
易。本行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完成了 H 股 12,106,588,000 股的首次发行,每股发行价格
为港币 4.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 57,627,358,880.00 元(折合人民币 49,552,037,080.15
元,汇率采用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 2016 年 9 月 28 日发布的港币兑人民
币的汇率中间价 0.85987),扣除承销费用、证券登记处服务费、交易费用及其他上市
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714,898,258.86 元。本行于 2016 年 10 月 27 日
完成了 H 股 319,986,000 股的超额配售,每股发行价格为港币 4.7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港币 1,523,133,360.00 元(折合人民币 1,330,091,437.95 元,汇率采用人民银行授权的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在 2016 年 10 月 27 日发布的港币兑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 0.87326),扣

                                         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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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交易费用、承销费用及其他上市费用后,包括首次发行与超额配售在内的 H 股发行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101,999,775.91 元。上述资金已分别于 2016 年 9 月 28
日及 2016 年 10 月 27 日汇入本行在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
号:012-875-6012372-1),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予以验证并分别出具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2016)第 135 号及普华永道中天北京验字
(2017)第 046 号《验资报告》。

    2. 境外优先股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675 号)核准,本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等值)
优先股。本行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完成了 362,500,000 股境外优先股的发行,每股发行
价格为 20 美元,募集资金总额 7,250,000,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47,989,200,000.00
元,汇率采用人民银行授权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美元兑人民
币的汇率中间价 6.6192),扣除佣金和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846,420,187.04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汇入本行在中国银行(香港)有
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12-875-6012371-8),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945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行前次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97,948,419,962.95 元,
已全部用于补充本行资本金。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及境
外优先股发行通函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

    本行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列示:




                                       68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无                                        2016年: 50,101,999,775.9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无                                    2017年: 47,846,420,187.04
                                                                  2018年: 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 实际
序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募集前承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可使用状态日
   投资 投资                                      实际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期
号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差
   项目 项目
                                                                                                                              额
  补充 补充
1 资本 资本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97,948,419,962.95              0       不适用
    金 金




                                                                        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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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节       股利分配政策


一、本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本行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并由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制订利润分配方案,需由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且相
关董事会会议不得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公司法》及本行《公司章程》,本行当年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百分之十作为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一般准备;

    (四)提取任意公积金;

    (五)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

    本行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法定公积金。本行法定公积
金累计额为本行注册资本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般准备后,
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本行不得在弥补本行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一
般准备前向股东分配利润。本行持有的本行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本行可以现金和股票的形式分配股利。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本行优先股股息的支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行股票上市地及优先
股发行地或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有权禁止资本充足水平低于监管最低资本、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等
合计值,或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偏低或违反中国银行业规章的银行支付股利或进行其他
形式的分配。按照《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核心
一级资本充足率 9.25%,一级资本充足率 10.26%,资本充足率 12.98%,均满足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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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此外,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在提取资
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银行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
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
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 1.5%。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已足额计提一般风险准
备。

二、本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情况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本行宣告的普通股现金股利总金额分别为 90 亿元、
59.72 亿元和 119.20 亿元。

       根据本行与战略投资者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并经本行 2016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就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5 年 12 月 17 日期间产生
的利润,向邮政集团进行了 90 亿元特别分红。

       2017 年 6 月 8 日,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行向普通股股东现金派息总计约人民币
59.72 亿元(含税),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737 元(含税),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占 2016
年本行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为 15%。本行已于 2017 年 7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2018 年 6 月 28 日,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行向普通股股东现金派息总计约人民币
119.20 亿元(含税),每 10 股派息人民币 1.471 元(含税),分红比例(分红金额占
2017 年本行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为 25%。本行已于 2018 年 8 月派发上述现金股利。

       此外,2019 年 5 月 30 日,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行向普通股股东现金派息总计约
人民币 156.96 亿元(含税),每 10 股派息人民币 1.937 元(含税),分红比例(分红
金额占 2018 年本行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为 30%。本行已于 2019 年 7 月派发上述现
金股利。

三、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政策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行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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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7 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大会及 2017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根据该议案,本行发行前
累计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充分考虑本行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A 股发行完
成前,本行将根据相关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利润分配;在 A 股发行日前本行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本行 A 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四、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本行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8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议案》。依据该章程的规定:

    “本行可以现金和股票的形式分配股利。

    本行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同时兼顾本行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本行的可持续发展。本行优先采
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方式。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本行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
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十。特殊情况是指:

    (一)法律、行政法规及监管要求限制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

    (二)实施现金分红可能影响股东长期利益的情况;

    (三)本行资本充足率水平低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监管部门对本行的要
求。

    本行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本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行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
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本行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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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或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本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
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调整
事项时,根据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方式。”

    本次发行上市后,本行股利分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规定的上述股利
分配政策进行。

五、未来分红回报规划

    从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考虑,本行制订了《关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上市后三年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17 年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制定利润分配规划的考虑因素

    本行股利分配政策的制定着眼于本行现阶段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并充分考
虑以下重要因素:

       1. 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落实监管要求

    (1)本行将积极履行本行的社会和法律责任,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投资
者提供合理的投资回报。

    (2)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
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健全现金分红制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保
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本行将积极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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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的监管要求。

    (3)商业银行的经营和发展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资本充足率的规
定。本行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将综合考虑业务持续发展前提下股利分配对资本充足
率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现金股利分配比例,以确保该项股利分配政策切实
可行。

    2. 本行所处的发展阶段

    本行目前正处在快速发展阶段,经营业绩良好,各项业务均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并具备广阔的成长空间,需要充足的资本金作为未来发展的保证。本行将充分考虑各种
因素的影响,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使其能够满足本行的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3. 股东要求和意愿

    本行的股利分配政策将充分考虑各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既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
回报,也兼顾投资者对本行持续快速发展、长期稳健经营的期望。股利分配具体方案(包
括现金分红比例、是否采取股票股利分配方式等)将由股东大会根据本行当年经营的具
体情况及未来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确定。

    4. 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

    目前,本行可通过发行普通股、资本工具和利润留存等方式扩大资本金规模,其中
利润留存是本行目前资本金扩大的重要方式之一。利润分配将带来内源性资本补充(利
润留存)数量的减少、外源性资本补充(发行新股或资本工具)数量的上升。因此,本
行在确定股利分配政策时,将综合考虑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社会资本成本和外部融资
环境等因素。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具体方案

    1. 利润分配的顺序

    请参见本节“一、本行近三年的股利分配政策”。

    2. 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本行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
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本行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
润分配原则、保证本行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本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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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但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

       3. 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

    除特殊情况外,本行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利润不少于该会计年度集
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本行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本行股票价格与本行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
股票股利有利于本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并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时,将以股
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本行成长性、每股净资产
的摊薄等因素。

    本行董事会将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回报规划的决策和监督机制

    本行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将认真研究和论证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
性,形成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后实施,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
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本行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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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说明
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本行的用途,并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本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结束后 2 个月
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调整机制

    本行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分红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对本
行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就未来三年的分红政策进行规划。
本行董事会在制订分红回报规划时,通过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和吸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的意见和建议。本行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三年分红
回报规划报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本行经营造成
重大影响,或本行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本行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进行调整。本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
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
配调整事项时,根据本行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要求,本行为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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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服务

    为切实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本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遵照信息披露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行的信息
披露。

(一)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及相关人员

    负责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杜春野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

    邮政编码:100808

    联系电话:010-6885 8158

    传真号码:010-6885 8165

    电子信箱:ir@psbc.com

(二)信息披露制度

    1. 本行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配股说明书、上
市公告书、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2. 本行上市后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等有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披露信息,确保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投资者服务计划

    1. 本行将通过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解答投资者、分析师等提
出的关于本行经营状况、业务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2. 本行将通过本行网站及时和定期披露本行经营状况,重点经营决策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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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本行将与投资者及分析师保持经常联系,定期沟通,确保本行沟通渠道畅通。

二、重大合同

       本行的重大合同是指正在执行的金额较大或者虽然金额不大但对本行的业务经营、
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较大影响的合同。

(一)贷款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正在履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前十大的贷款合同金额总计
为 2,293.20 亿元。

序号       借款人        借款金额                 借款期限                   签署日期

 1         客户 A       950.00 亿元    10-15 年                          2009 年 04 月 02 日
 2         客户 B       400.00 亿元    15 年                             2011 年 10 月 31 日
 3         客户 C       300.00 亿元    15 年                             2010 年 06 月 21 日
 4         客户 D       129.00 亿元    25 年                             2018 年 12 月 03 日
 5         客户 E       100.00 亿元    15 年                             2018 年 06 月 27 日
                                       2017 年 06 月 10 日-2044 年
 6         客户 F       100.00 亿元                                      2017 年 06 月 10 日
                                       12 月 21 日
 7         客户 G        80.00 亿元    10 年                             2009 年 10 月 14 日
 8         客户 H        80.00 亿元    144 个月                          2008 年 12 月 31 日
 9         客户 I        80.00 亿元    60 个月                           2017 年 11 月 09 日
 10        客户 J        74.20 亿元    25 年                             2015 年 02 月 13 日


(二)同业借款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正在履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前十大的同业借款金额总计
为 560.00 亿元。

序号       借款人         拆借金额                  借款期限                   签署日期
                                        2017 年 08 月 29 日-2020 年 08
 1         客户 A         80.00 亿元                                      2017 年 08 月 29 日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08 日-2019 年 12
 2         客户 B         60.00 亿元                                      2016 年 12 月 08 日
                                        月 06 日
                                        2016 年 12 月 19 日-2019 年 12
 3         客户 C         60.00 亿元                                      2016 年 12 月 19 日
                                        月 19 日
                                        2017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12
 4         客户 D         60.00 亿元                                      2017 年 12 月 15 日
                                        月 15 日
                                        2017 年 05 月 19 日-2020 年 05
 5         客户 E         50.00 亿元                                      2017 年 05 月 19 日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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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借款人          拆借金额                借款期限                   签署日期
                                         2017 年 07 月 07 日-2020 年 07
 6         客户 F         50.00 亿元                                      2017 年 07 月 07 日
                                         月 07 日
                                         2017 年 07 月 10 日-2020 年 07
 7         客户 G         50.00 亿元                                      2017 年 07 月 10 日
                                         月 10 日
                                         2017 年 07 月 20 日-2019 年 07
 8         客户 H         50.00 亿元                                      2017 年 07 月 20 日
                                         月 19 日
                                         2017 年 07 月 24 日-2019 年 07
 9         客户 I         50.00 亿元                                      2017 年 07 月 24 日
                                         月 24 日
                                         2018 年 02 月 07 日-2021 年 02
 10        客户 J         50.00 亿元                                      2018 年 02 月 07 日
                                         月 05 日


(三)担保业务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按照 2019 年 6 月 28 日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折算,本行正在履行的单笔合同金额前十大的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合同金额折合人民
币总计约 151.33 亿元。
                     保函/备用信用证金             保函/备用信用证有
 序号       客户                          币种                                 签署日期
                            额                            效期
  1         客户 A       5.00 亿元        欧元    36 个月                 2016 年 09 月 02 日
                                                  2018 年 12 月 17 日
  2         客户 B       4.49 亿元        欧元                         2018 年 09 月 26 日
                                                  -2033 年 03 月 01 日
  3         客户 C       2.39 亿元        美元    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 2019 年 01 月 02 日
                                                  不超过 36 个月加 10
  4         客户 D       2.00 亿元        美元                         2016 年 11 月 29 日
                                                  个工作日
                                                  2018 年 10 月 11 日
  5         客户 E       2.00 亿元        美元                         2018 年 10 月 11 日
                                                  -2019 年 10 月 05 日
  6         客户 F       1.00 亿元        美元    13 个月                 2018 年 12 月 27 日
                                                  不超过 36 个月加 15
  7         客户 G       1.00 亿元        美元                        2017 年 01 月 13 日
                                                  个自然日
  8         客户 H       1.00 亿元        美元    1年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019 年 06 月 17 日
  9         客户 I       0.95 亿元        美元                         2019 年 06 月 14 日
                                                  -2020 年 06 月 10 日
  10        客户 J       0.78 亿元        欧元    36 个月                 2016 年 08 月 26 日


(四)重大关联交易合同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与主要关联方签署的重大关联交易合同如下:

       1. 2016 年 9 月 7 日,本行与邮政集团就本行委托邮政集团通过代理网点办理部分
商业银行业务事宜签订了《代理营业机构委托代理银行业务框架协议》,约定代理营业
机构经本行委托,可以代理部分银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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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16 年 9 月 2 日,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约定本行与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日常业务经营中以经营租赁方式相互租赁房屋、
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

       3. 2016 年 9 月 6 日,本行与邮政集团签署《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约定本行向邮
政集团提供劳务服务及代理业务服务等综合服务;本行接受邮政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提
供劳务及营销服务等综合服务。

       4. 2016 年 9 月 5 日,本行与邮政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协议》,约定在商标
许可协议有效期内,邮政集团许可本行无偿使用协议项下的商标,本行无需支付任何对
价。

    本行与邮政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情况,请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八节 同业竞争
与关联交易/三、关联方与关联交易/(二)关联交易”。

三、本行发行境外优先股的情况

       2017 年 6 月 8 日,本行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
大会和 2017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行境外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
的议案。经中国银监会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作出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境外发行
优先股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银监复〔2017〕230 号)和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9
月 13 日作出的《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7〕1675 号)批准,本行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就发行 7,250,000,000 美元 4.50%
股息率的非累积永续境外优先股与联席牵头经办人签订了认购协议。境外优先股已于
2017 年 9 月 27 日完成发行,并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境
外优先股的总股数为 362,500,000 股,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 2017 年 9 月 27 日
的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总额约为人民币 480 亿元。
境外优先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佣金及发行费用后,已依据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
会等监管机构的批准,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根据普华永道于 2017 年 11 月 27 日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 945 号《验
资 报 告 》 , 截 至 2017 年 9 月 27 日 , 本 行 收 到 发 行 境 外 优 先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7,250,000,0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47,989,200,000.00 元,汇率采用人民银行授权的中
国外汇交易中心在 2017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中间价 6.6192)。上述

                                            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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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在扣除本行佣金及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846,420,187.04
元。所有募集资金均为美元现金形式。

四、本行发行二级资本工具的情况

    经中国银监会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作出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邮政储蓄银行发行二
级资本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3〕640 号)和人民银行于 2015 年 8 月 6 日作出的
《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5〕第 185 号)批准,本
行于 2015 年 9 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为 250 亿元。该
二级资本债券属于 10 年期固定利率品种,在第 5 年末附有前提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
本行在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选择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
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4.50%,按年付
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存续期内付息日为每年的 9
月 9 日。

    经中国银监会于 2016 年 6 月 17 日作出的《中国银监会关于邮储银行发行二级资本
债券的批复》(银监复〔2016〕177 号)和人民银行于 2016 年 9 月 8 日作出的《中国
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银市场许准予字〔2016〕第 137 号)批准,本行分别
于 2016 年 10 月及 2017 年 3 月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二级资本债券,发行规模分
别为 300 亿元和 200 亿元。该二级资本债券属于 10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 5 年末附
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本行在得到中国银监会批准并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选
择在本期债券第 5 个计息年度的最后一日,按面值一次性部分或全部赎回本期债券;票
面利率分别为 3.30%和 4.5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
一起支付,存续期内付息日分别为每年的 10 月 28 日和 3 月 24 日。

五、重大诉讼和仲裁情况

    本行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同业可比上市银行 A 股 IPO 时的披露标准,选择 5,000
万元作为本行的重大诉讼或仲裁的披露标准。

(一)作为原告/申请人的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单笔
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24 宗,涉诉金额约 299,931.89 万元


                                      69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对于涉及同一笔贷款金额的不同诉讼,涉诉金额不重复统计,下同)。上述 24 宗案
件中,因本行从事正常商业银行业务所引起的金融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纠纷的案件
23 宗,涉诉金额约 292,779.85 万元;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 1 宗,涉诉金额约 7,152.04
万元。就上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案件所对应的贷款,本行已根据贷款五级分类情况相
应计提了损失准备,共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约 270,287.60 万元,计提充分。

    上述案件的基本情况、进展及执行情况,以及相应的贷款五级分类情况、贷款损失
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如下:




                                        69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原告/申                                受理法院/                                                                                          贷款五级 计提贷款损失
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诉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结果   执行情况
         请人                                   仲裁机构                                                                                         分类情况 准备(万元)
                                              广东省深圳
                                   担保合                                判令二被告共同连带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
 1     深圳分行 冯超、杨柳燃                  市福田区人 5,000.00                                                    已判决,胜诉   执行中       不适用         不适用
                                   同纠纷                                并承担诉讼费用。
                                              民法院
                                                                         1、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及利息;
                                                                         2、判令被告对涉案房屋进行限期整改、修复,未
                                                                         能在规定限期内完成整改和修复并验收合格,则
                                     商品房
       南通市分 南 通 东 都 置 业 有          南通市崇川                 被告应向原告支付整改、修复费用;
 2                                   销售合              7,152.04                                                    已判决,胜诉   执行中       不适用         不适用
       行       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3、判令被告赔偿延期交房期间以及整改、修复期
                                     同纠纷
                                                                         间的房屋租金损失;
                                                                         4、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含罚息、
                                                                         复利);
                                     金融借
       石家庄市 河 北 四 方 通 信 设          石家庄市中                 2、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折价或拍
 3                                   款合同              5,003.17                                                    已判决,胜诉   执行中       损失          5,093.31
       分行     备有限公司                    级人民法院                 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
                                     纠纷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
                                                                         权的费用。
                茂名市新科油品
                                                                         1、判令被告一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化工有限公司(被 金融借
                                              茂名市中级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还款承担连带清偿责
 4     深圳分行 告一)、中海油销 款合同                  6,188.31                                                   审理中          -            损失          5,020.71
                                              人民法院                   任;
                售(深圳)有限公 纠纷
                                                                         3、判令二被告连带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司(被告二)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5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094.4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6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081.0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69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原告/申                                受理法院/                                                                                            贷款五级 计提贷款损失
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诉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结果    执行情况
         请人                                   仲裁机构                                                                                           分类情况 准备(万元)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7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000.0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8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121.5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9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121.5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10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000.0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市第二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11                                  款合同   中级人民法 18,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18,000.00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院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1、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垫款并支付垫款利息;
                                                                         2、原告有权要求将质押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
                                     金融借
       上海分行 上 海 华 信 国 际 集          上海市虹口                 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12                                  款合同              9,000.00                                                      已判决,胜诉    已申请执行 损失           9,060.75
       营业部 团有限公司                      区人民法院                 不足部分由被告继续清偿;
                                     纠纷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用。


                                                                                    699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原告/申                                 受理法院/                                                                                         贷款五级 计提贷款损失
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诉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结果   执行情况
         请人                                    仲裁机构                                                                                        分类情况 准备(万元)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国内信用证项下垫付款
             青岛联港石化有                                               项、利息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限公司(被告一)、信用证          青岛市中级                 2、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应承担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13 青岛分行                                              15,997.87                                                   调解结案      执行中       损失         15,997.87
             华 信 国 合 控 股 有 纠纷         人民法院                   带清偿责任;
             限公司(被告二)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两被告承
                                                                          担。
                                                                          判令被告连带承担上述第 13 项调解书中所确定
                 青 岛 孔 嘉 贸 易 中 信用证   青岛市中级
 14 青岛分行                                              15,997.87       的青岛联港石化有限公司应承担的对原告全部债 已判决,胜诉   执行中       不适用         不适用
                 心有限公司           纠纷     人民法院
                                                                          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江苏雨润肉类产
             业集团有限公司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被告一)、雨润
                                                                         复利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金融借
    南京市分                                   南京市中级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被告五对被告
 15          司(被告二)、江 款合同                      14,245.47                                                   中止诉讼        -          损失         13,565.15
    行                                         人民法院                  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苏 雨 润 农 产 品 有 纠纷
                                                                         3、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费
             限公司(被告三)、
                                                                         用。
             祝义财(被告四)、
             吴学琴(被告五)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给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
             吉林利源精制股                                              和违约金;
             份有限公司(被告 金融借                                     2、判令被告二针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
    辽源市分                                   吉林省高级
 16          一)、沈阳利源轨 款合同                      10,250.83      连带给付责任;                              调解结案         执行中     可疑          9,629.03
    行                                         人民法院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纠纷                                   3、判令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被告二)                                                  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原告律师费
                                                                         由各被告连带承担。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给付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
             吉林利源精制股                                              和违约金;
             份有限公司(被告 金融借                                     2、判令被告二针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
    吉林省分                                   吉林省高级
 17          一)、沈阳利源轨 款合同                      20,392.41      连带给付责任;                              调解结案         执行中     可疑         19,154.77
    行                                         人民法院
             道 交 通 有 限 公 司 纠纷                                   3、判令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被告二)                                                  4、判令本案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原告律师费
                                                                         由各被告连带承担。




                                                                                     70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原告/申                                 受理法院/                                                                                            贷款五级 计提贷款损失
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诉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结果       执行情况
         请人                                  仲裁机构                                                                                             分类情况 准备(万元)
             张家港康得新光
                                                                        1、判令被告一归还原告的借款本金、利息(含罚
             电材料有限公司
                                                                        息、复利)及承担原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
             (被告一)、康得 金融借
    苏州市分                                   苏州市中级               费;
 18          新 复 合 材 料 集 团 款合同                  14,721.91                                                  审理中          -              次级         13,927.43
    行                                         人民法院                 2、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于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
             股份有限公司(被 纠纷
                                                                        担连带清偿责任;
             告二)、钟玉(被
                                                                        3、判令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上述各被告承担。
             告三)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中国民生投资股                                             罚息以及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和诉讼
             份有限公司(被告 金融借           上海金融法               费用;
 19 上海分行 一)、中民投资产 款合同           院         28,050.00     2、如被告一不履行上述还款义务的,原告有权要 调解结案         -              关注         20,573.50
             管理有限公司(被 纠纷                                      求将被告一持有的被告二的股权及其派生权益予
             告二)                                                     以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该质押物所得价
                                                                        款由原告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一继续清偿。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罚息
             中国民生投资股
                                                                        及原告为本案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
             份有限公司(被告
                                                                        2、判令被告三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
             一)、中民投资产 金融借
                                               上海金融法               责任;
 20 上海分行 管理有限公司(被 款合同                      10,000.00                                                  调解结案        -              关注          7,334.58
                                               院                       3、若被告一不履行上述债务的,原告有权就被告
             告二)、中民投航 纠纷
                                                                        一出质的质物予以折价,或者申请以拍卖、变卖
             空融资租赁有限
                                                                        该质押物所得价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公司(被告三)
                                                                        4.判令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金融借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剩余贷款本金及利息、罚息、
    许昌市分 河 南 众 品 食 业 股              许昌市中级
 21                               款合同                  9,999.10      复利;                                       已判决,胜诉    执行中         次级          9,704.87
    行       份有限公司                        人民法院
                                  纠纷                                  2、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深圳市鼎三华石
                                                                        1、判令被告一偿还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油化工有限公司
                                                                        2、原告有权拍卖、变卖被告二抵押房产,所得价
             (被告一)、吴光 金融借
                                                                        款由原告优先受偿;
             强(被告二)、吴 款及担           深圳市中级
 22 深圳分行                                              5,199.15      3、判令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对被告一贷款本 审理中           -              损失          5,111.79
             光敏(被告三)、保合同            人民法院
                                                                        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四对被告一贷款本息
             盘 锦 北 方 沥 青 燃 纠纷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料有限公司(被告
                                                                        4、四名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四)
                                               海南省洋浦               1、判令由被告代为清偿第三人华信国合控股有限
                 海 南 华 信 国 际 控 代位权
 23 青岛分行                                   经济开发区 8,000.00      公司欠付原告的债务;                        审理中           -              不适用         不适用
                 股有限公司           纠纷
                                               人民法院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被告承担。


                                                                                   70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原告/申                                受理法院/                                                                                         贷款五级 计提贷款损失
编号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涉诉金额(万元)               诉讼/仲裁请求                诉讼/仲裁结果   执行情况
         请人                                   仲裁机构                                                                                        分类情况 准备(万元)
                                                                         1、判令被告偿还本金、利息及罚息;
                雏 鹰 农 牧 集 团 有 金融借
       郑州市分                               郑州市中级                 2、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对第一项承担连带还款责
 24             限公司、侯建芳、款合同                   9,731.63                                                    审理中        -            损失          9,695.44
       行                                     人民法院                   任;
                李俊英               纠纷
                                                                         3、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70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1. 涉诉贷款情况

       本行涉诉的贷款主要来源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信用证纠纷,主要原因为借款人未
能按时偿还借款本金或者利息,本行通过提起诉讼保全资产。

       本行在评估涉诉贷款和一般贷款五级分类时,均充分考虑客户的还款能力、还款记
录、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贷款的担保、债务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的信贷
管理状况等多个方面因素进行五级分类及阶段划分。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涉诉贷款共 20 笔,其中 18 笔已划入不良贷款,2 笔分类为关注类贷
款。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涉诉贷款共 16 笔,均已划入不良贷款。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涉诉贷款共 3 笔,
均已划入不良贷款。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
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涉诉贷款共 2 笔,已划入不良贷款。

       综上所述,除 2 笔涉诉贷款未分类为不良贷款之外,截至报告期各期末,其余涉诉
贷款均已划分为不良贷款。未分类为不良贷款的 2 笔涉诉贷款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五级   计提贷款损
编号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法院     涉诉金额       诉讼结果
                                                                                分类     失准备
                中国民生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借   上海金融
       上 海 分 (被告一)、
 1                             款合同   法院             28,050.00 调解结案    关注      20,573.50
       行       中民投资产管
                               纠纷
                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
                中国民生投资
                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
                中民投资产管 金融借
       上海分                           上海金融
 2              理 有 限 公 司 款合同                    10,000.00 调解结案    关注       7,334.58
       行                               法院
                (被告二)、 纠纷
                中民投航空融
                资租赁有限公
                司(被告三)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监办便
函〔2017〕802 号)和《“中民投”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组建会议纪要》的有关要求,


                                                   70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本行立足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债务风险化解大局,为了维持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在市场上的信用稳定,参照银行同业的做法,本行维持其贷款五级分类为关注类。

    2. 涉诉贷款减值计提情况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本行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将金融资产减值会
计处理由原准则下的“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预期信用损失模型),
通过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评估贷款减值准备。根据 ECL 模型,本行充分考虑金融资产的
逾期天数、五级分类以及内评法评级违约概率的变化等信息综合判断信用风险是否较初
始确认时发生显著变化,将金融工具划分至“三阶段”分别计提减值准备,并且结合宏
观经济形势使用经过必要的前瞻性调整的风险参数计算对应应计提的减值准备。

    本行诉讼案件涉及的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与一般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一致。本行在
评估涉诉贷款及一般贷款的阶段划分时,均充分考虑客户的经营情况,根据所获取借款
人的财务、非财务和担保各方面的信息,运用财务分析、现金流量分析、非财务分析、
担保分析等工具,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未来可收回金额等方面,按照新金融工具准
则下预期信用损失法合理计提减值准备。

    同业可比上市银行未单独披露诉讼案件减值准备计提政策。本行诉讼案件涉及的减
值准备计提政策与本行一般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一致。本行一般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政
策与同业可比上市银行一般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政策一致。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涉诉贷款(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贷款拨备
率如下:
                     2019 年 6 月 30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日                  日                   日                 日
已划入不良的涉诉贷
                             98.24%              98.53%              90.36%            100.00%
款
本行全部不良贷款             86.20%              87.02%              86.12%             78.53%
划分为关注类的涉诉
                             73.35%                   -                    -                  -
贷款
本行关注类贷款               35.84%              26.28%              12.94%             11.44%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已划入不良的涉诉贷款(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贷款拨备率分
别为 98.24%、98.53%、90.36%和 100.00%,均高于同期本行全部不良贷款的贷款拨备


                                           70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率;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划分为关注类的涉诉贷款(单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
元以上)的贷款拨备率为 73.35%,远高于同期本行关注类贷款的贷款拨备率,减值准
备计提充分。

(二)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重大诉讼、仲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尚未了结的、单
笔标的金额在 5,000 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共计 3 宗,涉诉金额约 37,165.84 万元,
计提的预计负债约 37,782.35 万元,不涉及贷款五级分类情况。

    上述案件的基本情况、进展及执行情况,以及相应计提的预计负债的具体情况如下:
                           受理法院                                                      贷款五 计提的预
编 原告/申 被告/被                  涉诉金额                              诉讼/仲裁 执行
                   案由    /仲裁机                   诉讼/仲裁请求                       级分类 计负债
号 请人 申请人                      (万元)                                结果    情况
                              构                                                         情况 (万元)
  南京银
                    金融                        1、判令被告支付票据转贴现
  行股份                   江苏省镇
           武威市   借款                        金额及违约金;
1 有限公                   江市中级   10,031.72                           审理中   -    不适用 10,248.66
           分行     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本
  司镇江                   人民法院
                    纠纷                        案诉讼费用。
  分行
  南京银
                    金融                        1、判令被告支付票据转贴现
  行股份                   江苏省镇
           武威市   借款                        金额及违约金;
2 有限公                   江市中级   21,778.24                           审理中   -    不适用 22,053.91
           分行     合同                        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本
  司镇江                   人民法院
                    纠纷                        案诉讼费用。
  分行
  南京银
                                                1、判令被告支付票据转贴现
  行股份                   江苏省高
           武威市   票据                        金额及违约金;
3 有限公                   级人民法    5,355.88                           审理中   -    不适用   5,479.78
           分行     纠纷                        2、判令被告承担律师费、本
  司镇江                   院
                                                案诉讼费用。
  分行


(三)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一
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本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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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




                   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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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金良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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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张学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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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姚红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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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韩文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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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唐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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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尧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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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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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丁向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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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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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马蔚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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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毕仲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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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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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傅廷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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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甘培忠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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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胡湘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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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陈跃军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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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玉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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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赵永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曾康霖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郭田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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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李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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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宋长林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7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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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卜东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8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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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曲家文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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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学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0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邵智宝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刘虎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杜春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保荐代表人:


                                   许佳                       李懿范


项目协办人:


                                  周韶龙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沈如军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保荐机构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首席执行官:


                                     毕明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3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丁奇文


保荐代表人:


                                   李勇                           谢民


项目协办人:


                                   王楠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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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机构负责人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股意向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
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董事长:




                                               宋英忠




总经理:

                                                丁奇文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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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


     瑞银




                       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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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




       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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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
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雷                          杜宁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继平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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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本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无矛盾之
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
制审核报告及经本所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宇                          邹彦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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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权忠光                刘天飞(已离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权忠光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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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离职说明




                   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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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
要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邓艳芳                      刘斌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胡智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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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确认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与
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意向书及
其摘要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意向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注册会计师:




        朱宇                         李铁英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丹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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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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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的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件,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本行《公司章程》;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可直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也可到本行和联
席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00,14:00-17:00。

四、查阅网址

    本行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psbc.com)披
露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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