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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邮储银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0-06-0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股票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9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邮储银行向社会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172,164,200 股(超额配售选
择权行使前),并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 年 1 月 8 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在初始发行 5,172,164,200 股股
票的基础上额外发行 775,824,000 股股票,约占初始发行股份数量的 15%,本次发
行的最终发行股数为 5,947,988,200 股。

    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 81,030,574,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后总股本为 86,978,562,2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A
股数量为 64,148,402,9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75%,无限售条件 A 股数量为
2,973,992,2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2%。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邮储银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905,130,903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1.04%,共涉及 2,348 名股东(其中包含 2,344
名网下配售投资者及 4 名本次发行包销商)。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为自邮储银行
A 股股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将于 2020 年 6 月 10 日锁定期届
满并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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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除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外,邮储银行未发生因分
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的总股本为 86,978,562,200 股,其中尚未解除
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4,148,402,903 股(包含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905,130,903 股),
占总股本的 73.75%。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限售承诺或安排及履行情况

    (一)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限售承诺或安排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价公告》,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中,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30%的股份无锁定期,自本次
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70%的股份锁定期为 6 个月,锁定
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
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锁定期安排。”

    (二)限售承诺或安排的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限售
承诺或安排,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或安排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905,130,903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2020 年 6 月 10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量(股)       限售期(月)
   1        首发限售股                         905,130,903        6
          合计                                 905,130,90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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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或安排;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或安排;

    (四)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的相关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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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许 佳                  李懿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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