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储银行: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08-31
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0-04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
本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本行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
所为本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国有金融企业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金[2020]6 号,以下简称财政部
管理办法)要求,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行连续聘用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将满 8 年,须进行变更。本行已就会计
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
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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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
别负责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表提供 2021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本次会计师聘任事项尚需提
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
的前身是于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2
年 5 月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9 月 14 日
财政部财会函[2012]40 号批准,德勤华永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
业,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德勤华永北京
分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
23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10 层、22 层。
德勤华永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
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
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
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
务等”。德勤华永在北京、大连、天津、成都、重庆、济南、合肥、
南京、苏州、武汉、杭州、厦门、广州、深圳等地设有 14 家分所,
并在技术标准、质量控制、人力资源、财务、业务和信息管理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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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总分所实质性一体化管理,总所及所有分所实行资源统一调配。
德勤华永作为德勤全球网络成员机构,拥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执
行资格,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资质。德勤华永是原经财政
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会计师事务所。
(2)人员信息
德勤华永的首席合伙人现为付建超,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
计师资格。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德勤华永从业人员总数为 6,562
人,其中合伙人 208 人,较 2019 年同期合伙人净增加 39 人。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德勤华永拥有注册会计师 1,400 人,其
中从事过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500 人。注册会计
师较 2019 年同期增加约 200 人。
(3)业务规模
德勤华永 2019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逾 40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6.71 亿元。
2019 年度德勤华永的 A 股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客户数量
共 57 家,A 股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2.49 亿元,
资产均值为人民币 3,403.31 亿元,主要行业涉及金融业、制造业、房
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华永作为德勤全球网络成员机构,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
力。德勤华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责任保险,最近年度
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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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 万元,能够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而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德勤华永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亦未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
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
2.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
法律,于 1972 年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
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
德勤香港是德勤全球网络的组成部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德勤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约 2,500 人。
德勤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足够的职业保险。
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德勤香港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最近三年香
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德勤香港提供审计服
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卫军,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执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和
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协会会员,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 30 年,在事
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上市金融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
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卫军担任合伙人超过 18 年,证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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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经历超过 25 年。
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小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
从事审计专业服务超过 20 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为多家上市金
融企业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胡小
骏担任合伙人超过 13 年,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8 年。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李俊豪,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员,从事
审计专业服务超过 25 年,在事务所全职工作,曾承担多家上市金融
企业的质量控制工作。李俊豪担任合伙人超过 13 年,证券业务从业
经历超过 14 年。
2.项目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最近三年,上述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
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
形,不存在因执业质量或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受到
监管机构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
情形。
(三)审计收费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的审计服务收费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
理的原则确定。本行拟就 2021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向德勤华永和德
勤香港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980 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为人民币 180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降低 17.22%。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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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中天)前身为 1993 年 3 月 28 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
批准于 2000 年 6 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
2012 年 12 月 24 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 号批准,于 2013 年 1 月 18
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507
单元 01 室。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 4 号楼 22 层、23 层、25 层、26 层,有在总所授权范围内执行证
券服务业务的经验。普华永道中天的经营范围为“审查企业会计报表,
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
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他业务等”。普华永道中天是普华永道国际网络成员机构,
拥有中国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也具备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
资质,同时也是原经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罗兵咸永道)是一家注册于
香港的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与普华永道中天同属普华永道国际网
络,注册地址为香港中环雪厂街 5 号太子大厦 22 楼,经营范围为“审
计鉴证业务、咨询业务、并购业务、风险鉴证业务、税务咨询等”。
本行自 2013 年起,聘请普华永道中天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
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提供审计服务,自 2016 年起聘请罗兵咸永道对
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提供审计服务。截至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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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为本行提供服务满 7 年,罗兵咸永道已连
续为本行提供服务满 4 年。本行已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
为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届时普华永道中天连续服务年限将满 8
年。2019 年度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叶少宽,连续签字 1 年;签
字注册会计师邹彦,连续签字 2 年。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管理办法规定,国有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最
长年限为 8 年,2020 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本行连续聘用原聘任的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将满 8 年,达到更换年限。因此,自 2021
年度起,本行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三)沟通情况
本行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普华永道中天和罗兵咸永道
进行了沟通,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议。普华永道中天和
罗兵咸永道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无任何事项须提
请本行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本行股东关注。由于本行 2021 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
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
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
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选聘工作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按照财政部管理办法要求,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落实本次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和德勤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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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
状况,能够满足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建议聘请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担任本行 2021 年度会
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本行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该议案已取得本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
可。本行独立董事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德勤华永和德勤香港具备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与能力,聘任上
述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本行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聘任决策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没有损害本行及股东的利益。同意聘任其担任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行董事会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获全体董事表
决同意。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批,
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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