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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3-3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0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等本行
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履职,认真出席董事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的研究、
讨论和决策,督促高级管理层认真落实董事会决议,提出了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本行中小股东权
益,充分履行对银行事务独立客观判断、发表独立意见的职责,
有效推动本行经营发展。现将2020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本行董事会成员共 11 名,其中独

立董事 5 名,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 1/3,符合相关监

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

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 3 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

担任主席,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

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除获得年度酬

金外,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在本行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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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务。本行已收到每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并对他们的独立性保持认同。

    截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本行独立董事为傅廷美先生、温铁

军先生、钟瑞明先生、胡湘先生、潘英丽女士。他们的主要工作

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或兼职情况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 年 8 月

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

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

顾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肉食

控股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福建农林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

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以及商务

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

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 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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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

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

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

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

(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中国联

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企业有限公司、

旭日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

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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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

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5 次,审议议案 37 项,听取汇

报 3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11 次,审议议案 102 项,听取汇报 17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次,审议议案 105 项,听取汇报

10 项。独立董事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

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股东   董事                                                          社会责任
 董事                     战略规   关联交
           大会   会                            审计委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与消费者
                          划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权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现任董事
傅廷美     5/5    11/11     -       4/4           -        9/9         4/4         -

温铁军     1/5    10/11    4/5       -           8/10       -          4/4         -

钟瑞明     3/5    10/11     -       4/4         10/10       -           -          -

胡   湘    4/5    11/11    5/5       -          10/10       -           -         6/6

潘英丽     4/5    11/11     -       4/4         10/10       -          3/4         -


注: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2020 年,
本行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 ,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
决权 。

        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利用自身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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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上立足本行整体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
存款人、中小股东利益。特别就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境外优先股股息分配、董事高管选聘
事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专项独立意见;就聘请会计
师事务所、预测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真审阅了 2019 年年度业绩
报告及年度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中期业绩报告及中期报告、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并确保以上
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行全体独立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
员会指导开展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财务顾问选聘事宜,组织独立财
务顾问就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委员会
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二)独立董事参加调研情况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在参加各类会议之余,还结合董事
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能积极赴分支机构开展调研,深入了解
本行经营情况,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及时建言献策。
    温铁军董事于 2020 年 12 月,赴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烟霞镇
袁家村,就金融工具嵌套参与重构新型集体经济开展调研。深入
了解本行与袁家村的合作模式,实地考察金融供给侧改革与农业
供给侧改革有机整合情况,提出了袁家村以品牌效应及管理模式
入股的“轻资产”商业模式,指出三农业务在于三产融合,并在
三产融合过程中逐渐成为成熟经济主体,本行应作为有温度的金
融机构,参与其中,陪伴其共同成长。
    潘英丽董事于 2020 年 8 月,赴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就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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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金融及代理金融问题开展调研,实地了解普惠金融开展情况,
挖掘潜在问题。于 2020 年 11 月,赴湖南省长沙市就普惠金融问
题开展调研,深入探讨交流银行发展战略、普惠金融业务开展情
况;实地走访了本行支持的科技初创企业,了解小微科技企业发
展前景和障碍,以及金融支持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参加培训情况
    本行统筹规划董事培训工作,积极鼓励和组织董事参加各类
培训,协助董事不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2020 年,本行独立董
事遵照上市地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积极参加了由普华永道
等机构及本行组织的系列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风险管
理、信息科技、绿色金融发展、反洗钱等广泛主题。本行董事还
通过听取专题汇报会等方式,全面了解银行经营动态,促进自身
专业水平提升。
  (四)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包括组织参加董
事会会前沟通会、座谈会、培训,协助开展调研等,并及时提供
履职所需信息。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均给予大力支持,确保独立董事充分了解本行经营管
理情况,保证董事会科学决策。
    2020 年,本行组织召开了董事长与独立董事座谈会,就本
行战略发展定位、科技建设、风险内控等主题展开讨论与研究。
    本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报告
本行经营情况及相关信息。2020 年,通过电子会议系统,及时
向各位董事报送各类经营管理动态,内容包括财务信息、风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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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息、投资者关系等,促进与高级管理人员沟通,有效保障独立董
事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管理情况、对外担保及资金
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和薪酬情况、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等问题,对重点事项作出独立、客观
意见,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关联交易情况
    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2020 年,本行独立
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审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重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持续关注全行关联交
易及关联方管理的基本情况、制度机制建设、系统建设、合规文
化培育等重点工作,确保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的原则,对本行的对外
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
保函为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
营范围内的常规性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
行开出保函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402.26 亿元。本行独立董事认
为,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
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
此开展相关业务。本行对担保业务的风险控制是有效的,不存在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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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
使用,即用于充实本行资本金。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0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聘任本行行长、副行长、首席风险官、首席信息官等
相关议案。同时,根据本行 2019 年经营业绩情况,董事会及董
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
表示同意。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0 年,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
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行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
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
计工作。同意继续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行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已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将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决策程
序和机制完备,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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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本行控股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本行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期间作出的承
诺均得到履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本行严格执行 A、H 股上市监管要求,持续关注党
中央和国家政策方针、监管新规和市场热点,积极回应投资者关
切,及时、完整地披露了年报、半年报、季报及各项临时公告,
持续加强自愿性披露,积极向资本市场讲述本行优异的经营业绩
和公开、透明的披露文化,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本行独立董事
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审计
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0 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
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定,按时参加董事会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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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了董事会工作报告、经营计划与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方案、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设立直销银行、提名董事候选人等 102 项议案,听取了 2019 年
度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2019 年度案防工作
总结及 2020 年度案防工作计划、高级管理层 2019 年度工作情况、
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作等 17 项汇报。
    战略规划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5 次,审议了 2020 年经
营计划及财务预算、设立信用卡中心专营机构、《中长期发展战
略纲要(2019-2025)》2019 年执行情况评估、发行减记型无固
定期限资本债券、设立直销银行等 20 项议案。战略规划委员会
深入研究本行各项经营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同时
加强资本管理运作,推动全行资本补充工作有序开展,为全行改
革发展提供保障。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了 2019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预测 2020-2021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
调整关联方情况等 5 项议案。跟踪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务,确
认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依法、合规、审慎履行关联交易
管理职责。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就审批重大关联交易、加强关联
交易管理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10 次,审议了 2019 年度审
计工作报告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修订反洗钱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 20 项
议案,听取了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情况等 9 项汇报。审计委员会就
加强内外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控制水平、完善审计体制机制等
                            10
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风险管理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9 次,审议了 2020 年风
险管理策略与风险偏好方案、2020-2022 年三年资本滚动规划与
2020 年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反洗钱工作
基本规定等 33 项议案,听取了 2019 年反洗钱工作情况及 2020
年工作计划。风险管理委员会密切关注全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并就完善本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了董事会
对董事 2019 年度履职评价报告,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
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审核各类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薪酬调整等 15 项议案。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对董事会的
架构、人数及组成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连任董事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
对董事履职评价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
议。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20 年共召开会议 6 次,
审议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9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0 年度工作
计划、2019 年社会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2019 年度
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 12 项议案,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
护委员会对本行充分履行社会责任、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绿色
银行工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
  (十二)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整体发展战略及目标表示认同,建议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要思考经济形势明朗后如何进一步提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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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发展质量,做出前瞻性研究;推动稳杠杆背景下银行转型发展
路径,研究金融供给侧改革与生态化转型改革相结合的问题;要
加强科技立行,将资源向科技人才倾斜,加强金融科技服务,为
客户提供深度服务。
    四、综合评价及建议
    2020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专业履行职责,为本行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推进经营转型,强化风险防控,提升科技支撑,
实现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提升了董事会科学决策水
平,维护了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积极维护本行、股东以及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加强与股东、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会、
高级管理层的沟通和交流,进一步督促高级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
议,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创造股东价值做出应有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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