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58 证券简称:邮储银行 公告编号:临 2021-022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总行 (三)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6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81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5 2.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81,091,788,25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65,683,659,022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5,408,129,234 1 3.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行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87.777216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1.098799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16.678417 注: 1.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大会情况,本次股东大会 的议案无需由本行优先股股东审议表决。 3.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 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则其已质押部份股权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决权。 截至股权登记日,据本行所知,本行部分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 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其质押股权共计 326,297 股股份在股东大会上不能行使表 决权,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数合共 92,383,641,308 股,占本行股份总数的 99.999647%。 (四) 会议主持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本行董事会召集,会议由本行董事长张金良先生主持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 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本行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本行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0 人,温铁军董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议; 2. 本行在任监事 9 人,出席 7 人,吴昱、李跃监事因其他工作安排未能出席会 议; 3. 本行董事会秘书杜春野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2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3,543,522 99.999824 106,700 0.000163 8,800 0.000013 H股 15,407,433,234 99.995483 0 0.000000 696,000 0.004517 普通 股合 81,090,976,756 99.998999 106,700 0.000132 704,800 0.000869 计: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3,549,622 99.999833 100,600 0.000154 8,800 0.000013 H股 15,407,433,234 99.995483 0 0.000000 696,000 0.004517 普通 股合 81,090,982,856 99.999007 100,600 0.000124 704,800 0.000869 计: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3,545,822 99.999828 104,400 0.000159 8,800 0.000013 3 H股 15,407,433,234 99.995483 0 0.000000 696,000 0.004517 普通 股合 81,090,979,056 99.999002 104,400 0.000129 704,800 0.000869 计: 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3,543,522 99.999824 106,700 0.000163 8,800 0.000013 H股 15,407,433,234 99.995483 0 0.000000 696,000 0.004517 普通 股合 81,090,976,756 99.998999 106,700 0.000132 704,800 0.000869 计: 5. 议案名称:关于重选韩文博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1,935,822 99.997377 1,546,100 0.002353 177,100 0.000270 H股 15,149,781,843 98.323305 257,228,391 1.669433 1,119,000 0.007262 普通 股合 80,831,717,665 99.679289 258,774,491 0.319113 1,296,100 0.001598 计: 4 6.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陈东浩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81,946,722 99.997393 1,546,100 0.002354 166,200 0.000253 H股 15,235,796,175 98.881545 171,214,059 1.111193 1,119,000 0.007262 普通 股合 80,917,742,897 99.785372 172,760,159 0.213043 1,285,200 0.001585 计: 7.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魏强先生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65,666,338,630 99.973631 17,154,192 0.026116 166,200 0.000253 H股 15,007,526,385 97.400055 399,483,849 2.592683 1,119,000 0.007262 普通 股合 80,673,865,015 99.484629 416,638,041 0.513786 1,285,200 0.001585 计: 5 (二)涉及重大事项,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重选韩文博 先生为中国邮政 5 3,528,021,633 99.951181 1,546,100 0.043802 177,100 0.005017 储蓄银行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东浩 先生为中国邮政 6 3,528,032,533 99.951489 1,546,100 0.043802 166,200 0.004709 储蓄银行非执行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魏强先 生为中国邮政储 7 3,512,424,441 99.509302 17,154,192 0.485990 166,200 0.004708 蓄银行非执行董 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第 1、2、3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 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韩文博先生重 选为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陈东浩先生、魏强 先生担任本行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 格之日起计算。 上述议案内容请见本行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psbc.com)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柳思佳律师、刘瑞元律师 (二)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 2.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