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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2-03-3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

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

管治守则》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

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自主决策,

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全体股

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本行共有5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

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

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

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担任委员。除获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子
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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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已收到每位

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

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 年 8 月

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

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

顾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家佳

康食品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

员会委员,以及商务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

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 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 年

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

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
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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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

(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

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董

事长。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

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

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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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15

项并听取汇报 3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审议通过议案 115

项并听取汇报 21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次,审议通过议

案 103 项并听取汇报 12 项。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托丰富的从业经验,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
           股东                                                                社会责任
非执行            董事会   战略规   关联交
           大会                                审计委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与消费者
  董事                     划委员   易控制
                                                 员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权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傅廷美     2/2    13/13      -       3/3         -        8/8          4/4        -

温铁军     1/2    12/13     8/9       -         6/6        -           4/4        -

钟瑞明     2/2    13/13      -       3/3        6/6        -            -         -

胡 湘      2/2    13/13     9/9       -         6/6        -            -        6/6

潘英丽     2/2    12/13      -       3/3        4/6        -           4/4        -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二)独立董事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一是主动与公司治理各方沟通。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除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通过听取高

管层专题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座谈、与董事长座谈交流、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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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规划等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

员、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联系沟通,利用专业特长和丰富

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为进

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本行独立董事结合自身职责与履职关

切,积极赴分支机构、同业开展调研,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

间业务发展、子公司风险管理等银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进行深入

研究,建言献策。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本行董事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

要求,积极参加了由财政部、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其他中介机构

及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风险管理、反

洗钱、公司治理、ESG 建设等广泛主题。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在独立董事履职

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予积极支持与有

效配合。本行持续完善独立董事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客观、完

整提供财务、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审计监督、投资者关系、公

司规章制度等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同时组织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

会、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为董事调研培训提供便利等,保证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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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审

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预测 2021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推动本行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

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及担保为主,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

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开出保函及担保

的余额为人民币 428.59 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

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

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充

实本行资本金,支持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

事候选人,聘任本行行长等相关议案。同时,根据本行 2020 年

经营业绩情况,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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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经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 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为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外

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兼顾长

期发展利益,为股东创造合理价值回报,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股东作出的承诺均得到履

行。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本行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

公告信息。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
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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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

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

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相关审议事项,运作合法

合规,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本行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共审议 115 项议案,听取 21 项

汇报。审议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

方案等议案,2021-2023 三年资本滚动规划、“十四五”规划纲

要、“十四五”IT 规划等发展规划议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制度类议案,以及设立数字人民币部一级部、发行减记型合

格二级资本工具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同时听取了本行落实党中

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数据治理等工作汇

报。各位董事深入研究、认真讨论,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确

保董事会科学、有效决策,引领全行改革发展。

    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审议通过了 21 项议案,

听取了 2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小微企业及落
实普惠金融政策等工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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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署,全面提升普惠金融工作质效;审议通过了“十四五”规划纲

要、“十四五”IT 规划等议案,聚焦战略规划,为高质量发展

强化战略保障;审议通过了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

股份一般性授权等议案,为促进本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实现转

型发展提供动能;审议通过了年度资产负债业务计划、年度经济

资本计划配置方案等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 7 项议案。

重点审议通过了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

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审慎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

责;审议通过了预测 2021 年度及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

限、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关框架协议等议案,对重大

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

充分审查,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全行关联方情况

的议案,确认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听取

了 7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三季度财务报表,

认真审核财务信息,就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意见,高度重视本行财务表现和经营业绩。指导修订财务管理基

本制度,为加强本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供保障。审议通

过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评估本行内部控制工作

的有效性。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1 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2020 年度反洗钱、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多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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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跟踪审计情况,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

持续整改,提出切实将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促进本行内控管

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的不断提升。此外,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

沟通,确保前后任会计师过渡交接期间工作的平稳过渡。积极促

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和协同,督促高管层就外审发

现问题形成持续整改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议通过了 38 项议案,

听取了 3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制定或修订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管理

办法、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管理办法、零售业务内部评级管理

办法、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等 18 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不断

完善风险内控顶层制度设计,为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实施提供

制度保障。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0 年度

内控合规管理报告、2020 年度案防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案防工

作计划等议案,定期评估本行风险合规状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

向董事会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

审核了刘建军先生执行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韩文博先

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落实

监管要求,加强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审核把关;审议

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议案,持续推动董事会

专业、年龄等因素的多元化;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董事 2020 年

度履职评价,2020 年度董事、高管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
方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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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

过了 8 项议案。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计划、考

核评价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议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0 年度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议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本行 ESG 建设;

审议通过了防汛救灾专项捐赠事项,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充分践

行国有大行责任担当。

    本行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

与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发展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表示认同,

并就加强风险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助力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经营管理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交流,提出了有

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并结

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运行质效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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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监管要求,谨慎、勤勉、

诚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为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实现高质

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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