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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2-06-0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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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0: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 号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
   召集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场会议日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四、宣布拟审议事项
   五、填写表决票并投票
   六、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七、宣布表决结果
   八、宣读会议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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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1.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

2.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1

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38

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39

5.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2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方案的议案..........................41

6.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2

7.关于授权办理 A 股及 H 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43

8.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45

9.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48

特别决议案

10.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议案..........................51

11.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

     的议案..........................................................................................................................54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56

汇报事项

13.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59

14.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的汇报....................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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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1 年

   度执行情况的汇报......................................................................................................78

16.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汇报........................79




注:如无特殊说明,本会议资料中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本行”“全行”指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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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一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会
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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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
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研判国内外经济
金融形势变化,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监管
部门关心指导下,在广大股东支持下,切实履行职责,立足新发
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推进高质
量发展。
    2021 年,本行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保持良好
成长性,资产结构进一步优化,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营业收入和
净利润均实现两位数增长,中收占比和增速实现双提升,资产质
量平稳优良。全年实现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 761.70 亿元,同比
增长 18.65%;ROE 达到 11.86%,同比提高 0.02 个百分点;资产

总额达 12.59 万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0.87%;不良贷款率 0.82%,
较上年末下降 0.06 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 418.61%,较上年末
提高 10.55 个百分点。优秀业绩得到市场肯定,在英国《银行家》
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中,首次进入全球银行 20 强,一级资本位
列第 15 位,较去年上升 7 位。惠誉、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国
主权一致的 A+、A1 评级;标普全球给予本行 A 评级,展望均为
稳定;获明晟公司(MSCI)ESG 评级 A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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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牢改革发展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
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本行牢牢把握两个“一以贯之”原
则,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体现到谋划重大战略、制定重大政策、部署重大
任务、推进重要工作的公司治理实践中去,把牢建设一流大型零
售银行的政治方向。
    (一)加强党的领导,推进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
    持续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一是持续完善重大
事项决策清单,董事会决策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坚持履行党委研
究讨论的前置程序,全年党委会前置研究议题 46 项,充分发挥
党委把关定向作用。二是明确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负责审议贯
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发展普惠金融相关事项,为董事会
决策提供参谋建议,完善董事会研究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
作机制,年内听取了 2020 年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情况及 2021 年发
展计划、支持小微企业工作及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情况等汇报,确
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本行落地见效。
    (二)坚守初心使命,全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2021 年,我国经济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
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本行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
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进转型发展。
    一是多措并举,提升乡村振兴服务质效。认真贯彻党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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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监管相关要求,

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十四五”时期服务乡村振兴的落
实意见》,加强顶层设计,明确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框架和
实施路径,强化科技赋能新时代“三农”金融服务,以数字化转
型为主线,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下沉金融服务重心,打造专业化
为农服务体系,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数字生态银行,加快“三农”
金融业务高质量发展,大力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主体和领域,积极
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乡村全面振兴。截至 2021 年
末,脱贫地区 832 个脱贫县各项贷款余额 3,580.57 亿元,全年
新增 517.58 亿元。涉农贷款余额 1.61 万亿元,全年新增 1,984.45
亿元。2021 年小额贷款线上放款笔数占比近 95%。
     二是勇担责任,强化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持续
加大对京津冀协同、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一体化
等重点区域的资源投入力度。支持雄安新区建设,独家承揽雄安
新区非税收入和电子票据区块链项目,通过数字人民币实现非税
缴纳到国库入库全流程流转的创新应用。紧扣扩大内需战略和
“双循环”,加大“两新一重”领域、现代化产业链供应链、战
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等领域投入。截至 2021
年末,京津冀地区的公司信贷余额为 2,130.98 亿元,长三角一
体化地区公司信贷余额为 2,540.51 亿元,长江经济带地区公司
信 贷 余 额 为 5,830.74 亿 元 , 粤 港 澳 大 湾 区 公 司 信 贷 余 额 为
1,302.42 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全年增长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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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坚守初心,扎实服务小微企业和民营经济。出台服务中

小微企业能力提升方案,完善“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
机制,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小型微型企业“首贷户”、产
业链上下游小微企业、科技型小微企业等重点客群的信贷支持力
度;持续推进小微金融数字化转型,不断完善“小微易贷”、小
额“极速贷”数字化拳头产品,推出面向小微客群的“邮储经营”
手机银行 APP,落地小微企业数字化信贷工厂模式。截至 2021
年末,全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 9,606.02 亿元,占全行各项贷款
比例超过 14%,余额占比稳居国有大行前列;有贷余额户数
171.07 万户,全年净增 10.24 万户。
    (三)贯彻监管新规,提升公司治理运作质效
    全面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公司治理领域监
管要求。一是对标新规开展公司治理评估,听取贯彻落实《银行
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治理状况》的汇报、贯彻落实《国
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改革措施的汇报。二是持续
完善董事会会前沟通、会后决议督办等公司治理运作机制,持续
加强董事会能力建设,提升公司治理“精细化”运作水平。三是
贯彻落实《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关于
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股权
管理监管要求,规范大股东行为,加强主要股东承诺管理,督促
主要股东履职尽责,提升主要股东承诺约束力,夯实公司治理基
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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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强化战略引领,奋力开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高度重视战略引领,结合宏观环境变化、商业模式重塑、经
营分化加剧等形势,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引领,制定本
行“十四五”规划纲要,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
量发展。
    (一)做好“十四五”谋篇布局,明晰发展方向
    清晰的战略规划是指引全行围绕共同目标、勠力同心的行动
指南和纲领。2021 年,立足新起点,本行围绕建设“客户信赖、
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
战略愿景,持续加强战略管理。一是精心谋定,编制了《中国邮
政储蓄银行“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总结“十三五”期间的
成绩和经验,召开 6 场“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题会议,广泛收集
和听取各方建议,充分征求意见,确保规划纲要编写的科学性。
规划纲要明确了本行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总体目标与实施路
径,提出了战略愿景、战略目标和战略方针,确立了科技赋能、
客户深耕、中收跨越、人才强行、风控护行、协同发展六大专项
战略,制定了主要业务战略和八大支撑保障举措。二是以战略规
划为基础,编制本行“十四五”乡村振兴规划、IT 规划、网络
安全规划、互联网贷款规划等子规划,细化发展蓝图。三是持续
监督重点战略执行落地情况,定期听取战略规划年度执行情况评
估报告,推动规划举措落地,有效提高战略管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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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推进金融科技建设,强化科技赋能

    金融科技是实现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效率的核心驱动
力。本行高度重视信息科技建设,持续加大科技资源投入,加强
科技专业队伍建设,全面加速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创新水平持
续提升。一是在“十四五”IT 规划中提出建设一流科技支撑体
系,全面实现科技引领,构建邮储“数字生态银行”的战略愿景。
明确以数字化转型为主线,从业务架构、应用架构、数据架构、
技术架构、金融科技和 IT 治理等六方面规划了本行“十四五”
期间信息化发展蓝图和 IT 建设的实施路线图,重点推进场景创
新、产品研发、风险防控、数据分析、技术支撑、组织治理等六
项科技能力建设,实现科技赋能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加快信息
科技系统建设,强化科技应用。以新一代个人业务核心系统为先
导,加快新一代手机银行、新一代公司业务核心系统、新一代信
用卡核心系统建设,推进业技深度融合,强化大数据赋能,支撑
场景化金融、个性化营销、智能化风控和智慧化管理。三是适应
数字化趋势,发展数字经济,推动技术改造。全面落实中国人民
银行关于数字人民币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圆满完成数字人民币
冬奥票务支付及数字人民币 APP 新体验架构研发工作,为数字人
民币生态圈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四是持续强化数据能力建设,注
重源头数据治理,着力提升数据质量。通过深耕应用场景,推进
数据主动赋能,加快数据中台建设,支撑打造智慧邮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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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助推转型发展

    高质量发展要靠高素质人才。本行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
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明确人才强行战略,推动
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为
建设一流大型零售银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一是围
绕全行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以经营管理、信息科技、零售金融、
公司金融、资金资管、风险管理、营销等队伍为重点,开展重点
人才工程建设,持续开展总行级领军人才选拔培养,进一步激发
人才创新活力。二是构建系统的人才综合评价使用机制,持续完
善员工职业发展体系,引导员工持续提升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促进人岗相宜、人尽其才。三是开展“领航工程”人才库建设,
截至 2021 年末,全行已建成约 500 人的高级管理人才库、约 4,500
人的中级管理人才库、约 14,000 人的基层管理人才库,形成了
数量较为充足的人才资源储备池。
    (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凝聚奋进力量
    企业文化是邮政储蓄百年传承的价值底蕴,也是新时代下引
领全行凝聚共识、奋楫远航的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本行持续
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与宣贯。一是推进邮储银行企业文化建设。
提炼了与企业发展战略相融合的简单清新、阳光透明、积极向上
的企业文化。自企业文化理念体系发布以来,激发了广大干部员
工的共鸣,也引起了业内的广泛关注,10 项“邮储人共识”被
媒体誉为“职场清醒指南”。二是强化企业文化宣贯落地。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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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将企业文化理念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将企业文化落实到组织

行为、领导者行为、员工行为上,体现到企业形象、行风行貌、
服务细节等方方面面,推动企业文化理念在各项工作中有效落
地,以正向激励弘扬正能量,提升企业文化的号召力和凝聚力。
    三、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021 年,本行强化底线思维,秉承审慎稳健的风险偏好,
持续完善“全面、全程、全员”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不断完善
内部控制体系,夯实合规经营管理基础,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一)完善全面风险管理,筑牢风险防控防线
    坚持底线思维,坚持风险为本,实现稳增长和防风险的长期
均衡。一是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全面落地实施。首轮高级法建设规
划任务全部完成,零售、非零售内部评级模型体系更加完善,评
级治理进一步深化,评级结果应用更加广泛,风险模型全生命周
期管理机制基本确立,风险成本、资本精细化计量能力得到有效
提升。二是全面风险管理加快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风险策略偏
好及限额管理工作,强化敏感行业约束管控;深入开展全面风险
管理评估,全面风险管理改进优化目标任务更加清晰;统筹梳理
完善全行风险管理绩效考核,全面落实监管、风险偏好限额及专
业风险管理要求;持续加强市场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业务连续
性等专业风险领域制度流程建设,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
三是智能风控能力持续提升。邮储大脑一期系统顺利投产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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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陆续启动风险数据集市二期、零售信贷反欺诈系统等技术平台

建设,自动化审批、差异化定价、贷后精准预警等领域应用持续
推进;智能风控应用场景不断拓展,完成面向涉农多类场景专属
风控模型,支持“三农”主体线上线下贷款和主动授信,助力乡
村振兴。
    (二)加强全行资本管理,提升价值创造能力
    以资本规划为统领,持续提升经济资本精细化管理水平,夯
实经济资本主动管理机制,有效提升全行价值创造能力。一是进
一步提升内源积累能力,优化以风险调整后收益率(RAROC)为
核心指标的资本分配机制,引导资源向资本回报高的业务倾斜,
严格控制低效资产增长。全行资本节约、价值创造意识进一步增
强,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二是有序开展外源资本补充。2021 年
一季度成功完成 300 亿元 A 股非公开发行和 300 亿元永续债发
行。获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1,5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发行
额度批文,并于 8 月份成功完成 600 亿元二级资本债券簿记发行,
全行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为经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截至 2021
年末,全行并表口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9.92%,一级资本充足
率 12.39%,资本充足率 14.78%,均较年初实现有效提升。
    (三)提升内控合规水平,强化审计监督作用
    持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强化内部控制
保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定期审议内控合规报告、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反洗钱工作报告等,持续加强合规、反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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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防管理,夯实合规经营管理基础。二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

决策部署及监管各项要求,围绕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加大对
高风险领域的审计力度,紧盯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和
重点客户,前瞻性开展各类业务专项审计,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
能。三是强化审计结果应用,督促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督促
各级机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审计监督取得更好成效,充分
发挥审计第三道防线的监督作用。
    (四)规范关联交易管理,确保合规审慎经营
    严格遵循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上交所
等监管法规,持续完善关联交易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进一步提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关联方
信息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认定关联方范围,持续更新关
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二是定期组织开展关联交易
管理专题培训,增强全行关联交易管理的依法合规意识,提高全
行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水平。三是定期向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做出专项报告,确保关联交易
规范运作。
    四、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动 ESG 建设
    2021 年,本行积极推进 ESG 建设,探索将 ESG 理念融入全
行发展战略、治理结构、企业文化和业务流程,擦亮信息披露“窗
口”,握紧投资者关系“纽带”,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
以实际行动诠释国有大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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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助力碳达峰碳中和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是邮储的底色,本行大力
发展可持续金融、绿色金融和气候融资,推进绿色银行建设,用
一抹遍布城乡、独具特色的“邮储绿”,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共促绿色发展,着色美丽中国蓝图。一是将绿色金融纳入本行整
体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决策部
署,建设一流绿色普惠银行、气候友好型银行和生态友好型银行。
制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绿色银行建设工作要点》和《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支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明
确绿色银行建设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布局碳中
和业务,通过设立碳中和支行、绿色支行、绿色金融部等,探索
绿色金融机构建设经验。二是正式采纳《负责任银行原则》(PRB),
加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UNEP FI),成为第二家签署
PRB 的中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正式成为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
工作组(TCFD)支持机构。携手德意志交易所联合发布“STOXX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A 股 ESG 指数”。三是创新气候友好型的绿色
金融产品,承销全国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权融资计划和首单碳
中和超短期融资券,独立主承销北京市属国企首单“碳中和”银
行间债务融资工具,投资全国首单绿色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
持证券,发放全国首笔碳汇收益权质押贷款,推广“两山贷”“生
态贷”等金融产品。截至 2021 年末,本行绿色贷款余额 3,722.94
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32.52%。四是持续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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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考核、产品创新、信贷规模、经济资本、内部资金转移定价

(FTP)、审查审批、内部审计、现场检查等方面,加大资源倾
斜力度,大力支持碳达峰碳中和重点领域。五是加强 ESG 风险管
理,不断健全制度、政策、流程与架构体系,完善 ESG 风险识别、
计量、监测和管理的工具与手段,通过“金睛”系统加强存量业
务 ESG 风险排查,促进企业客户环境信用修复,探索开展企业客
户碳核算工作。六是将节能目标纳入日常工作任务,积极采取措
施降低能耗总量;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倡导垃圾分类,推
进资源循环利用;加强网点绿色运营,持续推进绿色运营和绿色
办公。
    (二)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持续开展公益活动
    秉承“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理念,饮水思源,持续提升
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水平。一是积极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
制。定期审议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考核评价报告、专项审
计报告等,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持续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
投诉管理、合规经营等重点消保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本行针对监
管制度要求、监管评价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客户投诉反映
出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各类对标整改工作。本行消保工作在中
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年度考评中均实现升级。二是强化责
任担当,助力灾后重建。2021 年,本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展
现国有大行担当,在自然灾害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关爱退
役军人等方面对外捐赠超 3,600 万元,特别是给予河南地区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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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灾害进行专项捐赠 2,000 万元,支持当地灾情救助和灾后重建工

作。三是持续打造公益品牌。2021 年,邮爱公益基金继续深耕
教育公益领域,持续开展邮爱自强班、邮爱奖学金等项目并新增
邮爱公益爱心包裹和爱心体育教室捐赠项目,为经济欠发达地区
的学生提供教育资金资助及成才支持。
    (三)持续加强股权管理,保护中小股东权益
    通过强化责任、完善制度、建立系统、优化结构等多项措施,
积极开展多纬度、深层次的股权管理。一是制定《中国邮政储蓄
银行股权管理办法》,持续健全股权管理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
股东管理,持续优化股权管理系统,密切关注股东持股情况及股
权质押情况,及时履行监管报批、报备程序。三是持续深化与股
东的长效沟通,为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搭建桥梁,
注重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四)增强资本市场互动,深化投资者关系
    高度重视与资本市场的互动,通过业绩推介及路演、调研及
峰会、投资者热线及邮箱、“上证 e 互动”等沟通平台,灵活采
用多种形式与资本市场保持常态化交流,积极传递改革发展情
况,展示邮储银行价值。2020 年度及 2021 年中期业绩发布会以
“网络视频直播+电话接入+文字直播”方式召开,实现与各类媒
体、投资者、社会公众的充分交流。2020 年年度业绩发布会获
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 2020 年报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
案例”。全年共召开 4 次业绩推介会,组织线上路演交流 46 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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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参加投资论坛峰会 23 次,接待调研 56 次,累计通过 125 场会议

与境内外投资者分析师约 1,650 人次沟通、交流;通过“上证 E
互动平台”积极回应中小投资者关切,全年累计回复 195 道投资
者提问;积极参加“2021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
日”活动,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平台与投资者在线交流。2021 年,
本行国际评级及国内评级水平维持不变,仍为中国银行业领先。
此外,在香港财经杂志《中国融资》举办的“2021 年中国融资
大奖”评选中,本行荣获“最佳投资者关系奖”和“最具投资价
值奖”。
    (五)加强信息披露管理,提升信息披露水平
    坚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行信息披露。一是围
绕“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目标,持续优化报告披露内容,创新
披露形式,提升阅读体验。2021 年,本行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
更正、遗漏重大信息等情况;在上交所上市公司年度信息披露工
作评价中,本行获评 A(优秀)。二是主动拓展自愿性信息披露
的广度和深度,致力于保障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提升
公司透明度。围绕市场和投资者的关注热点,主动披露本行战略
规划、核心竞争力、企业文化、业务特色亮点等内容,展现差异
化的竞争优势。三是结合最新监管要求,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办法、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内幕信息
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等制度。建设并启用信息披露系统,规范信息
传递流程,强化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优化信息披露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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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加强董事会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专业特长

    2021 年,董事会加强议题统筹,强化会前沟通与会后督办
落实,持续完善运作机制。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职,为董
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保障董事会运作质效。各位董事勤勉
履职,董事履职能力持续提升。
    (一)董事会规范运作,发挥科学决策作用
    全年董事会召开会议 13 次,审议议案 115 项,听取汇报 21
项,审议通过了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内部治理体系建设、重大
经营管理事项等议题,同时定期听取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工
作、监管意见整改情况、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案防管理、数据
治理等各项工作进展,听取高级管理层年度工作报告、落实银保
监会预防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指导意见情况报告、年度关联方
情况报告等工作汇报。董事会高度关注战略规划及落地、全面风
险管理、反洗钱、消费者权益保护、内控合规、信息科技建设、
数据治理及数据应用、人才队伍建设、监管意见整改落实、邮银
协同、ESG 发展、内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各项重要工作进展,
董事充分发挥专业特长,积极、充分发表意见。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全年召开会议 36
次,围绕发展战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关联交易、履行社会
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名薪酬等方面,深入研究并审议通过
103 项议案,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过渡期工作总结和 2021 年度
审计工作计划、2020 年反洗钱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工作计划等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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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汇报,向董事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决策履职提供有

效支持。
    (二)优化管理机制,提升运作质效
    以董事会规范运作为枢纽,结合自身公司治理运作需要,持
续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公司治理运作机制,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
供内生持久动力。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体系,根据
监管陆续颁布的政策法规要求,2021 年,制定股权管理办法、
并表管理办法、内部交易管理办法、外包管理办法、信用风险内
部评级体系审计管理办法等,修订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工作规
则、财务管理基本制度、内部控制基本规定、信息科技风险管理
办法等多项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本行在股东管理、风险管
理、内审内控、关联交易、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制度体系,持续推
动本行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二是优化组织架构。董事会高度重视人员组成多元化,董事
会成员的委任以董事会整体良好运作所需的技能和经验为本,及
时研究调整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确保各位董事充分
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各施所长。2021 年,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
规定及工作需要,提名了具有丰富零售银行管理经验的执行董事
1 名,具有审计专长、财政金融专长的非执行董事 2 名,充实董
事会力量。定期听取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和董事会成员多元
化政策执行情况的汇报,持续推动董事会专业背景、年龄、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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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结构等方面的多元化建设。截至 2021 年末,董事会共有女性董

事 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5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在董事会成
员总数中的占比超过 1/3,符合有关监管要求。董事长及执行董
事均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熟悉行内经营管理情况;非执行董事来
自政府主管部门或大型国企,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独立非执行
董事均为经济、金融、法律或审计等领域的知名专家,能在不同
领域提供专业意见。
    三是强化会前沟通。进一步强化董事会会前沟通机制,在现
场董事会召开前,选择相对复杂、较为重要的议案组织董事听取
汇报,对议案严格把关,提出相关修改意见,管理层充分研究吸
收。不成熟的议案坚决不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提升董事会议事
质效。2021 年,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会 8 次,审议 57 项议案,
听取 4 项汇报。
    四是重视决议执行。高度关注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情况,持续督促高级管理层强化决议落实。通过听取汇报、审阅
专报、调查研究、召开会议等方式跟踪了解决议执行的整体进展,
确保落实到位。
    (三)董事勤勉履职,贡献专业力量
    2021 年,本行董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
员会会议,加强与董事会其他成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系
和沟通,积极参与经营管理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督促
认真落实董事会决议,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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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治理,推进全行战略转型发展,强化风险内控水平,实现高

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积极采取多种形式,了解分支机构和基层一线实际情
况,克服疫情影响,全年共开展调研 50 人次,围绕战略规划、
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关联交易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激
励约束等方面向董事会积极建言献策,全方位履行董事职责,有
效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
    二是遵照上市地监管规则及相关监管要求,董事积极参加由
财政部、上市公司协会、专业咨询机构以及本行组织的系列培训,
持续拓展自身履职视野,提升专业履职能力。培训内容紧跟国内
外经济金融趋势、最新监管政策,涉及“双循环”经济、碳达峰
碳中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解读、金融数字化转型等广泛内容。此外,董事还通过听取专题
汇报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全
面了解银行经营动态。
    三是独立董事作为本行存款人、中小股东的“发声人”“代
言人”,认真参加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参与经营管
理重大事项的研究、讨论和决策,围绕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董
事高管选任等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注重维护存
款人、中小股东利益。此外通过列席经营管理会议、听取高管层
专题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座谈、与董事长座谈交流、调查研究
等多种方式,积极加强与公司治理各方的充分沟通交流,利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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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特长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大量建

设性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实
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2 年,董事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牢记“国
之大者”,乘势而上,开拓奋进,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客
户为中心,以价值创造为导向,充分发挥国有大行在助力经济社
会发展和服务百姓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向
建设成为客户信赖、特色鲜明、稳健安全、创新驱动、价值卓越
的一流大型零售银行战略愿景稳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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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二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现将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股东大
会审批。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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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本行监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
管要求,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规定,聚焦全行中心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战略引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
积极开展履职、风险、财务、内控等重点领域监督工作,充分发
挥监督制衡作用,持续推动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切实维护银
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为全行高
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2021 年,本行以“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引领,坚守零售战
略,积极稳健开展各项业务,转型发展取得良好成效。根据中国

企业会计准则,截至 2021 年末,本行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187.62
亿元,增长 11.38%;净利润 765.32 亿元,增长 18.99%;总资产
达 12.59 万亿元;不良贷款率 0.82%,较上年末下降 0.06 个百
分点;拨备覆盖率 418.61%,较上年末上升 10.55 个百分点。2021
年,本行在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银行 1000 强中,首次进入
全球银行 20 强,一级资本位列第 15 位,较去年上升 7 位。惠誉、
穆迪分别给予本行与中国主权一致的 A+、A1 评级,标普全球给
予本行 A 评级,展望均为稳定;获明晟公司(MSCI)ESG 评级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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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级。

    一、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情况
    2021 年,监事会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积极推进党的领导
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把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
和全行总体战略作为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聚焦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助力践行国有大行担当
    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听取全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情况汇
报,关注惠农合作业务市场拓展和产品服务,开展惠农合作项目
监督,推动落实服务“三农”、城乡居民、中小企业定位。贯彻
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听取绿色银行建设情况汇报,监督关注绿色
金融发展情况,促进绿色银行建设。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关注全
行支持小微企业及落实普惠金融政策情况,听取相关工作汇报,
推动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开展
房地产、公路等重点行业和西部分行等重点区域监督,守住不发
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聚焦总行党委转型发展布局,助力全行高质量发展
    持续关注本行发展战略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健性,重点关
注全行“十四五”规划纲要、互联网贷款发展规划及“十四五”
IT 规划制定情况,审议研究中长期发展战略纲要 2020 年执行情
况评估报告,审慎独立提出意见建议,积极推动发展战略有效落
地执行。围绕“五化”转型,开展资本管理专项监督,助力轻型
化转型发展。围绕银行综合化经营,开展银行集团并表管理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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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督,促进银行集团稳健运行。落实“尊重员工价值”企业文化

理念,开展“员工心声”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员工反映问题,促
进提升全行经营管理。围绕全行风险管理、安全生产和转型发展,
赴分行开展综合调研,积极推动全行深化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
发展。
    二、监事会运行及监事履职情况
    2021 年,监事会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组织召开监事会及其专门
委员会会议。全体监事忠诚勤勉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合规行使监
督权力,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一)规范运作情况
    2021年,监事会共召开会议10次,研究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年度业绩公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20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监事会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
告,监事会及其成员2020年度履职评价报告,2020年度监事薪酬
清算方案等议案及监督事项100项,有效履行监督决策职能。监
事会专门委员会加强规范运作,共召开会议10次,审议议题35
项,向监事会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深入推进“专项监督、定
期监督、日常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扎实开展监督调研检
查,监督意见得到了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回应,
董监高协同配合、良性互动,监督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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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会不断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自身监督能力建

设。完成职工监事选任及监事会相关专委会对应优化调整工作,
确保监事会及专委会人员结构科学合规。持续强化监事会监督意
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定期梳理监事会监督意见的整改落
实情况,连续 6 年开展整改评估和报告工作,着力增强监督实效。
拓宽监督信息获取渠道,组织监事围绕监管政策解读、行业热点
研讨、公司治理实务、ESG 管理等多领域开展内外部培训交流,
不断提升监事履职水平和监督质效。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 A、H
两地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披露监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变动公告等事项。
    (二)监事履职情况
    2021 年,全体监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
行公司章程规定,认真履行忠诚义务,严格保守本行商业秘密,
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勤勉履行监督职责,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
以上的监事会现场会议,全年累计参与调研检查培训 52 人次,
为本行从事监督工作时间均超过 15 个工作日,符合监管要求;
积极出列席公司治理相关会议,充分研究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发
挥专业特长,独立、专业、客观发表意见建议;保持履职独立性
和高标准职业道德准则,切实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推动本行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合规履
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和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依法合规履职
情况,推动监管意见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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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担任专门委员会主席、委员的监事认真参加专门委员会会

议,及时提出专业意见,为监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担任
党委成员的监事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积极推动党的领导与公司
治理有机融合。监事长领导监事会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监事
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行质效。股东代表监事充分发挥沟通桥梁作
用,协助本行做好与股东单位的沟通工作。外部监事通过行内授
课、指导法律风险学习手册编撰等方式,深入分享专业领域知识
见解,充分发挥“外脑”智囊作用,积极维护中小股东与其他利
益相关者合法权益。职工监事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真
实、准确、全面反映职工意愿,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全体监
事均具备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未发现
违法行使监督职权、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
等不当履职情形或严重失职行为。监事会对参加评价的 9 名监事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建议监事会及其成员在下一步履职过程中,进一步坚持和加
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
《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等监管新规落
实落地,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拓展调研深度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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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事 2021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履职尽职监督   财务与内控风
                                监事会                提名委员会
                                                                     委员会       险监督委员会
     监事
                    亲自出席次数 参加现场 委托出席 亲自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股东代表监事

    陈跃军             10/10        7        0           —            —             —

    赵永祥             9/10         6        1           —            4/4            —

外部监事

    吴     昱          10/10        7        0           —            —             5/5

    白建军             10/10        7        0           1/1           —             —

    陈世敏             9/10         6        1           —            4/4            —

职工监事

    李     跃          10/10        7        0           —            4/4            5/5

    卜东升             9/10         6        1           —            —             5/5

    谷楠楠              6/6         3        0           1/1           3/3            3/3

已离任监事

    李玉杰             10/10        7        0           1/1           —             —

    宋长林              4/4         4        0           —            1/1            2/2


             注:
             (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即
    时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报告期内,本行未能亲自出席监事会及专
    门委员会会议的监事,均已委托其他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
    权。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会现场会议,不存
    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且未委托出席的情况。


                                                 2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李跃先生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起担任监事会提名委员

会委员职务。
    (3)谷楠楠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起担任本行职工监事,
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担任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尽职监
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控风险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4)李玉杰先生于 2022 年 1 月 4 日辞任本行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5)宋长林先生于 2021 年 6 月 8 日辞任本行职工监事、监
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委员、财务与内控风
险监督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2021 年,监事会积极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有效服务全行高质量发展大局,前瞻性提示重点领域风险隐患,
持续促进深入践行企业文化理念,认真履行各项监督职责,为本
行维护金融安全、完善公司治理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
保驾护航作用。
    (一)风险监督情况
    2021 年,监事会不断深化风险监督,推动防范化解重大风
险隐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履职尽责情况,
定期听取全面风险管理、流动性风险管理、压力测试、资本管理、
审计等领域工作汇报,按季度审议风险监督情况,提出针对性监
督意见,切实助力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隐患。密切关注重点行业、


                             2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重点区域、重点客户、重点产品和信息科技风险隐患,开展公司

客户信用风险管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房地产领域风险管理等
监督,促进重点领域业务稳健发展。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持
续拓宽风险监督覆盖面,开展银行集团并表管理监督,重点关注
子公司风险管理情况。持续关注全行资本充足指标、流动性指标
等监管指标变动情况,促进全行稳健运营。
    (二)财务监督情况
    2021 年,监事会积极履行财务监督职责,促进提升全行财
务精细化管理水平。认真审议定期报告并就报告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提出审核意见。认真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对方案合规性
和合理性发表意见。认真审议财务监督情况、财务决算报告、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关注经营计划实现及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关注重大关联交易决策与执行情况,听取关联交易管理报
告。聚焦全行经营效益,关注中间业务发展、成本收入比、分支
机构效益等情况。强化财务重点领域监督,开展基建投资、网点
管理等监督,促进提升全行财务管理水平。与外部审计机构建立
定期沟通机制,助力提升外审工作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三)内控监督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扎实开展内控合规监督,推进增强内控合
规管理能力。积极监督内部控制治理体系,关注董事会和高级管
理层内部控制履职尽责情况。认真审议监管通报问题整改计划及
进展,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要求。按年度审议全行内部控制评价报


                           2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告,按季度审议内控监督情况,定期听取案件防控、反洗钱、内

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审计工作情况等汇报,促进全行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持续关注全行案件、客户投诉、责任追
究等重点领域合规情况。加强内控合规重点领域监督,开展监管
转办投诉、不良贷款管理责任认定、移动展业管理等监督,促进
提升全行内控合规管理水平。
    (四)履职监督情况
    2021 年,监事会扎实开展履职监督与评价,切实压实公司
治理主体责任。持续优化年度履职评价方案,完善履职评价要求,
认真开展 2020 年度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以及
监事会及其成员自评价工作,及时将评价报告向监管部门和股东
大会报告,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评价结果。连续开展履职测
评结果分析,强化履职测评打分结果应用。根据《银行保险机构
公司治理准则》《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等监管新规,完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
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监督与评价办法》《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履职评价办法》修订工作。积极开展日
常及专项履职监督,对标监管要求及同业公司治理先进实践,重
点关注各公司治理主体运行情况,及时提出监督建议。
    四、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的履职评价意见
    监事会以自我评价、履职资料分析、日常履职行为观察以及
履职测评打分结果等情况为主要依据,结合公司治理监管评估、


                             3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管通报意见、内部审计监督意见,充分参考外部评价意见,进

行综合评议,形成 2021 年度评价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评价期内,本行董事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监
管要求,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带领全行保持高质量发展,经营业
绩稳定向好、价值创造能力持续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稳步增强,
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
    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带领全
行积极践行普惠金融,助力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
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支持,全
面支持乡村振兴、碳达峰碳中和、共同富裕等国家战略。在完善
公司治理过程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坚持重大事项党委前置研
究,确保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制定“十
四五”规划纲要,明晰全行转型发展战略目标与实施路径。以数
字化转型为主线,推动金融科技赋能,加快信息系统建设,注重
源头数据治理,不断提升数据治理成效。加强资本管理,夯实经
济资本主动管理机制,提升资本内源积累能力,有序开展外源资
本补充。不断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实施落地,风险成本、资本
精细化计量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持续优化“全面、全程、全员”
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风险策略偏好及限额管理工


                            3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风险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坚持审慎、稳健的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审议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更新恢复
与处置计划,监督高级管理层推动优化压力测试与应急管理;制
定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强化“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声誉风险管
理理念。审议通过并表管理办法,不断优化并表管理组织架构。
紧密结合监管“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员工
行为管理与案防工作,完善内控合规长效机制;优化反洗钱组织
架构,完善洗钱风险评估机制,扎实推进反洗钱领域问题整改。
加大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与资源投入,督促审计发现问题
整改,切实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主动拓
展自愿性披露的广度和深度。践行社会责任,积极维护金融消费
者、员工、供应商、债权人、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倡导高标准的职业道德理念。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长,提出专业
性意见和建议,有力支持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
    评价期内,全体参加评价董事能够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要求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推动本
行守法合规经营;勤勉尽职地履行各项义务,及时了解本行经营
管理和风险状况;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
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以本行最佳利益行事,严格保
守本行商业秘密,忠实守信地行使权利;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
准则,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基于各自职责定位,充分履行相应职


                           3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责。为本行工作时间及亲自出席董事会现场会议次数均能达到监

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程要求,未发现违法行使职权、利用职务谋
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等不当履职情形或严重失职行
为。监事会对参加评价的12名董事2021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
“称职”。
    建议董事会及其成员在下一步履职过程中,进一步强化战略
引领,深入落实金融工作“三项任务”;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深
化转型发展和内部治理;充分维护相关方合法权益,切实回应各
方关切;持续健全长效机制,督促提升问题整改落实成效。
    (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意见
    评价期内,本行高级管理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深入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监
管要求,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坚定践行
“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价值观,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圆满完成
各项任务目标。
    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制定“十
四五”服务乡村振兴落实意见,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支持“专
精特新”企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国家区域
发展战略,践行国有大行社会责任。加快全行高质量发展步伐,
零售金融、公司金融、资金资管等业务转型实效突出,经营业绩
稳定向好。持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风险策略偏好方案
制定风险政策与风险限额方案,风险管理智能化、精细化水平不


                            3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断提升。持续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开展声誉风险研判、

评估与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流动性风险监管要求,优化流动性风
险限额预警体系,强化压力测试与应急管理,增强管理前瞻性。
健全并表管理制度体系和组织架构,开展并表管理全面自查,完
善附属机构内部报告机制。高度关注内控合规、案件防控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考评实现提升。制定反洗钱队伍建设规划,
完善洗钱风险管理方法措施。修订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持续
压实管理责任,不断加强员工行为管理。积极推进资本补充,深
入推进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应用落地实施,资本充足与资本管
理精细化水平持续提高。全力推动信息化工程建设,建立数据治
理自评估机制,围绕客户主数据、机构主数据等开展专项治理。
遵守高标准职业道德准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向董事会、监事
会报告经营管理信息。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职、规范运行,助力
高级管理层分解传导战略目标,分担经营管理压力,协调组织条
线工作,会议频次及运行情况均满足监管要求及工作规则规定。
    评价期内,全体参加评价高级管理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
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廉洁自律、团结奋进,
积极维护银行、股东、职工、债权人、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
关者合法权益。严格遵循董事会授权,认真执行董事会决策部署,
主动接受监事会监督,确保本行经营与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
风险偏好及其他各项政策相一致。持续提升分管领域经营管理水
平,切实履行全面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管理职责,与董事会、监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会保持充分沟通,着力推动全行高质量发展和稳健经营。具备

履职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基本素质,遵循高标准职业
道德准则。履职过程中均严格保守本行商业秘密,未发现违法行
使职权、利用职务谋取不当利益、损害本行合法利益等不当履职
情况或严重失职行为。监事会对参加评价的 8 名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履职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建议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在下一步履职过程中,进一步增强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积极推进管理能力现代化,扎实筑牢风险防
控屏障,持续构筑差异化竞争优势。
    五、 监事会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不
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未发现其
履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年度报告
    本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实际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披露的用途一
致。




                             3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收购和出售资产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行收购、出售资产中有内幕交易、损害
股东权益或造成本行资产流失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行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本行利
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审议、表决、披露、履行等情况符合法律法
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
议案没有异议。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七)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本行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
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有异议。
    (八)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
执行各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所披露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
    (九)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本行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监事会对本行年度社会
责任(环境、社会、管治)报告进行了审议,监事会对此报告没
有异议。




                           3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评价结果

    参加履职评价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履职
评价结果均为称职。
    除以上事项外,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其他监督事项无异议。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

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战略引领、坚

持问题导向、坚持风险为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

部署,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统筹全行高质量发展和金融安全,围

绕服务全行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切实做好履职、

风险管理、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监督工作,促进完善公司治理,

努力为全行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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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有关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详情,请参见本行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发布的 2021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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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四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监管要求,制定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人民币 74.17 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提取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270.83 亿元。
     三、以本行总股本 92,383,967,605 股普通股为基数,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部普通股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 10 股普
通股派发人民币 2.474 元(含税),合计人民币 228.56 亿元(含
税),占合并报表口径下归属于银行股东净利润的 30%。其中,
A 股股息以人民币派发;H 股股息以港币派发,折算汇率为本行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
价。
     四、本次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3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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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五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2 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发展战略,2022 年全行固定资产投资以强化科技
赋能,促进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拟安排人民币 145.12 亿元固定
资产投资预算,重点支持科技领域投入,推动数字化转型,提升
运营支撑能力,保障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为做好 2022 年固定
资产投资预算统筹管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
行长在年度投资总预算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对分项投资预算进
行微调,以确保投资总预算执行到位。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4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六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聘请 2022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拟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
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本行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负
责对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表提供 2022 年度审计及相关服务,任期至本行下届年度股
东大会结束时为止。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980 万元,其中包括
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180 万元。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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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七




     关于授权办理 A 股及 H 股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管理履
职风险,自上市以来本行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了责
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前期购置的董监高责任险将
于 2022 年 9 月到期。现就重新投保安排汇报如下:
     董监高责任险被保险人范围主要包括本行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每期保险合同期限为一年,逐年投保。保险的保障金
额为不超过 5,000 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年,采用不超过 2,000

万美元基础层、2,000 万美元以上至 5,000 万美元超赔层的方式
进行投保,每一层拟由不同的保险公司共同承保。综合评估本行
保险条款、保险金额、财务情况、公司架构等情况,保险费用不
超过 30 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年。
     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一)在原则上不减少保障范围且保险费用不超过 30 万美
元(或等额人民币)/年的前提下,决定董监高责任险投保事宜。




                                  4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每年保险合同期满前,在原则上不减少保障范围的前

提下,按照合理、公允原则决定以后年度董监高责任险投保事宜。
    (三)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
其他人士共同或单独办理每年董监高责任险投保具体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确定保险采购方式,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
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四)前述(一)-(三)项授权期限为 5 年。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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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八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0 年度董事薪酬清算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董事薪酬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本行 2020 年战略绩效
考核情况及董事履职情况,制定本行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清算方
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2020 年任职期
                                                                         间是否在股东
 姓名               职务                     社会保险、住房
                                                              其他货币性 单位或其他关
                                 应付薪酬    公积金、企业年
                                                                收入     联方领取薪酬
                                             金的单位缴费等

刘建军         执行董事、行长       -              -              -           -


张学文        执行董事、副行长    179.25         18.89            -           否


姚   红       执行董事、副行长    162.78         18.61            -           否


韩文博           非执行董事         -              -              -           是


陈东浩           非执行董事         -              -              -           -



魏   强          非执行董事         -              -              -           -


刘   悦          非执行董事         -              -              -           是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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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向明              非执行董事       -        -         -            是


  傅廷美            独立非执行董事    46.00     -         -            是


  温铁军            独立非执行董事    46.00     -         -            否


  钟瑞明            独立非执行董事    43.00     -         -            是


  胡   湘           独立非执行董事    44.00     -         -            是


  潘英丽            独立非执行董事    44.00     -         -            是


已离任人员


  张金良       原董事长、非执行董事    -        -         -            是


  郭新双           原执行董事、行长    -        -         -            是


  唐   健           原非执行董事       -        -         -            是


  刘尧功            原非执行董事       -        -         -            是


            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董事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

   (不含 2020 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其中包括本行已
   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相关董事的税前薪酬中,部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每年支付比例为 1/3。如在规定期限内相
   关人员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将根据情节严
   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情节严重的,本行将追索已
   发放的相关薪酬。
            (3)2020 年,非执行董事韩文博先生、刘悦先生、丁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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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4)已离任的原董事长、非执行董事张金良先生离任前在
本行的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020
年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5)已离任的原执行董事、行长郭新双先生离任前在本行
的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2020 年未
在本行领取薪酬。
    (6)已离任的原非执行董事唐健先生、刘尧功先生 2020 年
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7)本行董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
告。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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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九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0 年度监事薪酬清算
                     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监事薪酬方案及相关规定,结合本行 2020 年战略绩效
     考核情况及监事履职情况,制定本行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清算方
     案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 年度从本行获得的税前报酬情况             2020 年任职期间
                                                                                   是否在股东单位
姓名               职务                            社会保险、住房
                                                                                   或其他关联方领
                                   应付薪酬        公积金、企业年 其他货币性收入
                                                                                       取薪酬
                                                   金的单位缴费等

陈跃军      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    171.86             18.73              -              否


赵永祥          股东代表监事           -                 -                -              是


吴    昱          外部监事          30.00                -                -              是


白建军            外部监事          30.00                -                -              是


陈世敏            外部监事          30.00                -                -              是


李    跃          职工监事             -                 -                -              否


卜东升            职工监事             -                 -                -              否


谷楠楠            职工监事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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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离任人员


   李玉杰       原股东代表监事   -         -           -             是


   宋长林           原职工监事   -         -           -             否


             注:
             (1)上表披露薪酬为本行监事报告期内全部应发税前薪酬
     (不含 2020 年度发放的以往年度绩效年薪),其中包括本行已
     于 2020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额。
             (2)监事长、股东代表监事陈跃军先生的税前薪酬中,部
     分绩效年薪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期限为 3 年,每年支付比例
     为 1/3。如在规定期限内出现本人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
     本行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止付部分或所有未付金额;情节严重
     的,本行将追索已发放的相关薪酬。
             (3)2020 年,股东代表监事赵永祥先生未在本行领取薪酬。
             (4)本行职工监事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领取薪酬,未统计
     其在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5)已离任的原股东代表监事李玉杰先生,2020 年未在本
     行领取薪酬。
             (6)已离任的原职工监事宋长林先生作为职工监事身份不
     领取薪酬,未统计其在本行按照员工薪酬制度领取的薪酬。
             (7)本行监事的任期请参见本行 2020 年、2021 年年度报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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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已经 2021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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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保持资本充足水平稳健,增强风险
抵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行拟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具体如下:
     一、发行方案要点
     在取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按照下列各项条款及条
件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一)发行规模

     不超过人民币 900 亿元(含人民币 900 亿元)或等值外币。
     (二)工具类型
     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试行)》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三)发行市场
     境内外市场。
     (四)期限
     债券存续期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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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损失吸收方式

    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
失。
    (六)发行利率
    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
    (八)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二、相关授权
    (一)为保证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顺利进
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
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
债券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
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共同或单独全权决
定及办理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相关事宜,授权内
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决定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具体条款,包括但
不限于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方式、发行期次、发行规模、
发行币种、发行利率、发行市场及对象等;
    2.办理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的所有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修改、签署、执行与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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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相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聘请中介机构,办理相关监管机

构报批手续等;
    3.该等授权自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
本债券之日起 36 个月内有效。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
行长或董事长、行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在本次减记型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
共同或单独全权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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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一




  关于延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减记型合格二级
    资本工具发行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
     本行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议案》,同意本行在取
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前提下,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亿元
(含人民币 1,500 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
具,该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同时为保证本次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顺利进行,授权
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本次减记型合
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的授权有效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
规定和审批要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单独或
共同全权决定及办理本次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相关事
宜(以下简称发行授权),该发行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
准本次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之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止;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在减记型
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
批要求,单独或共同全权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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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行授权合称相关授权)。

    截至目前,本行已完成人民币 1000 亿元的二级资本债券发
行工作。为提高自主发行选择灵活性,合理把握市场利率走势和
资本补充节奏,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将前述发行决议有效期及发
行授权有效期延长至股东大会批准本次调整之日起三年。
    除上述变更外,发行方案及相关授权事项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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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
                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障本行业务经营发展和股东长远利益,做好资本管理工
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以及《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以单
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数量不超过该一般性授权获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本行已发行 A 股及 H 股各自数量 20%的新增 A 股及/或 H
股、优先股股份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
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一、在依照本条第(一)、(二)及(三)项所列条件的前
提下,无条件授予本行董事会一般性授权,于有关期间(定义见
下文)内,行使一切权力以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置本行新
增的 A 股及/或 H 股及优先股,并作出或授出需要或可能需要配
发股份的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
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一)除董事会可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


                                    5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或购股权(包括认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

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而该等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可
能需要在有关期间结束时或之后进行或行使外,该授权不得超过
有关期间;
     (二)董事会批准予以配发、发行及处置的 A 股、H 股及/
或优先股(优先股按强制转股价格计算全部转换后的 A 股及/或
H 股数量)及作出或授出售股建议、协议及/或购股权(包括认
股权证、可转换债券及附有权利认购或转换成股份的其他证券)
的数量(上述证券按照其转换为/配发 A 股和/或 H 股的数量计算)
各自不得超过于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本行已发行的 A
股及/或 H 股各自数量的 20%;
     (三)董事会须在符合相关适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本行股票上市地有关监管规定),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或其他有关的中国政府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方
可行使本议案项下的一般性授权。
     二、就本项议案而言,“有关期间”指由本议案获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日期止的期间:
     (一)本行下届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或
     (二)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 12 个月届满之日;
或
     (三)本行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根
据本项议案赋予董事会授权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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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授权董事会根据本行股份发行的方式、种类、数量和股

份发行完成后本行股本结构等的实际情况适时对本行公司章程
做出其认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以反映本行新的股本结构和注册
资本(如涉及),以及采取任何其它所需的行动和办理任何所需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办理公司变更
登记备案手续等)以实现依据本议案所实施的股份发行行为。
    四、为顺利实施股份发行,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
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转授权董事长、行长,共同或单
独全权办理根据一般性授权发行股份有关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提案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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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三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2021年,本行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治守则》
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
职守,认真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自主决策,

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公正意见,切实维护本行、全体股
东及其它利益相关者权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本行共有5名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总数中的
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行公司章程规定。本
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等3个专门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席,其中担任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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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的独立董事具有会计专长,其它专门委员会均至少有一名独

立董事担任委员。除获得年度酬金外,本行独立董事在本行及子
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担任本行的任何管理职
务。本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符合有关监管要求。本行已收到每位
独立董事就其独立性所作的年度承诺函,并对其独立性表示认
同。本行独立董事的简历如下:
    傅廷美,男,获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16 年 8 月
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法国
巴黎百富勤融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特区政府中央政策组
顾问(兼职),北京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包装控股有限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国泰君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粮家佳
康食品有限公司及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温铁军,男,获中国农业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助理
研究员、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
究会副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院长、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等。现任西南大学中国乡村
建设学院执行院长,国家环境咨询委员会委员,粮食安全专家委
员会委员,以及商务部、民政部、林业局、北京市、福建省等省
部级顾问和政策咨询专家。
    钟瑞明,男,获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香港会计
师公会资深会员,1998 年获任香港特区政府太平绅士,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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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授香港特区政府金紫荆星章。2019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

行董事。曾任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主任,香港城市大学校
董会主席,世茂国际有限公司行政总裁,香港房屋协会主席,香
港特区行政会议成员,香港特区政府土地基金信托行政总裁,玖
龙纸业(控股)有限公司、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茂酒店及金茂
(中国)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旭日企业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
董事等。现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美丽华
酒店企业有限公司、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光大控股
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海外(国际)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湘,男,获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经济学硕士学位。2017
年 10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
会投资部委托投资处主任科员、境外投资部转持股票处副处长
(主持工作),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智通建设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浙江大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沃德传动(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新华基
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图灵智造机器人有限公司董
事长。
    潘英丽,女,获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济博士学位。2019 年
12 月起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曾任华东师范大学副教授、教
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政府决策咨询特聘专家,招商银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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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

主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金融学教授、上海市政
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潘英丽工作室首席专家、浦江国际集团有限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本行共召开股东大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议案 15
项并听取汇报 3 项;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审议通过议案 115
项并听取汇报 21 项;召开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6 次,审议通过议
案 103 项并听取汇报 12 项。本行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股东大会、
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依托丰富的从业经验,充分发
挥专业优势,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亲自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独立                                                                             社会责任
            股东            战略规   关联交
非执行             董事会                        审计委   风险管理    提名和薪   与消费者
            大会            划委员   易控制
董事                                             员会       委员会    酬委员会   权益保护
                              会     委员会
                                                                                   委员会
傅廷美      2/2    13/13      -       3/3          -        8/8          4/4         -

温铁军      1/2    12/13     8/9       -          6/6        -           4/4         -

钟瑞明      2/2    13/13      -       3/3         6/6        -            -          -

胡   湘     2/2    13/13     9/9       -          6/6        -            -         6/6

潘英丽      2/2    12/13      -       3/3         4/6        -           4/4         -
注:1.亲自出席包括现场出席以及通过电话、视频连线等电子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2.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董事,均已委托其他董事出席并代为
    行使表决权。

                                            6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独立董事闭会期间履职情况

    一是主动与公司治理各方沟通。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除
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通过听取高
管层专题汇报、与外部审计机构座谈、与董事长座谈交流、参加
战略规划等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主动增强与董事会其他成
员、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联系沟通,利用专业特长和丰富
经验为董事会决策和本行转型发展提供了大量建设性意见,为进
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强化风险内控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发
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认真开展调研。本行独立董事结合自身职责与履职关
切,积极赴分支机构、同业开展调研,对助推乡村振兴战略、中
间业务发展、子公司风险管理等银行经营管理重要事项进行深入
研究,建言献策。
    三是积极参加培训。本行董事遵照香港上市规则及相关监管
要求,积极参加了由财政部、北京上市公司协会、其他中介机构
及本行组织的专题培训,培训涉及宏观经济形势、风险管理、反
洗钱、公司治理、ESG 建设等广泛主题。
    (三)本行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行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全方位工作支撑,在独立董事履职
过程中,本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均给予积极支持与有
效配合。本行持续完善独立董事信息报告机制,及时、客观、完
整提供财务、风险管理、内控合规、审计监督、投资者关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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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司规章制度等各类经营管理信息,同时组织召开董事会会前沟通

会、邀请参加专题座谈会、为董事调研培训提供便利等,保证独
立董事的知情权,保障独立董事充分履职。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审
议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等事项,就本行 2020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
告、预测 2021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等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推动本行关联交易依法合规、遵循商业原则
开展。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行开展的对外担保业务以开出保函及担保为主,是经中国
人民银行和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本行日常经营范围内的常规性
银行业务之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开出保函及担保
的余额为人民币 428.59 亿元。本行高度重视对外担保业务的风
险管理,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信标准、担保业务的操作流程和审批
程序等均有严格规定,并据此开展相关业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行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用途使用,即用于充
实本行资本金,支持本行业务高质量发展。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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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候选人,聘任本行行长等相关议案。同时,根据本行 2020 年

经营业绩情况,董事会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清算方案。独立董事对本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和薪酬事项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1 年,本行没有须发布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1 年,经本行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行聘请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
行为本行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就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并根据相关要求,与外
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本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符合本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兼顾长
期发展利益,为股东创造合理价值回报,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
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
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行及股东作出的承诺均得到履
行。




                            6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本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上市地监管规则及本行
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持续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履行披露义务,依法合规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
公告信息。本行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
的职责,与外部审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沟通和讨论。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
促进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执行和评
价工作,审核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认为,本行已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
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履行各项职
责,深入了解经营管理情况,认真研究相关审议事项,运作合法
合规,决策科学高效。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如下:
    本行召开董事会会议 13 次,共审议 115 项议案,听取 21 项
汇报。审议通过了固定资产投资预算、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
方案等议案,2021-2023 三年资本滚动规划、“十四五”规划纲
要、“十四五”IT 规划等发展规划议案,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制度类议案,以及设立数字人民币部一级部、发行减记型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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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二级资本工具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同时听取了本行落实党中

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风险管理、内控合规、数据治理等工作汇
报。各位董事深入研究、认真讨论,并在会上积极发表意见,确
保董事会科学、有效决策,引领全行改革发展。
    战略规划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审议通过了 21 项议案,
听取了 2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支持乡村振兴、支持小微企业及落
实普惠金融政策等工作情况,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
署,全面提升普惠金融工作质效;审议通过了“十四五”规划纲
要、“十四五”IT 规划等议案,聚焦战略规划,为高质量发展
强化战略保障;审议通过了发行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发行
股份一般性授权等议案,为促进本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实现转
型发展提供动能;审议通过了年度资产负债业务计划、年度经济
资本计划配置方案等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 7 项议案。
重点审议通过了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管理本行的关联交易事
务,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审慎履行关联交易管理职
责;审议通过了预测 2021 年度及 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
限、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相关框架协议等议案,对重大
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公允性及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
充分审查,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建议;审议通过了全行关联方情况
的议案,确认本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并向董事会汇报。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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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 18 项议案,听取

了 7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2021
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中期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三季度财务报表,
认真审核财务信息,就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
意见,高度重视本行财务表现和经营业绩。指导修订财务管理基
本制度,为加强本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供保障。审议通
过了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定期评估本行内部控制工作
的有效性。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1 年度审计
工作计划,2020 年度反洗钱、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多项审计报告,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问责跟踪审计情况,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
持续整改,提出切实将整改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促进本行内控管
理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的不断提升。此外,与外部审计机构充分
沟通,确保前后任会计师过渡交接期间工作的平稳过渡。积极促
进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沟通和协同,督促高管层就外审发
现问题形成持续整改机制。
    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8 次,审议通过了 38 项议案,
听取了 3 项汇报。审议通过了制定或修订金融工具损失准备管理
办法、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管理办法、零售业务内部评级管理
办法、互联网贷款管理办法等 18 项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不断
完善风险内控顶层制度设计,为资本管理高级方法建设实施提供
制度保障。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2020 年度
内控合规管理报告、2020 年度案防工作总结及 2021 年度案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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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作计划等议案,定期评估本行风险合规状况及其全面性、有效性,

向董事会提出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意见。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
审核了刘建军先生执行董事、行长的任职资格和条件,韩文博先
生、陈东浩先生、魏强先生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落实
监管要求,加强对董事、高管任职资格和条件的审核把关;审议
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等议案,持续推动董事会
专业、年龄等因素的多元化;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对董事 2020 年
度履职评价,2020 年度董事、高管及内审部门负责人薪酬清算
方案等议案。
    社会责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6 次,审议通
过了 8 项议案。审议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及计划、考
核评价情况、专项审计报告等议案,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
的服务理念,持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20 年度绿色银行建设工作报告等议案,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本行 ESG 建设;
审议通过了防汛救灾专项捐赠事项,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充分践
行国有大行责任担当。
    本行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
议事项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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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

与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行的发展战略执行及经营管理表示认同,
并就加强风险管理、强化科技赋能、消费者权益保护、助力实现
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经营管理事项开展充分沟通交流,提出了有
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行高度重视独立董事意见和建议,并结
合实际情况组织落实。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本行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尽责,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运行质效和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了本行、全体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2022 年,本行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监管要求,谨慎、勤勉、
诚信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提升履职能力,
发表独立客观意见,为本行公司治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实现高质
量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傅廷美、温铁军、钟瑞明、胡湘、潘英丽
                                2022 年 6 月 28 日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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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四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
            情况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
行)》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本行拟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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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情况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
简称《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商业银
行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大股东情况进行评估,并在股东大会上通
报,同时及时将评估报告报送中国银保监会。本行开展了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股权管理工作情况
    2021 年,本行董事会高度重视股权管理工作,勤勉尽责,
不断完善股权管理体系,认真梳理《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等监
管规定,积极推动落实监管要求,健全完善股权管理制度,向大
股东发送权利义务清单和负面行为清单;加强股东日常管理和沟
通交流,协助主要股东完成承诺函签署,评估主要股东承诺履行

情况,严格执行股权报批报告要求,保障股东依法合规获得股权;
密切关注股东持股变化情况,持续开展股权分析,提升股权管理
的主动性和敏感性,不断促进银行稳健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1 年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邮政集
团)持有本行股份 62,244,339,189 股(其中 A 股 62,163,639,189
股,H 股 80,700,000 股),持股比例 67.38%。根据《大股东行
为监管办法》规定,邮政集团因持股比例超过 15%,为本行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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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邮政集团成立于 1995 年 10 月 4 日,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
改制更名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组建的国有独资公司,为本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021
年,邮政集团合并口径总资产 131,687.00 亿元,净利润 676.74
亿元,资产负债率 93.57%,2019 年-2021 年合并口径净利润分
别为 511.01 亿元、564.11 亿元、676.74 亿元;合并口径净资产
占总资产的 6.43%,非合并口径净资产占总资产的 54.11%;合并
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占净资产的 4.24%(其中权益性投资包括财
务报告中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三、评估组织实施情况
    本行高度重视大股东评估工作,于 2022 年初向大股东发送
了通知函,提请配合开展 2021 年度大股东评估工作,针对其反
馈的信息情况报告和财务报告,结合公开渠道信息和股东日常表
现等情况,对大股东资质情况、财务状况、所持股权情况、上一
年度关联交易情况、行使股东权利情况、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
况、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
况进行全面对照梳理,并形成评估报告。本评估报告已经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 2022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评估结果
    (一)资质情况
    邮政集团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报告期内,具有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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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不存在公司治理结构与机

制的明显缺陷;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纳税记录,具
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
贷款本金和利息;不存在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
过多、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等对本行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的情况;未发生被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托管、接管或撤
销等监管措施,或者进入解散、破产、清算程序等情况。
    (二)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
力和资金实力,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邮政集团因控股本
行、中邮人寿等金融企业,资产结构具有行业特殊性,合并口径
净资产低于总资产的 30%,但非合并口径净资产超过总资产的
30%,合并口径权益性投资余额未超过净资产的 50%。
    (三)所持股权情况
    邮政集团持有本行股权长期稳定,股权关系真实透明,取得
股权时已履行监管报批报告程序。邮政集团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
金入股本行,与本行之间不存在交叉持股情况,不存在隐藏实际
控制人、隐瞒关联关系、股权代持、私下协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不存在以所持本行股权为其自身及其关联方以外的债务提供担
保,不存在利用股权质押形式、代持本行股权、违规关联持股以
及变相转让股权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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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交易情况

    邮政集团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联交易的相
关规定,与本行之间交易透明、公允,不存在与本行进行不当关
联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等情况。报告期
内,邮政集团独家参与本行 300 亿元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
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已向监管机构报告并在本行定期报告中披
露。报告期内,邮政集团与本行在委托代理银行业务、土地使用
权及房屋租赁、综合服务及其他交易、商标许可使用等方面关联
交易业务均在国家机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下以及双方签订的协议
框架下执行。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与邮政集团日常关联交易均未
超过年度上限,相关信息已在本行定期报告中披露。
    (五)行使股东权利情况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司章
程,合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通过公司治理程序正当行使股东
权利,维护本行的独立运作,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依照
所持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不存在滥用股东
权利、对本行进行不正当干预或限制的情况。
    (六)履行责任义务和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和《中国银保监会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保险机构股东承诺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要求,邮政集团已在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后出具了承
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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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声明类承诺,邮政集团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银保监

会规定履行出资义务,持股比例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可能对本
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提供信息真实、有效、准确、
完整,作为主要股东参控股商业银行数量符合监管要求。
    关于合规类承诺,邮政集团承诺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
本行公司章程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相关活动,如不干
预本行经营、规范开展关联交易、规范股权质押、规定期限内不
转让所持股权等。
    关于尽责类承诺,邮政集团具有相应的资本补充能力,承诺
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支持本行董事会制定合理的资本规
划,使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不存在阻碍其他股东对本行补充
资本或合格的新股东进入等情况。2021 年,邮政集团积极兑现
稳定股价预案承诺,履行稳定股价义务,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增持
本行 9,725,000 股 A 股股份,增持比例 0.01%。同时,邮政集团
践行必要时补充资本的承诺,独家参与认购本行 5,405,405,405
股 A 股股份,持股比例增加 2.03%。
    (七)落实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情况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严格遵守本行公司章程和协议条款。
    (八)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情况
    报告期内,邮政集团知悉《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及相关文
件对股东责任的要求,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不存在可
能对本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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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评估,本行遵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持续完善、规范股

权管理体系,股权结构清晰;邮政集团资质及入股资金来源合规,
已知悉《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及相关规定中大股东责任义务的
要求,并确认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行公
司章程,履行股东责任义务、落实股东承诺事项、行使股东权利,
财务状况良好,与本行之间交易的透明、公允,不存在不当关联
交易或利用其对本行的影响力获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支持本行
董事会制定的合理资本规划,承诺在必要时向本行补充资本,符
合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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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五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授权方案》2021 年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授权方案》(以下简称《授权方案》)的有关规定,本行对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授权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
了自查。
     经自查,本行董事会严格遵循《授权方案》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科学谨慎决策,规范行使职权。《授权方案》执行
情况良好,未发生超越审议批准权限的事项。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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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之十六




  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
              专项报告》的汇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本行拟定了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行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现向股东大会报告。


     附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汇报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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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2021 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2021年,本行遵循境内外监管法规,依据《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以持续
完善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为目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范,努力提
升关联交易管理水平。现将2021年度关联交易管理及关联交易情
况报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管理情况
    (一)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勤勉尽责,积极推进全行
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中
国邮政储蓄银行2020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关于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等七项议案。

2021年,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专业、独立运作,委员会各
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关联交易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确保
关联交易合法合规,维护本行和股东权益。
    (二)动态更新多口径关联方名单,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本行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认定关联方,持续执行关联方信
息收集管理机制,督促关联方主体准确报告信息变化情况,动态
更新维护关联方名单,定期提交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并向董事会、监事会汇报,不断夯实关联交易管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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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贯彻落实两地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完成2022-2024

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预测
    根据上交所和香港联交所监管要求,本行对2022-2024年关
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预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邮政储
蓄银行预测2022-2024年关联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并进行公
告予以披露。总行各责任部门做好各条线关联交易金额上限执行
和日常监测工作,确保规范开展日常关联交易。
    (四)严格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要求,确保与控股股东之间关
联交易规范开展
    本行严格遵守公司治理相关要求,将《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
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标许可使用协议>
履行决策程序的议案》《关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综合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签<
土地使用权及房屋租赁框架协议>的议案》三项邮银关联交易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披露。
    (五)培育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文化,提升全行关联交易管理
工作水平
    本行定期组织开展关联交易管理专题培训,结合行内实际就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应用操作、常见问题
提示与解答等方面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培育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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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进一步提升全行关联交易管理合规意识和能力水平,取得较

好效果。
    (六)推动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优化,提高关联交易管理
信息化水平
    根据外部监管报送、日常管理需要和系统使用情况,持续推
动关联交易管理系统功能优化工作,升级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
联交易的系统化报送功能,自动生成多维度、多口径关联方和关
联交易报表,进一步提升关联方名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关
联交易管理工作质效。
    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2021年,本行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管理机制,严格依据中
国银保监会和境内外证券交易所规则,收集并更新关联方信息,
经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关联方名单。其中,
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本行董事、监事、总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
亲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等;关联法人主要包
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
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
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以及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
    (二)关联交易情况
    2021年度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整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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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披露口径,2021年主要关联交易情况

如下:
     1.与控股股东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
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1)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代理银行业务服务
     本行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代理网点办理部分商
业银行业务。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存款储蓄代理
               1
费933.76亿元 ,综合代理费率1.29%,低于上限1.5%;支付代理
储蓄结算业务手续费79.35亿元;支付代理销售及其他佣金93.04
亿元。
     就储蓄代理费而言,模拟分析了从市场上融资的资金成本,
考虑到融资成本与政策性银行所发行金融债的加权利率相近,减
去个人存款加权平均付息率,可得到可供参考的代理费率上限水
平。选取政策性银行主要考虑到其没有负债业务,资金来源主要
依靠发债筹措,同时信用评级与本行一致。经测算,储蓄代理费
综合费率1.29%,低于2017年至2021年根据上述市场融资成本计
                                                2
算的正常商业条款下的代理费上限水平1.3% 。
     (2)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相互租赁
     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在日常业务经

1
  2021 年度人民币存款储蓄代理费为人民币 933.76 亿元,本行促进存款发展的
相关机制结算净额为人民币-41.97 亿元,人民币存款储蓄代理费及其他合计金
额为 891.79 亿元。
2
  2017 年至 2021 年根据上述市场融资成本计算的正常商业条款下的代理费上限
水平为:2017 年至 2021 年政策性银行所发行金融债的加权利率平均值 2.86%,
减去 2017 年至 2021 年个人存款加权平均付息率 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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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中相互租赁房屋、附属设备及其他资产。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

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租赁,收取租赁费用0.8亿元;接受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租赁,向其支付租赁费
用10.1亿元。
    (3)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的综
合服务及其他交易
    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综合服务
及销售业务材料,包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代理销售保险、代
理销售基金、托管服务、代理销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销售
贵金属、提供资金存管服务及向其销售业务材料等,收取费用
10.55亿元。接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提供
综合服务及采购商品,包括押钞寄库、设备维护、广告商函、邮
寄、营销、贵金属货款、承销保荐服务及向其购买材料商品等支
付费用26.78亿元。
    (4)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2021年3月,本行完成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5,405,405,405股A股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5
元,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30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约为人民币299.8592亿元,全部用于补充本行
核心一级资本。
    (5)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发放贷款、
票据贴现和开具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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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票据贴现0.03亿元。

    (6)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存款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上海邮乐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中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等关联方存款104.75亿元。
    (7)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
的其他业务
    与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关
联方之间发生的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17.99亿元,与中
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发生的金融资产投资64亿元,手续费及佣金收入0.31亿元,手续
费及佣金支出0.23亿元,业务及管理费0.32亿元。
    2.与主要股东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主要股东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舶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的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发放
贷款、票据业务等9.68亿元,吸收存款0.62亿元等。
    3.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引发的关联法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包
括发放贷款0.04亿元,吸收存款47.14亿元,手续费及佣金57.25
亿元。
    4.与关联自然人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发放贷款1.21亿元,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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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存款2.76亿元。

    2021年度,上述关联交易依法合规进行,符合本行及股东的
整体利益。同时,根据两地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本行2021年持
续关联交易已经审计师核查并确认,根据有关交易协议进行,且
未超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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